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分析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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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分析論文

篇1

SunZengfeng1ZhengLiyan1WuLibo1

(1.NankaiUniversity,TianJin,300071;

2.GuilinInstituteofTechnology,Guilin,GuangXi,541004;

3.Bei-Da-GangReservoirAdministrationDepartmentalism,TianJin,300270)

Abstract:TheprojectofYellowRiverdivisionforTianjin(alsocalledYin-Huang-Ji-JinProject)isaneffectivemeasuretoresolvetheproblemofwaterresourceshortageinTianjinCity.Bei-Da-gangreservoiristheonlyoneregulatingreservoirforthisproject.Yin-HuangwatergetssaltedduringbeingstoredinBei-Da-GangReservoirandtheCl-concentrationgoesbeyondtheⅢStandardofGroundWaterQualityfinally.Basedonmasstransfertheory,Yin-HuangWatersalinizationmechanismisroundlyanalyzed.ItisconcludedthattheYin-HuangwatersalinizationmechanismismainlyaffectedbythephysicalgeographyandweatherconditioninBei-Da-GangReservoirarea.Someprojecttoretardthespeedofthesalinizationisproposedinthearticle.

Keywords:Bei-Da-GangReservoir;WaterSalinization;MassTransferTheory;PreventionMeasures

1“引黃水”在北大港水庫蓄存前后鹽度變化情況

“引黃濟津”工程是國家為解決天津市水資源嚴重潰缺問題而實施的一項重要應急措施[1],“南水北調”工程是國家為解決北方缺水問題而制定的一項具有戰略意義的重要決策。北大港水庫作為“引黃濟津”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東線備用方案的調蓄水庫,研究“引黃”、“引江”的淡水(目前只有“引黃水”)在北大港水庫蓄存期咸化機理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與深遠的戰略意義。

北大港水庫是位于天津市大港區的一座大型平原水庫。大港區是由退海形成的濱海平原地區。北大港水庫所在地區在歷史上為洪瀝水沖積之古瀉湖、逐漸演變為海進海退鹽堿荒蕪的漬水之地,后經人工圍堰建壩形成現存規模的北大港水庫[2]。“引黃水”在北大港水庫蓄存一段時間后水質與原黃河水水質有很大的差異,特別是其鹽度(本文只考察氯離子濃度)變化很大。由表1可明顯看出,“引黃水”在北大港水庫蓄存一段時間后,氯離子濃度逐步增加。

2傳質理論簡述

質量傳遞是屬于傳遞現象的范疇,傳遞現象是自然界和工程技術中普遍存在的現象。質量傳遞是物系中一個或幾個組分由高濃度區向低濃度區轉移的一種現象,描述質量傳遞現象定律為費克定律[3],表達式如下:

表1引水期間“引黃水”與在北大港水庫中蓄存一段時間后的“引黃水”氯離子濃度比較

Tab.1CompareofCl-Concentrationin“Yin-Huang”WaterbetweentheDrawingWaterPeriodandSomeTimeafterBeingStoriedinBei-Da-GangReservoir

“引黃水”入庫前氯離子濃度(單位:mg/L)

“引黃水”入庫后氯離子濃度(單位:mg/L)

取樣點

取樣日期

氯離子濃度

取樣點

取樣日期

氯離子濃度

南運河九宣閘(“引黃濟津”工程天津市入口)

2003-9-23

2003-10-10

2003-10-21

2003-10-31

2003-11-12

2003-11-21

2003-12-18

2003-12-31

2004-1-5

47.9

97.2

37.7

43.2

47.6

57.4

71.8

76.2

78.1

十號口門(北大港水庫向天津市供水出口)

2003-8-17

2003-10-1

2003-10-31

2003-11-11

2003-12-1

2004-2-2

2004-2-25

2004-4-19

2004-5-11

697

598

184

177

155

155

175

237

258

注:(1)摘自天津市環保局監測中心提供的第八次“引黃濟津”沿線水質監測成果表。

(2)地面飲用水Ⅲ類水質標準中氯離子濃度≤250mg/L。

(3)第八次“引黃濟津”于2003年9月22日“引黃水”進入天津市,于2004年1月6日結束。

(2)

式中:JA—在y方向上相對于質量平均速度的質量,kg/s·m2;

DAB—物質A在物質B中的擴散系數,m2/s;

dρA/dy—在y方向的濃度梯度kg/m3·m。

3“引黃水”水質咸化機理分析

3.1土壤的影響

北大港水庫周邊地區及庫底土壤屬于鹽化土壤,其含鹽量一般在0.2%~1.5%。“引黃水”進入北大港水庫后,必然滲入土壤的孔隙中,形成了土壤水。顯然,土壤水與水庫中“引黃水”是連通的。根據溶解理論,土壤顆粒中所含的鹽分必然溶入土壤水中,這樣在土壤水與水庫中“引黃水”之間就形成了鹽度梯度,根據質量傳遞理論,鹽分將從鹽度高的土壤水中擴散到鹽度低的水庫“引黃水”中,造成“引黃水”鹽度增加。因此,鹽化土壤是“引黃水”水質咸化的一個源(圖1)。

圖1北大港水庫水質咸化機理模型示意圖----蒸發濃縮作用與傳質作用

Fig.1Bei-Da-GangReservoirWaterSalinizationMechanismModelSchetch

aboutEvaporationConcentratingandMassTransfer

3.2水文地質情況的影響

大港區是天津水文地質分區最下游的一個區,其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富水性及水質等特征,均系最差者。大港區第四系淺層水,水位埋深為0.82~6.02米,水化學類型主要為氯化鈉型水,地下水中氯離子濃度高達1500mg/L[2]。北大港水庫庫區的地下水將會通過土壤孔隙與“引黃水”相連,地下水的含鹽量高于“引黃水”的含鹽量。同樣根據傳質理論,由于存在鹽度梯度,地下水中的鹽將向“引黃水”中擴散,造成“引黃水”鹽度增加。因此,含鹽量高的地下水是“引黃水”水質咸化的另一個源。

3.3氣象條件的影響

大港區瀕臨渤海,處于大陸性與海洋性氣候的過渡帶,屬溫暖帶大陸性季風型氣候,季風顯著,四季分明,春季多風少雨,夏季濕熱多雨,秋季干燥氣爽,冬季寒冷少雪。

3.3.1蒸發量與降雨量的影響

由圖2知,大港區年蒸發量大于年降雨量(年平均差值達1400mm),如果在一年之內沒有補充新的“引黃水”,則庫區水量就會減少。由于蒸發作用只帶走水,不帶走鹽分,則剩下的水體中的鹽的濃度就會增加,這就是蒸發濃縮作用。因此,蒸發濃縮作用是造成“引黃水”水質咸化的另一個原因(圖1)。

圖21974年至2001年大港區年蒸發量與年降雨量對照圖

Fig.2ComparingAnnualEvaporationwithAnnualRainfallfrom1974to2001

3.3.2風的影響

大港區位于季風氣候區,并且由于大港區臨海,幾乎每天都有風。風是引起水體混合的重要因素,當風吹過水面時,對水面產生剪切應力,形成風浪,并產生風吹流,同時形成垂直環流和水平環流[4.5]。由風形成的風浪和環流,對水體產生強烈的攪拌作用,這將會加速鹽從庫底土壤和地下水向“引黃水”中的擴散速度,從而加快“引黃水”水質咸化速度。另外,風的存在還會加快水分蒸發的速度[6],從另一個角度加快“引黃水”水質咸化速度。此外,風還吹起部分水庫周圍的鹽化懸浮土粒進入水庫,也會增加“引黃水”的含鹽量。

3.4“引黃水”入庫前原存水水質及水量的影響

由3.1、3.2和3.3的闡述知,在“引黃水”進入水庫前,水庫原存水(或是上次“引黃水”剩余水,或是蓄洪水)的含鹽量必定很高,氯化物含量超過地面水源Ⅲ類標準(表1中2003年8月17日水樣即為2002年“引黃水”剩余水)。另外,由于北大港水庫是一個天然低洼地經人工圍堰形成的水庫,其庫底地形凹凸不平,因此不可能將水庫原存水排盡,這樣原有含鹽量很高的水就會和含鹽量很低的“引黃水”混合,造成“引黃水”水質咸化。通過簡單的計算可知,原存水含鹽量越高,水量越大,在總庫容一定的情況下,混合水水質咸化程度越大。

4減緩“引黃水”水質咸化速度的工程措施建議

由于“引黃濟津”工程要求實施八個月才能解決天津市供水問題,往年由于北大港水庫水質咸化問題到第六或第七個月開始水體中氯離子濃度就超過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250mg/L),而不得不提前中止供水,浪費了大量的水資源。

根據上述對“引黃水”在北大港水庫蓄存一段時間后水質咸化機理的分析可知,北大港水庫所處的自然地理條件和氣象條件是影響水質咸化的主要因素。當然,我們不能改變這些客觀條件,但我們可以根據質量傳遞理論,對北大港水庫采取一些工程措施,減緩“引黃水”水質咸化的速度,以期達到“引黃濟津”工程要求實施八個月時間內對水質的要求,或者盡量減少廢棄水量、節約水資源。

建議措施一:建議在保證總蓄水庫容的情況下,縮小水庫面積,增加水庫的水深,將有利于減緩“引黃水”水質咸化的速度,理由如下:

(1)假設庫底鹽化土壤土質均勻,則其傳質通量為定值。縮小面積可以減少水體與庫底鹽化土壤的接觸面,減少了庫底鹽化土壤傳入水體中鹽的總量,在引黃水總體積一定的情況下,就降低了引黃水中鹽的濃度,也就是減緩水質咸化的速度。

(2)蒸發量是以mm計,但蒸發損失水的體積與水體表面面積成正比。因此,縮小水庫面積可以減少由于蒸發而損失的水量,減輕蒸發濃縮作用造成的水質咸化速度。

建議措施二:整平庫底或在庫內挖掘一些導流溝,盡量將“引黃水”入庫前的原存水排盡。也就是說,在“引黃水”與原存水的混合水水量為定值時(即北大港水庫總庫容為定值),高含鹽量的原存水量越小,則“引黃水”水質咸化的程度越小。

參考文獻:

[1]張勝紅,郭書英,徐向廣.2000年引黃濟津應急調水實施方案研究[J].海河水利,2002(2):10~11.

[2]天津市水利局水利志編纂委員會.天津市水利志—大港區水利志[M].天津: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

[3]陳濤,張國亮.化工傳遞過程基礎[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2.

[4]王運洪.水庫湖流多負荷數值模擬[J].廣西科學,2001,8(2):118~123.

