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審指導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2 0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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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審工作的業務指導,是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案件審理部門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案件審理部門有關案件審核處理各項工作的指點、幫助、引導、督促和檢查等活動。案件審理工作業務指導開展的狀況,直接影響著案件審理工作部門的整體水平,直接關系到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加強案件審理工作業務指導,增強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是提高案件審理工作水平,保證案件質量的有效方式。
一、當前案件審理業務指導中存在的問題
(一)業務指導不實。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在原有的審理工作制度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和本地的實際,相應地修訂和完善了一些審理工作制度,使案件審理工作日趨規范。在每年年度的工作目標管理任務中,案審業務指導的內容占有相當的位置,但在具體工作的落實中存在不同的差距和盲點。
(二)業務指導不精。由于基層紀委案件審理人員特別是鄉鎮基層紀委案審人員變動頻繁,業務不熟,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業務指導沒有及時跟上,造成有些案件在處理的過程中出現偏差,有些案件在指導的過程中,存在就案論案的問題。
(三)業務指導不深。日常的業務指導多是把案件審理的原則、任務、要求、辦法等等籠統概括,泛泛而談,沒有針對性,重點、難點不突出,聽與不聽一個樣,印象不深,效果不好。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當前業務指導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由于個別單位領導對審理工作重視不夠,審理人員配備相對少,往往抓了案件審理,就沒有精力再抓業務指導,工作沒法開展,加上個別審理人員對案件審理工作指導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業務指導工作有精力就開展,沒有作為硬性指標列入工作日程,有的即便列入了工作日程,但日常沒有量化,年度沒考核,實際上流于形式。
(二)業務不精,指導不到位。由于在處理黨紀政紀案件的問題上還存在法律、法規滯后的情況,案件審理本身也還有許多程序性的要求沒有解決,加上有些案審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對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學習不夠,對審理業務理解不深,運用不熟,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無力開展業務指導工作。
(三)調查研究較少,總結不到位。傳統意義上的案審多是書面審理,屬“閉門造車”,很少走出去,加上有些案審人員思想比較保守,不愿深入基層或忙于日常工作沒有時間深入基層,因而對下級案件審理部門工作狀況不夠了解,缺乏調查研究,不善于以“一個案”論“一類案”,并從中找出規律性的東西加以提煉,因此,很難有針對性地指導工作。
三、解決問題的措施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如何對基層進行有效地業務指導,提高基層案件審理人員的素質,使紀檢監察案審工作進一步適應形勢任務的要求,首要問題是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使所有案審人員充分認識到業務指導在案審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強責任感和事業心,其次應從實際出發,解決好業務指導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一)狠抓硬指標,筑牢業務指導工作的基礎。
1、狠抓審理業務學習,自我加壓,提高素質。打鐵必須自身硬,要想指導別人,首先必須充實自己。為此,所有案審人員除了熟知案件審理工作條例、黨紀政紀條規及相關程序制度規定外,還必須學好與審理業務有關的政策理論,提高從政治上把握案件的水平,加強對經濟、金融、房地產、網絡等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和了解,擴大知識容量,改善知識結構,尤其要對相關法律法規學深學透,使所有審理人員不僅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業務指導在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真正掌握開展案件審理工作應具備的相關業務理論知識,學會用法理分析案件,從立法的原意、立法的精神審理案件,并能在具體工作中靈活運用,增強素質,奠定業務指導工作的理論基礎。
2、狠抓組織建設,確保人員配齊配強。要逐步建立健全審理網絡組織,尤其是基層審理網絡,并對基層案審人員實行備案管理,對因工作變動的人員堅持隨調隨補,并盡量將黨性原則強、業務素質高、有案件檢查經歷、能秉公執紀的人員不斷充實到審理部門,以保持審理人員數量和質量的相對穩定,從機構上保證案件審理工作的需要,避免由于人員配備不足,抓了審理案件沒有力量去抓業務指導的現象發生,確保業務指導工作的力量保障。
3、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實踐證明,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基礎,為此,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審理人員尤其是審理部門負責人要注意與領導的溝通和交流,及時匯報,聽取意見,在審理案件工作的過程中取得領導對審理業務指導工作的重視和支持,達成共識,排除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各種阻力和影響;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領導共同參與,共同商量研究,給予指導和幫助,對把好案件質量關無疑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具體指導。
1、對共性問題,加強宏觀指導。針對近年來基層審理人員變動頻繁,以至于基層審理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辦案業務不熟練、辦案程序不嚴格、案卷文書不規范、隨意性大等問題。應注意采取有效辦法予以克服:(1)是要集中進行業務培訓。尤其是對新上崗的審理人員,要適時組織學習。緊密聯系執紀辦案實際,系統培訓審理基本業務知識,《紀律處分條例》、《案件審理工作條例》、《行政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等黨紀、政紀條規及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是處理違紀案件的基本依據,是指導和規范審理工作的指南,必須認真掌握,靈活運用。(2)是適時組織案件質量考評檢查,在檢查前,強調相關審理業務知識及操作規程,各基層單位相互閱卷評比,將所學理論與卷宗材料相對照,通過對基層單位間卷宗質量的相互對比,各自去絀存精,使案件業務指導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對重點問題,搞好具體指導。案件審理工作的業務性質決定其中心工作在一個“審”字上,其效果好不好體現在處理的結果上。從以往業務指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看,案件中事實證據的認定與定性量紀仍然是業務指導的重點。可以采取相關措施予以指導:(1)是召開審理人員座談會,就某一階段發生比較集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座談討論,共同研究,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和看法,然后集中大家的意見,拿出具體的指導性意見,使大家在具體交流討論中得到具體指導。(2)是針對基層個別案件因事實認定和定性量紀意見不一致而影響定案的疑難案件,請基層審理人員和分管領導帶卷到上級紀委審理部門一起研究,統一認識,既妥善解決了意見分歧,又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對基層案審人員進行了一次具體的業務指導。(3)是對一些政策不明,界定不清的疑難案件,請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織討論會,統一“會診”。
3、對薄弱問題,進行示范指導。針對基層個別單位審理工作薄弱,審理人員業務不熟,受理案件后不知如何下手的實際情況,要堅持分級指導的原則,授意基層紀委采取以下對策:(1)是請上來,即當基層紀委受理案件后,請基層紀委審理人員將案件所有材料帶到上級紀委審理部門,結合具體案件,對基層審理人員耐心細致地指導,進行傳、幫、帶,從閱卷、審理談話,起草審理報告、處分決定、處分送達執行、材料歸檔,逐項進行示范指導,對處理案件的方法、步驟和程序的每個環節都認真指點,道理講深講透,便于其能獨立操作。(2)是深入基層指導案審,實行現場辦案,讓基層審理人員在學中干,在干中學。(3)是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嘗試下案上審,即由基層案件審理部門對案件進行初審后,交上級紀委審理部門進行審核把關,審核承辦人員通過審核基層案件的相關材料,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定性處理、辦案程序等全面審查并提出審核意見,實質是對基層辦案人員的全面業務指導。同時,在審核把關中,嚴格把握界限,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仍由基層辦案人員進行補充、完善,到位而不越位,這樣不僅使案件質量得到保證,也使基層審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得到鍛煉和提高。(夏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