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化管理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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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二條**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園林綠地,包括以下五類:
(一)公園綠地,指城市規劃區內向公眾開放的,以游憩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設施和服務設施,同時兼有健全生態、美化景觀、防災減災等綜合作用的綠化用地。
(二)生產綠地,指為城市綠化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種子的苗圃等綠化用地。
(三)防護綠地,指城市中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綠地。
(四)附屬綠地,指城市建設用地中除綠地之外各類用地中的附屬綠化用地。
(五)其他綠地,指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居民休閉生活、城市景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直接影響的綠地。
第四條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分期實施、各負其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市政府應當把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城市建設資金中安排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養護資金。
第五條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組織開展園林科研和學術活動等工作。
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具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實施、在建園林綠化項目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已建城市園林綠化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市發改、財政、規劃和建設、國土、林業、交通、水利、環保等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能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旅游、宗教、文化等風景名勝地及各種自然景觀的園林綠化工作,在其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接受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
第八條**城市重要景觀區、城市主干道、大型公共建筑門前、小區院內的居住區綠化應體現城市園林藝術性,并突出地方特色。
第九條**城市規劃區內具備條件的單位都應進行垂直綠化,提倡在工程建設中利用地形進行護坡綠化。
第十條**城市中的單位和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和其他城市綠化的義務。
鼓勵單位、公民栽植紀念樹和紀念林,認養綠地,并掛牌或冠名。
第十一條加強園林綠化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綠化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化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與維護必須按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規劃由市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共同編制,報市政府批準后按程序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十三條經依法批準后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綠化用地性質和城市綠化規劃,確需改變的,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方案,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需要臨時占用的,須經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占用期滿或占用期間城市綠化需要時,占用單位、個人必須騰退占用的綠化用地。
第十五條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和管理,凡生態公益型園林和社會資金建設的綠化項目,按照法定程序報批后依法減免各種費用。
第十六條城市綠化用地面積占新建、擴建、改建用地總面積的規劃指標為:
(一)舊居住區改造、城市商業區內的大中型商業和服務設施,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二)舊居住區改造、工礦企業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城市新建居住小區綠化面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四)機關、團體、文教、科研單位及部隊營區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新建學校、醫療機構和公共文化設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六)產生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嚴重的企業、事業單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七)城市風貌保護區、風景區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八)其他建設項目,新建的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改建的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十七條城市園林綠化要逐步實現園林綠化資源的全社會共享。大力推進城郊大環境綠化,城市規劃區內的公路、鐵路旁的防護林帶寬度一般按每側30—50米進行綠化建設。
第十八條城市園林綠地工程的設計方案,經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由財政資金建設的綠化工程和公園綠地的新建、改造等工程,應當按照招投標的有關規定確定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并接受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
第二十條城市各類建設項目,按批準的園林綠化規劃,與整體工程同時設計,配套施工?;üこ炭⒐ず?,最遲不超過六個月完成綠化工程。
