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識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5 09: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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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意識培養論文
一、青少年樹立法律意識的重要性
加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培養新世紀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戰略任務。當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實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為,我國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尚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法制教育形勢的需要,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陽,是蓬勃挺拔的小樹,是含苞綻放的花蕾。對于他們,祖國和人民寄予了無限的期望和關愛,因為,他們代表著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寄托著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青少年學生生活在一個充滿夢想的花季,他們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這個如金似夢的好年華里,如果不對其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如果其沒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來的就是人生的一個個急流險灘;如果不能遵規守法、擇良從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為罪人。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為全球化的社會問題,在校學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化,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特別是在校學生犯罪,呈現出了低齡化、團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趨勢,已成為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公檢法司提供的數據和大量案例資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認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顯得十分緊迫和重要。
二、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途徑
青少年是一個從年齡上橫跨少年和成年的群體,既有青年人的朝氣,又有少年的稚氣,一方面思維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滿青春的躁動和思想的波動。他們渴望了解和認識這個豐富多彩而又紛繁蕪雜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會并得到社會的理解。因對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時盲從、盲動。外界隱藏在美麗外表下的誘惑,社會轉型時期產生的各種陰暗現象,常常使他們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覺中受到傷害。如何引導和規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為,提供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幫助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培養他們對法律規范的內在信仰從而自覺遵守,遏制住日益嚴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及針對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認知水平,增強其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法制觀念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優化環境,開展教育。
1.充分發揮學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法制環境。
民眾法律意識研究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改革開放;民眾;法律意識;規則意識
論文摘要:改革開放不僅帶來了經濟的發展與物質的繁榮,在更深的層次上,是促成了人們法律觀念的進化。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民眾在法律意識上逐漸積淀起規則意識、平等意識與維權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中國法治的基礎水平,形塑了現代公民的法律形象。當然,在法律意識方面,當代中國也存在著種種問題,需要從制度上、觀念上來加以合理解決。
從法理上說,所謂法律意識是指人們有關法律的知識、觀念、心理、態度的總和。如果說法律的事業是大眾的事業,那么,民眾的法律意識則體現著一個國家法治狀況的整體水平。同樣,“人的整個生活整個命運都形成于法律意識的參與之中并在其主導之下,而且,對于人來說,生活就意味著按照法律意識去生活,在法律意識的功能和術語中生活:因為法律意識永遠都是人類偉大而必要的生活方式之一。”雖然這是從人生活中的“應然”層面來進行的法律意識功能的定位,但實際上,當法律業已成為一種普世性規則并因而約束人們的日常活動時,民眾的法律意識水平就會與國家法律的制定和執行產生密切的互動。換句話說,在人們普遍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時,立法、執法、司法活動就可以順利地得以展開,法律因此成為社會生活的權威規則;反之,法律則可能在人們的漠視與規避之下,失去其應有的效用。這正如德國著名法學家拉倫茨所指出的那樣:“法律制度的出發點是:公民之所以能夠履行日常生活中大部分法律義務,是出于他們的法律意識,而并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害怕會承擔不利的后果。要只是這樣的話,那么所有的法院和執行機關加起來也是難以維護法律制度的正常運行的。”改革開放作為當代中國一項偉大的運動,不僅促成了社會物質生活的繁榮,也同樣帶來了人們精神觀念的進步。其中法律意識的積淀與升華,就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改革開放對于形塑當代中國的重要影響。
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是與法制建設同步進行的。當標志著改革開放號角吹響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公布時,就可以見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這也說明,以鄧小平同志為首的第二代領導集體,高瞻遠矚地預見到了法制在建立現代化社會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并以此作為改革開放的制度保障與政策前導。隨著法制建設在一片廢墟上搭建起初具規模的制度大廈時,民眾的法律意識也隨之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自然,法律意識涉及到人們精神理念上的各個部分,要想一一列舉究竟改革開放促成了哪些法律意識的發展,既無必要,也無可能。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以下三種意識,即規則意識、平等意識、維權意識的產生與發展,直接代表了改革開放以來人們法律意識的進步。當然,民眾法律意識的現代化仍然是一個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在這其中,需要警惕某些不良法律意識的產生與膨脹,并且在制度上、觀念上進一步完善良好法律意識存在的社會環境。以下我們即分而述之。
