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考核評價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6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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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考核評價調研報告

建立和完善稅收考核評價體系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理順稅收崗責體系,解決干部做多做少、做好做壞、做與不做一個樣的問題。有效的稅收考核評價體系,能保證執法責任和廉政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實現對稅收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多方位的監控,從而切實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特別是“集中征收、屬地管理、一級稽查”的新稅收征管格局形成以后,各級稅務部門已初步建立了崗位職責、執法責任、廉政責任“三位一體”的考核體系。通過考核體系的建立和考核制度的實施,進一步理順了稅收崗位職責,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稅收的職能得到加強,在提升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通過對現行考核體系的審視和思索,我們發現在考核工作仍然存在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在考核諸環節中存在的不足還比較集中,較為突出的是反映在考核項目權數和分值設置不合理,單純以扣分法為主的考核評價體系導致了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橫向比較不公平,業務部門工作越多扣分機率越大,不利于調動干部工作的主觀能動性。這些現象的存在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果不加以重視,會導致考核的觸角出現盲區,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得不到保護。同時由于前述因素的存在而造成工作中的扯皮、推諉可能會加劇目標與執行、結果與責任之間的脫節。因此,在建立稅收“三位一體”考核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規范、科學、全面的稅務稅收績效管理評價系統顯得尤為重要。

一、稅收考核評價體系現狀

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后,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的直接接觸明顯減少,稅務機關的管理方式發生了深刻變革,傳統征管體制下的大包大攬“保姆式”粗放型管理逐步向以專業化、信息化為特征的集約型管理轉變。在新舊征管模式的轉軌完成后,如何解決稅收管理外延的“真空”和稅收管理內涵的“斷檔”問題,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我們加強稅收工作的內外考核和監督,也就是必須建立稅務稅收績效管理評價系統。

(一)稅收崗位、執法、廉政考核體系已經逐步建立,但稅收績效管理評價系統卻亟待完善

近年來,在各級稅務部門中,已經初步建立了崗位職責、執法責任、廉政責任“三位一體”的考核體系。積極探索或實施了“派工制度”、“主輔稽查(片管、評估)員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稅收“兩權”監督責任制等等,但按照以人為本、效能優先的要求,雖然在開發人力資源效能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是尚未真正形成“崗責體系健全、評估標準科學、過程監控嚴密、績效鏈接對稱”的考核機制,特別是稅收績效管理評價系統有待建立和完善,以激發人力資源的內在活力,促進了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稅收考核評價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稅收考核體系實施以來,稅務人員的法制觀念有所確立,服務意識有所增強,依法行政水平有所提高,促進了規范執法和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新形勢下的稅收稅收工作要求相比,和推行績效評價體系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考核評價不夠務實。存在著上面布置什么,就機械地照搬照抄,使考核評價缺乏實際操作性;有時好高鶩遠,追求不切實際的“時髦”,未能根據本單位實際清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使之流于一種形式,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2.考核機制不夠健全。雖制定了考核評價制度,但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沒有對每個崗位在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責任、違規責任追究方面做出具體的規定,以致出現規范約束不到位、監督弱化的現象。

3.崗位職責劃分不夠具體。在考核評價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沒有進一步分解和量化指標,所以不能具體落實到每個執法崗位,也就不能明確人員的具體行為責任,使考核評價沒有落腳點,造成一些工作環節脫節,當出現執法不到位時,亦因責任不明而無法追究。

4.考核評價管理手段不夠規范。由于一些考核手段還依靠手工操作,沒有完全依托計算機進行科學管理,使稅收工作的目標管理考核、過錯追究未能融入一套系統的質量管理體系。

5.考核工作形式存在偏差。雖然制定了較完善的制度和考核機制,但考核工作有時流于表面,沒有深入每個人每個崗位的工作全過程,使考核工作沒有真正起到獎優罰劣、促進工作的目的,在考核指標的制定上側重于對稅收執法的考核,考核指標和考核程序較為規范,但以扣分制為主,存在多做多扣,少做少扣的現象。

