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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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 小微企業發展現狀
小微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穩定增長、擴大就業、促進創新、繁榮市場和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等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小微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GDP總量的60%,納稅占國家稅收總額的50%,吸納了全國75%以上的就業。然而,自2008年經濟危機以來,小微企業經營形勢日益嚴峻。由于原材料成本、融資成本、人工成本、稅費成本相對于大中型企業來說更高,企業產品不具備價格競爭力,利潤空間有限。而且由于融資困難,財務風險高,財政支持少,造成企業的發展舉步維艱,發展空間有限,發展速度緩慢。因此,小微企業的發展急需政府在財政、稅收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2 小微企業在納稅主體中的地位
小微企業是納稅主體之一,但顯然不應將其視為保證財政收入的主要納稅主體。從數量上看,占全國企業納稅人總數80%的小微企業,其繳納的稅收總額權占20%左右,因此,小微企業并不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對小微企業實行減稅政策對國家收入的影響相對較小。而對于小微企業來說,適當的減稅對于企業降低成本、增加市場競爭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從長遠來看,犧牲部分暫時的稅收以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可以保證將來稅收增加,對政府財政收入也是有長遠利益的。而且,小微企業吸納了75%以上的就業人口,在解決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保證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應從保障弱勢社會成員生存發展權,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出發,制訂相應的財稅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的良性發展。
3 增值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探討
小型微利企業一直是國家稅收政策扶持對象,截至目前,全國已有955.35萬戶小微企業享受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在增值稅方面,經國務院批準,2013年7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另外,可考慮提高增值稅銷售貨物的月起征點,或將起征點改為免征額,并將增值稅中關于起征點的規定同樣適用于小微企業。在出口退稅方面,建議實行規范的出口退稅政策,取消對新辦企業、小型出口企業加強退稅管理的政策。
4 營業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探討
根據國家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營改增”試點中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稅,這部分納稅人原營業稅稅率為5%,相當于稅負降低了40%。因此,建議可以從營改增入手,降低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涉及營業稅的行業恰恰是小微企業聚焦的行業,而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實行的重復征稅政策。這樣,許多小微企業營業稅稅負明顯偏高。雖然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文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起征點的要求有所提高,但其受惠范圍主要是個體工商戶,仍有許多小微企業不符合優惠條件。因此,營業稅起征點可適當抬高,并且起征點僅針對個人的要求也可適當放寬。
5 所得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研究
雖然自2010年以來,我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實行了優惠政策,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要求,達到征稅點的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可減按20%的稅率征收。在基本稅率為25%的情況下,20%的稅率是偏高的。美國的基本稅率為35%,法國的基本稅率為33%,而這兩個國家小企業的優惠稅率為15%;加拿大的基本稅率為19%,其優惠稅率僅為11%。
我國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一年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企業畢竟有限,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由于賬證不健全,稅務機關往往對其采取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因而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因此,可考慮提高可享受優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標準,擴大可享受所得稅優惠企業的范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投資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個人所得項目一律以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使得有些中小企業主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又再次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應考慮采取正確的核算方式,避免重復征稅的現象。
通過采取以上建議,可以對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穩定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公平。而由于小微企業在稅收主體中的次要地位,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則非常有限,并且可以培育稅源,為將來穩定的稅收財政收入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雅峰.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淺析[J].企業家天地(理論版),2010(09).
篇2
【關鍵詞】小微企業;發展瓶頸;稅收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小微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當前一些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重、經營難、融資難等問題突出,某些地區民間借貸引發了部分小企業債務危機,甚至使區域經濟水平嚴重下降。
國內許多專家已經認識到小微企業發展形勢的嚴峻性,研究了小微企業現狀及對策,國家也相繼出臺了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本文試圖從稅收角度進行分析總結,找出現行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缺陷,提出了關于政府應如何利用稅收政策扶持、引導和幫助小型微型企業的建議,以期使小微企業穩健經營、增強盈利能力和發展能力。
一、小微企業劃分及經濟作用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目前主要指那些產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產品(服務)種類單一,規模和產值較小,從業人員較少的經濟組織。其中工業企業的標準是: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小微企業創業及管理成本低,市場應變能力強,科技型小微企業是技術進步中最活躍的創新主體。小微企業是地方發展的重要支撐,支援農業、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一個重要思路就是加快走農村工業化道路。以濱州市服務業為例,小微型服務企業盡管規模小,但數量多、分布廣,成為吸納就業的主要渠道,從業人員規模日益擴大,對地方經濟的貢獻也日益明顯,有效促進了區域經濟發展。
小微企業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截至2012年底,全國實有企業1366.6萬戶,比上年底增長9.06%,個體工商戶實有4059.27萬戶,比上年底增長8.06%。據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小型微型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5%以上,創造的最終產品和價值占GDP的60%左右。小微企業已成為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和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創造了我國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和90%的新增就業崗位。
作為發展中的人口大國,貧困和就業是我國長期面臨的難題,而發展小微型企業是解決以上難題的重要途徑。
二、我國小微企業現階段面臨困境
1.稅費負擔過重。我國目前開征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十多個稅種。一些小企業反映,如果把各種隱性、顯性的稅加在一起,企業的平均稅負在40%以上。過重的稅負擠占了小微企業大部分的利潤空間,成為了小微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包袱。此外,普遍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問題也加重了小微企業的負擔。
2.本身實力不足,易受大中型企業排擠。在自身實力上,往往由于資金、技術、生產能力、管理等諸多方面因素,小微型企業遠遠落后于大中型企業,他們只能接受一些業務量較少、技術、資金要求不高的業務,而這些業務往往利潤較低。在管理上,受本身實力制約,大部分企業是所有者自行管理,管理水平較低。因此,小微型企業獲利能力較低,牽制了企業成長。
3.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高,利潤少。隨著我國用工制度與勞動保護制度的完善,企業工人的工資有了較大提高,農民工流動形成的用工荒導致了人力成本的急劇上升;各種原材料的價格普遍上漲,人民幣升值幅度過大,已經高于一些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嚴重侵蝕了企業的利潤。而小微企業規模小,議價能力低,在資金、管理等方面與大中型企業存在很大差距,受環境變化的影響尤其巨大。
4.企業融資難度大。企業方面,發展和創業中的小微企業不具備良好的歷史經營業績記錄,無法滿足銀行對企業經營能力的要求;財務制度不健全,無法滿足銀行的財務狀況要求;固定資產少,抵押物不足,無法滿足抵押資質的要求;信用等級普遍較低,難以找到合適的第三者擔保,無法滿足資信狀況和擔保的要求。這些缺陷嚴重制約了小微企業的融資能力。
