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工作年度報告

時間:2022-02-11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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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工作年度報告

一、概述

《條例》5月1日施行以來,我市按照南平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建立領導和工作機構

《條例》頒布后,市政府及時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確定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主任任副組長,市發改局、監察局、法制辦、數字武夷信息中心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分別由市政府辦負責指導推進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市數字武夷信息中心負責平臺搭建并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由市檔案局負責建設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等。各鄉鎮、市直各部門也都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成立或指定相應機構和人員負責具體工作,初步建立起市、鄉(鎮)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系。

(二)開展《條例》學習和培訓

1、認真學習、調研。市政府先后派員參加省政府辦公廳等單位舉辦的《條例》培訓和研討會,并赴基層調研,并制定了《武夷山市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

2、開展集中培訓。市政府辦連續舉辦三期培訓班,對全市83個單位的同志進行集中培訓,講解《條例》內容和意義、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和軟件使用方法等。同時,8月份利用全市公務員年度培訓契機采用網絡和網絡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學習《條例》。為深入貫徹《條例》,我市還制定了比較系統的培訓計劃。

3、廣泛講解《條例》。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同志分赴市直有關單位和部分鄉(鎮)、場講解《條例》,并邀請有關專家給市直有關單位做《條例》輔導報告。通過現場咨詢、網上互動、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條例》的內容和意義。

各鄉(鎮)、各部門也及時開展了培訓和動員工作。市政府召開全體動員會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布置。廣泛深入的學習培訓,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推進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南平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明確了編制原則、主體、內容、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南平市《政府信息公開編碼規范指南》有關原則,編制了各鄉鎮、市直部門、垂直管理單位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單位代碼;向各單位配發“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開系統軟件”,從而使市、鄉兩級政府及市直部門和有關單位可以使用統一軟件,按照統一編碼規則,分別組織錄入信息并上網。

2、強化指導督查。市政府辦督促各單位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工作機構及具體負責人(聯系人),建立工作聯系制度;抽調精干力量集中辦公,進一步加大對編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力度,及時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持,分赴有關單位和市進行現場指導;通過市政府網站動態公布各單位最新進展情況。

各鄉各市直有的單位(部門)還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清理政府信息,并繪制主要行政職權或辦事流程圖,經審核后上網。

(四)建立相關工作機制

轉發了國家和省貫徹《條例》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文件,并結合實際,建立相關的工作機制。制定了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違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武夷山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協調制度》、《武夷山市不予公開政府信息上報備案制度》、《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武夷山市行政機關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規定》、《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等六項涉及政府信息協調、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并在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及時主動公開。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市目標考核管理,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五)完善政府信息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網。開通了市政府信息公開網,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政府各部門信息、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共五個欄目,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黨政機構”“領導信息”、“政府文件”、“統計信息”共五六個子欄目。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共企事業單位和垂直管理單位也開通了信息公開子網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統一平臺,初步形成目錄規范、編碼統一、結構合理、層次清晰、覆蓋面廣、易于監測的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體系。各單位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的顯著位置,設置了與政府信息公開網的鏈接。

2、完善政府信息平臺。武夷山市及時對政府門戶網進行改版升級,以政府信息公開網欄目內容直接替代門戶網欄目內容,規范錄入問題。

3、建設信息查閱場所。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市行政服務中心按照《條例》要求,已經在館內辟出專門區域,添置查閱、復印等設備,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方便公眾查閱。

4、完善傳統公開方式。我市還通過設置觸摸屏、政府信息公開欄;完善新聞會制度,充分利用《武夷資訊》與廣播電視,豐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5、加強經驗交流。開設網上專欄、實行網上互動、刊登公開動態等多種方式,宣傳介紹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交流各鄉鎮、各部門好的做法和經驗。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共開通政府信息公開子網站83個,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共信息3890余條,其中,市政府各部門開通子網站67個,占市政府部門總數的81%,信息2870條,占全市總量的74%;鄉(鎮)政府、農茶場開通子網站16個,占總數的19%,信息1020條,占總量的26%。目前,政府文件從生成到上網公開平均需要3個工作日,最長需要5個工作日;其他信息從生成到上網公開平均需要7個工作日,最長需要9個工作日。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年重點公開了以下政府信息:機構職能、政策法規、政府文件、計劃報告、工作總結和要點、統計數據和分析;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許可的項目名稱、政策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方式、辦理時限,有關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監督、檢查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行政復議訴訟事項、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重大項目建設情況;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內容。20*年公開各類政府信息3890條。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由于我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廣、數量多,本年度僅有18件政府信息公開權利人向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人申請公開信息,通過公開窗口受理,當場給予答復。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年,我市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市認真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任何費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離領導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對《條例》的學習、培訓和交流不夠“實”。部分信息公開義務人對學習培訓不重視,只是簡單學習,沒有深學弄通。建議組織有關人員對《條例》進行實實在在的理論培訓和業務學習。

二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不夠“強”。按照《條例》規定,絕大部分政府信息要主動公開;但仍然有少數單位認為自己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開或者是不及時公開。建議各信息公開義務人,按照《條例》的規定,進一步完善編制本單位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上報和公開。

三是公開的形式不夠“多”。各信息公開義務人比較重視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但真正通過網站獲取信息的老百姓卻較少。建議更多地采用適合社區、適合農村,并方便人民群眾容易獲取信息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如在社區、村組設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等。

四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建設不夠“全”。雖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但仍然有待完善。建議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考核管理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目標考核管理體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009年,我市將按照省、南平市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以全面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契機,自覺地把政務公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基本制度,納入年度工作目標體系中。充分發揮各工作機構的作用,建立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二、進一步做好《條例》實施工作。圍繞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工作,利用多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向社會和廣大群眾深入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的重要意義,詮釋解讀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努力形成各級干部認真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群眾積極關心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氛圍。三、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內容。進一步挖深度,拓廣度,再作延伸,努力從多個層面上實行全方位公開,盡最大限度地實行公開,特別是在對內公開上下功夫,做文章。認真抓好新擬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四、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嚴格按照考核標準,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開展民主評議活動,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時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公開、假公開、應該公開沒有全部公開等違規違紀行為,堅決予以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