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問題及對策初探
時間:2022-12-09 1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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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黨內民主水平的高低、建設質量的好壞,事關黨的活力、凝聚力和創新力,事關黨和人民事業的興衰成敗。黨內基層民主是黨內民主的基礎元素,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既是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又是充分發揮黨員主體作用,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活力的必然要求。
一、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1、少數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與新形勢下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要求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黨的十六大以來,隨著黨內基層民主建設進程的推進,各級領導干部對發展黨內基層民主重要性已基本形成共識,但少數領導干部在工作實踐中特別是工作局面復雜時仍然存在一定的畏難情緒,思想上也存在認識不到位的情況。一是怕“難”。少數地方和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對于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困難和障礙,不能切實地加以解決,對一些關鍵環節出現的問題,缺乏繼續深入探索和研究的決心和勇氣,導致一些工作淺嘗輒止、不夠深入。二是怕“亂”。主要體現在黨務公開上,一些領導干部主觀認為黨務公開太多、普通黨員和群眾知道太多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由此導致一些本該讓全體黨員知道的事情往往捂住、蓋著,一些本該讓所有黨員參與的事情往往堵著、瞞著,在黨務公開中帶有明顯的個人意見色彩,導致部分工作不夠透明,群眾有情緒。三是怕“過”。少數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對當前黨內基層民主到底該發展到什么程度,在思想上難以把握,存在不搞不行,搞了怕過的思想顧慮。
2、黨員民主素質與新形勢下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要求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黨員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參與意識、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要求更多地參與黨內事務的呼聲日益高漲。與此同時,也有少數黨員在民主權利行使方面的意識和能力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足。一是民主意識不強,對憲法和黨章賦予的權利行使不充分,習慣于“擁護”和“服從”,對黨內具體事務關心不夠,主動參與和監督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不高、參與面不廣,對有關加強黨內民主建設的方針政策學習不夠、理解不深、執行不力,不能很好地在發展黨內民主工作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二是民主權利行使不當。比如在基層選舉中,運用非組織的不正當的手段參選問題還比較嚴重,特別是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非正當的競爭和參選形式多樣、情況復雜,對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選舉的真實性產生一定影響。三是黨代表作用發揮不夠。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對于黨代表在哪些方面發揮作用認識不清,特別是在黨代會閉會期間,不能很好地參與決策、監督,不能通過一定渠道及時反映黨員的建議和意見,致使黨代表的作用局限于黨代會期間,黨代表的作用發揮受到一定限制。
3、制度的設計制定、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情況與新形勢下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要求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比如在黨務公開方面,少數部門黨組(黨委)對黨務公開重視不夠,流于形式,公開的實質性內容少,公開程序不規范,公開形式比較單一等,這些都會影響公開的效果。再比如在黨員權利保障制度落實方面,雖然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明確規定了黨員的參與權、知情權、選舉權、監督權等各項民主權利,但如何落實這些權利以及對于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應該怎么懲戒,缺乏具體措施,難以落到實處。
4、尊重權利、發揚民主的社會氛圍與新形勢下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要求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有些單位的黨組織在一定程度上還缺少暢所欲言的民主氣氛,少數領導干部民主作風差,黨內基層民主的氛圍不夠寬松,黨員個人意見特別是不同意見難以表達出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有的領導班子進行重大決策,任免重要干部,決定重大問題,沒有充分醞釀和討論,不注意聽取多數人的意見,甚至有的領導干部把所在地方和部門視為個人“領地”,習慣于搞家長制,這些都極大地阻礙著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步伐。
二、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基本要求
民主是一定歷史時期經濟發展水平的產物。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表明,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必須從國情出發,借鑒世界各國的經驗,尤其要注意因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所導致的民主訴求的差異,同時要注意不同基層黨員群體、基層干部群體對民主內容要求方面的差異。
一是必須堅持圍繞經濟建設中心,不斷激發廣大黨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內在動力。發展黨內基層民主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發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創新活力,為實現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的發展目標而團結奮斗。因此,發展黨內基層民主要緊緊圍繞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這個中心和大局,以引導、保護、發揮積極性為出發點,要在培養和提高黨員民主素養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引導,不斷改進方式方法,通過多種途徑進一步營造黨內敢講真話、敢講心里話、敢提意見的良好氛圍,切實提高黨員維護民主權利、推動民主發展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激發廣大黨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內在動力。