銀行方面,首先,我國小微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比大型企業更為嚴重:一方面小微企業經營透明度低、缺乏規范的會計制度,企業信息無法進行標準化的生產、交換和傳遞;另一方面小微企業規模小,生產的不確定性大,使得銀行對小微企業實際的經營狀況和將來的盈利前景難以做出準確的判斷。另外,小微企業要求的每筆貸款數額不大,但每筆貸款的發放程序、調查、評估、監督等環節大致相同,使得銀行貸款的單位經營成本和監督費用上升。
由于貸款總量約束以及信息不對稱產生的信貸配給行為,小微企業能夠獲得的銀行貸款有限,資金供給不足和企業資金需求的矛盾,給民間借貸帶來了空間,但也潛藏了大量風險。
三、我國現行小微企業財稅政策分析
我國從2008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2009年1月1日起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擴大了抵扣范圍,下調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標準,減少了重復征稅的程度。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集中出臺了“國九條”,有三條財稅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二是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三是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更多運用間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業,進一步清理取消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上調至月銷售額或應稅勞務5000-20000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些政策具有較強針對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微型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減輕了小微型企業稅收負擔。
不過,在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征收上仍存在許多問題。我國中小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幅度較大但覆蓋的小微企業依然有限。小微企業多屬小規模納稅人,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且開具專用發票方面受到限制。增值稅覆蓋領域不夠全面,部分運輸與現代服務業企業購買設備、制造業企業購買勞務和服務存在重復征稅,也加大了小微企業負擔。
所得稅稅收優惠方面也存在許多問題。第一,優惠力度太小,優惠方式過于單一。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一般稅率是25%,而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稅率是20%,優惠稅率的幅度只有5%,只有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才能享受10%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雖然財稅[2011]117號文擴大了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但仍有很多限制。第二,配套協調不夠,我國對小微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還缺少稅收制度、財政制度、金融制度的配套協調。
我國小微企業適用的稅種多達十幾個,內容復雜,不同組織形式、不同產業適用不同稅制,稅收負擔不均衡。復雜的稅制使得小微企業納稅負擔重、繳稅成本高,也加大了征管成本。
四、關于改進我國稅收政策的建議
為消除小微企業發展瓶頸,充分發揮其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國必須要加大稅收調控力度,根據《中小企業促進法》,更有針對性的制定有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措施,借鑒國際上稅收政策扶持小微企業的相關經驗,按照我國宏觀調控要求,建立推動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并隨經濟發展不斷改革創新。
(一)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1.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加大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減輕小微企業稅收負擔。降低小微企業所得稅稅率,在目前減按20%的基礎上再進一步降低稅率,可降低到15%;進一步提高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優惠標準,擴大減稅范圍。
2.加快“營改增”在更廣地域、更多行業推開。“營改增”可以增加企業投資積極性,克服重復征稅的弊端,對于大部分企業可以降低稅負。尤其對于小企業,提高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后,眾多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納稅,稅負降低,可以有效提高盈利能力。
3.繼續優化增值稅納稅人劃分與管理,放寬費用列支標準,放寬對于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業發票的限制,允許小規模納稅人對進項稅額抵扣,促進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之間的正常經濟交往。
4.小微企業的稅收制度向稅基統一、少稅種、低稅率的“簡單稅”轉變。小微企業利潤微薄,簡單賬務處理即可滿足其財務管理需要,可以借鑒國際經驗,將目前對小微企業征收的稅種進行合并,征收統一“簡單稅”,并規范政府征收行為。例如俄羅斯新稅法對小企業實行“五稅合一”,小企業或繳納營業額的6%,或繳納利潤額的15%,不僅使小微企業獲得了大幅度的減稅優惠,政府也降低了征稅成本。
5.鼓勵大學生創業,給予更多稅收優惠和政策扶持。由于資金問題,大學生創業選擇的多為投資成本較低的項目,企業初始規模較小。而大學生具有高知識高學歷,創新能力強,創業項目一般技術含量較高。雖然現在國家各級政府出臺了融資、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夠,需在此基礎上擴大稅收優惠范圍,加大優惠力度。
(二)建立小微企業的融資體系
1.以稅定貸。小微型企業和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是阻礙小微型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主要原因,對小微型企業完稅信息披露,可提高小微企業信息透明度。另外,可以以此保證納稅者的權益,增加納稅者的積極性,有效遏制偷稅漏稅,保證國家稅源。
2.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實行營業稅與所得稅優惠。可以對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營業稅實行“五免三減半”政策,即從政策實施當年起,銀行專營小微企業貸款的營業稅五年內免征、后三年減半征收;同時,建議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經營利潤的所得稅稅率由目前的25%降為15%,稅收減免用于銀行核銷小微企業貸款壞賬,以提高銀行對小微企業放貸的積極性。
3.進一步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建議對做100萬以下貸款的小貸機構給予稅收優惠,可以實行減半稅收,這樣可以鼓勵小額貸款機構之間的競爭。
4.鼓勵小微型企業網絡服務平臺建設,通過網絡服務建設,小微企業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拓寬融資渠道;也可提高企業信息透明度。可以對網站運營收入實行所得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也可對建設相關公共服務平臺所需的設備、軟件等支出,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或對于部分設備款實行一定年限內從所得稅中抵扣制度。
5.利用好民間融資。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基本上不承認非金融機構的貸款主體地位,但是民間資本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現行主流金融服務的不足,緩解了企業資金緊張的矛盾,同時使社會閑置資金得到重新分配,對小微企業發展具有推動作用。但是其畸形發展,會嚴重影響到區域經濟發展。因此應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民間資本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對其收入實行稅收優惠。
小微型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其現階段的發展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希望政府可以盡快出臺相關財稅政策,完善稅收法律體系,切實減輕小微企業稅收負擔,以使其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解決我國貧困及就業問題,促使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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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小微企業; 稅收政策; 稅收優惠; 國際經驗
中圖分類號:F81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0-0085-03
國外小微企業也具有數量多、吸納勞動力能力強的特點。美國目前約有小微企業2 700萬個,占美國企業總數的99%,小微企業的就業人數占美國總就業人數的2/3,生產總值占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1%。歐盟93.3%的企業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提供的就業崗位占歐盟非公職就業崗位的60%左右,小微企業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各國政府也意識到小微企業對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但是小微企業在規模和產量上是企業中弱者,針對小微企業本身的脆弱性和生存環境的惡劣,世界各國都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給予了較大支持和政策傾斜,本文則從財稅政策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在部分發達國家的國際經驗。
一、國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概述
(一)設置免稅線
不少國家和地區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根據其應納稅額或銷售額大小設置免稅線,或劃定一個下限和上限,下限以下部分免稅,下限和上限之間給予部分減免。一是實行免稅,一些國家對于流轉稅額低于某一數量的潛在納稅人干脆實行免稅,只對其購進征收增值稅,如歐盟國家和拉丁美洲的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等國家。二是將免稅線定得較高,一些歐盟國家如德國為年銷售額12 108美元;愛爾蘭銷售貨物為48 273美元/年,提供勞務為24 136美元/年;希臘為7 984美元/年;意大利為14 825美元/年等,以上國家都在上述額度給予免稅優惠。三是對小規模經營戶實行特別簡便的征稅方法,如德國在制定免稅線的同時,為了鼓勵納稅人自覺納稅和降低管理成本,如果企業主的全部營業額和納稅總額,比上一年度低于1.75萬歐元,且當年估計不超過5萬歐元,則對其免征增值稅。
