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民主調查思考
時間:2022-09-26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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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在廣大農村最廣泛的實踐,村民委員會的直選,給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了新的生機和活力,但同時也給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帶來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推進村民自治、擴大基層民主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成為擺在農村基層組織面前一個重要課題。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一步擴大農村基層民主,是當前農村工作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最近,我們對當前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問題進行了調研。
我鎮農村基層民主的基本經驗和成效
近年來,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農村基層民主,在全面推進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上,取得明顯成效。
一、基層民主選舉的質量不斷提高。通過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召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布實施,全鎮普遍建立了村級民主選舉制度,村委會班子更替步入良性循環,換屆選舉工作一屆比一屆規范,選舉質量和民主化程度一屆比一屆提高。一大批思想好、作風正、有文化、有本領、真心實意為群眾辦事的人選進入村委會班子。上屆村委會選舉產生的新一屆村委會成員平均年齡比上屆下降2.6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達60%以上,“兩委”成員交叉兼職率平均在95%以上,選民參選率和選舉成功率都明顯高于上屆。98%以上的村委會組織健全、制度落實、運轉正常,得到群眾擁護和支持。
二、基層民主決策的機制初步形成。各級組織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按每五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的原則,推選出符合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建立起一支強有力的村民代表隊伍。對村民代表會議的職責、議事程序、內容進行了規范。在民主決策的實現形式上,各村都緊密結合當地實際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全鎮85%以上的村實行了村務大事由村民公決制度,重大事項決策由群眾填寫征求意見卡,同意率80%以上才能拍板定案。近兩年有項村務交由村民公決,項順利通過,多項根據群眾建議進行了修改,項被否決。
三、基層民主管理工作日趨規范。一方面,建立了民主理財制度。98%以上的村以村民代表、退休干部或人大、政協代表為主,組成五至七人的村民理事會,參與村財管理,有效杜絕了財務混亂現象。制定了農村集體資產、承包合同、農民負擔、土地、財務等管理制度,使農村經濟發展和財務管理有了可遵循的準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村務管理制度。我鎮絕大多數村制定了村規民約,80%以上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級工作規程》,對農村基層干部依法辦事、規范管理作出具體規定。
四、村務公開和民主監督工作成效顯著。村務由少數人管理轉向多數人管理,鎮村兩級層層發動,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經管、民政等有關部門共同參與、上下左右各司其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和完善,基本做到了凡是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能公開,公開內容不斷充實,公開針對性不斷增強。通過建立黨員議事會、民主議事日、民主理財小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等組織,民主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整合村民代表議事會、黨員議事會、民主理財小組等3個村級配套組織,建立了與村委會同級的村民監事會,精減了干部職數,加大了監督力度。
五、鄉鎮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較大進展。各鄉鎮通過設立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廳、公開電話、建立互聯網站等形式,在政策、辦事、財務、收費、服務、廉政等六個方面實行了公開。采取政務公開日、干群訪談日、民主監督日、書記鎮長接待日等形式,使政務公開定期化、經常化。推行聽證會、公示制、印發明白卡、召開征求意見會、工程項目公開招標等,讓群眾參與到重大決策中來。在民主監督方面,我鎮推行了雙向評議(鄉評村、村評鄉)、為民服務部門服務態度評議等制度,設立了監督窗、投訴箱、意見簿。在轉變鄉鎮職能、改進領導方式方面,整合紀檢、信訪、司法、民政等部門職能建立了為民服務中心,設立鎮中心接待室和村便民服務員;我鎮向村級派出25名聯村干部,從政策、法律、發展經濟等方面為村級提供咨詢服務。
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加強,激發了廣大農民參政議政積極性,凝聚了農村群眾的聰明才智。在第七屆、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全鎮農村參選率達90%以上。促進了農村基層干部的作風轉變,提高了村級工作效率。許多村干部表示:十幾年解決不了的問題,實行了民主就解決了;農村工作千難萬難,把決策權交給群眾一切都不難。化解了農村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通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等措施,給了群眾一個明白,還了干部一個清白,消除了不必要矛盾。黃趙公路工程在施工前,就招標方案、資金管理與工程質量監督召開了三次理事會成員會,滿意率達95%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加強,也促進了農村干部的廉潔勤政,村干部擔子重了、責任大了、危機感重了、事業心強了,拿工資不干事、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等現象得到遏止。全市近三年來農村招待費用平均年遞減25%以上,絕大多數村(居)委會實現“零招待費”,干群關系更加融洽,村級組織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當前農村基層民主中存在的問題
在村級民主上。一是一些村民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不強,有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連選舉會也不愿參加;個別人把選票當作謀利工具,誰給好處就選誰。有的村干部認為民主選舉意味著干部“當不牢”,對選舉抱抵制態度。二是選舉制度不夠完善,種族、不法勢力干預選舉和賄選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年一次換屆,選舉成本高,容易出現“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換屆”的問題。村干部任職條件缺乏具體界定,破壞選舉現象懲處難。三是村務管理的群眾參與度不夠,村務管理制度粗疏,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約束力不強。村務決策程序不規范,執行不力,“一言堂”問題有所存在。四是村干部監督力度不大。上級監督有力度,但看不見;群眾監督看得見,但無力度。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監督作用難以有效實現。五是黨支部和村委會關系難擺。個別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沒有“一人兼”,兩套班子有時會出現矛盾;有些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人兼”,操作不好容易出現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互相取代的問題。
在鄉鎮民主上。一是現有民主選舉制度和法律架構尚未完全實現,鄉鎮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提出、選舉的組織不夠科學。二是多數干部群眾對鄉鎮直選期望值不高。問卷調查僅有25%的人認為鄉鎮長直選符合農村實際,農村群眾持這種認識的比例僅為16.%。三是鄉鎮多采取黨委會或黨政骨干會的形式進行決策,決策權相對集中在黨委,容易造成黨委事無巨細樣樣抓,影響出思路、抓大事的精力,人大、政府作用發揮相對不夠。五是鄉鎮政務公開有待加大力度,因群眾感到聽黨委傳達政策不如看電視來得快;鄉鎮黨委在農民身邊,感覺卻距離較遠。