篇2

有鑒于此,在當前這樣一個經濟轉型,市場經濟逐步完善的過渡時期,建立物業稅制應當統籌規劃,分步實施。

物業稅建設涉及面廣,要解決的問題既多又雜。它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甚至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宏觀經濟健康穩定發展都會產生重要影響;物業稅制建設對財政收入和稅制格局的變化,對地方稅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居民收入分配的調節,縮小貧富差距,對促進房地產的有效合理使用,對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都將產生較大而深遠的影響。物業稅制建設不僅要研究解決稅權、稅負、稅費合并問題,還要研究解決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和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減免稅等稅制問題,同時要研究解決物業稅征收管理方法及配套措施,以確保物業稅各項政策得到正確貫徹執行,不斷提高物業稅征收率問題。

物業稅制規劃和建設應當首先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議提出的“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穩步推進稅收改革”的原則;其次要貫徹“稅制統一、稅權下放、調節收入、節約資源、便于征管”原則。物業稅制建設的目標應當是:將物業稅制建設成國家稅制體系中的重要稅種,地方稅體系中的主要稅種,省以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超過50%),能發揮聚財和調節分配的稅收職能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提高房地產有效管理利用水平,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既能與國際財產稅制相銜接,又符合中國國情的稅制。

物業稅制建設的方法應當是研究規劃,制定方案,進行試點,改進完善,全面施行。研究規劃,就是要動員和組織財稅理論界、財稅部門、政府土地房屋管理部門和社會上關心物業稅制建設的人員對物業稅制建設中的問題從理論上、實踐上進行研究,先做出總體規劃,在此基礎上對各個階段要解決的專題問題進行專門研究。提出幾套方案;制定方案,就是綜合備方案的優劣制定一套比較可行的方案;進行試點,就是將上述方案選擇部分地方進行試點,對試點方案進行檢驗;改進完善,就是根據試點的情況對試點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全面施行,就是將通過試點修改和完善的方案在全國推廣施行。推廣試行也可先大城市及郊縣,后中小城市及郊縣、鄉鎮、工礦區,再到其他縣、鎮及農村。

物業稅制建設的步驟應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改革的輕重緩急、難易程度、國家宏觀調控要求,社會各界及房地產擁有者和使用者對房地產稅制改革的接受程度等各方因素,科學安排改革的步驟:

在稅費的合并方面,目前,房地產涉及的稅種有交易環節的營業稅、城建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收益環節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保有期間的城市房地產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收費上有稅務部門征收的教育費附加以及規劃,國土、建設部門征收的有關費用。物業稅制建設在稅費合并方面可以分四步走:

第一步,合并房地產保有期間的稅種,將內外稅種合并,房屋和土地稅種合并,即把城市房地產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建立新的物業稅。

第二步,在第一步建設到位并正常運行一段時間后,將房地產交易環節的部分稅種并入物業稅,即將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并入物業稅,增加物業稅收入規模,提高物業稅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

第三步,在第二步改革到位并正常運行一段時間后,將國家對房地產交易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并入物業稅(包括教育費附加),進一步擴大物業稅收入規模,使物業稅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第四步,停征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營業稅、城建稅,或降低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營業稅、城建稅稅負,適當提高物業稅稅率,鼓勵房地產流通,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提高房地產利用率,減少空置房屋,節約土地資源。通過稅費合并,達到整合稅種、規范稅制、穩定收入的要求,使物業稅成為地方稅體系中的主要稅種。對物業經營所得征收的所得稅是否并入物業稅應當慎重研究,筆者意見是不擬將所得稅并入物業稅。因為,所得稅是對物業經營所得的征稅,有所得則征,沒有所得不征,所得多多征,所得少少征,以物業稅取代所得稅,不利于發揮所得稅的職能作用,不利于多環節調節收入分配、公平稅負。物業保有期只有對外經營才有所得,如果把物業經營所得征稅并入物業稅,那么,對物業經營收入征收的營業稅、城建稅等是不是也應并入物業稅,這樣就混淆了物業保有和經營不同稅收的性質作用,是不可取的。

在擴大征稅范圍方面。這里說的物業稅征稅范圍包括物業稅納稅人的范圍和物業稅征稅對象的范圍,以及物業所在區域的范圍。現行房地產有關稅種納稅人范圍,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擁有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對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和居民自行居住用房產免征房產稅。物業稅的征稅對象范圍主要是指征稅區域范圍內的土地和房產。物業稅的地域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物業稅制要發揮其聚集財政收入和調節分配的職能,就必須在現行房地產稅制基礎上擴大征稅范圍,增加征稅覆蓋面,以達到寬稅基的要求。在物業稅制建設過程中,應當考慮實際情況,逐步擴大征稅范圍。擴大征稅范圍也可考慮分三步進行:

第一步,取消現行房地產稅對事業單位擁有的房地產和居民個人擁有的別墅等少數高檔住房的免稅優惠,征收物業稅。從稅收上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控制建造別墅等高檔住宅,提高高檔住宅保有期的成本,節約土地資源,調節部分收入。

第二步,在第一步成功實施的基礎上研究擴大對居民擁有普通住宅的征稅問題,進一步縮小減免稅范圍,按照低稅負的原則確立居民普通住宅的稅負,同時使物業稅收入規模得到擴大。這一步改革,要慎重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要在大多數居民有負擔能力、能承受、能理解的前提下進行,不能操之過急,不能因改革影響穩定,影響房地產市場發展。

第三步,實行由城市到農村的改革。把物業稅征稅區域從城市擴大到農村,這是由于一方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在向農村延伸、擴展,衛星城鎮在增多。另一方面,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注意健康和環保,農村的度假村、別墅和其它商品房將迅速發展,如對農村房地產不征稅,將不利于節約土地資源和環境保護,不利于農村公共設施的建設,不利于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物業稅征稅范圍在由城市向農村擴大的過程中,要穩步進行。農村、農民、農業問題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更是重大的政治問題,物業稅范圍擴大到對農村房產和土地征收,要堅持不能增加絕大多數農民的負擔,不能增加農民種植業、養殖業成本,不能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原則。因此,物業稅征稅范圍擴大到農村,也應分為三步進行:

第一步,把物業稅征稅范圍首先擴大到大城市郊區。因為這些大城市郊區房地產已發展到了相當的規模,房地產市場較為活躍,房地產價格到了一定的水平,郊區農民較為富裕,有一定的負擔能力,加之宏觀上要求對這些城市房地產市場進行調節,這些城市也是當前房地產宏觀調節的重點。

第二步,將物業稅改革由大城市郊區擴大推廣到中小城市郊區和旅游風景區及周邊地區,通過這一步改革擴大物業稅規模,增強中小城市的財力,促進中小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

第三步,由地方政府根據區域內房地產發展規模和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綜合考慮調節收入、節約土地資源等多種因素,確定物業稅進一步擴大的區域。在這一步要慎重研究對農村哪些土地和房屋應當征稅,對農村房地產征收物業稅要與各地農村房地產的發展規模和市場發展相適應,要綜合考慮農村、農民、農業問題,要有利于農村農業發展,合理界定農民擁有房屋征稅范圍。

在改進和完善計稅依據方面。計稅依據有多種選擇,包括房地產建造原價、凈值、租金、評估價或房屋土地的面積等。評估價一般又包括市場交易平估價、重置成本評估價、市場收益評估價等,我國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計稅依據為房屋建造原價,對用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為土地使用面積。將現行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建立新的物業稅后:

第一步,不論房地產是否出租還是自用,均以房地產原價為計稅依據,對土地也不再另按面積征稅。這樣做繼承了現行房產稅對自用房產的征稅辦法,盡管不盡合理,但簡便易行,征收成本較低。

第二步,要有計劃、有步驟積極研究探索按評估價征稅問題:

一是要總結當前模擬評稅試點經驗,不斷完善模擬評稅辦法;

二是要學習借鑒國際上一些好的做法,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和房地產不同類別,確定房地產價格的評估程序、方法和標準;

三是明確評稅主體及評稅主體在確定房地產評估值中的地位、法律效力及相關職責。房地產價值評估是一個專業性、技術性非常強的工作。

目前世界各國和地區在征收房地產稅時,對房地產價值的評估主要有兩種做法:

一是由稅務部門直接評估并按自行評估的房地產價值征收房地產稅,如美國、香港等。

二是由國土房產管理部門或由其委托中介機構——房地產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土地房屋管理部門審核確定房地產評估價值,稅務部門不從事房地產價值評估工作,直接依據土地房屋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的房地產評估價值征稅,如澳大利亞、新西蘭等。

從我國現行體制來看,擬采用第二種做法來確定評估主體。這是因為,稅務部門直接進行房地產價值評估需要成立專門機構,招聘房地產評估和信息技術專業人才,還要直接收集房地產市場信息,據了解,香港對房地產物業征收的差餉稅由差餉署征收管理。差餉署直接隸屬于財政司,是與香港稅務局平行的獨立單位,現有人員900多人,高峰時達到1300多人,而香港稅務局也只有2000多人。我們在現行情況下要成立專門的機構管理房地產稅,或在地稅部門成立專門機構進行房地產價值評估難以做到,而地稅部門就現有人員數量和素質都不能勝任房地產價值評估工作。因此,由國土房管部門或由其委托房地產評估專業機構評估房地產價值,然后由政府土地房管部門審查確認房地產評估價,稅務部門依據這個評估價征收物業稅,比較符合精簡行政機構和人員的要求,使評估工作市場化、社會化,這種方法不惜為一種較好的方法。

房地產價值評估機制等有關問題解決之后,我們就可以進行物業稅計稅依據改革的第三步,即在條件具備的地方,按房地產評估價值征收物業稅,使稅收的增減與房地產價值的升降成正比,房地產稅制更加公平、合理。

篇3

一、引言

增值稅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現代經濟的生產社會化、專業化、國際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客觀要求,對傳統的流轉稅課征制度進行改革的結果。自從1954年法國成功地把舊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以后,其影響非常廣泛。由于增值稅是一個高效、中性的稅種,因而倍受各國青睞,短短的40多年就風靡全球。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行增值稅。

我國是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引進增值稅的,增值稅作為我國最大的稅種,占稅收收入的60%左右,在財政收入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現行增值稅仍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需要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和可行的辦法,進一步對現行稅制加以改進和完善,以便使增值稅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二、我國現行增值稅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對增值稅概念的質疑

迄今為止,不同的教材對增值稅的概念有過不同的解釋,但大多比較簡單,難以概括增值稅的全貌。其中,最理想的應該是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稅法》上的概念: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的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的一種流轉稅。但筆者認為這一概念仍有不完善之處。

1.從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有三大項: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但實際上,除以上規定外,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視同銷售貨物、部分混合銷售行為和部分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等。

其征稅范圍是非常復雜的。見下圖:

概念中提到“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的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的一種流轉稅”,實質上稅款抵扣制僅限于一般納稅人在銷售應稅項目時采用,小規模納稅人在銷售應稅項目以及納稅人(不論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在進口貨物時一般是不采用稅款抵扣制的。

3.沒有提及出口退稅。增值稅的一個重要作用是促進國際貿易,它是通過出口退稅來實現的,但概念中卻沒能概括進去

(二)游戲規則明顯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利,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們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

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剛剛起步階段,小規模企業約占企業總數的80%以上,它是規模化生產的補充,其發展對整個經濟起重要作用,增值稅的政策制定和征管手段必須考慮他們的利益,為小企業能夠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

1.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稅負不均,容易引發不規范行為。從對小規模納稅人征收增值稅的征收率來看,我國商業企業的征收率為4%,其他企業為6%。據測算,在其他條件一致的情況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稅收負擔為3.92%,遠低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稅負5.66%。小規模納稅人按6%的征收率征稅,相當于一般納稅人按17%稅率征收時,增值率達到35.3%時的稅額,這顯然是偏高的,在國際上增值率一般認定在20%左右。相比之下,我國對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的設定是偏高的。

2.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影響了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經濟往來。我國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扣稅憑證使用,限于購銷雙方均為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對購銷雙方有一方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一般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雖規定對于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其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給一般納稅人的,經縣(市)級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所在地稅務所為其代開專用發票。但實際操作起來很麻煩,所以一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所代開專用發票,限制了它與一般納稅人的商業往來,不利于增值稅稅收政策的連續性。下一個環節的一般納稅人若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進貨,要比從一般納稅人處進貨付出更高的價款且已納稅款的抵扣額又大大減少,這使小規模納稅人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困難境地,有悖于稅收的公平原則。

