科級領導干部競爭上崗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31 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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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國稅系統基層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完善干部隊伍激勵機制,激發干部活力,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科學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設方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改革方針,通過競爭上崗選拔任用一批政治堅定、勇于創新、敢于擔當、業績突出、勤政廉潔、作風過硬、群眾信任的科級領導干部,為國稅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科,分管人事的局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人事和監察部門人員任辦公室成員,其職責是:人事部門負責擬訂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負責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等工作的組織實施等。監察部門對競爭上崗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三、競爭職位
(一)正科級領導職位9個。在全市國稅系統符合報名資格的人員中產生。
(二)副科級領導職位12個。在市局機關符合報名資格的人員中產生4個;在縣(市、區)局和直屬單位符合報名資格的人員產生8個。
四、資格條件
(一)一般條件。報名人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報名人員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正科級職位:
①具體對象為縣(市、區)局、直屬分局、車購稅分局現任班子副職,市局機關現任副科級領導干部,2013年12月以前任命的市局稽查局現任科長,任職年限均為任本職務層次2年(含)以上(任職時間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②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正科級待遇的年齡放寬到50周歲,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④公務員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⑤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2.副科級職位:
①具體對象為市局機關科員且任科員3年(含)以上;縣(市、區)局、直屬單位現任副科級中層干部且任本職級3年(含)以上(任職時間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④公務員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⑤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五、計分方法
本次競爭選拔實行百分制計分和激勵計分方法,即總成績=百分制計分+激勵加分計分。
(一)百分制計分。在筆試、面試、組織考察和黨組研究(或票決)環節計分,具體為:筆試占30%、面試占30%、組織考察占30%、市局黨組研究決定占10%。
(二)激勵加分計分。激勵計分的項目為獲得“三師”資格和記功。具體為:①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和律師資格(或法律執業資格)的,每取得一項資格加1分。②2012年1月1日以來工作業績突出獲得國稅系統記功的,記二等功一次加1分,記三等功一次加0.8分,同一事由取最高分不重復計分。激勵總加分不超過2分。加分情況由所在單位初審報市局核準。
六、程序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實施方案
1.制定印發并公布競爭上崗工作方案。
2.各單位廣泛宣傳動員,鼓勵符合條件人員積極參選。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各基層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具體的報名、獲得三師資格及記功等情況的初審工作。報名結束后匯總上報市局審核。
報名參加競爭人數與擬競爭職位數不足1:3的,由市局黨組確定適當減少競爭職位數。
(三)民主推薦
所在單位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含被推薦人員),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人員進行民主推薦,上掛下派鍛煉報名人員在原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同意率達到50%以上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參加推薦人數不得少于應參加人數的80%。
(四)筆試(30分)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理論知識、稅收業務知識和辦文辦事、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成績向市局黨組報告后直接通知本人。
(五)面試(30分)
根據筆試折算分和激勵加分的合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競爭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任機關副科長或任基層班子副職層次職務滿10年或享受正科級待遇的先依照1:3比例篩選,經篩選未列其中的可不占比例直接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由市局審定后公示。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競崗職位職責所必備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本人。
(六)組織考察(30分)
市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程序為:考察預告、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及推薦。具體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1.確定考察對象。將筆試折算分、激勵加分和面試折算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競爭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2.民主測評(25分)。民主測評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參加人員范圍為全體干部職工,被考察對象均不參加測評,參加測評人數不得少于應參加人數的80%。
屬上掛下派鍛煉的考察對象在新單位工作不滿6個月的,其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在原單位進行,滿6個月以上的,其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在原單位和新單位分別進行并各占50%分值。
3.個別談話(5分)。個別談話人數不得低于應談話人數的80%。
正科級職位考察對象屬市局機關人員的,個別談話對象為市局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所在部門全體人員,談話后,市局機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推薦,依推薦同意率計分,考察對象所在部門其他人員可對考察對象發表意見但不計分。考察對象為縣(市、區)局、直屬單位人員的,個別談話對象為所在單位的班子成員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并按規定進行推薦,依推薦同意率計分。
副科級職位考察對象屬市局機關人員的,個別談話對象為市局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所在部門全體人員,談話后,市局機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推薦,依推薦同意率計分。考察對象屬縣(市、區)局、直屬單位人員的,個別談話對象為所在單位的班子成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察對象所在部門全體人員,談話后,班子成員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推薦,依推薦同意率計分,考察對象所在部門其他人員可對考察對象發表意見但不計分。
4.征求意見。考察組就考察對象廉潔自律情況征求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同時征求所在單位黨組的意見。
5.考察組評議。考察組根據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議,集體討論研究后形成考察材料。
(七)黨組研究決定(10分)
市局黨組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考察情況和個人綜合成績等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
(八)公示
對擬任人選在全系統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任職
對公示中沒有反映、或者經調查核實沒有問題的擬任職人員,按規定辦理任職手續。新提任到縣局任職的干部原則上異地使用,新提任人員試用期一年。
六、嚴明紀律
各級國稅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競爭上崗工作,充分做好宣傳動員,鼓勵符合條件人員積極參與,大力營造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管理監督,堅決整治拉票賄選、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對違反紀律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對于考察工作中失職失察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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