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4 1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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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合同

篇1

方:武漢高級中學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址:*****

現 住 址:

話:*****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教學及教學管理需要,聘用乙方擔任甲方教職工。合同期限為自2006年 9月1 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止。合同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每年教職工年終考評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聘用乙方,乙方根據本人意愿確定是否繼續接受聘用。如雙方有意延續勞動關系,須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社會保險

1.乙方工資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25日前;

2.甲方根據其制定的教職工工資及獎金發放制度,發放給乙方教職工工資及獎金;

3.乙方享有甲方規定的教職工補貼、獎勵制度及福利制度所規定的各種補貼、獎勵和福利;

4.甲方參照武漢市公辦學校教職工的社會保險標準為乙方辦理職工社會保險(在我校辦理正式手續的教職工),并按相關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甲方須提供給乙方必需的勞動條件;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職期間依照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作。甲方并有權根據管理實踐修改管理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國家及教育系統有關規定享有休假權利;

2.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勞動者權利;

3.服從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維護甲方利益;

4.服從并執行甲方各項決議:

5.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教育管理好學生,同時認真完成甲方相關部門依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6.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遵守職業道德;

7.愛護甲方公共設施及其它財產。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故意并嚴重損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5.除本條第4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或終止:

(1)合同期滿;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7.無論是何種原因致勞動合同被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均須互相配合,保證工作的順利交接,并不得損害對方的合法權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勞動法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賠償范圍為: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因影響學校及學校管理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包括甲方為臨時招聘人員頂替乙方崗位所支出的費用等。

3.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甲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后果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擔,包括賠償因此而影響學校及學校管理所造成的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未按規定的違約責任,依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并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武漢****高級中學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方:武漢****高級中學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址:****

現 住 址:

話:***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教學及教學管理需要,聘用乙方擔任甲方教師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每年教職工年終考評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聘用乙方,乙方根據本人意愿確定是否繼續接受聘用。如雙方有意延續勞動關系,須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社會保險

1.乙方工資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前;

2.甲方根據其制定的教師課時費及課時質量獎發放制度,發放給乙方課時費及課時質量獎;(培訓部按實際績效定額)

3.甲方參照武漢市公辦學校教師的社會保險標準為乙方辦理職工社會保險(在我校辦理正式人事或檔案手續及其它正式手續的教師),并按相關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見習教師在一年內經學校轉為我校正式教師后方行辦理)。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甲方須提供給乙方必需的勞動條件;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職期間依照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作。甲方并有權根據管理實踐修改管理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國家及教育系統有關規定享有休假權利;

2.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勞動者權利;

3.服從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維護甲方利益;

4.服從并執行甲方各項決議:

5.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教育管理好學生,同時認真完成甲方相關部門依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6.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遵守職業道德;

7.愛護甲方公共設施及其它財產。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故意并嚴重損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5.除本條第4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或終止:

(1)合同期滿;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7.無論是何種原因致勞動合同被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均須互相配合,保證工作的順利交接,并不得損害對方的合法權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勞動法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賠償范圍為: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因影響教學及教學管理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包括甲方為臨時招聘人員頂替乙方崗位所支出的費用等。

3.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甲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后果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擔,包括賠償因此而影響教學及教學管理所造成的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未按規定的違約責任,依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并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武漢****高級中學

篇2

教師聘請勞務合同范文1聘用企業: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關人事政策、法規,經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在教育系統試行新教師任用協議制。聘用企業與受聘人員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任用協議書并一同履行如下條款。

一、聘用企業聘用受聘人員為_________學校教師,從事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聘用期限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享受公辦教師一切待遇,聘用協議一經解除,即終止聘用期內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內,受聘人員按照聘用企業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義務,完成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目標。

四、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不得到其它學校應聘,否則視為自行終止協議。聘用協議期滿,根據檢測情況和被聘教師個人意愿,可以在原聘用企業續簽協議,也可到縣內缺編的其它農村中小學應聘。

五、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企業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企業工作部署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影響很壞者;

5、年度檢測不通過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部署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fl功習練者。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規定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協議。

1、聘用企業不能履行聘用協議;

2、經聘用企業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征入伍、調出綏中縣教育系統到其他企業工作。

七、聘用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現實損失承擔經濟賠償。

八、此協議一式四份,聘用企業、受聘人、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協議由聘用企業與受聘人員簽訂后,經_________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批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師聘請勞務合同范文2一、_________培訓中心聘請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為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_________至_________的來回機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或教師憑機票報銷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七、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聘方未經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B、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以方要求簽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同時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師聘請勞務合同范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發展及教學需要,結合實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 年 月 日,聘請乙方擔任專業課程的教學工作;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 元/小時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課時津貼,每月月末結算,次月15日發放;