(三)重復征稅

由于我國目前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對當期購入固定資產的已征稅款不允許抵扣,從而使這部分稅款資本化,分期進入產品成本中,成為其價格的一個組成部分。當產品以含稅價格銷售到以后的生產經營環節時,再增值、再征稅,不僅形成重復征稅,而且產品流通次數越多,重復征稅就越多。

(四)征稅范圍偏窄

我國的增值稅征稅范圍包括貨物的生產、批發、零售、進口四個環節,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服務行業暫不實行增值稅。另外,還包括4個特殊項目(這些單位一般應該征收營業稅,但發生這些行為應交增值稅)和三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混合銷售行為以及兼營非應稅勞務。其中,混合銷售行為如果該納稅人以銷售應稅項目為主,這時應征收增值稅;兼營非應稅勞務如果沒有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核算非應稅勞務銷售額,其非應稅勞務部分一并征收增值稅。)

國際上規范化的增值稅范圍為:所有貨物銷售、生產性加工、進口、修理修配、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建筑安裝業和勞務服務業等。從當前國際增值稅發展趨勢看,增值稅制度越規范,征稅范圍越寬,覆蓋率越大,就越能保證增值稅機制的良好運轉,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而我國現行稅制征稅范圍窄,與發達國家相比相差甚遠,直接導致增值稅銷售貨物與營業稅應稅勞務抵扣鏈條的中斷,削弱了增值稅環環相扣的制約作用,不利于公平競爭。

(五)計算麻煩

只有一般納稅人在銷售應稅項目時才用到稅款抵扣制,其應納稅額完整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稅的數額)-上期留抵稅額公式1

其中,每一項又都包括許多內容,以第一項為例,其計算過程如下:

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計稅銷售額×稅率

計稅銷售額的確定又有三種情況:

1.一般銷售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2.特殊銷售額,稅法上具體規定了六種情況;

3.視同銷售額,規定了三個順序。

稅率又有兩檔:基本稅率17%和低稅率13%。

三、對增值稅改革的建議

增值稅的政策改革,既要考慮我國國情,又要貫徹落實國際慣例,同時還要考慮可操作性。因此,改革和完善增值稅制度勢在必行。

(一)穩步漸進地實施增值稅的轉型。實行徹底的、與國際統一的、先進的“消費型增值稅”是我國稅制發展的方向和必然趨勢

如果實施消費型增值稅,首先,將徹底消除重復征稅的可能,而且使固定資產一部分投入能提前得到補償,這有利于加速企業資金周轉,充分調動企業科技投入的積極性;其次,有利于實現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實現不同行業、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真正的公平稅負、平等競爭;再次,有利于進出口貿易,在進口環節上,如果國內產品銷售采用消費型增值稅,可使國內產品的稅負輕于進口產品,從而抑制進口。在出口環節上,消費型能夠實現增值稅全面抵扣已征稅款,符合終點課稅原則,最容易保證足額退稅。

篇4

【論文摘要】汾瀏是山西第一大河,同時水質污染也最為嚴重。根據現存水質除測資料,采用季節性肯達爾檢驗法對汾瀏重點水質控制站,要污染項目進行了趨勢檢驗與分析,得出了汾瀏近to午的水污染趨勢,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汾瀏水污染治理的對策建議。

汾河是黃河的第二大支流,山西省第一大河。整個汾河谷地是山西省經濟人II最發達的地區,據史料記載,“汾河雨季可行舟,常時有魚蝦”。20世紀so年代,汾河下游基本處十無污染的自然狀態。近40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和人II的急劇增長,大量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汾河,使汾河中下游水質不斷惡化。而近年來汾河的斷流更加把汾河的水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汾河近10年污染趨勢分析

根據山西省水環境監測中心1993年至2000年水質監測資料,選取汾河源頭、上中游、下游具有代表性的水質控制站,運用現在通行的季節性肯達爾檢驗法進行水質變化趨勢檢驗并進行分析。

1.1水質測站選擇

選擇汾河上、中、下游卞要水質控制站進行研究。汾河上游及源頭選取寧化堡、靜樂為研究站;汾河中游選取小店橋、義棠為研究站,其中小店橋為太原出水水質控制站;汾河下游選取趙城、臨汾、柴莊、新絳為研究站,其中臨汾站為臨汾市市區出水水質控制站,新絳為河尾站。

1.2分析項目

選用高錳酸吉時旨數、氨氮、揮發酚、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等5項汾河卞要污染物(指數)進行分析,

說明汾河的水環境狀況。

1.3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采用季節性肯達爾檢驗法。

季節性肯達爾檢驗的原理是將歷年相同月(季)的水質資料進行比較,如果后面的值(時間上)高于前ICI的值記為“+”號,否則記作“一”號。如果加號的個數比減號的多,則可能為上升趨勢;加號個數小于減號個數,則可能為下降趨勢。如果加、減號個數相同則表明水質資料不存在上升或下降趨勢。

眾所周知,河流流量具有一年一度的周期性變化規律,河流水質組分濃度大多受流量的周期性變化的影響,北方典型季節性河流更是如此。因此,汛期與非汛期的水質資料缺乏可比性。季節性肯達爾檢驗定義為水質資料在歷年相同月份間的比較,這避免了季節性的影響。同時一,由十數據比較只考慮數據相對排列而不考慮其大小,故能避免水質資料中常見的漏測值問題,也使奇異值對水質趨勢分析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1.4趨勢檢驗成果

河流水污染物卞要有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揮發酚、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在8個站點中,汾河上游的寧化堡、靜樂與下游的新絳3站所選的5項污染物基本無趨勢變化。其它站點污染趨勢均有明顯變化,其中小店橋、臨汾、柴莊站溶解氧呈下降趨勢;義棠站五日生化需氧量、趙城站揮發酚呈下降趨勢;義棠溶解氧,趙城、臨汾氨氮以及柴莊高錳酸鹽指數呈上升趨勢;小店橋、臨汾、柴莊3站近10年整體污染呈上升趨勢,尤其以柴莊站污染上升最快。

2汾河沿程各污染物變化分析

肯達爾檢驗成果反映的是污染趨勢的變化,但不能反映河水的污染基數高低及河流受污染的程度。為此,根據各站點上、下游關系,用1993年至2000年各站污染物多年平均濃度繪制汾河沿程水質演變曲線圖,與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木項目標準限值》111類及V類水質標準限值進行對比可以清楚地看出,無論各站分項目污染趨勢如何,從河流受污染程度看,汾河靜樂以上受污染程度低,各項目均優于GB3838-2002III類水限值。自小店橋以下污染嚴幣,但沿程各地污染狀況又不相同。受太原市各大、小工礦企業及市區排污影響,小店橋站污染非常嚴幣,大多數水質參數嚴幣超標,所選的5個污染物項目除溶解氧略優十V類水限值外,其余項目值均遠遠超過V類水限值,屬嚴幣超V類水。義棠站位于晉中介休市下游,水污染依然嚴幣,主要是由于汾河沿岸晉中各市縣排污嚴幣,各污染因子沒有得到有效稀釋就又與下游污染物混合,從而使多數項目檢出值大大超過環境V類水限值,有些項目甚至高于小店橋站檢出值。汾河水出介休后進入靈霍峽谷,沿途少有大中城市及大型排污企業排污,又有山區泉水等匯入,原河水得到稀釋,使汾河水在峽谷內的水污染程度大大降低,義棠到趙城段是汾河自太原以下水質最好的河段,多數項目水質檢測值可以達到III類或V類水水限值,但趙城段氨氮污染依然嚴幣,多年平均值仍高出V類水限值近0.4信。趙城以下汾河進入下游河谷盆地,沿岸市縣經濟較發達,工業化指數高,納入臨汾市城市污水后污染程度更為嚴重,臨汾、柴莊所選監測項目檢測值均接近或高于V類水限值。汾河出臨汾后污染程度逐漸降低,但總體污染狀況到新絳站時依然嚴重。

3汾河水污染產生原因

3.1天然徑流小,河道稀釋作用不明顯

河流的污染程度取決于污染物入河量與河道天然徑流量的比值。據水文方面數據知,汾河柴莊站多年平均徑流量為5.1億m3(1993年至2000年),多年平均流量為16.3m3/s,1993年到1999年實測最小流量為0.011m3/s<1992年6月10日),而2000年5月1日汾河柴莊段斷流,并持續了28d,2001年斷流時-間提前至4月14日,斷流持續57d。河道天然徑流的減少,使汾河多數時間失去了對污廢水的稀釋自凈作用,下游多數河段成為了“排污渠道”。

3.2工業污染嚴幣,污廢水處理效率低

汾河中下游河谷盆地是山西省經濟最發達地區,沿岸有太原、晉中、臨汾等大中城市,太鋼、山焦、山化等大型企業,還有無數的中小型企業分布在汾河兩岸。但是多數地區生活污水、土業廢水處理效率非常低,甚至直接排入河道。據統不一,2001年汾河流域年入河廢污水量達33541萬t}其中土業廢水11796萬t,生活污水8117萬t,混合廢污水13628萬t,污染物COD年入河量73628t,氨氮年入河量11579t。大量的廢污水排入汾河,自上而下逐段逐級祟積,污染越積越重。

4汾河水污染治理方法對策思考

4.1分類指導,狠下工夫,加快水污染治理步伐

對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要進行分類處理,處理生活污水要建污水處理廠,但污水廠的運行必須要有配套的城市地下管網系統做支撐,大型污水處理廠每噸水運行費用約為0.87一1元,因此,考慮先在沿岸幾個重點排污城市增擴建污水廠,擴大處理規模,中小城市也應因地制宜地建設合適規模的污水處理廠或污水處理設施。

工業廢水較為復雜。由于工業行業非常多,幾個行業企業所產廢水不完全相同,因此在處理方法上也不完全一樣。應當根據各個企業的產品及所產廢水性質區別對待,經過處理的廢水,有回用條件的應該回用,不能回用的也要實行達標排放,應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從污染源上治理汾河水污染。

4.2調整布局,優化結構,加張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由于山西省缺乏適當的投融資機制,排污收費和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制度極不健全,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管理體制沒有理順,與其他省份相比,山西省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較為落后。因此,政府應該鼓勵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投入的多兒化,對于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要走產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的路子。

4.3積極宣傳,強化執法,依法保護水資源

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提高全民的環境息識和法制觀念。人民大眾是環境污染的最終受害者一,也是環境保護的主力軍,要通過擴展環境權益來提高環境息識,把人的環境息識的提高過程與對人們切身利益的保護和改善聯系起來,使公眾了解企業污染對自身利益造成的影響與威脅,自覺參與環境管理。同時,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實施力度,依法保護水資源。

參考文獻

[1]何大偉,陳靜z匕崔樹彬.黃河下游“斷流”瀏段水量與水質的關系[JJ.環場化學,2002,21(5):423-428.

