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高管履職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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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公司高管履職報告

篇1

6月5日,中國工商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398,香港交易所代碼:01398,下稱工行)的年度股東大會如期在香港舉行,但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薪酬議案沒有能夠提交審議。

工行曾于5月22日公告稱,鑒于有關部門正在制訂銀行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薪酬管理的相關辦法,董事會通過決議,撤回此前既定方案,且不再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年會批準。

這只是近日國有金融企業薪酬問題系列變局中的一環。事情的導火索是一家被認為非國有機構的公司。今年3月,中國平安保險(上海交易所代碼:601318,香港交易所代碼:01318,下稱平安)年報披露了高管年薪,平安董事長馬明哲2007年的收入6616.1萬元引發輿論熱議。這引起最高決策層關注,甚至就此專門召開會議,了解討論此事,并指定有關部門進行研究。

平安是非國有股份制上市公司,其高管薪酬原則上是董事會范疇的議題,但據稱“此事非常敏感,引發了連鎖反應”。中央匯金公司有關人士稱,匯金因此叫停了工行等控股金融企業原來的薪酬計劃。據悉,管理層的基本思路是,金融企業特別是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薪酬,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各行業,“既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又要與當前國情相符合”。

《財經》記者獲悉,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都在根據這一安排了解各行業金融機構高管薪酬的現狀,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時,爭取提出規范意見。

證監會則通過交易所要求金融類上市銀行年報的補充公告,披露高管的具體薪酬,并針對股權激勵制度連續了兩個備忘錄,收緊相關尺度。

《財經》記者還了解到,銀監會對此事的基本態度是,薪酬問題要堅持改革原則,不走回頭路;但同時要“以科學發展觀作為指導,把方案做細做科學,激勵約束機制要對等”,不能“水漲船高,而水落石不出”。但各監管機構只是提供決策建議,具體辦法應由股東和董事會決定。

據《財經》記者了解,財政部已于此前完成了《國有金融機構薪酬情況的分析》報告,目前正擬定相應的文件,對國有金融各機構的激勵制度進行引導和規范。根據“黨管干部”的特有國情,有關按照業績考核央屬國有金融企業高管的辦法和建議,也將提供給中央組織部門做參考。

連鎖反應

5月11日,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銀行、中信銀行五家已上市銀行年報補充公告,詳細披露高管、董事和監事2007年度薪酬狀況。此次披露,是相關公司根據上交所要求而統一進行的。以往公司已的年報里往往只公布一個董事、高管薪酬的總額,而不披露到具體名下。

5月15日,宏源證券(深圳交易所代碼:000562)《關于實施2007年度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議案》被否決,成為首家股東大會否決董事、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此前的4月22日,宏源證券董事會已經通過了高管薪酬的考核辦法,這次股東大會叫停的只是董事和監事的分配方案,而宏源證券高管中只有董事長湯世生,副董事長李克軍以及總經理胡強是董事會成員,因此其余高管薪酬仍照常發放。

根據宏源證券之后的公告,方案未能獲得通過的原因,是當日投棄權票的99961.0403萬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表決權的94.79%。宏源證券第一大股東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現持股97721.26萬股,顯然正是他們投了棄權票。

宏源證券2007年年報顯示,22名董事、監事和副總經理2007年的薪酬總額為936.01萬元。其中,董事長湯世生174.42萬元,副董事長李克軍55.37萬元,當年10月15日剛剛上任的總經理胡強19.32萬元,劉東、周棟兩名副總經理均為111.28萬元,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許建平為111.27萬元,副總經理栗宏剛為107.53萬元;而監事會主席徐際國和副總經理高濤薪酬分別為65.74萬元和59.74萬元。

這一薪酬在業內并不算高,整個匯金系券商的薪酬事實上在整個行業里屬于中下水平。但據接近匯金公司的有關人士解釋,券商薪酬通常是與業績掛鉤的,但證券行業的業績波動較大,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飯”,與高管個人的努力關聯度并不高,所以獎金不能定得過高。

數日后,工行公告稱,5月22日,董事會已經同意撤回了此前擬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2008年董事、監事報酬合同及2007年報酬合同和清算結果議案。

根據此前方案,工行董事長姜建清的稅前報酬為160.6萬元,含福利保險費用在內的稅前總收入為179.5萬元。行長楊凱生的稅前報酬為153.4萬元,加福利后總收入為171.1萬元。兩位副行長張福榮、牛錫明的不含福利的稅前報酬分別為138.5萬元和137萬元。而梁錦松等四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則由工行向其發放51萬元或以下不等的稅前報酬。

分析人士認為,工行此番公告表明,除股權激勵計劃外,以財政部為大股東的金融企業高管的薪酬也納入了統籌規范的范疇,具體方案預計不日將出臺。方案出臺前,一些相關的上市公司的高管及董事薪酬方案都將可能暫時擱置。

此前,財政部已叫停了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

是少是多?