2、每月15號前向乙方提供課程教學大綱、教本、授課計劃表課程表、上課時間、學生點名冊等;

3、對乙方進行教學平時檢查、學期(年)考核,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主要檢查教學進度、教案、學生實習和平時上課情況。進行聽課和教學測評;

4、甲方如因故停課,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臨時停課未及時通知乙方,且乙方已到校做好上課準備,則甲方按課酬的50%付給乙方;

5、每季度評優一次,對優秀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教學效果差,學生意見大的予以辭退。

三、乙方職責: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守課堂教學常規,認真備課,按時完成教務處規定課程的講授、指導、批改作業等教學任務;

2、應經常主動與負責人聯系,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及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習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可提出意見或建議;

3、維持課堂紀律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嚴格考勤;

4、按時報送學生成績及學習狀況;

5、學校禁止停課,原則上不得調課,確因故需停課或調課,必須負責人處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

6、如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需提前兩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協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師,一律不補發課酬差額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課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在乙方當月課酬中扣除50-200元,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講課無教案或不按照授課計劃進行授課;

2、上課遲到、早退、缺勤或隨意離開課堂;

3、不履行手續,擅自調課、停課;

4、按正常手續停課兩次以上(不含兩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

6、上課期間學生出現違紀現象而未及時處理。

五、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時發放課酬或未按約定提供必要的教學設備、設施。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一份,各兼職教師必須在上崗之前簽訂聘用合同,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交負責人審核及存檔,事后簽訂合同者,課時費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結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受聘方的月薪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30%/70%可按月兌換外匯。

薪金自到職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按月發給。不足整月的按日計發。日薪為月薪的三十分之一(二月份同)。

四、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一套裝配齊全的免費住房:配有臥室、衛生間、廚房、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洗衣機、微波爐、電冰箱、VCD播放機、取暖和降溫設備等。向受聘方提供互聯網聯接。

4、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5、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6、受聘方享受外國籍教師/外國籍專家待遇的,合同期為一年(一學年),聘方為其提供一次離華/一次往返捷徑中國民航航班經濟倉國際機票和中國境內火車交通費用(——之間)。

7、按中國的醫療制度為受聘方提供公費醫療。但是,掛號、出診、就醫交通、鑲牙、洗牙、整容、按摩、配眼鏡、住院用餐和服用非醫療性的滋補藥品等費用自理。

在合同期內,受聘方在臺灣、香港、澳門地區和中國境外的醫療費用自理。

8、聘方為受聘方擔負居留證辦理費用。

五、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尊重中國的文化、宗教政策,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3、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

4、受聘方每周上課14-16學時。

5、在聘期內,受聘方必須按期完成所分配的教學任務及有關的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6、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任何勞務,否則聘方有權要求受聘方以違犯合同論處。

7、除日常考查外,受聘方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對所任班級學生進行期中、期末考試,并在考試后四天內將成績上報有關任教單位。

8、受聘方應遵守學校對教學工作的有關規定,并接受學校有關部門人員的聽課檢查和評估。受聘方應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9、受聘方應積極組織指導如英語角、播放錄像、舉辦講座這樣的課外活動,平均每周一小時。

10、遵守住宿規定(見附件),離開本校外出住宿必須提前告知聘方;不允許留宿他人。

11、受聘方應對其聘期內個人安全和由此可能出現的醫療費用負全部責任。

12、受聘方受雇聘方時,其護照簽證、體格檢查、居留證延期、出入境簽證費、護照身份轉換費及保險等費用,均由受聘方擔負。

13、若受聘方擁有機動車輛,須向聘方提供駕駛執照、保險等相關文件和證明材料,受聘方對可能出現的任何意外傷害、事故負全部責任。

六、休假

1、受聘方在教育部門任職,合同期為一學年,按所在學校的寒暑假和學校安排的假日休息。

2、受聘方可享受其本國以下節假日休假:圣誕節兩天、國慶節一天、新年一天。受聘方若要求過本國重大節日,可休假一天。但受聘方不得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里以任何理由提出請假,或要求回國度假。

3、旅游補助費

受聘方享受外國籍教師/外國籍專家待遇的,合同期為一學年,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聘方發給人民幣1400元旅游補助費。合同期為一學期,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聘方發給50%旅游補助費,旅游補助費不能兌換外匯。