篇5

處理的污水由陽極焙燒煙氣洗滌塔排出的部分洗滌液和成型機瀝青煙氣凈化系統噴淋洗滌瀝青煙氣排出的廢水組成,污水總量為20m3/h。

1、焙燒煙氣凈化洗滌污水水量及水質

污水量:17m3/h

F-:470mg/l

SO2-4:2058.8mg/l

焦油:294.1mg/l

粉塵:823.5mg/l

2、成型工段瀝青煙氣處理污水水量及水質

污水量:3m3/h

焦油:340mg/l

混合污水水質:F-:400.01mg/l

SO2-4:1749.98mg/l

焦油:301mg/l

粉塵:699.98mg/l

二、污水處理機理及處理流程

1、處理機理

煙氣凈化污水處理采用化學沉淀法,投加化學反應劑CaCl2和助凝劑PAM及Fe-Cl36H2O,污水中所含F-及部分SO2-4轉化為溶解度較小的CaF2和CaSO42H2O,在不同性能的兩種助凝劑作用下,形成絮凝團沉降。(略)

三、系統及運行操作要求設計改革

本次陽極焙燒污水處理工程針對以上分析,在流程配置、防腐、藥劑使用、廢水回用、運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以下改進:

1、增加污水預處理

由于污水中含有大量焦油及粉塵等易沉物,直接進入化學處理系統,不但增加藥劑用量,而且將會降低處理效果,同時焦油會增大箱式壓濾機的維護工作。故在污水進入反應槽之前,增加預處理設施非常必要,本次設計污水首先進入沉淀池,設置撇油刮渣設備,同時設置旁流除油污水過濾器進一步除油,為后續化學反應提供較單純水質,減輕負荷。沉淀池污泥燃值較高可返回生產工藝流程或鍋爐焚燒。

2、助凝劑使用

采用近年使用效果較穩定的兩種助凝劑PAM及FeCl36H2O代替單一的PAM助凝劑。

3、貯罐、劑量泵、管道防腐

由于FeCl36H2O溶液及CaCl22H2O溶液腐蝕性較強,系統又要求在中性或弱酸性條件下,本次設計在防腐處理上進行改進。FeCl36H2O溶液、CaCl22H2O溶液以及PAM溶液的計量泵在與設備廠聯系后確定分別采用HastelloyC型、HastelloyB型和1Cr18Ni9Ti型材料防腐。貯罐(槽)采用5mm厚的玻璃鋼防腐,管道采用鋼襯聚丙烯復合管,閥門采用聚氯乙烯閥門,管道、設備連接均采用特制法蘭連接,接口處嚴格密封,以充分保證防腐質量。

4、廢水回用

經處理后的廢水考慮返回焙燒煙氣凈化洗滌塔循環使用,以避免廢水的二次污染。由于廢水因用為首采用,運行中可能存在預計不到的問題,設計中廢水按可回用及直接排放兩套措施設計,以保證正常生產。

廢水回用可能存在的問題:廢水回用將使陽極焙燒煙氣凈化整個系統(含煙氣洗滌循環系統)總鹽份增加,使處理系統必須重新建立污水污物、水處理使用藥劑量與水處理排出污泥攜帶污物相互之間的平衡,形成平衡后的循環水質,該循環水質對系統的影響尚須在實際生產中逐步研究。直觀分析處理后廢水水質遠優于煙氣凈化系統自循環水質,該部分廢水將可以用于循環使用。

5、污泥壓濾系統改進

過去設計當中污泥直接泵入壓濾機,壓泥管無回流管,由于泵與壓濾機能力的不完全匹配,易出現壓濾機冒槽現象。本次設計設置污泥泵送泥返回管路,污泥由泵可直接送壓濾機,也可部分或全部返回泥漿槽,可隨意調節壓濾機上泥量和上泥壓力,從而保證壓濾機PLC控制系統運行更可靠。

6、運行要求

由于系統在去除氟污染的同時,考慮部分去除硫化物,為提高處理效率和有利于廢水的回用,要求系統必須在中性或弱酸性條件下運行,而焙燒煙氣凈化洗滌系統循環用水希望PH值高,實際生產中需要逐步摸索,確定合理的運行PH值點。

篇6

關鍵詞:建筑給排水管材塑料管金屬管復合管

1.塑料管

塑料管是合成樹脂加添加劑經熔融成型加工而成的制品。添加劑有增塑劑,穩定劑,填充劑,劑,著色劑,紫外線吸收劑,改性劑等。

常用塑料管有:硬聚氯乙烯管(PVC-U),高密度聚乙烯管(PE-HD),交聯聚乙烯管(PE-X),無規共聚聚丙烯管(PP-R),聚丁烯管(PB),工程塑料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等。

塑料管的原料組成決定了塑料管的特性。塑料管的主要優點:

(1).化學穩定性好,不受環境因素和管道內介質組分的影響,耐腐蝕性好。

(2).導熱系數小,熱傳導率低,絕熱保溫,節能效果好。

(3).水力性能好,管道內壁光滑,阻力系數小,不易積垢,管內流通面積不隨時間發生變化,管道阻塞機率小。

(4).相對于金屬管材,密度小,材質輕,運輸,安裝方便,靈活,簡捷,維修容易。

(5).可自然彎曲或具有冷彎性能,可采用盤管供貨方式,減少管接頭數量。

其主要缺點:

(1).力學性能差,抗沖擊性不佳,剛性差,平直性也差,因而管卡及吊架設置密度高。

(2).阻燃性差,大多數塑料制品可燃,且燃燒時熱分解,會釋放出有毒氣體和煙霧。

(3).熱膨脹系數大,伸縮補償必須十分強調。

所以,在推廣塑料管的同時,還需要發展技術克服其缺點。

1.1塑料管性能

1.1.1物理性能:

塑料管的物理性能和鋁塑復合管,鋼管,銅管比較見表1:

表1物理性能

單位

PVC-U

PE

PE-X

PP

PB

ABS

PAP

密度

g/cm

1.50

0.95

0.95

0.90

0.93

1.02

7.85

8.89

導熱系數

w/mk

0.16

0.48

0.40

0.24

0.22

0.26

0.45

50

400

熱膨脹系數

mm/m°C

0.07

0.22

0.15

0.16

0.13

0.11

0.36

0.012

0.018

彈性模量

MPa

3000

600

600

900

350

2500

210000

110000

拉伸強度

MPa

40

25

>25

28

17

40

700

150

硬度

R

120

70

100

60

230HB

使用溫度

°C

0-60

-60-60

-60-95

-20-95

-20-95

-20-80

-60-95

注:PAP(PEX-AL-PEX)表示鋁塑復合管,交聯鋁塑復合管為XPAP。

塑料管的物理性能影響管道的方式,用途,補償措施和管道保溫等方面。如:

(1).PVC-U、PP、ABS、PAP的力學性能相對較高,被視為“剛性管”,明裝較好。反之,PE、PE-X、PB作為“柔性管”適合暗敷。

(2).塑料管的使用溫度及耐熱性能決定了PVC-U,PE,ABS,PAP僅能用于冷水管,而PE-X,PP,PB,XPAP則可作為熱水管。當建筑物有熱水供應系統且冷熱水采用統一管材時耐熱性能成為主要指標。

(3).塑料管因熱膨脹系數高,在塑料管路中尤其是作為熱水管,采用柔性接口,伸縮節或各種彎位等熱補償措施較多。其中以PE,PP等聚烯烴類為最。施工安裝時如果對此沒有足夠重視,并采取相應技術措施,極易發生接口處因伸縮節而拉脫的問題。

(4).由于導熱系數低,塑料管的絕熱保溫性能優良進而可減少保溫層的厚度甚至無需保溫。當不同塑料管之間絕熱性的比較除導熱系數外,還同它們各自的管壁厚度有關。

1.1.2承壓性能:

承壓性能所涉及的內容是在一定條件下塑料管材能夠承受的內壓力和恒壓下的破壞時間。從而確定與之有關的設計參數以及對管材的質量進行評價和監控。一般進行兩項試驗:液壓試驗和長期高溫液壓試驗。各種管材的承壓性能見表2

表2

管材

工作壓力/MPa

試樣試驗壓力/MPa

接頭密封試驗/MPa

爆破壓力/MPa

UPVC

1.6

42/h

De≤90,4.2PN

De>90,3.36PN

PEX

1.0/95℃

1.6/常溫

1.2

2.5

3.5

5.6

ABS

1.0

3.8/h

4~8

PB

1.6~2.5/冷水

1.0/熱水

PP-R

PP-C

2.0/常溫

0.6/75℃

20℃,11h,16MPa

80℃,48h,4.8MPa

80℃,170h,4.2MPa

HDPE

1.0/熱水

1.6/冷水

1.1.3衛生性能:

理化衛生指標。其中PE,PE-X,PP,PB和ABS易達標。而PVC-U管材在生產時應使用無毒PVC樹脂和衛生及穩定劑才能滿足衛生性能的要求。

1.2給水塑料管的應用

結構形式單一,材料品種眾多且性能各異.常用給水塑料管的特點列表如下:

表3

品種

優點

缺點

連接方式

PVC-U

抗腐蝕力強,易于粘合,價廉,質地堅硬

有UPVC單體和添加劑滲出,不適用于熱水輸送;接頭粘合技術要求高,固化時間較長

粘合、螺紋

HDPE

韌性好,較好的疲勞強度,耐溫度性能較好;質輕,可撓性和抗沖性能好

熔接需要電力;機械連接,連接件大

擠壓夾緊、熱熔合、電熔合

PEX

耐溫性能好,抗蠕變性能好

只能用金屬件連接;不能回收重復利用

擠壓夾緊

PB

耐溫性能好,良好的抗拉、壓強度,耐沖擊,低蠕變,高柔韌性

國內還沒有PB樹脂原料,依賴進口,價高

擠壓夾緊、熱熔合、電熔合

PP-R

耐溫性好

在同等壓力和介質溫度的條件下,管壁最厚

熱熔合

ABS

強度大,耐沖擊

耐紫外線差,粘接固化時間較長

粘合、螺紋、電熔合

一般情況聚氯乙烯管由于價格低廉,在不考慮水質影響,在冷水供水系統屬于首選管材,而當溫度較高時,可選用聚乙烯管或交聯聚乙烯管、聚丙烯管、聚丁烯管。

1.3排水塑料管的應用

材質單一:硬聚氯乙烯

結構形式多樣:芯層發泡管,空壁管,螺旋管,芯層發泡螺旋管,空壁螺旋管。

其存在的一些問題:

(1).熱膨脹系數大,需設置伸縮補償裝置來解決。

(2).剛度小,平直性差,需加密管卡、支架、吊架來解決。

(3).耐熱性差,軟化溫度低,需限制排水溫度,限制使用場所和控制與熱源的距離來解決。

(4).阻燃性差,在穿越樓板、上人屋面的屋面板、防火墻、管道井井壁處需設置阻火圈和防火套管來解決。

(5)抗機械沖擊性差,需強化施工技術,精心施工來解決。

(6)隔聲性差,塑料管的噪聲大于鑄鐵管,管道明裝且管道位置靠近臥室時,問題尤為突出。降噪的方式,提高管道材質的隔聲效果,芯層發泡管空壁管是基于這一思路而開發的;降噪的另一方式是改變水流條件,螺旋管是基于這一思路而開發的。將兩種方式結合起來的思路是芯層發泡螺旋管和空壁螺旋管的開發。

相同條件下,不同結構形式的排水塑料管,其噪聲測定結果:

普通管>芯層發泡管>空壁管>螺旋管

排水塑料管的應用是在取代普通排水鑄鐵管的工作上進行的。目前,排水塑料管已可在建筑高度為100m以下的建筑物內使用,但各地區的進展很不平衡。當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高層建筑和不適宜采用排水塑料管的場合,可采用柔性抗震排水鑄鐵管。

2.金屬管

2.1鍍鋅鋼管

鍍鋅鋼管的被取代既不意味金屬管被取代,也不意味鍍鋅鋼管在整個建筑給水領域被取代。

鍍鋅鋼管由于價格低廉、性能優越,防火性能好,使用壽命長等優點,還將在消防給水系統,尤其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應用.而塑料管(承壓小)則不應在消防給水系統和生活-消防,生產-消防共有系統中應用。