金融行業的薪酬多少合適,一直是個備受爭議的話題。曾擔任建行獨立董事的日本新生銀行前行長八城政基曾對《財經》記者表示,這些中國大銀行高管需要承擔的責任,與其100多萬元的年薪嚴重不匹配,這和分行行長只有2倍差距,他認為總行行長至少應是分行行長的10倍到15倍左右才合理。一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部門總經理也向《財經》記者抱怨,自己的年薪和股份制銀行相比差距太大。

然而,國有金融企業高管的任命沒有實行市場化之前,圍繞其薪酬和激勵問題的爭議,會將一直持續。

“不是按市場原則選擇的,只能上不能下,還有大量的職務消費,給100萬元我都覺得高了。”匯金一位負責人談及控股的幾家大銀行的高管薪酬直言不諱。

財政部有關人士也認為,“國有金融機構在人力資源管理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仍比照市場化水平提高薪酬”是不合理的。

財政部有關報告稱,國有金融機構薪酬偏離社會平均值的程度高于發達國家,也高于其他發展中國家。據統計,2006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10萬元,而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2006年職工平均工資分別為9.89萬元、13.28萬元、10.85萬元和12.14萬元,分別是社會平均值的4.71倍、6.32倍、5.17倍和5.78倍。財政部稱,與此相比,美國銀行人均收入是社會平均收入的2.39倍,渣打銀行和蘇格蘭皇家銀行為2.86倍。

與此同時,2003年以來,國有金融機構的薪酬也保持了快速上漲勢頭。財政部前述報告認為,其中“改制金融機構總部和分支機構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上漲勢頭尤為明顯”。以2006年總部員工薪酬增速為例,政策性機構中,農發行、進出口銀行分別增長21.03%、16.10%;保險企業中,人保集團增長24.03%;商業銀行中,中行、建行分別增長18.62%、20.76%,均高于14.36%的社會平均工資增幅。

另外,薪酬向管理層傾斜,相同職級存在一定平均主義現象,也為財政部所關注。一是分配關系向總部傾斜。2006年,中行和人壽股份總部的部門總經理平均薪酬分別為93萬元和75萬元,明顯高于一級分支機構負責人69萬元和55萬元的平均薪酬。

二是分配關系向中高層管理人員傾斜。2006年,中行總行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43∶1,薪酬總額比例為1.02∶1。出口信用險總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52∶1,薪酬總額比例為1.79∶1。人壽股份總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66∶1,薪酬總額比例為2.33∶1。中信集團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37∶1,薪酬總額比例為1.35∶1。

此外,金融企業高管薪酬漲幅高于員工工資漲幅,內部收入差距拉大也受到財政部關注。

從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角度看,財政部報告稱,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普遍高于國內上市公司。2006年,國內上市公司董事長平均年薪30.18萬元,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董事長薪酬分別是國內上市公司董事長平均水平的4.31倍、5.05倍、4.69倍和5.74倍。

在上市公司中,金融高管的薪酬遙遙領先。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日前的《中國企業家價值報告》顯示,在近1500家上市公司中,2007年,各公司最高年薪前五位均為金融企業高管,依次為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年薪6616.1萬元;深發展A董事長法蘭克紐曼,年薪2285萬元;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年薪1748.62萬元;中行信貸風險總監詹偉堅,年薪986.6萬元;招行行長馬蔚華,年薪963.1萬元。

在董事長年薪排行榜中,有一半來自金融、保險行業;總經理年薪20強中,同樣有一半金融企業。除了上述已經提及的數位金融高管,興業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166)董事長高建平(297.6萬元)、中國太保(上海交易所代碼:601601)董事長高國富(295.21萬元)、北京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169)董事長閆冰竹(268.61萬元)、海通證券(上海交易所代碼:600837)董事長王開國(254萬元)、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245萬元)、中國人壽(上海交易所代碼:601628)董事長楊超(199萬元),全都在上市公司董事長薪酬20強之列。