一、規則意識
依照規則而生活本是人們生存的常態,所謂“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即指此意。然而,建國以來,伴隨著法律虛無主義的高漲,輕視規則、踐踏法律反倒成為人們的心理常態。劉少奇同志的子女曾就他們的父親在中的遭遇作了令人心酸的回憶:斗爭會結束了,爸爸被押回辦公室,他疲憊已極,余怒未息,立即按鈴把機要秘書叫來。爸爸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義正詞嚴地抗議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席,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誰罷免了我國家主席?要審判,也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你們這樣做,是在侮辱我們的國家。我個人也是一個公民,為什么不讓我講話?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平心而論,劉少奇的說法并沒有錯,他借助“尊嚴”來抗議紅衛兵踐踏法律的言論也很有力量,但問題在于,那樣一個目無法紀的年代,講憲法、講尊嚴似乎都是對牛彈琴。沒有對規則的尊重,規則本身的建立即毫無意義;同樣,沒有規則意識的存在,社會即可能陷入如那樣一種無法無天的時代。
青少年培養法律意識分析論文
一、青少年樹立法律意識的重要性
加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培養新世紀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戰略任務。當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實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為,我國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尚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法制教育形勢的需要,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陽,是蓬勃挺拔的小樹,是含苞綻放的花蕾。對于他們,祖國和人民寄予了無限的期望和關愛,因為,他們代表著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寄托著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青少年學生生活在一個充滿夢想的花季,他們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這個如金似夢的好年華里,如果不對其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如果其沒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來的就是人生的一個個急流險灘;如果不能遵規守法、擇良從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為罪人。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為全球化的社會問題,在校學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化,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特別是在校學生犯罪,呈現出了低齡化、團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趨勢,已成為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公檢法司提供的數據和大量案例資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認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顯得十分緊迫和重要。
二、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途徑
青少年是一個從年齡上橫跨少年和成年的群體,既有青年人的朝氣,又有少年的稚氣,一方面思維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滿青春的躁動和思想的波動。他們渴望了解和認識這個豐富多彩而又紛繁蕪雜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會并得到社會的理解。因對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時盲從、盲動。外界隱藏在美麗外表下的誘惑,社會轉型時期產生的各種陰暗現象,常常使他們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覺中受到傷害。如何引導和規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為,提供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幫助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培養他們對法律規范的內在信仰從而自覺遵守,遏制住日益嚴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及針對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認知水平,增強其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法制觀念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優化環境,開展教育。
1.充分發揮學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法制環境。
青少年法律意識培養論文
一、青少年樹立法律意識的重要性
加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培養新世紀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戰略任務。當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實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為,我國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尚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法制教育形勢的需要,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陽,是蓬勃挺拔的小樹,是含苞綻放的花蕾。對于他們,祖國和人民寄予了無限的期望和關愛,因為,他們代表著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寄托著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青少年學生生活在一個充滿夢想的花季,他們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這個如金似夢的好年華里,如果不對其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如果其沒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來的就是人生的一個個急流險灘;如果不能遵規守法、擇良從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為罪人。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為全球化的社會問題,在校學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化,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特別是在校學生犯罪,呈現出了低齡化、團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趨勢,已成為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公檢法司提供的數據和大量案例資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認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顯得十分緊迫和重要。