(二)稅率式減免
在增值稅上,英國臨時降低增值稅稅率,從2005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稅率從17.5%降為15%(歐盟規定的增值稅標準稅率的最低限),2010年1月1日其再恢復到原來的17.5%。日本在國內提供貨物和勞務所需繳納5%的增值稅,出口為零稅率,對于應稅銷售額或者勞務額低于4億日元的納稅人可以選用簡易的課稅法,對批發銷售按0.3%和勞務按1.2%固定稅率征稅。韓國增值稅稅制中并沒有對小微企業采取免稅的辦法,而是實行以特殊稅率征稅,實際稅負相當于普通納稅人的三分之一,根據不同行業而異。因此,低稅率使得小微企業得到了實在的優惠。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美國在《經濟復蘇稅法》中規定,對小微企業相關的資本收益稅稅率下調到20%,個人所得稅率降低到25%,并且在2008年之后對小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可以往前結轉5年。而英國自2000年4月起,對小微企業年利潤不足1萬英鎊的公司,給予所得稅10%的稅率優惠,從而使得小微企業有更大利潤和發展空間。加拿大政府規定小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率從2008年的19.5%降到2009年的19%,并規定在以后年度逐步降低,目前降為15%。
(三)新辦小微企業減免
美國對新辦小微企業的減免稅主要體現在對于25人以下雇員的公司,對于具有經營目的,可實現費用全額扣除,其利潤的納稅方式可按照一般的公司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也可以選擇“合伙企業”辦法將利潤作為股東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國對新辦的小微企業自2003年起取消公司所得稅的附加稅負擔,而且自申請營業執照后免征前3年的公司所得稅。韓國專門制定了有關小微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新辦的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較大,自申請營業執照后前3年免征所得稅,后2年減半征收,對于偏遠農村的小微企業還可以減免財產稅和注冊稅的優惠,對于因債務導致企業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政府還會為其提供稅收減免。
(四)鼓勵投資減免
很多國家在鼓勵小微企業進行投資時,也出臺了很多優惠政策支持其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比如美國稅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股本獲益可以獲得至少為期5年豁免5%的所得稅優惠;同時對風投資金的60%免稅,40%的風投資金還可以按減半征收所得稅,另外,若小微企業的應納稅額少于2 500美元,其稅款可全額用于投資抵免,超過的部分最高抵免額限于超過部分的85%。同時對于在投資后的1-2年內新購置使用的固定資產提取高比例折舊,對某些設備在其使用年限初期實行一次性折舊。法國小微企業如果把獲利所得用于再投資,可減按19%的稅率征收公司所得稅。對小企業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稅前資本扣除比例從25%提高到40%。像英國則對投資規模在4萬英鎊以內的小微企業,其投資額60%可以免稅。日本對小企業大型固定設備等給予特別折舊,比如對數控制造機械和工業用自動機械等采用初期折舊32%,同時給予購置成本的7%抵免所得稅;對于節約能源或利用新能源的小企業,在設備折舊等方面給予較大的稅收優惠,如購買或租借的設備,在使用的第一個納稅年度可以作30%的非正常折舊。韓國對小企業購進機器設備,則按購置價值的30%進行所得稅抵免;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在年底資產價值為20%以內設立的投資準備金,可以在稅前扣除,但稅前扣除的準備金應當從提取準備金以后第3年起分36個月作為實現利得分攤計回應納所得稅額。
二、國外小微企業稅收征管政策
(一)支持非公司制小微企業發展
企業可以分為兩類,公司制企業和非公司制企業,后者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經營企業等形式。從世界范圍來看,非公司制企業是小微企業的主體。對于公司制企業,要征收公司所得稅,并對股東從公司分的股息和利潤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公司不分配利潤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非公司制企業,無論公司是否分配利潤,股東都需要按其應得數額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哪一種方式對企業和股東更優惠,取決于各國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設置與稅基的確定。美國稅法規定,小企業可以從兩種納稅方法中任選一種:一是選擇一般的公司所得稅納稅方式,稅率為15%~39%的超額累進稅率;二是選擇合伙企業納稅方式,即根據股東應得的份額并入股東的個人累進稅率。雇員在25人以下的小企業,所得稅按個人所得稅稅率繳納。意大利公司制企業使用同一比例稅率33%,而非公司制企業在2006年和2007年采用累進稅43%的最高稅率,同時也采用0.9%~1.9%不等的區域性和公共性稅率。英國稅法規定,在納稅年度內,大多數公司不能分期付款,而利潤大于150萬歐元的大企業可以分四期付款,非公司制企業則可分兩期繳稅。
(二)盡力為小微企業提供納稅服務
在幾乎所有的國家,互聯網是傳播有關稅收政策變化的最重要工具。一些國家舉辦研討會(丹麥、愛沙尼亞、立陶宛、西班牙和瑞典)、舉辦培訓課程(意大利)和訂閱電子郵件(丹麥、奧地利),來告知和解釋稅收政策的變化。美國政府針對小企業開展了“小企業納稅人宣傳教育計劃”,通過講座等方式,向小企業納稅人講解包括賬冊憑證的保管、會計處理、納稅申報表的填寫等與小企業有關的稅收知識。法國給小微企業提供較為寬松的納稅環境,小企業在申請到營業執照后的前4年非故意所犯錯誤,可給予適當放寬繳納的時間;稅務機關對營業額或者毛收入不超過5萬法郎的農業企業進行稅務檢查時,如果超過3個月,企業的納稅義務將得到自動免除。
(三)努力降低小微企業納稅成本
歐盟國家不斷減低小微企業行政成本,據法國《費加羅報》報道:在歐盟國家申請創立新企業的平均審批時間由2007年的12天縮減到7天,申請手續費用則由485歐元下降到了399歐元。德國簡化了與小企業有關的23項行政程序。意大利政府制定《小企業法案(SBA)》,并建立了由各部委、社團、企業組織、歐洲經濟和社會委員會的意大利成員組成的工作小組來監督實施該法案,有效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法國成立了稅務委托管理中心,其主要職責是向小企業派遣專業會計人員,幫助小企業建立會計賬目,提供信息、培訓、數字統計等服務,參加管理中心的企業每年需繳納1 200法郎,比專門聘用會計人員價格便宜,還可享受20%的減免稅。英國提高企業年度審計的起點,從2004年1月1日起,年營業額在560萬英鎊下的企業將免于政府規定的審計要求,而在此之前,審計起點為100萬英鎊。調整之后,免予審計的企業增加了69 000家。
三、國外發展小微企業對我國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有益借鑒
(一)國外發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共同點
各國對小微企業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雖不相同,但經過比較分析可總結出其具有的共同特點:(1)通過立法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世界各國都有為數眾多的小微企業,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創造了可觀的生產總值。多數國家都通過立法來制定稅收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將稅收優惠提高到法律層次,具有相對的穩定性。(2)稅收優惠政策涉及范圍廣。多數國家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貫穿了小微企業創辦、發展、再投資、科技開發、甚至聯合改組等各個環節,也涉及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等多個稅種,內容較為系統。(3)稅收優惠手段靈活多樣。多數國家采用定期減免、降低稅率、加速折舊、增加費用扣除、投資抵免、虧損抵補等多種稅收優惠措施,大力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特別是對新創辦的企業,對新技術、新產品開發企業,稅收優惠很多很細,使不同類型的各種企業都能得到稅收政策的支持和鼓勵。此外,還專門針對國際經濟危機,制定了相關稅收優惠,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二)國際經驗對我國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有益借鑒
根據對上述部分發達國家對小微企業在財稅政策方面的優惠政策,根據目前我國現行稅制,要解決小微企業發展中面臨的困境,需要找準方向和重點對我國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有所借鑒。
在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上,以提高法律層次為保障。減少行政機關制定、變更稅收優惠政策的權力,提高法律級次,避免朝令夕改。可借鑒美國政府的做法,通過立法形式來規范我國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特別是注重相關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協調性。
在稅收優惠對象的選擇上,要堅持產業鼓勵為主。稅收優惠對象應與國家產業政策、宏觀經濟政策一致,重點關注科技創新型、節能環保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創業型等,依靠技術創新,優化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結構,同時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和升級。
在稅收優惠政策的方式上,要以內部結構優化為主。逐步降低流轉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比重,改流轉稅減免為政府財政補貼,變全額性的優惠為定額補貼。要注重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并重,盡可能為小微企業提供針對性、個性化納稅服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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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 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作為富有活力的市場經濟主體,在擴大就業、繁榮經濟、增加稅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數據顯示,在我國小微企業有3800多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它們提供了80%的城鄉就業崗位,最終產品和服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上繳稅收占全國企業的50%①。但是在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增速放緩的雙重壓力下,我國小微企業面臨著諸多生存和發展困境,需要政府從稅收政策上給力小微企業。近年來,我國出臺了許多扶持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更好促進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現行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應用分析
