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籌備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3-15 10:14:1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協會籌備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目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大力發展畜牧養殖業,努力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總體目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但隨著畜牧業的不斷發展,畜產品產量的不斷豐富,迫切需要有一個中介組織來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已成為畜牧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與市場之間需要構建一個互通的“橋梁”和“紐帶”,以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幫助農民進入市場,實現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者與千變萬化大市場的對接。像協會這樣一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就是小生產者與大市場的“對接器”,是連接農戶與市場的“橋梁”和“紐帶”;只有把分散的農民聯合起來,發展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形成規模經濟,才能規避市場風險,增強競爭力,成立協會類中介組織就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提高,為了進一步推進我鎮畜牧業進程,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因此,擬成立盂縣牛村鎮養殖協會。協會成立后,將遵守“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充分利用本地區的資源優勢,積極為會員簽訂包銷合同,實行訂單農業,協會聘請技術人員全程進行技術指導,推廣高產、優質、生態養殖技術,嚴格按訂單生產,實行專業化管理,為會員提供銷售、技術及生產資料供應等服務,引導農民進行標準化生產,從而帶動牛村養殖戶更好地發展,為農民增收做出應有的貢獻。
農民協會在科技興農中的作用不容忽視,是普及推廣農業先進實用技術的載體。在農業向現代化、集約化、精準化發展的新形勢下,科學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農民協會多是以種糧大戶、科技示范戶為主體發展起來的,他們講什么農民相信,他們教什么農民接受,他們讓干什么農民認可。通過這種能人效應和示范效應,把農民看得見、摸得著、學得會的先進實用技術迅速有效地傳播給會員和農戶,打開了科學技術通向千家萬戶的渠道,成為普及推廣農業科技的一支群眾性社會力量。
特此申請。
篇2
精品月素來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而活動卻是缺少不了的元素。高職學院將在本學期開展第一屆活動月活動。本屆活動月的主旨在于活躍社聯社團的氣氛,使更多的學生能夠參加到社聯社團的活動中,讓每個大學生找到屬于自己的亮麗舞臺,發揮個性特長,得以超越自我。
同時,也讓廣大學生學會自信專注的面對生活,展現出新時代大學生的豪情滿志。青春的樂章已經奏響,讓我們用激情去面對所有的挑戰。
一、活動名稱
寧波大紅鷹學院高職學院社團聯合會第一屆活動月
二、活動主題
"風雨同路 共創你我"
三、活動策劃主辦
寧波大紅鷹學院高職學院社團聯合會
贊助單位:
四、活動時間和地點
活動時間:xx年4月1日——xx年5月1日
活動地點:寧波大紅鷹學院內(注:校園以外活動需特別提交申請書)
五、活動宣傳方式
(一)橫幅宣傳方式(暫定)
制作2條橫幅,圖書館一條,高職籃球場一條
(二)廣播宣傳方式
活動時間起在校廣播站播音時間段播放有關活動月開幕式的宣傳語,以及近期的活動安排
(三)宣傳方式
(1)部門干事下榻班級宣傳或以宣傳單形式宣傳
(四)噴繪宣傳方式
大型噴繪一張,掛在院門口的廣告架上(暫定)
(五)海報宣傳方式(暫定)
在學院里張貼海報,另外在1個食堂和圖書館張貼宣傳海報
(六)內部宣傳方式
各部門干部、各協會會長及會員參加制:在活動月動員大會中,進行宣傳,讓每位同學參與到本屆精品月中
本院老師參加制:在精品月開幕式和閉幕式以及一些大型活動中,邀請團委老師、協會指導老師以及各分院的一部分老師參加
(七)網絡宣傳
在學院論壇、qq群里關于本屆精品月的相關信息,通過網絡讓同學們更好的了解精品月的宗旨
(八)活動當天宣傳攻勢
活動舉辦當天,運用引導的戰略,進行面對面宣傳,從而增加基層宣傳力度
六、活動開展
(一)活動準備階段
1.策劃階段
由策劃部負責人組織策劃部干事進行關于策劃此次精品月的討論,最終完成初步的活動月策劃書
2.宣傳階段
經過策劃部和宣傳部的討論,采用多種方式讓學生們了解并參與活動月(詳見七、活動宣傳方式)
召集各部門干部以及各個協會會長參加本屆精品月動員大會,由理事長主持,宣傳關于本屆活動月的相關信息,鼓勵每個協會都能參與進來。
3.項目申報階段
報名資格:(1)凡本院社聯所屬協會部門均有報名資格;
(2)參加本次活動的協會部門必須保證活動期間本協會部門的正常運作;
(3)參加本次活動的協會將服從理事團的工作要求,如有問題直接向理事團提出,經討論后所得出的解決方案將無條件實施。
4.活動審核階段