4、受聘方請病假,應當憑醫生證明。病假在30天以內的,薪金照發。30天后,若聘方未解除合同,可按受聘方月薪的50%支付薪金,直至恢復正常為止。30天后,若聘方解除合同,可酌情支付部分離華費用。

5、受聘方請事假須經聘方同意,然后按日扣發薪金。在合同期一年(一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十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三天。未經聘方同意而擅離職守,曠職一天,扣發三天薪金。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l、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可酌情支付部分離華費用(不超過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4、受聘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八、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500—2000美元(或相當數額的人民幣)的違約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自理;受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聘方支付違約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后,離華費用由聘方負擔;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簽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一、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聘方(簽名):受聘方(簽名):

時間:時間:

LanzhouJiaotongUniversity

15thbuildingGuesthouseRegulations

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

WewouldliketowarmlywelcomeyoutotheLanzhouRailwayUniversity.Inordertomakeyourstaymorepleasant,wehavetakenpainstoprovideyouwithaccommodationsandfurniturepossible.Wewould,however,liketoremindyouofthefollowingpointsconcerningtheschoolregulationsandfacilities.

1.Pleasetakegoodcareoftheappliancesandhouseholditemsprovidedforyou.Youwillbeheldresponsibleforanylossordamagetotheitemsinyourflat.

2.Toassistyouinyourteachingwork,wehaveprovidedyouwiththelatestcomputertechnology.Pleaseusecomputeranditsperipheralscarefully.Improperusecancausedamagetosophisticatedperipherals.Inthiscasepleasecontacttherelevantpersonsonprioritybasisandyouwillberesponsibleforthereplacementofthedamagedperipherals.

3.Pleasedonotuseelectricalapplianceabovecapacityontheexistingline.Donotusetwoormoreelectricalappliancesover1000outputsimultaneously,suchaselectromagneticcooker,shower,Yubaandelectricalheatingexceptforthoseextremelynecessaryatpeakhours(normallyevening).

4.Cookingelectricityboardhashighvoltageforcookingappliances.Paymoreattentiontoyoursafetywhileplugginginthedevices.Makesuretoturnofftheelectricityaftercooking.

5.Pleasemakesureaboutyoursafetywhilehavingshower.Youarestronglyrequiredtoturnofftheelectricgeyser(Boiler)beforehavingshower.

6.Guestsarenotpermittedtolinkwireswithoutthepermissionof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

7.Pleasedonotthrowanything(Toiletpapers,Plasticitemsetc)intoflush(WC)thatcouldresultinsewerageblockage.Incaseofblockagecontactthecaretaker.

8.Pleasedonotkeepthegueststostayovernight.Donotletanyofyourstudentsoranyirrelevantpersoncopyyourapartmentkeys.

9.Pleasepayyourtelephonebillsontimeeverymonth.Youhavegottwotelephonelinesinyourapartment.Oneistoplacelocalcallsaswellasinsidecampuscalls,forwhichyouhavetopaythebilleverymonthfrom5thto15thatcommunicationcenter,whiletheotheroneisIPphonetoplacelongdistanceandinternationalcalls.

10.Pleasedonotsmokeinbed.

11.Pleasenotify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ifyouplantoleavetheguesthouseovernight.Dolockbothdoorsandallofthewindowsproperlywhenleavingtheflat,andalsomakesuretoturnoffallfaucetsandswitchoffalltheelectricappliancesintheflat.

12.Pleaseensurethatyourflatiskeptreasonablyclean.

13.Wheneverpossible,pleaseendeavortoconserveelectricityandwater.

14.Rarelytheuniversityissubjectedtouncontrollablepoweroutagesandwatershortages.Intheeventofsuchanoccurrence,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willdoitsbesttoprovidehelpandinformation,butpleaserememberthatsuchactionsareoftentakenwithouttheconsentofftheuniversityandaredifficulttoanticipate.

Iamfullyawareoftheregulationsandobserveterms.