目前,我國沒有制定出一套專門地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在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中包含著一些小微企業的稅收規定,但是這些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穩定性和適用性,小微企業經營者運用和執行過程中有困難,有些稅收政策可能會加大小微企業的納稅成本,違背稅收優惠政策的初衷。下面將從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三大重要稅種分析稅收優惠政策。
(一)增值稅稅收政策應用分析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負偏高。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7%或13%的稅率相比,小規模納稅人減按3%的征收率計征增值稅看似很優惠,但是由于小微企業實行簡易辦法征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在進項稅額比重較大的情況下,其稅負實際上還是超過一般納稅人。
2.增值稅起征點偏低。目前,增值稅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并且僅限于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從當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來看,這一起征點偏低,并且主要受益者是個體工商戶,尚有大量的小微企業不符合優惠條件。
(二)營業稅稅收政策應用分析
1.營業稅起征點偏低。營業稅起征點存在與增值稅起征點一樣的問題,在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下,個體工商戶每月20000元的銷售額,扣除進貨等各項成本費用之后,當月的利潤所剩不多,營業稅納稅人的稅負并未因過低的營業稅起征點而降低。不僅僅是起征點偏低,并且僅有個人享受此項政策,許多小微企業享受不到優惠政策,這樣就形成了稅負不公平。
2.營業稅重復征稅。繳納營業稅的企業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在購進過程中繳納的進項稅額就計入購進成本當中無法抵扣。此外,營業稅規定對納稅人營業額全額征稅,那么就存在重復征稅問題。
(三)所得稅稅收政策應用分析
1.所得稅率優惠政策條件苛刻。現行企業分類劃分中的小型微型企業與企業所得稅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概念不一致,小微企業必須同時滿足行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等條件才能享受20%的優惠稅率,然而大部分小微企業不同時具備這些條件,無法享受稅率優惠。
2.核定征收無法享受稅收優惠。小微企業受生產經營規模、內部管理、財務核算水平等因素影響,主管稅務機關往往按核定的征收率征收所得稅,小微企業無法享受減半征收和低稅率優惠政策,這樣會加重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
3.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力度不夠。自2012年到2015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所得稅,若按月計算,每月最多優惠500元(60000×20%÷2÷12),若將此項優惠額與工資、薪金所得中每月減除3500元的費用相比,優惠差距明顯。
4.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存在重復征稅。除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只繳納個人所得稅外,其他類型的小微企業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既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構成了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在該部分所得額上的重復征稅。
5.間接優惠政策匱乏。國際上通用的稅收優惠方式主要是投資抵免、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加速折舊、虧損結轉等間接優惠方式,而我國費用列支要求嚴格。如企業所得稅對加速計提折舊的條件限制較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投資抵免等適用范圍相對狹隘,導致企業可以稅前列支的費用較少,所得稅優惠作用十分有限。
二、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建議
結合小微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并聯系我國小微企業在應用稅收優惠政策中的實際情況,針對現實存在的問題,筆者將從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三個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
(一)完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1.繼續降低增值稅稅負。小微企業適用較低稅率可以減輕稅負、降低成本,使其產品更具市場競爭力,拓寬銷售渠道。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將現行3%的征收率降為2%。
2.擴大增值稅起征點的使用范圍并進一步提高起征點。可以將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由個體工商戶擴大到所有小微企業,并將目前增值稅銷售貨物的月起征點提高到20000~50000元,可能是比較適當的。
(二)調整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
1.繼續降低營業稅稅負。建議降低小微企業應稅勞務的營業稅稅率,將中小型服務企業營業稅稅率降至3%,并將營業稅的起征點改為免征額,可以將企業按期納稅的免征額規定為10000~30000元/月,將按此納稅的免征額規定為800元/次。
2.要擴大營業稅改增值稅范圍。上海等地開展“營改增”試點以來,多數服務業小微企業按5%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按3%繳納增值稅。這一改革使相關服務業稅負降低效果較為明顯,建議從營業稅改增值稅入手降低小微企業的稅負。
(三)優化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1.放寬小微企業口徑標準,擴大小微企業的范圍。既然國家的稅收扶持主要通過企業所得稅來實施,建議國家對小微企業有關標準進行修訂,擴大小微企業標準口徑,且與企業所得稅法口徑一致,建議國家明確按《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范圍來實施年所得額6萬元以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讓更多企業能夠享受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
2.簡化和放寬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可以放寬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條件,將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改為同時滿足其中兩個條件即可。改進小微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逐步擴大查賬征收范圍。將適用核定征收所得稅的小微企業,按照核定后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收優惠政策。
3.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進一步擴大所得稅優惠范圍。可以將現行所得稅率20%降為15%。考慮將年所得額6萬元以下所得稅全免,將適用標準由現在的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提高至10萬元甚至更高一些,在此基礎上,研究采用超額累進的計算方式,并明確適用于所有小微企業。
4.避免重復征稅。建議允許對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之外的其他小微企業投資者從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或者對企業按規定支付給股東的股息和紅利允許稅前列支,使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之間實現公平合理的銜接,避免重復征稅。
5.給予小微企業繳稅選擇權。為營造公平的稅收競爭環境,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方面,賦予小微企業繳稅選擇權,允許小微企業合理選擇納稅方式,自主決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是企業所得稅,選擇以后不得變更,以體現對小微企業的扶持。
6.綜合采用多種稅收優惠形式。綜合運用稅率優惠、稅基優惠和稅額優惠三種形式,從不同角度對小微企業進行政策扶持。比如可以放寬小微企業費用列支標準,增加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捐贈支出等費用在稅前列支的比例。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范圍,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比例等。
注釋
①數據來源:藺紅.稅收政策持續給力 小微企業增添活力[J].中國稅務報,2012-4-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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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小微企業 所得稅 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法定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是邁向民富國強之路的可靠保障,與增加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和發揮市場活力關系密切。用發展的眼光看,今日的小微企業其中就有未來的商壇巨擘,這也是有活力的市場經濟中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體量小,社會支持力量欠缺等原因,導致小微企業的成長過程中一遇“經濟寒流”就“傷風感冒”。目前市場上,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原材料價格起伏,融資問題難以有效解決,市場需求趨于飽和,小微企業中相當一部分面臨生存困境,尤其是在勞動密集型生產領域,很多小微企業難以為繼,甚至在某些地域出現“倒閉潮”,直接影響到當地社會穩定和發展。因此,幫助小微企業增強抗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意義,這是穩定就業和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強民眾對社會發展信心與希望的重要保障。本文擬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探討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對其進行效應分析,并提出完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應采取的舉措。
一、正確理解小微企業
