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業系統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情況調查

時間:2022-07-08 0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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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商業系統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情況調查

今年,我區企業改制工作全面推開,改制面達60%以上,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區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現狀,研究制訂加強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的措施和意見,區委組織部對區屬商業系統改制企業黨建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我區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現狀

一、自然概況

1、企業改制情況。

我區商業系統現有法人企業134家,今年以前完成改制31家,今年完成改制64家,合計95家,占企業總數70.9%。今年完成改制的65家法人企業中,改制的形式有:成立有限責任公司25家、股份合作制企業12家,抽資承包21家,兼并1家,租憑2家,甄別3家。商業企業資產總額2.79億元,改制企業資產總額0.71億元,占25.4%。

2、改制企業黨員、黨組織情況。

我區商業系統共有在職職工5346人,其中下崗、待崗2744人,占51.3%。共有黨員465人,其中退離休152人,下崗、待崗黨員58人,占黨員總數12.5%。商業局工委下設5個黨總支,33個黨支部,企業改制涉及20個黨支部,占黨支部總數60.6%,涉及黨員219人,占黨員總數47.1%。

3、發展黨員情況。

今年以來,商業系統共發展黨員10人,現有申請入黨人數153人,入黨積極分子61人。

二、改制企業黨建工作存在問題

黨的十五大指出:“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開搞活國有小型企業的步伐”。按照十五大精神,區屬商業企業改制今年全面啟動,但由于這次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次既得到利益的調整,因此在改制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難題和多方面阻力,特別是人們在認識上出現了種種誤區,尤其對改制企業黨建工作認識偏差較大。

一是認為黨組織可有可無。有的認為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后,董事會是決策機構,黨的組織在企業中成為一種擺設,無實際意義;有的認為改制后董事長說了算,黨支部書記只能管管幾個黨員,成了多余的干部。

二是認為“黨管干部”管不了改制企業的干部。在部分企業領導中,普遍存在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改制成為無主管企業之后,主管部門(公司)已沒有行政約束力,黨管干部在企業已不適用。

三是對改制企業管理者的產生顧慮重重。有少部分企業經營者由于管理素質不高,怕在公開競選中失位、失權、失利,故以種種理由,拖延改制;有的職工對現有經營者缺乏信任,怕改制后經營者無人監督約束,利益受損,故不熱心或不贊成改制,給改制企業黨的工作帶來困難。

(二)我們的認識、實踐和思考

針對出現的問題和錯誤認識,區委組織部和商業局工委一方面加強輿論宣傳和學習教育,更新觀念,使廣大職工真正感受到改革將會給企業、職工帶來更好的機遇,更多的實惠;另一方面加快配套政策操作。有政策的按上級文件辦,無政策的注意在實踐中不斷摸索、不斷總結。區委組織部多次組織黨務干部、黨員和職工代表召開座談會,赴外地學習考察,加強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經驗,依據有關法律,出臺了《加強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意見》。同時,商業局工委主動靠上去做工作,通過調研針對商業企業實際,依據《黨章》、《企業法》、《公司法》,制定了《商業系統加強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改制企業黨組織的設置、地位和作用,明確了黨管干部原則在企業中的具體實施辦法,明確了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的辦法和措施,有力地促進了改制的順利進行。

一、指導思想上堅持三個同步

在改制中,企業負責人必須把黨建工作納入改制的總體規劃之中,同步設計方案,同步實施操作。

1.企業改制與黨組織的設置同步進行。產權制度改革以后的企業,無論其性質、領導體制、經營機制怎樣變化,黨組織的建設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加強黨組織對改制企業的政治領導,首先必須建立健全黨組織。按照《黨章》的規定,在企業改制的同時,同步設立黨的組織,使改制企業黨的組織建設不出現斷層。在原企業基礎上改制為股份合作制、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企業黨組織采取自然過渡的方法,黨組織機構的名稱隨改制后企業名稱的改變而改變;改制企業原未建立黨組織的,現已具備條件的要建立相應的黨組織。企業黨組織的同步設置有利于加強黨對新經濟組織的領導,有利促進企業的改革與發展。

2.企業領導的產生與黨組織負責人同步配備。改制企業依據《公司法》《企業法》,按照法人治理結構的用人機制,誰出資誰派人,誰控股誰管理,把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同“出資者選擇管理者”有機結合起來。在配備企業管理者的同時,配備黨組織的負責人,并實行交叉兼職。黨組織班子應由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中的優秀黨員組成,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應依法進入董事會,兼任董事長或副董事長,其班子成員二分之一以上的應依法進入董事會、監事會或經理班子,以保證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黨組織在企業的政治核心作用。

3.企業經營活動與黨組織的活動同步開展。按新體制運作的企業,其黨的組織要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積極開展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動員和帶領廣大黨員、職工實施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決議,完成好黨的中心任務和企業的經營生產目標。黨組織在開展活動中要注意緊貼企業的實際,按照“小型、靈活、實用”的原則,在內容上求“實”,在形式上求“新”,在時間上求“活”,使董事會滿意、股東歡迎、黨員能夠接受。

