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法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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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安全生產 安全事故 法律法規
中圖分類號:T D922. 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國內外對比
時代背景、經濟發展使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起步較晚,并且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相比之下,西方國家最先進入工業革命,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發展,先進的技術和各種工業涉足領域為他們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健全和完善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因此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設較為落后,但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進步和改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介紹
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出臺,標志著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達到了一個覆蓋全方面的階段,向著“整分合”的趨勢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全面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它既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也規定了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更加嚴格地強調了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要性,既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又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全面系統且符合實際地規定了實現安全生產的途徑及形式;二是它涉及到除去消防、公路、鐵路、水上和航空交通以外的安全生產各行各業,無論一般的生產經營單位,還是是高危行業,如礦山、建筑等。
3安全生產法律特點的國內外比較
與我國相比,國外的安全生產法更強調法律的權威性,其特點如下:(1)立法層次高,權威性強;(2)法律體系嚴密,完整性強;(3)法律條款明確,操作性強;(4)技術規程、標準上升到法律層次。這與各國的社會文化背景不同有直接關系。拿我國來說,我們中華民族講究以和為貴,因此在處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問題上主要采取社會監督和法律制裁的體系。而對于外國,比如美國,他們有私家槍做自為用途,為了避免惡性事件的發生,必須強調法律的地位。因此,社會文化背景影響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立。
4《安全生產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關系
在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處于中心的位置,是其他法律的基礎。因此在處理安全生產事故中,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作為根本,與其他相關法律相結合,一道解決安全事故。以一個案例說明其中的關系:
"3.17"道路交通黑火藥爆炸特別重大事故: 2005年3月17日凌晨4時,浙江省衢州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浙H00517大型臥鋪客車行至江西省梨溫高速公路上饒境內路段48公里785米處,追尾碰撞前方同方向行駛載6噸黑火藥的贛A24929貨車(該車掛靠江西省銀輪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引發爆炸,造成31人死亡(客車28人,貨車3人),直接經濟損失924.9萬元。
經分析,這起事故違反的法律法規有違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中的第四十四條煙花爆竹的運輸,由購買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后方準運輸;省外購進煙花爆竹的運輸,購買單位應憑省主管部門審查后的合同和核發的封簽向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申領《爆炸物品購買證》、《爆炸物品運輸證》后方準運輸。到達目的地后,收貨單位應在運輸證上簽注貨物到達情況,并在七日內將運輸證交回原發證機關。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審批并實施監督管理。違反《汽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租賃經營人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經營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強內容管理,對從業人員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第二十四條 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汽車租賃業有關法規,認真履行職責,違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法》是一個覆蓋面廣的綜合性法律,其內容還不夠完善和具體,因此必須依靠相關法律才能夠合理、全面地處理事故,才能增強其可信度和權威性。
5對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分析性總結
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中華民族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具備基本法律和安全法律法規的基本特點,因此從對它的分析可以總結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現狀:
5.1趨于完善依然需要健全;
國務院二十三號文件的出臺使得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更加健全,是加強新形勢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推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起到重要作用。
5.2體系存在漏洞,需要長期的經驗積累來完善;
5.3不能夠滿足工程技術飛速發展的要求,有些惡劣行為依然處在法律規范范圍之外;
5.4安全生產法律的普及任務依然艱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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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摘要:
關于生產質量的監管是每個國家在食品安全上面的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對于世界上最早發現茶葉的中國,相關茶企應該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管,這具有很重要的法律意義。如今茶葉生產存在的質量問題有很多,就比如農藥有沒有徹底處理干凈等等問題都需要認真考慮思考對策。對于茶企來說,茶葉的生產質量問題同時還決定了在貿易中整體的競爭力。
關鍵詞:
安全生產;茶葉安全性;生產監管;法律意義
要知道食品的安全問題關乎到很多個層面,隨著國內經濟的快速發展有關食品安全的相關事故也逐漸引起社會的關注。尤其是茶企在整個市場上對茶葉的監管,在法律面前也應該有所思考。法律思考是國家穩定的一大要素,國人尤其是各大企業在生產安全上面一定要有嚴格地監管制度。自從我們加入了WTO后,茶葉帶來了很大的機遇,然而這同時也是風險和挑戰并存時期。對于進口國而言,他們會設定非常嚴格的檢測標準,所以說,茶企做好安全生產監管對于穩定國際市場來說也是一件非常緊迫的事情。
1茶企面對茶葉的安全性挑戰
