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問題研究
時間:2022-07-03 0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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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中央“5+1”文件和省里的5個配套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勿庸置疑,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狀況與新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一些問題亟待解決。為此,借這次縣(市、區)換屆考察之機,專門就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進行調研,力圖通過調研,對如何切實加強我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一些啟發性的意見建議,為推進“三個溫州”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基本做法
近幾年,我市著重在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做了五項工作:
(一)著眼于提高領導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加大教育培養力度。
1、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領導干部頭腦。長期以來,我市把用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總書記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領導頭腦,作為領導班子建設的首要任務。通過短期培訓班、專題研修班、讀書會等多種載體,抓好領導干部政治理論學習。尤其是*年9月開始的“三樹一創”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了較好的實際效果。通過認真實施縣(處)級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考核制度和擬任縣(處)級領導干部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制度,建立領導干部理論學習檔案,把理論學習的考試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一項重要依據,促進了干部學習的自覺性。*年來,縣(處)級領導干部參加理論學習考試1950人次;1196名科級領導干部參加了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
2、開展大規模教育培訓工作。一是發揮黨校主陣地作用。針對不同層次干部的特點,提出相應學習要求,實行案例教學、實地調研、學工、學農和軍訓等多種培訓方式。*年以來,市委黨校共舉辦縣(處)級班、中青班、鄉鎮黨政“一把手”班等培訓班50期,培訓干部達3252人次。二是打造“溫州講壇”品牌。從*年開始,我市整合市屬單位的各類講座、論壇等學習資源,開辟“溫州講壇”,邀請省部級領導、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精英人士作專題報告。至今已舉辦17期,聽眾達1.3萬多人次。三是充分利用高校培訓基地。安排縣(處)級班、中青班等學員在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等著名院校進行短期培訓,學習MPA主干課程和發達地區先進管理理念。舉辦國外學歷培訓班,去年開始已經選派了40名干部到英國諾丁漢大學攻讀MPA碩士學位。四是積極組織領導干部赴國(境)外培訓。*年以來,先后舉辦了10期赴歐、赴美出國培訓班,培訓人數達221名。五是積極選派干部參加中央和省委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年以來,參加省以上各類培訓的縣(處)級領導干部有611人次。通過教育培訓,提高領導干部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
3、加大干部掛職鍛煉力度。根據我市實際,研究制定《*-2008年干部素質能力提升計劃(崗位鍛煉部分)》。為確保取得實際效果,我們針對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干部的特點,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掛職鍛煉活動。一是下派,豐富基層工作經驗。針對機關一些干部缺乏基層工作經驗,工作魄力和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較差的現狀,選派700余名市級機關干部到鄉鎮(街道)、村(居),尤其是條件艱苦、情況復雜的地方掛職鍛煉。二是上掛,增強宏觀決策能力。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干部,側重加強機關工作的綜合鍛煉,選派到中直、省直機關掛職鍛煉。三是外派,學習先進經驗。選派干部到上海浦東、蘇南等地掛職鍛煉,讓干部開闊視野,取長補短。*年以來,已選派了100多名市管干部參加掛職鍛煉。
(二)著眼于增強領導干部隊伍活力,加大干部選拔交流力度。
1、全面推行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根據中央、省委關于開展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的要求,在今年的縣鄉換屆時,我市采用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重點從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實績分析、個別談話、綜合評價等六個方面進行分析,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出評價,實際效果比較明顯。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一是培養性交流。對缺乏基層工作經驗或機關工作經驗的年輕干部實行縱向交流,對經歷單一的優秀干部實行橫向交流,使年輕干部在多崗位交流中鍛煉成長。二是需求性交流。把干部交流作為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一個重要途徑,即在交流干部前,首先對領導班子的結構排隊分析,找出各個班子結構的缺項,本著取長補短、優勢互補的原則,通盤考慮,采取“內選、外調、下派”等方式,統一調配交流干部。三是回避性交流。為避免領導干部長期在一個地方工作,犯經驗主義錯誤和被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束縛住手腳,市委在《條例》規定的范圍外,還對在同一班子中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進行了交流。*年以來,有65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交流。
