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階層人員入黨問題調查思考
時間:2022-10-19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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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做好私營企業主、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新階層人員的入黨工作,我們最近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調研。調研對象主要是社會新階層人員、基層黨務工作者和各條戰線人士。調研以問卷調查為主,同時結合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共發放問卷2000份,其中社會新階層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各1000份;走訪了109位黨務工作者和部分社會新階層人員;在社會新階層人員相對集中的外經貿系統、工商系統、科技系統、大矸鎮、新矸鎮等單位召開了20多個專題座談會,廣泛聽取了社會各界和社會新階層的看法和建議,基本掌握了轄區內社會新階層的有關情況,了解了他們的入黨意愿和對于有關入黨問題的思考,為做好發展工作奠定了基礎。
一.對社會新階層的主要特征與入黨傾向的基本分析
**區現有私營企業1474家,民營科技企業38家,外資企業30家,個體工商戶12263家。社會新階層從業人員約50661人,其中30-50歲的從業人員有44379人,占87.6%,高中以上學歷占52.3%,中共黨員529名,占1.04%,提交入黨申請書197人,占0.39%。調研表明,新的社會階層成員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擴大的,他們之間在政治面貌、經濟地位、基本素質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表現出不同的入黨態度和意愿。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是社會地位的差異,對入黨的要求和態度不同。身份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青團員的和普通群眾的入黨態度與要求有明顯差異。(1)身份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入黨要求最強,比例最高。全區社會新階層中有人大代表44人、政協委員22人,66人中除1人表示入不入黨無所謂外,其余65人均有入黨的意愿,比例高達98.5%,其中42人有很迫切的入黨愿望,占63.6%。(2)共青團員或曾經是共青團員的入黨要求比較強烈。965份回收問卷中,是共青團員或曾經是共青團員的共有565人,其中表示有入黨意愿的297人,占52.6%。(3)普通群眾中表現出入黨愿望的人員比例最低,334人中只有90人有明確的入黨意愿,占26.9%。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青團員或曾經是共青團員的人員,政治覺悟普遍較高,政治立場較堅定,在同“”斗爭等重大事件中能夠自覺地與黨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特別是同志“七一”重要講話發表后更激發了空前的政治熱情和政治信念,被調查的362名有入黨意愿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共青團員的社會新階層人員,有274人選擇了入黨是為了追求理想信念、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和為社會作貢獻,比例為75.7%,占有入黨意愿的被調查社會新階層人員的60.6%。而普通群眾在入黨的動機和目的選擇上,或選擇為了提高自己的社會知名度,或選擇為了企業的發展求方便,90人中計55人,比例為61.1%,帶有明顯的功利性。
二是經濟地位的差異,對入黨的要求和態度不同。社會經濟地位高的新階層人員,其入黨的要求強;社會經濟地位低的,其入黨的要求相對較弱。在企業主中,處于創業階段的業主有入黨要求的占23%,處于發展態勢較好或企業已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業主有入黨要求的占42%。業主以外的社會新階層中,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社會新階層人員有入黨要求的占11%,年收入在10至30萬元的有入黨要求的占34%,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上的有入黨要求的占50%,而事業未穩的基本上沒有入黨的意愿和要求。以企業的規模為例,資產在1000萬元以上的業主有入黨要求的占78%,資產在500至1000萬元的業主有入黨要求的占49%,資產在500萬元以下的業主有入黨要求的占26%。
三是知識素養的差異,對入黨的要求和態度不同。知識素養高的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的愿意比較強烈。被調查的531名高中及高中以上人員有入黨意愿的321人,占60.5%,434名初中及初中以下人員有入黨意愿的131人,占30.2%;而188名學歷在大專及以上的社會新階層人員,有入黨意愿的161人,占85.6%,顯示了較大的差異性。受教育的時間越長,知識素養越高,對黨的認識和了解越多,感情越深,也就越愿意向黨組織靠攏。
