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營企業員工現狀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07-12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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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民營企業員工現狀的調研報告

根據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關于開展上海社會群體專項研究的要求,最近,我們就松江區民營企業員工的思想狀況、關注熱點、需求愿望等方面進行了抽樣調查。為了能真實反映民營企業員工的心態、意愿,調查采用開放式的匿名問卷方式進行。問卷調查涉及10個鎮、街道的20多家民營(實體型)企業。發出調查問卷1300份,收回1270份。同時,我們還與區委組織部、區總工會、區工商局、區民營辦進行了聯系或走訪,了解掌握情況。現就此項調查綜合分析如下:

一、民營企業員工的基本情況

參加問卷調查的員工有1270人,其中男性員工641人,占調查總人數50.5%;女性員工629人,占調查總人數49.5%。工作崗位所占百分比率分別為:企業管理人員23.2%,技術人員16.2%,技術工9.7%,普通工39.9%,輔助工3.6%,臨時工4.3%,其他人員3.1%。他們中應聘上崗為68.3%,下待崗重新就業占12.4%,企業改制后留下7.3%,征地工4.2%,其他7.8%。員工中外來人員占42.6%。

1.員工的年齡結構。員工中18-20歲占9%,21-30歲占49.8%,31-40歲占28%,41-60占歲12.4%。從年齡段看,18-40歲的員工構成了民營企業員工的主體,為員工總數的86.8%,中青年員工是目前企業中的生產主力軍。

2.員工的文化程度。員工中有博士12名、碩士17名,比率分別為0.9%和1.3%。大學(大專)為22.9%,高中(中專技校)36.7%,初中32.7%,小學4.1%。三分之一以上員工文化程度偏低。

3.員工的經濟收入。員工個人每月工資:600-800元占26.9%,801-1000元占31.4%,1001-1500元占20.7%,1501-2000元占11.8%,2001-3000元占6.3%,3000元以上占1.6%。以600-1000元月工資為基數,58.3%的員工呈低收入狀態。

4.員工的政治面貌。1270名員工中,中共黨員156名,占12.3%;共青團員394名,占31%;派人士55人,占4.3%;群眾665人,占52.4%。黨團員占員工總數的43.3%,政治基礎較好。

5.員工的思想狀況。在問及員工的信仰時,37.8%的員工填"中國傳統思想",33.3%的員工填"無神論",12.2%的員工填"馬列主義",其他如"佛教"6%、"基督教"2.8%、"道教"1.9%等占14.9%。在對國家大事的關心上,選擇"很關心的"員工占18.7%,"關心的"占49.3%,"一般的"占28.7%。關于在民營企業建立黨組織或工會,21.6%的員工認為"很有必要",53.7%的員工認為"有必要",16.1%的員工則認為"可有可無"。關于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30.8%的員工認為"很重要",55.5%的員工認為"重要",11.4%的員工認為"可有可無"。對目前黨風政風的基本評價,12.4%的員工認為是"好的",32.2%的員工認為"較好",41.3%的員工認為"一般",有11.9%的員工則認為"差"。在問及黨中央采取的反腐倡廉措施時,認為"動真格,標本兼治"的占35.1%,"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占24%,有39.3%的員工選擇"說不清楚"。問及對本人思想變化影響最大的因素,26.7%的員工認為是"社會觀念",31%的員工認為"家庭環境",25%認為"經濟狀況",16.2%認為"人際關系",9.9%認為"社會地位"。在獲取信息來源上,63.1%的員工選擇"電視電臺",30.1%選擇"報刊雜志",10.5%選擇"網絡",7%的員工選擇"聽他人講"。綜合以上這些情況,可以認為參加調查的民營企業員工的思想狀況,從總體上說還是比較好的,存在模糊認識的僅為少數。