1.行業分類中的“小微企業”標準。工信部2011年下發文件《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明確規定以資產總額、企業從業人數、營業收入等指標作為劃分中小微型企業類型的依據,根據所屬行業類型確立了中小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以零售業為例,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稅收征管中的“小微企業”標準。小微企業標準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在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前提下(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財政部、國稅總局2014年4月8日和4月18日相繼財稅[2014]3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為加大扶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力度,稅收優惠政策惠及應納稅額不超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稅收征管中規定的“小微企業”概念與工信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中規定的“小微企業”概念不盡相同,其認定標準也相差較大。
本文所討論小微企業對應概念及劃分標準主要依《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
二、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的意義及重要性
在我國經濟結構組成中,企業按其規模劃分為大、中、小和微型四類企業。而其中“小微”企業在市場中長期處于弱勢地位,抗風險能力較差,雖然存在以上諸多問題,但在小微企業在中國經濟蓬勃發展過程中卻發揮了巨大作用。
1.小微企業是增加就業機會的主渠道。在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及城鎮化發展就業問題中小微企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相對于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具有創辦門檻較低,使用的資源少,環境適應性強等天然優勢,再加上小微企業數量基數大,覆蓋面廣的特性使其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創業、就業機會。
2.小微企業具有高度創新活力。基于提高資本利用率、規避經營風險等原因,大企業更傾向于使用現有技術成果和經營模式,與此相比,小微企業為提高市場競爭力,將更多精力投入新產品研發、創新經營模式上來,這也注定小微企業的創新力度及迫切性遠高于大中型企業。
小微企業具有以上優點及重大貢獻,然而隨著世界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國內經濟運行面臨新的挑戰,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原材料價格起伏,融資問題難以有效解決,小微企業中相當一部分面臨生存困境,尤其是在勞動密集型生產領域,很多小微企業難以為繼,甚至在某些地域出現“倒閉潮”,直接影響到當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具有重要意義,不僅能穩定就業及內需,更重要的是維護市場經濟的活力與多元化發展,增強人們對經濟發展的信心和希望。小微企業的弱點決定了其比大中企業面臨更大的挑戰,這也正體現了政府加快出臺扶持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必要性。
三、 當前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存在的不足
1.稅收優惠政策缺少普遍性。 我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單純從稅率及減免稅方面直接著手,這樣優惠范圍就僅限于當年取得收益的企業,而忽視了企業經營發展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在這其中的各項投資無法合理分期抵免,造成不同類型企業之間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公平現象,不利于小微企業長久健康發展,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起步難的問題。
2.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成體系。我國針對小微企業已經陸續出臺眾多稅收優惠政策,但是這些政策大多零散見于各項部門條文及補充規定,政出多門,雖便于政策及時調整但隨意性較大,缺少穩定性,也給納稅人在政策遵守及稅務機關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帶來困難,嚴重影響了稅收相關部門工作的嚴肅性。
3.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重要性認識不足。其一,小微企業由于其自身規模較小,經營者往往只關注眼前經營收入而很較好把握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納稅遵從成本較高帶來的問題就是虛列支出、賬目不清。其二,有些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無法從整體上把握國家產業政策,征管質量不高、稅法宣傳力度不大帶來的后果就是企業能減不減、能免未免,沒有將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
四、完善我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
1.稅收優惠政策應該更加公平合理。我國幅員遼闊,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導致所在區域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覆蓋比例及對稅收優惠政策的需求程度差異較大。首先,應該根據區域經濟的發展水平確立當地小微企業標準,從而實現政策享受實質上的公平。其次應當根據區域小微企業的需求制定有差異的稅收優惠政策,使政策落到實處,幫扶到位。例如,在財稅〔2014〕34號中規定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界限為該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以10萬元(含10萬元),這一標準在經濟欠發達地區也許會惠及相當一大部分企業的,是這些企業實實在在得到好處,增強企業生產經營積極性。但是這一標準適用在東部沿海大城市,相當一部分企業也許只會覺得“聊勝于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無法得到有效幫扶。
2.方便小微企業增加投資及資金流入。因為小微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抗風險能力較差等原因導致小微企業長期面臨“融資難”的困境,這也直接制約了小微企業的發展壯大,這就要求稅收優惠政策應當有針對性的幫助小微企業增加自有資金、引導外部資金流入。首先要鼓勵小微企業將企業盈利再投資,不斷壯大企業經營規模,在這一過程中可以制定利潤再投入的免稅政策,將投入部分在計算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直接扣除或者采取退稅方式返還盈利再投資部分已經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額。其次要引導社會資金的流入方向,使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不再處于弱勢地位。對于投資小微企業產生的收益在計算企業應納稅額時應當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減免,增強金融機構、民間資本、社會團體等投資小微企業的積極性。
3.對于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要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在我國企業結構中占有重要位置,同時也是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保障和晴雨表,目前我國單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多集中在高新技術產業、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而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長期受到忽視。應當加大對該類企業的扶持力度,是企業輕裝簡行,跟上經濟高速發展的步伐,減少該類企業在經濟轉型中的陣痛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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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政策;產業結構;經濟發展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0298(2016)04(a)-144-03
1引言
近年來,蘇州秉承著“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作為發展企業的重要指標,按照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來指導產業發展方向,調節各產業間的相互關系及其結構,使得蘇州經濟發展迅速。隨著2015年前三季度中我國主要城市地區生產總值陸續,在最新出爐的GDP排行榜前一百名中,蘇州以10434.65億元的地區生產總值位列全國第七,居江蘇省各城市榜首。在結構上,先進的制造業和新興產業穩步發展,1~3季度制造業領域新興產業產值10937.1億元,增長2.2%,高于規模以上工業2.1個百分點;1~3季度現代服務業和生產業貢獻突出,金融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商務服務業稅收收入大增,對服務業稅收增長的貢獻達67%。但是,在蘇州經濟總量上升的同時,蘇州的產業結構與經濟發展呈現出不相符的特征,產業結構不夠合理,第一產業勞動力過剩,第二產業比重居高不下,第三產業比例滯后,因此,產業結構有待進行優化調整。同時如何利用政策工具如“稅收政策”來有效引導蘇州產業化結構的優化調整,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稅收是由產業結構決定的,產業結構反映了稅收。從產業結構分析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從稅收收入結構現狀來分析經濟、貿易和工業,因此,稅收政策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而在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和當前稅收制度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因此,蘇州必須深化產業稅收政策改革,通過實行輕重有別的產業稅收政策和靈活的稅收激勵政策等,促進蘇州產業的優化升級。
2稅收政策對蘇州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影響的現狀分析
2.1蘇州產業結構現狀
截至2015年,蘇州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全年實現服務業增加值7170億元,比上年增長9%,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49.5%,比“十一五”末提高了7.9個百分點,形成了“三二一”的發展格局。全年實現高新技術產業產值14030億元,比上年增長2.7%,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45.9%,比“十一五”末提高了9.3個百分點。從數據統計來看,蘇州市第一、第二產業比重由1.7%和56.9%下降到1.6%和52.7%,第三產業由41.4%增加到45.7%,產業結構趨于合理,服務經濟發展提速,經濟結構提檔升級。2010年~2013年,蘇州產業總量位于江蘇省前列,但生產總值尤其是第三產業增速較低,僅為江蘇省平均水平。其次,60年代以后,發達國家的第三產業發展迅速,所占比重基本超過了60%,而蘇州第二產業所占比重較高于第三產業,所以仍是第二產業占主導地位。
