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二中全會公報范文

時間:2023-04-01 20:53:1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十八屆二中全會公報,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十八屆二中全會公報

篇1

關鍵詞: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現狀

中圖分類號:G80-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808(2017)01-0041-05

公共體育服務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在西方經濟發達國家不僅是政府職能,更是一種常規社會制度。20世紀70年代之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面臨著“滯脹”局面,社會福利制度也陷入了重重困境。自此,西方發達國家開始了社會福利制度改革,通過對公共產品效益的重新認識,應用政府購買、配置公共產品的方式開始出現。近四十年的實踐證明,政府購買服務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在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明確指出:“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對于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2017年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育局等部門《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2015]37號),其中公益性文化體育購買目錄有38項,其中包含了公益性文化體育產品的創作與傳播、活動的組織與承辦,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民族民間傳統體育的保護、傳承與展示,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運營和管理及民辦文化體育機構提供的免費或低收費服務。

寧夏回族自治區是全國五大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有“塞上江南”的美譽,是中國內陸向西開放的橋頭堡,通過網絡的互聯互通,與阿拉伯國家合作,建設造福中阿人民的網上絲綢之路,打造網上絲路寧夏樞紐工程,是中阿博覽會的永久會址,是“一帶一路”沿線阿拉伯國家“向東看”和中國“向西走”的新窗口與新平臺。寧夏深居西北內陸高原,不沿海,不靠邊,經濟欠發達,交通較落后。城鄉發展不平衡,公共服務供不應求。寧夏在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方面率先進行了探索、實施,2013年12月,全國體育局長會議首次對全國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進行安排部署,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彭陽縣被列為創建國家級公共體育服務體系示范縣,寧夏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從一開始就肩負著“闖出經驗、趟出路子”的歷史重任。目前,“彭陽經驗”“寧夏路徑”已叫響全國。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現狀進行研究,分析基本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及改進策略,能夠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優化資源配置,改善體育消費結構,并為今后的研究指明方向。

1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概念界定及國內外購買現狀

1.1概念界定

關于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這一概念,W者對其定義、概念做了研究、闡釋,目前學術界基本不存在分歧。李震,陳元欣等認為: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是“政府出資、定向購買、契約管理、評估兌現”的公共體育服務的供給方式。趙蕊,程華等將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定義為:“打破政府對公共體育服務的直接供給的方式,把屬于政府的部分公共體育服務職能通過契約化的方式移交給體育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體育服務組織,政府財政根據其提供公共體育服務的質量和數量支付相應費用,從而實現對于公共體育服務供給的一種新型模式”。朱毅然等認為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即是政府運用不同的市場手段向市場組織、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或政府部門內部的各類社會服務機構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行為,政府主要的責任是提供資金、業務監督以及績效考核。本文將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定義為:政府承擔、定項委托、合同管理、評估兌現的公共體育服務供給模式。

1.2國內外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現狀

1.2.1西方發達國家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現狀 西方發達國家在公共體育服務購買方面,根據不同階段制定不同的購買計劃。美國全民健身活動的發展可追溯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休閑運動”。1932-1937年,美國政府在經濟于大蕭條階段撥出15億美元??詈徒⑾嚓P基金方式投資社區體育中心建設。美國“健康公民2000年”又把增加社區體育中心數量作為重要指標。20世紀90年代諸多發達國家頒布了公共體育服務政策,諸如意大利“面向2000年的體育藍圖”、美國“健康公民2010”,加拿大“積極生活”“體育推進計劃”,英國“國家體育振興計劃”,德國“前東德地區黃金計劃”,澳大利亞“有活力的澳大利亞”,日本“體育振興計劃”等。西方發達國家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起步較早,目前已經具備了較完善的購買體系,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我國需要緊密結合實際國情,學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以促進我國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質量、效率的提高。

1.2.2國內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現狀 2014年常州市出臺了《常州市關于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實施辦法(試行)》,公布了其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群體類)項目,共有業務培訓、群體賽事、健身活動、管理服務和設施建設等五大類二十二項。自常州完成全國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第一單”后,蘇州、上海、佛山、武漢長沙、廣州等省市紛紛“下單”,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效。蘇州陸續出臺了《蘇州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意見》《蘇州市體育局蘇州市財政局市本級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并于2016年印發了《關于公布2016年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項目的通知》確定對47個項目進行購買,總金額達到518.32萬元。亞運會后,廣州市體育局出臺了《廣州亞運場館賽后利用總體方案》《廣州市體育惠民總體方案》等一系列政策,2013年全年市屬體育場館優惠和免費開放時間達18萬多小時,占總開放時間41.5%;優惠和免費進場人數達到250多萬人次,占總進場人數58.92%,當年體育場館公共服務政府補貼經費達750多萬元等。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在我國處于起步階段,實踐證明,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不僅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而且推動了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了政府投入的資金利用率及公共體育服務效率,是一種可取的、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服務方式。

