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工作報告
時間:2022-10-12 09: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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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是祖國的未來,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家庭、教育、狀況是目前全社會關注的一大問題。為了全面了解我縣留守兒童家庭生活、教育狀況,推進留守兒童教育工作。對全縣所有行政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現狀進行了摸底、調查,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基礎數據
縣位于省藏族羌族自治州東北部,總面積為8339.15平方公里,全縣轄有25個鄉鎮,143個行政村和4個社區,總人口7.6萬人,其中留守兒童143人,困境兒童589人(其中孤兒6人。重病重殘兒童兒童38人,建卡貧困戶低保家庭兒童555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重合數是22人。
(二)、現狀及問題
在全縣143名留守兒童中,68名留守兒童家庭生活條件困難,占留守兒童總數的48%,困境兒童589人中,建卡貧困戶就占555人,占困境兒童的95%,所在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困境兒童的家庭生活普遍都比較困難,主要靠親人資助、社會捐助和政府補貼,只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且居住環境比較差,衛生條件堪憂,使得困境兒童的身體健康方面受到很大影響。此外,殘疾兒童或重病兒童家庭需要支付大筆醫療費或康復保健費,且持續時間長,家庭經濟負擔沉重,后續的治療往往得不到保障。
二、工作開展情況
縣政府一直把留守和困境兒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和發展問題作為工作的重要內容予以高度重視,并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職能作用,以“關愛留守和困境兒童行動”為重點,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完善服務方式,使留守和困境兒童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一)關愛留守兒童及困境兒童
我縣各級政府部門對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問題都很重視,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組織開展各種活動,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
1、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利用“六一”國際兒童節、“家庭道德教育宣傳實踐月”等契機,動員各部門組織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宣傳《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等文件、法規;宣傳“以人為本”、“兒童優先”等理念,動員社會力量維護農村留守兒童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宣傳農村留守兒童家長及其監護人的法律職責;宣傳農村留守兒童及家長的先進事跡。通過宣傳形成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引起社會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廣泛關注。
2、加強管理,健全檔案。全縣各部門要切實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維權工作。以“留守兒童活動之家”作為農村留守兒童開展活動的主要場所,建立一個家長及托管人家教能力培訓的基地,使留守兒童在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上得到更多的照顧和關愛,幫助留守兒童學會自我管理和自我保護,培養留守兒童的自尊、自立和自強精神,提高素質,健康成長。完善全縣留守兒童檔案,利用學校、鄉鎮村、家庭留守兒童活動情況反饋表健全留守兒童的監護聯系,及時解決留守兒童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教育和監護體系。
3、開展形式多樣關愛活動,救助貧困留守和困境兒童。我們把救助貧困留守和困境兒童與開展的各種關愛行動結合起來,把解決貧困留守和困境兒童入學問題、生活問題作為救助工作的重點。在“六一”兒童節等重大節日,深入到貧困留守兒童家中開展走訪慰問活動,為他們送上生活和學習用品。對建卡貧困戶低保家庭困境兒童納入精準扶貧政策兜底低保戶,提高孤兒的生活救助標準。
(二)從事兒童工作的隊伍情況
1、系統內
(1)在縣民政部門社會福利事務科兼職人員從事兒童工作1人。
(2)我縣集中供養的孤兒都是送到州兒童福利院,我縣無兒童福利院,散居孤兒由其親屬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
2、系統外
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從事兒童工作兼職人員172人。
三、取得的成績
適應救助管理新形勢的要求,新建縣流浪救助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總投資20萬元,購置了適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實際需要的設施設備,充分發揮救助保護設施的各項功能。利用社會救助福利服務中心閑置的房產,設立包括居室、觀察區、教育設施、醫療設施、康復設施、心理輔導及室外活動場地、后勤保障設施和管理人員辦公用房等功能建設,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安全保護、心理康復和法律援助,讓他們能夠回歸社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19年核定孤兒6人,每人每月補助900元,發放孤兒生活補助6.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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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留守兒童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