3、推行和改進公開選拔方法。一是采取考選形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考選是以組織推薦為主,由各級黨組織把好報名關,推薦干部參加考試。這樣,既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又做到高效、簡便、實用。二是探索建立公開選拔有效期制度。對經過公開選拔筆試、面試后入圍,且考察結果比較好的干部,在兩年內開展的另一次公開選拔中,給予放寬報名條件或免予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等措施。同時,把這些干部列入后備干部名單,在平時干部提拔使用中,優先考慮。三是把公開選拔與后備干部的使用結合起來,避免“高分低能”現象。在設置公選職務的任職資格條件時,認真分析后備干部隊伍情況,盡可能為后備干部參與公開選拔創造條件,積極動員有潛力的后備干部報名參加考試,在討論決定任用人選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后備干部。*年以來,公開選拔4批,共選拔49名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去年,還公開選調了14名機關中層干部,促進了干部的橫向交流。這些措施,激發了廣大干部努力學習、奮發向上、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的熱情,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導向。
4、加強領導班子配備建設。在干部調整過程中,始終堅持“為人、為政、為事”三者統一,堅持憑實績選拔使用干部,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把那些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同時,注意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既注重優化領導班子的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又注重優化領導班子的年齡、性別結構。重視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注意選拔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使班子分工合理、專業配套、優勢互補,進一步增強整體功能。
5、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嚴格按照《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要求,認真做好后備干部工作。在選拔方面,采取大規模選拔和日常滾動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年,我市開展大規模后備干部選拔活動,共選拔出759名市管后備干部。其中:35歲以下263名,占34.7%,30歲以下75名,占9.9%;大學以上學歷472名,占62.2%,其中研究生學歷50名,占6.6%;女干部156名,占20.6%;黨外干部64名,占8.4%;少數民族干部13名,占1.7%;還有一定數量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的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對后備干部進行滾動式管理,通過公開選拔、年度考核、換屆考察、專門人才定點推薦等渠道,及時將優秀人才吸收到后備干部隊伍中來。同時,及時將表現一般的干部調整出去。在培養方面,不僅注重理論素質培養,而且非常重視實踐鍛煉,提高后備干部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年以來,共有406名后備干部參加了中青班學習;有200余名參加上掛、下派、外派、互派等掛職鍛煉。在使用方面,要求提任的干部一般從后備干部中產生,否則要專門作出說明,到目前,已提拔使用54人。這次縣(市、區)換屆,擬提拔人選中有93名后備干部。
(三)著眼于領導干部隊伍規范管理,暢通干部“下”的渠道。
1、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力度。在實踐和調研的基礎上,規定了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下”的7條標準,即:思想政治素質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組織領導能力差,不能勝任現職領導崗位;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或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以權謀私,存在不廉潔問題;工作不負責任,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較大的損失;連續兩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標,工作實績差;民主測評不稱職票達到30%以上,無特殊原因的。*年以來,已有4名縣(處)級干部因不勝任現職被降免職。
2、嚴格執行辭職的各項規定。對一些工作失職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干部,嚴格按規定實行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特別是針對溫州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干部群眾思維比較活躍的特點,規范了干部辭職“下海”的行為,要求辭職的干部要書面說明辭職后的去向,并遵守“三年內兩不準”的規定。據統計,中央“5+1”文件下發以來,共有19名市管干部辭去領導職務,其中辭去公職6名,辭職從事經營活動12名。
3、明確領導干部任職年齡上限。為了形成領導干部正常的新老更替,防止干部隊伍老齡化,有利于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我市及各縣(市、區)都規定領導干部達到一定年齡都要改任非領導職務,如我市劃定正縣級為57歲、副縣級為56歲。為加強對“改非”干部的管理,還專門制定了《關于加強對領導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的意見》。
(四)著眼于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加大干部監督管理力度。
1、逐步建立健全干部監督工作預警機制。以黨政“一把手”、執紀執法和管人財物的關鍵部門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為監督的重點,立足于事前防范和監督,以制度的建設和落實為切入點,逐步建立健全了干部監督預警工作機制。一是認真執行黨政“一把手”年度總結報告制度。二是著力抓好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三是采取措施,抓好其它干部監督制度的落實。把縣級領導干部的收入申報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納入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責任制的內容,年終會同市紀委進行檢查。完善干部監督工作信息系統,發揮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多渠道收集干部監督信息。