如今茶葉早就成為一種非常健康的飲品傳播于整個世界,如今茶葉的安全生產的監管一直是茶企需要探索研究的一大重點。而人們對茶葉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提高茶葉的安全生產質量才是茶企所面臨的最大問題,茶企應該將更安全的茶葉推向市場。如今茶企需要認清這樣的事實,將茶葉的安全性生產監管到位。現在的茶葉行業已經非常普遍,做好生產安全的監管問題才是重中之重,因為得到了最好的監管才會生產出最有質量的茶葉,安全成為各大茶企最重要的使命。首先了解一下茶葉更詳細的有關安全問題,茶葉本身來說是非常安全的,對人體無害。之后隨著對茶葉的認識,得知茶葉是可以用來做藥物的,這也是茶葉最早的使用價值。作為飲料被人們接受還是之后的事情,那個時候的社會是一種非常傳統的狀態,所有生產都是人力所為,因此茶葉不會存在被污染或是農殘的問題。而之后社會快速的發展,生產模式也逐漸變為機械化生產,于是安全性問題就逐一出現,對于茶葉而言,有害的物質也越來越多。在改革開放前我國的茶園是由國家的集體所有制來進行經營的,這樣的情況對于施肥和用藥來說就會比較好管理,農藥殘留和一些污染的情況也不會太嚴重。但是到了我國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的茶園就開始被改成農戶承包的模式,這樣一來對于茶葉的施肥問題來說,農藥問題就沒有那么好控制了,因為沒有辦法進行統一的管理,所以就會很容易造成茶葉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一些農殘問題。對于茶企而言,確實存在著很大的挑戰性,因為地球上面的生態問題也受到了破壞,所以就會有很多病蟲出現,這也是危及茶葉安全的一大問題。
2茶企對茶葉安全生產監管相關措施
2.1原料問題要嚴格
茶企需要重點考察茶園的建設問題,并且要關注茶園的生態條件,要使得茶園遠離污染源,使得土壤的安全質量先達標,這樣才可以保證茶葉的高質量生產。就肥料而言,最好使用有機肥和生物肥。茶園施用那些檢測合格的化肥,需要注意的是,嚴查控制不要使用重金屬含量沒有達標的礦渣肥。對于病蟲來說,最好考慮生物防治,還有農業措施防治這兩項,用生物農藥來控制病蟲對茶葉的傷害,這些細節上的處理需要重視,從施藥時間,安全的藥量范圍等方面做好合理的施用。為了采茶的標準化,就需要在采茶機上使用符合標準的鉛汽油和機油,這樣的選擇就是為了更好地防止汽油或是機油對土壤和茶樹的污染。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清潔對于茶葉的重要性,裝載鮮葉的器具需要非常清潔的環境,還需要良好的通風性,這樣就會保證更少接觸到有害微生物的侵染。茶企需要在茶葉的原料上面下功夫,一定要在鮮葉原料進廠的時候進行嚴格地檢驗,標準符合的茶葉再使用,那些沒有達標的茶葉一定要嚴格對待,在進到企業之前就將其處理掉。
2.2在生產過程中的規范
如今在廠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工作人員的整潔衛生,這確實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消毒是食品車間工作室一個特別重要的流程,在生產的時候,每一天都應該保持相關機器的干凈清潔。就企業里面的工作人員來說,一定要做好清潔工作,工人的清潔關乎到茶葉的安全。所以企業應該定期的給工作人員做身體檢查,如患有某些病癥的員工就要求他去接受治療,待康復之后再來上班。茶企最好在加工管理茶葉中引入ISO質量標準,嚴格監管茶葉的加工過程。再有就是茶企生產加工的廠房環境,因為廠房的清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茶葉本身的安全。一定要保證廠房的地面光潔,需要防止那些有害的物質的侵入。茶機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生產廠家,要注意的是的剛購買的新設備需要將其表面的防銹油清除掉,還有一點就是需要在茶機與茶葉接觸的地方嚴格禁止工業油的使用,最好做上相關的標記,機械的其他部分可以盡可能的使用食品機械油。員工需要在下班前將相對應的設備進行一個保潔清理。在整個茶葉生產的過程里,一定要做到不落地生產茶葉,以更好的達到茶葉的安全防范目的。
2.3茶葉的包裝運輸安全考慮
首先必須要考慮的就是,所有有關茶葉的包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包裝通用標準》,這樣可以防止一些有害物質的傷害,為了防止一些放射性物質就一定要保證干燥。包裝的過程一定要防止茶葉受到來自外面不好的污染。在茶葉的儲藏過程中,也一定要保證環境的潔凈,防潮,無異味,最好是可以設置專庫專用,這樣就會更好地避免其它異物的存在,還需要注意的就是庫房的溫度,以保證茶葉的品質。關于茶葉的運輸問題,茶企選擇的運輸車輛一定是非常潔凈的運輸工具,一定要是干凈無毒害的運輸工具,一定要禁止跟有毒或是影響茶葉品質的貨物一起混裝運輸,以確保茶葉的安全。
3茶企安全監管的法律意義
茶企在對茶葉的生產進行安全監管的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法律問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主要表現在預防一些安全的生產事故,處理一些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害,還要針對發生的事故實施懲罰以達到一定懲戒的作用。如今我們國家的茶葉安全衛生標準還需要不斷地完善,在那里發現問題就解決問題。我們需要進行對國外茶葉及相關標準的探究,因為我國茶葉很大一部分都是外貿出口,應該制定出比較完善的茶葉質量安全標準。就茶企來說,應該遵循相關的法律,要勇于預防生產事故發生,維護生產的安全性。如今茶企在面對安全性問題的時候,會有更多的法律方面的考慮。國家設置的相關法律制度確實是為人民的安全負責任的一種體現。如今社會公平,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權利去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這樣就在無形中對生產者帶來了一定的壓力。要保障安全的生產,就可以提升人們對產品的信任感,信任感的形成也就是企業在人們心中地位的一個體現。茶葉的安全問題在法律面前還有一定的懲戒意義,一般在安全性中發生一些問題的時候,法律就會動用相關的法律制度去懲罰,這在一定意義上控制了安全問題發生的概率,對于整個行業正常運行有著不容小覷的作用。
4結語
如今我們中國的各大茶出口企業,都應該將重點放在對茶葉生產質量的監控方面,如果對茶葉的生產質量不夠重視,監管力度又不夠的話,那么就很可能在整個茶行業中出現問題,會產生不可預想的情況,作為茶企都應該對茶葉的質量安全問題做一個詳細的分析。現在就產品的生產質量而言,建立一個非常有利于發展的監管體系,以人們的健康為目標,來做好生產安全的監管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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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這里所說的“電器”是指家用電器及各種電訊、電力器材:"壓力容器“是指鍋爐、氧氣瓶、煤氣罐、壓力鍋等高壓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是指煙花爆竹、雷管、民用炸藥等產品。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明知是上述產品而銷售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未構成犯罪的,按照<產品質量法>第37條的規定處罰。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上述產品,造成嚴重后果的,是犯罪行為,按照新<刑法>第146條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的罰金。
篇4
㈠認真貫徹學習十六大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牢牢把握“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努力實現我鎮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在新的一年里,緊緊抓住學習貫徹十六精神這個中心任務,把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與安全生產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和經濟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精心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堅持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通讀文件與專題討論相結合,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加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堅定性,增強安全生產政治責任感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開創我鎮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㈡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安全生產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是政府職能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要繼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黑板報、宣傳欄、公益廣告等形式,不失時機地廣泛深入宣傳《安全生產法》,使全社會都知道、了解《安全生產法》。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促進我鎮安全生產的法律普及教育工作和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㈢努力抓好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隊伍的自身素質的建設,確立“與時俱進”的觀念,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新經驗,熟練掌握從事安監工作所必須的法律、法規、政策、安全生產技術及相關知識,不斷充實提高業務能力,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明年結合各個時期的工作安排,分期分批對各村、有關單位、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人、安全員進行輪訓。在各村、有關單位和重點企業配備配齊兼職安全員和消防員,提高全鎮安全監察的復蓋面。
