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消防責任考評情況匯報

時間:2022-05-17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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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消防責任考評情況匯報

為全面掌握全區2011年社會消防安全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市區人民政府組成8個考核組,于201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對全區41個鎮鄉辦事處落實區政府《2011年社會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情況進行了檢查考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1年,全區消防工作緊緊圍繞年度責任目標,狠抓了社會消防管理創新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實現了火災形勢的總體穩定。火災“四項指數”均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范圍內,所有成績的取得,得益于全區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的高度重視、鼎力支持、密切配合、聯動協作的結果。

二、責任目標完成總體情況

(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各鎮鄉辦事處均及時組織召開年度消防工作會議,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以責任書形式分解消防工作責任目標任務到村(社區)、行業系統單位及其內部班組、崗位,形成了人人頭上有責任、有任務、有指標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責任鏈”體系。

(二)行業主管部門作用進一步發揮。全區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劃分,分別以《責任書》形式明確細化了消防管理職責,堅持季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和專題會議制度,調度工作進度情況,督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教育、衛生、文體廣播等行業主管部門從落實消防責任、健全消防制度、完善消防設施和消防管理措施上嚴把“消防安全源頭”關口,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有效解決了城鄉消防規劃、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裝備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三)確保消防工作經費投入持續增長。各鎮鄉辦辦事處在2011年都不同程度加大了消防經費的投入,按照《責任書》的要求,落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在鎮鄉辦事處所在地修建了兩個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區政府為所有鎮鄉均配置了兩臺手抬機動泵和200米消防水帶,基本滿足了鎮鄉辦事處所在地發生火災時的裝備物資需求。

(四)強化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各鎮鄉辦事處、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照落實區政府關于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2011年來,開展了“九小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五大活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清剿火患”戰役行動、重點行業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全區共檢查單位384家次(其中,日常監督抽查348家次,專項檢查36家次),出動檢查人次847人次,發現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294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58份,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209處,整改和清剿一大批火災隱患,為全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

(五)消防工作“四個基礎”進一步得到夯實。各鎮鄉辦事處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安排部署,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五園新村”和農村危房改造工程以及特色小城(古)鎮建設內容,深入開展了“無火災村寨、無火災社區”工作,大力推動鎮鄉辦事處、村(社區)“一把手”負責制和“兩長”建設,持續推廣農村防火工作“十戶聯勤,五戶聯管”、“兩分鐘防火法”、“五類重點人員”管理“三大抓手”,圍繞消防工作“八有”目標,督導開展檢查、宣傳,督促指導建立消防組織、健全消防制度、組建志愿消防隊、完善消防設施、設置固定消防宣傳牌和標語,落實消防工作“三大抓手”,定期入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進一步夯實了農村社區消防工作“四個基礎”。

(六)消防宣傳培訓得到進一步強化。一是各鎮鄉辦事處在冬春季節、清明節、六月宣傳月和“119”消防宣傳周普遍組織了消防宣傳活動,發放了消防宣傳資料,張貼了“兩分鐘防火法”宣傳標牌,部分鎮鄉按要求在村寨入口或醒目位置設置了防火公約和固定防火宣傳牌。二是建立兩個“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其中一所學校被命名為全國“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達到以點帶面推動消防宣傳“八進”工作。三是大力開展消防培訓,全年共培訓各類人員3952人,舉辦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民警消防培訓班2期,培訓公安派出所民警110人,明確了41名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47名專兼職消防民警,在基層派出所推廣使用了消防監督業務信息系統。確保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提高和派出所民警監管水平的提升。

三、存在不足

一是消防工作責任制尚未完全落實到位。部分鎮鄉辦事處雖然落實了“一把手”負總責的消防工作責任制,但責任心不強。2011年區政府對“五大活動”專項治理、“清剿火患”戰役行動進行專題安排部署,但部分鎮鄉未認真對照文件進行安排部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部分行業主管部門未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畢地公通〔2010〕157號)和行業主管部門《社會目標責任書》認真履行部門監管職責,落實將消防合格手續作為前置審批,把好消防安全源頭控制。

二是部分鎮鄉辦事處、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消防基礎設施薄弱,對“九小”場所監管不力,“兩分鐘防火法”、“十戶聯勤、五戶聯管”等措施落實不到位,對“老弱病殘酒”等五類重點人員管控不到位,小火亡人時有發生。

三是消防組織建設問題突出。部分鎮鄉辦對消防組織建設重視不夠,義務消防隊人員結構不合理,管理不規范,部分義務消防隊未能定期開展業務訓練和演練,滅火能力不強。

四是部分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開展不力。消防監督檢查數量不足,至2011年12月31日止,還有12個派出所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上檢查錄入的數據為零。社區和農村開展入戶消防監督檢查次數達不到要求,農村和社區消防宣傳的力度不夠,消防宣傳針對性不強,流于形式,尤其是對城郊結合部、租賃戶、農村等火災易發場所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公眾自防自救、火場逃生能力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