2、重視調查核實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注重把調查核實的成果運用到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選拔任用工作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年3月,“12380”舉報電話開通以來,市委組織部本級共受理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的舉報電話196次,經調查核實后,宣布任免文件無效、取消干部任命決定的1名,誡勉談話1名,暫緩任命4名。對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經調查核實后反映失實的,我們給予澄清。對舉報中反映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匯總分析,研究對策并提出防范性措施,增強了干部監督工作的針對性。
3、加強對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年10月組織5個檢查組對10個縣(市、區)和25個市直綜合部門進行了大規模檢查,查問題找原因,并進行整改落實,進一步提高我市的選人用人水平。
(五)著眼于提高科學決策水平,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
1、干部任免票決制工作取得新進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對干部任免表決方式等進行了探索。*年,制定了《市委常委會干部任免表決辦法(試行)》、《縣(市、區)委常委會任免干部無記名表決辦法》和《重要職務人選任用征求意見的辦法(試行)》,規定凡任免干部都必須進行表決,重要職務任用還需征求市委委員、候補委員的意見。*年7月,市委全委會通過《全委會對重要職位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試行)》,規定需由市委全委會表決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由市委常委會提名并提交全委會無記名表決,并把所表決范圍擴大到部分黨委部門副職。票決制的推進,擴大了黨內用人的民主,有效提高了用人上的科學決策程度。
2、民主推薦方法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干部任用條例》對民主推薦作了專門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容易出現兩種不良傾向:一種是“唯票論”傾向,即簡單地以票取人;另一種是“少數人說了算”,即不能體現群眾公認原則。為此,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于去年4月份出臺了《領導干部民主推薦暫行辦法》,建立了定期民主推薦制度,規定一般每年組織一次推薦,推薦結果一年有效;建立了第二輪民主推薦制度,如遇最高得票率在30%以下,或組織上認為得票情況與平時表現差距較大等情況,可進行二輪推薦;實行了民主推薦綜合評價制度,規定綜合評價為好或較好的,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評價情況差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等。較好地解決了民主推薦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增強了干部工作約束力,提高了干部工作的主動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真正體現了群眾公認的原則。
3、用人初始提名權逐步得到規范。推進干部選拔任用民主推薦提名環節的規范化、民主化,是監督“一把手”用人權的關鍵。從*年開始,在全面推行了市、縣(市、區)黨委全委會成員民主推薦提名制度。這項制度的實施,使“一把手”的用人權既得到充分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約,為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選人質量,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4、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的探索。從今年4月份開始,以鄉鎮領導班子換屆為契機,在甌海區和樂清市開展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調研試點。該制度主要通過寫實的手法,以干部工作文書和有關記錄表為載體,按照“一人一檔”、“一事一記”的辦法,對干部提拔任用和平級調整擔任重要職位的過程進行全程記實。在記錄過程中,突出了選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影響干部使用的重要情況的記錄,詳細記載具體的過程和原因,對干部任免全過程進行了有效的監督。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這次換屆,中央和省委對縣(市、區)領導班子配備、縣(市、區)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進,提出了新的要求。與中央、省委的要求相比,我市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具體表現為四個“不適應”:
(一)部分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水平與貫徹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不相適應。民主集中制既是我們黨的組織原則,也是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總體要求。有的領導班子沒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建立起一套規范的工作制度,運行機制不健全,影響了班子整體效能的發揮。有的“一把手”搞家長制、“一言堂”,個人說了算,主觀武斷;而有的“一把手”則比較軟弱,不敢大膽指出班子成員存在的問題,缺乏統攬全局和凝聚“一班人”的能力,班子內形不成核心;還有的班子中,民主不夠和集中不夠的問題同時存在。部分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較弱,班子缺乏團結和諧的氛圍,班子成員缺乏責任意識、全局意識,心胸狹窄,互不體諒,意氣用事,甚至相互拆臺。出現這些問題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因素:一是認識上有差距。認為民主集中制會給工作設置障礙,束縛手腳。二是制度執行不到位。這幾年中央和地方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但執行卻存在打折扣和不到位的現象。三是監督機制不健全。對“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監督,重事后監督,輕事前、事中監督,重集中監督、輕日常管理。