㈣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明年內,對我鎮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法》第20條規定,對各村、有關單位和企業有關人員分期、分批、分類進行《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通過抓培訓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律水平。為安全防范、關口前移打下堅實基礎。
篇5
關鍵詞:建筑工程;監理;安全責任;落實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監理單位按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根據有關法規和監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因此,工程監理應該在建設單位委托的業務范圍內承擔責任。
1.正確認識監理的安全責任
在《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有關現行法規中,僅規定了建設單位有監督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和造價的權利,而沒有賦予監督施工安全的權利。既然建設單位沒有監督施工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權利,作為受建設單位委托的監理單位,也不應負有監督安全生產的義務和權利。依據權責對等的一般性原則,監理單位承擔的安全責任應該限定于監理過程中的“工程實體質量安全事故”責任,而不是承包單位進行組織生產建設中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責任。
此外,《安全生產法》所稱的生產經營活動,是指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法約束的主體,是自身的經營活動可能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單位,不應包括為建設工程提供監理服務的監理單位。即使監理單位可視為《安全生產法》中包括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涉及的安全事故是施工方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出現的事故,絕不是監理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出現的事故,所以在施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施工企業自己施工人員的傷亡是施工企業的事,是施工企業及與其有連帶合同責任單位的事,因此《安全生產法》所約束的生產經營活動主體,是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及與其有合同關系的相關責任單位,絕非是與施工企業無任何關系的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如果在監督管理活動中,因自己違反操作規程和規范造成自己的監理人員的傷亡事故,這時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才應為監理單位,才受《安全生產法》所約束,我們一定要正確理解《安全生產法》立法的初衷和本意。
2監理安全責任監督管理主體的認定與法律適用
(一)監理安全責任監督管理主體的認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因此應由建設局對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的職權。
(二)監理安全責任的法律適用,安監局援引的法律法規分別有《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先從法律適用上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作出處罰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應當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而無論是監管責任人還是監理單位,都顯然不是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理單位從事的是監理服務行為,而不是施工安全生產經營行為。所以安監局把《安全生產法》以及由它衍生出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作為行政處罰依據,存在行政相對人主體認識上的錯誤。
其次,從行政機關執法依據上講,縣安監局以其行政職能不能援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來作出處罰,因為能夠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主體不應當是安監局而應當是建設局。該《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雖然安監局與建設局都是行政機關,但不等于行政機關可以隨意援引法律,任意進行處罰。其所援引的行政法規必須與其行政職能相對應,才能真正起到公正執法的作用。
再次,在法律適用上,對監理單位的行政處罰,應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因為《安全生產法》沒有對監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如何作出處罰的規定,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當中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于監理單位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無論單位和個人都有明確的處罰依據。《安全生產法》屬于一般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是特別法,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即便監理單位應當受到處罰,也應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而不是《安全生產法》。況且安監局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來確認監理單位違法,卻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罰則來處罰監理單位,適用法律混亂,破環了法律的內在統一性。
此外,用不同法律條文認定同一違法事實,又用同一處罰條款對行政相對人作出不同的行政處罰,其政策法律觀念之淡薄,其行政行為之隨意可見一斑。另外,處罰告知依據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確有要求監理單位向主管部門報告安全隱患的義務,但該法條對于監理單位履行義務的前提是在監理工作中發生嚴重安全隱患,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而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情況下,明顯不包括安全事故發生的停工期間。
(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依據《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 號)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規定,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職責有:
