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基層行政監察工作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9 0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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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和各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機關適應依法治國和黨風廉政建設法制化的要求,不斷加強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在反腐敗斗爭領導體制工作機制方面、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規范黨員干部行為方面,都制定了一些規章制度,在依靠法制開展反腐敗斗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有力地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順利開展。但是,通過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的調查了解,基層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我們認真研究、解決。
一、基層紀檢監察法規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法規教育工作效果不明顯。大多數黨員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法規知識貧乏,不知法、不懂法,法制觀念和依法依紀行政意識淡薄,自我約束能力和監督水平嚴重不足,客觀上導致基層執法人員違規違紀執法現象多發。
二是執法不到位,對違規違紀人員的處理偏輕。從近年來查處的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看,紀檢監察機關在處理環節偏重于對干部的教育、保護,在量紀上一般是就低不就高,從輕處理偏多,這種情況客觀上放縱了違規違紀行為,也嚴重損害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三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沒有專門的法規工作機構,沒有專門工作人員,大多是辦公室、執法監察室承擔此項職能,實際情況是工作專不起來,嚴重影響了法規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對策和建議
(一)強化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加強黨風廉政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法制意識,是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規工作落實的首要環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紀律處分條例》、《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及其它地方性法規制度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要任務來抓。同時,還要適時做好新頒布的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的學習、宣傳和落實工作。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時要注重把握好三個問題:一是宣傳教育的形式要靈活多樣、豐富多彩。要加強與執法機關和宣教部門及新聞媒體的聯系,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互聯網等先進手段,廣泛開展新頒布條規的宣傳。要利用印發法規匯編、組織觀看電教片等形式做好對基礎性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提高基礎性法規的普及率。二是要針對不同的宣傳對象采取不同的宣傳方法、確定不同的重點內容。要針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開展以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按照“三個代表”要求,牢固樹立依法辦事,廉潔從政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拒腐防變能力;要加強紀檢監察機關的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教育,提高執紀水平。三是要把法規制度的宣傳教育納入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的大格局之中,不斷健全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工作體制。法規工作部門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聯系,該協調的協調,該配合的配合,該發揮主導作用的要大膽發揮主導作用。
(二)加強對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已頒布的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法規工作機構的重要職責之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法規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好這一職責,不斷探索監督檢查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要處理好集中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的關系。每隔一定時期,對上級頒布或本級制定的重要法規制度集中進行一次監督檢查。也可以抓住執行中反映出的突出問題,集中進行專題監督檢查。對于特別重大或時效性較強的法規制度,在頒布后要及時進行跟蹤式監督檢查。要把處理糾正問題與完善制度結合起來,既要注意推動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又要促進法規制度的不斷完善。
(三)要加強法規隊伍建設。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事關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全局,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全局。為適應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要切實加強法規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機構,建議在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設立法規室,要著眼工作需要,合理調配人員,盡可能把具有法律法規專業特長和較高文字水平的同志充實到政策法規工作崗位上來,努力改善法規工作人員隊伍結構,同時要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現有法規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法規工作理論和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