(二)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綜合能力與“三個溫州”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溫州處在改革開放的前沿,“四個多樣化”表現得尤為突出,影響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因素也不斷增加,不僅有內部的,還有外部的,有客觀方面的,也有主觀方面的,而且各方面交錯互動,造成了許多新矛盾和新問題。一是理論修養不高。有相當一部分干部缺乏政治理論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忙于應酬,出現了“重業務學習,輕理論學習”,“重文憑升級,輕思想提高”。二是宗旨觀念淡化。一些干部工作作風漂浮,心情浮躁,群眾觀念淡薄;有的上進欲望過強、服務意識太弱,主觀上怨天尤人,自認為懷才不遇,自我陶醉、感覺良好。三是自律意識不強。有的干部紀律松懈、自以為是、放松自我要求和約束,有的追求低級趣味,甚至走上違法違紀的道路。四是能力水平滯后。與市委提出的在“三個溫州”建設中干部必須“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的要求相差甚遠;干部當中知識恐慌、本領恐慌現象突出,特別是缺乏做群眾工作的基本功,依法行政的水平較低,處理棘手問題、駕馭復雜局面、總攬全局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有的干部思想僵化,墨守成規,不思進取,安于現狀,爭先意識不強,思想趨于保守,開拓創新不夠。
(三)干部隊伍的總體結構與新時期干部隊伍建設的“四化”要求不相適應。在每次重大人事調整中,市委都十分重視干部隊伍的結構要求,但是干部隊伍的總體結構與“四化”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領導干部年齡總體偏高。全市縣(處)級領導干部平均年齡48.29歲。其中:46歲以上的452人,占67.06%;36至40歲的45人,占6.68%;35歲以下的15人,僅為2.3%。與省內其他市比較有一定差距:如市直機關單位領導班子中,40歲以下的正職僅1人(且為團市委書記),而臺州為4人,衢州為3人,麗水為2人;35歲以下的副職僅3人(其中2人為團市委副書記),而臺州市為9人,衢州為5人,麗水為5人。女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比例偏低,縣(處)級領導干部中,女干部90人(占13.35%),少數民族干部11人(占1.63%)。二是知識和專業結構還不夠合理。仍有52名干部為高中學歷,占7.71%;大學以上學歷419人,占62.17%,且第一學歷為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的為數不多,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領導干部更少,僅60人,占8.9%。系統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熟悉意識形態工作的干部,熟悉現代經濟管理、城市規劃、環保、園林設計、外經貿及法律業務的干部較為緊缺。三是結構性班子能力偏弱。有些按結構要求配備的年輕干部、婦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能力偏弱,削弱了班子總體功能。
(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相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人盡其才、優勝劣汰的選人用人機制,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相適應。一是干部的考核辦法有待改進。古人講:“得人在慎舉,慎舉在核真”。剛實施的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考核內容過于籠統,程序多而繁瑣,實績分析難以有效運用,特別是對干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考察考核缺乏有效的方法。二是干部培養缺乏目標性和針對性。對干部隊伍和人才發展戰略的中長期規劃不夠,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干部教育培訓缺乏深度和層次性,干部實踐鍛煉缺乏系統性,年輕干部、婦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培養計劃性不夠。三是后備干部選拔培養存在備用脫節。一些經長期培養的后備干部備而不用,不僅浪費了后備干部隊伍資源和培養成本,也影響了領導干部隊伍的總體素質。
三、對策和建議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以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為關鍵,以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重點。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建立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今后的主要目標和重要任務,因此,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認真制定新一輪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規劃。
規劃是先導,是努力目標和方向。抓緊編制《*-2011年溫州市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對于加強新時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規劃》要注意近期、中期與遠期結合。要通過對現有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狀況的分析,預測今后五至十年我市對領導人才的需求,提出切實可行、科學合理的領導干部人才培養方向和年度目標。通過五年努力,使我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質和執政能力方面有明顯提高;黨政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知識和專業結構以及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的配備更趨合理;領導班子更加團結、和諧、富有活力。為此,要求到2011年,縣(處)級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學以上學歷要達到70%,具有研究生學歷的達到15%;各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應配備2名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干部;市直機關部門配備1名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干部。