2.2銅管

金屬管中最具優勢的是銅管,銅管應用較久,優點較多,管材和管件齊全,接口方式多樣,較多的應用在熱水管路中,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銅的折出量容易超標。

2.3鑄鐵管

給水鑄鐵管與鋼管相比有不易腐蝕、造價低、耐久性好等優點,適合于埋地敷設。缺點是質脆、重量大、長度小等。連接方式一般采用承插連接。

卡箍式鑄鐵排水管是一種新型的建筑用排水管材,60年代開始進入國際市場,經過幾十年的推廣和應用,這種管材已得到國際上的普遍認可。這種管材與傳統的承插式鑄鐵排水管道相比有許多優點,是一種更新換代產品,但由于這種管材及配件價格相對較貴,所以在國內一直未能得到普及推廣。

2.4其它:

不銹鋼管也受到工程技術人員的青睞,有關方面正從減少壁厚,降低價格方面著手,以利于推廣。

鋁合金管是鋁廠向給排水行業推出的新品種。

鍍鎳鋼管是和鍍鋅鋼管性質最近,而耐腐蝕性能遠遠超過鍍鋅鋼管的新穎管材,在解決了降低鍍層費用和管材斷口處施工現場上鎳工藝后,有望在一定范圍內得到采用。

涂塑鋼管則是在金屬管材中前景看好的一種管材,且管道布置和敷設、接口方式和施工安裝均與鍍鋅鋼管相同,是這種管材最容易被接受。由于其涂層薄、價格低,也最容易被推廣。

3.復合管:

復合管包括襯鉛管、襯膠管、玻璃鋼管。復合管大多是由工作層(要求耐水腐蝕)、支承層、保護層(要求耐腐蝕)組成。

復合管一般以金屬作支撐材料,內襯以環氧樹脂和水泥為主,它的特點是重量輕、內壁光滑、阻力小、耐腐性能好;也有以高強軟金屬作支撐,而非金屬管在內外兩側,如鋁塑復合管,它的特點是管道內壁不會腐蝕結垢,保證水質;也有金屬管在內側,而非金屬管在外側,如塑覆銅管,這是利用塑料的導熱性差起絕熱保溫和保護作用。

根據金屬的材料可分為:

(1).鋼塑復合管

(2).不銹鋼-塑復合管,塑覆不銹鋼管

(3).塑覆銅管

(4).鋁塑復合管,交聯鋁塑復合管

(5)襯塑鋁合金管

應該說復合管材是管徑≥300mm以上給排水管道最理想的管材。它兼有金屬管材強度大,剛性好和非金屬管材耐腐蝕的優點。但它又是目前發展較緩慢的一種管材。這是因為:(1).兩種管材組合在一起比單一管材價格偏高。(2).兩種材質熱膨脹系數相差較大,如粘合不牢固而環境溫度和介質溫度變化又較劇烈,容易脫開,而導致質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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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問題;環境問題;勘測問題

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環境問題

1.1水利水電工程與地震問題水庫等水利水電工程建筑物蓄水后,由于地應力的調整或水體下滲等原因,觸發了地質斷層的復活而誘發地震。研究表明,要觸發一個比較大的地震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①水庫巖石比較破碎,且處理效果不十分理想;②存在有利于應力集中的地質環境條件;③水庫水荷載所產生的超孔隙水壓力足夠大。關于水庫誘發地震的事件國內外均有報道,一般而言,水庫的壩址沒有較大的斷裂帶存在,僅僅是水荷載引起的地應力,誘發地震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如果誘發大的地震,那將是災難性的。從1987年的資料至今,我國已建設的壩高在15米以上的水庫共18000多座,已發現水庫誘發地震的有13座。

1.2水利水電工程與水文問題水利水電工程建成后改變了下游河道的流量過程或周圍環境水域的分布,從而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例如:①大壩水庫不僅存蓄了汛期洪水,而且還截流了非汛期的基流,往往會使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甚至斷流,并引起周圍地下水位下降,從而帶來一系列的環境生態問題;②下游天然湖泊或池塘因斷絕水的來源而干涸;③下游地區的地下水位下降;④入海口因河水流量減少引起河口淤積,造成海水倒灌;⑤因河流流量減少,使得河流自凈能力降低;⑥以發電為主的水庫,多在電力系統中擔任峰荷,下泄流量的日變化幅度較大,致使下游河道水位變化較大,對航運、灌溉引水和養魚等均有較大影響;⑦當水庫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以至斷流時,勢必造成水質的惡化。由此可見,水利水電工程對水文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問題。

1.3水利水電工程與氣候問題一般情況下,區域性氣候狀況受大氣環流和水體分布所控制。如果修建大、中型水庫及灌溉工程后,當地水體的分布會發生較大的變化。如原先的陸地變成了水體或濕地。局部地表空氣變得較以前更加濕潤,形成新的小氣候,對當地氣候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降雨、氣溫、風和霧等氣象因子的影響方面。

1.4水利水電工程與魚類、生物物種問題①對魚類的影響:切斷了洄游性魚類的洄游通道;水庫深孔下泄的水溫較低,影響下游魚類的生長和繁殖;下泄清水,影響了下游魚類的餌料,從而影響魚類的產量;高壩溢流泄洪時,高速水流造成水中氮氧含量過于飽和,致使魚類產生氣泡病。②對植物和動物的影響:庫區淹沒和永久性的工程建筑物對植物和動物都會造成直接破壞;同時局部氣候變化、土壤沼澤化、鹽堿化等都會對動植物的種類、結構及生活環境等造成影響。

二、工程地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工程地質勘察的質量問題在工程地質勘察過程中,主要問題有以下幾種:①工程概念不清,勘探側重點不明確,針對性不強,方法不當,手段落后;②工程地質分析工作中所選擇的理論、方法、計算公式等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其適應條件的物理意義混淆不清;③地質報告中基本地質條件不清楚。我們遇到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有:①界定不準確或論證不充分,有問題遺漏甚至結論性錯誤;②有些地質報告沒有地質結論,也有些工程沒有做多少地質工作就先下結論,極不嚴肅。此類問題產生往往造成階段性工程審查不能一次性通過,可能延誤開發時機;或者盡管通過了審查,但卻給工程留下了隱患,這種情況的危險性極大。

2.2勘測周期不合理的問題從工程地質勘察到地質報告的提交需要一定的工作周期,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然而有些工程卻沒有進行基礎性的前期投入。主要存在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①一旦需要申報項目,立即就要求提交地質報告;②今天剛剛提交可研報告,明天就要求提交初設報告。此類情況多為地方性工程,一般國家投資的大型工程出現這種局面的不多。沒有足夠的勘測周期所造成的后果是嚴重的,由于地質條件不清楚,直接導致投資控制不住,施工后修改設計等情況。更可怕的是留下了工程隱患,可能造成重大的工程事故。

三、結語

工程地質學是20世紀才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一門地球科學。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是所有行業中涉及面最廣、問題最復雜、任務最艱巨、聲望最高、最具權威性的龍頭行業,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與復雜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環境保護是一項長遠的任務,是水利水電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之一。保護和改善工程環境是保證人們身體健康的需要,是現代化大生產和保證工程質量的客觀要求,是保證工程永久利益的必須條件。工程地質工作的質量,對工程方案的決策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至關重要。由于地質問題引起的工程事故時有發生,輕則修改設計延誤工期,嚴重時造成工程失事,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近年來,工程地質勘察質量有下滑趨勢,工程地質分析不夠深入,有時甚至出現工程地質評價結論性錯誤這樣嚴重的問題。筆者認為,總結分析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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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連生.水利水電工程地質[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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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山水電站面板堆石壩高120m,壩址河谷深切呈“V”形,岸坡坡度在45°以上。根據計算,芹山水電站面板壩周邊縫最大變形為:沉降6mm,張開30mm,剪切45mm。為了適應堆石體沉降引起的面板變位以及水庫蓄水后面板的進一步變位引起的三維位移而設置的周邊縫,是防滲體系中工作條件最差、最薄弱的環節,也是最可能的漏水部位。針對芹山水電站面板壩壩高坡陡、周邊縫剪切變位大的特點,設計采用三道止水:底部為GB復合型銅止水,銅片的折曲由常規朝下改為朝上;將中部PVC止水提至表層,并改用波浪形橡膠止水帶,下部設置支撐加強的ø50橡膠棒,與GB填料止水共同組成表層止水。這是國內首次在100m以上高度的面板堆石壩中采用這樣的止水結構,同時也是福建省水電勘測設計院和北京水科院的科研項目,主要是為水布埡面板堆石壩(高度233m)的止水設計和施工提供可靠的技術依據和施工經驗。止水形式見附圖。

2.止水施工

在表層止水施工前我局根據設計圖紙和北京水科院提供的關于表層止水施工工藝手冊,認真編寫了作業指導書。并在北京水科院和福建省水電勘測設計院、監理、業主等各方工程技術人員、專家的現場指導下,在715高程周邊縫開始向下各作了兩段30m長的試驗段,經過各方技術人員、專家的共同檢查驗收,達到設計要求。再逐段開始施工,周邊縫表層止水施工工藝如下:

2.1銅止水施工

底部銅止水在趾板澆筑的過程中已基本完成,根據試驗資料,接頭是銅片止水的薄弱環節,抗拉裂能力差,止水銅片施工質量的好壞是由銅片的焊接接頭決定的。從以往的經驗看,銅片接頭的現場焊接難度大,施工質量難以保證;為此我們改進了傳統的壓模模具,銅片采用卷材一次成型,減少了接頭,并按設計要求在銅止水表面靠近翼緣側粘貼10cm寬6mm厚的GB復合板,在銅片接頭焊縫位置粘貼聚氯乙稀復合板,提高了抗繞滲能力。GB復合板和聚氯乙稀復合板施工工藝要求高,受外界條件影響大,尤其是雨水的影響。為此,施工中采用了現場烘烤設備,雨天搭設防雨棚,保證了施工質量。

2.2表層止水施工

2.2.1縫面清理、找平

首先自上而下將預埋在周邊縫內的三角木拆除,鑿去不平順的超高砼塊,用鋼絲刷將砼面上的泥土、灰漿、油污等刷干凈,并用水沖洗干凈,晾干。三角木拆除后周邊縫內局部及覆蓋三元乙丙蓋板的兩側砼基面出現的一些凹凸不平的粗糙面,影響GB填料與砼面的粘結,因此需要對砼面進行修整找平,找平用的砂漿應即具有一定的強度,又有良好的防滲性能,最后選用“801砂漿”找平。施工方法為:先將需要找平的部位打毛,再涂刷一層配比為水泥:“801”膠=1:0.6的界面劑,最后抹一層“801”砂漿,厚度2~3cm。

2.2.2橡膠棒及波形止水帶施工

在趾板與面板間的止水槽找平后,先安裝ø50氯丁橡膠棒,再安裝波形止水帶,氯丁橡膠棒之間采用對接,接頭采用膠水和膠帶粘結補強,為防止滑落移位,用細鉛絲固定在縫槽內的瀝青杉板上。波形止水帶兩邊用50×6mm鍍鋅扁鐵和預先埋設的帶有螺栓的角鋼固定,氯丁橡膠棒和波形止水帶均采用自上而下的順序施工。波浪止水帶施工的關鍵是止水帶要平順,接頭的連接質量要可靠。由于整個周邊縫止水槽有多處轉折,對于轉折角度較小的位置,波浪止水帶可以直接按縫槽走向施工,但對于轉折角度較大的部位(如河床與兩岸坡處的轉角),直接施工將造成止水帶扭曲,對后期填料施工有影響,且固定扁鋼與預埋的角鋼壓不緊,止水帶邊緣有空隙。為此施工時先將止水帶切斷,再按轉折角度連接。