具有報名資格的協會需填寫活動申請表,各部門給各自負責的協會發放相關電子表,院外活動的協會則要特別提交申請書。
上交的活動申請表及活動方案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受理申請后遞交理事會通過才能作最終審批。完成審核后,將結果及時告知申請的協會。
5.場地申請
(1)關于校內活動:由協會填報申請表,經批準予以開展
(2)關于校外活動:需特別提交申請書,并且需要特別注意安全問題
(3)嚴禁以校社團聯合會的名義私借場地
6.贊助經費籌集階段
此項由外聯部和財務部完成
(二)活動舉辦階段
1.活動流程
(1)
寧波大紅鷹學院高職學院社團聯合會第一屆活動月開幕式——個性達人秀
時間:xx年4月1日
地點:活動中心五樓(暫定)
寧波大紅鷹學院高職學院社團聯合會第一屆活動月閉幕式暨表彰大會
時間:xx年5月1日(暫定)
地點:活動中心五樓(暫定)
(2)精品月娛樂周-協會部門活動
時間:xx年4月5日——xx年4月12日
地點:寧波大紅鷹學院內
具體活動:
(3)精品月文化周-我與理想通行演講比賽
時間:xx年4月15日——xx年4月25日
地點:寧波大紅鷹學院內
具體活動:
2.活動過程的監督
各部門負責對分屬的協會活動進行監督,隨時聯系各個協會會長,了解活動的進程,并為協會活動提供各方面的幫助。此外還要做好活動過程中的資料收集,包括通訊稿件,活動照片。
(三)活動后續階段
1.協會部門考核
活動月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參加本次活動的協會進行考核,將納入每學期協會星級考核的一部分,從而加強各個協會的競爭力。
2.協會部門活動總結的提交
各個協會在活動月各類活動之后,必須去相關部門領取活動反饋表,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反饋表以及活動總結報告。
3.活動總結會議
活動月結束后,理事會將開會總結本屆活動月的優缺點。對在活動中有優異工作表現的協會鼓勵,并且樹立優秀協會的榜樣,此外鞭策部分不合格的協會,形成一種優差氛圍,加強協會間的競爭力。通過本次會議,提高了社團聯合會的自身素質,使協會良性競爭,加強團體競爭力。
4.活動月相關資料的保存
由辦公室負責收集本屆活動月的相關資料,可以作為下屆活動月或者其它大型活動的參考資料。經辦公室審核,宣傳部將部分電子稿和照片,更新到寧波大紅鷹學院社團聯合會網站中。
七、活動細節問題
(一)活動月參與活動協會報名問題
原則上是各個協會以自愿報名參加本屆精品月活動,但鼓勵全部協會都要參與到本屆活動月中,展現出各個協會的風采。
(二)活動月活動安排問題
原則上在活動周,各協會的活動在辦公室會有明確的時間安排,但可能會存在部分協會脫離約計安排,并造成同一天出現多個協會舉辦活動。各部門應隨時了解各協會的活動安排,如出現此類情況,要及時上報理事會,待理事會作出調整,被調整的協會將服從安排。
(三)活動月安全問題
由辦公室負責本屆活動月的安全問題,而各部長協會會長則是部門協會活動的主要安全負責人。
八、活動總結
九·附錄 (個性達人秀才藝大賽晚會策劃書,我與理想通行演講比賽策劃書)
附件1
活動籌備組委會
指揮組
1.全面負責活動月中的管理工作,并主持召開各類相關會議
2.指導、督促各部門在本屆精品月中開展工作
會務組
1.負責本屆活動月的總體策劃方案(策劃部)
2.項目申報(各部門負責所屬協會)
3.活動審核
活動月活動審核(辦公室)
活動周活動審核(策劃部)
4.活動通訊稿(辦公室)
5.活動時所用物品的整理及保管工作(辦公室)
6.宣傳單、節目單、邀請函的打印以及發放(辦公室、策劃部)
7.活動結束后相關資料的收集和保存(辦公室)
財務組
1.本屆活動月的贊助經費籌集(外聯部)
2.對協會活動的財務申請進行審核(財務部)
3.對本屆活動月的財務進行統籌安排(財務部)
宣傳組
1.本屆活動月宣傳所需的相關海報、宣傳單、節目單、邀請函、噴繪、橫幅制作(宣傳部)
3.張貼活動月相關海報(各部門協助)
2.負責本屆活動月活動的拍攝工作,并做到及時把本屆精品月活動進程更新到網頁中(宣傳部)
聯絡組
1.統計社聯部門以及協會節目單(外聯部)
2.負責聯系其他分院協會會長、分院理事(副理事和辦公室)
3.聯系寧波各大高校分院社團聯合會參加本屆精品月(外聯部)
4.負責聯系參加活動的老師(外聯部)
考核組
1.對各協會及部門的活動進行監督(辦公室)
篇3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抽出寶貴的時間來審閱這份申請書。我們是一群熱衷于臺球運動者,我們有著自己的興趣愛好,但是我們市卻沒有一個給眾多臺球愛好者共同學習、互相探討以提高實踐能力的平臺,因此我們懇請申請成立臺球協會,一個發揚體育健身性質的協會,一個為體育事業奉獻自己力量的協會,一個旨在提高專業技能,傳播臺球知識的協會。
飛速發展的經濟的現代化科技城市給了我們無拘無束的生活和自由發展的空間,同時也是因為這種寬松的環境容易產生懈怠情緒,因此也會使很多人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比如網絡游戲、賭博等等,和現代青年對感情的認識不足嚴重影響了個人發展和整體社會氛圍。只有積極的人生態度才會有積極地人生才有幸福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樂趣。于是我發現有很多先進城市為此成立了很專業體育協會他們各具特色為豐富我們的業余生活做出了很多貢獻,同時因為有體育局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嚴格管理使我們協會活動得以順利開展和蓬勃發展,也使得我們對社會的認識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協會活動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經過認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幾位志同道合的臺球愛好者商議之后我們決定一起把我們自己的協會活動搞起來,所以我們決心成立當陽市唯一的一個臺球組織,并通過我們的努力,將臺球發展成為集籃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徑等多種體育運動為一體的綜合運動團體。
