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8 0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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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斷推動我鎮生態環境建設,扎實抓好我鎮2020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氣污染、預防由此引發的火災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做到全年禁止焚燒秸稈和最大限度地科學利用秸稈。根據縣禁燒工作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目標和任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作為開展秸稈禁燒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在全鎮范圍內實行荒草、落葉、垃圾和農作物秸稈等全時段全面禁止焚燒,實行禁燒工作常態化和網格責任化管理,確保全鎮范圍內“不點一把火、不冒一縷煙、不現一處黑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形成禁燒工作的常態化管理模式和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禁燒期限
全年禁燒,實施禁燒常態化,沒有空檔期。
三、健全組織和明確責任
(一)落實禁燒網格化
為加強對秸稈禁燒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鎮秸稈禁燒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指揮部,由鎮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任政委,鎮長任指揮長,班子成員為成員,實施“村指導員、包村干部、鎮村責任區干部、輔助性崗位”四級網格責任體系,具體負責秸稈禁燒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督查指導等具體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
村兩委要帶頭深入田間地頭,對于重點時段、重點地域、重點部位進行重點巡點監控,對發生秸稈焚燒現象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實行全天后禁燒,全覆蓋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露天燒秸稈行為,鎮紀委將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督查,對秸稈禁燒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村(社區)和有關責任人要予以問責,對鎮村干部不履行日常監管職責,宣傳教育不到位,導致本區域內秸稈焚燒行為多發、高發的,要嚴肅查處,并納入村級年終目標考核。
根據禁燒工作常態化全時段的工作需要,突出“村為主、鎮督查”工作機制,鎮村兩級網格化責任人及輔崗人員同獎同罰同積分,輔崗人員按照《鎮農村就業貧困輔助性崗位人員管理辦法》進行扣分。
1.村(社區)工作責任。負責村(社區)禁燒工作的宣傳發動、常態化巡查、應急處置、日常管理等工作。
2.輔助性崗位職責。負責網格化禁燒區域值班值守,火情上報,應急處置。
3.村網格化干部責任。負責本責任區宣傳教育、農機管理、常態巡查、值守、現場處置、隱患排查、消除等具體工作。
4.鎮網格化干部責任。負責本網格化內督查、檢查工作,監督村級責任人工作落實情況,配合處置應急突發等事件。
5.指導員及包村干部職責。對指導和包保村負總責,督查、監督鎮村網格化干部履職情況。
6.分管領導職責。對全鎮秸稈禁燒負責,負責全鎮督查巡查、隱患排查、通報處罰等。
四、劃分責任體系
為進一步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全鎮構建“村指導員、包村干部、鎮村責任區干部、輔助性崗位”四級網格責任體系。具體為:指導員負總責、包村干部擔全責、責任區干部分擔責、輔崗人員盡職責,全鎮劃分45個鎮干部責任區,83個村干部責任區,均明確到人、包保負責。
五、強化工作舉措
(一)深入宣傳發動,營造禁燒氛圍
一是召開全體鎮村網格化干部動員部署大會,分別簽訂《禁燒責任狀》。二是逐戶發放張貼、講解《致全鎮農戶朋友的一封信》。三是召開全鎮農機手培訓會,發放《致全鎮農機手的一封信》,宣傳相關知識,宣讀相關規定,明確作業標準,簽訂《農機手承諾書》。四是到學校、郭集學校、明德學校組織秸稈禁燒宣傳課,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引導在校學生將《致全鎮中小學家長一封信》帶至每個家庭。五是組織宣傳車到全鎮每個自然莊進行不間斷的廣播宣傳。六是利用江巷、郭集集日等群眾較為聚集時段進行定點宣傳。七是在道路沿線、各村(社區)醒目地點宣掛宣傳橫幅。八是在每個行政村(社區)人流量較大的路口設立2個宣傳崗,通過發放宣傳單、口頭講解、播放宣傳錄音等方式宣傳。九是各村(社區)、組無線廣播網定時段進行宣傳。十是全體鎮村網格化干部統一著裝、佩戴禁燒紅袖章,走村串戶,進行流動宣傳和開展集中宣傳。通過上述多形式、全方位、深層次、多角度的立體宣傳秸稈禁燒相關政策和綜合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最大程度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參與。