二是必須堅持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不斷發展黨的先進性。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基礎工程,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保證。增強基層黨組織活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加強黨的領導,必須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進一步增強機遇意識、使命意識和憂患意識,凝聚廣大黨員的智慧和力量,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要充分調動和提高黨員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努力探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發展黨內基層民主的內容、途徑、方法,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
三是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開創新路子。實踐證明,只有以思想的不斷解放來引領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堅持改革創新,敢于突破阻礙發展黨內基層民主的思想觀念,勇于改革不利于發展黨內基層民主的制度規定,善于探索發展黨內基層民主的有效途徑,鼓勵首創、尊重首創、保護首創,才能在改革創新中不斷提高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水平。
四是必須堅持積極推進、循序漸進,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扎實推進。應當看到,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既是為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總任務服務的,同時又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制約。我們既要自覺適應廣大黨員民主意識普遍增強、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的愿望日益迫切的新情況,又要從實際出發,堅持把自上而下的帶動和自下而上的促進結合起來,有組織、有步驟地扎實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使其同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融會貫通,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互相促進。
五是必須堅持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和機制保證黨內基層民主的實現。要不斷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健全基層黨內選舉機制,使基層黨內選舉真正體現黨員意志;進一步完善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制度,基本形成充分表達、平等討論和尊重、保護不同意見的基層黨內生活氛圍;進一步規范基層黨組織議事決策程序,基本做到重大事項決策充分聽取和反映黨員群眾的意見;進一步拓寬基層黨內監督渠道,使基層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得到有效監督。
三、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主要舉措
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要充分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著力健全基層黨內民主制度體系,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基層黨內民主的實現形式,豐富發展基層黨內民主的內容,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激發黨員的內在動力。
第一,著力提高黨員民主素質,充分發揮黨員主體作用。一是加強黨內民主教育培訓,著力提高黨員發揮主體作用的素質和能力。加大對《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宣傳和教育力度,并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把黨內民主教育納入黨員經常性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黨課、專題培訓、黨員電化教育等形式,不斷增強黨員的民主意識、平等意識、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發揮主體作用的素質和能力。二是活躍基層黨內生活,提高黨內組織生活民主化程度。改進“”等黨內生活制度,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觀能動作用,不斷構建黨內平等交流平臺,進一步暢通黨員表達意愿、反映情況的渠道。嚴格執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有關規定,切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進一步健全黨員民主評議制度,建立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努力營造和諧活潑、嚴格有序的黨內生活氛圍。三是創新黨員活動載體,構建黨員發揮主體作用的平臺。根據黨員職業和崗位特點,為各類黨員搭建發揮特長和意愿的有效載體和活動平臺。繼續推進“三級聯創”、“雙培雙帶”、“無職黨員設崗定責”、“雙向帶動”、“為民服務全程”、“黨員承諾制”、“黨員先鋒崗”等活動的深入開展,引導黨員在聯系服務群眾的實踐中發揮主體作用,彰顯主體形象。四是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增強黨員榮譽感和歸屬感。繼續加強黨員活動場所建設,建立完善黨員服務中心,建立城鄉一體的黨員服務網絡,探索建立以關愛黨員、幫扶黨員為主要內容的服務黨員工作新平臺,工作上關注、發展上幫助、感情上慰藉,采取多種形式為黨員學習、工作、生活、參加黨內活動等提供服務和幫助。繼續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激勵黨員積極行使民主權利,認真履行黨員義務。
第二,積極推進基層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度。著眼于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加強黨內監督、增強黨組織工作透明度,把黨務公開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堅持從基層基礎抓起,從具體工作入手,推進黨務公開,保障黨員知情權。一是進一步擴大基層黨務公開范圍。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基層黨組織都應實行黨務公開,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基層黨組織工作情況,黨內信息。要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可信的要求,做到凡屬黨章等黨內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要進行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進一步規范基層黨務公開程序。探索建立健全黨務公開的審批機制和反饋機制,在公開前進行審批,在公開期間注意收集黨員、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進行處理和反饋,不斷提高基層黨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加強對基層黨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的指導督查,要把黨務公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結合基層黨組織開展“三級聯創”、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等活動,不斷建立完善檢查、考核機制,推進基層黨務公開工作的扎實開展。三是進一步增強基層黨務公開實效。要堅持黨務公開內容和形式相統一,不斷創新方式方法,確保黨務公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根據公開內容、時限和急緩程度等,確定公開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可通過會議文件、簡報等形式向黨員通報;適宜面向群眾和社會公開的,可通過公開欄和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形式公開。