年齡上,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要保持50歲以下的干部為主體的梯次配備,40歲以下的干部要各有2名,其中35歲以下的干部至少各有1名;縣(市)區黨政正職中,要有1-2名35歲左右的干部。市直機關部門領導班子要保持50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的梯次配備,各領導班子中40歲以下的干部要有1名,并積極選配35歲左右的領導干部;市直機關部門正職領導干部中應有10%以上的干部在40歲左右。此外,婦女干部要達到領導干部總數的15%;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中要各配備1名以上女干部,其中要有2個以上縣(市、區)的黨政班子配備正職女干部;市直機關部門中,50%以上的領導班子應配備女干部。同時,黨外干部要達到領導干部總數的10%;少數民族干部要達到領導干部總數的2%,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成員中應當有少數民族干部,市直機關部門也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干部。
據統計分析,到2011年,我市縣(處)級領導干部中,將有256人年齡到杠(其中婦女干部33人,黨外干部25人,少數民族干部3人),約占領導干部總數的37.98%。為此,要結合這次換屆,按照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規劃目標要求,及早考慮,對后備干部進行有針對性的培養鍛煉,以便能夠及時地、平穩地接好班,而不會對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較大影響。
(二)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切實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思想政治建設是領導班子建設的靈魂,是一個常抓常新的重大課題。當前,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就是要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政意識、執政能力和領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領,團結、組織、帶領廣大干部群眾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事業。
1、以開展“六觀教育”為抓手,著力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識。通過開展“六觀教育”活動,引導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群眾觀、社會主義榮辱觀和以人為本的和諧觀。樹立科學發展觀,就是要解決“如何發展”的問題,引導領導干部自覺地以科學發展為己任,統籌兼顧,推進社會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樹立正確政績觀,就是要明確“為誰發展”的問題,把工作的出發點放在為人民辦實事、謀利益上,辦實事、務實效、求實績,避免急功近利。堅持正確的權力觀,要求領導干部必須始終把手中的權力用來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社會和諧、人民幸福服務,實現、維護、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樹立正確的群眾觀,要求領導干部提高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自覺性,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要通過對領導干部進行“八榮八恥”教育,引導干部樹立知榮辱的社會道德觀念。樹立以人為本的和諧觀,要求領導干部增強和諧理念,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通過“六觀教育”活動,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自覺性。
2、強化理論學習,著力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政水平。理論上的清醒,才能保持政治上的堅定。要把理論學習作為提高領導班子思想政治水平的關鍵環節,作為領導班子建設的頭等大事來抓,組織干部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戰略思想。要完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督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精心組織好每次理論中心組學習,做到每次學習有主題、有專題輔導、有重點發言,有針對性地解決重點問題。要引導干部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系,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既要踏實苦干,又要扎實苦學,科學地安排時間,珍惜時間,減少不必要的應酬,把功夫下在學習上,不斷充實和完善自己,切實增強學習的自覺性。要健全完善縣(處)級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考核制度,把領導干部的馬列主義理論素養、學習自覺性和運用理論指導工作的實際水平作為考察、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作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3、加強領導作風建設,著力轉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政作風。按照“兩個務必”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要大力改進工作作風,提倡腳踏實地,勇于創新。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實踐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高度,堅決摒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真正把人民答應不答應、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作為我們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要保持艱苦奮斗的生活作風,提倡忠誠磊落,廉潔自律。引導領導干部保持共產黨人的革命情操,時刻注意克勤克儉,以積極向上、健康進取的生活態度,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保持清正廉潔,以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和人格力量影響社會、帶動群眾。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積極引導領導干部深入農村、深入企業、深入基層,求客觀實際之真,務執政為民之實,養成理論思維的習慣,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積極為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上面臨的困難。