二、機制轉換中理順三個關系

企業改制是以產權制度的變革為紐帶的,企業體制轉變了,運作的方式也改變了,在新老體制的轉換中,必須理清、理順關系,以利于改制企業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1.黨組織的隸屬關系。理順改制企業黨組織的隸屬關系是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凡改制企業黨組織采取自然過渡辦法的其名稱改變,而隸屬關系不變;掛靠、托管、資產劃撥的企業黨組織隸屬關系不變,改制成為無主管部門的企業,逐步地實行屬地管理;轉制為私營企業、個體企業的劃為屬地管理。改制企業黨組織隸屬關系不變的,上級黨的組織要及時地給予指導,幫助其理順關系;隸屬關系變動的,要做好與接受單位黨組織的交接工作。

2.黨與政的關系。按新體制建立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組成。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常設管理決策機構,經理班子是日常經營執行機構,監事會是企業經營決策、管理的監督機構,按照《公司法》和企業的《章程》行使各自的職權。上級黨組織對企業的管理只能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委派國有(集體)股權的代表進入董事會行使職權,而不能采用行政命令或“紅頭文件”的形式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同級黨組織要理清與企業內部三個層次管理機構的關系,將黨組織的政治核心與企業經營這個中心兩心合一心,發揮黨組織的監督保證作用,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董事會決策的順利實施。

3.新老三會的關系。在改制企業中,按現代企業要求建立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形成了一種內部職責明確,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新“三會”的產生是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是企業組織領導體制的突破,在實際運作中,老“三會”即職代會、工會、黨委會同時存在,新“三會”應處理好與老“三會”的關系,保證老“三會”的地位與作用。一是董事會與黨委會(支委會)的關系。按照《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而黨章又賦予了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的重要職責,在處理這一關系中,通過黨組織領導成員與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交叉任職的辦法,建立復合型的企業領導班子,使進入法人治理結構內部的黨組織成員保證黨的政策和意圖的實施,同時黨組織成員通過角色的轉換介入企業經營管理,為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提供組織保證。二是股東會與職代會的關系。改制后的企業,職工即是企業的勞動者,又是企業的股東,責權利于一身,要正確處理好股東大會和職代會的關系。職代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辦企業”方針的體現;職代會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股東會維護的是出資者的權益,兩者職權不同,股東會要受到職代會的制約,在企業中兩會并存,要保證一定數量的有雙重身份的職工代表進入董事會、監事會,既保證股東大會依法行使職權,又可以較好地發揮職代會的民主管理作用。三是監事會與工會的關系。工會是職代會的工作機構,是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是企業內部監督的主體之一;監事會作為新體制的監督機構,監督董事會、經理班子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活動,對股東會負責。工會、監事會所代表的利益主體不同,但監督作用相同、目的相同。在實踐中,實行工會負責人依法進入監事會并出任負責人的辦法,從源頭上保證職工行使管理、監督的權力。在處理新老三會關系中,企業黨組織必須緊緊依靠和領導、職代會和工會,保證監督與管理的有效性。

三、干部管理上堅持三項制度

在企業改制中,關鍵的還是企業領導班子的選配,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依法規范運作;在選拔、任用、管理上堅持三項制度。

1.預警制度。在干部的調配中,加強干部任職資格的認定工作,要堅持群眾路線,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標準,對任職條件進行限定,對干部的素質提出標準,采用群眾推薦、同級黨組織提名,上級黨組織考察,確定候選人的辦法,依法選舉出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2.監督制度。對依法選舉產生的企業領導班子,黨組織可以通過所領導的工會組織的權益監督和以黨性為原則的黨性監督來有效實施管理。一是通過“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制度在參與中監督;二是黨組織、監事會對企業各層次的干部和黨員在政治、經濟、生活各個領域、人財物各個方面、產供銷各個環節實施監督;三是發揮工會組織民主評議、民主監督的作用,完善職代會民主評議辦法;四是充分利用“雙重身份”的監事會成員,通過審查、評價、提議等方式進行法制性監督,直至“彈劾”。

3.評價制度。上級黨的組織對現代企業制度下的領導班子仍有考核、評價權。一是屆滿的組織考核制度,通過群眾訪談,職工測評,個人述職的辦法,對任職領導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二是年度通過職代會報告工作,個人述職、民主測評等形式進行屆中考評。三是通過離任(在任)審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評價。通過評價制度及時掌握企業管理的動態,使企業主要管理人員置于黨組織的監督之下,保證黨的路線的執行和政令暢通。

四、黨務工作中堅持三個到位

企業黨組織要樹立“有作為才有地位”的意識,加強自身的建設,提高自身素質,真正發揮黨組織在企業的政治核心作用。

1.人員配備到位。黨務工作人員的配備以工作需要和精干高效為原則,享受同級行政人員在政治、經濟、生活等方面的同等待遇。黨務干部工作精力要集中,要不斷研究企業黨建工作的新問題、新方法,改善和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

2.活動經費到位。為保證企業黨組織活動的正常開展,企業黨組織的活動經費,可按企業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千分之五的比例,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由黨組織規定用途使用;日常開支由黨組織負責人審批;定期向黨員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因遇特殊情況經費不足時,與董事會協商可適當追加。同時也要接受董事會、監事會、審計部門的監督。經費主要用于黨內會議、黨員教育、組織活動、培訓黨員、慰問困難黨員、表彰優秀黨員等黨務工作中。

3.業務工作到位。企業改制后,黨組織要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中心,做好黨建工作,要研究新問題、新情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工作作風和活動形式,抓好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保證、監督作用,把黨建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使黨的組織有作為、有地位、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