2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現狀

2.1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制度建設

2014年1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專門將政府購買服務的文件政策做了匯編,出版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政策文件匯編》一書,該書匯編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2013]96號,財政部《關于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37號等文件,文件匯編從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內部工作機制、預算管理問題、暫行辦法、實施方案、指導目錄等方面為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確定了制度框架,對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起到指導作用。2014年5月23日,自治區財政廳《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指導目錄》包括6類,56款,243項具體事項,涵蓋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技術服務、政府履行所需輔事項六個大方面;2017年1月9日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圍繞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和體育消費需求的總目標,以及增強人民體質、提高健康水平的根本任務,深化體育重點領域改革,促進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體育文化等各領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推進體育發展邁上新臺階。

2.2建設體育場館,合理設施布局

經過多年持續建設,寧夏現有公共體育場18個,公共體育館24個,覆蓋率分別達到66.7%和88.9%。全區縣級以上城區15min健身圈已形成,每萬人擁有體育場地17.65個,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的開放率100%,市、縣(區)體育場地設施得到進一步改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總人數11 402人,各類全民健身活動站點937個,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縣級以上體育社團264個。截止2015年底成立國家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110所,自治區級40所。此外,2015年自治區體育局根據健身人群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對體育場館和體育場地設施進行改造和提檔升級,建設了58個社區多功能運動場,22個鄉鎮農民體育工程,23個體育公園項目,改擴建40個農村體育健身工程,對200個農村體育健身工程進行了提檔升級。據國家體育總局評估報告顯示,目前我區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068m2,排名全國第二,遠高于1.46m2的全國平均水平。

2.3出臺指導文件。實施政府購買

寧夏回族自治區于2016年4月1日印發的《全區中小型體育場館和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指導意見》嚴格規定了全區中小型體育場館和學校體育設施的開放范圍:凡是國家投資建設、體育部門管理經營并符合相應條件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含小運動場、田徑場和綜合健身房),公辦且自主經營的中小學校體育教學、訓練、競賽及課外體育活動室內所有體育設施、室外200m以上標準跑道田徑場或面積達到3600m2以上的專項體育場地均要求向社會開放。開放時間明文規定:體育場館和區域內的公共體育設施年開放天數一般不少于330天,周開放時間一般不少于35個小時,國家法定節假日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8個小時。所屬戶外公共區域及戶外健身器材每天開放時間一般不少于12個小時。因維修、保養、安全、訓練、賽事等原因,不能向社會開放或調整開放時間,應提前向社會公告。校體育設施開放一般為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等非教學時間,每天不少于8個小時。有條件的學校可在放學后開放,開放時段及時長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開放具體項目和時間應提前向社會公告。各級體育場館對所有健身人群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優先向青少年學生開放,同時考慮周邊居民健身需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開放。青少年學生和居民需持學生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學校,其他單位、社會團體使用學校體育設施的,應提前與學校進行溝通協商,經同意后方可在約定時間內開放。

2.4加大資金投入,滿足群眾需求

十二五規劃期間全區各級體育部門投入場地設施建設資金8.9億元,新建場館14個,在中西部地區率先實現村級體育場全覆蓋。目前,全區7個大型體育場館、42個中小型體育場館已全部向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政府部門給予設備安全維護、消耗性器材更新保養、衛生維護、管理人員勞務報酬等方面的補貼累計達到670萬元。根據《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公報》統計,全區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場館向社會開放660個,面積4 637201.11m2,補貼費用4 422萬元。目前,全區已初步形成了區、市、縣、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五級體育設施網絡,基本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截止“十二五”末全區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占總人口的29%,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達到87.8%以上,群眾體質明顯提高。

2.5“評星定補”。促進政社分開

寧夏回族自治區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系,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動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釋放政策空間,逐步形成依法自治、職能明晰、行業自律的組織結構,引入了社會評價機制,提出并推行“評星定補”策略,即按照社會組織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評估后,支付服務費用,即:“政府承擔、定項委托、合同管理、評估兌現?!泵裾拷Y合實際,制定頒布了《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類社會組織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類社會組織量化評估評分標準》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類社會組織量化自評報告格式》等文件,寧夏體育總會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類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和“自治區體育類社會組織評估辦公室”。評估委員會負責對評估對象進行實際指標的初審工作。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體育類社會組織的基本l件、組織建設、工作業績、社會評價4個部分,共計900分,其中加分項200分。體育類社會團體評估得分850分以上為5星級;得分751-849分為4星級;得分651v750分為3星級;得分551-650分為2星級;得分550分以下為1星級。5星級可獲10萬元經費支持;4星級可獲8萬元經費支持;3星級可獲5萬元經費支持;3星級以下給予3千元經費補助。