第二十一條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完工的第一個植樹季節內,必須完成綠化種植任務,對未完成任務的,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完成。對限期內不能完成的,由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單位組織綠化專業隊伍進行綠化,并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綠化費。
第二十二條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所有建設項目,必須按本辦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比例建設附屬綠地。
第二十三條城市綠化建設、管護資金來源:
(一)由財政資金建設的公園綠地和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負責建設、管護的防護綠地等城市園林綠地,由同級財政從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綠化資金中撥付。
(二)屬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綜合開發工程配套的綠化項目,由改造和開發單位負責,并根據有關園林綠化的規劃和工程定額標準,在基本建設總投資中列支所需的園林綠化建設費。
(三)屬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附屬綠地內的綠化項目,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四)屬本條(一)(二)(三)項外的防護綠地、生產綠地等綠化項目由權屬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實行以下分工:
(一)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和其他綠地,由其主管部門負責建設。
(二)附屬綠地由產權單位負責建設。
(三)舊城改造區、新開發區的綠地,由土地使用權單位或開發單位負責建設。
(四)江河兩岸管護區、湖泊周圍的綠化,屬于河道、湖泊主管機關管理范圍的由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屬于城市公共綠地、市政道路的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江河、湖泊所在的鎮、街道辦事處協助實施。
(五)風景名勝旅游區的綠化,由主管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條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綠化建設的需要,組織生產綠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建設城市園林綠化苗木生產基地。生產綠地面積占城市建設區總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
城市綠化如需引進種苗,種苗必須按規定經植物檢疫部門檢疫合格后,方可引進。
第二十六條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城市規劃投資興建或捐資、助資興建營利性的或非營利性的城市公園綠化。
第二十七條城市園林綠地的養護和管理實行以下分工:
(一)已移交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的城市園林綠地,由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負責養護和管理;未移交的由各產權單位或開發建設單位負責養護和管理。
(二)各單位的附屬綠地,由責任單位負責日常養護管理。
(三)居民小區內的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單位養護;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組織居住區內的居民負責日常維護。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產綠地由其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管理。
(五)開發區按規劃已建成的綠地由產權單位負責。
第二十八條城市綠地養護單位應按照城市綠地養護規范,做好其責任范圍內城市綠地的澆水、施肥、除草、防寒、修剪、病(害)蟲防治等養護工作和保潔工作。
第二十九條在城市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釘、拴、刻劃、攀折樹木,穿越綠籬。
(二)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種籽、果實、割草等。
(三)堆放、晾曬、拋撒物品。
(四)傾倒垃圾,排放污水。
(五)搭棚建房,拴牲畜,圈圍樹木,停放車輛。
(六)焚燒物品,燃放鞭炮,放火等。
(七)隨意取土、挖砂、采石、筑墳等。
(八)其他損壞樹木、損害景觀、綠地及綠化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條城市古樹名木由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建冊、建檔、編號、掛牌。在單位管界內或者私人庭院內的城市古樹名木,由該單位或個人負責養護,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負責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三十一條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損毀、砍伐、移栽城市古樹名木,因城市古樹名木危及安全確需遷移時,按下列規定進行報批。
(一)三百年以上和特別珍貴稀有或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古樹名木,由各相關單位、部門向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現場查勘審核后,送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二)其它古樹名木由各相關單位、部門送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市政府批準。
第三十二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樹木。因建設和樹木撫育更新需砍伐或移植樹木的,須按規定報批后方可進行。工程建設在規劃設計前,必須核實原有植被狀態予以保護,確需砍伐或移植樹木的,應當在報審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時一并報批。
第三十三條下列樹木嚴格控制砍伐:
(一)城市風貌保護區、風景區及防護綠地的樹木。
(二)城市干道行道樹。
(三)具有景觀價值的樹木。
(四)胸徑在三十厘米以上的樹木。
第三十四條因生產、交通等事故造成花草樹木及綠化設施損毀的責任單位或個人,需按規定賠償綠地權屬單位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五條樹木自然生長影響管線安全使用時,管線主管單位應向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單位提出申請,由樹木的養護單位按照兼顧樹木正常生長和管線安全使用的原則限期修剪、處理,修剪費用由線路主管單位承擔。