本協會是一個有組織、有紀律、有章程、有計劃、有目標、有落實的團體,以“強技增能,為大眾服務,完善自我”為宗旨,是具有較強團隊意識的專業協會。通過了解體育知識和舉辦各種相關活動等途徑,給眾多在體育運動,特別是臺球技術方面有志有興趣的學生提供一個體現自我價值挖掘潛力、提升綜合素質、增長實踐經驗的平臺。
一、協會簡介我們的協會名為“當陽市臺球協會”,隸屬當陽市體育局管理下的協會組織,籌備成立時間是2012年5月底,協會籌備組織人有八十余人。為體育健身性質的專業協會,為志向于發展自己搞活協會活動的廣大群眾提供一個自我展示、鍛煉成長的平臺。
二、協會的宗旨我們以“強技增能,為大眾服務,完善自我”為宗旨,嚴格按照當陽市體育局,當陽市民政局協會管理規定籌辦成立不折不扣地執行協會管理規定的各項要求以服務會員、服務當陽市的體育事業,豐富廣大群眾業余文化生活而努力配合體育局共同建設當陽市的體育事業。積極、上進、和諧的協會文化辦出自己的特色,辦出自己的水平。
三、協會組織機構我協會組織機構設置入下指導老師一名由與我協會性質相關的專業老師擔任為我協會提供指導。會長一名負責協會的統一管理工作,秘書一名負責協會日常工作的監督,并及時與體育局領導聯系,報告協會思想動態等工作,副會長8名負責日常活動的具體實施和會員的組織安排,宣傳部主要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外聯部主要負責協會對外的聯系等,財務部負責管理和監督協會各種財務收支活動,組織部負責協會活動的組織和人事管理工作,我協會現有人數有八十余人,下半年計劃發展80_200名會員,將越來越多的體育愛好者納入我們的群體中來。
四、協會費用來源我協會活動經費主要有以下來源:1、會費收入。2、企業贊助費用 .3、協會內部由部分個人籌集的費用等。
五、協會活動的開展:1、聯系各個體育事業有關單位,承接各類臺球賽事。
2、每季度組織“季度賽”個人公開賽賽,作為我們協會的一個品牌活動、特色活動。
3、承接本市各單位任何臺球賽。 我們懇請體育局領導,批準我們協會的申請,我們堅信在各位領導的支持和關懷下、在全體會員的擁護下,在院系老師的大力幫助下,臺球協會一定可以走向成功,倡導響應當陽市的體育文化主流,使協會活動體現體育愛好者活潑向上的積極風貌,使本協會活動成為當陽市的一大亮點,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篇4
我是本校##院的一名學生,因為熱愛大學生活,熱愛學生活動,希望通過組織社團為我校的學生社團活動發展貢獻自己一份微薄之力,也想更好的為在校喜歡吉他的同學服務并在此過程中鍛煉自己的綜合素質。于是向校學生遞交此社團申請書。
啟發:
大學校園是學術的天堂,因為她的博愛,給了我們在校大學生無拘無束的生活,和自由發展的空間。同時也是因為這種寬松的環境容易產生懈怠情緒,因此也會使很多人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比如網絡游戲和大學生對感情的認識不足嚴重影響了個人發展和整體學術氛圍。大學是通向社會的最后一個驛站,畢業后我們就要真正踏上自力更生的人生之路。而單純的大學生活無法教會我們更多的社會生存技能,所以當代大學生急需要一個鍛煉成長,為適應社會需求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平臺,從而使自己的能力發展符合社會上用人單位的要求,為我們大學生踏上人生道路之前提供一次充電學習的機會。只有積極的人生態度才會有積極地人生;才有幸福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樂趣。所以我認為大學有必要培養一些興趣愛好和好的習慣(例如吉他,乒乓球,籃球等興趣;熱情,大方,樂于分享等習慣),為以后進入社會后的發展做準備。
于是我發現有很多學校為此成立了很多學生社團,他們個具體色,為豐富我們的大生活做出了很多貢獻,同時因為有校學生會的大力支持和嚴格管理,使我們學校的社團活動得以順利開展和蓬勃發展,也使得我們對社會的認識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社團活動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經過認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幾位志同道合的同學商議之后,我們決定一起把我們自己的社團活動搞起來。
所以我們決心成立吉他社。
社團簡介
我們社團叫吉他社。籌備成立時間是2014年,社團籌備組織人有……我們一心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熱愛吉他的同學提供學習和展現自我的機會,同時鍛煉自己,提升自我。
社團成立的初衷
通過為提供豐富的學習和實踐機會,并給每一位成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展示自我、相互學習與交流的平臺,全面提升成員吉他面的素質與能力,挖掘會員對吉他的愛好,提升其吉他技能,成就音樂精英。
社團的宗旨
積極,向前,熱情,大方,相互學習、交流,共同進步提高
社團的精神
一切皆有可能!人的潛力是可以無限挖掘的,不斷挑戰,不斷超越,不斷突破!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堅持不懈,沒有不可能只要去做。互相交流,互相激勵,互相提高,眾人拾柴火焰高。所有人的思想,不斷碰撞,就能不斷擦出靈感的火花!永不言棄,發奮圖強!