2.2稅收政策對蘇州產業結構調整的激勵作用
稅收政策是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工具之一。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發展前景。因此,稅收負擔的輕重即稅收政策的制定決定了產業結構調整的效用。蘇州近年來一直堅持市場調節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在國家產業政策的道路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隨著經濟的發展,蘇州的產業結構已經符合世界產業結構調整的一般進程,第一、第二產業比重下降,第三產業結構比重穩步上升,基本實現了產業結構調整的優化與升級,這與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密不可分。2.2.1稅收政策促進了蘇州企業的轉型升級新稅收政策中部分行業營業稅改收增值稅,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稅率降至6%,這對蘇州相關企業的減稅效果十分顯著。同時,營改增讓更多的企業把目光瞄準了高新產業、現代服務業,極大地促進中小企業和服務業的發展。蘇州市國稅局的統計數據顯示,營改增試點以來的新開業戶中,研發技術服務、鑒證咨詢和文化創意3個行業戶數占比高達64%。同時,蘇州的制造業久負盛名,號稱“世界工廠”,但制造業占比太高,資源消耗多,環保壓力大,阻礙了蘇州的發展,而“營改增”為蘇州制造業的轉型升級提供了一劑良方:主輔分離。相關生產商借力“營改增”政策,對發展戰略進行調整,把銷售、科研、物流等相關的服務業都分離出去,原有制造企業專注于主業生產,最大限度享受了“營改增”的政策紅利“。營改增”為蘇州的企業發展提供了條件,也為經濟轉型升級增添了新動力。2.2.2有利于企業進行科技創新蘇州市為切實發揮科技稅收政策對推進江蘇省創新型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作用,鼓勵江蘇省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度,加快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建設,近年來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實行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政策,為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及省重點扶持產業減少稅收,僅2012年的專利授權相較于2010年就翻了一倍,而高新技術企業由2010年的975個增加到2012年的1864個,有效地促進了蘇州市企業的升級與產業的轉型。2.2.3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了小微企業的發展小微企業是技術創新的生力軍,是成長最快的科技創新力量。但是,小微企業多年來面臨著抵御經營風險的能力差、資金薄弱、籌資能力差等問題。政府為進一步擴大了對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受益面,出臺了許多中小企業優惠政策,有效地扶持了蘇州相關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且配套還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
2.3現行稅收政策在蘇州產業結構調整中存在的問題
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的調整具有重大意義,稅收對蘇州產業的調整雖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是由于多種因素,它在蘇州的產業結構調整中并未得到到充分的發揮,使其對產業結構的調整具有局限性,還有許多問題較為突出。(1)現有稅種的設置不利于蘇州產業的優化升級每種稅種都有它特定的作用與功能,它們的存在依賴于一定的客觀經濟條件。目前我國稅收分為所得稅、流轉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五大類,共二十多種稅目,直接影響企業的經營與效益。其中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調控功能不可忽視。但目前我國增值稅的征收范圍較大,不利于企業的成長和新產品的開發;營業稅單項稅收優惠政策繁多,應稅項目幾乎涵蓋了整個第三產業,不利于扶持第三產業的發展;所得稅作為現行稅制第二大稅種并沒有突出產業導向,從而限制了技術的創新,影響了產業優化升級。因此,蘇州市應完善稅收體系,減少相關稅收的征稅范圍,并且要進一步擴大“營改增”征收的范圍,從而有效促進企業的發展。(2)不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優惠落實力度較小,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蘇州的產業轉型。在產業轉型發展中,高新技術起著重大作用,產業若要轉型需由擁有高新技術、創新能力優越的企業發揮引領作用。目前,高新技術企業的評審門檻高,程序比較復雜,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市場前景比較廣闊的企業在申報的時候就被攔在了高新技術企業的門外。比如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減按15%的稅率這一政策,因為實施細則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重有具體數據要求,但對于許多本需扶持的小企業來說,由于達不到要求,很大一部分在實際運用高新技術來運營或者尚在發展中的高新技術小企業并未享受應有的稅收優惠,從而縮小了高新技術應用的稅收優惠范圍。(3)稅收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小現今對小微企業給出的界定指標如工業微型企業為: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其他行業大多是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蘇州的工業較為發達,因此這一標準顯然有點低,蘇州絕大部分企業都要超過這個規模。也就是說,大多數小企業被擋在門檻之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因此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門檻高,有待進一步優化。
3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稅收政策建議
3.1賦予地方政府調控稅收政策的權利
我國的稅收制定政策權力高度集中在中央,幾乎所有地方稅種的稅法乃至實施細則均由中央制定及頒布,地方政府和地方稅務機關基本上只能在稅法規定的權限內執行政策。地方政府之所以無法發揮地方稅在產業結構中的作用,是因為地方政府無法因地制宜去設立符合當地發展優勢及稅收優勢的稅種。目前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區域導向突出,但是蘇州市和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經濟結構也不同,不利于建設具有蘇州自身特色的產業結構。因此,國家若要地方政府能夠保證和支持地方優勢產業的發展,應賦予地方政府足夠多的權力,使其根據地方的發展制定稅收政策。
3.2擴大小微企業的覆蓋范圍
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后會繳納更多稅款,也可以提供就業崗位等,得以發展后對經濟的貢獻要遠遠大于其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府應加強稅收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特別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因此,政府應該降低政策門檻、讓更多的小微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陽光,同時實施更加深入的稅收優惠政策,幫助小微企業加快發展。一方面,可以降低小微企業政策門檻;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延長稅收優惠期限等,使小微企業長足發展。
3.3加大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力度
服務業是推動蘇州地區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稅收作為一種有效的經濟杠桿,可以積極引導市場因素加快現代服務業的建設。政府應該針對現在服務業,特別是針對當前更高的風險和投資更多高科技服務支持不足,加強稅收優惠政策,來實現更多的間接利益,即不以稅負為前提,通過改變應納稅所得額給予企業優惠,由結果減免為主轉變為過程減免為主,從而降低現代服務業的經營風險,有效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充分發揮間接減免在產業轉型中的作用。
4結語
稅收是政府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主要政策手段,稅收政策的實施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從而加大了不同的經濟活動之間收益和成本的懸殊度。因而科學地運用稅收政策,可以在不改變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降低產品的稅后價格,從而改變產品的供給和需求,影響經濟活動的成本和效益,促進受惠企業的經濟發展,以期發揮稅收政策對蘇州市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最終推動產業結構升級,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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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 新時期推動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 中國文化產業稅收政策的現狀與建議 我國汽車稅收政策與汽車消費的思考 完善我國文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思考 淺談我國稅收政策現狀 我國產業結構的現狀及稅收政策的不足 小議我國會計政策與稅收政策存在差異的影響 關于我國科技稅收政策的思考 完善我國涉農優惠稅收政策的思考 優化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稅收政策的思考 促進我國生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思考 完善我國“小微企業”扶持性稅收政策的思考 完善我國養老服務業稅收政策的思考 淺析我國石油安全的稅收政策 淺析我國房價調控的稅收政策 我國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分析 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財政與稅收政策研究 我國能源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淺議我國地方稅收政策的不足與改進策略 我國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問題與對策分析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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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小微企業;稅制;稅制改革