第三十六條因不可抗力或生產、交通事故致使樹木傾倒的,養護單位應及時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七條嚴禁擅自占用城市綠地,因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改變城市綠地性質的,必須經市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占用城市公園綠地的,占用單位和個人應向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
篇2
關鍵詞;城市環境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 城市發展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national economy continues to grow, people living environment puts forward higher and higher requirements,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are all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of landscape, but also created city garden development.
Key words; city environment landscap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ity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K928.7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 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水平
養護管理在城市園林綠化工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同時它是一種長期的、反復的工作,而且技術規范要求全面。
1.科學規劃設計,精心組織施工是提高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水平的關鍵。園林綠地要根據其不同的使用功能和性質進行科學設計,合理布局,以鄉土樹種為主,喬、灌、草按照生態學的原理進行配置,常綠與落葉相搭配,滿足植物各自生長所需的產地條件,園林綠地植物只有嚴格按照規范科學合理栽植、成活率高,為后期的養護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
2.制定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使養護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國家園林主管部門或權威機構應制定全國統一的養護管理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使養護管理工作目標明確。同時各地方也要結合國家標準和規范,作為補充而制定符合當地綠化施工和管理的標準和規范。
3.展望未來,養護管理的機械化是提高養護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證。在養護管理過程中使用方便、功能齊全的園林機械,如起苗機、挖坑機、綠籬修剪機、割草機、自動噴灌設備等,省時省力,效率高。因此要推廣使用園林機械,實現機械化管理。
4. 加強園林科學研究與學習,注重對園林企業職工園林養護管理方面的培訓,從而提高園林企業職工的業務水平。
5.加大當地政府宣傳力度,依法制綠,提高全民愛綠、護綠意識。
園林綠化是現代化城市的重要標志,是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途徑,養護管理是園林綠化事業的核心工作,只有努力探索提高養護管理水平的新措施,才能使園林綠化發揮更大的效益。
二.大力促進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
1.城市園林綠化,從廣義上說是包含城市園林與綠化兩個概念:園林是指“在一定地域內運用工程技術和藝術手段,通過改造地形、疊石、理水、種植樹木花草.設置園路、園林小品等途徑創造而成的自然環境和游憩境域”:綠化是指“人們運用栽培植物的手段植樹造林、種花種草、把一定的地面(空間)覆蓋或裝點起來,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的工作。它包括城市綠地的建設以及對原有植被的維護?!背鞘袌@林綠化是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創造融合自然的生態游憩空間和在穩定的綠地基礎上,運用生態學原理和技術,科學而藝術地營造以植物群落為主的城市綠地。城市綠化的含義與內容隨著社會的發展不斷深化,其所含的范圍也越來越廣泛,其類型也不斷豐富。按城市綠地分類:有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道路、河道等綠地,構成城市綠地系統。其面積可達到城市建設用地的3 0-40﹪以上。其綠化類型也從綠地延伸到垂直綠化、墻面綠化、屋頂綠化、陽臺綠化、立體綠化等。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促進了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經濟環境的改善,進而推動了一座城市的全面發展。
2.園林綠化的目的,是要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園林城市。 而園林城市是在中國傳統園林和現代園林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城市的發展,適應城市的需要,體現以人為本的需求,以實現整個城市轄區的園林綠化和建設國家園林城市為目的的一種新型園林。它追求的是“空氣清新,環境優美,生態良好,人居和諧”。以較高的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達到城鎮有森林,林中有城鎮的生態園林城市。
三.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意義
1.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經過工業化、城市化急速的發展,我們的環境出現很多問題,如生態失去平衡,空氣、水、土壤遭受污染,動植物受侵害,森林減少,水土流失,沙漠化,溫室效應等使人類生活品質下降,各種“城市病”隨之而起威脅人類的健康。這些促使人類覺悟到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人類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單純工業化的道路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轉變。建設園林城市可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同發展,并能維護生物的多樣性,保持城市生態平衡。