榮正董事長鄭培敏表示,從行業比較研究看,金融業各崗位的薪酬平均值均以遙遙領先的數值高居各行業之首,但在持股市值的行業比較中,金融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崗位均未進入前三。他認為,這說明,金融業核心高管當期貨幣薪酬過高,但報酬結構不盡合理,長期激勵嚴重不足。

建議與制衡

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各相關部門都在就金融行業高管薪酬提出各自的建議。

記者從接近監管部門的知情人士處了解到,目前銀監會已經就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高管薪酬提出了六點基本看法。

首先是薪酬應與企業戰略的長期目標、經營理念、社會責任及外部環境相一致。之所以要強調企業的經營理念,主要是因為不同的理念會導致不同的風險偏好與戰略選擇。如有的機構因為吸納存款,所以必須是風險保守型的;有的機構則是持服務型理念的;還有的機構沒有存款人和投資人,完全是用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經營,不同性質的機構應該有不同的薪酬標準。

第二是績效與風險成本要平衡。這就是說,不能只看賺了多少錢,還要看為此付出了多少人工成本、壞賬成本、撥備成本,要關注資本充足率。

第三是激勵與約束要平衡。薪酬不能只是“水漲船高”而“水落石不出”。如果企業業績下滑,出現虧損,就應該大幅削減薪酬。然而現狀卻是不僅金融企業,很多工商企業都是賺了工資大漲,賠了國家買單,個人毫發無損。

第四是薪酬發放應該遵循“高層和基層平衡,高層與專才平衡”的原則。該人士援引日本企業經驗,在業績不好的時候,高層的工資會大幅下降,基層的領導扣得較少,普通員工無須減薪。至于專才,則應按一定的市場價格付酬。

第五是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要平衡。要避免一些高管在快退休的時候,修改工資原則,為自己謀私利。

第六是政企一定要分開。目前有一些國有但不控股的企業高管,依然在享受公費醫療,有住房和電話補貼,使用公家的司機,甚至不斷地更換新車。“下海就是下海,不能繼續享受干部待遇。”有關人士稱。

作為側重風險管理的機構,銀監會的意見僅僅是作為建議供各金融企業的國有股東作為參考。股東則需要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明確表達自己的態度。

據《財經》記者了解,財政部目前亦提出了政策建議,這包括股權董事薪酬不與所在金融機構高管薪酬掛鉤,根據其履職情況發放,以避免股權董事與公司高管在薪酬問題上利益趨同;真正發揮薪酬委員會和市場中介的作用,杜絕高管人員自定薪酬;嚴格控制高管人員職務消費,將職務消費納入高管人員薪酬總額;對高管人員薪酬實行封頂管理,高管人員薪酬不得超過普通員工薪酬的一定倍數。

財政部還建議,“在完善最低工資制度的同時,對員工收入較高的金融和壟斷行業,出臺加強工資管理的指導性意見,對高管人員的工資做出明確限制。”

而導致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與激勵機制爭議不斷的用人機制,也納入了財政部政策建議的范疇。財政部建議,加大人力資源改革步伐,對員工普遍實施聘用制和合同制,管理人員的任命逐步體現市場原則。同時,推進管理垂直化和扁平化,縮減行政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規模,適當減少副職管理人員數量。因為財政部調研報告認為,國有金融機構存在管理層次過多,管理人員占比偏高的問題,“浪費了人力資源,提高了人員費用”。例如,中行總行副總經理級干部123人,是總經理級干部人數的4倍;工行一級分支機構副行長199人,是行長人數的7倍。

在建立科學的薪酬管理機制方面,財政部表示將審慎推動高管股權激勵計劃,對高管實施股權激勵必須與人力資源改革相銜接。推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不能利用關聯交易,不得增加工資總額,實現股權激勵封頂。“這是借鑒了國資委有關國有企業股權激勵的有關辦法。”財政部有關人士說。

近來,財政部與“一行三會”一直在研究國有金融企業高管薪酬的管理辦法,并叫停了之前多家企業擬執行的股票增值權計劃。財政部有關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在新的股權激勵辦法出臺前,不會批復任何一家股權激勵計劃。

顯然,如何計算市場和非市場因素,就國有金融機構高管“紅色金融家”的特殊身份,設計出比較合理的薪酬水平,對管理層的智慧是極大的考驗。

“由于大型國有金融機構的高管的任命仍遵循‘黨管干部’的作法,為解決當前突出的矛盾,組織部門應把業績考核納入對‘黨管干部’的考核中去。”一位相關官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