二、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途徑
青少年是一個從年齡上橫跨少年和成年的群體,既有青年人的朝氣,又有少年的稚氣,一方面思維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滿青春的躁動和思想的波動。他們渴望了解和認識這個豐富多彩而又紛繁蕪雜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會并得到社會的理解。因對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時盲從、盲動。外界隱藏在美麗外表下的誘惑,社會轉型時期產生的各種陰暗現象,常常使他們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覺中受到傷害。如何引導和規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為,提供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幫助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培養他們對法律規范的內在信仰從而自覺遵守,遏制住日益嚴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及針對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認知水平,增強其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法制觀念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優化環境,開展教育。
1.充分發揮學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法制環境。
青少年法律意識培養論文
一、青少年樹立法律意識的重要性
加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培養新世紀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戰略任務。當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實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為,我國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尚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法制教育形勢的需要,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陽,是蓬勃挺拔的小樹,是含苞綻放的花蕾。對于他們,祖國和人民寄予了無限的期望和關愛,因為,他們代表著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寄托著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青少年學生生活在一個充滿夢想的花季,他們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這個如金似夢的好年華里,如果不對其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如果其沒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來的就是人生的一個個急流險灘;如果不能遵規守法、擇良從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為罪人。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為全球化的社會問題,在校學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化,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特別是在校學生犯罪,呈現出了低齡化、團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趨勢,已成為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公檢法司提供的數據和大量案例資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認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顯得十分緊迫和重要。
二、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途徑
青少年是一個從年齡上橫跨少年和成年的群體,既有青年人的朝氣,又有少年的稚氣,一方面思維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滿青春的躁動和思想的波動。他們渴望了解和認識這個豐富多彩而又紛繁蕪雜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會并得到社會的理解。因對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時盲從、盲動。外界隱藏在美麗外表下的誘惑,社會轉型時期產生的各種陰暗現象,常常使他們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覺中受到傷害。如何引導和規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為,提供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幫助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培養他們對法律規范的內在信仰從而自覺遵守,遏制住日益嚴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及針對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認知水平,增強其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法制觀念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優化環境,開展教育。
1.充分發揮學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法制環境。
法律意識論文:農民法律意識的策略解析
本文作者:楊俊渠工作單位:貴州省天柱縣人民法院
農民法律觀念有待轉變,很多事實表明,法律在農村百姓中缺乏應有的影響力和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的權威性是至上的,然而,在天柱縣農村地區,法律總沒能形成其權威性,農民對法律的認識不夠深,很難認識到位。當前,有一部分農民分不清政策和法律之間的區別,或者根本弄不清法律的具體含義。對公安、檢察、法院機關的職責劃分也含混不清,對政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有抵觸情緒。在農民的認識里,認為政府是管理一切糾紛的重要場所,在發生糾紛后,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非法院。農民不相信法律,有很大一部分農民缺乏法律訴求和法律意識,缺乏尋求法律保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即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他們也會采用“和為貴,忍為上”的方式處理,寧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很少會主動、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