在鄉村關系上。一是在農村民主選舉中,鄉鎮黨委、政府主要從村干部能力、有利于村級發展、配合鄉鎮工作等方面考慮村“兩委”人選,而村民主要從人品、人緣甚至從種族方面考慮人選。二是在村務決策管理中,鄉鎮加強對農村決策的宏觀管理、指導和監督是必要的,但有時也管得過寬或過嚴,如安排工作簽訂責任書、財務管理“村財鄉管”等。三是鄉鎮黨委、政府處在政策結合部,特別是承擔了一些本應專門機關承擔的防疫、信訪、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等任務,處在矛盾焦點,加上職能錯位,容易與群眾愿望或利益發生沖突。
其原因分析:一是制度和法律方面,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相關規定不完善、不配套。如村委會組織法在選民資格、候選人條件、賄選、干擾破壞選舉的界定和處理、村民申訴、罷免等規定太籠統。在法律和制度建設上,存在重選舉、輕選舉后的管理監督,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二是主體方面,由于村級經費緊張,村干部吸引力不高,群眾參與民主的積極性不夠高。由于選舉本身的局限性和農民素質的局限性,選出的村干部知識水平、文化修養和個人能力素質不適應民主管理的要求。三是鄉村關系方面,法律規定鄉鎮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但事實上鄉鎮許多工作乃至黨和政府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最終通過村委會等村級組織貫徹落實,村委會扮演著村民當家人和政府人的雙重角色,不可避免發生角色和身份沖突。
推進和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對黨的建設的影響:一是對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和領導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黨的領導如何實現,黨的政策、主張如何實現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統一;如何探索建立使黨的組織、黨員干部、黨員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的競爭機制,使民主參與、民主競爭、民主選舉和民主管理真正體現大多數人的意愿;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如何發揮團結群眾、宣傳群眾、動員群眾和凝聚群眾的作用,等等。研究并解決好這些問題,對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二是對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提出了新挑戰。我們黨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從人民群眾中汲取前進的不竭力量,戰勝了各種困難和風險,取得輝煌成就。擴大基層民主,保證基層群眾依法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也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根本途徑。三是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考驗。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加強,農村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群眾對農村基層組織的依賴性在降低,對農村干部素質的要求在提高;農村整體發展步伐推進較快,區域發展差距縮小緩慢;等等。面對種種挑戰,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村基層干部必須強化民主意識、提高綜合素質、改進民主作風,在推進和擴大基層民主中不斷提高執政能力,以提高執政能力的實踐進一步推進和擴大基層民主。四是對新時期加強農村干部隊伍建設、轉變干部作風、做好群眾工作提出了新課題。當前廣大農村基層組織和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確有一些農村干部作風上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在群眾中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基層民主管理不落實,對農村基層組織和干部不能實施有效民主監督,農民群眾的權利得不到很好保障,造成黨群干群關系緊張。解決這一系列新的課題,必須在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進行,依法保障廣大農民充分享有民主權利,不斷提高農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法律意識和農村社會經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同時,必須緊緊圍繞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推進和擴大基層民主,創造性地制定和落實好政務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工程招投標等方面制度,運用制度的力量加強對干部的約束和監督。
進一步推進村民自治,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第一,進一步深化基層黨員干部和群眾對擴大農村基層民主重要意義的認識,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的能力。要引導基層黨員干部充分認識擴大基層民主對理順黨群干群關系、推進“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提高擴大基層民主的積極性和自覺性。要切實提高農村黨員干部的執政能力和駕馭、領導農村基層民主的能力,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做群眾工作和依法辦事的本領。采取生動活潑、入情入理、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搞好宣傳教育,調動群眾參與“四個民主”的積極性。
第二,緊密結合農村實際,穩妥推進基層民主選舉工作。進一步完善選舉制度和辦法,延長村委會任期,防止村干部的短期思想和短期行為。嚴格候選人資格條件,規范候選人的參選行為。對違反選舉辦法的行為依法嚴肅懲處。統籌安排好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選舉,積極穩妥地推行交叉兼職,把尊重黨員意志和和尊重群眾意愿有機結合起來。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積極鼓勵素質高、能力強的黨員參選村委會主任,確保選出政治素質過硬、能力較強的村干部。
第三,運用表決、訴訟、行政等手段,建立科學的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機制。進一步抓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關規定的落實,發揮好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大會等組織的作用。重大事項一律經過全體村民或村民代表表決通過。健全村級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規范化。加大村級決策和村規民約的落實力度。
第四,切實轉變鄉鎮職能,理順鄉村關系。積極推進鄉鎮管理體制改革,精減機構和人員。充分發揮鄉鎮人大的決策和監督作用,使其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權力機關。重視鄉鎮人大代表的選舉,真正選出有群眾威信和議政能力的村民。
最后,改進領導方式,使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健康發展。擴大民主過程中要始終做到“四個確保”:確保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不能搞多元化;確保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社會主義性質,不能搞“西方化”;確保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不能損害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確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搞絕對民主。改進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方式,基層黨組織主要發揮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指導監督基層政權和村民自治組織開展工作,而不是包辦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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