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實踐思考

時間:2022-09-22 0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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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實踐思考

干部考察是了解評價干部的重要途徑,是選拔任用干部的必經程序,是監督管理干部的有效措施。考察準確,任用就得當;考察失真,任用就失誤;任用失誤,必將貽害一方。當前,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要全面了解干部的現實表現,客觀描述干部的德才素質,準確把握干部的個性特點,難度越來越大。因此,如何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干部考察程序、方法,提高干部考察質量,防止考察失真、識人失準、用人失誤,已成為組織部門不容回避的重要課題。

一、主要做法

近幾年,我們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抓住重點,嚴把“三關”,切實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水平。

1、嚴格把好考察對象的民主推薦關。民主推薦是干部工作走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和內在需要,是選拔任用干部的必經程序和基礎環節。在考察中,我們采取會議投票推薦和會后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的形式,廣泛發動干部群眾,進行民主推薦。在此基礎上,黨委(黨組)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人選。一般情況下,沒有經過民主推薦或經過民主推薦未獲得一定推薦票的,不列為考察對象人選;確因工作需要或領導班子建設需要,黨委(黨組)才直接提名考察對象人選,我們在堅持擴大民主的基礎上實現了民主推薦與組織推薦、個人推薦的有機統一。

2、嚴格把好干部考察的程序關。根據《條例》規定,嚴格執行好六項程序:一是組織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組一般由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組成,只有在大考察時才從組織部其他科室抽調人員,參與考察。二是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就考察工作方案溝通情況,征求意見。三是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干部考察預告。四是采取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測驗、征求意見、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和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五是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交換意見。六是考察組向區委組織部領導匯報考察情況,經部務會集體研究后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并以多媒體的形式向區委常委會報告。

3、嚴格把好干部群眾的監督關。考察前實行考察預告制,一般提前1天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張貼考察預告,對外公布考察內容、考察方法、考察組成員情況及聯絡方式。任用前實行任前公示制,在區委常委會結束后立即在擬提拔對象所在單位、區機關公開欄和《相城黨建》網站等信息,公示擬提拔對象的基本情況、擬任職務等,公示期限一般為7天。在考察預告或任前公示期間有群眾舉報,區委組織部立即成立專題調查組,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核實,弄清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饋;若調查屬實并影響任職的,就取消公示對象任職資格。自實行《任前公示制》以來,全區共公示196人,其中2人因群眾反映情況屬實并影響任職而被取消了任職資格。另外,為進一步加強干部全程監督,今年還添置了錄音電話機,增設了24小時服務的干部監督專線電話。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建區以來,我們雖然在改進考察方法、完善考察程序和提高考察質量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積累了一定經驗。但是與考察“四化”(即考察標準科學化,考察范圍合理化,考察方法現代化,考察程序制度化)的目標要求,還有一段距離,主要表現在“五個不夠”。

1、考察標準不夠細。考察一名干部,主要是考察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而在這方面目前還沒有細化量化的考察指標體系,因此在考察中難免會考察標準多樣性、隨意性,影響了考察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評價一名干部,目前主要采取定性評價,即用“好”、“一般”、“不好”等表述,定性考察的優點是便于對干部總體把握,不足是往往對干部產生一個大概的、甚至是模糊的印象,缺乏個性特征的描述,導致考察結果千人一面、千篇一律。

2、考察視野不夠寬。在考察范圍上,往往偏重于對干部工作圈的考察,忽視了對其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很難清楚地掌握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生活情況。在考察層面上,往往偏重于向干部所在單位的同級、上級了解情況,忽視了向基層群眾、服務對象傾聽意見,很難全面地了解干部的工作情況。在考察內容上,往往偏重了對干部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的考評,忽視了對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了解,很難客觀地判斷干部的德才情況。在考察時限上,往往偏重于干部現實表現的考察,忽視了對歷史表現的了解,很難歷史地評價干部的成長情況。

