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16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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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品調研報告

國家規定所有的藥品都要標明有效期或失效期,它是反映藥品內在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是保證藥品安全有效的前提。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為過期藥品,由于降解,其所含的有效成分或生物效價就達不到標示量,使用后不但達不到有效的血藥濃度,還可能因為產生的降解產物對人體造成

危害。隨著經濟的發展,藥品儲用量日益增加,而過期藥品的數量也隨之增加。調查表明,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存有備用藥品,52.4%的家庭設有家庭小藥箱。但是,高達73.6%的家庭卻忽視了藥品的儲存條件,更有至少8成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過期藥品的習慣,九成的被調查者有將過期藥品隨意丟棄的經歷,而這一問題在農村則更為嚴重。有老年朋友的家庭,因其患有慢性病,家庭儲備的藥更多,這方面的問題更加突出。

鑒于過期藥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較大,而我國目前還沒有較系統完善的過期藥品控制機制,因此急需加強這方面的調研,尤其是管理機制的探索,以避免因使用過期藥品給患者造成身體傷害。

過期藥品的危害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使用過期藥品不但貽誤治療時機,其降解產物還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藥品過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藥品發揮不出原來的藥效。有時,甚至還會導致藥品化學成分的改變,對人體產生損害。比如,維生素C在空氣中放置時間過長,容易被氧化,而氧化后的VC對人體有害?;前奉悺⑶嗝顾仡愃幤愤^期,則容易引發過敏和休克。藥品存放的溫度不能達標,藥品自身可能分解出一些有害雜質,這些雜質對人體容易造成一定危害。藥品長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會脫水;存放在潮濕處,藥品也會吸潮。吸潮或脫水后藥品進入人體內會不分解,因此,人體吸收不到有效成,“吃了等于白吃”。沖劑、蜜丸等加入賦型劑的藥品,在一定溫度下會發生霉變,滋生細菌,而這種霉變是用肉眼難以識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按劣藥論處。一些不法商販從居民手中收購過期藥品,改頭換面通過非法渠道銷售到農村等偏遠地區衛生所、藥店和無證診所,再次流進患者手中,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并且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二是污染環境。家庭處理過期藥品大部分是當作生活垃圾扔掉,不做任何處理,就會對環境造成污染。一些單位和部門對過期藥品集中銷毀,常常采取焚燒的方法,也會對環境造成污染。三是造成醫療資源浪費。我國還遠未實現全民醫保,廣大農村偏遠地區缺醫少藥。一方面是生病看不起醫生,吃不起藥,一方面是大量藥品因過期而浪費。

過期藥品的大量產生與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密切相關。一是醫療保障體制存在漏洞,造成許多居民在消費藥品上缺乏合理性,醫院大藥方給藥品囤積提供“貨源”。不少人手中的過期藥都是病人出院時醫生開出來的,醫生給病人開了一大堆藥,病人吃不了,扔了又覺得可惜,藥品就這樣積攢了下來。公費醫療給醫院多開藥、開好藥提供了適宜的土壤。由于患者屬于公費醫療范疇,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醫生就給病人開大處方,遠遠超出了病人對藥品的需求量。另外,病人也會利用公費醫療的有利條件,給自己搞一個家庭小藥箱。過期藥品囤積現象,實質上暴露出我國公費醫療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缺陷。除醫院開藥途徑外,也有一些人喜歡從零售藥店買藥,自己搞個小藥箱,生病時用起來比較方便,但卻疏于定期檢查箱內藥品是否過期及時清除,積攢下不少過期藥品。二是藥品回收機制不健全。而現行的《藥品管理法》只賦予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藥品研發、生產、銷售和醫療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權限,沒有對家庭剩余過期藥品的回收做出明確的規定。相關的處理基本上是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生產企業和零售藥店等的自發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是自行銷毀。藥品經營企業和醫院的過期藥品一般可以退回生產企業。生產企業對于過期藥品則采用自行銷毀的方式處理。

