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峰出行監管方案

時間:2022-04-23 04: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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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峰出行監管方案

為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全力預防和減少我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有效解決道路交通擁堵和安全隱患問題,做好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峰出行監管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鎮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峰出行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同志任組長,鎮派出所所長同志、分管道安的領導同志、分管安全的領導同志為副組長。成員單位為:鎮道安辦、安辦、礦山巡查隊、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道安辦:一是對各礦山治理企業開展道路交通運輸常態化法律法規宣傳,督促治理企業加大對企業運輸車輛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駕駛員安全運輸意識。二是聯合安辦、派出所、交警中隊等相關部門加強對治理企業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從源頭上管控運輸車輛,督促建立健全各項臺賬、整理完善內業檔案資料,并嚴格按其上報的錯峰出行方案執行。

派出所和交警中隊:一是積極參與鎮政府部署的聯勤執法,對各相關企業運輸車隊進行查糾并處罰,確保企業按照錯峰出行方案運輸貨物。二是對道路交通安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予以處置。

安辦:一是切實發揮安辦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巡查,嚴防企業私拉電線、加工設備負荷生產、安全設施老化缺失,警惕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督促礦山治理企業按照縣石材礦產綜合整治指揮中心會議紀要的要求做好機制砂、碎石和石制品的減量生產,從而減少運輸車輛進出。

礦山巡查隊:一是繼續加強礦山巡查,對重點區域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一般區域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二是充分利用礦山監控系統加強管控,發現有未按錯峰出行方案要求運輸貨物的,及時上報交警中隊,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內容

做好治理企業運輸車輛的監管,督促市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縣合民再生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6家治理企業運輸車輛錯峰出行,做到治理企業運輸車輛每天早上7點-8點、中午11點-12點、下午4點-5點不前往,緩解金涵路口擁堵問題。同時要求治理企業與碼頭對接,在碼頭租用堆積存儲場所,便于運輸車輛調控,避免集中出行。

四、6家治理企業錯峰出行安排

(一)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至方向:第一趟7:30-9:00發車,9:00-10:45抵達,第二趟15:30-16:30發車17:30-19:30之前抵達。若干車輛司機在自有意愿走第三趟次的情況下,安排在該時段高峰期過后出行。

(二)建材環保有限公司:

上午5:30-6:30、中午9:30-10:30、下午14:30-15:30,以上時段方向車輛禁止離開礦山。

(三)市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上午5:30-7:00、中午9:30-11:00、下午14:30-16:00,以上時段方向車輛禁止離開礦山。

(四)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午6:00-7:00發車,9:00之前抵達,11:00之前回到廠里;下午12:30-13:30發車,16:00之前抵達,19:00之前回到廠里。

(五)縣合民再生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早上6:00-7:00發車,8:30-9:30之前抵達,12:00之前回到場地。下午12:00-13:30發車15:00-16:00之前抵達,19:00之前回到場地。

(六)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暫無進入金涵路段車隊,后續如有后續再行調整。

五、工作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治理企業錯峰出行的監管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及時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協作,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6家治理企業運輸車輛錯峰出行進行檢查,做好相關臺賬,對沒有按照錯峰出行安排規定執行的企業及時進行通報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確保礦山治理企業運輸錯峰出行監管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消除道路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