2.提高生活品質的需要,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增長,社會勞動生產效率大幅度提高.使工作時間縮短,人們的閑暇時間增多。緊張快節奏的工作,人們迫切需要很好地利用閑暇時間去放松一下身心,消除疲勞。從近年假日游的人次數量和假日經濟數據等情況可以看出,城市居民在收入提高以后.渴求接近自然、享受自然。這就對園林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快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從公園到各類綠地的分布和服務半徑,都要求能適合人們散步、健身、娛樂、休閑交往的需要,創造一個有利于們身心健康的環境,去滿足人們對綠色、對自然環境的迫切需求。
3.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城市園林綠化不僅能提高城市生態文明,提高人們生活品質,也是一項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必將促進經濟環境的發展。根據“綠化經濟鏈”的理論,會產生“以綠引資、因綠興市”的良性效應。會招來投資者、旅游者,加快房地產事業的發展,人們“擇綠而居”.從而增強城市聚集人才、資金、技術等發展要素的凝聚力,從而提升城市的綜合競爭力。
四.城市園林綠化的生態作用
1.園林綠化的作用隨著科學的發展而逐漸被提高,傳統園林學主要是把園林作為娛樂游憩的場所。當今人們認識到.城市園林綠化,不但具有良好的社會效應,更具有保護環境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功能,并發揮著重要作用。
2.美化環境, 園林綠化可以提高城市景色美感和質量,改善城市環境,創造舒適的小氣候。城市園林綠化一般以喬、灌、藤、草相結合,配置這些樹木、花、草,不但具有顯著的生態作用,而且具有較高的觀賞價值,使人爽心悅目,有利人們的身心健康。
3.改善氣候,調節溫度,城市綠化在酷熱的夏季其枝葉形成濃郁覆蓋,直接遮擋來自太陽的輻射熱,而且也阻隔了來自地面、墻面和其他相鄰物體的反射熱。同時植物的枝葉在陽光下進行光合作用,會蒸騰出大量水份,吸收大量的熱,使周圍環境熱量明顯降低。在夏季,綠化地帶氣溫較非綠化地帶氣溫要低3-5℃,比建筑物地區低10℃左右。據研究資料顯示,綠地面積每增加1﹪,城市氣溫可降低0.1℃,這是由于植物對陽光直射的阻擋和蒸騰散熱,增加濕度等發揮的作用。有效的降低了城市的“熱島效應”.在嚴寒多風天氣里,由于樹木阻擋風速,會減弱冷空氣的侵入。樹林內及樹林背向一側,溫度可提高l-2℃,城市園林綠化對調節改善城市氣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4.吸收有害氣體,凈化空氣,在城市工業化進程中,會產生很多粉塵、煤煙和有毒氣體。使城市空氣污濁,煙霧彌漫,嚴重危害人們的健康。綠地植物在進行光合作用時能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這對地球上氧氣和二氧化碳平衡起著重要作用。在城市環境中,由于人口的增加,氧氣消耗大,二氧化碳濃度高,這種平衡更需要綠色植物來維持。許多樹木對有毒、有害氣體均有較強的吸附作用,并且在降低輻射、降溫、降塵、消毒等方面有一定作用。城市的綠地像人的肝臟一樣,具有解毒作用。大片的樹、草能使空氣中的一些污染物沉降下來。植物的枝葉對煙塵和粉塵有明顯的阻擋、吸附和過濾作用。據研究資料,每年每公頃樹林能滯留粉塵34噸;很多樹木可以吸收有害氣體,如1公頃柳杉每月可吸收二氧化硫達60千克。臭椿、夾竹桃、珊瑚、廣玉蘭、銀杏和石榴等對二氧化硫都有很強的抗性和吸收作用。刺槐、女貞、梧桐、大葉黃楊等樹木抗氟和吸氟能力都較強,另外木槿、合歡、楊樹、紫藤等樹木對氯氣有很強的抗性,大多數植物都能吸收臭氧、氨氣、鉛氣體等有害氣體。資料表明,當城市綠化覆蓋率增加到50﹪時,大氣中的污染物質可以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園林綠化是有害氣體的凈化場。
5.殺滅細菌,防止病害,綠地植物還有殺滅細菌的作用。據測定,每公頃刺柏林每天能分泌出30千克的殺菌素,可以殺死白喉、肺結核、傷寒和痢疾桿菌。尤其是松樹林、柏樹林、樟樹林滅菌能力很強,很多樹木都能發揮殺菌作用。據測定,有樹木的城市街道比沒有樹木的街道,每立方米空氣中含菌量少85%以上。有數據表明:城市百貨大樓內空氣中含菌率比公園大4000倍,比林區大10萬倍。可見植樹造林,城市園林綠化具有殺菌、減少空氣中的細菌數量,保護人民身體健康的作用。
篇3
前言:
1 南方地區位置以及氣候特點
近年來,本地區正以嶄新的精神面貌,大刀破斧地進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努力把家園建設成為園林式生態型的現代化濱海旅游城市。但在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過程中也走過了一些彎路,有些經驗值得總結。
2 園林綠化工程的前期工作
2.1 熟悉地區的地理位置以及氣候
本地區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區,為海洋季風氣候,熱量充足,雨量充沛。土地肥沃,土層深厚,水源充足,較為適宜植物生長。由于受夏季風影響,雨量集中夏季,6月最多,故農諺有“五月龍須水”之稱。因這時各種類型的降水如對流雨、臺風雨、地形雨以至鋒面雨均可產生,又是在全國雨帶移動的范圍內,所以4至9月雨量超過全年80%,是高水期。但雨量的年變率頗大,需注意防澇。此外,夏秋多臺風,冬春有霜凍陰雨,10月份又可能有寒露風,這都是園林綠化種植必需關注的方面。
土壤類型多樣,有黃壤、紅壤、水稻土、沙質土、鹽堿土等。本地區城市園林綠化工程中種植土多出現黃壤、紅壤和沙質土。黃壤和紅壤土呈酸性,南方市場常用的園林植物垂葉榕、人面子、蒲桃、木芙蓉、白蘭、鳳尾竹、金葉榕、含笑、珊瑚藤、鵝掌柴、梔子花等均能在疏松肥沃的酸性或微酸性土壤中生長。
2.2 深刻理解設計意圖,組織好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
追求即時綠化效果,往往大密度規劃配置,不考慮遠景效果。比如揭陽市濱江尚都項目原綠化設計施工圖中,為追求即時效果設計種植密度偏大,若按圖施工,完工后將形成一片片密林草地,有些開花小喬木在一段時間生長后會被上層喬木所遮蔽,光線不足導致生長不良,或形態扭曲,甚至不會開花,降低了植物造景的效果。
3 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控制工程施工材料質量
3.1 園林綠化施工材料的質量控制主要是苗木質量的控制
應嚴格按照合同與設計要求的樹種、規格、質量,選擇符合標準、生長健壯、樹體豐滿勻稱、樹形優美、無病蟲害的苗木,原則上均應是袋苗、盆苗等假植苗,同時做好向陽面標識。外調品種在種植前7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有關植物品種的詳細情況。苗木到達現場后進行栽植前,要及時報送相關監理部門及時檢查審核,符合要求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2 處理好苗木起運、裝卸工作是保障苗木質量的重要一環。
挖掘、包裝:起苗前在樹冠葉面上噴灑P.V.O水分蒸騰抑制劑,可以有效減少葉面水分蒸發,同時不會影響樹木的光合作用,同時在挖掘時,盡量減少須根的損傷有利于移植后成活。 運輸:樹木裝進汽車時,使樹冠向著汽車尾部,土球靠近司機室,樹干包上柔軟材料放在木架或竹架上,用軟繩扎緊,土球下墊一塊木襯墊,然后用木板將土球夾住或用繩子將土球縛緊于車廂兩側。路上跟車員要密切注意安全檢查。卸苗:苗木運抵工地現場后,應按指定位置卸苗。卸苗要從上到下循序進行,嚴禁整車往下推卸,以免損傷枝干和根系,影響長勢或觀賞效果。卸帶土球苗木時,可依土球大小采取適當的方式。若土球小于40cm,可以一手提樹干一手托土球搬下。若土球大于50cm,可以打開車輛擋板,放上厚木板,從上輕輕滑下。若土球超過80cm以上,則需應用吊車配合卸車。不論以何種方式,均要以保護好樹體和土球完整為原則。采用可靠的挖掘包裝方法:先鏟除根部浮土10CM左右,從切根環狀溝外側稍遠處開挖,至垂直深度80CM處止,然后采用雙層網絡法對土球進行包扎,如遇土壤干旱,則在挖掘數天前應灌水,以免土球松散。