社團結構組成
監事部,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財務部,對外交流部。
社團費用來源
1,外聯收入
2,會員會費
社團活動的開展
我們的活動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培養會員吉他方面的興趣,以提高會員自身素質,提高會員吉他演奏技能,提高會員個人能力,服務回報學校社會為最終目的。
篇5
一、充分認識基層體育社會組織建設的重要意義
城鄉基層體育社會組織是指在民政部門登記或備案,以鎮(區)為主要活動區域,滿足基層居民體育需求、服務基層全民健身的各類體育社會組織。加強基層體育社會組織建設,是服務基層體育事業發展,不斷滿足廣大群眾體育健身需求的重要保證;是創新社會管理、運用社會力量彌補基層公共體育服務力量不足、提升基層公共體育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對于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質,建設體育強市,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美好,將發揮重要作用。
二、加快成立基層鄉鎮、街道體育總會
根據市實施意見和培育、發展、規范、提高的工作目標,各鎮(區)要把籌備成立鎮(區)、街道體育總會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體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2013年實現鎮(區)、街道體育總會全覆蓋。基層體育總會籌備工作要全面細致,按照民政部門社團登記管理要求起草體育總會章程,明確職能職責,為今后依法按規開展工作打好基礎。經審核批準成立的體育總會,應及時召開成立大會并在辦公地點的醒目位置掛牌。
三、不斷推進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發展
各鎮(區)街道要逐步成立覆蓋面廣的人群體育協會和社會廣泛參與的單項體育協會,確保年內全市各鎮(區)、街道在已備案注冊老年人體育協會、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的基礎上都有2個以上的單項體育協會,鼓勵成立鎮(區)、街道農民體育協會,并在民政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或備案。
各鎮(區)要按照“積極扶持、加快發展”的總體要求,指導社區和行政村,以登記或備案的形式,可成立社區或村級體育社團、健身俱樂部等民辦非企業組織,優先發展和重點扶持一批群眾廣泛參與的單項運動健身俱樂部或綜合性體育俱樂部,加快推進體育社會組織深覆蓋、延伸,確保“十二五”期間初步形成發展有序、覆蓋面廣、布局合理的社區體育社會組織體系。
四、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登記條件和程序
市實施意見明確鎮(區)、街道和社區、行政村體育社會組織采取登記和備案兩種方法,具備法人登記條件的基層體育社會組織可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要求向市民政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對暫不具備《條例》規定條件的基層體育社會組織,按以下辦法進行簡化登記。
(一)簡化登記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的具體條件
1、鄉鎮、街道體育總會登記的基本條件:
(1)個人發起人5名以上或發起單位3個以上的;
(2)有3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1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
(3)有10000元以上的注冊資金;
(4)有與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1名以上和若干兼職人員;
(5)有不少于10平方米的固定辦公場所。
2、鎮(區)、街道人群的單項體育協會登記的基本條件:
(1)個人發起人5名以上或單位發起人3個以上的;
(2)有3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6個以上的單位會員;
(3)有5000元以上的注冊資金;
(4)有與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1名以上和若干兼職人員;
(5)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或擁有體育協會集中辦公場所。
3、社區或村級人群和單項體育協會成立基本條件:
(1)個人發起人5名以上或單位發起人3個以上的;
(2)有3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1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
(3)發起成立應有2000元以上的注冊資金;
(4)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辦公場所。
(二)簡化登記的程序
鎮(區)、街道成立體育總會及體育社團,經市文廣體育局、體育總會初審同意后,按相關程序報請市民政局注冊登記,接受相應管理。申請成立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發起人須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籌備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3、業務主管單位出具的活動資金證明和活動場所證明;
4、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社區社會團體還需提交會員名冊;
5、章程草案。
(三)備案管理要求
對于尚未達到上述登記條件,但經常開展體育健身活動的鄉鎮、街道體育社會組織,由鄉鎮、街道初審,報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備案;社區和村級的體育類社會組織,由社區居委會初審,鎮(區)、街道審核后,報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備案。
經備案或進行簡化登記的基層體育社會組織待發展完善具備法人登記條件后,可再向民政部門正式申請注冊登記。
五、加強基層體育社會組織扶持培育和管理監督
(一)加強扶持培育。市體育總會、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對年內規定時間完成了注冊登記體育總會及登記(備案)老年人體育協會、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和2個以上單項體育協會的鎮(區)、街道分別給予一次性5000元經費扶持獎勵。
各鎮(區)要結合本地特點,著眼發展當地全民健身事業,活躍當地群眾文體活動,積極培育發展基層體育社會組織,加大資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發揮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的政府參謀助手、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增強服務社會功能,積極組織廣大群眾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有效推進全民健身。
篇6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授權,對保險公司實行統一監督管理。中國保監會的派出機構,在中國保監會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是指保險公司依法設立的營業性機構和營銷服務機構,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和營銷服務部。本規定所稱保險機構,是指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第二章保險機構
第一節機構設立
第四條設立保險機構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準。
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商業保險業務。
第五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
(二)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保險業發展戰略;
(三)有利于保險業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第六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格的投資者,股權結構合理;
(二)章程符合《保險法》和《公司法》的規定;
(三)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注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
(四)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具有與其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辦公設備。
第七條設立保險公司,申請人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設立申請書,其中應當載明擬設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報告,其中應當包括業務發展規劃、公司章程草案和經營管理策略等;
(三)籌建方案;
(四)投資人股份認購協議書及其董事會或者主管機關同意其投資的證明材料;
(五)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上一年度的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六)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中國保監會應當對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進行審查,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材料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建的決定。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中國保監會在對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進行審查期間,應當對投資人進行投資保險業的風險提示教育。中國保監會應當聽取擬任董事長、總經理對擬設公司市場發展戰略、業務發展規劃、內控制度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并將其作為是否批準籌建的參考。
第十條申請人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籌建保險公司的,應當在1年內完成籌建工作。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籌建工作,有正當理由的,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籌建期可延長3個月。在延長期內仍未完成籌建工作的,中國保監會作出的原批準籌建文件自動失效。籌建機構不得從事任何保險業務經營活動。
