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收入核對經驗交流

時間:2022-02-08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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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收入核對經驗交流

民政部將我確定為首批城居民家庭收入核對試點單位后,全各級民政部門高度重視,認真按照民政部辦公廳《關于確定首批城居民家庭收入核對試點單位的通知》要求積極開展城鄉居民家庭低收入核對工作。

一、城鄉統籌,低收入認定覆蓋全域成都。為切實解決城鄉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教育、醫療、臨時困難問題,全面推進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結合我開展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總體戰略,2010年8月我民政、公安、工商、住房等10個部門聯合出臺了《成都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一是確定了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家庭收入和財產的核定、低收入家庭認定的相關要求等,規范了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二是不僅對城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核對,還對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財產進行核對,實現低收入認定的城鄉全覆蓋。

二、分類定標,與救助體系建設無縫銜接。2005年開始,我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救助工作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以幫困助學、幫困助醫、幫困建房三大救助為配套,其他專項救助、臨時救助和社會幫扶為補充,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在“吃、穿、住、醫、學”等方面基本需求。結合我救助體系建設,我低收入認定暫行辦法提出了分類定標的低收入認定方式,即根據不同的救助需求,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民政部門負責核對收入,相關救助部門按照職責要求,對符合相關救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實施分類救助。分類定標的認定方式,實現了與原有救助工作的無縫銜接。

三、強化支撐,信息技術成為核收利器。2010年,我依托成都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平臺新建了成都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定信息系統,并和相關業務部門建立數據交換,實現數據共享,擺脫了以往完全依賴人工入戶調查、取證的傳統核收模式,成為我核收利器。自該信息系統于2010年11月下旬試運行以來,已與房管局比對28萬余條住房信息,與公積金管理中心比對29萬余條公積金信息,與人保局比對26萬余條社保信息。通過信息比對,可以迅速了解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的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信息,掌握該家庭的收入和財產狀況。從系統運行的情況看,效果非常好,大大提高了核收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減少了基層收入核實工作的壓力。今年我還將依托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信息平臺再建三條數據比對線,實現與工商局、地稅局、車管所數據共享。

四、細化流程,確保核收工作規范公正透明。一是注重申請人授權,確保核收工作合法性。按照我城鄉低收入認定暫行辦法規定,凡申請低收入認定的申請人需簽署相關授權書,授權相關部門調查和公示其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從而為我低收入家庭經濟核對工作掃清了法律障礙,確保了核收工作的合法性。二是部門聯動,事前確認。按照我低收入認定暫行辦法規定,申請人家庭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無法納入我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信息平臺比對的相關部門,且對核收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采取事先確認的方式。即申請人事先提供相應證明,證明材料齊全后,社區接件辦理。三是創新工作流程,方便困難群眾。為方便群眾辦理車輛、工商證明,我新增預申請工作流程,即申請人授權民政部門就相關情況進行統一查詢查證。預申請期一個月,且不計入低收入認定辦理時間。對統一查詢結果有異議的群眾,申請人可申請復查,或自行到相關部門開具證明材料。四是堅持民主評議和公示制度,確保低收入認定工作的公正、透明。對城鄉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我充分依托村(居)民議事會議制度,始終堅持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在經社區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后,再由區()縣民政局出具《成都城(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調查情況告知書》,申請人持民政部門出具的《成都城(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調查情況告知書》到相關救助部門申請專項救助。我開展城鄉低收入核對工作以來,已累計發出告知書3000余份,未收到一例投訴。

五、加強協作,形成收入核對工作的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按照“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我建立了由民政牽頭,公安、財政、勞動、房管、金融、工商、稅務、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參加的低收入家庭核定工作協調機制,確保了低收入認定的順利開展。二是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體系聯席會議辦公室(民政局)牽頭建立了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并根據部門需求制定部門間共享信息目錄;信息部門利用跨部門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通過技術手段實現部門間數據交換、信息共享,為低收入家庭準確核收、救助資源共享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