四是個人閱歷及工作環境的差異,對入黨的要求和態度不同。從個人的成長的環境看,閱歷豐富,曾經任過學生干部或軍人出身的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要求強烈,所占比例高;從家庭環境看,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黨員的,大多有入黨的意愿;從與單位政治工作和黨建工作的環境看,社會新階層所處的單位黨建工作搞得越好,黨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強的,他們的入黨積極性越高。如**碧勝車材公司雖然是家臺資企業,但由于業主十分重視企業黨的建設,主動要求在企業建立黨的組織,積極支持開展黨的活動,黨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強,對企業員工影響大,員工也就積極向組織靠攏,紛紛向組織提出申請。相反,沒有組織覆蓋,或黨組織不能開展正常活動的,則提出入黨要求的人員很少,或因為找不到組織,入黨“無門”而作罷。
二.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面臨的主要矛盾
從調查的情況看,我區各級黨組織和社會各界人員對發展社會新階層入黨,領導高度重視,認識趨于統一,工作積極慎重,總體情況是好的。但由于發展社會新階層入黨工作,政策性很強,情況復雜,面臨著許多新的突出問題和矛盾,亟待我們研究、理順和解決,以保證發展工作的順利、健康、有序地進行。
矛盾之一:黨建理論的重大突破與思想認識的相對滯后。
我們黨對于自身的建設,一直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弘揚與時俱進的精神,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推動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的深入發展。特別是同志的“七一”和“5.31”重要講話,表明了新時期黨建理論尤其是黨的發展理論的重大新突破,將產生空前而長遠的深刻影響。經過“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教育,人們的思想觀念逐步得到了轉變和提高,但由于受傳統觀念和對黨的樸素感情等方面因素的制約,一些組織和同志的認識還沒有根本上從傳統思維的桎梏中解放出來,新的黨建理論還沒有被一些人所自覺地接受。同志的“七一”和“5.31”重要講話中提出,“保證我們黨始終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可仍然有一些人對黨的性質新的科學定位不理解,停留在“無產階級先鋒隊”和“工人階級先鋒隊”上,擔心成為“全民黨”;同志提出,“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看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標準,而主要應該看他們的思想政治狀況和現實表現,看他們財產是怎么取得以及對財產怎么分配和使用,看他們以自己的勞動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貢獻,”而實際情況是,相當一部分人仍然把擁有資產的人與“資本家”劃等號,把業主看成是“剝削者”;同志提出,“來自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干部的黨員是黨的隊伍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時也應該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社會其他方面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可仍有相當一些人心有疑慮,視社會新階層為黨的“異己”,特別是一些老黨員同志和下崗職工黨員,總把他們看成是自己的對立面,等等。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認識的滯后,使新的黨建理論與實踐脫節,一些基層黨組織不是在新的理論指導下,對社會新階層入黨工作積極地做好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而是等待觀望,甚至將社會新階層中積極要求入黨的優秀分子拒之于黨的大門之外,這是非常有害的。
矛盾之二:部分社會新階層人員高頻流動與黨建工作規范化要求的相對滯后。
分布形態復雜與高頻流動是社會新階層人員的基本特征和內在聯系。主要表現為:一是組織形態的頻變性。社會新階層人員所處的組織既有規范的公司制企業,也有合伙制企業,既有集群的形態,也有分散的形態,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并、裁、倒、解是必然的、經常的,因此,社會新階層人員不斷更換工作、頻繁流動也是必然的。二是人員本身的流動性。“四個多樣化”的形勢下,社會新階層人員與單位的從業關系相對松散,社會新階層人員為了某一原因往往極易流往其他企業或地方。調查發現,有56.4%的人經常換工作,或經常在不同的地域流動。社會新階層人員組織形態復雜多樣和高頻流動性的特征,給黨建工作的規范化開展造成了實際困難。做好發展工作,相對健全的黨組織,相對穩定的時間(至少二年),相對固定的聯系人是黨員發展工作規范化的基本條件,因為在發展工作的實際操作層面上,從申請、培養、考察、培訓、發展等一系列程序和環節都有規范性的要求。但從調查情況分析,由于黨組織覆蓋面不高、覆蓋的相對滯后性必然影響發展工作的正常開展。30家外資企業,建立黨組織的15家,占50%;1371家8人以上、50人以下的私營企業,建立黨組織的48家,占3.5%,民營科技企業、個體工商戶、中介組織里,組織覆蓋不到位的情況更為嚴重,全區65家社團和95家民辦非企業單位中,至今仍未建立黨組織。以至這些單位中許多社會新階層人員有入黨的意愿,實際情況卻是入黨無門,培養無人。此外,由于社會新階層流動性大,部分社會新階層由于客觀的原因,從有組織覆蓋的單位流動到沒有組織覆蓋的單位,脫離了組織的教育培養。
矛盾之三:社會新階層的入黨動機復雜化與思想上建黨工作的相對滯后。