篇4

聘任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為保證甲方崗位聘任制度的順利實施,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上述文件")精神,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聘期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試用期。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解聘。聘期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聘期內完成"上述文件"規定的職責;

2.乙方還應完成下列任務:

(1)參見附頁乙方申請表中的工作目標和計劃措施等;

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待遇

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義務、并經考核合格后,甲方兌現乙方基本年薪_________元。

具體發放按_________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和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晉升以及本合同的解除,按_________以及配套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附則

1.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外,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的約定;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處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具體實際,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系(部)教學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任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需求的條件;

2.根據工作需要和學院的規章制度及本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4.依據考核、考查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和減免酬金;

5.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6.按照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受聘于甲方從事教學工作應得的報酬及獎勵。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

2.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周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后備查;

3.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

4.在甲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

6.根據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取得甲方支付的報酬及獎勵。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形式

1.乙方所得酬金暫按授課每學時_________元、實驗實訓按每學時_________元、上機輔導每學時_________元的標準執行。每月按實際授課情況每學時_________元預發。

2.甲方將對乙方在本學期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學期末支付乙方酬金余額;若不合格,甲方酬情減免乙方酬金余額。

第六條 :協議生效后,在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若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履行協議,須提前二周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擅自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與本協議課時數相應酬金全額相等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中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只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而應得的課時酬金,不包括醫療、保險等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系(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篇6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有權組織合唱團內部會議以及根據教學實際改變既定的任務安排。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主持本團的合唱藝術工作。帶領全團為建設成為大同市一流聲樂團而盡心盡責。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和內容的充實。

2.關心每一位團員,努力培養團員的敬業精神、合唱藝術的奉獻精神和自豪感。

3.負責對聲樂指導、鋼琴藝術指導和各聲部的管理。負責合唱團藝術水平的提高,提出藝術發展方向。

4.編制合唱團的教學與訓練計劃,并按計劃實施。負責對各聲部的專業訓練和專業素質培訓。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

2.組織合唱團員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團員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

2. 乙方在因工作受到傷害時,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3.向乙方提供合唱團員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篇7

[關鍵詞]教師;法定解除權;教師聘用合同

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所謂“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是指占有事業編制并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實行聘用制的勞動者。該規定表明:作為事業單位的公立學校、科研單位等的勞動合同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可以就其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問題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中另行規定。科學、嚴密、合理、具體地設定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條件是學校推行聘用制的關鍵所在,尤其是教師對教師聘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權,更是保障教師權益的重要權利。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教師對聘用合同的解除權而只有學校對聘用合同的解除權,則教師聘用制就只是一種賦予學校對教師提出更高要求的制度,無法保障教師的權益。為此,我國應盡快出臺《教師聘用辦法》,明確設定教師法定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條件。

一、教師聘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分析

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是指教師聘用合同的當事人在教師聘用合同簽訂以后,履行完畢前依法提前終止合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以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將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類型,本文僅探討法定解除的條件設定問題。法定解除是指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教師聘用合同,它是一種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可以單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權利,其解除權的產生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非由當事人自己約定。當然,當事人要以書面形式而不能以口頭形式行使其單方解除權。以解除合同時當事人是否有過錯為標準,又可將法定解除分為無過錯解除和有過錯解除兩種。無過錯解除是指在對方當事人無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單方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情形。為避免或減少無過錯解除可能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解除方必須預先告知對方當事人,即預告是必經程序。有過錯解除是指因對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而導致教師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過錯解除又分為教師因學校有過錯而解除和學校因教師有過錯而解除兩種。本文僅探討第一種情形。理解“法定解除權”概念時應注意兩點:第一,法定解除權是一種形成權,所謂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為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第二,法定解除權是一種權利,既然是一種權利,根據此權利而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行為就不是違約行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二、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權也稱教師的辭職權,其情形有四種:教師預告解除合同、試用期內的任意解除合同、即時解除合同和教師無需通知辭職等。下面對這四種情況下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條件應如何設定進行分析。

(一)教師可以預告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預告解除屬于無過錯解除。預告解除權也稱一般解除權,是指教師只要根據法定預告期提前通知學校即可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規定表明:勞動者行使此項權利必須滿足一定的程序要求:一是時間要求,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二是形式要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而不是以口頭、郵件或電話等其他形式通知。除了這兩個條件外,法律對勞動者的預告解除權并沒有其他程序或實體方面條件的限制,即:勞動者行使該權利無需得到用人單位的接受即可產生效力,也不需要給出理由,要求離開用人單位本身就是理由。這是一種絕對權,哪怕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也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教師的辭職權是教師的基本權利,應當予以保障,但教師權利的行使又不能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絕對權雖然體現了保護弱者的立法理念,但在條件上過于籠統和寬泛,在程序上過于隨意,容易出現以下問題:其一,一些教師會利用該規定的漏洞來解除教師聘用合同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其二,教師聘用合同的穩定性會降低,學校對教師使用的計劃性、組織性會受到嚴重挑戰,學校工作容易陷于被動,即學校隨時可能面臨尋找代課教師的尷尬;其三,學校對教師的培訓、進修投入信心不足,會影響教學質量;其四,教師隊伍的不穩定還會侵害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總之,法律對教師權利的毫無限制,會使學校利益受損。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從預告期的長短看,應該根據不同工作特點及不同性質的勞動者規定不同的預告期。就教育系統而言,為了學校工作的延續性,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應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一般情形規定為: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以一學年或至少一學期為一個周期,教師要求解除合同,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一學年或至少一學期結束前的一個月通知學校,而不是在任何時間內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特殊情形應規定為:一是應該根據教師在學校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提前通知時間的不同;二是應根據教師的資歷、職稱、職務等情況的不同來確定提前通知學校時間的不同,教師的資歷越深,職稱或職務越高,其提前通知學校的時間應越長。