籌建期間原則上不得變更投資人。未經批準變更投資人的,原批準籌建文件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籌建工作完成后,申請人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開業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開業申請書;
(二)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名稱及其所持股份比例,資信良好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五)股東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六)擬任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公司部門設置及人員基本構成情況,公司精算師的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七)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八)3年經營規劃和再保險計劃;
(九)擬經營保險險種的計劃書;
(十)計算機設備配置和網絡建設情況的報告。
第十二條中國保監會應當自收到完整的開業申請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決定核準的,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核準開業的保險公司,應當持核準文件及保險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
第十三條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申請設立分支機構。
保險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應當設立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或者營銷服務部,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申請設立。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的設立和管理,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以本規定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最低資本金額設立的,在其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首次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增加不少于人民幣2千萬元的注冊資本。申請設立分公司時,保險公司注冊資本已達到前款規定的增資后額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保險公司注冊資本達到人民幣5億元,在償付能力充足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冊資本。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
(二)內控制度健全,無受處罰的記錄;經營期限超過2年的,最近2年內無受處罰的記錄;(三)具有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任職資格條件的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保險公司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設立申請書;
(二)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經審計的償付能力狀況報告;
(三)擬設機構3年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分析;
(四)擬設機構籌建負責人的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中國保監會應當對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進行審查,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建的決定。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被批準后,申請人應當在6個月內完成分支機構的籌建。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籌建工作,有正當理由的,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籌建期可延長3個月。在延長期內仍未完成籌建工作的,中國保監會作出的原批準文件自動失效。籌建機構不得從事任何保險業務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分支機構籌建工作完成后,申請人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開業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工作完成情況報告;
(三)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有關證明;
(四)擬設機構辦公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關證明,計算機設備配置及網絡建設情況,內部機構設置及從業人員情況等。
第十九條中國保監會應當自收到設立分支機構完整的開業申請文件之日起20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決定核準的,頒發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核準開業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應當持核準文件及保險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
第二十條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核與管理,按照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保險公司在境內設立代表處,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核準。代表處不得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在境外設立經營機構或者代表處,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準。
第二節機構變更
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下列變更事項,應當報中國保監會批準:
(一)改變組織形式;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分立、合并;
(四)變更出資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東;
(五)撤銷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保險公司下列變更事項,應當報中國保監會核準:
(一)變更公司名稱;
(二)修改章程;
(三)調整業務范圍;
(四)變更住所。
第二十五條保險公司下列變更事項,應當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一)變更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下的股東,上市保險公司的股東變更除外;
(二)分支機構變更營業場所。
第二十六條保險機構下列變更事項,應當自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中國保監會書面報告:
(一)保險公司的股東變更名稱,上市保險公司的股東除外;
(二)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合并、變更名稱。
第二十七條保險公司撤銷分支機構,應當向中國保監會說明理由,并提交該機構業務后續處理方案。保險公司合并、撤銷分支機構的,應當進行公告,并書面通知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交付保險費、領取保險金等事宜充分告知。保險公司撤銷分支機構的,自獲得批準之日起其保險許可證自動失效,并應當于15日內上繳。
第二十八條保險機構發生涉及保險許可證記載內容的變更事項,應當持有關文件和保險許可證,自獲得批準、核準、備案或者報告之日起1個月內到發證機關更換其許可證。
第三節保險許可證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所稱保險許可證,是指保險公司或者其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保險許可證是中國保監會依法頒發的準許保險機構經營保險業務的法律文件,是保險機構依法經營保險業務的證明。
第三十條中國保監會依法統一設計、印制、發放、扣繳、收繳或者吊銷保險許可證。保險機構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保險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保險機構應當將保險許可證放置于營業場所顯著位置,以備查驗。
第三十二條保險許可證如有丟失,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聲明作廢,并同時向發證機關說明情況,重新申領。
第四節終止與清算
第三十三條保險公司解散的,應當成立清算組。清算工作由中國保監會監督指導。保險公司依法被撤銷,由中國保監會及時組織股東、有關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士成立清算組。保險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組織清算組。
第三十四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內容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核準。清算組應當委托資信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對公司債權債務和資產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保險公司根據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并報送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解散申請書;
(二)股東會決議;
(三)清算組織及其負責人;
(四)清算程序;
(五)債權債務安排方案;
(六)資產分配計劃和資產處分方案;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條保險公司解散或者依法被撤銷的,應當立即停止接受新業務,并上繳保險許可證。
