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做好信訪工作的幾點思索

時間:2022-06-08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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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做好信訪工作的幾點思索

信訪工作是干部作風建設、社會治安狀況的綜合反映,它直接影響到黨群干群關系和經濟社會發展。隨著我縣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利益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顯現,信訪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遇到許多紛繁復雜的棘手問題,有些難點問題已經嚴重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如何按照“*”的要求,認真做好新時期、新任務下的信訪工作,維護好我縣信訪秩序,為我縣經濟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本人對全縣信訪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信訪工作基本情況:

截止到20*年10月底,縣信訪部門共受理各類信訪案件214件(次)1359人次.其中初初訪194件(次)1015人次,重訪20件次344人次,集體訪52件次1163人次,縣級領導接待58件259人次,越級訪16批次197人次,其中進京訪3批次5人次,赴自治區訪4批次84人次,赴地區訪9批次114人次。

二、我縣信訪工作的特征:

一是個人訪呈下降趨勢,但是集體訪與重復訪的批次和人數有所上升;二是信訪活動的組織性和行為的對抗性比較突出、擇機性較強,上訪時間往往選擇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從組織程度看,通過集資、串聯、聚會等形式組織集體上訪的現象不斷增多。從行為激烈程度來看,信訪人違犯國家信訪法律條規的行為時有發生,或喊冤叫屈,或靜坐、請愿、下跪,或圍堵、沖擊黨政機關,或攔截車輛、堵塞交通,或威脅、侮辱、毆打工作人員,有的甚至揚言自殘、自殺,給黨委、政府施壓;三是信訪對象趨于多元化。從對象的身份看,不僅有工人、農民等傳統習慣上的信訪群體,而且有城鎮房屋拆遷戶、機關分流人員、私營企業主等信訪群體;既有殘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者等社會弱勢群體,也有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群體。從上訪規模看,集體訪、群體訪顯著增多。在利益格局調整的情況下,具有相同利害關系的社會成員對共同的利益問題極易產生共鳴,進行有目的、有組織的溝通和串聯,產生集群行為。四是信訪內容趨于復雜化。從復雜程度看,問題涉及的領域不斷擴大,觸及的層面不斷加深,既有家庭矛盾、鄰里爭端,也有社會管理、公共職責、經濟利益、體制改革,還有相互交織的復合性矛盾。從反映的內容看,涉及城鎮規劃、社會保障、勞資糾紛、合同糾紛、刑事判決等各種法律法規,且均與群眾的自身利益息息相關。信訪對象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都很現實,基本上都涉及到個人或集體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確要求為其解決實際問題,不達目的,不肯罷休或揚言要到地區、自治區進京上訪;五是信訪形式趨于多樣化。來信來訪的形式已不單純局限于個人的來信來訪,聯名信、匿名信、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現象也明顯增多。六是歷史遺留問題呈集中表現態勢。由于上訪人提出的信訪問題發生年代已久,證據不好查找,協調處理比較困難;七是信訪渠道不夠暢通,個別案件按照《信訪條例》“三級終結制”的相關規定,本應由本部門給予復查或復核的問題,不予及時復查或復核。

三、我縣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

一是反映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和灌溉用水難,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以及要求落實土地所有權屬,解決生活困難等問題;二是反映企業改制不規范,政策不透明,要求恢復身份,以及提高經濟補償金標準,補發拖欠工資,提高福利待遇,重新安置就業,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三金”等問題,這類問題集體訪所占比例較大;三是反映一些城鎮貧困群眾、下崗失業人員、企業退休人員收入偏低,基本生活缺乏保障,住房條件差和有大病無錢醫治問題;四是反映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和社會青年要求安置和幫助就業、解決生活出路等問題;五是反映征地、拆遷糾紛和安置補償不到位的遺留問題;六是反映部分城鄉居(村)民子女高考提榜后,因家境貧寒上不起學,要求援助的問題;七是對法院判決和行政處罰不服,提起上訴和要求予以糾正,盡快執行生效判決等方面的問題,也有不同程度反映。

四、我縣信訪問題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是信訪活動組織化傾向突出,擇機性較強。部分基層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思想,反映和要求處理問題的組織性、擇機性加大,一般都有組織策劃者,其上訪時間往往選擇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地點則選擇黨委、政府,行為則采取靜坐、圍堵、沖擊黨委政府機關,以制造聲勢和重大影響,給黨委、政府施壓,達到自己的目的。

二是一些原本由信訪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可以協調解決的問題,上訪群眾既不管做了多少工作,也不考慮解決問題需要的程序和時間,直接找地區和縣主要領導,要求領導當場批示表態,認為不找主要領導,問題得不到解決。

三是《信訪條例》的學習貫徹不夠到位。一些部門和單位對貫徹實施《信訪條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片面認為信訪工作只是信訪部門的事,對本應由本部門協調解決的信訪問題,也直接推給信訪部門處理,認識上有一定的偏差,片面認為信訪工作只是信訪部門的事,對本應由本部門協調解決的信訪問題,也直接推給信訪部門處理;另外對新的《信訪條例》提出的受理、辦理、答復等規范性程序要求,執行態度不夠積極,出現行為遲緩,被動應付的現象,沒有形成大信訪格局。信訪案件的復查復核程序啟動艱難,有些信訪案件,相關部門已處理完畢,但到上級部門復查時都被打回來,致使信訪渠道受阻。