第二,從解除程序上看,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應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一般情形規定為:教師應經學校書面同意后方能在法定預告期內行使預告解除權。如果教師在法定預告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后學校不予同意,教師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一個學期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如果學校仍不同意,教師才可單方解除聘用合同。而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特殊情形規定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學校即可解除合同,不必征得學校的同意。比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出國留學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征入伍的、被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等。

第三,從行使預告解除權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實體條件、給出一定理由的角度看,仍應將教師的預告解除權認定為絕對權,教師想辭職不需要任何實體方面的理由,只需履行相應的程序即可。(二)試用期內教師任意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沒有明確規定試用期內的解除是否需要書面通知,而是放寬了對通知形式的要求。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互相了解和適應的一段合理時期,在試用期內,就勞動者而言,其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需要理由地直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該規定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任意解除權從即時解除中分離了出來,從而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即時解除都是由于用人單位過錯而使勞動者行使解除權的本質。勞動者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可作出與之類似的規定。

(三)教師可以即時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即時解除權又稱特別解除權,是指只要出現法定情形,教師無需預告通知即可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即時解除又可分為即時通知解除和無需通知解除兩種情形,這里所說的是第一種情形。所謂“教師的即時通知解除權”,是指教師所享有的,在學校存在一定過錯的情況下,只需通知學校。但無須征求學校意見,也無須以任何形式事先(提前)通知學校就可以直接單方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由于教師的即時通知解除權本質上是因學校存在過錯,侵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不經提前通知就解除聘用合同的權利,所以在解除聘用合同時,教師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了勞動者即時解除權的六種情形。針對教師勞動的特殊性,學校存在哪些過錯情形時,教師有權行使即時解除權呢?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可以將教師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以下幾點。

第一,學校未按照教師聘用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保障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健康、生命和安全是學校的基本責任和義務,學校為教師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是對教師基本利益的維護。而勞動條件是教師進行勞動所必須的,如果沒有這些條件,將會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產生影響。

第二,學校故意未及時足額支付一定數額的工資報酬的。工資報酬是教師聘用合同的核心條款,是教師得以維持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按時、足額地獲取工資報酬是教師的基本權利。如果學校故意不支付、故意不及時支付或者故意不足額支付工資報酬,教師就無法獲取日常的生活資料,教師可以通過行使辭職權來獲得重新尋找生活資料的機會,而且,教師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學校要求索賠應得的工資。

第三,學校故意未及時足額地依法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教師的社會保險是通過學校向保險公司定期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由保險公司對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供一定保障的制度。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形成,教師過去的一些福利制度逐漸納入到社會保障中。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強制性,學校應當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定期為教師繳納保險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繳納。

第四,學校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該款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學校的規章制度違法;二是損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當這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時,教師可以通過教代會等民主程序修改這些規章制度,也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當然,如果學校的規章制度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但并未損害教師權益的,教師就不能據以隨時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第五,學校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教師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教師聘用合同,致使教師聘用合同無效的。即:當學校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教師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教師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認定教師聘用合同無效后,教師可以隨時通知學校解除聘用合同。這一規定直接賦予教師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權利,而無需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變更或撤銷合同,教師自主選擇的權利更大,也節省了仲裁或訴訟成本。

第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教師可以即時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這是一個概括性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避免遺漏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教師無需通知學校就可以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這里講的是即時解除的第二種情形,即無需通知解除,是指教師不僅不需提前通知,而且連通知也不需要就可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了勞動者無需通知用人單位就可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兩種情形,這兩種情形都是由于用人單位的過錯造成的,并非勞動者的本意,因此對勞動者來說實際上是被迫辭職或被變相解雇。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設定教師有權行使無需通知就隨時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考慮以下兩點:第一,學校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教師勞動;第二,學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教師人身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于2008年9月18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對《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所有情形歸納出了十三種情形,這十三種情形并未區分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解除程序和條件上的差異。這表明:不論是三類勞動合同中的哪一類,只要符合法定解除條件,勞動者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依此類推:只要符合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就可以依據《教師師聘用辦法》的規定解除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在內的所有類型的教師聘用合同。

