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現狀學習體會

時間:2022-07-31 09:09:43

導語:農村現狀學習體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村現狀學習體會

農村,這個擁有9億多人口,以傳統農業為支撐的地方。正當工業化、城鎮化飛速發展之時,它卻被慢慢地邊緣化。這里對于自己來說并不陌生,因為自己從小便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正是這片土地哺育了自己,但自己還沒來得及去真正的認識它、了解它,它卻搖身一變,變成了城市,自己也成了“農轉非”。但值得慶幸的是,由于組織上的安排,自己又再一次地抓住了與它親近的機會。兩年多來的與它朝夕相伴,看著它那歷盡滄桑的面孔,撫摸著它那瘦弱的軀干,也曾嘗試著去擦拭它那老淚縱橫的雙眼,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力量是如此的渺小,單憑自己是無法讓它重獲青春。但自己并沒有因此而放棄,因為自己知道,再微弱的力量也是一種支持,終有一天它會神采奕奕的矗立在我們的面前。也許,自己現在要做的便是盡快的讀懂它,為今后有能力改變它做好準備。

畢業后兩年多來的農村工作生活經歷,使自己認識到了當下農村存在的一些問題:

1、農村較城市而言,生存比較困難。這就導致了農村的大批青壯勞力外出到城市進行務工,農村常年駐村的人口數量變得越來越少,村內公益事業變得很難開展,以前興修的公共基礎設施無人問津,早已荒廢,大面積的耕地被迫拋荒閑置,留守兒童、孤寡老人問題也隨之凸顯。

2、現階段,農村正處于“破舊立新”之時。舊的東西雖然已經破除了,但新的東西又沒有及時建立起來,使得當下農村變得“青黃不接”。部分村(居)之間的合并、農村產業出現的分工、農業稅制度的改革,使得農村的經濟紐帶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開始變得松散,鄰里之間變得陌生,干群關系變得游離,群眾工作難以組織,農村工作缺少了必要的抓手。比方說,農村稅費改革前,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和權力除了“計劃生育”,就是“催糧要款”。但稅費改革后,村干部一下子從“要錢”變成了“給錢”。之后,還沒等他們反映過來,各項惠農資金的發放又實行了“一卡通”,直接發放到農戶手中。這就造成了村干部與村民群眾在經濟上基本上沒了聯系,由于服務意識還沒轉變過來,其他聯系又沒跟上。

3、伴隨著市場經濟價值觀對農村的不斷沖擊,使得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精神面貌的提升很不協調。農村很多傳統的、淳樸的觀念和風氣正在逐漸消逝,使得農村的經濟雖然發展了,但農民的精神面貌卻下降了,有時候只考慮個人利益而不講集體觀念。比方說,開個會要“誤工費”,因村集體修路、挖塘而占用一點田地卻漫天索要“補償費”、“青苗費”,農村的機耕路、田埂現在是變得越來越窄。總認為“大家的又不是自己的,搞到自己腰包里就是自己的”。

4、有的農村經濟雖然發展了,但自然環境卻遭到了破壞,農民利益也受到了損害。

5、由于考核機制的不健全,導致了基層干部對農民群眾的服務意識不強。

針對以上出現的這些問題,自己也思考了一些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

1、政府應當繼續加大力度在農村實施“多予少取(不取)”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在取消了農業稅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對農村的民生投入,進一步提高對農村低保戶、五保戶、重度殘疾人以及特困戶的補助標準,進一步提高新農合、新農保的報銷比例,繼續實施糧食直補、義務教育免費等政策,進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工資待遇,提高其工作的動力、積極性和為民服務意識。

2、不斷健全考核機制,補充完善為民服務全程機制,將基層組織、干部為群眾無償、全程服務制度化、常規化,能夠得以量化評比,變“干部動嘴、群眾跑腿”為“群眾動嘴、干部跑腿”。不斷健全考核評價體系,使之更趨于科學化,不僅注重經濟發展速度,更要講求經濟發展質量,以及農民群眾到底能夠從中取得多少實實在在的好處。

3、要充分發揮農業專業合作社等基層社會組織的力量和作用,引領帶動農民進行規模化、專業化種養殖,提升農產品的商品價值和市場競爭力,提高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抗風險能力,從而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如果農村的青壯勞力在家從事農業生產賺到的錢比外出務工還要多的話,誰會丟下家中老小、背井離鄉外出務工。這樣一來,農村經濟發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人氣旺了,公益事業有人做了,拋荒閑置的土地又重新被高效利用起來,留守兒童、孤寡老人的問題也可迎刃而解。

4、充分挖掘農村本土人力資源,提升村級依法自治水平。變村“兩委”為村“五會”,在原先組建的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基礎上,再增加組建村務監督委員會、黨員議事會、村民代表議事會三個基層組織。對于村級各類事務實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一類事務先由支委會進行提議,再經支委會、村委會共同商議,之后交由黨員議事會進行審議,最后由村民代表議事會進行最終決議,其中決議的內容和事務的實施結果對全體村民進行公示、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此實行全程監督。不斷完善支委會領事、村委會辦事、黨代會議事、村代會定事、監委會監事的責任體系,做到村一級的領導權、執行權、議事權、決策權、監督權的“五權”合理分配和有效結合,不斷夯實農村基層依法治村、為民服務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