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登記管理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11-17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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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通過幾年的不懈努力,已逐步地走向規范,各項工作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但是隨著登記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和細化,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難點,這就要求我們去認真思考和設法解決。
一、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事業單位383個,已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355個,登記率為93%。應參加20**年度事業單位年檢年審的單位276個(因鄉鎮事業單位正在搞機構改革,未包含在內),已申報參加年檢的事業單位276個,其中年檢合格的事業單位276個,合格率100%,同時辦理事業單位變更登記14個。
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難點
在具體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還存在一些難點,主要表現在:
1、少數事業單位法人對登記管理工作認識還不到位。一些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法定代表人,對法人登記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登記不登記無所謂,事業單位甚至包括一部分舉辦單位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必要性缺乏理解,不登記也不影響自己開展業務活動,法律意識淡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沒有用足用活法人單位應有的權利,更不能用這些權利來維護本單位的利益,還有些舉辦單位主要是緣于部門小集體利益,把所屬事業單位視為人員的蓄水池及財力的支持庫,不愿意讓所屬事業單位參加登記。
2、制約機制不健全,對事業單位處罰難到位。在登記過程中,不少事業單位認為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比不上企業登記,企業法人如果無照營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執行若干處罰決定,輕者沒收、罰款,重則查封銀行帳戶,追究法人代表責任。而事業單位登記主管機關是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執法力度遠遠比不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雖然對不辦理“登記證”也可以處罰,但多是粗線條式的,可操作性不強,編制部門在執行過程中也很難落實到位。
3、主管部門放權不夠,事業單位對自身定性不準。行政機關對事業單位大包大攬,盡管經過改革,在形式上解決了政事分開的問題,但實際上不少部門還主客觀上不愿或一時難以實現政事分開,有的事業單位認為自己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單位,始終把自己擺在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個股室位置,有些事業單位從人、財、物到業務工作都與舉辦單位分不開,基本上不以本單位的名義開展活動,從而導致了事業單位本身職能的弱化。
4、法人登記業務工作不規范現象普遍存在。主要有這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業務人員在填寫各種登記表時涂改、錯漏較多;二是開辦資金嚴重不足,相當一些獨立的事業單位沒有按規定單獨設立賬戶,嚴格講沒有法人資格;三是懸掛單位牌匾與法人登記名稱不符,或者是法人名稱變更時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四是雙重法人登記,既進行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又進行了企業法人登記;五是有的設立了事業單位機構,至今唱“空城計",既無一人,又沒有履行職能。
三、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對策
針對以上難點與不足,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我們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1、要有政策支撐,做到管罰并重。對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必須有政策作支撐,堅持依法辦事,因為登記工作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因此我們要以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依據,不僅要認真學習《條例》和認真貫徹執行《條例》,還要學習、掌握其他相關法規、辦法,并做到理解透徹、應用得當,要做到依法加強登記管理,規范事業單位的從業行為;要加強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范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不按《條例》從業的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對其采取適當罰款,屬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與財政部門街接,停發其經費,嚴重者停辦一切機構編制事宜,直至注銷機構,收回編制。
2、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培訓。首先要加大宣傳氛圍,要把對事業單位登記的宣傳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的工作來抓,要充分利用以會代培、宣傳標語、廣播電視、發放資料等方式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進行廣泛宣傳,使全社會普遍了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的程序、目的、意義,提高對登記管理工作的認識;其次要著力抓好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訓工作,全面系統地開展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學習培訓,就《條例》《民法通則》中相關法律知識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等內容進行集中培訓,通過培訓,使各單位法定代表人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有更好的認識,增強法人意識,強化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能力,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社會經濟活動行為,有力推動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
3、以年檢為契機,加強日常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完善監督檢查內容,健全監督檢查手段,合法有效地履行《條例》所賦予的各項法定職權。一是嚴格按"三定"方案檢查,進一步明確事業單位與舉辦單位的關系,真正實現政事、事企分開。二是要明確監督檢查對象,按《條例》要求將所有事業單位均納入監督管理視野,對未參加登記的要監督其參加登記,對已經登記的要監督其日常活動,糾正不監督未登記事業單位的錯誤認識;三是要全面履行《條例》賦予登記管理機關通過年度檢查及日常監管等手段對事業單位法人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對未登記的更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四是嚴格要求,將年審當作一項全面、徹底檢查事業單位從業情況的重要工作來抓。年審是在完成初始登記后的一項重要工作,既是對事業單位和法人進行監管的有效手段,又是鞏固登記率的重要措施。具體工作中既要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規定開展工作,又要結合本地事業單位的從業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要求。要通過年審,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市場行為,加強對事業單位和法人的日常監管,加強事業單位誠信建設和機構編制的管理,有效地強化監督管理手段。
4、加強部門聯動,強化證書效力。與相關部門加強業務聯系,實行不登記、不年檢的事業單位不予調資、不予開戶、不予核收費項目等;對于造成“雙重法人"等問題,與工商、稅務等部門溝通配合,建立相互監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機制;與財政、審計等部門及事業單位主管局協調配合,逐步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與機構編制管理審查相結合的管理制度,把管理寓于登記之中,把監督貫穿于管理全過程,進一步深化登記管理內涵。要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使用制度,積極主動與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技監、工商、稅務、銀行、物價等部門協調配合,共同營造使用證書的“硬"環境,使法人證書真正成為事業單位進入市場的“身份證"、“通行證"。
5、做好基礎工作,提高服務水平。為便于及時掌握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情況,建立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年檢年審、事業單位異動情況等多種臺帳;積極做好整理歸檔工作,建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檔案專柜,分單位建立檔案盒,并建立檔案標簽、目錄,方便其查找;再是規范收費程序,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費用,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打鐵還須自身硬",作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在實際工作中,要不斷提高全體干部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經常性的組織學習《條例》和相關法規,以增強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業務水平,強化登記管理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堅持秉公辦事、清正廉潔,樹立登記管理機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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