[參考文獻]

[1]滕曉春,李志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

與案例精解[M]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

篇8

幼兒園教師勞務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現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家、省、市招工的有關規定及幼教文件,又根據乙方的身體情況,同意聘用 (乙方)為臨時聘用工。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經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依約執行。

一、聘用基本條件

乙方持有身份證、符合甲方聘用的相關證件,另交復印件一份給甲方存檔,乙方還應到甲方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驗,證明健康合格,本合同方為生效。

二、合同期限

乙方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聘用,為期 個月,并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能適應工作的話,由乙方申請續簽。

三、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甲方機構內的保教工作 崗位,承擔由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變化需要隨時委派調整乙方相關的工作崗位,并享受相應工資待遇,不另行通知;乙方有責任在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擔任甲方統一安排的社會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勞動報酬按從化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每月月底發放當月的工資。

2.甲方可根據本園的經濟效益及乙方工作情況和表現,連續工作滿一學期者,期末由甲方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獎勵,中途離園的,則取消獎勵資格。

五、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同時也可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幼教工作的特點和本園工作情況實行年度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依照有關法規享有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待遇,但甲方有權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及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可根據本園的工作實際情況安排乙方補休或享有加班費,寒暑假起止時間由甲方由根據從化市教育局文件決定,期間發給基本工資。

七、臨時合同解除

在有效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均應提前30天向對方提出,否則,甲、乙雙方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但屬下列情形需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賠償之內: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20xx元以上損害的;

(3)由于乙方原因,給甲方聲譽造成重大損失的,或三次以上(含三次)被家長投訴并證實責任由乙方直接造成的;

(4)有違法國家法律法規行為者;

(5)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曠工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定期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八、乙方將投入本人的全部時間、精力及能力,為甲方的業務及事務作出貢獻,并將盡力促進甲方的利益。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形式涉及甲方以外的任何業務,或擁有該等業務的權益,或接受任何其它職位或任何其他單位服務而獲取報酬。

九、除為正常執行職務或經甲方明確書面同意外,乙方將不得于本聘用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期滿之后,公開或使用任何與甲方有關的任何秘密,或任何通信、資料關系等情況,或任何與客戶有關的上述材料,或與任何客戶的通信或任何在受聘期間所取得的有關資料,不得侵占或浪費任何上述有關單位的公款或財務。

十、乙方已閱讀清楚甲方之《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的全部內容,并承諾遵守該制度上所載的規定。

十一、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乙方如需要續聘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是否符合甲方工作下一步需要而定,并于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十二、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所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辦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幼兒園教師勞務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本園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愿意遵守執行以下合同條款:

甲方:

1、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幼兒教師,聘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整。

2、在教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參觀、學習、交流的機會。

3、負責對乙方的教育工作全方位考核評估,凡被本園視為不合格的人員立即辭退。

4、聘期內,園領導根據乙方學歷、能力、特長及本園實際情況分配其工作。

5、教職工在園內要妥善保護個人財產,幼兒園以外大小事故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6、聘期內,甲方有權解聘乙方;聘用期結束,可以根據雙方協商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乙方:1、負責本班教育教學和配合保育員保教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并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匯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責任心并重;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貫徹執行《幼兒園教職員工手冊》或《幼兒園常規工作手冊》。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游戲時間。

5、認真學習,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制作教具,不斷寫出教育教學論文,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形成有效的有特色的教學風格。主動完成各項工作,無條件接受學校對其教育質量的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6、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幼兒在園期間的一切活動行為均要在教師的視線下完成,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如果本班學生當月內發生流血事件將被扣工資。做好早晨安檢工作和家訪工作,保持經常與家長聯系,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了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每周向家長公布本周及下周教育內容,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為人師表,文明從教,依法執教。嚴守黨紀國法,如有違法行為交相關部門處理。

8、作好交接班工作,對家長要求、物品要登記交接;樹立生源是財源的觀念,創造并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和機密信息;對家長投訴的工作人員要及時承認錯誤并配合園領導做好調解工作。

9、積極參與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及各上級支付之任務。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甘愿承擔因違規或失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 乙方在合同期內如需辭職的,必須在學期期末放假前個一月內向園長書面申請,經園長同意簽字后,到學期結束時方可離職,同時合同終止;若乙方未經許可而私自離職,將被扣除各項薪酬、同時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園長(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幼兒園教師勞務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承擔 工作,聘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接受甲方聘用.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成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和報酬;