小微企業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已經成為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支持和發展小微企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1.現行稅制分析
現行稅制以1994年分稅制改革為基礎,期間進行過一些修訂,其基本的特征表現出為:
1.1以流轉稅為主體,稅負偏重。國際上以直接稅為主,而我國稅收收入中流轉稅所占比重接近70%左右,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流轉稅多依附于商品價格,進入消費領域,容易推高物價、抑制內需,造成廣大中低收入群體成為稅負主體,降低了居民的購買力。同時,流轉稅比重過高會增加企業的資金壓力,相應減少技術研發、設備更新的資金,加大結構調整的難度。在服務業征收營業稅,工業、商業征收增值稅,形成二、三產業間的交易存在重復征稅,使得企業競爭力下降。
1.2所得稅占比偏低。在發達國家,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在60%左右,而我國占比不足三成,稅收的調節功能受到制約。
1.3財產稅體系不健全導致居民貧富差距擴大。當前財產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僅在百分之幾,如房產稅的試點表明其不能滿足當前調控貧富差距的需要。
1.4稅權劃分不合理。中央財政在稅權劃分中占比過高,使得地方財政收入難于滿足其公共服務和公共建設需要。
1.5尷尬的數據。多年來,我國稅收的年增長率遠遠高于GDP的同期增長水平,稅收收入一再被刷新。由于長期的高稅收增長,企業的財力儲備受到約束,缺乏發展的后勁,特別是小微企業處境艱難。要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需要“放水養魚”降低總體的稅負水平,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國民收入和消費能力水平。
2.針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措施
2.1稅收扶持。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10月18日財政部頒布《小企業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由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選擇執行,允許小微企業運用新準則處理方法,接受稅法的差異以及小準則和準則的處理差異。11月1日,財政部第65號令,決定修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提高銷售貨物、銷售應稅勞務和按次納稅三大類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其中: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的起征點從月銷售額5000元調整為2萬元;在營業稅方面,規定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的幅度提高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
2012年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1]105號),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開始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并延長享受印花稅稅收優惠的期限至2014年10月31日止。4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并擴大實施范圍,要求結合深化稅收體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研究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制度。
2.2減費扶持。2011年初,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印發通知《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2項。切實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
2.3其他扶持措施。2011年5月25日銀監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銀監發[2011]59號),內容涉及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金融服務機構準入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等方面,從機構準入、資本占用、存貸比考核、不良貸款容忍度和服務收費等多個方面,提出了更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以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2011年10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規定:財稅[2009]99號規定的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持續支持小微企業。
3.存在問題
3.1小微企業財務會計薄弱。小微企業在信息、技術、人才、融資等方面處于劣勢,規模較小、布局分散、原始資本和自有資金不足、社會融資困難。尤其在財務會計方面普遍薄弱,甚至顯得缺失,而企業要享受到稅收優惠、獲得融資支持等均需要有規范的財務會計為基礎。
3.2涵養稅源不足。現有稅收優惠多以納稅人規范管理為基礎,對小微企業優惠的針對性、引導與調整力度不夠。這實際上并沒有使小微企業整體的稅負得到明顯改善,甚至出現了稅負加重的個案。
3.3現行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不足之處。(1)稅制缺乏系統性。小微企業有很多具體情況,現行的稅收政策大多以單項政策形式出現,較為零散,個別規定之間相互排斥,缺乏整體分析和系統性的安排。(2)政策缺乏穩定性。在許多國家,出臺一項稅收政策需要反復論證,而我國的政策應急性比較多,政策取向和執行標準不夠統一,多以通知等文件形式作臨時性安排,缺乏必要的穩定性。(3)稅收優惠還有待深化。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納稅咨詢輔導、辦稅服務等方面還需要有效落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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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稅務籌劃是企業通過有效地財務手段進行繳稅節約的一種方式,企業通過對于其經營等各個環節的涉稅事項進行綜合調整,實現企業的繳稅數額最小化,達到企業資金保留的最大化。科技型小微企業本身需要的資金就多,而且其盈利的過程需要較長的時間,為此如何在稅務方面減輕負擔、節儉成本,成為研究小微企業稅務籌劃的主要目的。目前稅務籌劃制度在我國的發展還不完善,其在小微企業中的應用還不廣泛,為此,通過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稅務統籌方面存在問題的角度出發,提出構建我國科技型小微企業稅務統籌的措施。
關鍵詞:科技型小微企業;稅務籌劃;存在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8016002
1 科技型小微企業實施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1 稅務籌劃的概述
稅收籌劃常常被稱為“合理避稅”或“節稅”,是指企業通過對稅收政策法規的深入研究,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生產、經營、投資、理財和組織結構等經濟業務或行為的涉稅事項預先進行設計運籌,使企業的稅收負擔最優,以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稅務籌劃的特點是:
(1)合法性。稅務籌劃就是企業通過一定的財務管理手段實現企業少繳稅的最終目的,而且這樣的手段是經過我國稅務部門允許的手段,如果企業通過不正規的財務管理手段獲得少繳稅,其所為的行為就是不合法,它就不能稱為稅務籌劃。所以稅務籌劃的首要特點就是要合法性。
(2)籌劃性。籌劃性就是企業在從事經營活動的時候要具有發展的觀念,加強對于稅務籌劃的正確認識,使得企業的財務活動符合稅務籌劃的相關規定,尤其是保證其財務管理執行前就要符合稅務籌劃的內容,避免財務管理活動完成以后出現不適合稅務籌劃的相關規定,造成一定的損失。
(3)目的性。稅務籌劃就是要實現企業的稅務減免或者少繳的目的,企業通過稅務籌劃的手段實現企業盡量減少支出,降低企業的成本,擴大企業的非經營性利潤的增加。
(4)專業性。稅務籌劃要求企業具有其規定的條件,只有企業達到一定的條件之后才能進行稅務籌劃,同時稅務籌劃的進行也需要企業具備專業的人員進行操作。
1.2 稅務籌劃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作用
(1)稅務籌劃有利于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產品結構調整。
我國稅務部門對于小微企業的稅務減免等政策支持并不是沒有條件的,它需要小微企業達到一定的條件之后才能實現稅務方面的優惠,而科技型的小微企業的發展是急需減少企業的資金支出,以此避免企業的經營活動受到資金短缺的困境。通過稅務籌劃要求科技型的小微企業不得不對自己企業的產品經營進行針對性的調整,使得其符合稅務減免政策,通過有效的措施提高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發展動力,促進小微企業不會因為資金短缺因素導致的進行困難,緩解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生存風險。
(2)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科技型小微企業由于其人員少,企業規模小等特點,而且其財務管理工作也沒有大型企業的財務工作的復雜性,使得企業對于財務管理水平不重視,而我國在實行稅務籌劃制度以后,小微企業為了獲得資格,實現企業的免稅或者少繳稅的目的,它們就會通過有效地財務管理實現企業的經營活動符合稅務籌劃的內容。因此稅務籌劃可以幫助小微企業在財務管理上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在企業的人員配置上促進會計人員的綜合能力,小微企業通過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利用科學的財務分析與管理制度為依托,實現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的實現。
(3)稅收籌劃是實現科技型小微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必要條件。
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企業與外界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尤其是科技型的小微企業它需要及時地了解外邊市場的技術產品情況,尤其是外國的產品市場情況,對此它們就必然會與其他地區的企業進行合作,尤其是在技術方面的合作,而國外的企業它們進行企業的財務管理方面都應用了稅務籌劃來實現企業的合法利益,對此我國的小微企業也要積極地引入稅務籌劃,通過稅務籌劃實現企業的利益,提高我國小微企業的經濟實力,提高它們的競爭力,實現我國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方式與外國的方式相一致。
2 科技型小微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問題分析
