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林現狀和發展調研匯報

時間:2022-05-20 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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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林現狀和發展調研匯報

經濟林指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等為主要的林木,屬于多年生、成林后可以多年受益的木本植物,是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所稱經濟林,是指應由林業部門管理的干果經濟林。加快經濟林的發展,是優化林業產業結構,滿足社會需要,促進林業向高效化、產業化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實現“綠山富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徑,大力發展經濟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筆者通過多年來在縣發展經濟林的經驗和調研,提出幾點不成熟的思考建議:

全縣經濟林的基本情況

我縣地處中部,是滇、黔、桂三省結合部的中心縣,轄8鎮6鄉4個街道,134個村9個社區19個居委會,2009年末人口52.8萬。有漢、布依、苗、彝、回、仡佬、瑤等16個民族,少數民族占全縣總人口的22%。全縣國土面積1785.3平方公里,林業用地面積90984.8萬畝,經濟林總面積為3.5萬畝。以核桃、板栗(百德片區)為主干果經濟林歷來是我縣的傳統產業,栽培歷史悠久,區域分布廣,全縣正常年產量(以干果計)每畝650斤左右;在經濟林樹種分布上,核桃傳統種植面積0.45萬畝,新增面積2.5萬畝;板栗傳統種植面積0.3萬畝,新增面積1.5萬畝,以上面積含水保工程、退耕還林工程、其他林業工程、石漠化工程的增加面積。

經濟林發展中的主要問題

通過多年的調查,筆者認為,我縣經濟林發展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發展盲目。我縣所有區域都可以發展經濟林,但是不是所有區域都可以發展一個品種,目前一些鄉鎮大量發展經濟林,都以核桃為主,這個是一個特大的錯誤,一個品種在不同的區域,受小氣候和土壤環境的影響,產品質量和掛果率是不一樣的。

二是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設計。某些鄉鎮、鄉村干部林農市場意識不強,加之林農的自發栽植,當年市場什么好就種什么,未能真正形成一鄉一品或一村一品的優勢,往往是今年要栽核桃,明年要種板栗,今天栽,明天挖,盲目發展,各自為陣,很難形成優勢和支柱產業。

三是種子苗木來源渠道混亂。在經濟林樹種選擇上,不考慮適地適樹,在品種選擇上不注重優良品種的選育與引種,造成經濟林產品的質量差、產值低,因而損害了林農的經濟利益,挫傷了林農的積極性。

四是苗木缺乏檢驗。對林木的采種、育苗及經營,國家嚴格實行許可證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盲目和自發的引種栽植,特別是一些苗販子利用實生苗充當嫁接苗,致使經濟林發展中出現了“良種”不結果,甚至形成“老頭樹”而長不大,加之后期管理不到位,重栽不重管,責任不明確,而很難收到預期效果。

五是管理相對滯后。這是一個行政管理機制的問題。根據《森林法》對經濟林的定義和國務院相關文件精神,經濟林的發展應由林業部門統一管理,并納入林業統計范圍。林業部門把經濟林作為用材林,防護林之外的一部份加以發展,水利部門和農業部門也在各自的項目中規劃了部份經濟林。表面上看,各部門都在發展經濟林,但實際上由于管理主體不明確,責任分散,只注重了苗木的銷售,而忽視了最根本的經濟效益,因而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和地方特色。

效益偏低的原因

經濟效益偏低是制約經濟林發展的主要問題。由于盲目發展,管理混亂,就必然形成經濟效益偏低。構成經濟效益偏低因素主要三方面:一是重栽不重管,單位面積產量低,表現出綜合生產能力就低;二是品種不優甚至不純,產品質量較低,直接造成產品的經濟效益差;三是產品潛在效益較低。由于當地無產品加工企業,產品附加值低,資源的優勢沒有轉化為經濟優勢。

建議及對策

為使經濟林真正成為改善生態環境,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使廣大農民盡快增收致富的產業,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建議對策:

一是確立總體原則,具體有三個方面:

1、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積極引進市場競爭力強的名、特、優、新、稀品種,同時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優品種。如:在縣內的大山、田灣、百德片區大力發展核桃和金銀花;在新馬場海拔低的、等地發展李子;在、及縣城周邊辦事處發展梨子、桃子;雨樟可以發展楊梅和其他經濟作物。

2、合理開發,綜合利用。把資源培育同加工利用緊密結合起來,逐步改變以原料直接進入消費領域狀況。建設產品深加工企業,努力增加產品附加值,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3、產業開發與市場開發相結合。經濟林的發展要走林工貿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路子,把資源開發、產品開發同市場開發緊密結合起來,實現培育定向化、生產商品化和經營市場化。

二是具體實施要實現六大統一:

1、統一組織協調。縣委、縣政府成立“經濟林發展領導小組”,統一協調經濟林發展的規劃設計和資金調度,避免出現各自為陣,盲目發展、重復投資。

2、統一規劃設計。為使經濟林發展模式符合實際,布局科學合理,做到“適地適樹”,推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真正形成一鄉一品,突出特色,發揮其規模效益。林業部門做出全縣的經濟林發展規劃,未納入規劃的區域,不得盲目發展。

3、統一苗木調運。為確保苗木的質量,要求在本縣栽植的苗木必須持有林業主管部門下發的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種源清晰,“四證一簽”齊全,同時積極鼓勵果農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自己育苗,不符合條件的苗木一律不許栽植。

4、統一科技服務。為確保項目建設的科技含量,從種苗培育、規劃設計、苗木栽植、經營管理到果實的采摘、加工以及優良品種的選育、種質的鑒定、推廣、病蟲害防治等各項技術服務工作,全部由專業技術人員具體實施和監督。

5、統一資金使用。對推進經濟林發展的項目,如退耕還林、扶貧開發、水土保持、農業綜合開發、石漠化治理等,必須按全縣的規劃設計,由按經濟林領導小組統一使用資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6、統一建立激勵機制。由縣財政按照發展經濟林項目的資金規模提取1-3%作為工作經費和考核的資金來源,對發展經濟林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