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企業改革歷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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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企業改革歷程思考

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通過不斷改革和發展,國有糧食企業經營逐步從壟斷走向開放,企業產權結構逐步從國有獨資走向投資主體多元化。尤其是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以后,國有糧食企業順利實現從“計劃主渠道”到“市場主渠道”的轉軌,初步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糧食流通發展需要的市場經營主體,在國家糧食宏觀調控和糧食流通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主要歷程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對糧食仍實行統購統銷政策,國家嚴格控制糧食市場,對糧食實行統一管理。國有糧食企業嚴格按照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對糧食進行獨家壟斷經營,即計劃收購,計劃供應。經營糧食發生的虧損,由國家給予財政補貼。1985年以后,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多渠道經營糧食的局面逐步形成。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

(一)1985至1992年———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要求,改革企業經營管理體制

1985年,根據糧食總量收支平衡有余的新形勢,為解決農民“賣糧難”問題,國務院決定糧食流通體制實行“雙軌制”,即取消糧食統購,改為合同定購,合同定購以外的糧食,由市場調節供求,實行議購議銷。在“雙軌制”推動下,國有糧食企業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開展多種經營,既減輕了國家財政負擔,又搞活了糧食流通,促進了國有糧食企業較快發展。1986年,全國國有糧食企業總數55916個,職工總數252.5萬人。

在實行“雙軌制”過程中,為了逐步把政府行為與企業行為分開,鼓勵企業改善經營管理,調動企業和職工經營積極性,各地從實際出發,探索了許多改革模式和經驗,其中“天津模式”是較為典型的經驗模式之一。其主要做法是:對政策性糧食實行統一經營,虧損集中管理,將糧食政策性虧損同企業正常經營盈虧劃分開來,使基層國有糧食企業卸掉長期虧損的包袱,強化企業內部考核,增強職工勤儉節約、增收節支的責任感,為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參與市場競爭創造了一個寬松的環境。

(二)1992年至2001年———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快企業經營機制轉換

1992年,為擴大市場調節范圍,國家對糧食統購統銷進行了改革,即放開糧食銷售價格和銷售市場,對糧食流通環節的補貼改為對消費者的直接補貼,國有糧食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

1994年,為加強糧食宏觀調控,更好地發揮財政補貼作用,保證政策性收購資金不被商業性經營業務所占用,糧食部門實行“兩條線運行”改革,即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經營分開,建立兩條線運行機制。國有糧食企業承擔的政策性業務實行財務分開、核算分開。通過分開核算,嚴格劃分政策性業務費用和商業性業務費用,防止互相擠占。開展多種經營和附營業務占用的資金由農業發展銀行劃轉有關商業銀行。

1998年,針對當時糧食流通體制仍然存在政企不分,國有糧食企業經營管理粗放、富余人員較多,同時又擠占挪用糧食收購資金,形成大量經營虧損和財務掛賬,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等問題,國家實行了以“四分開一完善”為重點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即實行政企分開、中央與地方責任分開、儲備與經營分開、新老財務賬目分開,完善糧食價格機制。重點推進了“三項政策,一項改革”,即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糧食收儲企業實行順價銷售、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加快國有糧食企業自身改革。在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中,重點是實行國有糧食收儲企業的主營業務與附營業務分開以及富余職工下崗分流。通過采取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國有糧食企業的虧損掛賬得到了遏制,企業包袱有所減輕,為糧食企業適應購銷市場化改革奠定了基礎。

(三)2001年至今———按照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要求,全面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2001年,國務院決定在八個糧食主銷區省份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隨后,原國家計委、國家糧食局等八部門又下發了《關于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計綜合〔2002〕677號),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別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特點進行分類指導。一是糧食主銷區省(市)在解決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歷史包袱的基礎上,加快企業戰略性改組,合理調整企業布局和結構。二是糧食主產區省(區)把實行政企分開、減員增效和加快企業組織形式創新作為改革重點,積極推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和管理體制創新。三是中央和地方儲備糧企業積極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20*年,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17號),決定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價格和收購市場,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為了適應改革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局等五部門下發了《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糧財〔20*〕125號),提出了企業改革的重點是,妥善解決企業歷史包袱,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大力開展糧食產業化經營,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主渠道作用。

2006年,為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先后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和《國務院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糧食局等六部門也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國糧財〔2006〕123號),對繼續加快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促進企業發展、更好地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了明確的意見和要求。