調研表明,社會新階層人員在入黨問題上價值取向的多元化特征明顯。在有越來越多的社會新階層人員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同時,在入黨及入黨動機問題上態度分化明顯。回收的965份問卷,除有452人有明確的入黨意愿外,有216人對入黨抱無所謂的態度,占22.4%,有144人沒有想過要入黨,占14.9%,有100人明確表示沒有入黨的意愿,占10.4%。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動機、目的多元化的表現也很明顯。從統計看,有309人的入黨動機和目的是為了追求理想信念,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和為社會作貢獻,占調查總體的32%,占有入黨意愿的社會新階層人員的主流(占68.4%)。同時,部分社會新階層人員的入黨動機、目的有功利化、世俗化甚至庸俗化的傾向。有143人的入黨的動機和目的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社會政治地位或為了企業的發展求方便,占調查總體的14.8%,占有入黨意愿的社會新階層的31.6%,在企業主中,有32.5%的業主的入黨的動機和目的僅僅是為了企業的發展求方便,帶有明顯的功利性。有的純粹從一己利益出發,認為入黨能給自己帶來“好處”,把入黨等同于市場商品交換,則表現出較強的世俗化甚至私利化的傾向。總之,這一部分人入黨的動機、目的明顯偏離了黨的宗旨和對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嚴峻的現實告訴我們,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思想上建黨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加繁重,更加復雜,更加緊迫。但在實際工作中,這個重大的建黨原則卻被忽視了,不少基層單位黨組織發展黨員普遍存在表象化、簡單化、實際化的傾向,缺乏思想政治素質的嚴格把關。對社會新階層人員思想上建黨工作滯后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缺乏應對分析。對于社會新階層,沒有對其入黨的動機、目的進行深入的分析,把握其總體特征,看不到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同農民、工人的差異和其特殊性。二是缺乏應對措施。對于如何進行思想建黨,如何對社會新階層進行有效的教育,如何提高社會新階層的思想認識,在實際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已往的教訓告訴我們,思想上建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對于社會新階層尤其應當如此,否則,動機不純者就會進入我們的黨內,危害極大。
矛盾之四:吸收社會新階層優秀分子入黨的必然趨勢與培養教育工作的相對滯后。
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是以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的明確要求,是改革開放條件下加強黨的建設的必然趨勢,是符合我國國情的科學規律。同志“七一”重要講話發表后,黨內外各界特別是社會新階層人員反響強烈,許多要求進步的優秀分子積極向黨組織靠攏,有的入黨要求還很迫切。就我區而言,有43人在“七一”重要講話之前就有了入黨的要求,占接受調查的社會新階層人員的4%,“七.一”重要講話發表之后,這個比例上升為19.4%,共187人。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部分基層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在發展的形勢面前,抱著消極的態度,他們認為,只要上面有明確的規定,上面怎么講,下面就怎么做,因此大多準備不足,沒有給予相應的重視,培養教育工作明顯滯后。表現在對“七.一”講話的深邃內涵,不求深刻地認識、理解并宣傳好;有的就發展談發展,而不去潛心研究新的社會階層優秀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的規律,特別是對一些無黨員或只有少數黨員且黨組織不健全的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等社會、經濟組織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工作以及對這些對象的教育工作更加忽視。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下去,我們將貽誤一個壯大和發展的良好時機,也將極大地挫傷社會新階層人員的入黨積極性,削弱黨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
三、做好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的幾點思考
思考之一:營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是做好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的基礎。
隨著黨建理論的推動和形勢的發展,私營業主不能入黨的禁錮即將突破,必定給黨內黨外帶來強烈的反響。在這一黨的發展史上特殊時期,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武器,不失時機地統一全黨全民的認識,大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共同關心、參與和支持我們黨搞好“吐故納新”,把黨員發展工作推向一個新的歷史階段,著重抓好三項工作:一是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一做好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的思想認識。各級黨組織、理論部門和基層黨校,要采取一切有效的形式,大力宣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宣傳新的黨建理論,大力宣傳發展私營業主在內的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的極端重要性,自覺地站在不斷擴大黨的階級基礎、增強黨的群眾基礎,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歷史高度,正確看待新時期黨員的發展方針,真正把認識統一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來。