1)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未進行審查的,監理單位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監理單位審查簽字認可,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將情況及時書面報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未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報告的,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2)監理單位在監理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監理單位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沒有及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3)施工單位拒絕按照監理單位的要求進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監理單位沒有及時報告,應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4)監理單位為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應當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監理單位履行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施工單位為執行監理指令繼續施工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應依法追究監理單位以外的其他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監理單位完全履行《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規定安全監理職責,不應再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其全部責任應由未執行監理指令私自拆除塔機的施工單位承擔。此外,安監局認定的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符,適用法律不當,程序混亂,以致作出了錯誤的處罰決定,依法應當撤銷。
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內容也可以看出這個法條要求執法機關對被處罰人處罰前,必須履行責令其整改的義務,這是處罰的基本前提,執法機關未履行該義務,對監理單位的處罰行為是無效的行政行為。當地任何行政機關均沒有對拆塔吊之事給予監理單位下達過限期整改通知書。既然行政機關沒有履行這樣的法定義務,那么其對監理單位作出行政處罰就是錯誤的,是與《行政法》相違背的。
結語
監理行業其自身的特殊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復雜性,使得現行法律在司法實踐中容易引起混亂。隨著監理市場的日趨成熟、規范,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等應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同時政府有關管理監督部門不能超越法律,一味強調監理方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責任,更應該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和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管力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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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安全生產法》全面規定了安全
生產工作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工會、地方各級人
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中介機構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
責任;詳細規定了違反《安全生產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這對于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促
進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提高企業的本
質安全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并為追究違法人員的法律責任,遏制和
制裁各種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安全生產工作客觀規律的要求。同志
關于“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等關于安全生產
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不僅指明了安全生產工作的根源???消除隱患;
還表明了抓安全生產的科學方法???預防為主;更指出了安全生產的
關鍵環節???強化責任。消除隱患是根本,加強防范是重點,落實責
任是關鍵。安全生產作為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保證這一系統的每
一環節、每一部位、每個工種、每個操作都到達到本質安全,才能保證
整個系統的安全生產。只有從企業主要負責人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區
隊班組、每一個崗位操作人員,都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嚴格落實
責任,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三大規程”的要求,
按照崗位責任制的規定,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做好每一項工作,才能
使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安全生產才能得到保障。
由于我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安全生產缺乏法律規
范,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就是:包括企業經營管理者在內的企業
員工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淡薄,部分企業的主要領導擺不正安全與生產、
安全與效益、安全與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對安
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上,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要錢不要命;千方百計降低
生產成本,減少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放松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
責任體系不健全,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
《安全生產法》的實施,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法律武器,能夠通
過法律的強制約束力,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部分領導干部和從業人員在安
全生產中存在的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從法律的高度促使各級領導
干部和從業人員筑牢安全生產的思想防線,做到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
“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動搖,對預防事故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解決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嚴不起來,
落實不下去”的重要措施。目前,70%左右的事故是“三違”造成的。
“嚴不起來”,包括了安全生產內部管理、外部監督、行政執法、事故
查處、責任追究等各個環節;“落實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隱患監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通過法律對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