(三)以和諧順暢為目標,建立科學高效的領導班子運行機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因此,各級領導班子要把握方向、整合力量、團結和諧、步調一致,充分發揮整體功能和領導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1、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領導制度和政治紀律,所有黨員干部對民主集中制原則必須遵照執行,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無組織無紀律現象,確保政令暢通。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委(黨組)工作中的具體化,就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這十六字方針既有原則和紀律,又有方法和程序。要強化民主集中制教育,提倡“群言堂”,堅決反對“一言堂”,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堅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要擴大黨內民主,推行黨務公開,嚴肅組織紀律,增進班子團結。“一把手”要按照“堅持原則、把握全局、團結同志、加強修養”的要求,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帶頭維護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權威,帶頭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成為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要協調各方,敢于集中、善于集中,凝聚廣大干部群眾的力量,步調一致地做好工作。班子其它成員也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處理各種矛盾,積極支持和配合“一把手”搞好工作,在討論問題時,敢于發表不同的意見建議,以求決策更加科學有效。要努力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增強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倡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班子中形成相互監督、相互提醒的良好環境,使民主生活會真正成為班子成員增進溝通和了解,促進團結,形成合力的重要載體。要建立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制度,讓談心交心活動成為加強班子之間和班子成員相互之間的溝通協調、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的有效手段,努力營造“心齊、氣順、風正、勁足”的良好氛圍,從而形成互相尊重,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互相提醒,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的良好局面,使領導班子更加和諧、更加順暢,以班子和諧促進社會和諧,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2、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領導班子內部既要堅持集體領導的原則,又要分工負責。凡涉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布置,干部的任免、調動、處理,群眾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集體決定的問題,都必須集體討論,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得個人專斷。要按照黨內分工和政府分工相統一的原則,落實好分工負責制,避免多頭領導和出現分工不清、責任不明的現象。每位領導干部要按照分工要求,注重調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搞好協調指導,解決好本地區本部門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一把手”應以身作則,身體力行,辦事公道,把握全局,注意協調發揮副職的作用,支持副職的工作;副職則應明確角色定位,擺正位置,盡職盡責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當好正職的參謀助手,從而使領導班子成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有機整體。根據中央和省委要求,這次換屆之后,市縣及鄉鎮黨委班子要減少副書記職數,同時適當增加政府班子成員與黨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的比例,因此,要研究探索建立更好發揮常委會、全委會作用,合理分工負責的新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使班子運作更加和諧、順暢、高效。
3、著力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要緊緊圍繞提高執政的效能,切實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領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領,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能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能力、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的能力、推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的能力、激發社會活力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和促進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能力。要加大對領導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充分利用當代經濟、文化、社會思潮等最前沿的新思路、新成果,教育引導領導干部樹立全局意識和跨越意識,切實解決一些干部安于現狀、盲目排外、視野狹窄的問題,增強執政求進的創新意識。