加強經濟發展力度,大力搞好農村經濟經濟基礎作為社會發展的重要杠桿,在社會發展和人民意識以及認識方面的作用顯而易見,為提高農民法律意識提供重要的認識作用。只有經濟發展了,農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各項文化教育設施和條件也隨之提高,才能為提高農民法律意識提供一定的經濟基礎。同時,隨著高速公路的興建,信息網絡的不斷健全,讓農民多聽、多看、多接觸新鮮事物,促使廣大農民對法律知識的需求不斷擴大,從而帶動廣大農民法律意識的全面提升。開展靈活多樣的普法宣傳,讓農民學法、懂法采取靈活多樣的法制宣傳展板巡回在各村和歌會等民間活動場所、群眾密集的地方進行宣傳。同時采取以案釋法宣傳,實施普法教育的真實性。針對農村普法教育面廣量大的特點,采取以圖釋法、以案釋法的例宣傳的形式,增強農民學法的趣味性、真實性。運用掛圖、漫畫在重要場所張貼、印制小冊子,發放到農村家庭進行宣傳。同時,針對所發生的案例,逐個進行案例分析,使農民通俗易懂,體現了形象直觀,讓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針對涉及面廣、運用性強的法律、通過區域性開庭,農民易接受,尤其是對蠻不講理,又不學法接受教育,由經常違法的個別人,現場開庭,當庭宣判,強制執行等方法進行普法宣傳。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知識接受水平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第一是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通過文化的改造作用,根本改變農民的思想觀念和知識結構。第二是加大社會誠信教育,大力弘揚社會中涌現的誠信標兵、道德模范,以好的典型教育一批人、帶動一批人。第三是給農民上法制課,為農民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加強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樹立法律的權威性法律權威性的確立,著重在于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
法的執行關鍵要體現公平公正性,對法運用的公平公正關系著法在百姓中的權威的確立。因此,要加強農村執法工作,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村行政執法隊伍,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重塑農民對法律的信仰,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加強農村執法監督機制。要依法建立農村基層法律監督機制和專門的法律監督機構。監督機構要對監督客體的法律實施范圍、內容、法定程序等方面進行嚴格監督。在農村,輿論監督的主體應當是全體村民,讓農民來審視和監督法律運行的基本情況。以便于激發農民對于法律知識系統學習和了解的熱情,從內心真正樹立起對法律的信仰。
稅收法律意識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在對依法治稅理論進行簡要述評的基礎上提出了筆者對依法治稅概念的界定和對其內涵的理解,并進一步指出依法治稅的觀念基礎在于“稅收法律意識之重構”。稅收法律意識應在現代法治觀念總的指導下,以國家分配論和社會契約論中的合理因素——權利義務對等觀念的有機結合為理論基礎,從確立和開始培養“征稅意識”以及重新培養“納稅意識”并明確二者的結構關系和邏輯關系等方面就加以重構。
關鍵詞:依法治稅稅收法律意識重構征稅意識
一、依法治稅理論的歷史回顧
(一)第一階段
依法治稅理論的歷史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國務院于1988年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稅”的口號開始。次年(1989年)5月,由北京大學分校法律系和經濟法研究所主辦的“全國首屆‘以法治稅’研討班”在京舉行[1],可謂是掀起了學習和貫徹“以法治稅”的第一個高潮。
這一階段中,以法治稅主要是針對治理整頓稅收秩序而提出來的;雖然也有學者使用“依法治稅”的表述,但并非是在對“以”和“依”作出本質區別的基礎上來使用的,往往是將二者混同使用,反映的是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所體現的“人治”觀念和法律工具主義優位的特點。但其中亦不乏有益的嘗試和真知灼見。有學者就指出“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戰略方針的組成部分”[2];有學者還指出:“‘以法治稅’……也就是說要在稅收工作中貫徹法治原則”[3]。這是對依法治稅和依法治國或法治之間關系的較早論述。又有學者將“以法治稅”作為稅法的基本原則之一[4];或是將“稅收法治(或制)”作為基本原則,并以“有法可依等十六字方針”對其進行了詮釋[5]。還有的學者富有卓見地強調稅務人員稅法意識的培養尤重于納稅人或廣大民眾,稅務人員應當“將目前嚴重存在的權力意識和自我優越感轉化為義務意識,自我中心意識轉化為人民公仆和對國家與社會的責任意識。”[6]該學者在當時能夠提出這一間接地體現了以權利義務觀念來糾正稅務人員意識觀念偏差的思想,實屬難能可貴。
社區青少年法律意識培養論文
內容提要:
增強社區青少年法律意識,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一項關乎祖國未來、民族興衰的戰略性任務。而衡量此項工作的成效,關鍵要看基層(社區)的工作是否落到了實處,是否適應社區發展的新形勢,動員家庭、學校、社會三方面力量齊抓共管,發揮社區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作用。社區普法教育目的就是要使我們社區廣大青少年通過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自我教育和自護能力,辨別是非,健康成長。在普及法律知識過程中首先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經驗,總結規律,掌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特點,有針對性的進行犯罪原因分析,這樣才能發現在普法工作中還存在法制教育走形式、忽視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傳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另一方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社區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在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協作配合的基礎上,建立能夠長期堅持的、穩定的長效機制,明確職責,講求實效。成立專門的法制教育領導小組,聘請檢察院、法院、法律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為法制宣傳教育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專題教師,定期為社區青少年講授有關法律方面的知識。根據青少年的不同年齡、心理特點、接受能力、知識結構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生動、直觀的法制教育。同時,推進社區青少年犯罪預防計劃和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識,使抓防范與抓教育雙管齊下,把增強社區青少年法律意識,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推向深入。
關鍵詞:增強社區青少年法律意識
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普法教育
為了提高青少年人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保護自己、遠離危險、抵御誘惑、防范侵害,通過各種途徑,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顯得尤為重要。作為社區,社會最基層的居民自治機構,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社區普法教育,其目的就是要使我們社區廣大青少年通過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自我教育和自護能力,辨別是非,健康成長。如何開展社區普法教育呢?作為一名社區工作者,我以自己所在的大學路街道辦事處為例,從自己的角度,淺談一下自己對這項工作的看法。