管理者、安全生產者的行為提供動力和約束,強制企業建立健全上至企
業法人,下至區隊班組長、普通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規章制
度,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誰主
篇7
1煤礦法制建設存在嚴重的紕漏
a)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內容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足,內容還不完善,相關制度建設比較落后,中國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實施時間比較晚,由于缺乏實踐經驗,導致中國關于煤礦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太精細。主要體現在:(a)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條款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已有的條款內容相差無幾,執行時很難對號入座[2];(b)責任不明確,比如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依法給予行政處分;(c)一些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間存在不銜接或沖突的現象;(d)對于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規定的自由裁量不固定;(e)多數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是人為結果,源自于職工的違章操作,但是在中國制定實施的煤礦安全生產法規當中對普通員工的違規行為并沒有制定明確處罰細則,相關煤礦自身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違規行為處置不夠嚴厲,流于形式[3];b)煤礦安全執法方面的不足:(a)中國的煤礦安全執法隊伍執法經驗不足;(b)煤礦安全執法隊伍不夠專業,缺乏法律專業執法人員;(c)執法隊伍的工作環境差。
2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2.1完善現行的法律法規明確煤礦安全法律法規的指導性作用和實際的可操作性國家在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后,其具體的執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實際中的生產監督者和執法者自身的認知和掌握水平,因此就需要在實際的立法過程中充分考慮中國煤礦生產的具體情況,制定全面具體的細則,保證地方執法者能夠熟練運用于實際的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真正地做到法律制定具有極強的可執行性,堅決杜絕制訂了的法律法規因為客觀因素受到限制,無法發揮法律的威懾性和威嚴等情況的發生。特別是在煤礦的安全生產方面更要加以重點關注,確保煤礦的安全生產,推動相關產業的有序發展。
2.2加強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進行細則的量化a)充分調動煤礦生產企業工人總會、職工對安全生產條例的熟知和重視,確保條例能夠在實際中得到充分的落實和使用,實行安全生產自主監管,促進煤礦生產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4];b)煤礦生產相關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逃逸通道等管理細則,保證其設計和布局符合安全生產標準;c)建立中國煤礦安全生產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生產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從業人員能夠掌握良好的應急知識和手段,提高生存能力;d)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對安全風險的評估和管控信息進行全企業公示,保證員工能夠切實了解相關信息;e)制定合理科學的災害應急預案,并且對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制度進行有效地監管,保證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2.3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a)作為煤礦日常開采工作的一線人員,礦工對煤礦的安全隱患具有清晰的認知,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考慮,煤礦職工應積極地參與到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工作中來。積極推動關于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落實和員工自身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制度的確立,與相關部門聯系,進行常態化的交流溝通,促進煤礦開采安全有序地進行[6];b)將煤礦安全隱患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新形勢下煤礦隱患源頭治理、操作規范化進行的基本要求相結合,并且形成規范化的法律文本來約束日常生產行為,保障中國廣大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解決目前中國煤礦企業普遍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工作環境,推動煤礦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7]。
3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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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隱患治理年”的總體部署,通過開展地方發電企業專項執法監察,摸清企業落實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全面了解我市地方發電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規范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地方發電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不含中央發電企業及魯能發展集團公司所屬電廠)。
三、檢查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四)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五)灰渣庫安全評價和許可情況;
(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情況;
(七)防范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
四、進度安排
(一)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從8月6日開始至9月5日結束。
(二)階段劃分:
1、動員部署階段(8月6日至11日)
各縣(市、區)根據本方案,對轄區內地方發電企業進行調查摸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執法監察具體實施方案。深入宣傳動員,指導企業明確具體負責領導,建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保障,認真開展好這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
請各縣(市、區)安監局于8月11日前,將《全市地方發電企業專項執法監察聯系表》(見附件2)和《全市地方發電企業基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分別報市安監局監督管理科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監督管理科聯系人:夏勇,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監察支隊聯系人:田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2、企業自查階段(8月12日至17日)
地方發電企業按照方案規定的內容,認真做好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執行落實情況的檢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完善,并向當地安監部門書面報告自查整改情況。
3、檢查整改階段(8月18日至24日)