第三,改革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制度,提高基層干部選任公信度。一是逐步推行“兩推直選”等基層黨內選舉制度。要在鞏固村黨組織“兩推一選”做法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村、社區黨組織“兩推直選”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黨內基層民主選舉。二是規范完善候選人提名方式??h(市、區)黨代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產生,在堅持黨組織提名的同時,積極試行黨員或代表聯合提名、推薦;基層黨組織領導者班子成員的產生,采用由黨員和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競選、黨組織提名相結合的辦法,使人選達到組織滿意、黨員滿意和群眾滿意。三是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推行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公示制度。進一步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讓選舉人切實了解候選人的工作業績、領導能力和勤政廉政情況。同時,要改進投票方式,確保投票表達個人真實意愿。要正確對待選舉結果,把實現組織意圖同尊重選舉人意愿統一起來。四是探索建立選舉違規行為責任懲戒制度。試行設立黨員代表參加的選舉監督委員會,對選舉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界定非組織活動行為,對操控、干擾、破壞選舉的違規行為的處理作出規定。
第四,完善基層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積極探索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一是進一步改進黨代表的產生和管理方式。根據實際適當減少代表名額、改善結構比例、擴大差額比例、縮小選舉單位、改進代表候選人提名方式和介紹方式等,積極推行黨代表競選直選。有組織安排代表候選人與選舉人見面,并作自我介紹和自我推薦。適當擴大代表候選人差額比例。探索試行代表選區制和代表席位制。二是實行黨代表任期制。要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研究制定黨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實施辦法,成立代表聯絡辦事機構,做好代表聯絡服務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黨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和職責,建立健全代表提案和發言制度、代表聯系黨員群眾制度、代表考察和調研制度、情況反映制度、代表述職制度、代表列席黨內有關會議制度等,從制度上進一步拓寬代表發揮作用的途徑方式。三是繼續抓好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在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適當擴大試點范圍。要在對試點中的重點工作、特色做法進行大膽探索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黨代會年會的研究探索,注意對年會的職能任務、程序議題、規范年會上代表活動方式進行研究,力爭取得一定的實踐、理論和制度成果。
第五,健全民主決策制度,推進民主決策,提高基層黨組織決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征求黨員群眾意見制度。繼續推行黨員議事會、民情懇談會、黨員群眾說事制度等做法,使黨組織決策充分體現黨員群眾意愿。建立健全發展黨員預審制、公示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擴大發展黨員工作中的民主,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從源頭上保證黨員先進性。探索建立黨內決策聽證制度,對于涉及本地區本單位建設和發展的重大事項或與黨員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問題,黨組織決策前應舉行黨內聽證會,提高決策質量和水平。探索實行黨員旁聽黨的會議制度,對黨組織討論決定有關經濟、社會和黨的建設等重大問題,或涉及黨員群眾直接利益的問題,除議題內容不宜公開的,應邀請黨代會代表或黨員代表旁聽,并可向會議提出收集整理的意見和建議,參與議題討論,推進黨組織會議逐步向黨員開放。二是探索完善基層黨組織決策表決制度。進一步完善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按照決策事項的不同性質,分別采取無記名投票表決、記名表決和舉手表決等不同性質方式。重大問題的決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表決。決策過程中的不同意見和決策落實情況,應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六,完善監督制度,拓寬監督渠道,加強黨內基層民主監督。一是健全基層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黨組織負責人應定期向黨員群眾進行述職。述職的主要內容包括履行職責和承諾及廉潔自律等情況。對重點工作或重大事項可組織進行專項述職。繼續探索健全完善街道(鄉鎮)、社區(村居)兩級干部考核評價體系,組織黨員群眾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民主評議或測評,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拓寬基層黨內民主監督渠道。結合實際,采取設立黨員監督崗、黨員論壇、黨員信箱等形式,鼓勵和保持黨員對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的工作公開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拓寬黨員群眾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探索建立基層黨內詢問和質詢制度,黨員可就黨內事務或黨的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向黨組織或有關負責人提出詢問,黨組織或有關負責人應及時作出答復。
第七,加強組織領導,營造推進基層黨內民主建設良好環境。切實增強對發展基層黨內民主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把推進基層黨內民主建設作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以改革創新精神抓緊抓好。堅持把落實黨內民主建設的工作成效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紀檢、組織、宣傳等部門分工負責,有關方面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統一,系統謀劃和扎實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對各地實行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尤其對基層在工作實踐中的有益探索和做法,要做到多鼓勵、多指導,注意發現培育基層推進黨內民主典型,逐步規范,逐步推開。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形成正確輿論導向,為推進基層黨內民主建設創造良好環境。繼續探索并全面推行村委會和居委會公推直選做法,積極實行基層民主懇談會制度,進一步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斷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居務公開、廠務公開,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自治運行機制,努力形成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相互促進、互動發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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