3、考察方法不夠細。干部考察,目前主要采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征求意見、個別談話和查閱有關資料等固定模式,對實地考察、專項調查、經濟責任審計、同干部本人面談等考察方法的運用還沒有完全到位。現在,有時候干部不調整不考察,要調整急考察,存在著“三多三少”現象,即任前考察多,日常考察少;靜態考察多,跟蹤考察少;定性考察多,定量考察少,這樣難免會出現考察不全面、了解不透徹、評價不深刻的情況。

4、有些談話人員責任意識不夠強。有的“不敢說”,怕自己說了對考察對象不利的公道話,被其知道后,不僅“破了臉”,還可能遭受打擊報復。有的“不愿說”,覺得上級部門在干部人事安排上早有方案,考察只不過是裝裝樣子,走走程序,自己說不說一個樣,說了也白說。有的“戲說”,不是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而是“正話反說”,對希望調走的拼命說好話,怕說了“壞話”影響調走。個別甚至憑個人恩怨好惡或“只摘花不摘刺”,或“雞蛋里挑骨頭”。

5、個別考察者業務水平不夠高。客觀上,干部工作任務重、時間緊、頭緒多、要求高,由于平時忙于事務性工作,雖然在干部考察上有創新的愿望,但往往沒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實踐。主觀上,有的考察者業務能力不夠強、專業水平不夠高、知識面不夠廣,對一些常見的專業術語、某一行業的發展水平等情況不了解,有時出現外行考察內行的情況。有的考察者方法簡單、經驗不足,不善于營造寬松、和諧的談話氛圍,不善于捕捉信息和線索,聽不出弦外之音、辨不出言外之意。

三、對策與思考

干部考察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政治性、政策性較強。今后要進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質量,必須先要在干部考察的指標體系、規章制度、方式方法、隊伍建設等方面下功夫。

1、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指標體系。一是將黨政領導干部任用標準(即《條例》中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細化量化,建立干部考察指標。二是以上述指標為基礎,以《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為依據,根據領導干部能力建設要求,圍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黨的建設五個方面,針對不同部門、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科學地量化細化考察內容,制定科學的干部考察指標體系。鑒于先行測評表項目設置過于籠統,思想政治素質評價過于抽象,參評者對諸多項目難置可否,以及得票率難以真實反映干部德才表現等情況,要合理設置民主測評內容,量化細化測評要素,使之更具針對性、實效性。要把領導干部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情況,主要領導在本單位民主考評考核情況、綜合評議情況和單位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量化計分,并將其結果作為干部考察的一項重要指標。三是引進現代人才測評技術、心理測評技術以及統計分析方法,將干部的個性心理素質列為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

2、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制度。著重抓好“六項制度”:一是建立干部考察承諾制。考察前,考察組要向參與評議、座談的人員作出承諾;在考察期間,做到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保守秘密,如實反映考察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以此消除被考察者和被談話者的思想顧慮。二是建立干部日常考察制。除在提拔干部前進行考察外,還要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年度考察、屆中考察、屆末考察等定期考察制度,盡可能多地掌握干部在“常態”下的表現。同時還要結合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下基層調查研究、群眾來信來訪等,加強對干部的跟蹤考察、日常考察,把功夫用在平時,盡可能多地掌握干部八小時外的情況。三是建立提拔干部差額考察制。以職位與提拔人數1:2的比例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按照人崗匹配的原則進行綜合比較,權衡選拔;同時要把未選拔的考察對象列為后備干部,重點培養,跟蹤考察。四是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責任追究制。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干部考察主體的責任和權利,一旦出現瞞騙組織、以權謀私、任人唯親等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五是完善干部考察預告制。在考察預告時,要進一步公開考察內容,把考察的目的、要求、標準(即選拔什么樣的人、應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向群眾公開,以便他們早了解、早準備;要進一步擴大考察預告范圍,及時向紀檢(監察)和公、檢、法、司等機關部門征求意見。六是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聯席會議制。定期或不定期聽取紀檢、檢察、審計等部門的意見,防止把違紀違法的干部列為提拔對象,防止出現“邊腐邊升”或“一升就倒”的情況。