6.員工的社會心理。在對目前部分社會人員收入差距擴大問題上,33.9%的員工認為"差距太大,存在明顯的不公平,必須糾正";20%的員工認為"差距明顯,有想法但認可,需控制";21.7%的員工認為"出現差距是目前經濟發展的需要和結果";16.9%的員工認為"應該保護合法的經濟收入,不管這種差距有多大";6.4%的員工認為"應該盡可能防止經濟收入出現差距"。問及在民營企業工作,32.7%員工認為"能有所作為",26.1%員工選擇"為老板打工",32.4%員工選擇"為了生存"。在如果有機會重新選擇工作一題中,29.6%的員工選擇"國有企業",45.4%選擇"三資企業",3.3%選擇"其他",選擇民營企業的則為21.7%。對企業中實施的各種規章制度,23.2%的員工認為"合理",59.8%認為"大部分合理",認為"不合理"的占10.2%。關于自己的生活水平,9.6%的員工認為"有很大提高",41.3%認為"有提高",39.7%認為"生活水平一般",7.7%的員工則認為"差"。員工的社會心理狀態企求公平,工作情緒上存在著一種不穩定心理。

7.員工的關注熱點。調查中,員工最關心的依次為:加薪42.4%,工作穩定問題26.5%,子女就業就學12%,企業是否執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10.4%,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9.7%,住房5.7%。關注的熱點依次為:國家有關政策、法令的出臺55.6%,房產價格32%,國際形勢24.4%,臺灣問題23.6%,動拆遷20.5%,娛樂圈及知名人士問題9.3%,股票8.3%,其他3.2%。

8.員工的需求愿望。72.8%的員工有參加學習培訓提高自己技能的愿望。49.6%的員工在企業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學習培訓。53.5%的員工所在企業有鼓勵員工提合理化建設、開展勞動競賽等活動。多項選擇問及當前需要加強的社會保障是哪幾項時,65.9%的員工選擇"醫療保障",39.2%的員工選擇"就業保障",38.4%的員工選擇"最低生活保障",36.4%的員工選擇"退休養老保障",18.9%的員工選擇"基本住房保障",12.8%的員工選擇"職業培訓保障",選擇"基本教育保障"和"失業救濟保障"的均為11.9%。在問及生活中最不令本人滿意的方面時,51%的員工認為"收入水平低",22.1%的員工認為"住房",12.7%的員工認為"工作壓力",8.1%的員工認為"家庭關系",4.1%的員工認為"朋友交往"。

二、對存在問題的基本分析

松江區現有民營企業36436家(其中約2萬家為商貿型企業),提供就業崗位25萬個。2003年繳納稅款25億元。民營經濟已成為松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應當肯定的。綜合這次調查情況,發現在我區民營企業中主要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與廣大企業員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直接影響著他們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也直接影響著民營企業能否保持健康發展的態勢,需要引起重視并亟待解決。

1.企業員工隊伍穩定問題。調查表明,如果有重新選擇工作的機會,高達78.3%的民營企業員工不愿在民營企業工作,而愿意在國有或三資企業工作。認為在民營企業工作能有所作為的員工僅占調查總數的21.7%。這種"身在曹營心在漢"的思想心態,一方面固然反映出部分員工對民營企業存在著觀念、思想上的認識誤區,在短時期內不能得到正確的解決或消除;另一方面也確實反映了現階段民營企業在發展壯大過程中,所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員工的積極性。如家族式管理、工作環境條件差、勞動強度大、員工工資低、待遇差等諸種因素日積月累,對員工的情緒起著潛移默化的消極作用。

