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14 03: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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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管理服務辦法(試行)》和《省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標準)》(以下簡稱“一辦法、一標準”)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具體實施”的要求,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合力推動”的工作態勢,規范執行農村自建房的設計施工監理規章制度,有效提升我縣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水平,維護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動鄉村振興。
二、工作目標
從源頭防范化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為農村房屋建設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進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擔”。2021年10月底前,各鄉(鎮)要抽調專人成立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工作領導小組,專項負責農村房屋建設日常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出臺實施方案,制定房屋建筑監管實施細則。2022年底前,初步建立起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體系,并有效運行。2023年底前,建立健全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體系,實現農村自建房全統計、全管理、全達標。
三、重點工作
(一)摸清農村現存房屋安全底數。各鄉(鎮)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政辦發電〔2020〕64號)、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房排查整治辦函〔2020〕8號)、市城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房屋排查整治2021年工作計劃>的通知》(房排查整治辦函〔2021〕2號)等文件及相關會議要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規范排查、鑒定、整治、驗收程序,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改銷號臺賬,并組織人員進行驗收。2021年年底前完成農村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整治驗收工作, 月底前完成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的鑒定工作,并持續推進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整治驗收工作。
(二)加強農村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 ??h住建局要按照“一辦法、一標準”要求,加強農村建房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2021年底前相關部門組織完成首輪農村工匠培訓工作,并發放合格證書。成立用于承攬農村自建低層房屋建設項目的農房建設專業合作社、農房建設公司、農房建設監理公司、建設類勞務公司等。2021年底前編制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強的縣級農村自建低層房屋設計通用圖冊,免費供建房人選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鄉(鎮)要負責本級“一辦法、一標準”工作的總體部署、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同時做好“一辦法、一標準”的宣傳貫徹、制度配套、工作落實、監督管理、規劃執行等工作,推動“一辦法、一標準”盡快落地見效。要切實扛起監管責任,建立工作落實機制,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鄉(鎮)和縣住建局要建立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培訓制度,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培訓力度,做好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筑工匠的業務培訓。2021年底前,要完成鄉(鎮)、村兩級的培訓。并廣泛應用新媒體開展農村自建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悉度。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要本著尊重歷史和尊重現實的原則,認真抓實抓好農村自建房管理工作,同時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常態化巡查制度,對存在問題的該通報的通報、該批評的批評、該約談的約談,督促落實到位,并做好資料、信息移交共享互通,堅決杜絕推諉扯皮和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防止出現工作:“斷層”、“斷檔”。鄉(鎮)要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強化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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