(二)注重源頭防控,做到標本兼治
1.對本鎮范圍內所有作業的收割機進行登記摸底、造冊建卡,實行責任包保、動態管理;
2.所有參與作業的收割機均要安裝秸稈粉碎裝置,留茬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從源頭清除秸稈焚燒隱患;
3.對于適合打捆機作業的區域,且有企業對接打捆的,必須簽訂協議,并按田塊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并規定時間打捆清運;
4.對大戶、合作社要簽訂責任狀,對焚燒秸稈的取消一切涉農補貼;
5.對農戶要落實聯保承諾,簽訂聯保責任書;
6.每個村要建立一支應急隊伍,人數不少于5人,并配備好滅火器材和交通工具。做到火情出現,10分鐘內消除。
(三)建立巡查和督查機制,堅持定期通報
實行日巡查和隨機督查機制。由鎮效能辦牽頭負責,成立鎮禁燒宣傳和巡查組,每天沿各條道路,巡回宣傳巡查;成立由黨委書記、鎮長牽頭負責督查組,每天隨機督查。
1.宣傳和巡查組。
第一組:竇祥義、王登成,負責東莊村、村、郭集村、高廟村、李集村隱患消除全域遍查并書面交辦;
第二組:組長:許福如、江學壯,負責三合村、東風村、江巷社區、三甲村、路陳村隱患消除全域遍查并書面交辦,遍查結束后兩組分片輪流、交叉督查。
夜間巡查組:組長:夜間值班領導,成員,全體值班人員,負責全鎮夜間巡查。
⑴查鎮、村干部及輔崗人員到崗情況、工作開展情況、禁燒宣傳、禁燒實效等方面進行巡回巡查,每天對各村(社區)巡查不低于2次,詳細記錄、填寫督查單,并根據督查情況及時進行書面通報。
⑵每天有一期《督查通報》、每周出一期《簡報》。
2.鎮督查組職責。
負責對全鎮禁燒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對禁燒巡查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再督查。
(四)整合執法資源,加強重拳應急
由鎮分管領導牽頭,以派出所干警為主,組織成立維穩應急處置組。禁燒中如遇到復雜情況作應急處理,發現隱患,重拳出擊,堅決阻止火點的蔓延和擴展。
(五)推行立體收購,注重市場運作
在秸稈回收和綜合利用方面,本著“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合作共贏”原則,構建中心加網點收儲體系。一是建立1個秸稈收儲中心,負責收儲各村秸稈。二是建立9個收購網點。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三合村除外),每個村原則上建立1個收購網點(每個組至少有1個秸稈堆放點),由2—3名村干部組成,積極為收儲企業做好服務,協調處理矛盾,督促企業加快回收進度,方便農戶及時耕種。三是組建10個打包隊。每個村組建1個秸稈打包隊,負責將本村秸稈網點的秸稈打捆并及時運送堆放至村主要干道上以便收儲中心及時運走。區域較大村(社區)可以具體情況視實情自定網點。
六、考核和獎懲規定
實行積分考核,村(社區)、鎮村及輔崗人員三級網格化責任人按照責任劃分履職盡責,為考核對象。村(社區)、鎮村兩級責任人按照責任劃分履職盡責,各自對所屬責任區全權負責,如因中心工作需離開的,需經領導同意,將本責任區禁燒責任安排到位,否則按脫崗登記、出現工作失誤仍將追究其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一)實行保證金制度和工作經費下撥制度
全體鎮、村干部向鎮黨委、政府繳納禁燒保證金,賬戶設在財政所。鎮對每個村下撥網格化干部駐村伙食費,具體按照制度要求由各村與黨政辦對接安排,按月報賬。
指導員、包村干部每人分別繳納保證金5000元,其他鎮干部每人繳納保證金4000元(含派出所所長),村書記和主任每人繳納保證金3000元(含派出所正式干警),其他村干部每人繳納保證金2000元。按照1:1進行返還。
(二)實行嚴格懲處制度
1.所包責任區發生焚燒現象,被衛星確定為焚燒點的、或被省督查通報火點的,分管領導、村指導員、包村干部、鎮村網格化干部扣除保證金;村指導員、包村干部、村(社區)書記、主任和鎮村網格化干部根據縣有關文件、政策,視情節給予黨政紀處分。該村在2020年度村級目標考核中不予評先評優,村指導員、包村干部、鎮網格化干部年度定為不稱職。
2.被市督查組督查通報有焚燒點的,指導員、包村干部、鎮網格化干部、村書記、主任和村網格化干部各處罰2000元,處罰分管領導1000元,責任區村干部視情節給予黨政紀處分。
3.被縣督查組督查并通報有焚燒點的,處罰指導員、包村干部、村書記、主任、鎮村網格化干部各1000元,處罰分管領導500元。
4.被鎮督查巡查到有焚燒現象的,每個火點罰村書記、主任各200元;處罰鎮網格化干部、責任區村干部各500元。
5.被鎮巡查發現農田收割后秸稈未及時清運或堆放在溝邊、路旁、墳頭、渠道、水庫塘壩內等存在焚燒隱患的,通報未及時處理,造成后期焚燒現象的,按照通報火點加倍處罰。
6.未能按時落實鎮禁燒指揮部下達的宣傳發動、日常巡查、應急處置等工作任務的,每次處罰鎮村網格化干部各100元。
7.對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禁燒隱患大排查中,排查不力、隱患清除不到位,每處處罰鎮村網格化各100元。
8.對農機作業管理不到位,未能嚴格按照標準實行,被鎮督查組督查到的,每例處罰鎮村網格化各200元、村指導員、包村干部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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