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話會議發言
時間:2022-02-11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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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的并要求盟市設分會場的全區電視電話會議,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組織;自治區廳局召開的要盟市設分會場的電視電話會議,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會務工作由政府辦公廳和相關部門負責。
一、會議通知
1、收到自治區政府召開全區電視電話會議通知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一科應立即填寫《烏海市人民政府傳真電報傳閱單》按來文要求呈秘書長閱批,呈相關副市長閱定。
2、市政府辦公廳秘書一科根據領導審批意見,按照會議要求電話通知參會單位,通知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參會人員范圍。
3、自治區廳局召開的全區電視電話會議,政府辦公廳秘書一科按來文要求呈秘書長閱批,呈相關市長閱知后,由綜合科或秘書二科、秘書三科立即轉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后負責通知會議和會務工作。
4、自治區政府召開全區電視電話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求是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參加會議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單位,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科或秘書二科、秘書三科按分工具體負責會務工作。
5、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一科按照會議要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參加會議領導名單。
二、會務工作
會議承辦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會場,承擔下列會場服務工作:
1、安排主席臺座次,擺放座簽,如果會議要求懸掛會標的,應提前懸掛會標。
2、負責會議簽到,統計與會人員到會情況并及時報告會議主持人。
3、如果會議要求錄音的,應提前做好錄音準備工作,安排錄音。
4、引導市政府領導候會、入場。
5、檢查烏達區、海南區分會場到會情況。
三、新聞報道
全區電視電話會議如果需要進行新聞報道的,由秘書長或分管秘書長確定。新聞記者由政府辦公廳秘書一科負責通知并落實,新聞稿由市政府秘書長或政府秘書長委托其他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審定。
四、會后落實
1、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科、秘書二科、秘書三科應負責將會議精神傳達給缺席單位。如自治區召開的會議,要求反饋參會情況或會議精神落實情況時,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科、秘書二科、秘書三科分別負責反饋。
2、全區電視電話會議明確需要落實的重要決定事項,由政府辦公廳督查室列入督查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