4 抓住現場施工中的關鍵環節,從細微之處著手體現工程品質和管理水平
4.1 重視土壤的處理工作
土壤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植物今后的生長,要對其進行理化性質化驗分析,從酸堿度、孔隙度、透水透氣性以及持水性等進行分析、測試,再采取相應的消毒、施基肥、客土等措施。
尤其是土壤的翻挖深度、客土質量、基肥的腐熟程度及施人量、地形的平整度都要符合相關要求。
4.2定點放線的處理
一般要求位置準確,標記明顯,種植穴標明中心點位置,種植槽標明邊線,但特殊情況又需靈活處理,如分車帶中栽植喬木,遇路燈燈柱時,因有與燈柱保持2米距離的規范要求,放線時就須靈活處理,適當調整株間距離。另還有行道樹的定點,由于道路兩側地下管線、消防栓、商店等因素,時常要適當作些調整。
4.3 種植穴、槽的挖掘
種植穴、槽的挖掘視苗木根系、土球直徑、土壤情況來要求,尤其是土質較差的種植穴一定要挖深些,然后進行施基肥和客土,以創造有利于植物生長的小環境。
4.4 把好苗木質量關
對苗木的品種、株形、冠幅、高度、干徑、土球大小、根系發育情況等嚴格把關,選擇符合設計要求、生長健壯、無機械損傷、無病蟲害的優良苗木。
4.5 苗木栽植
苗木栽植前應對苗木根系、樹冠進行修剪,拆除帶土球苗木根部的不易腐爛的包裝物;土球的喬木栽植時,應保證土球的完整性以及樹坑大小、深度適中,裸根的,種植穴底部要將土填成錐形;填土時要分層壓實,最好用鋤把搗實,不留空隙;注意觀賞面的朝向。苗木規格除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外,還應充分考慮景觀效果,高低層次搭配得當,疏密有致。
4.6 澆定根水
栽植后24 小時內必須澆定根水,且要澆透。如在澆注定根水的過程中,土球附近出現塌陷情況,應及時進行回填并壓實;如苗木出現傾斜,應及時扶正、培土。
4.7 固定支禪
5 厘米以上的喬木應設支柱固定,固定物應整齊美觀。只有嚴格按施工工序操作,每道工序完工后,經監理檢查認可簽字后,方可移交下一道工序繼續施工。逐道工序交接檢查一環扣一環,才能保證施工質量。
4.7 及時和定期修剪
很多中小喬木雖有樁支撐,但因樹枝過多、樹冠過大,也經常出現被吹倒或吹歪現象,主要是枝葉較多、生長較快的品種。如紫荊、大葉紫薇、鳳凰木、桃花心木等,因為沒能及時將過長枝、過密枝進行修剪,導致受風面過大、容易倒伏。大樹方面,雖說樹大根深,抗風能力相對較強。但也正因為樹高、冠幅大、枝葉多且密,更容易受到臺風傷害。特別是主干道及受風處的大樹,往往被攔腰吹斷或者連根拔起。
4.8 雨季施工安排
雨天一般講會倒影響施工進度,然而卻有利于栽后植物的成活和生長??傮w上,在保證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雨天一般照常施工。搶天晴之際挖掘種植穴。但項目部要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 加強園林植物的養護管理
俗話說“三分種,七分養”,應制定科學細致的養護作業計劃,并編制養護管理日程,報監理、業主核準。建立專業專職的養護管理隊伍,嚴格按規程操作,及時做好疏枝修剪整形、肥水管理和噴藥等工作。植物成活后就進入后期養護階段,養護期間應根據苗木的生長情況以及合同相關規定進行澆水,松土,施肥,除草,修剪,病蟲害防治,防臺風,抗寒措施等作業;對生長不良和已死亡的苗木進行置換和補種。
篇4
關鍵詞:城市園林綠化 管理
城市的形成和發展是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結果,20世紀,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城市規模空前擴展,與此同時,人們對城市綠化的思考也在升華,城市綠化建設已由最初的園林觀賞為主過渡到環境保護,再過渡到目前的生態建設。城市綠化的功能也正從傳統的美化、觀賞、休憩、防護等方面轉向自然景觀和保護生物多樣性等綜合過渡,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已成為社會共識和人們追求的目標。近幾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很快,可以說城市建設正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但作為城市生態主要因素的城市園林綠化,卻遠遠落后于城市建設的發展。為此,有關專家一再呼吁:加快城市園林綠化步伐,實現城市建設與環境建設協調發展,走一條城市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的道路[1]。
1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不到位
(1)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缺乏長遠性與科學性。城市環境質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園林綠化的質量,而園林綠化的質量又取決于城市園林綠化進行科學的布局即規劃設計。通過規劃設計,要使園林綠化地在整個城市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在各類建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從而保證城市園林綠化發展和鞏固,為城市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同時,規劃設計也是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園林綠化建設費用和園林綠化施工的依據,也是對園林綠化建設檢查驗收的依據。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是政府管理城市最重要的手段,是實現資源合理利用的關鍵,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它決定了城市的格局和發展方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首先要落實在城市綠化規劃管理上。
(2)還有一些城市至今仍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由于沒有較為穩定、長久的規劃系統來指導綠化規劃,在進行城市園林管理時沒有可靠依據,導致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編制與規劃實施的脫節。常常出現規劃綠地經常受到一些單位和個人的侵占和吞噬,各類綠地數量嚴重不足,大大滯后于城市化建設發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態環境防護的要求。居住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公共綠地比例嚴重失調,在老的建成區,綠地更少。因此必須盡快編制、調整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優化城市園林綠化布局[2]。
1.2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體制不健全
(1)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體制在本質上仍未從根本上消除計劃經濟時代管理的運行痕跡和框框,政府挑著經濟與社會兩副重擔,明顯跟不上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政府管理機構的設置有背于強化公共管理職能和精簡高效的原則。