第三十七條保險公司解散或者依法被撤銷的,其資產處分應當采取公開拍賣、協議轉讓或者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八條保險公司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保險合同轉讓方案應當報中國保監會批準。
第三十九條保險公司解散,在保險合同責任清算完畢之前,公司股東不得分配公司資產,或者從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第四十條保險公司解散,在清算中發現已資不抵債的,應當提出破產申請,其財產清算與債權債務處理,按照法定破產程序進行。
第五節向保險公司投資
第四十一條企業法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許可的其他組織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
第四十二條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的企業法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且經營狀況良好;
(三)中國保監會基于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三條除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外,單個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其關聯方)投資保險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股份總額的20%。
第四十四條保險公司股東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的,保險公司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書面報告。
第四十五條符合本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全部境外股東參股比例應當低于保險公司股份總額的25%。全部境外股東投資比例占保險公司股份總額25%以上的,適用外資保險公司管理的有關規定。境外股東投資上市保險公司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條保險公司在境內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應當遵守本規定第四十三條有關股東投資比例限制的規定。
第三章保險經營
第四十七條經中國保監會核定,財產保險公司可以經營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險業務:
(一)財產損失保險;
(二)責任保險;
(三)法定責任保險;
(四)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
(五)農業保險;
(六)其他財產保險業務;
(七)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八)上述保險業務的再保險業務。
第四十八條經中國保監會核定,人壽保險公司可以經營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險業務:
(一)意外傷害保險;
(二)健康保險;
(三)傳統人壽保險;
(四)人壽保險新型產品;
(五)傳統年金保險;
(六)年金新型產品;
(七)其他人身保險業務;
(八)上述保險業務的再保險業務。
第四十九條保險公司申請擴大業務經營范圍的,其注冊資本、償付能力等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條保險機構經營外匯保險業務,應當遵守中國保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有關外匯保險業務管理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除本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保險業務。
第五十二條保險機構參與共保、經營大型商業保險或者統括保單業務以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保業務,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依法確定保險業務的自留保險費,確定每一危險單位可能造成損失的自留責任;超過法定限額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第五十四條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分保。
第五十五條保險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投保人投保。
第五十六條保險機構不得委托非法的保險人為其展業;不得接受非法的保險經紀人介紹的保險業務;不得向任何非法的保險人或者保險經紀人支付手續費、傭金或者類似的費用。
第五十七條保險機構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其他保險機構的信譽。
第五十八條保險機構不得勸說誘導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解除與其他保險機構的保險合同。
第五十九條保險機構不得利用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壟斷性企業或者組織,排擠、阻礙其他保險機構開展保險業務。
第六十條保險機構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關系人提供或者承諾提供保險費回扣或者違法、違規的其他利益。
第六十一條保險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客戶服務部門或者咨詢投訴部門,并向社會公開咨詢投訴電話。保險機構對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險投訴,應當認真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及時告知投訴人。
第六十二條保險機構的保險業務宣傳資料應當客觀、完整、真實,并應當載有保險機構的名稱、地址以及咨詢投訴電話。
第六十三條保險廣告或者業務宣傳資料不得預測公司的盈利以及保單分紅、利差返還等不確定的保單利益。保險機構不得利用廣告宣傳或者其他方式,對其保險條款內容、服務質量等做引人誤解的宣傳。
第六十四條保險機構對保險合同中的除外責任或者責任免除、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現金價值、猶豫期等事項應當采取明確的方式特別提示。保險機構不得將其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與其他保險公司的類似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或者金融機構的存款利率等進行片面比較。
第六十五條保險機構應當對其保險人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保險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或者糾正。保險機構對其保險人在展業過程中出現的虛假陳述、誤導等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控制和管理關聯交易的相關制度。保險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應當按照規定于發生后15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前款規定的關聯交易是指保險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的下列交易活動:
(一)再保險分出或者分入業務;
(二)資產管理、擔保和業務;
(三)固定資產買賣或者債權債務轉移。
與保險公司有下列關系之一的企業,視為與保險公司有關聯關系:
(一)在股份、出資方面存在控制關系;
(二)在股份、出資方面同為第三人所控制;
(三)為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視為與保險公司有關聯關系。
第六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六十八條擬上市的保險公司,應當取得中國保監會出具的監管意見書。
第四章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第六十九條保險公司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依法報經中國保監會審批或者備案。
第七十條下列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經中國保監會審批:
(一)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
(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
(三)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險種。
保險險種的審批目錄由中國保監會制定和調整。
第七十一條除前條規定外,保險公司使用的其他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第七十二條中國保監會在對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審批或者備案時,遵循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保監會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對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修改,也可以責令保險公司停止使用: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保監會的禁止性規定;
(二)違反國家有關財政金融政策;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內容顯失公平或者形成價格壟斷,侵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五)條款設計或者厘定費率、預定利率不當,可能危及保險公司償付能力;
(六)中國保監會基于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事由。
第七十三條保險公司對已經獲得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申報審批或者備案。保險公司在訂立具體保險合同時,可以就特定事項與當事人訂立補充協議,但是不得具有前條第二款第(一)至(六)項規定的情形。
第七十四條保險公司擬訂的長期人身保險條款保單預定利率等定價因素,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七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積極開發適應社會需求的保險產品,努力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保險公司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所采用的語言應當通俗易懂、明確清楚,便于理解。
第七十六條保險行業協會可以頒布財產保險或者人身保險條款示范文本。保險行業協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公布指導性保險費率。