3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中存在的不足

3.1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指導性文件有待于補充完善

寧夏回族自治區在政府購買服務方面頒布了一系列的相關文件,并于2014年12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匯編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政策問價匯編》一書,該書收錄了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內部工作機制、預算管理問題、暫行辦法、實施方案等方面的文件,明確購買領域的文件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購買學前教育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工作的意見》,沒有明確的關于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指導文件。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措施,急需要專門的法規文件支持。

3.2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模式有待于進一步創新豐富

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活動推行“評星定補”的策略,具有先進性。但是,由于體育社會組織長期受到體制束縛,很多組織原來是政府的附屬單位,因此很多地方政府把他們當做下屬機構,活動經費幾乎全部來自政府,自身融資能力受到限制,使得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過程不具備競爭性,從而無法保證體育社會組織是否具有提供公共體育服務、保證服務質量的能力。寧夏各市、縣(區)體育部門通過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加強與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從而實現體育基礎設施建設。新時期,體育社會組織這種完全依賴政府撥款實現自身發展是不科學的,不利于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模式的創新、豐富、可持續性發展。

3.3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過程中社會組織力量有待于加強

寧夏回族自治區擁有民政部門注冊的縣級以上體育社團264個,數量較少,整體規模偏小,無法適應當前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需要。政府推行“評星定補”策略,有利于體育社會組織在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活又械鬧鞫性,促進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實施。但是,體育社會組織面臨著:制度限制其發展、缺乏理論實踐兩方面的人才、缺少資金、設施不齊全不先進等困境,無法從數量與質量兩個方面滿足政府購買需求,距離讓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過程中充滿競爭性有很大的距離。作為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主要承接者,體育社會組織應具備相關要求,應從政府扶持、體育社會組織自身謀求發展兩個方面加強體育社會組織力量。

3.4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績效評估體系有待于建立推廣

提高公共體育服務的質量和服務效率,是政府在購買服務之前應考慮到的問題??茖W的績效評估體系是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有效措施。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績效評估體系主要分為體育社會組織量化自評、評估辦公室評估兩方面內容。體育社會組織在自評基礎上,填報《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類社會組織評估申請書》,向評估辦公室提出申請,評估辦公室收到評估申請后,對申報單位的參評資格進行審查,對符合評估條件的列入評估范圍,對不符合評估條件的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評估辦公室派出評估人員對符合評估條件的體育類社會組織實施評估,主要方法包括:聽取匯報、實地調查、查看資料、提問解答、個別訪談、量化打分。評估辦公室將評估初審意見和初評結論報評估委員會,評估委員會根據評估辦公室的初審意見,進行最終審定,并公示5日,對公示無異議的體育類社會組織,由寧夏體育總會公告并確認,授予評估等級,并向獲得3星以上評估等級的體育類社會組織頒發證書和牌匾。不足之處是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未引進第三方評估,無法對體育社會組織和政府兩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

4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對策

4.1加強頂層建設,完善制度創建

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的背景下,立法顯得尤為重要。寧夏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制度缺失的問題,加快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就要成立專門的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立法機構,針對目前我區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關法律的制定。使得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有法可依、相關監督部門執法必嚴、購買過程違法必究。切實保證政府以最低的投入,達到最好的服務效果。

4.2加大政府投入,壯大體育社會組織

體育社會組織在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過程中扮演著承接者的重要角色,是購買過程與服務過程能否順利、高效實施的重要環節。所以,要解決寧夏目前社會力量薄弱、運行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加大政府財力、人力資源的投入勢在必行,寧夏政府應從體育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抓起,成立培訓機構,對業務從業人員進行相關技能、知識、道德等方面的培訓,通過考核的辦法確定從業人員是否具有資格;繼而,對體育社會組織的硬件設施經行評估,包括設施是否符合標準、環境是否適合體育活動、地理位置是否便民等。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壯大體育社會組織。

4.3重視績效評估,建立評估體系

針對寧夏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缺乏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這一問題,提出建立績效評估法制化體系,從購買設計、投標競標、合同簽訂、服務實施、群眾滿意度、服務效率等幾個方面,全程監督,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要從嚴追究相關部門、組織、人員的法律責任。從立法、執法兩個角度從全從嚴進行績效監督與評估,這對目前績效評估體系構建有積極作用。另外,引進第三方評估,對體育社會組織和政府部門兩方面進行評估監督,確保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活動公平、公正、公開,促進政府職能轉變、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