二是要認真搞好調查分析,積極做好應對措施。基層黨組織要集中力量,深入工廠、企業、街道等社會新階層人員相對集中的地方,仔細搞好情況排摸,把社會新階層人員的數量分布、入黨意愿、現實表現、從業等情況搞清楚,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發展工作的應對措施。三是對要求入黨的社會新階層人員的優秀分子要抓緊做好培養和考察工作。要克服等待觀望情緒,不能把新階層人員與其他階層人員另眼看待,更不能將新階層人員冷漠地拒之于黨的大門之外。要積極鼓勵他們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為理想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對有入黨意愿的社會新階層人員要給予肯定,指出努力的方向;對要求入黨的社會新階層中的優秀分子,要積極做好培養工作,在實踐中考察和提高他們,為他們入黨創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
思考之二: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質是做好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的前提
社會新階層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是確保今后黨員質量的關鍵,而思想素質的提高則需要一個教育的過程,特別是社會新階層人員所處的特殊環境,必須把教育、提升重心前移,著重解決思想入黨問題。
一是要對社會新階層人員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要鞏固“學教”活動成果,把增強黨的凝聚力、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好經驗、好做法運用到新的社會階層的黨建工作中去,從而進一步提高黨的影響力,吸引全社會的優秀分子集聚在黨旗下。如,**區工商分局黨委,在全區148戶黨員個體工商戶中實行亮牌經營活動。開展半年來,“黨員經營戶”的牌子極大地約束了黨員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在近期工商部門受理的投訴中,黨員經營戶所占的比重大大下降,而在日常經營中,亮牌經營的黨員個體工商戶營業額也明顯好于其他個體工商戶。不少個體工商戶黨員表示,這是一個“雙贏”的活動,既有利于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又為自己的經營活動創出了牌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在其他工商戶中樹立了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對社會新階層人員加強公民道德教育。黨中央印發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這是加強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的基礎性工作,要在新的社會階層中開展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誠信教育等,要求作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的社會新階層中的廣大人員,首先必須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具備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要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較高的愛國熱情,愿意為振興中華做出自己的貢獻。
三是要對有入黨意愿的社會新階層的優秀分子加強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通過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上黨課等形式,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對黨的認識,重點要解決入黨為什么的問題。對社會新階層,要把入黨是為公還是為私這個問題通過教育要徹底弄清楚,使其中一些自私狹隘的不良心理得到滌蕩,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端正入黨動機。
思考之三:正確把握吸收黨員的標準和條件是做好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的關鍵
據這次對109名黨務工作者的走訪和對社會新階層的調查,在對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的入黨標準上,當前主要存在這樣幾種錯誤的認識:部分黨務工作者有不同的標準觀,認為不同的階層應有不同的標準,社會新階層入黨可以與其他人有所區別,實行自己的特殊標準,9%的人認為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標準要嚴,12%的人則認為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標準可以放松一些;有的黨務工作者對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的標準理解和把握不準,存在以具體標準代替黨員標準的傾向,有15%的人以好人標準代替黨員標準,認為只要人好,樂于做善事,就符合標準,有23%的人以經濟標準代替根本標準,認為企業大了,收入多了,對國家的貢獻大了,就符合標準等等;社會新階層中的一部分人則認為,只要能夠照章納稅,善待員工,甚至只要不做違法違紀的事,就符合標準。這些顧此失彼的“標準”不解決,在實踐中將是十分有害的。