2.一些企業黨組織、工會作用發揮欠強問題。近年來通過努力,我區在民營企業中建立黨組織、工會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到目前為止,已有81家民營企業建立了黨委、黨(總)支部,建立聯合黨支部22個,實行黨組織掛靠的企業505個,對沒有黨員的企業選派工作聯絡員。10200多家民營企業組建了工會,覆蓋率達30.5%。但從調查情況看,一些民營企業員工對企業黨組織或工會的信賴不夠,部分黨團員理想信念弱化。在問及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難而求助于誰時,30.5%的員工選擇企業黨組織或工會,而36%的員工選擇自己設法解決;在評價企業里的工會作用時,53.1%的員工選擇能代表職工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但也有18.1%的員工認為工會干部端老板飯碗看老板臉色辦事,心有余而力不足,26.1%的員工認為工會沒有發揮作用。據反映,在已建立工會的民營企業中,確有一些企業工會是有名無實的"影子"工會,談不上發揮作用。在問及個人信仰時,選擇信仰馬列主義的有155人,僅占員工總數的12.2%。而被調查對象中,黨團員共有550名,占總數的43.3%,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黨團員教育工作薄弱等問題。這對推動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深入,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正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團結和凝聚職工等方面的工作造成影響,不利于促進民營企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3.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違反我國《勞動法》規定,損害職工合法權益。在企業為員工繳納"三金"欄里,41.7%的員工反映享有養老金,41.5%的員工享有醫療保險金,20.2%的員工享有失業保險金。而《勞動法》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三金"率應為100%。在問及與企業簽訂合同情況時,29.8%的員工沒有簽訂合同,6.9%的員工不知道簽訂合同事項。調查還發現,18.7%的員工反映企業有拖欠、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二是企業制訂的規章制度不盡完善。59.8%的員工認為本企業中實施的各種規章制度大部分合理,10.2%的員工認為不合理;而認為合理的僅占23.2%。三是企業職工學習文化活動情況差。盡管72.8%的員工有參加學習培訓提高自己業務技能的愿望,但49.3%的員工在企業得不到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學習培訓的機會。54.7%的員工反映企業不設置供職工業余活動的固定場所。44%的員工反映企業沒有鼓勵職工提合理化建設、開展勞動技能競賽等活動。60.9%的員工反映本企業不組織職工分期分批外出旅游、療養。這些情況程度不同地反映了少數民營企業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行業自律差,缺乏誠信,唯利是圖,將職工視作賺錢的工具,侵犯職工的合法權益等不良傾向。同時也反映出由于一些企業黨組織、工會工作機制運轉不暢,監督制約不力,協調工作效率不高等因素,造成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的滯后。

三、建議和對策

松江區的民營企業現已發展到相當規模,其對社會的貢獻率日益增大。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審視以往我們對民營企業發展的認識、觀點和態度,以科學發展觀來正確分析、積極探索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之路,開創民營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其意義不言而喻。據此,特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1.鞏固地位發揮作用,建立和完善企業黨組織、工會組織體系。加強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黨組織、工會組織體系的工作。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把握工作重點,力求工作實效。針對不少民營企業中存在著的黨組織或工會負責人因受雇于企業經營者,開展工作不同程度上受到制約等特殊情況,需具體研究制訂有關規定條例,原則上明確其在政治上、經濟上的地位作用,以此規范和制約企業經營者可能發生的妨礙、影響企業黨組織、工會工作的行為,以確保企業黨組織、工會合法合理地正常開展工作。加快推進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工會建設,使黨組織、工會在民營企業達到百分之百覆蓋。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切實體現工會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作用,理直氣壯地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正確協調勞資雙方關系,凝聚合力,共同推進企業發展。

2.以人為本有情操作,強化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有效機制。民營企業的發展壯大離不開廣大職工的辛勤工作,職工是維系企業生存發展的命脈。企業黨組織或工會的工作,要著重在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的基礎上做好思想工作,依照我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正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同時,通過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導職工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正確認識民營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作用,鼓勵職工樹立和發揚主人翁姿態和集體主義精神,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提倡勞資雙方間建立起相互信賴、患難與共、攜手共進的新型勞資關系。在勞資雙方發生矛盾或沖突時,黨組織或工會要秉公辦事,積極協調,化解矛盾,維護企業內部的安定。

3.合理合法獎懲并舉,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服務管理。

(1)構建有效機制。在不違背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快建立一種勞資雙方相互制約的科學合理規范的平衡結構和機制,防止因勞資雙方的力量失衡而可能引發的社會動蕩和不安定因素的萌生。

(2)加強企業信譽制度建設。如通過對民營企業內部實施的企業管理制度的檢查,對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或損害職工利益,或職工強烈不滿反響大等情況,除責令業主立即糾改外,應建立長效的有關監督檢查管理制度,如公開測評企業的制度等。對執行制度好的企業實行表彰,對陽奉陰違或拒不執行有關制度的企業業主要公開曝光,進行必要的懲處,以強化企業業主的行業自律、合法經營的意識和行為。

(3)發揮政府維護市場秩序和維護社會公正的職能。當前,政府除了服務企業以外,還有對其進行管理的職能,有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正的職能。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對民營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民營企業要加強企業自身誠信等制度建設,為廣大職工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條件、提高和改善職工的勞動報酬待遇等,為社會多作貢獻,應該是政府與企業之間雙向良性的互動。規范民營企業的企業行為,歸根到底,是真正愛護它、支持它,促進民營企業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