二是有償回收。這種方式主要針城鎮居民手中存有的過期藥品,是一種短期的處理方式。有關主體通過以舊換新、有獎回收等方式集中消費者手中的過期藥品,進行統一銷毀。實施這種方式的主體可以有多種,可以是藥監局與企業的聯合,我局即采用此種方法,也可以是企業與企業的聯合,或者是某個單獨的企業。此種處理方式優點主要有:(1)由于是有償同收,所以對消費者的激勵用較大,實施的效果較好。(2)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店通過相關活動,可以增強自身的社會責任感,提升企業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促進長遠發展。因而企業的積極性也較高。不足主要有:(1)費用問題。相關主體采用這種方式需要安排專人操作,提供用于換購的新藥或其它獎勵,負責過期藥品的銷毀等,費用支出較大,并且往往需要企業自主承擔。(2)此類活動多為短期活動,會因為企業營銷策略的改變而改變,很難形成一個長效回收機制。(3)可能誤導消費者。雖然此類方式是保證百姓安全用藥的公益性活動,以舊換新、有獎同收只足激勵措施,但這可能使消費者認為過期藥品是有價值的,甚至待價而沽,產生負面作用。并且,消費者以兌換方式獲得的藥品有可能不是其急需的常用藥物,存在久置不用而再次過期的可能,使過期藥品同收的意義大打折扣。目前,我國不少地方都已建成“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但銷毀費用較高,最貴的每公斤近100元,算下來,過期藥品的銷毀費用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企業已投資一定資金用于更換過期藥品,再承擔高額銷毀費用有一定困難。白云山和黃中藥自2005年創立“家庭藥品回收(免費更換)機制”以來,該企業用于這一活動的投入已達到1.6億元,今年1-6月投入達到6000萬元,預計全年將達到1億,由于投入比例的逐年上升,企業面臨一定壓力。

三是過期藥品回收箱。這種方式也主要針對城鎮居民手中存在的過期藥品,并且是一種長期的處理方式。一些城市在多家藥店長期設立過期藥品回收箱,由藥品監管部門定期統一集中、回收、銷毀。從2005年處起,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了1700多家藥店長期設立不合格、過期藥品回收箱。同時,上海藥品監督管理局還啟動了第二屆指導市民清理家庭小藥箱活動周,深入社區清理、回收過期藥品,并發放40萬冊《指導市民清理“家庭小藥箱”活動宣傳手冊》。又如,2005年5月16日至22日,南京市藥監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周的清理“家庭小藥箱”活動。南京市藥監局選擇“百信”和“先聲”下屬的70余個藥店設立清理家庭小藥箱服務站點。各區縣將選定10家左右藥店設站。全市有120余家藥店參與“清理家庭小藥箱活動周”。我局從2004年11月啟動過期藥品回收工作,確定了27家藥店長期設立不合格、過期藥品回收箱,市民可以就近處理過期、無效期或有效期辨別不清的藥品以及霉變、變質藥品,部分藥店給予一定的購藥優惠。為防止藥品流入不法分子手中,進一步完善了工作機制,一是完善回收藥品工作程序,以“四個統一”為主要內容,進一步規范統一回收箱、統一回收表格、統一銷毀方法、統一上報回收情況。二是延伸回收網點,市區增設11家、農村增設18家定點回收藥品網點,積極把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延伸到鄉村。同時舉辦回收過期藥品宣傳咨詢,提高人民群眾對過期失效藥品危害的認識,確保群眾用藥安全有效,切實維護好藥品市場秩序。此種方法的優點在于:(1)可以方便消費者就近處理過期藥品,避免其誤用、流入不法渠道或與普通生活垃圾混淆。(2)與短時間的公益活動相比,此種方式的作用更加長久。其不足在于:(1)缺乏相應的鼓勵措施。在沒有鼓勵措施的情況下,部分消費者可能通過非法的過期藥品有償回收渠道處理,或認為清理過期藥品并將其送至收箱比較麻煩,而仍將其留在家中或與生活垃圾一同丟棄。(2)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一些藥店沒有設置專人管理,沒有建立嚴格的回收登記制度,存在過期藥品回收后“跑、冒、滴、漏”現象。(3)費用問題。此種方式的覆蓋范圍較廣,而藥品監管部門的資源有限,因此為過期藥品回收箱配備專門人員、投入等項支出的難度較大。

因此,在過期藥品產生之前采取的控制措施,盡量減少過期藥品的產生是控制過期藥品的最根本方法,可以比較徹底地避免過期藥品造成的各種危害。在這方面,美國的一些管理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據了解,美國沒有過期藥品回收制度,著重強調控制過期藥品的產生。一方面,藥品生產企業通過調研等方式,較準確地預測市場需求,避免過量地生產,從而在藥品出廠時就降低藥品過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美國藥品拆零出售做得比較好。幾乎所有藥店都有藥品拆零出售的服務,并且拆零出售的藥品種類非常豐富,包括許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甚至一些液體劑型的藥物也用小瓶分裝。藥劑師在給顧客調配藥物時會考慮其合理用藥量,從而減少了消費者手中過期藥品的數最。這種方式要求藥店具有較好的拆零條件和職業素質較高的藥師。

只要我們嚴格按照國家局提出的四條監管要求,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探索監管方法,在加大對非法回收藥品行為打擊力度的同時,制定相應的藥品回收管理處理程序和加強對藥品回收工作的監管措施等規定,來建立一種長效的家庭剩余過期藥品回收的模式,就一定能逐步解決過期藥品安全處理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