正確把握入黨條件,是確保發展黨員質量的前提和保證。要嚴格堅持《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規定的黨員標準。我們的黨是具有高度政治覺悟的統一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是中國工人階級、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發展黨員只能堅持統一的標準,不能有多標準或雙重標準,不能為了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而放松或降低黨員的標準。通過準確把握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入黨的條件,真正把他們中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要正確處理組織入黨與思想入黨的關系。對新的社會階層人員中主動申請入黨的要及時做好培養工作,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對沒有明確表示入黨愿望的優秀青年,要積極引導,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對黨的認識,激發他們的政治熱情,使新的社會階層人員中入黨積極分子隊伍不斷壯大,源頭不斷拓展。要堅持積極謹慎的發展方針。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社會的反響度強烈,對黨的建設影響很大,各級黨組織必須嚴格把關,謹慎發展,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一哄而起,成批發展。要針對他們身份的多變性、工作的特殊性、流動的經常性等特點,采取新的有效手段,加強先期考察,全面了解他們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技能、自身形象等現實和一貫表現,尤其要把入黨動機搞清楚。要擴大公示范圍,吸收為預備黨員前,擬發展對象的情況不僅要在本部門公示,還要到與他們有關聯的部門、單位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形成民主推薦,群眾監督,組織把關的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發展機制,在把握黨員標準中提高發展工作的質量。
思考之四: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黨建工作機制是做好發展社會新階層人員入黨工作的保證
第一,要盡快理順社會新階層黨組織的管理體制。新的社會階層集中的企業,黨組織隸屬關系以屬地管理為主,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行業或產權關系進行管理。社會中介組織黨組織的隸屬關系,堅持“以行業管理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可以建立中介組織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包括組織、人事、工商、民政等部門和一些重要的行業協會等,作為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機構;也可以由現有的隸屬于民政部門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黨組織負責指導社會中介組織黨的建設;規模不大的社會中介組織還可以由相應的行業協會負責指導管理,或者由街道、社區等基層黨組織負責指導和管理。
第二,要不斷擴大新的社會階層黨建工作的覆蓋面。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都要單獨建立黨的組織;黨員人數少,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可按照“行業相近,地域相鄰”的原則,或聯建或掛靠;沒有黨員的或只有個別黨員的要選派黨的工作員,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
第三,要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引導優秀新階層人員靠攏黨組織的工作機制,以及發展優秀新階層人員入黨的培養、考察、審批程序和對黨員私營企業主實施管理的黨內生活制度。主要包括:(1)私營企業的黨組織建立定期邀請非黨業主列席適當的黨的會議的制度;建立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定期組織所轄私營企業主學習黨的知識和黨的政策的制度;建立由各級黨政領導同志定期與本地區私營企業主集體談話制度。(2)通過電視臺每月一期的《黨的生活》欄目大力宣傳和及時報道優秀的黨員私營企業主依靠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促進企業發展的成功經驗。(3)建立由上級黨組織和企業黨組織共同對申請入黨的私營企業主進行培養、考察、審批的程序:兩級黨組織各指定一名介紹人,共同實施對申請人的培養;上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在企業的業務活動所涉及的地區和部門,對申請入黨的私營企業主進行考察;企業黨組織主要負責在企業的內部對申請入黨的私營企業主進行考察;適當擴大在正式批準其入黨前進行公示的范圍,增加公示的時間;經考察符合入黨的條件的私營企業主,在沒有設立黨委的企業,由基層黨支部討論通過后,報分管上級黨委審批,設立黨委的企業,由企業黨委審批后,報上級黨委核準。(4)建立黨員私營企業主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和企業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的制度,自覺接受黨組織的領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