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監督理念 創新監督模式
時間:2022-03-27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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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國稅局實現執法監督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四五”普法的五年中,**市國稅局確立了“以信息化為依托、預防為主、實時監控、全面監督、糾追并舉”的稅收執法監督新思路,通過流程化管理、信息化運作,使稅收執法監督滲透到稅收業務工作的各個崗位、各個環節,促進了規范執法與優化服務的有機結合,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稅。
一、以人控為著力點,全面推行《稅收執法檢查作業指導書》,實現執法監督規范化標準化。 五年來,**市國稅局把深化執法監督作為推進依法治稅的突破口,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的先進理念,從確定執法標準入手,制定《**市國家稅務局稅收執法檢查作業指導書》,以標準化的執法檢查促進稅收執法科學化、精細化,強化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力度。
《稅收執法檢查作業指導書》突出檢查程序、檢查內容、檢查方法標準化,為執法者和監督者開展執法自查與執法檢查提供了思路和方法,解決了長期以來開展執法檢查的諸多困惑。一是解決了過去存在的檢查隨意、監督乏力的問題。改變了廣大干部對執法檢查的認識。消除了干部存有的僥幸心理、抵觸情緒。二是檢查標準有“據”可依,有“規”可循,減少了與被查單位的扯皮。三是檢查標準給檢查人員提供了檢查方法,逐漸擺脫檢查深度過分依賴檢查人員業務素質的現象。四是根據標準檢查,能達到查深查透、全面完整的檢查效果。
二、以機控為突破點,實行網絡作業、環節監控,實現稅收執法權的網絡監督。
根據ISO過程控制原理,市局以作業標準為藍本,充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統,以工作流為主線,根據工作流運行的特點,逐條梳理工作流,設置監控指標。將所有的執法行為納入監控,又實時監控著工作流運行的全過程,實現了檢查監督日常化。
一是通過自控,每一個稅收執法人員都應該按照作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操作,實行自控。特別是對執法中涉及自由裁量權的、操作時限以及操作程序的,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作業標準執行,而不是依靠管理人員監督的被動控制;二是通過互控,即工作流各環節間相互的關聯控制,由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傳來的工作流信息進行分析,當發現錯誤時,即作為不合格的工作流予以退回糾錯,對不按要求退回的承擔連帶責任,實現環節間的流轉控制;三是通過機控,即在工作流中尋找關鍵控點,對可量化的設定一定的控制指標,全程利用計算機進行自動控制執法行為,實現了由“人工管人”到“機器管人”的轉變;四是通過專控,即檢查控制,將執法檢查納入征管信息系統,通過有重點、有目標地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專項、重點執法檢查,檢查系統記錄的超標信息,隨機篩選工作流處理情況以及對在稅務稽查、大要案審理、群眾舉報、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反饋等發現的執法問題,均建立核查錄入異常信息機制。以此形成了層層控制、環環制約、全方位、多層次的多維化立體監控機制,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失控問題,保證了監控不留縫隙。
(一)整合共享信息資源,構建橫向監控關系。
五年來,**市國稅局的執法監督除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各系列依托征管信息系統建立基于工作流的事前、事中、事后前移監控關口的監控體系外,還著力對各系列信息資源進行整合共享,相互間形成執法監督的制約關系。如:通過稽查系列每月的《征管建議》來監督反思管理系列中存在的執法問題;通過定期對稽查系列發現的重大涉稅案件的分析,查找和反思管理、征收系列中稅收征管漏洞和存在的執法問題。
(二)暢通外部監督渠道,接受外部監督。
主動接受領導監督。實行局領導定期走訪制度,每半年到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協走訪一次并聽取意見;定期匯報制度,每年召開一次工作匯報會;定期檢查制度,邀請領導檢查指導國稅工作。
尋求部門監督。建立三項制度,即部門聯席會制度,請有關部門座談;民主評議制度,每年向有關部門寄送征求意見信;協同配合制度,聯合有關部門執法。
誠邀納稅人監督。一是登門走訪尋監督。市局規定:區、縣局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月走訪5戶以上地區重點企業法人,區、縣局每年走訪重點稅源戶70%,并實行定期回訪制度,凡沒有摸清企業意見的要求重新走訪。二是聯席座談求監督。各單位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納稅人座談會。每年一度的外稅沙龍,就深受在寧外商及代表、機構的歡迎,稱這一舉措有利公正執法,維護納稅人利益。三是民主評議幫監督。全面推行執法評議制度。每年向納稅人寄送《稅收執法情況評議信》,收集對國稅人員服務態度、公正執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辦稅服務廳設立評議箱,由納稅人根據稅務人員執法情況填寫評議卡。市征收分局辦稅服務廳去年共收到評議卡300多張,其中反饋38人(次)服務態度一般,分局對有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考核扣分,使辦稅人員服務態度大為改進。
四、追究與糾正并舉,提升執法監督深度。最好的原創免費公文站
加強執法監督的有效性。五年來,**市國稅局內部執法監督逐年加強。2004年全市國稅系統內部執法監督融入創新理念,將執法監察與執法檢查資源整合,積極探索執法監察與執法檢查聯合檢查運行機制,在“人控加機控”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上增加聯合檢查,形成“人控加機控,檢查加監察”的內部執法監督制約格局。
細化責任追究途徑。市局一方面按照信息管理原則,重新修訂了適應于執法監控的《**市國家稅務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保證了責任追究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將可能出現的稅收執法過錯進行梳理、細化,共梳理出了37個過錯項目,并將其固化在執法監督系統中,由市局、縣(區)局、市區直屬機構組織實施,追究的結果由系統自動生成,追究的決定由責任人所在的單位局長辦公會議集體作出,杜絕責任追究的隨意性。此外,責任追究還預留接口,將外部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中發現的責任問題納入追究。
五、執法監督科學化精細化凸顯成效
內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的實施,使內部執法監督力度不斷增強,保證檢查結果與執法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崗位責任制考核等有機結合,使執法監督能夠切實促進執法責任制的落實。五年來全市國稅系統先后組織10余次重點和專項執法檢查,共追究過錯責任人千余次,有效防止了稅務人員瀆職犯罪案件的發生。
(一)有效地促進了征管質量的提高。
內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的實施,夯實了稅收征管基礎,重點解決了“監控弱化、責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征管質量明顯提高,全市國稅系統以“七率”為核心的各項征管質量考核指標均達到省局的要求。
(二)明顯優化了內部稅收執法環境。最好的原創免費公文站
內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的實施,對稅務人員的執法水平和服務質量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促使稅務干部自覺地鉆研業務,規范執法的自覺性、責任心都明顯增強,內部執法環境進一步優化。此外,內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有效地避免了權力失控、隨心所欲和濫用自由裁量權等腐敗現象的滋生,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護了干部,受到了干部的普遍歡迎。
(三)進一步樹立了國稅隊伍的良好形象。
內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的實施,有利于推動依法治稅“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目標的實現,不僅規范了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而且制約和帶動了納稅人行為的規范,五年里,全市國稅系統邀請社會各界對稅收執法工作進行外部評議,取得了黨政部門和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但為依法治稅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也樹立了良好的國稅干部隊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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