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銀行助學貸款通知

時間:2022-03-10 10:29:00

導語:開發銀行助學貸款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開發銀行助學貸款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關于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47號)精神,現就做好20*年我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工作

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確保實現國家資助政策既定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做好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不僅是各級政府的應盡職責,也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的重要任務。各地、各高等學校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皖政辦〔20*〕47號文件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縣級教育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中心建設,落實相應的人員編制和經費,并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高等學校要迅速組織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政策,根據有關縣級資助中心需要,及時協助提供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同時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后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各地、各高等學校要大力開展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重點宣傳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政策、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序等,宣傳工作要覆蓋到所有經濟困難家庭,特別是考入省外高校的學生家庭,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在申請受理地點和校園公告欄顯著位置張貼《20*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指南》(附件1),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了解貸款政策和申請辦理程序及要求。

二、確保今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順利啟動

經商開發銀行*省分行,20*年我省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時間為20*年10月20日開始,11月5日截止。

1、根據省政府辦公廳皖政辦〔20*〕47號文件有關規定和國家開發銀行總行要求,各縣(市、區)政府須與省開行簽訂業務合作協議,有關協議文本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從“*學生資助”網(網址:www1.a******./xszz/)下載后提交本級政府,最遲在10月15日前完成簽訂。合作協議簽訂后派專人攜協議文本及介紹信到省開行業務發展處領取合同文本和U盾。

2、因今年申請受理的起止時間推遲,受理時,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需補簽《借款補充協議》(附件2),補充協議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為方便學生了解情況,各縣(市、區)和各高等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于10月15日公布并開通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咨詢電話,同時報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4、由于20*年秋季已經開學,學生返鄉申請貸款及簽訂合同時間可能較集中,各縣(市、區)要制定工作預案,對申請貸款人數較多的,要采取得力措施,抽調人員協助辦理。必要時可并采取分片、放號、先遠后近、先省外后省內等辦法,確保業務辦理有條不紊。

5、為加快貸款發放進程,對省內高校,今年暫采取由高校對申請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先行開出《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簡稱“合同回執”,附件3)的辦法,即高校根據學生申請,先從“*學生資助”網下載打印《合同回執》并按要求填寫后加蓋學生資助部門公章交申請貸款學生帶回。《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4)可由學生在同一網址下載,也可到縣級學生資助中心領取。

對尚未辦理《學生證》的大一新生,請高校在其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上加蓋學校學生資助部門公章交學生。

6、各高等學校應加強對申請學生的資格審查。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與農行簽訂合同且在續放期內的,不得再申請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各地、各高校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