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思考

時間:2022-05-21 0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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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思考

信用擔保在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近年來,信用擔保在我國已引起政府及全社會的高度重視,這在很大程度上出于解決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與完善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的需求。雖然人們就此問題呼吁了多年,同時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預期風險不可確定,一些苦于找錢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日子仍不好過。

2*0年10月國務院正式組建了由國家經貿委牽頭,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科技部、稅務總局、工商局、證監會以及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在內的全國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2*0年12月,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中小企業工作會議,會議決定陸續《關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行業管理辦法》、《關于中小企業擔保再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管理規定》、《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的意見》、《關于中小企業質量工作的意見》、《關于鼓勵創辦中小企業的意見》等配套文件。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59號文件的過程中,科技部加大了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支持力度,外經貿部出臺了中小企業國際貿易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國家開發銀行開展了對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轉貸款業務試點工作,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研究制定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證監會也推出了開設創業板市場的工作。

但這些政策并沒有很好地解決科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因為落實這些政策的實體都是政府或帶有政府背景的部門,這樣就不免夾帶行政干預色彩,背離市場機制運行的規則;因此作為國家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企業信用管理的民間機構——企業信用管理行業協會的建立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發達國家中,各國都設有企業信用管理行業組織或民間機構,這些專業民間機構通常被稱為信用管理協會或信用聯盟等。在我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立的初期,行業協會能溝通企業信用管理從業人員與政府、專家與征信市場之間的信息,以保證政府為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而出臺的各項政策具有科學性,符合我國企業信用管理行業發展的需要。作為實施實體,大量的符合市場背景條件的專業技術中介公司就會承擔起這項工作。

專業技術中介公司的介入為科技中小型企業信用體系發展解決了以下問題:

首先,由于科技中小型企業大多數是以研發項目為基礎而創建的,資產規模有限,項目所需資金均為小額度,約70%~80%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項目的轉化資金為30萬元~80萬元人民幣,這種規模的資金需求適合專業技術中介公司的介入,在信用風險上也適合共同承擔的原則。

其次,科學技術的發展是多學科、多領域的,作為單一部門是不能適應這種技術發展水平的,而適應市場發展的專業技術中介公司則能更好地在科學技術領域發展方面作出有效地判斷,在盈利性驅使下進行中介活動,這種活動隨著市場發展的逐漸規范,可以有效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預期風險的問題,使得政府主管部門執行政策更具準確性。

第三,由于專業技術中介公司的介入,使得信用承擔實體由單一信用實體轉變為多元信用實體,從而降低信用擔保的風險性。

推動發展技術市場的專業技術公司的中介作用,是符合1999年7月中共中央12號文件轉發《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當前經濟形勢和對策的建議》中指出“加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的信用擔保體系,創造融資條件”的精神的,也符合1999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的“培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咨詢、市場開拓、貸款擔保、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政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