四是基層信訪工作不力是全縣集體上訪量增加的重要原因。基層信訪工作是信訪工作的主戰場。基層信訪工作往往是最薄弱的環節,一些鄉鎮和部門對信訪工作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對一些完全能夠或者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有畏難情緒,相互推諉,長期拖著不解決;對一些民事糾紛,不及時查處;對信訪信息不敏感,不能按鄯善信訪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報送有價值的信訪材料,全縣十個鄉鎮,只有連木沁鎮,辟展鄉1年報1條信訪信息,其他鄉(鎮)這項工作均為空白;對新問題、新矛盾的出現不積極想辦法解決,推諉搪塞,上交矛盾等,導致群眾越級上訪。

五是各鄉(鎮)存在的土地糾紛問題較多。主要原因是過去部分國有和集體撂荒的土地,被一部分人承包耕種,農村稅費改革后,其他農民提出收回被承包的國有或集體土地,但有些承包合同未到期,調處起來難度較大。

五、解決問題的方法與對策:

信訪問題已成為影響我縣社會穩定的嚴重問題,必須加強領導,強化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全力解決群眾越級上訪增多的問題。

一是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要充分尊重、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信訪權利,不得對群眾依法有序的信訪活動進行限制和干涉,堅決防止因正常上訪渠道不暢,而導致上訪人進行非正常上訪。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布信訪相關信息,讓群眾知道遇問題應該到什么部門去反映、怎樣去反映,積極引導群眾合理的表達訴求。建立黨政領導干部批閱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信訪群眾制度,確保民情、民意、民智順暢上達。充分利用現有政務信息網絡資源,建立健全信訪信息系統,實現上下級政府及其部門間的互聯互通,為信訪群眾提出信訪事項、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提供便利。同時,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善于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調解等多種渠道解決問題。健全和完善科學規范的受理、交辦、督辦、回復群眾信訪事項的工作規則和制度,確保信訪事項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二是要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工作重心真正從事后處理轉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加強對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項排查,努力把可能出現群體性事件的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群、重點問題搞清楚,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嚴格分類、嚴格落實工作責任,明確主要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限期妥善解決。要加強社情、輿情、敵情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切實抓好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網絡建設,對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梳理、歸口辦理、限期辦結。注重發揮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加強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形成三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

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信訪工作。強化鄉、村兩級和縣直各部門、各單位解決信訪問題的責任,凡是本級、本部門、本單位能夠化解的矛盾和糾紛,決不能交給上級、推向社會。對基層重點信訪問題和重點鄉、村,要進行重點治理,切實把群眾集體訪、重復訪、越級訪和上訪戶等問題解決在當地。要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群眾初信初訪反映的問題,防止小問題拖大、簡單問題拖復雜。著力抓好基層信訪工作機構建設,鄉(鎮)、村(居)委會要有相應的機構或人員負責信訪工作,真正做到有人管事。要對基層信訪問題較多、群眾上訪量大、工作比較薄弱的地方,加強指導,幫助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整體水平。

四是要進一步認真解決信訪突出問題。我縣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涉法涉訴、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以及“三農”問題等方面。各鄉(鎮)、各單位要以對人民群眾、對黨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及時、有效解決群眾信訪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大力推行聯合接訪、信訪聽證、律師參與等制度,建立地方和部門之間協調聯動機制,加大工作力度,積極采取調解、協商、教育、疏導、救助等辦法,促進重大疑難突出問題的解決。要實時組成信訪工作巡視組,包案下訪,協調督促信訪突出問題的解決,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對已交辦的信訪突出問題,要堅持依法依政策辦事,逐案督查處理到位,既要解決實際問題,又要解決思想問題,堅決把上訪群眾穩定在當地;對新發生的信訪突出問題,要認真分析、找準癥結,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在初信初訪階段。

五是要進一步加大對信訪信息的綜合調研.一是加強建立覆蓋全縣的信訪工作信息網絡,不斷拓寬信訪信息渠道,加強互通互聯,加大反饋力度,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為領導和上級部門了解全局、指導工作提供方便。二是加強綜合調研,認真研究分析我縣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正確把握群眾信訪的新情況、新特點,立足于超前化解,善于從來信來訪中發現帶有傾向性、突出性、苗頭性的問題;立足長遠和全局,加大對信訪熱點、難點問題產生原因的剖析與研究,從中找出規律與癥結,提出解決辦法對策,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專題調研報告。三是合理開發信息資源,加大信訪工作宣傳力度,不斷擴大信訪工作的社會影響,形成有利于信訪工作開展的輿論環境,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

六是要進一步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訪干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信訪部門領導班子,選調優秀干部充實信訪隊伍,努力培養一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辦事公道、作風優良、業務熟悉、經驗豐富的信訪干部隊伍。要把信訪部門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基地,堅持新提拔干部到信訪工作崗位鍛煉的制度,不斷增強各級干部的群眾觀念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確保處置工作的科學性、可控性、合法性。

七是要進一步嚴格責任追究,強化依法處置。著重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推諉扯皮、處理方法不當,導致矛盾激化,造成赴自治區,進京集訪的和因遲報、瞞報、壓報情報信息,致使情報信息不靈,造成嚴重后果的,建議實行一票否決,并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同時,根據依法信訪工作原則,對一些帶群體性上訪的挑頭人物和頑固性上訪老戶,加緊搜集固定、有力證據,適時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