一、青少年犯罪呈現出的特點
獨家原創:臨床護士法律意識研究論文
【摘要】隨著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頒布實施,護理人員在工作中面臨的責任和風險逐漸增多。面對新的形勢和新的規則,有必要重新認識護理工作中存在的許多做法,以進一步完善護理工作流程及規章制度。本文主要通過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減少骨科護理記錄書寫缺陷。目的是在維護患者權益的同時,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預防杜絕因護理工作而引發的醫療糾紛。抽取學習前后各100份骨科病歷進行原因分析與對策。通過學習書寫缺陷明顯降低。通過學習增強了護士法律意識并減少了醫療糾紛。
【關鍵詞】骨科;護理記錄;缺陷
臨床護士在書寫護理記錄時涉及許多潛在的法律問題,特別是“舉證責任倒置”及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護理病歷的書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提高病歷書寫質量,每個合格的護理人員不僅應該熟知國家法律條文,而且更應明白在自己實際工作中與法律有關的潛在性問題,以便自覺地遵紀守法,必要時保護自己的一切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提高病歷書寫質量,筆者抽取我院骨科病歷**份,對護理記錄中有關涉及法律問題的書寫缺陷進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對策。
一.評價方法
學習內容組織護士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質控;加強護士骨科專業能力培養。
規范書寫內容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病歷書寫基本規范》有關規定,依據上海市衛生廳護理文件書寫標準及診療護理規范,骨科護理常規作為書寫標準,一處書寫不符合要求為不合格項目。檢查護理入院評估單、護理記錄單,每份病歷合格項目>96%評為甲級病歷;85%~95%評為乙級病歷;<85%評為缺陷病歷,甲級病歷及乙級病歷均為合格病歷。
公民法律意識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在司法實踐當中,民事賠償案件的舉證責任一般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可根據起因、事態的發展過程按責承擔賠償責任,按比例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為混合過錯責任,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特別是在近幾年當中,這類案件有增無減,尤其是對比較突出的共同損害侵權及醫療糾紛案件,法官辦理這類案件感到頭痛,律師接受委托后也感到棘手難辦,究其原因,問題往往在于證據的收集難度大,證據效力的認定與審查也很難區分,一部分受害人由于沒有收集到證據或收集的證據不力而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賠償,使很多受害人對司法公正產生了懷疑。同時,這種情況的產生與《憲法》、《民法》等法律規定的“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以及“侵犯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的規定相背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詳細列舉了舉證責任倒置的八種具體情況,這是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4條6項規定的進一步完善。該規定的實施,為相關案件的及時、公正、公平解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據。本文就舉證責任倒置在民事賠償案件中的適用進行探析,分別從當前舉證責任適用原則的現狀、民事賠償案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在實踐中應注意的問題三個方面闡述了自己的觀點。當前舉證責任適用原則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庭審方式的改革,加大了受害人舉證責任的力度;二是公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增加受害人舉證的困難;三是《證據規則》的出臺,使民事賠償案件受害人的舉證更加困難。以上三方面的問題,導致了民事賠償案件的一些受害人由于沒有收集到證據或收集的證據不力而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賠償,顯示了法的不公平性。本文從《民法》的立法宗旨和法的發展趨勢,闡述了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具有必要性;從理論和實踐中的探析,闡述了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具有可行性;最后,根據民事賠償案件舉證責任倒置在實際運用和實踐中的可行性,闡述了自己的觀點,闡明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要從客觀實際情況出發,同時注意一些實際問題的處理。
舉證責任倒置是指在一些特殊侵權案件中,由于被告方對案件事實或者相關的專業技術有舉證的優勢,而承擔對案件事實證明的義務。其法律效力在于,如果被告不履行該義務,就要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近幾年來,民事賠償案件有增無減,在司法實踐當中,法官辦理這類案件感到頭痛,律師接受委托后也感到棘手難辦,究其原因,問題往往在于證據的收集難度大,證據效力的認定與審查也很難區分,一部分受害人由于沒有收集到證據或收集的證據不力而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賠償。這顯然與《憲法》、《民法》等法律規定的“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以及“侵犯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的規定相背離。民事賠償案件如何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以減輕受害人舉證困難,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本人對此問題談以下粗淺的看法:
一、當前舉證責任適用原則的現狀
(一)庭審方式的改革,加大了受害人舉證責任的力度
新的庭審方式,突出當事人的訴訟主體地位,重視和保障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的訴訟權利,使法官的職權由“辦案”中的“包攬一切”變成“開庭審理”中的積極“指導”,由訴訟中替代當事人及其訴訟人行使訴訟權,變成居中裁判,在新的庭審方式中,雙方當事人圍繞案件實施,爭執焦點,是非責任,運用法律等問題,通過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平等、民主、完整的充分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改變了過去法官“攜卷調查,包攬一切”的舊的訴訟模式,強調了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如果舉證不力和舉證不能就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作為受害人是提出對方當事人侵犯其人身權,人身受到傷害要求對方當事人賠償的人,他對自己的主張就要舉出:有侵權行為的存在,有損害后果的發生,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具有因果關系,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庭審方式的改革,加大了受害人舉證責任的力度。
(二)公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增加受害人舉證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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