波浪止水帶接頭采用廠家提供的硫化接頭儀連接(適用于180°接頭),針對波浪止水帶接頭多角度(不限于180°)的特點,我們對硫化接頭儀進行了改進,滿足了不同角度的連接。止水帶接頭處應清洗干凈,兩邊切割成45°角,中間填塞薄的生膠帶后對接,切割面要保證平順整齊。

2.2.3GB填料和三元乙丙蓋板施工

這道工序的施工關鍵在于:1.保證界面的干凈、干燥;2.保證填料之間及填料與砼面間粘結密實;3.三元乙丙蓋板與砼基面粘貼牢固,接頭緊密。施工中首先對界面用角向磨光機和鋼絲刷刷毛去污,再用棉紗擦凈,涂刷粘結劑,在有水或潮濕的地方,先烘干再涂刷潮濕面粘結劑,干燥的砼面涂刷干性粘結劑,干性粘結劑一般需晾干10~15分鐘(與氣溫、風速等有關),感覺粘手不沾手時即覆蓋GB填料,潮濕面粘結劑不需晾干即可直接覆蓋填料。廠家提供的GB填料規格為30×2.2×100cm。施工時撕去包裝的防粘紙,先將一塊填料從中間分成兩半,填在縫槽底部,加壓使之粘貼牢固,然后再一層一層粘貼,并從中部向兩邊粘貼密實,邊粘貼邊排氣,填料接頭間互相搭接,使填料與界面之間連接為密實的整體。

覆蓋三元乙丙蓋板前先檢查GB填料施工質量,每10~20m施工段選1~2處做破壞性檢查:翻開施工好的GB填料,檢查填料之間是否有氣孔、雜物存在,粘結是否緊密,并檢查與砼基面間的粘結面積比例,粘結面積比例小于90%的施工段需返工,直至合格。

蓋板沿填料中心線對稱放置,并從中部向兩邊慢慢擠壓,用橡膠榔頭打實,以將其中的空氣排出,使填料與三元乙丙蓋板之間緊密結合。蓋板邊緣與砼基面粘結的部位先用2~3mm的填料找平,這樣可使蓋板與砼面粘結的更為緊密牢固。蓋板接頭施工按照北科院提供的施工工藝及北科院專家的現場指導施工。蓋板接頭采用對接形式,在搭接部位的GB填料上涂刷底膠后覆蓋一塊450×600mm的雙面復合GB聚氯乙烯板,然后將蓋板整齊地覆蓋在復合板上,用橡膠榔頭敲打密實。GB填料和三元乙丙蓋板施工過程中必須避免外界水和雜物混入,為此采用了以下措施:1.施工一般選擇在晴天進行,潮濕天氣將工作面烘干,如果難于烘干則采用潮濕面粘接劑施工;2.采用自上而下的施工順序,施工一段即封閉一段;3.采用砂漿和膠管將壩面和趾板、面板的施工用水和養護水逐段引排;4.將施工區域的雜物清理干凈,填料及蓋板在使用前撕去防粘紙,隨用隨撕,避免污染材料。

三元乙丙蓋板的固定原設計兩邊采用∠80×50×8不等邊角鋼打膨脹螺栓,間距40cm,由于蓋板兩邊的砼面不可能絕對平整,角鋼的剛度大,不能適應這種變形,施工中先將6m/根的角鋼改為2m/根,實施效果有一定改善,但增加了較多接頭,接頭部位也難以壓實,后經設計修改將角鋼改為50×5的鍍鋅扁鋼,經現場查看,質量有保證,效果良好。

2.2.4表面丙乳砂漿保護

為防止壓力水通過蓋板與砼接觸面滲入壩體,按設計要求,對已施工的周邊縫再用丙乳砂漿對壓固扁鋼周圍進行封邊加強,范圍從壓固扁鋼內側到砼基面寬度不小于16cm處,厚度不小于3cm。前期施工中發現丙乳砂漿與三元乙丙蓋板的粘結效果欠佳,有脫開現象,經過多次試驗,最終采用在工作面上先涂刷一層1~2mm界面劑,界面劑配比為水泥:丙乳:水=1:0.3:0.15~0.2,隨即再抹丙乳砂漿,丙乳砂漿的配比為水泥:粉煤灰:砂:丙乳:水=1:0.25:2:0.35:適量。從檢查情況看,效果良好,丙乳砂漿與三元乙丙蓋板的粘結牢固。

3.質量控制措施

為保證周邊縫止水的施工質量,我們從組織機構到加強技術措施,嚴格檢查驗收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并在整個止水施工過程中得到了很好的貫徹執行,因此施工質量是可靠的。

3.1組織管理

①.施工前即成立了止水施工隊,由有類似施工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組成,并由北京水科院的專家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

②.施工中嚴格按照“三檢制”進行檢查和驗收,前一道工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③.施工現場由北京水科院的專家、設計院設計代表、監理工程師、業主技術代表和施工單位的技術質檢人員共同指導施工,監督質量。

3.2技術措施

①.保證工作面的潔凈、干燥、平整;

②.由于外界環境對施工質量有很大影響,因此盡量在晴朗的天氣時施工,底膠的晾干時間根據環境溫度、濕度、風速通過試驗確定;外界的施工用水通過砂漿圍堵和膠管引排;

③.小塊的GB填料比大塊的更容易粘貼牢固,與砼基面粘結密實,因此在止水槽底部及蓋板邊緣部位將填料切割成小塊施工;

④.對難于烘干的工作面使用潮濕面粘結劑,配比嚴格按照北京水科院提供的配比,粘結劑隨配隨用,涂刷厚度5mm左右;

⑤.波浪止水帶的硫化接頭部位生橡膠帶不宜填的太厚,以免造成接頭處凸起,不平順,難以壓緊,與預埋角鋼間留有空隙。

4.止水運行情況

芹山水電站于1999年10月11日下閘蓄水,周邊縫止水絕大部分已淹沒在水下,根據目前的滲漏觀測,滲漏量為1.8L/S左右。從滲漏量分析壩體的止水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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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證券稅制包含證券流轉稅、證券投資所得稅和證券交易利得稅等稅種。國外的證券流轉稅正朝寬稅基低稅率方向發展,其作用日漸淡化;證券投資所得稅的稅率不斷下調,計稅方法不斷優化以處理股息重復征稅;證券交易利得稅正逐步推廣,稅負普遍從輕。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和證券投資所得稅的稅負偏重,調控功能較弱,證券交易利得稅也不完整。我國的證券稅制政策調整,應以寬稅基低稅率來改革證券流轉稅,運用一體化方法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并合理設計計稅依據和稅率以健全證券交易利得稅。

一、導言

證券市場是現代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被形象地稱為現代經濟的“晴雨表”。稅收作為政府調控證券市場的重要政策工具,對證券市場的發展產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證券稅制是由多稅種、多征稅對象、多稅率組成的稅制體系。它主要涉及的稅種有三種。一是證券流轉稅。這是對證券的發行和流通課征的稅,包括證券印花稅和證券交易稅等。二是證券投資所得稅。這是對證券投資所產生的股息、紅利、利息所得課征的稅,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稅和利息稅,它們經常列入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范疇。三是證券交易利得稅。這是對證券買賣差價收益課征的稅,理論上應歸屬于資本利得稅范疇,許多國家未單獨開征資本利得稅,就把證券交易利得歸入普通所得稅計征。總體而言,國外證券稅制模式的發展表現為初期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模式,成熟期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模式,稅制目標經歷了“效率優先——公平為主——效率與公平兼顧”的調整過程,具體制度設計也體現出“簡單——復雜——簡單”的特點。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格局的形成和各國之間經濟競爭的加劇,各國政府都在積極調整各自的證券稅制政策,以更好地鼓勵投資的增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因此,研究各國證券稅制的發展動態,借鑒它們的成功經驗,然后結合我國證券稅制的運行狀況,做出適當的證券稅制政策調整,可以更好地規范和調節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貫徹社會公平政策。

二、國外證券稅制的發展動態

(一)證券流轉稅的發展動態

理論上認為,證券流轉稅會降低證券價格水平,遲滯資本的流動,縮減市場成交量,影響證券市場效率,總體的消極效應較大。所以,證券流轉稅通常適用于發展初期的證券市場。世界上多數發達國家已不再征收證券流轉稅,現在仍舊征收該稅的部分國家,也在積極調整相關的稅收政策。

證券流轉稅的發展動態主要表現為:(1)證券流轉稅改革朝寬稅基、低稅率方向發展。隨著各種金融工具的創新,金融產品層出不窮,因而各國證券流轉稅征稅范圍也從傳統的股票市場擴展到債券、基金以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產品,涵蓋整個資本市場。同時,證券流轉稅的稅率呈現不斷下調趨勢,甚至許多國家已完全廢止證券流轉稅。(2)證券流轉稅普遍運用差別稅率來調整證券市場結構。通常,股票交易稅率較高,公司債券和政府債券稅率依次降低,基金稅率更低甚至免稅,而各種衍生金融產品稅率也各不相同。同時,不同的投資主體也實行不同稅率,短期投機者適用的稅率要高于長期投資者適用稅率。這些措施的目的都在于調整投資結構,促進證券市場的平穩發展。(3)證券流轉稅主要采用單向征收方式。因為雙向征收無差別地對待買賣雙方,抑制投機效果較差。如果僅對賣方征稅,那么僅增加賣方成本,促使其延長證券持有期,這樣可以鼓勵投資抑制投機,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同時,單向征收稅負遠低于雙向征收,也符合證券流轉稅率不斷下調趨勢。因此,絕大多數國家的證券流轉稅僅對賣方征收,只有極少數國家仍采用雙向征收方式。

(二)證券投資所得稅發展動態

證券投資所得稅中最主要的是股息稅,關于股息稅的理論爭辯很激烈。傳統論代表Poterba和Summers等認為股息稅對新股投資和留利投資均產生了很大影響,因此解決股息的重復征稅具有重要意義。而新論代表Auerbach等認為,股息稅會對新股投資產生重要影響,但并不影響留利投資。經驗論證中,支持股息稅傳統論和新論的實證證據基本是平分秋色。各國分別根據各自的經濟特點采納不同的股息稅理論,并積極調整股息稅政策。

股息稅的發展動態主要表現為:(1)證券投資所得稅稅率呈不斷下調趨勢。OECD國家在1980—2000年之間,平均最高個人所得稅率從67%下調到47%,平均公司所得稅率在1996—2002年之間從37.6%下調到31.4%。這些持續的輕稅政策強有力地刺激了投資需求,推動了證券市場的發展。(2)妥善處理股息稅已成為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的核心問題。現實中,美國等極少數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實行古典制所得稅,對股息重復征收公司和個人兩個層次的所得稅。而歐洲發達國家和多數發展中國家則實行一體化的所得稅制度,采取各種措施減輕或者消除股息的重復征稅現象。目前,這兩種所得稅制度呈現不斷融合的趨勢。因此,根據各國實際情況,設計合理可行的所得稅方案已成為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的核心任務。(3)稅制設計兼顧公平與效率,體現簡化原則。發達國家為貫徹稅收公平,常采用一體化所得稅制度,并且稅制往往設計得很復雜,這在20世紀下半期已經成為股息稅改革的主流趨勢。然而,過于復雜的制度設計,使得實踐中的稅收遵從成本和行政成本都很高。因此,發達國家也正在考慮簡化股息稅制,以更好地提高稅收的效率。2000年,德國對實行了數十年的極其復雜的分劈稅率和歸集抵免制度進行改革,重新實行簡便的古典制所得稅,這充分體現了稅制簡化原則的回歸。