二、建立和完善稅收考核評價體系的思考

要建立和完善稅收考核評價體系,當務之急的問題是要引導廣大干部樹立績效管理的理念。所謂績效管理,就是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以崗位目標考核責任制、稅收“兩權”監督責任制和干部全員評價制度等為平臺,以明確崗責、分解責任、過程控制、考核獎懲、實施評價為重點環節,以落實管理責任和提高管理績效為目標,對稅收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面、高效、科學監管的管理運行機制。通過推行績效管理系統,建立對稅收管理全過程的監控,最大限度地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績效考核是一種先進的管理理念,必須主動地接受,積極地適應,在思想上接受越早、越快,在工作上就會越超前、越主動。績效考核是一種科學的管理機制,是提高稅務行政效率和效能的助力器,要走出目前稅收工作日益繁雜的困境,必須引入績效考核機制。績效考核的實施會起到傳遞壓力、驅動內力、激發活力的作用。

(一)建立完善稅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方法

為全面提高稅務稅收工作質量和水平,我們首先要建立分類考核、科學量化、重獎重罰、責任追究的工作目標管理辦法。對系統內各部門各崗位工作目標和責任進行細化,確定出具體的量化指標,每個指標給予一定的分值,按得分多少界定具體的獎懲標準。考核內容按稅收工作的類別分類,確定粗項和細目,采用得分與扣分相結合的方法。按月進行考核,按季進行獎懲兌現,年終按累積得分排名選優評差。在具體實施中,我們可以采用“三表一案”和“1234”考核評分制的績效考核辦法,可有效避免工作做的越多,扣分越多的現象。“三表一案”是指自我測評表、群眾考評表、分局考核表和考核的總體方案。考核總體方案每人一份,并根據該方案組織實施月度或季度考核。“群眾考評表”可以分政治思想、遵章守紀、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行為規范等幾部分,由群眾評出相應的個人得分。“自我測評表”是分局根據硬性指標和各崗位工作的不同設計的崗位目標管理測評表。“分局考核表”是分局考評小組根據個人的自我測評進行的客觀公正的考評。在季度考核時,該表應包括上級單位考核過程中相應的扣分因素。“1234”考核評分制是指個人的考核得分由四個部分組成:個人每月(季)的總分中自我測評占比10%,群眾打分占比20%,分局考評占比30%,上級單位考核占比40%。四個部分每項100分,前三個部分按月考核季度平均,第四部分按上級單位季度考核進行評分。季度末綜合四項得分,就可以得出個人的季度得分,并據此確定季度末位和示范崗位。另外在考核方式上可采取平時考核與不定期檢查、抽查相結合,內考與外評相結合。將政務工作同具體業務工作、單位領導同各自分管部門的工作實行“捆綁式”考核與連帶責任追究。另外應適時開發專用的考核軟件,把各項工作設置成可具體量化的數據指標,建立數據庫,達到科學衡量各項工作的目的。

(二)建立完善稅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應把握的幾個重點

稅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在稅收工作中的運用是一種全新嘗試,在實踐中需要不斷總結、改進和完善。量化管理是動態管理,不論是組織體制,還是具體的運行方式,都沒有一成不變的固定模式。當前,在全面推進稅收工作跨越式發展的進程中,要善于發現新問題,拓寬思路,以改革的精神和辦法不斷進行探索和創新,促進量化管理運行機制不斷得到完善提高。我們認為在實踐中要抓住幾個重點:

1.目標編制必須科學合理。制定考核目標和分值權數時,應該自下而上,經過全體人員自下而上充分地醞釀討論,取得大家的認可,才能使制定的考核體系真正體現科學實用的原則,為實施行之有效的考核打下基礎。

2、考核實施要體現激勵性。考核評價體系要定位于稅收管理的目標,落腳點是稅收崗責體系和操作流程。考核應從解決被考核單位最為關心的考核計分入手,考核“扣分法”和“零星累分法”要結合使用,解決單純考核扣分帶來的部門橫向比較不公平,業務部門工作越多扣分機率越大,積極性得不到保護等考核弊端。堅決改變“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弊端,使考核評價體系不僅成為抓工作落實的助力器,而且成為評價干部實績優劣的硬標尺。

3、考核評價體系要有務實性。一個體系沒有了務實性就談不上有效。所謂務實性就是在確定目標時,必須從實際出發,任何一個考核辦法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根據不斷變化的形勢,不斷地探索和完善,使之更切合實際,更有利于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這樣,從落實工作目標到管理考核,又從目標管理考核到促進工作,再根據變化了的工作完善考核辦法,循環往復,從而形成相互促進、相互提高的良性互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