第五章保險資金及保險公司償付能力
第七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提取保證金。除清算時依法用于清償債務外,保險公司不得擅自動用或處置保證金。
第七十八條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提取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依據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第七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提取各項保險責任準備金。保險公司提取的各項責任準備金必須真實、充足。
第八十條保險資金運用方式限于: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政府債券;
(三)買賣金融債券;
(四)買賣企業債券;
(五)買賣證券投資基金;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
保險公司運用保險資金投資的具體方式、具體品種的比例以及認定的最低評級,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
第八十一條保險公司在境外的資金運用,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八十二條保險公司可以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委托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運用保險資金。
第八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保障償付能力的原則,穩健經營,確保實際償付能力額度任何時點不低于最低償付能力額度。
第八十四條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額度為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的差額。認可資產和認可負債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
第八十五條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標準由中國保監會規定和調整。
第八十六條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額度低于最低償付能力額度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償付能力狀況,并將其有關整改方案、具體措施和到期成效等情況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第八十七條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實際償付能力額度除以最低償付能力額度。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可以將該公司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在70%以上的公司,中國保監會可以要求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達到最低償付能力額度要求;逾期仍未達到要求的,可以采取要求公司增加資本,責令辦理再保險、限制業務范圍、限制向股東分紅、限制固定資產購置、限制經營費用規模、限制增設分支機構等監管措施,直至其達到最低償付能力額度要求。
(二)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在30%到70%之間的公司,中國保監會除采取前項措施外,還可以責令其拍賣不良資產、轉讓保險業務、限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水平和在職消費水平、限制公司商業性廣告、調整資金運用、停止開展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三)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在30%以下的公司,中國保監會除采取前項措施外,可以對該保險公司依法實行接管。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八十八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遵循償付能力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相結合的原則。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接受中國保監會的監督管理。
第八十九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機構的監督管理,采取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方式。
第九十條保險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將其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一)嚴重違法、違規;
(二)償付能力不足;
(三)財務狀況異常;
(四)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
(五)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重點檢查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一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機構的現場檢查包括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事項:
(一)機構設立或者變更事項的審批或者報備手續是否完備;
(二)申報材料的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
(三)資本金、各項準備金是否真實、充足;
(四)償付能力是否充足;
(五)資金運用是否合法;
(六)業務經營和財務情況是否良好,報表是否齊全、真實;
(七)是否按規定對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報請審批或者備案;
(八)與保險中介的業務往來是否合法合規;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任用或者變更手續是否完備;
(十)需要事后報告的事項是否及時報告;
(十一)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第九十二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保險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并按中國保監會要求提供有關文件、材料。
第九十三條中國保監會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有關證件和檢查通知書。中國保監會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代其檢查時,應當采用書面委托的形式。
第九十四條保險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營業報告、精算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償付能力報告和有關監管報表。
第九十五條保險機構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的各類報表、報告應當完整、真實、準確。
第九十六條保險公司的營業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償付能力報告和有關報表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總經理簽名,年度財務報告和償付能力報告還應當經注冊會計師審計。保險公司的精算報告應當由中國保監會認可的精算人員簽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報告和報表應當由機構負責人簽名和分支機構簽章。
第九十七條保險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的重大決議,應當于決議作出后30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第九十八條中國保監會根據監管職責的需要,可以對保險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或者質詢,要求其就保險業務經營活動和風險管理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第九十九條保險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給予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百條外資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一百零一條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性保險公司,在國家有關規定頒布以前,比照適用本規定。
第一百零二條保險機構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的各項報表、材料,應當用中文書寫。原件為外文的,應當附中文譯本;中文與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表述為準。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定中的有關期限,除以年、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篇7
職業資格認證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以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為核心,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試或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予以從事特殊行業的資格。
根據《勞動法》《職業教育法》和《職業技能鑒定規定》和《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試行)》(勞社部函【2002】3號)的精神,歷經五年的籌備工作,各省市依托省市內文化藝術研究機構,文化人才藝術服務中心和藝術高職院校建立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
長期以來,文化行業并沒有嚴格限制只有專業人員才能進入到該行業。在不少社會組織中采取計劃經濟下的行政手段的推行,建立持證上崗,優勝劣汰,規范混亂的文化市場,規范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在某些文化單位內,存在從業人員結構不合理,進人隨意性很大,部分進入人員技能水平下滑的現象,一些素質不高、水平不夠的人也進入了各類文化機構、藝術團體。社會上不乏出現亂象,一些文化組織從業人員素質低下,節目質量低劣,一些商業選秀活動,歌手連五線譜都不認識,隨便搭個草臺班子就敢開演唱會,這些現象都是不正常的。《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試行)》的出臺,可以避免和減少此類問題的出現,文化行業職業資格認證考試將會成為文化行業從業人員的準入證書。