(三)證券交易利得稅的發展動態

證券交易利得稅會產生“資本緊鎖”效應,妨礙資本流動,也會影響證券投資需求,調節證券市場規模和價格水平,經濟效應較復雜。總體而言,證券交易利得稅不適用于初期的證券市場而更適用于成熟的證券市場,證券所得稅代替證券流轉稅是證券稅制發展的大趨勢。

證券交易利得稅的發展動態主要表現為:(1)長遠來看,各國都逐步將證券交易利得納入征稅范圍,以貫徹稅收公平政策。由于證券交易利得稅會改變證券市場的分配狀況,不利于高收入者,往往會遭到激烈的反對。例如,英國稅法就將證券交易利得排除在所得范圍之外長達250年,澳大利亞也是在開征所得稅后80年才對證券交易利得征稅。但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交易利得逐步成為高收入者的重要收入來源,開征證券交易利得稅能對這部分非勤勞所得做出適度合理的調節,是稅收公平政策的重要體現,所以是證券稅制發展的主流趨勢。現在,發達國家已大都將證券交易利得納入征稅范圍,并適時調整各自的證券交易利得稅政策。(2)各國都很謹慎地處理證券交易利得稅,認真研究恰當的開征時機。證券交易利得稅“雙刃劍”效應很強烈,它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發揮“自動穩定器”作用,防止證券價格暴漲暴跌;而在不成熟的證券市場中,卻起到“震蕩

器”作用,產生了強烈的壓抑市場上揚和促使市場下挫的效應。例如,1986年意大利政府擬開征證券交易利得稅的消息傳出后,短短10天左右股價指數就暴跌了25%。證券交易利得稅的重要影響體現得淋漓盡致。因此,各國都會認真充分地研究各自的證券市場環境,做好各項評估預測,才會做出征收證券交易利得稅與否的重大決策。證券交易利得稅開征時機的把握是至關重要的。(3)證券交易利得稅實行稅負從輕原則。各國的證券交易利得稅率普遍控制在20%~30%之間。同時,還充分運用差別稅率,來調整證券的品種結構和期限結構,以貫徹鼓勵投資、抑制投機等政策意圖。另外,配套以合理的證券投資利虧抵扣措施,以更好地實現政策目標。相對于證券流轉稅而言,證券交易利得稅更容易實現公平目標。它根據能力負擔原則,多得多稅,少得少稅,再輔之于起征點、免稅額等方法,充分發揮了稅收調節社會財富分配狀況的功能,實現公平收入的目標。

三、我國證券稅制的運行現狀分析

我國的證券市場從90年代初起步,經歷十多年的風雨坎坷,已經取得了巨大發展。證券稅制也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不斷調整。總體來說,我國形成了以證券流轉稅為主體,證券所得稅為輔助的證券稅制模式。它對證券市場初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調控作用。然而,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漸發展成熟,也暴露出許多問題與不足,需要加以仔細研究并及時調整完善。

(一)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現狀分析

1.在財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在90年代基本處于持續增長狀態,增長速度較快。它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也一路攀升,從1995年的0.42%增長到高峰期2000年的3.63%。隨著2001年后的證券市場持續低迷,證券交易印花稅收人大幅萎縮,其占財政收入比重也相應下降。

(2)稅率偏高,稅基偏窄。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90年代初起征時設為6‰,這是個非常高的水平。直到2001年前,稅率仍維持在4‰的高水平。2001年后的股市持續走低,政府才調低稅率至2‰,2005年1月后調低至1‰。2007年5月底,政府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1‰上調到3‰,而世界上征收證券流轉稅的國家的稅率基本都在1‰左右,且多實行單向征收,實際稅率遠低于我國。另外,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實際上僅對股票交易征收,并沒有將債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納入征稅范圍,稅基相對較窄。

(3)調控功能不顯著,股市投機很活躍。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曾多次進行調整,試圖調節股市的運行。但事實證明它對股市的調節大多為短期影響,并不能使股市進入理性運行狀態。例如1998年6月調低印花稅率后,雖然當日成交量漲幅達20%,但后期成交量不增反降。2000年股市狂漲,印花稅也未能抑制過度投機。2005年1月下調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試圖挽救過度頹廢的股市,而結果恰相反,一周后股票指數不升反降,跌幅達1.69%。而2007年5月30日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1‰上調至3‰后,當日股指重挫下跌6.5%,連續三日內股指累計暴跌近14%,市值蒸發12873億元人民幣。印花稅的巨大震蕩影響已遠遠超出決策層的預料。種種現象表明,印花稅顯然不是調控股市的優良稅種。另外,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買賣雙方征收,它對抑制我國股市過高的換手率作用甚微。

(二)證券投資所得稅的現狀分析

(1)股息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征收,不利于較好地貫徹公平原則。我國稅法將個人所得分為11類,股息利息所得屬于單獨的一類,不論股息收入多少均按20%的稅率單獨征收。而世界上多數國家實行綜合的個人所得稅,將股息利息并入個人全部所得,再按適用的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隨著我國股份經濟的蓬勃發展,股息收入已成為富裕群體的一項較重要的收入。如果繼續給予富裕群體股息收入以單獨課征的稅收優惠,就無助于縮小社會正逐漸拉大的貧富差距。

(2)我國的股息稅名義稅率較低,但聯合的企業與個人所得稅稅率要普遍高于多數發展中國家。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33%,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20%,因為古典制重復征稅,100元企業稅前所得,先要承擔33元企業所得稅,余下分配的67元股息還要承擔20%的個人所得稅,所以最終要繳納合計46.4元的聯合的企業與個人所得稅。雖然2005年6月政府為刺激過度低迷的股市,暫時將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調低至10%,但股息的聯合的企業與個人所得稅率仍然達到39.7%的較高水平。而世界上很多國家因實行一體化所得稅制度,聯合的公司與個人所得稅率并不高,如發展中國家巴西為33%、阿根廷為33%、墨西哥為34%,新興工業化國家如韓國為40%、新加坡為28%。發達國家平均的聯合的公司和個人所得稅率稍高,理論上能達到51.1%,但這是按各國最高的個人所得稅率計算的,實踐中大多數股東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率要低很多,其實際的股息聯合稅率要低于我國股息46.4%的名義稅率,而發達國家證券市場的成熟完善程度卻是我國無法比擬的。所以我國的證券投資所得稅制度可能對股份經濟的長遠發展存在一定的抑制影響。

(3)我國的股息稅未能對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發揮積極的調控功能。我國上市公司普遍形成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獨特的股權結構,這直接導致中小股東表決權太小,“以手投票”治理機制失效。廣大的上市公司又很少發甚至不發股息,股東無從了解公司經營信息,且沒有很大的投資選擇余地,“以腳投票”治理機制也收效甚微。而我國的證券投資所得稅非但不能懲罰那些不支付股息的低信譽公司,還對國有股和法人股不征收股息稅,加劇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因此,如何利用稅收政策來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合理調控證券市場已成為越來越值得關注的問題。[

(三)證券交易利得稅的現狀分析

證券交易利得稅理論上應列入資本利得稅范疇,而我國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證券交易利得稅體系。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證券買賣所獲得的差價收益列入企業所得范疇,統一征收企業所得稅,這與多數國家相關稅法規定一致。而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從事證券買賣所取得的差價收入應列入財產轉讓所得,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我國相關稅收法規又規定,對個人買賣股票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事實上我國并沒有征收個人的證券交易利得稅。隨著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成熟,以流轉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轉變為以所得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這是大勢所趨。所以完善證券交易利得稅體系將是今后證券稅制建設的重要任務。

四、我國證券稅制的政策調整

綜合考慮國際上證券稅制的發展趨勢和我國證券市場實際狀況,我們認為,我國證券稅制調整的總體思路應為:改革流轉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逐步過渡到以所得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具體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完善我國的證券流轉稅

1.增設發行環節的證券印花稅,運用稅收調節證券初級市場的運行。初級市場的證券發行是

資源配置的重要環節,英國和日本等國也都在證券發行環節征收相關的印花稅或者注冊稅。我國應開征初級市場的證券印花稅,根據產業政策設計既公平統一又兼顧特殊的稅目稅率,以更好地對進入股市的資源進行合理的初次配置,平衡初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稅收收入,也可適度調節初級市場的投機活動。

2.根據“寬稅基、低稅率”原則,調整證券交易稅。建議首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改名為證券交易稅,奠定其應有的法律地位。然后,擴大證券交易稅的征稅范圍,從股票擴展到債券、基金以及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成為真正的證券交易稅而不是單純的股票交易印花稅。最后,仍要根據市場發展情況,繼續調低證券交易稅率,同時按照股票最高、債券居次、基金較低甚至免稅的順序制訂差別稅率,以合理調節證券結構。

3.實行單向征收方式,充分發揮證券交易稅的調節功能。我國的證券市場投機氣氛濃厚,股票平均年換手率在300%左右,遠高于西方國家成熟證券市場年平均換手率60%的水平。因此,應改變現在向買賣雙方征收的方式,實行僅向賣方征收的方式,可以對證券市場的投機活動起到積極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實現證券市場的理性平穩運行。

(二)改革我國的證券投資所得稅

1.擴大證券投資所得稅稅基,設計合理的稅制模式。首先,要將股票、債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資收益均列入證券投資所得稅征稅范圍,公平稅收待遇,減少各種稅收優惠待遇。其次,統一國有股、法人股和個人股的證券投資所得稅待遇,取消給予國有股和法人股的不合理的稅收優惠。最后,待時機成熟時,將證券投資所得列入個人的綜合所得,按累進的個人所得稅率征稅。

2.降低證券投資所得的實際稅率,權衡考慮實施一體化的所得稅制度。我們一方面要考慮適度調低企業所得稅稅率,2008年開始實施的統一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已將稅率確定為25%,這是個較理想的稅率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適度減輕股息的重復征稅問題,考慮實施一體化的所得稅方案。這個改革過程的相關的測算和設計比較復雜,所以要做得謹慎詳細。作為過渡措施,相關部門可以確定宣布降低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至10%,取消“暫按10%”字樣,增強投資者信心。甚至可采取更積極措施,加大股息所得稅優惠力度,降低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至5%,以更強有力地促進股份經濟及證券市場的持續發展。

3.所得稅一體化方案中優先考慮分劈稅率法,再結合歸集抵免制度,以充分發揮稅收對股市的調控作用,改善我國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將公司的稅前所得分為兩部分,對未分配利潤征收相對較高的企業所得稅,而對作為股息分配的利潤則征收較低的企業所得稅,這樣可以促使公司積極分配股息,以便股東掌握公司較多的經營信息,從而對公司經營者產生較好的約束。另外,可以在股東層次實行股息稅的歸集抵免制,這樣可以減輕甚至徹底消除重復征稅現象。這樣,稅收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調控作用就得到了較好的發揮。

(三)健全我國的證券交易利得稅

1.明確劃分投資期限,抑制投機活動。證券持有期限劃分為:1年以下為短期,1-5年為中期,5年以上為長期。短期證券交易應繳納法定全額的交易利得稅,而中期證券交易可獲得減半征稅的優惠,長期證券交易則全部免稅。其目的就在于抑制證券市場的短期投機活動,促使證券市場長期平穩運行。