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成立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專項執法監察組織,在調查摸底和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明確整改要求。同時按照省安監局要求,認真填寫《對地方發電企業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
各縣(市、區)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工作總結和《對地方發電企業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的電子版,請于8月22日前分別報市安監局監督管理科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并將《對地方發電企業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的原件報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4、驗收講評階段(8月25日9月5日)
市安監局現場檢查各縣(市、區)活動開展情況,并對這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進行總結講評。做好迎接省安監局督查準備。
五、幾點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明確活動開展目標。各縣(市、區)要以此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為契機,積極探索加強發電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通過執法監察,教育企業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強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動性,幫助企業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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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明確
我鎮的安全生產宣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堅持安全發展,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和十會議精神,把科學發展觀貫穿到安全生產的各個環節,緊緊圍繞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主題,在普及安全生產法律和知識上下功夫,以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宗旨,努力提高全鎮人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開展了有組織、有計劃、針對性強、效果好、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產的目標任務,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宣教目標落實
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年”,“百日安全生產”“全生產月”活動和節假日,重要季節、時間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采取有形、有聲、有物的宣傳手段,把安全生產知識、法律法規送進機關、企業、學校、社區、農村,送進千家萬戶,在全社會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氛圍,使全鎮人民群眾的安全生產知識得到普及,安全生產意識得到提高,政府的監管責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管理人員的直接責任均得到增強,為全鎮的安全生產工作打下牢固的思想預防基礎。
三、宣教內容豐富
主要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省安全生產條例》、《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通知》、國辦《意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指導意見和全國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會議精神、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法規和縣安監部門的會議、文件精神,安全知識等內容。
四、宣教形式多樣
一是結合重大節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進行宣傳;二是利用安全生產月專題活動宣傳;三是開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四是會議、培訓、有線廣播、電視講座進行宣傳;五是書寫標語、板報進行宣傳。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防事故,事事抓安全,讓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活起來、動起來,把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銘記在每個鎮民的頭腦里,使我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具有強大的思想保障和合力,確保了全鎮人民平安和諧的生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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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安全生產已經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頒布,今年1月9日國務院專門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決定》明確指出: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把安全生產與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直接聯系起來,并且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地位,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一直以來,縣委、縣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很重視,成立了專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使安全生產工作有了一個統一的綜合監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也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近兩年的情況說明,我們的認識是到位的,采取的措施是及時的,安全生產工作效果是明顯的。同時,結合實際,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每年都與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和責任;初步建立起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得到了加強;及時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全縣安全生產條件與以前相比確實有了很大改善,安全生產形勢總體趨于平穩。今年以來,我們又先后建立并實施了《安全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安全工作信息上報制度》、《安全生產定期通報制度》、《安全生產綜合考核制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舉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規定,這對我們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剛才大家也已經談到,目前全縣還存在一定的安全生產隱患,傷亡事故還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基礎還比較薄弱,保障體系和機制尚不健全;部分單位和企業安全意識還不強,責任不落實,投入不足;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隊伍建設以及監管工作亟待加強。因此,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兩個務必”,即:務必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務必把安全生產工作當作大事抓緊抓好。一句話,就是既要保證認識到位,還要保證工作落實到位。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的和奮斗目標
