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對“一把手”監督的思考
時間:2022-02-15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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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對黨政機關“一把手”的監督,我們認為要抓住“四性”,解決好“五個關系”。
一是盯住關鍵環節,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針對性。針對“一把手”管理工作的內容和重點,廣泛運用公平競爭、招投標、拍賣等市場化機制來配置生產要素和社會資源,縮小“一把手”權力的尋租空間。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規定,規范審批程序和職責權限、規范建設工程交易行為、規范高利潤率的社會資源配置、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等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將“一把手”權力置于有效監督之中。
二是突出監督重點,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社會性。通過政務公開,將一些含金量高、需求矛盾突出、社會關注的事項公布于眾,減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權。如建立區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決策論證情況、招投標情況、工程審議情況、經費支付情況。特別是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容易滋生腐敗的行業行為,實行全程公開、全程監督。同時,完善行政審批程序、手續、時限和結果公開的機制,建立承諾制、聽證制、公告制;發展電子政務,保證大量的政務信息在黨政部門內部及黨政部門與民眾之間雙向傳遞;實施干部考察公示結果通報制,增加黨務政務活動的透明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
三是理順監督體制,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權威性。通過合理調整權力結構,進行權力的適度分,使單個環節和個人對某種權利不能形成壟斷,促進決策權和執行權的分開。如建立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實行政府采購的管理、監督部門與執行機構分離;實施干部任用常委會票決制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對直接管理人、財、物的重要部門以及擁有實權的崗位,嚴格執行干部交流制度。嚴肅干部交流工作紀律,健全黨政機關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制度等,使監督工作覆蓋“一把手”權力運作的全過程。
四是健全監管制度,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規范性。除堅持上級制定的各項黨內監督制度之外,要大膽進行制度創新。建立“三重一大”事項票決制,對重要決策、重大工程項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額財務開支嚴格按照票決程序,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對大額經費支出,采取具體辦事人、分管領導、紀檢負責人、財務主管、部門“一把手”集體審批有效制度,加強對“一支筆”權力的制約;健全述職述廉制度,黨政機關“一把手”不但要向區人大、區紀委述職述廉,還要在本部門、本系統全體黨員干部大會上,接受民主評議,而且要將述職報告進行上墻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在強化對“一把手”監督的過程中,我們認為還要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堅持與創新的關系。解決對“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既要堅持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勢下敢于創新,尋求探索新的思路和辦法,從而使黨內監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二是監督與信任的關系。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實施監督時,既要達到監督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護好積極性,不能束縛領導干部及“一把手”的手腳,影響其創造性的發揮。要實現監督與支持、監督與鼓勵、監督與提高的有機統一。大多數“一把手”為了把工作搞上去,付出了艱辛的努力,甚至作出了很多的奉獻和犧牲,組織上要相信他們,做到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顧。
三是自律與他律的關系。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必須內外并舉、標本兼治。黨組織無疑要對干部嚴格監督,但作為干部則要嚴格自律,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使規章、制度、紀律、條例以及法律的限制和約束,內化為領導干部個人的自律要求。
四是勤政與廉政的關系。人民群眾期望的領導干部不僅是廉政的干部,還必須是勤政的干部。領導干部踐行“三個代表”,就必須忠于職守,任其職,盡其責;在其位,謀其政。要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深入扎實地工作,做敬業勤政的模范。要盡職勤政,力戒懶惰。領導干部只有勤政與廉政相結合,干凈而又會干事,才能樹立良好的形象。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五是預防與嚴懲的關系。要使監督的重點從過去重事后追查懲處輕事前防范教育,向事前教育防范和事后嚴肅查處并重轉變。也就是說,一方面要將監督的重心和關口前移,立足于教育防范,采取談話、誡勉、打招呼、亮黃牌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未然,將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另一方面要堅持從嚴懲處,加大對違法違紀領導干部懲處力度,增強震懾力,提高監督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