(2)園林綠化管理缺乏統一、協調的管理體制。目前,許多地方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各自為政,如:各開發區、各開發商及企事業單位等有關部門的園林綠化管理,自成體系,缺乏全局性、系統性、規范性的管理體制。由于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體制不健全,職能部門的綜合協調作用未能充分發揮,使得侵占城市園林綠地事件時有發生,隨意伐木毀綠事件更是屢屢發生。有些城市由于管理力度不強城市整體綠化環境遭到了嚴重破壞。
2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基本原則
2.1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不同的城市對園林綠化系統的規劃要有不同的特點和要求。園林綠化的規劃布局應根據當地氣候、土壤、水文、地形等方面的自然生態條件和城市性質、規模、經濟發展水平等條件,綜合考慮,因地制宜。如:北方城市應多考慮防風帶的建設,南方的城市要以遮陽降溫為主等。
2.2綜合考慮,全面安排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綠地的基礎上搞好城市的普遍綠化,要與工業布局、居住區詳細規劃、公共建筑分布、道路系統規劃密切結合。
2.3均衡分布,形成完整的園林綠地系統
不同的綠化具有不同的功能,在進行城市綠地系統的規劃布置時,應注意將公共綠地均勻分布,做到點、面相結合,以面為主,點線穿插,以小為主,中小結合,使各類綠地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以充分發揮園林綠地的最大功效。
3提高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水平的對策
3.1政府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律授權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體現為依職權的主動行為和依申請的控制、引導行為。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城市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以使城市園林綠化規劃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化,從而可以付諸實施操作。政府通過財政撥款及信貸等籌資手段,直接投資于某些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所確定的建設項目,如城市公園建設與改造、城市街路與廣場建設與改造等,以體現其規劃所確定的城市性質和職能。
3.2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要法治化
(1)堅持“以法治綠”的原則。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必須強法和執法,管理法規要完善,并要嚴格執行,依法辦事。管理監察隊伍,要知法、執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級管理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克服“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的傾向,從人治轉向法治軌道。
(2)要加快出臺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健全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依法加強管理,走依法治綠之路。“十一五”期間,我們要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初步形成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的、比較完善的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框架,形成和進一步完善嚴格、規范、文明的執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程序及監督機制。
3.3提高全體社會成員對城市園林綠化環境效益的認識
政府有關部門要努力營造全民參與城市綠化管理的濃厚氛圍,通過宣傳、教育,有效地調動全民參與綠化的積極性。廣大公眾要在政府的引導下積極參與到園林綠化管理當中來,要做到城市園林綠化人人有責,要樹立全民綠化意識。
4結論
總之,一個現代化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體系對于改進和加強我國城市基礎設施管理工作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對于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也必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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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園林執法;不足;經驗;建議
1 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愛綠護綠的意識不夠
雖然市民的愛綠意識有了明顯提高,但存在對相關園林法律制度的缺乏了解,保護環境的自覺性不強,愛綠護綠的法律意識淡薄的單位和個人,對園林綠化法規知識知之甚少,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有時甚至“知法犯法”,只顧眼前和自身利益,私自破壞周邊綠化現象時有發生。
1.2 行政執法工作力度不夠,執法效果不佳
盡管園林綠化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體系已日趨完善,能夠做到有法、有規定可依,但在實際執法工作當中,仍存在許多不足,比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力度較弱,致使園林執法人員對違法涉綠案件的當事人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但因缺乏相應的強制力保障,讓執法隊員在具體執法中仍感到有些“底氣不足”。
1.3 園林綠化管理與執法部門執法缺乏有效聯動
當下,園林執法部門基本為園林主管單位的下屬單位,如在違法涉綠工作過程中,需要市交警大隊、公安等部門配合時,請示、報備等中間手續比較繁瑣,執法辦案時間被延誤。此外,在聯動執法中,因為缺乏有效聯系機制,各單位之間聯動配合,致使出現“配合得力,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地解決,若聯動配合中,有任何一方配合不到位,問題就很容易被擱置”的尷尬局面。
2 原因分析
2.1 法律法規宣傳還不到位
由于對園林綠化法規的宣傳力度不夠,民眾愛護綠地成果的良好意識和習慣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致使移植砍伐樹木為城市建設讓路,小區公共綠地改頭換面成為停車場等社會問題時有發生,城市綠地被重復建設,原有的綠化成果難以長時間被保持。
2.2 城市園林法規不完善
