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地稅國資匯報

時間:2022-10-23 0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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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地稅國資匯報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們認真貫徹市兩代會精神,落實省財政廳、省地稅局“三個三”工作措施,立足本職,依法治稅,科學理財,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實現了財政地稅全面跨越目標。全年全市財政總收入52.56億元,比上年增長41.6%,其中:地方財政收入35.06億元,比上年增長44.5%。財政總收入中,地方財政收入占比為66.7%,比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地方財力最大化得到充分體現。繼上年之后,全市財政總收入增幅、地方財政收入增幅和財政收入結構優化繼續位列全省各市第一,全市財政總收入超越衢州市,地方財政收入超越麗水市和衢州市。全年全市財政支出56.52億元,比上年增長38.5%,新增財力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為74%,財政公共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同時積極探索“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公共財政管理模式,不斷深化部門預算為龍頭的公共財政改革,財政國資監管得到新加強,公共財政管理體系不斷完善。通過加強計劃管理,年底市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比市政府批準計劃余額減少1.96億元,僅為批準計劃增加額的57.1%,負債率和債務率嚴控在省定警戒線以內。

2008年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走創業創新之路,促以港興市、全面跨越”的重大部署,努力打造海洋經濟強市、海洋文化名城、海島花園城市、海島和諧社會的關鍵一年。認真分析財稅經濟形勢,我們既有科學發展政策優勢、海洋資源優勢、**自身優勢等難得的機遇,又面臨著國家加強宏觀調控、稅收政策性減收、以及近年我市財政收入高增幅高基數等嚴峻的挑戰。我們財政地稅部門將堅持“發展、平安、和諧”這條主線,立足本職,創新創業,努力實現“收入持續增長、支出結構優化、改革不斷深化、監管更加強化,隊伍素質提高”五個目標,著力打造“實力財政、公共財政、創新財政、法治財政、和諧財政”五個財政,推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全年計劃實現全市財政總收入60億元,增長15%,其中地方財政收入40億元,增長15%。全市財政支出預算62億元,增長10%;全市財政收支平衡。

一、實現收入持續增長,著力打造實力財政

(一)大力支持經濟發展,積極培植壯大財源。經濟決定財政。保持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實現財政收入持續增長的基礎。為此,一是突出重點,有效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按照市里確定的“3×3”產業重點,用足用好用活財政、地稅政策措施,市本級財政將安排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旅游發展、海運業發展、扶持大島發展建設、扶持經濟強鎮、流通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大力扶持臨港工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經濟強鎮、重點企業和總部經濟等的更快更好發展。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推進企業自主創新。進一步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海洋科研、海洋科技自主創新獎勵、水產品精深加工等專項資金作用,積極引導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支持各類海洋人才的培養,大力開展職業教育和漁農民轉業的技能培訓。三是運用財稅手段,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繼續支持規劃、招商工作,以規劃指導選商引資,防止低水平重復。加強各種資源費的征收管理,進一步支持實施“小島遷、大島建”工程,支持灘涂圍墾以及節能、節水、減排和治污項目建設,努力緩解要素制約,促進循環發展。四是創新扶持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注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施公平的財稅政策,提供高效的服務,并更多地采用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以小引大,引導社會和民間資金投入。繼續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設,積極參與政府性投融資體系建設,努力拓展融資渠道,緩解融資壓力。

(二)大力組織收入,實現收入持續增長。雄厚的財政實力,是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的重要前提,也是黨委、政府執政為民的物質基礎。在支持經濟發展,涵養財源的同時,我們將堅持依法治稅,大力組織收入,保持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一是大力組織稅收收入。按照“穩、重、優、拓”四字征管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稅收預測、分析,深化稅源間接控管模式,加強信息共享,擴大納稅評估,強化“以票控稅”,實施更為精細的稅源管理。繼續堅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則,進一步加強主體稅種營業稅和建筑業、房地產、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稅收征管。認真貫徹落實新企業所得稅法,加強新稅法的學習和培訓,清理老政策,落實新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努力拓寬稅基,進一步加大小稅種征管力度,積極探索稅收結構優化途徑。認真落實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新政策;抓好年所得12萬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工作。以“稽查質量提升年”活動為契機,加大大要案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惡性偷逃稅行為,充分發揮“以查促管”和稽查威懾力,實現地稅收入持續快速增長。二是加強非稅收入征管。在去年基礎上,全市全面實施社保費“五費合征”,加大社保費征繳擴面。根據《**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政府非稅收入調劑資金征集;規范土地出讓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完善土地出讓金宗地核算辦法,開發和實施土地出讓金征收管理系統,土地出讓金全額繳入國庫。