3、改進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干部考察要把握好“三個環節”:一要注意從政績中考察干部。對政績評價要分清長遠政績與短期政績、領導班子集體政績與個人政績、顯性政績與潛性政績、主觀努力取得的政績與客觀因素影響下的政績、物質文明政績與精神文明政績及前任政績與現任政績的界限,提高政績考察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要善于通過干部工作記實和自我評價來看政績,從不同角度、不同渠道了解和掌握群眾對干部政績的評價,做到領導評估、群眾評議和部門評定的有機統一。二要注意從“非常”時考察干部。要從領導干部崗位變動、職務升遷、生病住院以及家庭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等容易導致干部違法違紀的事情中,看其是否有收受紅包,借機聚斂錢財的情況。要在換屆選舉、重大人事安排、逢年過節期間,看其是否有吃吃喝喝,跑官要官,生活不檢點的行為。三要注意從“兩圈”中考察干部。生活上,一要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生活作風是否正派,生活習慣是否良好,生活質量是否優質;二要看其家庭生活情況,對愛人是否親愛而不嫌不寵,對子女是否疼愛而不嬌不縱,對老人是否敬愛而不厭煩;三要看其鄰里關系是否友愛友善友好。社交上,要看其政治角色是否有變化,政治立場臺上臺下是否一致,權力使用是否正當得當,是否有“圈子”意識,搞圈內圈外兩個標準。同時,還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明暗結合。有時,正常的考察程序很難了解到考察對象在工作、生活、社交中的隱性問題,有些問題雖然在群眾中有一定反映,但緣于種種原因,考察組可能了解不到。為此,要走出考察“小圈圈”,擴大考察面,通過暗訪老黨員、老干部、普通群眾和考察對象的“對立面”,盡可能多地了解情況。二是干群結合。既要重視領導意見,走好上層路線,又要尊重民意,體現群眾路線。要堅持“兩條腿”走路,把領導的評價和群眾的評價結合起來,用好“群眾公認”這把尺子。三是統分結合。要把年度統一考察與平時考察相結合,通過建立日常跟蹤考察機制,為年度考察提供依據。平時,要注重對領導干部的了解,及時掌握干部的生活作風、人際關系、家屬情況等,確保考察信息更具真實性和公正性。四是遠近結合。干部考察工作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僅僅了解考察對象在一個單位、一個時期的表現是遠遠不夠的。為此,要將考察時間前移、考察范圍擴大,由遠及近,由此及彼,用歷史的方法去了解、剖析干部的成長過程,全面客觀辯正地評價考察對象。

4、加強考察人員隊伍建設。一是建立考察人員任職資格制。當前,考察人員應具備怎樣的資質,還沒有明確規定,致使在考察人員的選拔確定上存在著一定的隨意性。為此,要建立考察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對考察人的政治素質、思想水平、工作能力、職務身份,作出統一明確的規定,為選拔和培訓考察人員提供基本依據。二是建設一支素質高、業務熟、作風好的干部考察隊伍。要根據干部工作的發展變化,按照考察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及時補充力量,在人員和精力上滿足考察工作的實際需要。要注意從黨政綜合部門、重要崗位中,從具有一定領導經驗的干部中,從熟悉經濟、審計業務的干部中,選拔充實干部考察隊伍,保證考察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三是加強考察人員業務培訓。加強干部考察人員業務培訓;通過培訓,幫助他們全面掌握黨的干部路線、干部政策和干部考察工作必須堅持的原則、標準、程序、方法。同時,要給年輕同志提供更多的實踐機會,讓他們在實踐中不斷提高綜合分析能力、判斷能力、概括能力,基本掌握、熟練運用干部考察的技巧和方法。同時,還要注意學習和借鑒先進的考察手段,創造性地開展好干部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