園林執法工作雖然有法可依,但有部分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過于籠統,具體執法工作中容易出現自由裁量度太大,因缺乏強制力保障,不能及時得到制止和處理發生的違法涉綠行為,對拒不執行者震懾力較弱,從而加大了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的管理難度,不利于園林綠化成果的保護。
2.3 日常巡查的覆蓋面有限、執法領域不廣
在具體的城市園林綠化監管工作中,執法隊員的日常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主要道路、路段、公園及小游園等巡查方便的地段,而對于一些較為擁堵的小巷、小路,巡查較為困難,監督檢查工作不夠到位。此外,由于人力、物力的局限性以及城市綠化案件發生的偶然性和當事人的難以確定性,園林執法通常依靠群眾舉報投訴和相關單位的協作通報等進行查處,導致城市綠化執法的執法工作較為滯后,執法覆蓋面有限。
3 解決途徑
3.1 加大法制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要加大園林綠化法規的宣傳力度。依托“12?4法治宣傳日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借助電視、廣播、微信朋友圈、微信公眾平臺等媒介廣泛宣傳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知識,及時曝光毀綠損綠、惡意侵占綠地等情節較為嚴重的案件,形成良好輿論氛圍,為打擊涉綠違法行為保駕護航。
3.2 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園林法規體系
健全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建立更加完善的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框架,不斷創新園林執法思路,完善園林執法手段,達到園林執法全面、準確、有效、合法的新局面。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決、以權代法等執法工作中容易滋生的問題及時進行嚴懲,保證執法體系的健康有序。
3.3 建立部門聯合長效管理體制
加強與城管、公安、社區中心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成立專門的聯動小組,對屬地管理及時進行明確劃分,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動,建立案件核查機制,對違法涉綠行為及時做出反應,大幅縮減綠化執法處罰的辦結時間,提高綠化執法工作的效力。
3.4 開展專業培訓,提高執法效能
要加大對園林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力度,有效結合執法工作與學習培訓,做到活用活學,不斷增強執法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形成運用法律手段開展園林執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 總結和展望
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關注園林綠化的公眾人數逐年增加,對園林執法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園林執法工作中,更應明確園林執法管理責任,積極探索出與當前經濟發展趨勢相適應的園林管理“新“模式和”新”體系,依法建綠、依法護綠,真正做到工作“零”失誤,避免因工作失誤引起的不必要損失和糾紛,更好地保護園林綠化成果,推進城市生態文明的建設步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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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園林;城市綠化;環境產業;綠化管理
1、時代背景
近年來,我國在快速發展為城市化建設的同時,也面臨著如何建設一個經濟、社會和環境相協調發展的綠色城市的重要課題。據了解,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進程迅速加快,如今全國已擁有668座城市,比20a前增加了3倍。城市在追求財富的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對環境產生過破壞。此間有關專家預測,21世紀中國將進入城市化水平更高的“城市世紀”,這將使本來就已經短缺的資源和脆弱的環境面臨更大的壓力[1]。因此,激活綠色經濟、倡導綠色文明、推廣綠色生活方式、營造綠色城市環境勢在必行。近年來,我國城市綠地面積增長很快,1998年、1999年、2000年,分別比上一年提高了9.14%、9.58%、8.95%,都接近于國民經濟的增長幅度。這個成就的取得,歸功于全民環境覺悟的提高,增強了綠化祖國的自覺性;國家法律、法規,把綠化建設列為各級政府的職責,并且規定為各行各業以及公民的義務;在城鄉建設中,把綠化列為必須同步進行的建設項目之一[2]??偟膩碚f,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控下,綠化事業與經濟發展形成了相互促進、互為基礎的態勢。
在綠化事業的發展過程中,城市綠地系統的結構發生了變化。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報》測算,在城市綠地中,公共綠地占15.8%~16.95%,公園占9.8%~10.1%,屬于園林專業部門以外的占61.19%~62.82%。苗圃占城市綠地的3.67%,其中屬于園林專業部門以外的占40.58%~59.16%[2]。
當今綠化事業的實踐,比過去任何時期都要豐富得多、精彩得多,不但出現了量的增長,而且形成了質的變化。由于綠化事業格局的演化,形成了如下新的行業特征[3,4]:
(1)綠地功能由以休閑、游覽為主,轉向以環境功能為主;
(2)管理范圍由對行政系列內單位的管理為主,轉向涵蓋城鄉面對全社會綠地樹木的管理;
(3)綠化建設的投資由政府單一渠道,轉向投資主體多元化;
(4)綠化生產由計劃管理,轉向市場運作;
(5)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由行政指揮,轉向依法調控;
(6)綠化建設與經濟發展和建設事業處于相輔相成的地位。
可見,形勢在呼喚符合時代特征的管理理論和管理策略。
2、規劃建綠和依法治綠
法制建設是管理能力的建設。法制建設的出發點,在于以立法的形式把城市綠化規劃目標,化作具體任務,落實到社會各項經濟活動中去。管理機關的職權是法律賦予的,管理者的行為只能規范在法律范圍之內,法制是實施管理的準繩。人們常說:“領導重視就什么都好辦了”。但是,這與法制相比較,“依法治綠”才是最公平、最持久、最權威的管理。我國多項法律、法規中,對保障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都作了若干規定。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綠化事業的推進,實施管理中有些問題值得重新探討。
根據市場經濟體制和城市綠化事業發展的新階段,增加了“依法治綠”迫切性,需要以法制保障綠化事業的發展。目前應該清理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在《城市綠化條例》的基礎上,對改革開放以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修改與市場經濟和“入世”不相適應的法規、條例。至少應該研究以下這幾個方面的問題[6,7]。