二、優化支出結構,著力打造公共財政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也是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根據“存量調結構,增量優方向,增量調存量”的思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集中財力辦大事、辦實事,并著力向“三最”傾斜,確保新增財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一是進一步支持新漁農村建設。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這條主線,確保預算內財政支農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長,安排落實好現代漁業發展、“暖促”工程、小康社區建設、漁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重點工作資金。同時安排落實好糧食風險基金、菜藍子及市場風險資金等,開通農民補貼網,落實糧食財政補貼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應。二是進一步支持社會保障和就業再就業等,切實改善民生。及時安排落實專項資金,支持促進就業和再就業。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全面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加大支持力度,繼續做好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擴面工作;增加困難群體生活的投入,深化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積極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漁農村養老保險辦法,努力保障漁農村勞動力的晚年生活。三是進一步支持社會事業等發展。繼續增加對科教文衛體等社會事業、環境保護、公交建設、綠色生態**建設等的投入。繼續支持推進大陸連島二期、大陸引水二期等重大基礎設施以及新城建設。合理安排預算,保障政權建設和政法機關辦案經費,推進“平安**”建設。四是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財政支出“控、壓、保”的要求,大力倡導節約型機關建設,從嚴控制行政經費支出,加強出國用匯審批管理,堅決制止鋪張浪費。加大財政專項資金整合力度,加強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不斷深化改革,著力打造創新財政

深化財政改革,是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財政事業發展的動力。一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進一步擴大部門預算的編制范圍,抓緊建立預算單位基礎信息庫和項目庫,研究制定資產配置標準和實物費用定額標準,逐步建立預算定額與實物資產相結合的定額標準體系。加強預算執行監管,提高預算執行剛性,未經預算調整,不得擅自變更。二是穩步推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充分結合會計集中核算的優勢,研究制定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轉軌的方案,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市本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做好財政統發工資及第一批實施單位的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在此基礎上,指導縣(區)穩步推進。三是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在前兩年工作基礎上,加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力度,選擇若干個具有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的財政支出項目,報經市政府批準后,認真組織實施。科學設置評價指標,進一步完善評價組織方式,并將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四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監管運行機制,建立采購項目負責人備案和審核機制,提高采購效率和采購質量;科學合理地制定政府采購目錄和標準,確保政府采購規模不斷擴大;建立責權利相一致的評審控制制度,保證專家評標活動的客觀公正;建立內外部監督機制,加強定點協議供貨管理;積極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促進管理規范化。五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分類指導,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體制,對經濟發達、收支規模較大的中心鎮,賦予更多的責權利;對經濟欠發達、收支規模較小的鄉鎮,推行“鄉財鄉用縣管”。建立鄉鎮政府債務化解“以獎代補”激勵機制,有效控制和化解鄉鎮政府債務。

四、強化監督管理,著力打造法治財政

依法理財治稅,是財政地稅工作的靈魂,也是財政地稅工作的基本原則。繼續按照省、市政府提出的“三個子”公共財政管理模式要求,進一步加強財政財政監管。一是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本級部門專項資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完善專項資金管理,通過會計核算中心監管,并加大檢查和績效評價力度,切實加強專項資金申報、安排、使用的全過程管理,嚴格專款專用。二是強化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根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意見,加強部門配合,制定相關操作辦法,在繼續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的基礎上,科學安排財政基建支出,加強項目概(預)算和資金落實情況的審查,嚴格項目工程變更審查程序,對項目資金實行全過程監管。加強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財政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代建行為。三是繼續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政府性債務計劃管理,加強部門協作,規范審批程序,加強監督檢查,將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在警戒線以內。四是進一步加強會計監管。加大會計法規、制度的貫徹力度,推進會計基礎規范化,嚴格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加強財政專項檢查,加大對單位會計信息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情況的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會計工作秩序。五是切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結合實際,制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審核資產配置、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嚴格管理國有資產收益形成和使用,穩步推進資產調劑、產權界定等工作。六是加強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制定出臺國有企業對外投資管理辦法,設置投資決策程序,建立投資分析制度,改事后監督為事前、事中監督,有選擇地開展投資項目評價,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投資活動。探索建立國有企業負責人中長期任期目標考核激勵機制,將企業的技術創新、投資創新、節能減排等新措施列入考核指標,不斷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電力、鹽業等企業改革方案,加快改革進程,統籌平衡相關利益,確保企業和職工的穩定;協調做好海峽輪渡公司等企業集團組建工作;積極推進民航集團與海航的戰略合作。加快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實施企業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董事會、監事會制度。在去年試點基礎上,推進市屬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工作,并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強對企業財務動態監測及管理指導。建立完善市屬國有企業相關信息數據庫和信息交流制度。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用,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五、提高干部素質,著力打造和諧財政

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事業興旺發達的根本保證。加強學習型組織建設,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的十七大精神,分層次開展財稅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干部綜合素質。深化“作風建設年”活動,繼續抓好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優化部門服務,提高辦事效率,真正做到“謙虛、務實、協調”。依托“金財工程”和稅收信息化建設,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全面實施執法責任制考核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增強干部勤政廉政、務實創新的自覺性,構建和諧的財稅環境,確保全年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實現全市財政地稅國資事業新的跨越,為建設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