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拉票治理經驗交流
時間:2022-02-26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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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公認”是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個主要準則,調查對象確實定,必需經由民主引薦,從取得大都人承認的人選中發生。因而,民主引薦中的得票幾多,成為干部能否選拔運用的主要根據。于是,每逢選拔調整干部之際,拉票景象就會在一些當地沉渣泛起。前些年,拉票首要接納宴請、送禮、打德律風、發短信、當面訪問、布置消費運動等方法進行,目前拉票把戲不時創新,并且越來越蔭蔽——有的當“老大好人”,八面見光,處心積存拉票本錢;有的對峙“耐久戰”,對引薦者和指導干部長時間進行好處引誘、物質行賄和“情緒投資”;有的經過舉行同窗、同親、戰友等聯誼運動,懇求別人在引薦中賜與照顧;有的托付本人最要好的人當“說客”,直接拉票;有的經過匿名信、手機短信、網上發帖等方式,對競爭敵手進行誣告詆毀,混雜視聽,為本人勝出消弭妨礙……
拉票景象日突變得復雜化和蔭蔽化,既有前史的緣由,也有社會大情況的影響,既有干部主觀上的看法問題,也有體系體例機制不健全等客觀要素,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官本位”思維作祟。一些干部“官本位”思維根深蒂固,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歪曲,把“當官掌權”作為最大的價值目的和人生追求,而拉票就成為他們完成這一目的的捷徑。
二是民主見識缺乏。有的引薦人沒有光鮮的準則立場,憑主觀覺得、小我得掉,甚至俗氣關系去行使本人的民主權益,盲目投“情面票”、“關系票”、“授意票”,客觀上為拉票者供應了運動空間。
三是準則設計缺掉。防治簡略以票取人準則缺乏詳細的量化規范,形成理論中為防止矛盾往往以“票”定棄取。
四是監視任務缺位。當時對引薦人的引薦行為缺乏需要的監視約束,滋長了局部投票人不擔任任投票。有的當地和部分對引薦中呈現的非組織運動、異常景象,沒有接納有力的辦法避免和處置,致使拉票景象延伸。
處理拉票問題,應從干部民主引薦的深條理問題動手,接納多種辦法綜合管理。
一是增強宣布道育,使干部不想拉票。要增強黨性觀念教育,讓廣闊干部充沛看法拉票的風險性,盲目加強組織規律觀念,準確看待名、位、權、利,廢除官本位思維,從基本上消弭拉票的主觀動因。
二是立異干部選用機制,使干部不用拉票。要建立干部展現本人才干和業績的平臺,不時完美民主引薦準則,實在把防治簡略以票取人準則細化落實。鼎力推進干部任務信息公開,除觸及保護秘密事項外,干部選拔進程應該公開通明,盲目承受社會和群眾監視。深化推進競爭性選拔干部準則,普遍接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差額選拔等方法選用指導干部,樹立憑實績和公論用人的積極導向。
三是嚴厲干部人事規律,使干部不敢拉票。要疏通來信、德律風、收集等監視渠道,鼓舞干部群眾積極告發拉票行為。對拉票的干部,一概作廢其調查資歷或任職資歷,參加、協助別人拉票的,對比為本人拉票的行為賜與響應處置。對承受有拉票意圖的宴請、收受拉票人禮物或參加拉票人布置的消費運動的,也要賜與嚴厲的批判教育。
拉票不是小事,防治拉票更不是一件輕易的事。各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分要站在對黨的事業、對人民好處擔任的高度,果斷同各類拉票行為作果斷的奮斗,確保把拉票者“拉下來”,把組織任務稱心度和選人用人公信度“推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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