拓寬干部教育培訓渠道,建立開放型的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繼續鼓勵支持優秀人才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每年有計劃地選送一批40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好外語基礎的中青年干部到境外、國外培訓,培養與國際經濟接軌的高素質領導人才。制定領導干部掛職鍛煉5年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繼續以干部掛職為平臺加強領導干部的實踐鍛煉,根據崗位需要和干部特點,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上掛、下派和外派工作,切實提高領導干部的實踐能力。努力使領導干部實現“四個提升”:一是決策能力得到提升,能正確把握發展機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和當地實際作出科學決策;二是識別能力得到提升,在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中明辨是非,分清主次,迅速抓住主要矛盾;三是應變能力得到提升,面對瞬息萬變的社會動態,及時做出科學的分析預測,順應形勢的發展變化;四是創新能力得到提升,善于把上級精神、外地經驗同當地實際結合起來,勇于創新,善闖新路,敢為天下先。從而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以和諧的能力處理和諧社會的關系。
(四)以公平正義為導向,真正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硬起來。
同志深刻指出:掌握住選賢任能的原則和標準,把人選準用好,是一個重大政策問題。選拔一個人,就體現一種政策、一種導向。構建和諧社會體現在用人上就要以公平正義、公道正派為導向,實事求是地評價干部的功過是非,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讓想干事的有機會、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公論。
1、突出憑實績評價干部,改進考核方式方法。一要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規范是完善干部考核評價的基礎。制定并實施崗位職責要求的干部實績考核標準,才能引導和激勵干部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政績觀。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明確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重要工作目標及完成任務的措施,把責任落實到人。二要推行政績公示制度。在換屆或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時,要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績”進行公示,讓群眾知情、監督,以防止政績虛假、一績多用等現象的發生,不斷提高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準確性、有效性。三要運用綜合考核手段,防止考核考察失真失實。要設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績效考核指標、綜合經濟發展指標、社會綜合發展指標、自然與環境指標等,實現從定性考核為主向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轉變,從領導評價為主向領導與群眾評價相結合轉變,從主觀結果型考核向過程型考核與結果型考核并重轉變。四要改進考核方式方法。把實績考核工作貫穿于干部工作的日常管理當中,融合到組織部門干部考核的各項工作中去,與經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緊密銜接。要注重換屆考核與平時經常性考核的結合,建立組織部門和審計、統計等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充分運用審計、統計結果,發揮審計、統計等部門在干部考核考察方面的獨特作用。要拓寬考核渠道,嘗試通過參加民主生活會、定期走訪單位、階段性工作考核、干部約談,以及建立“干部情況動態臺帳”、“干部實績檔案”等等,及時了解掌握領導干部的動態。要探索引進現代人才測評技術,開發干部綜合能力素質測試軟件,建立“溫州市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能力素質考評系統”,真正讓事實說話、讓數據說話、讓群眾說話,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硬起來。
2、突出憑實績使用干部,大力選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一個地方的發展,尤其需要那些解放思想敢干的人、心系群眾愿干的人、腳踏實地實干的人、學以致用會干的人、深入基層苦干的人。要運用良好的用人導向,大力選拔那些善于在問題面前突破重圍的人、勇于在困難面前沖鋒陷陣的人、敢于在危險面前不畏不縮的人、擅于在關鍵時刻沖得上去、攻得下來的人。選拔任用干部,就要追求“為人、為政、為事”三者的統一,注重提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優秀干部。具體來講,要倡導選拔使用一心為人民,一門心思干事業,不“東跑西走”的人;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撲下身子抓落實,不是只說不干的人;高標準、嚴要求,雷厲風行,說干就干,干就干好,工作不拖拉的人;認真負責,干不好工作睡不好覺、敢于承擔責任,不回避矛盾的人;堅持原則,組織紀律性強,不搞自由主義的人;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胸懷坦蕩,平等待人,搞“五湖四海”,不打“小算盤”的人;善于思考,能適應科學發展要求,工作上有思路,不是操作缺辦法的人;堅決執行上級指示,聯系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不簡單照搬的人。要改進選拔方式方法,既要選拔在“急難險重”的關鍵時刻表現突出的干部,也要選拔在定期民主推薦中表現突出的優秀人才。同時,要逐步實現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要學習借鑒國外在人才培養、使用和人才資源開發方面的新理念、新方法,以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和其他高層次人才。
3、突出憑實績辨別干部,拓寬干部“下”的渠道。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是實現干部隊伍新老交替,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現實要求。能上,就要能下;能下,才能上。要引進激勵機制,以干部“能下”,來保持干部隊伍的活力。要采取有效措施,讓犯錯誤的下,混日子的下,群眾不公認的下,不稱職的下。一要充分運用績效考核的成果。對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中達不到一定比例、經組織考核確屬不稱職的干部,要堅決下。二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正確區分領導責任的機制,對確屬領導干部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一律下。三要嚴明組織紀律。對誡勉期滿而存在的突出問題無明顯改進,或誡勉期間出現新的問題的;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出現明顯偏差,或違抗上級命令,后果比較嚴重的;對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和職位的;對拒不服從組織安排,長期不在工作崗位的,也要堅決下。四是探索建立末位淘汰制。在考核的基礎上,對考核結果進行綜合排隊,排出名次,在屆中、屆末考核和連續兩年年度考核排在末位的,要視情況予以調整。另外,還要健全完善干部任期制、試用期制,進一步疏通“下”的渠道。