2.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訴;

四、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條,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

五、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具體實際,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系(部)教學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任務:

課程名稱

任課班級

上課時數

實驗實訓時數

上機輔導時

數教學時間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需求的條件;

2.根據工作需要和學院的規章制度及本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4.依據考核、考查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和減免酬金;

5.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6.按照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受聘于甲方從事教學工作應得的報酬及獎勵。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

2.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周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后備查;

3.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并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4.在甲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

6.根據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取得甲方支付的報酬及獎勵。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形式

1.乙方所得酬金暫按授課每學時_________元、實驗實訓按每學時_________元、上機輔導每學時_________元的標準執行。每月按實際授課情況每學時_________元預發。

2.甲方將對乙方在本學期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學期末支付乙方酬金余額;若不合格,甲方酬情減免乙方酬金余額。

第六條: 協議生效后,在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若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履行協議,須提前二周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擅自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與本協議課時數相應酬金全額相等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中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只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而應得的課時酬金,不包括醫療、保險等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系(部)

篇10

[關鍵詞]教師;法定解除權;教師聘用合同

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所謂“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是指占有事業編制并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實行聘用制的勞動者。該規定表明:作為事業單位的公立學校、科研單位等的勞動合同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可以就其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問題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中另行規定。科學、嚴密、合理、具體地設定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條件是學校推行聘用制的關鍵所在,尤其是教師對教師聘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權,更是保障教師權益的重要權利。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教師對聘用合同的解除權而只有學校對聘用合同的解除權,則教師聘用制就只是一種賦予學校對教師提出更高要求的制度,無法保障教師的權益。為此,我國應盡快出臺《教師聘用辦法》,明確設定教師法定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條件。

一、教師聘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分析

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是指教師聘用合同的當事人在教師聘用合同簽訂以后,履行完畢前依法提前終止合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以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將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類型,本文僅探討法定解除的條件設定問題。法定解除是指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教師聘用合同,它是一種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可以單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權利,其解除權的產生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非由當事人自己約定。當然,當事人要以書面形式而不能以口頭形式行使其單方解除權。以解除合同時當事人是否有過錯為標準,又可將法定解除分為無過錯解除和有過錯解除兩種。無過錯解除是指在對方當事人無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單方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情形。為避免或減少無過錯解除可能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解除方必須預先告知對方當事人,即預告是必經程序。有過錯解除是指因對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而導致教師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過錯解除又分為教師因學校有過錯而解除和學校因教師有過錯而解除兩種。本文僅探討第一種情形。理解“法定解除權”概念時應注意兩點:第一,法定解除權是一種形成權,所謂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為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第二,法定解除權是一種權利,既然是一種權利,根據此權利而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行為就不是違約行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二、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權也稱教師的辭職權,其情形有四種:教師預告解除合同、試用期內的任意解除合同、即時解除合同和教師無需通知辭職等。下面對這四種情況下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條件應如何設定進行分析。

(一)教師可以預告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預告解除屬于無過錯解除。預告解除權也稱一般解除權,是指教師只要根據法定預告期提前通知學校即可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規定表明:勞動者行使此項權利必須滿足一定的程序要求:一是時間要求,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二是形式要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而不是以口頭、郵件或電話等其他形式通知。除了這兩個條件外,法律對勞動者的預告解除權并沒有其他程序或實體方面條件的限制,即:勞動者行使該權利無需得到用人單位的接受即可產生效力,也不需要給出理由,要求離開用人單位本身就是理由。這是一種絕對權,哪怕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也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教師的辭職權是教師的基本權利,應當予以保障,但教師權利的行使又不能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絕對權雖然體現了保護弱者的立法理念,但在條件上過于籠統和寬泛,在程序上過于隨意,容易出現以下問題:其一,一些教師會利用該規定的漏洞來解除教師聘用合同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其二,教師聘用合同的穩定性會降低,學校對教師使用的計劃性、組織性會受到嚴重挑戰,學校工作容易陷于被動,即學校隨時可能面臨尋找代課教師的尷尬;其三,學校對教師的培訓、進修投入信心不足,會影響教學質量;其四,教師隊伍的不穩定還會侵害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總之,法律對教師權利的毫無限制,會使學校利益受損。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從預告期的長短看,應該根據不同工作特點及不同性質的勞動者規定不同的預告期。就教育系統而言,為了學校工作的延續性,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應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一般情形規定為: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以一學年或至少一學期為一個周期,教師要求解除合同,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一學年或至少一學期結束前的一個月通知學校,而不是在任何時間內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特殊情形應規定為:一是應該根據教師在學校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提前通知時間的不同;二是應根據教師的資歷、職稱、職務等情況的不同來確定提前通知學校時間的不同,教師的資歷越深,職稱或職務越高,其提前通知學校的時間應越長。

