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5-14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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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調查與思考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不斷推進,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構建農村干部防腐保廉工程,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組織和領導保證,越來越成為亟待破解的重要課題。筆者就如何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做一些粗淺的調查和探討。

一、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現狀是好的,中央的惠農、支農政策能切實得到貫徹落實,農村基層呈現出欣欣向榮的良好發展局面。但是,從我鎮紀檢監察機關近年來查處案件的情況來看,農村基層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從近三年來,我鎮共接待上訪和信訪件110多件,立案5件,占總量的4%,違紀人員以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因此,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思想、組織、作風上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阻礙了黨在農村的政策貫徹落實。

第一,思想認識不高。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質低、黨紀法制觀念淡薄,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學習不夠,不認真領會、貫徹。在我們查處朝陽村村長許某和吳某在對外承包土地時硬將耕地改為荒地承包給他人,在群眾中造成影響,認為“有權不使,過期作廢”的心態。他們認為,自己反正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官”,當一年算一年,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有的村干部認為,現在農村工作難,任務重、壓力大,自己沒日沒夜地為組織工作,自己又不是國家正式干部,以后又不會領退休金,現在吃點、喝點、占點不算什么大事。

第二,民主意識不強。少數村干部自恃自己是村委干部,特別是村委“一把手”,封建制、家長作風嚴重,重大事項安排、財政資金的使用不經支部會議、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不是按程序、制度

辦事,而是憑自己的意圖“一錘定音”。再加有些村干部自我約束能力差,缺乏群眾觀念,公仆意識,以致貪圖享受,違法亂紀。

第三,村務公開不規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以來,應該說在一定的程度起了很好的監督作用,但是個別村公開的內容不全面,公開的時間不及時,表面文章多,實質東西少,群眾最關注的財務收支不詳細、不具體,難以發揮有效的群眾監督作用。有些村干部對村務公開認識不足,怕公開后削弱自己的權力,影響自己謀利;有的認為實行公開是上級對自己不信任;有的簡單理解為財務公開,認為只要自己清廉沒有必要搞公開;有的千方百計逃避公開,即使公開也只是做表面文章,不深入或公開的內容不全面,東一榔頭西一斧頭,村民看后不明白。

第四,制度建設不完善。雖然各村都加強了制度建設,如《村干部廉潔自律“十不準”》、《民主議事制度》、《一事一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對操作性不強,特別是探索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腐敗方面,缺乏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如村級財務沒有預決算制度,修公路、基本建設等重大決策,全憑書記、主任一句話,隨意性大,費用開支也沒有明確范圍和標準,審批報銷無章可循,有些村雖有一些制度,但由于執行不力使制度形同虛設,造成非生產性開支失控;在物品采購、招待費開支等方面,也是憑個人意圖,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有時未見發票,甚至白條上也只是經手人簽字,招待費標準不清,致使招待費用不斷升高;在基建工程投資方面,不按規定招標,不按規定辦理預決算,有些村干部伙同包工頭,虛增工程量,多造工程款,甚至有些村干部自己承包工程,造成集體資金大量流失。

第五,監督機制不健全。由于村級處在基層,有較強的獨立性,鄉鎮忙于各項任務的完成,對村級組織監督少,村級沒有專門監督的紀檢組織,村民代表議事制度、民主生活會等也未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致使基層組織監督薄弱,容易滋生腐敗。

二、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思路及對策

1、加強領導。各村、各單位要切實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認真實行“一崗雙責”,進一步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明確責任分工,層層簽定責任狀,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鎮要設專職紀委書記,讓紀委書記騰出主要精力抓黨風廉政建設。同時,要通過“公推直選”的方式配強選好村干部,加強村“二委”班子的組織建設,定期組織村干部培訓,對年青的村干部,特別是對換屆時在海選中選出的干部重點培訓或帶職上劃到鄉鎮站所鍛煉,盡快適應農村工作。切實提高村干部政治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基層組織真正成為為官清廉、為民辦事群眾信賴的組織。

2、夯實教育。一是要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活動,通過座談會、演講會和設立廉政文化宣傳欄等形式,以及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宣傳方式,宣揚先進,使廣大村干部學習有方向、有目標,自覺牢記黨的宗旨,增強公仆意識,認真改造人生觀、世界觀,為政清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二是開展警示教育,通過對查處的村干部違法犯罪案件,予以曝光剖析,或開展違紀違法村干部現身說法,使廣大村干部從腐敗案例中汲取教訓,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防線,時刻繃緊廉潔從政的弦,規范自己的從政行為;三是開展黨紀政紀教育,充分發揮縣黨校的作用,通過舉辦培訓班,分期分批對村干部進行黨紀政紀條規培訓教育,使村干部懂得哪些該為,哪些不該為,不斷提高正確執行政策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3、健全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議事制,重大事項決策都必須通過村民討論決定,防止一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二是推行“村財、物管”制度,按照權屬不變和會計核算內容不變的原則,以鎮為單位,設立農村財、物委托服務中心,全面實行村級財、物委托制度,并實行限額接待制度;三是實施村級財、物審計制度。把年度審計、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結合起來,讓監督的關口前移,使監督貫穿于干部任期和離任的全過程。

4、深化公開。一是要完善村務公開的內容,繼續把財、物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所有收支,物品購進和處理必須逐項逐筆公布明細帳目,讓群眾了解、監督。切實貫徹執行“兩公開、兩監督”制度(即村務公開、財、物公開、內部監督、群眾監督),讓廣大群眾真正參與村委會重大決策和監督。二是加強村民民主理財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監督作用,村民民主理財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和物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本村財、物計劃和財、物管理制度,有權檢查、審核對財、物帳目及相關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要求村負責人對財、物問題作出解釋。三是實行互動公開,在村務公開欄內設立點題公開欄,由群眾點題干部答題的形式,推進村務公開。

5、強化監督。在行政村設立紀檢委員,在村組設立廉政監督員,負責協助村黨支部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對農村黨員干部進行廉政宣傳、廉政教育、廉政監督,負責收集群眾意見,及時掌握黨群干群之間存在的問題,把群眾訴求向村黨支部和鎮黨委、紀委反饋,并協助鎮紀委調查紀檢監察信訪問題。形成村村都有紀檢委員、村組都有廉政監督員的監督網絡,填補農村基層組織監督的“空白點”,充實農村基層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做到了反腐倡廉工作有專人抓、有專人管,有黨組織的地方就有人抓紀檢工作。并推行村民評議村

干部制度,使村干部意識到自己時刻處在群眾的監督之下,增強村干部公仆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

6、加大查處。要從查辦案件入手,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切實維護群眾的根本利益。著重查處村干部肆意侵吞、無償占用、挪用、拖欠和揮霍浪費集體資金和財產,隨意加重農民負擔等侵害農民利益的案件,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態勢。同時,要重視農民舉報和上訪,對村民意見大、反映屬實影響穩定的大案,發現一起要堅決查處一起,決不能姑息,決不能手軟,從快從重查處,并將處理的結果向群眾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