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13 0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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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根據省、市、區換屆工作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在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的領導下,以《黨章》為依據,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選舉產生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堅定、作風扎實、黨結協作、精干高效、黨員信任的黨組織班子。

(二)目標任務

1、聽取和審查中共市區鄉第一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規劃今后五年黨的工作。

2.聽取和審查中共市區鄉紀律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選舉中共市區鄉第二屆委員會;

4.選舉中共市區鄉紀律檢查委員會。

二、黨代表的推選

1、各村、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中共市區鄉委員會關于做好召開中共市區鄉第二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廣泛動員,大力宣傳,精心部署,認真做好黨代表推選。

2、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及分配。根據中共市區區鄉領導班子換屆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鄉鎮黨代會代表推選工作的通知》(眉彭換屆組發[2016]4號)要求,這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共103名。各類代表的指導性比例為:基層一線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35%,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應占10%左右,先進模范人物應占20%左右,婦女代表不少于22%,年齡在45歲以下的不少于50%。適當擴大大學生村干部、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農村致富能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黨員代表的比例。代表名額的分配,按照各選舉單位所轄黨組織的數量、黨員人數和經濟等發展情況以及工作需要確定。

三、鄉黨委、紀委組成人員名額及候選人名額

第二屆鄉黨委擬設委員8名,提名候選人10名,差額2名;擬設書記1名;擬設副書記2名(其中1名兼任鄉長)。鄉紀委擬設委員4名,提名5名,差額1名;擬設書記1名;擬設副書記1名,委員2名。

四、選舉辦法

1.中共市區鄉第二次黨代表大會代表由各選舉單位實行差額選舉產生,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少于20%。

2.中共市區鄉第二屆黨委委員和紀委委員,通過差額選舉產生。黨委委員候選人差額比例不低于應選人數的30%;紀委委員候選人差額比例不低于應選人數的30%。

3.召開中共市區鄉第二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書記、副書記實行等額選舉;召開鄉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紀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副書記實行等額選舉。

4.以上選舉均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五、工作步驟

2016年鄉換屆選舉工作按照前期籌備、動員部署、組織考察、人事醞釀、起草報告、代表委員選舉、召開會議、總結匯報等八個階段進行安排,各階段的主要任務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前期籌備階段(2016年4月15日前)

1、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情況。根據區委組織部《關于做好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是宣傳引導、換屆工作紀律、起草工作報告、明確工職責等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情況。

2、成立鄉換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3、研究制定換屆指導文件。結合實際,制定下發《鄉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方案》、《關于做好召開中共市區鄉第二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通知》。

(二)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5月10日前)

1、宣傳發動。組織召開全鄉換屆工作動員會議,進行思想動員,安排部署選舉工作。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加大對換屆工作的宣傳力度,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和群眾正確認識進行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明確有關規定、要求和做法,積極參與換屆選舉有關活動,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2、指導各村(社區)黨支部(總支),按照區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有關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和換屆前期準備工作。

(三)做好黨代表的推選工作。(2016年5月20日前)

1、推薦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2016年4月30日前)。各選舉單位根據代表條件,通過黨員群眾推薦、黨員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等方式進行推薦并充分醞釀協商,根據多數黨員意見從推薦名單中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額30%的人數,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

2、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2016年5月10日前)。鄉黨委根據各選舉單位提出的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組織所轄黨組織負責人會議,按照黨代表條件和本鄉黨代表結構比例要求,統籌協調全鄉選舉單位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情況,充分醞釀溝通。各選舉單位召開支部(總支)委員全體會議,按超出分配黨代表名額20%的人數,提出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填寫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登記表。鄉黨委分選舉單位成立考察組,由鄉包村領導、駐村干部等構成,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等方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廣泛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并統一征求鄉鎮紀委、信訪、綜治、計生等相關部門意見,形成考察結論并反饋選舉單位。

3、產生黨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2016年5月15日前)。各選舉單位召開黨支部(總支)委員全體會議,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額20%的人數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鄉黨委審批。鄉黨委審查和批復同意后,選舉單位在一定范圍內對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3天以上公示。

4、產生正式黨代表(2016年5月18日前)。各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直接差額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鄉黨代表,并及時向鄉黨委報批選舉結果。

5、鄉黨委審批(2016年5月20日前)。鄉黨委收到選舉結果報告后,對選舉單位的選舉方式和代表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批復。

(四)提出鄉黨委、紀委組成人員候選人初步人選(2016年5月25日前)

鄉鎮黨委會組織推薦下屆黨委、紀委組成人員候選人初步人選。民主推薦按照鄉鎮領導班子職位設置全額定向推薦,采取先個別談話推薦后會議推薦的方式進行。

向區委呈報鄉鎮黨委、紀委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一般包括:(1)關于黨委、紀委換屆人事安排問題的請示。(2)黨委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冊、干部任免審批表。(3)紀委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冊、干部任免審批表。(4)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冊、干部任免審批表和考察材料等。請示及有關材料一般應于召開黨代會1個月前呈報區委。

(五)起草報告階段

報告要充分體現“十二五”規劃目標要求,系統總結近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績,實事求是分析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掌握群眾愿望和要求,理清發展思路和途徑,明確未來五年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六)召開會議階段

主要包括:1、召開預備會議及相關會議;2、舉行大會開幕式(第一次大會);3、審議、討論會議文件,醞釀有關名單;4、黨代會選舉(第二次大會),選舉新一屆鄉鎮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5、舉行大會閉幕式(第三次大會),通過黨委工作報告的決議和紀委工作報告的決議。

(七)總結匯報階段

認真總結換屆選舉工作,及時將選舉結果報送區委審批,整理換屆工作檔案,并及時對換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黨委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報區委組織部。

六、嚴明換屆工作紀律,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把匡正換屆風氣作為換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嚴明紀律、警示在先、全程監督、綜合治理、懲防并舉、嚴格問責,以最堅決的態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斗,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紀律觀念,筑牢紀律防線。要認真落實中紀委、中組部《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中組發[2010]21號)作出的“5個嚴禁、17個不準、5個一律”的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