第二,從解除程序上看,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應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一般情形規定為:教師應經學校書面同意后方能在法定預告期內行使預告解除權。如果教師在法定預告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后學校不予同意,教師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一個學期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如果學校仍不同意,教師才可單方解除聘用合同。而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特殊情形規定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學校即可解除合同,不必征得學校的同意。比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出國留學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征入伍的、被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等。

第三,從行使預告解除權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實體條件、給出一定理由的角度看,仍應將教師的預告解除權認定為絕對權,教師想辭職不需要任何實體方面的理由,只需履行相應的程序即可。

(二)試用期內教師任意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沒有明確規定試用期內的解除是否需要書面通知,而是放寬了對通知形式的要求。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互相了解和適應的一段合理時期,在試用期內,就勞動者而言,其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需要理由地直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該規定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任意解除權從即時解除中分離了出來,從而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即時解除都是由于用人單位過錯而使勞動者行使解除權的本質。勞動者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可作出與之類似的規定。

(三)教師可以即時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即時解除權又稱特別解除權,是指只要出現法定情形,教師無需預告通知即可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即時解除又可分為即時通知解除和無需通知解除兩種情形,這里所說的是第一種情形。所謂“教師的即時通知解除權”,是指教師所享有的,在學校存在一定過錯的情況下,只需通知學校。但無須征求學校意見,也無須以任何形式事先(提前)通知學校就可以直接單方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由于教師的即時通知解除權本質上是因學校存在過錯,侵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不經提前通知就解除聘用合同的權利,所以在解除聘用合同時,教師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了勞動者即時解除權的六種情形。針對教師勞動的特殊性,學校存在哪些過錯情形時,教師有權行使即時解除權呢?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可以將教師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以下幾點。

第一,學校未按照教師聘用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保障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健康、生命和安全是學校的基本責任和義務,學校為教師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是對教師基本利益的維護。而勞動條件是教師進行勞動所必須的,如果沒有這些條件,將會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產生影響。

第二,學校故意未及時足額支付一定數額的工資報酬的。工資報酬是教師聘用合同的核心條款,是教師得以維持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按時、足額地獲取工資報酬是教師的基本權利。如果學校故意不支付、故意不及時支付或者故意不足額支付工資報酬,教師就無法獲取日常的生活資料,教師可以通過行使辭職權來獲得重新尋找生活資料的機會,而且,教師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學校要求索賠應得的工資。

第三,學校故意未及時足額地依法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教師的社會保險是通過學校向保險公司定期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由保險公司對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供一定保障的制度。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形成,教師過去的一些福利制度逐漸納入到社會保障中。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強制性,學校應當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定期為教師繳納保險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繳納。

第四,學校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該款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學校的規章制度違法;二是損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當這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時,教師可以通過教代會等民主程序修改這些規章制度,也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當然,如果學校的規章制度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但并未損害教師權益的,教師就不能據以隨時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第五,學校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教師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教師聘用合同,致使教師聘用合同無效的。即:當學校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教師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教師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認定教師聘用合同無效后,教師可以隨時通知學校解除聘用合同。這一規定直接賦予教師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權利,而無需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變更或撤銷合同,教師自主選擇的權利更大,也節省了仲裁或訴訟成本。

第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教師可以即時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這是一個概括性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避免遺漏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教師無需通知學校就可以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這里講的是即時解除的第二種情形,即無需通知解除,是指教師不僅不需提前通知,而且連通知也不需要就可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了勞動者無需通知用人單位就可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兩種情形,這兩種情形都是由于用人單位的過錯造成的,并非勞動者的本意,因此對勞動者來說實際上是被迫辭職或被變相解雇。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設定教師有權行使無需通知就隨時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考慮以下兩點:第一,學校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教師勞動;第二,學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教師人身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于2008年9月18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對《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所有情形歸納出了十三種情形,這十三種情形并未區分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解除程序和條件上的差異。這表明:不論是三類勞動合同中的哪一類,只要符合法定解除條件,勞動者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依此類推:只要符合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就可以依據《教師師聘用辦法》的規定解除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在內的所有類型的教師聘用合同。

[參考文獻]

[1]滕曉春,李志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

與案例精解[M]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