當前我國政府部門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稅務方面制定了許多優惠政策,比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第10條就明確規定了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減免支持,而且地方政府也出臺了對于小微企業的稅務減免的政策,如河北省制定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就提出了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給予一定的減免或支持。雖然國家、地方政府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稅務等方面進行了大力的支持,但是一些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稅務籌劃認識、管理制度等以及社會環境方面還是存在不少的問題。
2.1 科技型小微企業自身存在的稅務籌劃問題
對于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管理主要就是依靠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的,企業的自身管理制度等對于稅務籌劃的進行具有極大的影響作用,因此我們分析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問題首先就要從企業本身角度入手。
(1)科技型小微企業對于稅務籌劃的認識不正確。
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就是資金短缺,對此科技型小微企業對于稅務籌劃工作就顯得格外的重視,它們通過一定的財務管理手段實現其減免稅收或者減少稅收的目的,正是由于稅務籌劃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重要性,使得他們常常把稅務籌劃與稅務違法行為聯系在一起,他們對于稅務籌劃缺乏正確的認識,在現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方面,他們的財務管理通過合法的措施可以實現,但是他們由于缺乏必要的常識使得他們花錢雇傭稅務師等人員對本企業的財務進行弄虛作假,達到所謂的稅務籌劃的目的。
(2)科技型小微企業缺失關于稅務籌劃的人才。
科技型的小微企業它的主要工作就是科研創新,它的人員數量少,所以它的崗位設置就不具有科學的企業內部結構組織,小微企業的財務人員往往不具有專業的會計知識,因為它的性質決定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相對簡單。也正是因為此原因,小微企業就缺乏稅務籌劃人員,即使具有稅務籌劃工作人員的小微企業,其專業知識也有限,因為稅務籌劃需要相關的從業人員具有全面的知識,他不僅需要了解會計的基本知識,還要了解國家的稅務法規制度、國外稅務知識以及相關的企業管理知識等。這些客觀的原因都會導致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人員缺失,而且這種現象越來越明顯。
2.2 政府部門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沒有進行完善的規定
(1)缺乏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稅務籌劃的指導。
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主要依靠的就是根據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不斷地自我完善,因此在企業自我完善的過程必然會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這樣就會加劇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積極性,而政府部門卻對此不重視,它在規定相關的稅務制度以后,他們不重視對其的宣傳,使得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不能熟練的應用它。
(2)稅務行政執法存在偏差。
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
3 改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稅收籌劃的建議
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籌劃對于減少小微企業資金支出,降低其成本、增加其科研投入等有著關鍵的作用,對此我們要采取多層次的手段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籌劃管理,提高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制度。
3.1 提高科技型小微企業稅務籌劃管理建設水平
(1)提高稅收籌劃相關人員的素質。第一,科技型小微企業管理層應重視稅收籌劃工作。科技型小微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贏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第二,提高科技型小微企業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加強對小微企業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會計、財務方面的知識培訓,加強對小微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稅法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思想教育,使之熟悉現行稅法,在法律允許范圍進行稅收籌劃設計。
(2)稅收籌劃應從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總體上謀劃去選擇有利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方案,科技型小微企業要依據自身的發展特點有選擇地使用對實現企業最大價值的稅務籌劃方案。必要的時候要進行綜合的分析,從小微企業的科技創新的長遠機制進行考慮分析。
3.2 提高政府部門對于小微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支持力度
(1)大力清理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不合理收費。規范稅收制度,在清理不合理收費項目的基礎上變費為稅;逐步剝離目前由企業承擔的一些公共事務與社會職責,企業只承擔生產與經營職能;逐步建立公共部門產品與服務的定價聽證制度;降低登記和最低注冊資金的標準,從根本上解決減輕科技型小微企業負擔問題。
(2)加強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服務。稅務部門應加強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為那些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相對滯后的小微企業提供建賬建制指導、培訓等服務;大力推廣稅務制度;加強對小微企業戶籍管理和稅源監控;掌握小微企業經營狀況、核算方式和稅源變化情況,把優化服務和強化管理結合起來,促使科技型小微企業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提高稅收貢獻率。
(3)加強稅務部門與科技型小微企業之間的聯系。科技型小微企業在運行中存在許多的問題,對此需要我國的稅務部門及時地了解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實際困難,使得稅務部門在自己職責范圍內最大程度的促進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保證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3.3 完善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
國家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政策方面給出了極大的空間,尤其是2011年我國針對性地建立對于小微企業在稅務方面的政策,尤其是對于小微企業的創新的給予一定的稅務減免以及補貼等,但是當前對于科技型的稅務政策還是與小微企業的發展不相適應,對于要完善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做到真正地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第一,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要適當降低,提高科技型小微企業獲得稅務支持的概率。
第二,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開發階段包括在稅務優惠政策上,減輕小微企業的前期開發資金的緊張情況,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稅務減免一定到落實到企業的各個環節,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創新動力。
第三,提高稅收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對于具有發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小微企業。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科研設備、廠房等設施購置等實行減免稅務的措施,而對于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科研產品獲利稅收給予20%的減免,并且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貼,對于小微企業的科研人員也要減半征收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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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自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經濟持續發展,我國企業稅負不斷加重,稅種繁多、稅費并存、重復繳稅等問題使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不堪重負。有幾組數據可以表明我國企業所承擔的稅負之重:一是1995年-2011年,我國GDP總量從60793億元增長到471564億元,增長6.8倍;稅收總額從6038億元增長到89720億元,增長13.9倍,稅收總額增幅超過GDP增幅兩倍。二是1995年-2010年我國宏觀稅負從9.83%上升到25.3%。三是2010年美國稅收占GDP的比重為24%,而我國1995年到2011年政府預算內財政收入累計增長10倍多,約占GDP的35%。
在銀根緊縮的大環境下,小微企業的資金鏈一直緊繃著。融資難,以及原材料價格、勞動力成本、人民幣匯率、用地和物流成本的上漲等,導致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不斷上升,但產品價格卻難以同步上升,致使不少小微企業利潤大幅下滑,甚至有相當部分小微企業倒閉。
成本高、融資難和稅費高,堪稱小微企業的噩夢、中國經濟之頑疾。總理曾表示,給企業減負是個方向,減負首先減輕稅負,在減輕稅負當中,首先從對中小企業、小微型企業做起。工信部2011年正式《“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中提出,將認真執行現行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財稅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支持力度。繼續清理涉及中小企業的各項收費,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小微企業屬于企業群中的弱勢群體,獲取社會資源的能力很弱,多數小微企業經營狀況艱難,收益微薄。另一方面,微型企業也是構成整個社會肌體的細胞,直接關系著充分就業、社會穩定等重大問題。發展小微企業實際上就是在保就業、保民生、保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