一、文化行業職業資格考試內容介紹:
1、等級制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即分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共五個等級。
2、報考專業:一、文學藝術工作人員如:劇作家、作曲家、曲藝演員、樂器演奏員、畫家、篆刻家等。二、新聞出版、文化工作人員如:圖書資料業務人員、考古工作者、文物鑒定和保管人員。三、工藝、美術品制作人員如:裝裱工等。共計三大類,32個類別的職業技能鑒定考核。
3、考試內容和形式: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采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現場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計分一般采用百分制,兩部分成績都在6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5分以上為優秀。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包括:職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這些內容是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鑒定規范(即考試大綱)和相應教材來確定的,并通過編制試卷來進行鑒定考核。
4、技能等級的考核和技職業技能鑒定的對象包括:(一)文化類職業學校或培訓班畢(結)業生。(二)列入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范圍的從業人員。(三)改變工種(職業)、調換新崗位的人員。(四)其他必須經過技能鑒定方能上崗的人員。
考生通過相關考核之后,由人社部和文化部聯合頒發等級證書,證書全國通用,權威性高,實行統一編號,統一注冊,對從業人員職業能力水平的客觀評價,是單位錄用、聘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二、以我市為例:
重慶市文化行業職業資格鑒定站設立在重慶市文化藝術研究院,是全國首獲批準的15個試點鑒定機構。開展民族樂器演奏員、藝術化妝師、書法師、音響調音員、講解員、錄音師、計算機樂譜制作師等專業28個鑒定考核工種。考試人群以從事文化行業的社會自由職業者(占百分之六十),藝術類大專院校學生(占百分之四十)為主,通過文件傳達、報刊閱讀和重慶市文化行業人才信息網公布信息來獲得考試信息,來進行報名考試。以近年來我站組織開展6次文化行業技能鑒定考核工作的結果可以看出我國文化行業職業資格考試正在努力向國外先進發達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1、注重實際工作能力的考核。
國家職業資格的評定注重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依據《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試行)》中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經文化類培訓班培訓并取得畢(結)業證書,或本人通過拜師學藝、自學達到初級技能水平的,可申報初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的鑒定。可以看出考評機構對考生是否接受過正規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并無硬性要求,考核評定主要依據被評定者勝任實際工作的能力。一些從未進過職業教育機構,從未受過正規培訓的人,也照樣可以通過評定,獲得職業資格從事文化行業。
2、資格評定的開放性。
在國家職業資格的評定中,評定者和被評定者都知道評定所依據的具體標準。如果受培訓者尚未達到規定的標準,則他們可以繼續學習,一直到最終符合要求。因此,在國家職業資格的評定中,一次性考試中使用的“不合格”一詞由“尚未達到標準”一詞取代。這意味著,資格評定的大門始終是敞開的,以我市鑒定站工作為例,在組織考試之前兩三個月時間,就將各專業考試要求和評分要求以網絡方式公布于各個考試報名網站供考生知曉,以便考生提前準備和熟悉。在考核中,如前一次考核中有“尚未達到標準”的科目,可以提供機會繼續參加次年補考機會,只要受培訓者愿意,他們可以繼續接受資格評定直到最終取得某種職業資格。
3、對以往學習成果的認可。
國家職業資格的評定除了依據被評定者當前的學習成果、工作能力和表現外,還依據被評定者以往的學習成果。以我市鑒定站為例:2014年進行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藝術化妝師專業的考試中得以具體表現:從報名開始,在職業資格登記鑒定申請書中要求學校和相關工作證明機構對該考生的平時業務成績給出以往學習考核的一個評價分數,此成績在技能考核中具有參考作用。考核內容的設定也考慮了藝術化妝師的就業方向主要是面向于影樓或影視劇化妝師身份的職業特點,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和條件完成兩個特定妝面的造型,在考核過程中,先由考生自我闡述對妝面的理解和設計想法,最后由評審提出修改意見和點評,打出相應分數。考核辦法讓職業教育內容和實際工作取得聯系,而專家評委的點評和建議使考生受益良多。從藝術化妝師的考核方法可以看出,職業技能考核方法也在發生轉變,在注重理論測試的同時,也強化對實踐能力的考察,強化全面考察應試者的職業能力。
三、思考和建議:
1、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
在我國,目前僅有1994年勞動部和人事部聯合的《職業資格證書規定》、1995年人事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暫行辦法》中對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給出了一般性表述,明確職業資格考試包括從業資格考試和執業資格考試兩類。關于從業資格考試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有相關表述,而各類執業資格考試只是以一些法規政策為依據。相比之下,一衣帶水的鄰國,日本職業資格制度出現較早,例如,在醫療方面,1948年出臺了《醫師法》《保健師助產師護士法》和《牙科醫師法》,隨后又于1951年、1960年分別頒布《診療射線技師法》和《藥劑師法》,逐漸形成了系統的醫療資格制度體系;日本職業資格考試法律制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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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常需進行修改和補充。在技能檢定方面,1958年《職業訓練法》最早出臺,隨后進行了補充和完善,1969年又頒布新的《職業訓練法》,并于1985年正式更名為《職業能力開發促進法》。隨著法律的修訂,其內容也不斷豐富完善。借鑒日本職業資格制度的做法,應加快立法進程,使文化行業職業資格考試真正形成系統的法律體系,成為行業就業規范性法律條文。
2、強化政府宏觀管理,鼓勵行業協會參與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文化行業內職業資格制度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證出多門、證書過多”的現象,眾多證書模糊了文化行業從業者的視線,從而導致職業資格證書社會認可度的喪失。借鑒日本和韓國的做法,盡快出整的職業資格考試分類目錄,根據社會職業的變化,及時對認證職位進行調整和增補,以增強本行業職業資格考試的適用性。例如,在評價體系制定的過程中,雖然民間組織有所參與,但評審標準的制定權仍主要由政府部門掌握,他們往往只從自身利益出發考量標準體系的合理性,并沒有將企業等用人單位的需要納入其中。
3、考試內容科學化,考試形式多樣化。
目前,我國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大多聚焦于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對于法律和行業規范的涉獵較少。我國很多資格考試科目范圍較窄,考試內容僅限于本專業,如執業藥劑師考試只涉及藥學知識。我國應改革現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和方法。在考試內容中增加法律和道德相關試題,并涉及相關專業領域知識;對于難度較高的考試分次進行,并提供可選的考試科目;筆試中加大主觀題成分,并增加口試等實踐考核方式。建議以經常性考查為主,把國家職業資格的評定大多在工作場所進行,工作場所評定中運用得最多的是經常性考查。在被評定者運用和展示自己能力的時候對他進行考查,這是最經濟、也是最自然的。與單憑一次考試得出的結論相比,根據長期經常性考查積累的材料作出的評定結論要客觀得多。經常性考查要求把在不同地點、由不同的評定者考查的材料累積起來,以便反映不同學習背景下的學習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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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劉程程,邢占軍.日本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探析[J].職業技術教育,2013,(第1期).
篇8
第一章合營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托××××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積××平方米。
第四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占××%;乙方出資額為××美元,占××%。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托××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并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完成。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托××××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采購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稅務
第六十一條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審計
第七十一條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險
第八十四條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
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附則
第九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新晨
第九十三條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