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具體目標和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實行了政企分開,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

中央和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基本上與原直屬企業實行了脫鉤,不直接管理企業。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政企分開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一些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采取了糧食局與國有糧食購銷公司分設等形式。特別是全國放開糧食收購價格和收購市場后,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制度,國有糧食企業走向市場,已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

(二)基本卸掉了企業歷史包袱,企業負擔大大減輕

一是企業富余職工分流安置和再就業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截至2007年年底,全國國有糧食企業職工總數77.4萬人,其中購銷企業54.7萬人。與糧改初期的1998年比,分別減少253.2萬人、140.1萬人,減幅為76.6%、71.9%。全國累計安置國有糧食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124.9萬人,占全部分流職工數的49.7%,其中糧食部門安置下崗職工再就業77.6萬人,占全部安置數的62.1%。基本沒有出現大的群體事件,保證了改革平穩推進。

二是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的清理、認定、剝離工作基本完成,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已從企業剝離上劃到縣級以上(含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集中管理。北京、山東、廣東、寧夏等?。▍^、市)已開始消化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

三是“老糧”問題基本解決。全國糧食商品周轉庫存中原保護價(含定購價)糧食絕大部分已經銷售處理。

(三)推進了企業戰略性改組,企業布局和結構不斷優化

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文件要求,在重點地區以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形式直接掌握了一批糧食儲備庫。在糧食主產區以縣(市)為單位,以現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為基礎,通過改制重組,因地制宜組建了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在非糧食主產區以及糧食供應比較困難的山區、牧區、水庫移民區和少數民族邊疆地區,保留了必要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大中城市以國有控股和國有參股形式重點掌握了一部分糧食加工和批發零售骨干企業。其他國有糧食企業通過改組聯合、股份合作、資產重組、國有民營等形式,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截至2007年年底,全國國有糧食企業總數21439個,其中購銷企業14778個。與糧改初期的1998年比,分別減少31801個、15656個,減幅為59.7%、51.4%。1998年至2007年,國有糧食企業累計改制企業數量21838個,其中購銷企業14314個。

(四)改善了企業經營管理,企業市場競爭能力顯著提高

各地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適應糧食購銷市場化需要,走出了傳統的收原糧、賣原糧的經營方式,主動向糧食生產和加工轉化領域延伸,積極培育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截至2007年年底,全國國有糧食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數量達到1600多個。

國有糧食企業一方面加快自身改革,另一方面主動參與市場競爭,積極入市收購糧食,掌握糧源。放開糧食收購價格和收購市場以來,國有糧食企業糧食收購量占全社會糧食企業收購量50%以上,繼續發揮了市場主渠道作用。

同時,企業經濟效益不斷提高,2007年,全國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盈虧統算實現盈利1.67億元,這是自1961年以來首次實現盈利,盈利省份達到17個。

三、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主要經驗

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推動國有糧食企業從舊的管理體制向新體制轉變過程中,盡管遇到很大的阻力和困難,但有各級黨委和政府的堅強領導和支持、各級糧食部門的共同努力、廣大職工的充分理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進展順利?;仡櫢母镩_放三十年來,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踐,積累了以下幾點經驗。

(一)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科學制訂改革方案。在推進企業改革中,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糧食工作和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和配合,深入調查研究,合理設計改革方案。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從政策設計上做到積極穩妥,切實可行,分步推進。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協調,充分考慮企業、職工和社會承受能力,推動改革的平穩有序進行。

(二)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使國有糧食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實踐證明,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市場供求形成價格的機制,是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要堅持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方向,健全糧食價格機制,引導糧食生產和流通。切實做到政企分開,理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政府部門不直接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使國有糧食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多元市場主體,促進企業公平有序競爭,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和活力。

(三)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必須堅持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因地制宜加以推進。在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中,必須按照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的要求,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適合本地的政策和措施,統一部署改革方案,統籌落實資金來源,積極調整國有糧食企業的布局和結構,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職工,繼續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

(四)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在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富余職工分流安置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基層企業和職工對改革的意見,拓寬與職工溝通渠道,做好勞動關系處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職工債務清償工作,妥善處理好有關政策的銜接,及時化解改革中的矛盾。切實加強對改制企業落實富余職工安置方案的監督檢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情況,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和諧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