2.合理設計計稅依據,保證投資者稅負適度。原則上,證券交易利得稅的計稅依據是證券賣出價減去買入價以及相關合理費用后的差額。為減輕中小個人股東的稅收負擔,應考慮設計免征額,例如每次交易允許1000元的免征額,每月最多允許運用一次交易免征額,這樣可以避免大幅度增加中小股東的稅收負擔。另外,證券投資虧損實行特別抵扣,企業證券投資虧損只允許用投資利得抵扣,不能用普通經營所得抵扣;個人證券投資虧損也只能用投資利得抵扣,抵扣剩余部分可無限期結轉至以后年度再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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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稅案頻發,而打擊乏力。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稅收執法體系特別是狹義上的稅案行政執法和稅收司法體系在銜接上存在脫節。必須從制度改革出發,在根本上改變當前各自為政的局面,建立一個完善、統一和高效的稅收執司法體系。

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對立,越來越多地反映為稅收上的矛盾。從近幾年來看,我國涉稅犯罪在總量上呈現出上升的趨勢;在手段上日趨復雜化、隱蔽化;在規模上向著集團化、國際化的方向發展。但與此同時,我國現行的涉稅案件執、司法制度難以滿足震懾犯罪、保障國家稅收的需要。

一、當前稅收執司法存在的問題

(一)稅務檢查權設計不科學,造成涉稅案件檢查的先天不足,直接影響到后續的稅收司法效力。

1.國地稅兩套稽查機構的存在,造成稅案檢查的口徑不一,使稅案檢查缺乏嚴肅性。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條,我國的狹義稅收執法主體可界定為稽查局,由于稅收征管體系的特點,稽查局相應地劃分為國稅稽查局、地稅稽查局,這兩套機構各自獨立,行使對應稅種的執法權。在實踐中,雙方很少相互合作、資源共享,由此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如由于雙方人員的知識構成、地方利益的掣肘、掌握的資料等原因,可能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事實做出不同認定,甚至相互矛盾,從而使后續的稅收司法活動陷于兩難地步。且雙方各查各稅,而在司法上要求所有稅種合并計算,往往出現部分構成犯罪的稅案在執法中認定過輕,未能及時追究刑事責任,降低了法律的剛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偷稅案中的偷稅比例計算為納稅年度的偷稅總額除以應納稅總額,但如果一項偷稅行為涉及多個稅種,在應納稅總額的認定上是相當困難的。如納稅人采用賬外銷售的手段偷稅,至少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而這兩個稅種分屬國地稅,如果各查各賬,可能會出現分子過小、比例偏低的情況。且如果賬外銷售年度虧損,其所偷稅款可能是下一盈利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即同一偷稅行為,其所偷稅款卻分屬兩個納稅年度,如何認定其偷稅總額和應納稅總額便成為一個難題。另外,國地稅全部查處完畢,移送公安機關后才能合并進入司法程序,在時間上則會造成稅案查處的遲滯。

2.稅務檢查權過窄,層次過低。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新情況不斷出現,致使《征管法》第54條稅務檢查權的列舉過窄、層次過低,已無法適應新形式下打擊涉稅犯罪的需要。如電子商務、網絡購銷轉讓交易或網上提供有償服務業務日益普及,而這種電子商務、電子郵件或經營軟件是否可以檢查在54條里卻沒有列舉。此外,當前的大量檢查歸結為找賬和找人兩大關鍵:(1)對企業賬外經營或設內外兩本賬的案件,關鍵在于找賬,即找到賬外的相關資料和暗設真賬的內容。有時,舉報人指明了這些資料的所在位置或大致范圍,但在檢查中,如遇到納稅人不予配合,將藏有內賬的柜子或房間上鎖,檢查人員則只能望洋興嘆。因為《征管法》只賦予稅務檢查人員“經營場所檢查權”和“責令提供資料權”,而未賦予經營場所搜查權。即稅務人員在納稅人的經營場所只能檢查納稅人提供的事項,對于納稅人拒絕檢查或加以隱匿的經營資料或賬冊,稅務人員無權強行取得。雖然征管法也規定了拒絕檢查的處罰事宜,但與可能被查出幾百萬元賬外經營的大案或涉嫌犯罪相比,納稅人寧可被以拒絕檢查的名義處以數萬元的行政處罰。這就使上述兩項檢查權形同虛設。(2)對于大量的假發票案件關鍵在于找人,若不能獲取相關知情人員的配合和及時羈押犯罪嫌疑人,案件線索一斷就成了懸案、死案。但現實的情況是除了公安部門協查的發票案件和事先提請公安部門介入,對于突發的假發票案件,稅務人員只能眼巴巴地看著相關嫌疑人從容逃脫。

3.稅務檢查隨意性過強,無統一科學的賬務檢查程序和工作底稿留檔備查。這主要是指在檢查過程中,究竟查些什么內容,往往由檢查人員的主觀經驗判斷,無必要的監督制約機制。稅務檢查隨意性過強,不僅使稅務人員執法權有了尋租的空間,造成一些應查處的涉稅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查處,或在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改變涉稅違法行為的性質,直接影響到涉稅案件的查處。

(二)涉稅犯罪日趨普遍和地方利益的掣肘,造成稅務司法力度相對不足。

從最近3年的國家稅務總局統計數據來看,每年被查納稅人中的56%左右存在各種涉稅違法行為,其中40%以上立案查處,每年百萬元以上的大案在3000宗左右。涉稅違法行為的主體涉及各地區各行業。

按照《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對于涉稅案件的檢查由省以下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負責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199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撤銷稅務檢察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嚴厲打擊涉稅犯罪的通知》,規定涉稅犯罪案件應由稅務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行使偵查權。公安機關不向稅務機關派駐辦案機構,不建立聯合辦案隊伍,不以各種形式介入或干預稅務機關的活動。上述決定在保持了稅務機關獨立行使稅收執法權的同時,也造成了其與司法環節的脫節。

公安機關將稅案檢查歸入經濟案件偵查部門。由于公安經偵部門同時涉及對稅務、金融、假冒、詐騙等各種經濟案件的偵查,往往缺乏相應的專業化稅案檢查人員。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案檢查在專業上往往涉及企業管理、會計、商貿、法律、計算機和稅收等多方面相關知識。而目前公安機關的人員構成則基本上為公安專業或轉業軍人,極少有經濟、法律背景的人員,其直接結果就是公安機關難以獨立行使稅收偵查權,對涉稅犯罪予以有效打擊。為彌補此缺陷,公安機關往往邀請稅務機關檢查人員配合,共同辦案。但這種配合是臨時性的,雙方各有所屬,意見難以統一,效率不高;或干脆只當“二傳手”,將稅務稽查局查處完畢后移送的案件進行整理,移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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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無法發揮稅務偵查權的作用。

另外,部分金額較大,如偷稅額在百萬元以上的大案往往發生在當地的龍頭企業中,這些企業與各級政府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而公安機關的設置對應于各級政府,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因此,在對上述大案的查處上,往往受地方利益掣肘,造成應查不查,或無限制拖延。甚至還出現被檢查人在稅務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案卷完畢后,邀請公安機關重新取證,提供與原案卷相矛盾的證人證言,而公安機關予以全部認可,以案件出現新證據為由,將案件退回稅務機關的現象。

(三)涉稅違法犯罪的隱蔽化、團伙化、高智能化、高科技化和產業化發展,進一步凸現了稅務司法專業人員的缺乏。

從當前查處的涉稅案件來看,行為人已不限于單純的隱匿銷售,而是通過復雜的業務流程設計,規避稅務部門的檢查,采用少列收入、多計支出、轉移定價、虛造單據、轉變業務交易性質等多種方式實現偷稅行為的隱蔽化。甚至在一些會計、稅收、法律等專業人員的幫助下,仔細分析當前稅法的空白點,結合高科技的手段進行。這就決定了涉稅案件的大量爭論集中在收入、成本的確認,業務流程的合法合理性等方面。尤其是在涉及判斷納稅人是否存在主觀惡意的案件中,庭辯的焦點往往是納稅人在設計相關業務流程時,是一時疏忽還是故意為之。對于這些問題,只有通過對相關證據進行推導,區分正常業務和非常業務,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這就要求檢察人員、法官具備相當的企業管理、生產經營、會計方面的專業知識,但現今檢察院、法院的人員往往偏重于法學專業,缺乏相應的經濟專業素養,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上難以把握準確的尺度。

二、構建完善的稅收執司法體系

只在管理層面的修修補補,顯然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當前稅務執司法滯后于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和稅案頻發的現狀。筆者認為,必須從制度改革出發,在根本上改變當前的各自為政局面,才能建立一個完善、統一和高效的稅收執司法體系。

(一)合并國地稅稽查局,成立稅務稽查局,獨立于稅務局的征收、管理之外,實施對涉稅案件的執法工作。

國地稅分家的最初設想在于分清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征管,在劃分收入財權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但作為涉稅案件的執法來說,其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收入,而在于維護國家稅法的嚴肅性,維護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將稽查局分為國、地稅不僅無助于稅收執法工作,反而產生前文所述的種種弊端。因此,要解決當前所面臨的問題,應該合并國地稅稽查局,成立稅務稽查局。且稅務稽查局的設置不必一一對應于同級稅務局。可根據所在區域的經濟發展狀況,效法中國人民銀行的做法,在國家稅務總局之下設置若干大區稅務稽查局,在大區稅務稽查局下設二至三級稅務稽查局,全面負責對應區域內的涉稅案件執法工作。

(二)在稅務稽查局下設稅偵處,賦予偵查權,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歸并、銜接稅收執司法程序。

目前我國稅警設立的最大障礙在于管理上雙重領導制的脫節和對濫用警察權的顧慮。筆者認為,可以借鑒日本的稅警設立形式,即將有限的偵查權賦于稅務稽查局的特定部門。該部門在管理上從屬于稅務稽查局,在行使檢查權時比普通的稽查人員額外擁有營業場所搜查權、傳訊權、逮捕權、移送檢察權(上述權力的行使程序同公安機關)等,但沒有使用暴力工具(警械、槍支等)的權力。同時,借鑒以往稅務機關和檢察機關合署辦公的稅檢室經驗,將有經濟學(會計、稅務)背景的人才充實到稅案的公訴環節。將稅務稽查局執法完畢的稅案直接移送稅檢室,進行審查,提起公訴。在條件成熟時,可以將稅收執司法程序進行一定程度的歸并,即稅務稽查局在普通檢查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的,直接在內部移交稅偵處;偵查完畢后,確認涉嫌犯罪的,直接移送檢察院稅檢室,進入公訴程序。

(三)加強稅收司法人員的專業素質,必要時按大區成立稅務法庭。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稅收司法人員的業務素質的培養大致分為三種情況:對稅務專業人員進行司法培訓、對法律專業人員進行稅務培訓或由稅務、法律人員分工合作、組成團隊。鑒于稅案的特殊性,可以成立由注冊會計師、法官組成的稅務法庭合議庭。稅務法庭的設立不應對應于行政規劃,以免地方的掣肘和機構的渙散、臃腫。而應根據地域、經濟特征,設立綜合性的法庭,一個法庭可以對應于多個稅務稽查局所移送的案件。這不僅有助于對稅務案件審判的把握,而且可以避免出現濫用自由裁量權,使相似性質的案件判決結果懸殊過大。

[參考文獻]

[1]張小平.日本的稅務警察制度[J].稅務研究,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