4、突出以培養優秀年輕干部為重點,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今年縣級領導班子換屆完成后,原有市管后備干部已不適應新的形勢需要,必須開展新一輪后備干部選拔工作。根據以往經驗,領導干部后備人選上崗率與實際存量不宜低于1:2的比例,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實際需要。因此,今后5年,我市縣(處)級領導干部后備人選總量應保持在500名左右。市管后備干部隊伍應以35歲至40歲的干部為主體,35歲以下的不少于30%,其中30歲以下的不少于10%;女干部應不少于20%,黨外干部應不少于10%;一般應具有大學以上學歷。要采取切實措施,打破干部的地域、部門和身份的限制,建立廣泛的人才儲備。要按照管現職干部和管后備干部相統一的原則,集中掌握,定期考察,動態管理,統一調配。要改進后備干部選拔方式,充分運用定期民主推薦和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成果,條件成熟時,可嘗試公開選拔后備干部。引入激勵機制,及時淘汰不適合的人選。要根據后備干部的不同經歷、特長、氣質、潛能及不足等素質狀況,制訂計劃,分類培養。對有發展潛力的干部,要有計劃地進行關鍵崗位、艱苦環境和承擔艱巨任務的鍛煉。對那些基本素質好,實績突出,有培養前途,群眾公認的優秀年輕干部要敢于放到重要崗位上使用。尤其對那些發展潛力較大而又急需的年輕干部、婦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看準后實行定人定向培養,采取“小步快跑”的做法,使其提前走上領導崗位。要實施“精兵工程”。今后五年,要擇優確定100名左右的年輕后備干部作為“精兵工程”培養對象,重點制定培養目標,分級落實培養措施,實施跟蹤培養,促使快速成長。
(五)完善監督制度,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不受監督的權力容易產生腐敗,在用人問題上表現得尤為突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督,要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認真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選擇權,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以良好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
1、強化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堅持從嚴管理,實行有效監督,嚴格規范領導干部行為,是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建設的重要措施。要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引導縣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保持頭腦清醒,居安思危,充分認識腐敗現象的嚴重危害性,認清開展反腐敗斗爭的極端重要性。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堅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不斷增強黨性鍛煉,自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做端正黨風和廉政建設的表率。在用人問題上,要注重從源頭上把關,健全完善各項制度。要繼續推行市、縣(市、區)黨委全委會成員民主推薦初始提名權制度和干部任免票決制度,推進干部選拔任用民主推薦提名和任免環節的規范化、民主化,合理制約和監督“一把手”的用人權,進一步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選人質量,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肅干部人事紀律。認真抓好《關于切實解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及《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重點防止和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突擊提拔干部、“拉票賄選”等問題以及干部“帶病提拔”現象,切實防止和杜絕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要加大對舉報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力度,發揮舉報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監督作用。對反映領導干部和選人用人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對出現的不良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談話、告誡提醒。對凡是一門心思經營自己,因不好好工作,導致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出現嚴重問題而影響大局的人;凡是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問題又拖著不解決造成大局被動的人;凡是“東跑西走”,伸手跑官要官的人等,都不能提拔。
3、推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健全責任追究機制。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制定出臺《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暫行辦法》,全面推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行為,切實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同時,要完善、落實干部署名推薦責任制和干部考核責任制。對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失職瀆職、違反規定,造成用人失察失誤的,要根據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