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身就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措施,也反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和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要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就必須付出持續不懈的努力。各鄉鎮、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從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理解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系,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按規定切實加強安全生產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真正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和監督職能;根據國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安全生產法制和執法隊伍“三項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積極研究、探索和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環境,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努力完成全縣安全生產各項任務。
二、落實政策規定,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必須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要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支撐體系建設,各有關單位要重視安全生產人員和資金的投入,要選派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業務的干部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要從經費中撥出必要資金用于安全生產工作,并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產必要的投入,進一步完善機制,改善條件,確保安全生產預防工作的落實。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持把建筑工地、礦山、道路和危險化學品、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持續不懈地抓下去。要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結合起來,確保整治工作實效。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宣傳和安全教育。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力度,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切實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做到人人講安全,事事保安全。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全縣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盡快建立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充分利用現有的條件和資源,建立一支過硬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逐步加強全縣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建立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三、強化管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依法加強和改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定,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產技術培訓。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完善培訓機制,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培訓質量。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按照法律要求,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術培訓,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經營管理人員、重要工種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接受規范的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四、完善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各單位和部門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充實必要的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權威,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監管職能。2005年縣將繼續對有關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實行量化管理和考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公告、通知等形式,定期向全社會公布安全生產情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按照國家要求,把安全生產納入行政許可的范圍,在各行業的行政許可制度中,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審查內容,從源頭上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開辦企業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持證進行生產經營。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簡稱“三同時”),對未通過“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企業決不準擅自開工投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行政執法。各類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增強執法意識,做到嚴格、公正,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時發現并徹底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按照有關要求搞好分類指導和重點監管。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及其負責人,要依法加大行政執法和經濟處罰的力度。要認真查處各類事故,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加強對小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小企業是目前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要高度重視對小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決不能出現管理死角。要從組織領導、工作機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堅持寓監督管理于服務之中,積極為企業提供安全技術、政策咨詢等方面服務,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和幫助小企業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五、加強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