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干部對于官員問責制度的五種心態

時間:2022-03-17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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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干部對于官員問責制度的五種心態

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官員問責制度是很有可能的申論熱點,有經驗的考生都知道備考申論應該多關注《半月談》。為考生們整理《半月談》上有關官員問責制度的一些論點文章。

近年來,“官員問責”成為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關注的熱點。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被問責的官員更是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各地出臺的相關行政問責法規受到群眾歡迎,但在行政問責范圍、標準和程序方面缺乏統一性、規范性,也引起了一定爭議。

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隨著這一保證公共權力運行質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大決策的出臺,對黨政領導干部的問責正在走向法制化。基層干部對此反響強烈,心態不一。

心態一:懶官、庸官不好當了

基層一些干部反映,問責制的出臺,能夠控制和監督領導干部從政過程及公共權力使用過程中的“不作為、作為不力、亂作為”,一些懶官、庸官不好當了。

一名縣委書記告訴記者,一些鄉鎮干部對自己的提拔使用都有心理預期:從鄉鎮長干到鄉鎮書記,從小鄉鎮干到大鄉鎮,從大鄉鎮干到縣城。他們到一個地方履新,任期一般是5年,但有的干部是“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著換”,真正花力氣做事情只有中間一年,其他時間要么耗費掉了,要么跑官要官去了。即使干事的這一年,往往也是一些“短、平、快”的政績工程,看起來立竿見影,實際上問題不少。真正對當地發展有益、屬于打基礎管長遠的工作則無人問津。對這樣的干部,以往缺乏約束的手段。

隨著問責制的出臺,基層干部普遍感到了壓力。嚴格的問責制度很有必要,有利于增強干部的責任心、使命感、大局意識,有利于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基層一名組織部長說,有的領導干部因為到了年齡界限提拔無望,工作熱情消退,抱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心態,出工不出力,整天混日子。有的干部為了提拔一味當老好人,開展工作以不得罪人為目標,遇到難題就躲、出了問題就推、有了榮譽就搶。

還有的干部一心只想當“太平官”,碰到群眾反映的復雜問題或者接到上級布置的工作難題,不是想方設法如何迎難而上、化解矛盾,而是“拖”字當頭,只要拖過自己任期就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只等把“燙手的山芋”留給下一任。對上述這樣的干部,過去并沒有太好的管理辦法。問責制的出臺提供了對癥下藥的思路。

心態二:希望問責時有第三方的客觀評價

近年來,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被問責的官員,有的沒過多久又異地復出,有的甚至得到重用,這引發了社會和媒體的熱議。基層一些干部認為,對犯了錯誤的官員,組織上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官員“處分一次、提拔一次”,不僅使問責制流于形式,而且容易使黨委、政府喪失公信力。

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被問責的官員無論是勒令辭職還是引咎辭職,要想重新獲得社會公眾的信任很難。對這批官員的重新使用應當慎重。否則,問責制對那些政治意識淡薄、社會責任心不強的官員就沒有威懾力,容易失去其嚴肅性。

基層一名組織部長告訴記者,在問責制中有幾個問題很關鍵:多大的事情才叫責任?誰來判斷責任?以什么標準來判斷?事實上,一個領導干部被問責,不管是職位、職級還是崗位調整,決定權都在上級。也就是說,問責制是“上級對下級”的問責。

從制度設計分析,如果沒有第三方的客觀評價,問責制存在流于形式的可能。比如,一些重大的捂不住的公共事件相關領導易被問責,而日常工作中違規失職造成損失難被問責。還有,一些被媒體曝光的問題常被問責,沒有形成輿論熱點的則不會被問責。

據媒體報道,重慶市曾試圖制訂《重慶市政府信用管理辦法》,規范政府、干部的誠信形象。但在推進過程中,遭到行政法專家的質疑。因為這一管理辦法的制定者是政府,管理和評價的仍然是政府,作出結論的還是政府。這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行為,極易使信用管理辦法形同虛設。

心態三:“當副”也不輕松

基層一些干部反映,過去干部隊伍中流傳著“當官要當副、不要當常務”的順口溜,意思是做官的話當副職輕松,不用承擔太多責任和壓力;在副職中不要當常務,因為常務的工作量大。

隨著問責制的推行,基層一些分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安全、信訪等領域的副職,感到如履薄冰,仿佛坐在火山口上,不知道哪天要出事,完全沒有了過去“當官要當副”的輕松。

某經濟欠發達地區一名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說,地方為了發展經濟,難免會上一些有污染的項目。作為分管領導,理論上權力和責任都是我的,可實際上只有責任,沒有權力。試想一下,縣里花大力氣招商引資進來的項目,我能否決嗎?我敢否決嗎?可一旦出了問題,板子首先打到我身上。這種權力與責任不對等情況下的問責制如何落到實處?如何體現公平?這都需要進一步完善。

某地一名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說,一些朋友很替我擔心,他們說我分管的領域出事是正常的,不出事才反常。作為一名干部,我知道應當盡全力把分管的工作做好。不過壓力確實很大,有時候晚上睡覺都不踏實。

心態四:怕擔責盡量“大事化小”

基層一些干部反映,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一些群死群傷、安全生產、群體性事件等重大責任事件難以隱瞞。基層想捂也捂不住,又怕擔責任,只好進行“技術性處理”,把責任認定盡量降低,把社會影響盡量淡化。

比如,某地發生一起群眾集體到政府上訪事件,明明有數百人到場,可當地有關部門向上報送的材料卻輕描淡寫,說只有數十人。又比如,有的地方、部門在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認定之間玩數字游戲,明明事故中的死亡人數達到了特大事故的界定,可當地卻有意將死亡人數壓縮在重大事故范圍內,其他統統劃歸“受傷人員范疇”。之后,再有人員傷亡,都屬于在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

有的干部認為,問責制應當進一步細化,便于操作。同時,要積極發揮社會公眾和媒體輿論的監督作用,從而還原重大責任事件的本來面貌。只有把公共權力攤在陽光下,公共政策的決策和執行民主透明,官員才不敢懈怠,進行“技術性造假”的空間才有可能被壓縮。

心態五:期盼“問責制”科學化

問責制是我國政府管理的一個創新,為官員正確行使公共權力提供了制度保證。基層一些干部期盼這項制度能夠法制化、科學化。

中部地區某地級市一名副市長說,基層干部期盼問責制內容科學、考評科學、目標合理。他說,如果目標要求過高,甚至脫離地方實際,比如給經濟欠發達地區制訂過高的財政指標,會給基層干部帶來沉重壓力,也會導致干部隊伍出現抵觸情緒。“干部也是人,也屬于‘以人為本’的范疇。目標考核管理要讓干部跳起來摘得到桃子,這樣才能形成正面激勵效應。如果干部再怎么努力也完不成目標,這樣的管理制度就脫離了實際”。

一些干部認為,問責制是個系統工程,相關配套政策要加緊跟上。近年來“多頭管理”模式是造成一些領域監管不力的重要原因。比如,食品安全事故問題不斷,工商、衛生、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等多個部門各管一段,遇到利益大家都爭,碰到問題又互相推諉,出了事又因權責不明而造成追責不力,留下真空地帶。這就需要理順有關管理體制,為問責制的穩步推進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