(1)面對綠化事業社會化的特點,確立綠化建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社會各方的職責和權益;
(2)面對綠地面積增加、質量提高的現實,確立全社會發展綠化和維護綠化的法律保障;
(3)對新興的、發展中的綠化產業,要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建立相應的中介機制、監管機制。
3、良性管理模式的建立
3.1用地范圍的嚴格控制
在規劃編制中,為配合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管理,建議對綠線進行專章規劃,以單獨圖則編制,用以加強城市綠線的法律地位。審批通過后的綠線規劃具有法律效力,如需調整需要通過原規劃審批部門的審批;灰綠線主要作為規劃審批管理的參考依據,為城市綠化建設預留建設空間,以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綠線”的劃定是實現綠化規劃的前瞻措施,維護“綠線”比劃定“綠線”更重要。當今實施的“拆房建綠工程”,對當代人來說是個大成就,但需要以數倍、數十倍的投入進行環境重塑。前車之鑒不容忽視,以多少無奈吞下歷史的苦果,不要因現在的寬容給后人留下隱患。應該嚴守規劃,從法制出發,像維護“紅線”一樣,維護“綠線”的嚴肅性,控制建筑物、構筑物的新建,制訂土地轉讓、土地借用、房屋拆建等的法制措施。
加強城市綠線管理制度是控制綠化用地的重要法律手段,是切實抓好城市綠化建設的重要管理措施。因此,從規劃編制到實施管理對策,應建立完善的編制程序和管理制度。
3.2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協調綠化發展
當今,城市綠化是涵蓋城鄉的系統工程,近郊、遠郊都納入了城市綠化系統規劃之中。調整農業生產結構、采取綠化與生產相結合的措施、開展多種經營,是城鄉一體化大規模發展綠地的基本措施?;仡櫲祟惖纳a歷史,綠化、植樹從來就是謀求生存、富民強國的手段。為農業生產者開辟生產致富的道路,是發展綠化的必由之路。在法制建設和綠化管理中,應該研究解決資金投入、合作經營以及土地使用、農業稅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3.3養護管理法制化
城市里的一切綠地、樹木,不論所有權屬于誰,都是綠化系統的組成部分。做好所有綠地、樹木的養護管理,使其茁壯生長,是發揮綠化效益、提高城市綠化水平、鞏固綠化成果的關鍵,與發展具有同樣意義。我國法律、法規已經規定,即使是綠地、樹木的所有者,也不準損壞樹木、侵蝕綠地。綠化事業發展到目前的水平,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把綠地、樹木、養護、管理列為所有者的責任。國外在城市綠化管理中,不乏這方面的先例。需要制定不同的養護質量標準,把養護管理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市民中去,建立賞罰法規。同時,興辦綠化養護企業,開發綠化養護市場。實行集約化經營,為社會綠化養護服務。
3.4綠化效益的技術保障
城市綠化效益來源于功能,功能來源于綠地的數量和質量,環境效益、社會效益都是以植物為基礎的。過量建造亭、臺、樓、閣,堆砌假山,搞豪華的硬地鋪裝,其后果是投資與效益成反比。在當今綠化建設高速發展的時候,應該制訂綠量指標、建筑物限制指標,從技術政策上保障綠化的實效。
3.5建立有效的管理隊伍
建立有效的管理隊伍,應建立、健全綠化管理機構,提高管理隊伍的專業素質,有效開展綠化管理工作。同時,采用科學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采用數字化管理方式,制定指導各區、塊的詳細規劃及批準規劃,并對城市每一塊可改造成綠地的空地或改造地做出評估。
4、良性的體制建設
4.1公益事業與企業化管理
國家興建的公園和各種類型的公共綠地,是城市的基礎設施,所有權屬于國家,其建造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環境質量,豐富市民的文化生活。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以社會效益為一切經營活動的準則。公民是納稅者,理應獲得公益事業的服務。
公園、公共綠地等事業單位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在國家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經營者以企業法人的資格,承擔公園、公共綠地的養護管理任務,按照約定的工作數量、質量和費用定額,核定養護、管理費用投資。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承擔養護、管理任務的企業。承擔養護管理的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這與公園、公共綠地的事業性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不容混淆。至于養護管理資金的來源,理應主要來自地方財政。至于資金核撥的依據,應改變過去那種按人頭撥款的局面,將“以費養人”改為“以費養事”,這在綠化管理體制上是一大進步。公園、公共綠地的收入,則實行收支兩條線,以收抵支。公園、公共綠地的公益事業性質是不容改變的[9~11]。
4.2轉變政府主管機關職能
轉變觀念是轉變職能的關鍵。要清理行政管理的舊觀念、舊方式、舊習慣,按照政企、政事分開的原則調整管理制度,擺脫那些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務。由側重于微觀管理轉向宏觀管理,把主要精力用在綠化規劃的制訂與實施上,綠化市場的監控和引導上,綠化法規的制訂、修訂和實施上,以及發展科學技術和人才培養上。在管理范圍上,要由側重于行政序列內的管理轉向對全社會綠地、樹木的管理。在管理手段上,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逐步建立市場管理、招投標管理、質量管理、工程監理等中介組織。發揮對城市綠化指導、協調、服務、監督的功能[9~11]。
為此,我們希望我們的政府應該把握如下幾點,確保我國市政風景園林事業健康發展,有利于國民整體和長遠利益。
(1)管理好城市、鄉村的公共風景園林資源,保證以社會環境效益為目的的公益風景園林建設行為占主導地位。以圖謀經濟利益為目的的開發,不能損害適宜社會公共利益的生態資源。破壞自然、人文、人工優秀遺產的罪惡行為必須制止。山水城市、生態城市、園林城市,適宜居住、創業、適宜詩意的生活,是人類最高的理想境界[8,10]。
(2)協調好各種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平衡社會各階層的需要,關照弱勢力群體。少數人的高檔別墅不能修到城市飲用水源的保護地帶,少數人使用的高爾夫球場不能破壞市民公園,所謂“山水豪庭”不能占山砍樹毀滅社會生態林。
(3)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保障風景園林的文化傳承。歷史街區、歷史遺址要保護,應盡量園林化;不能搞土地投機、吃土地差價。土地效益最高地區也是歷史遺存最集中的城市中心區和展示城市風貌特色最鮮明的景觀地區,對這一地區應以旅游風景園林項目開發為主,不能以犧牲人文資源為代價而進行商業開發。任何國家風景園林技術人員都會這樣認為的,因為有關國際公約(如華盛頓)早就論及這一點[11]。
篇7
關鍵詞:城市綠化;環境產業;管理趨勢
1產業化和權益平衡
1.1城市綠化是一門新興的環境產業
(1)綠化的環境功能,是潛在的生產力,融合在社會生產的全過程中,作為一項重要的環境資本,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條件之一。許多城市和社區出現了“以綠引資,因綠興市”的連鎖反應,因環境改善、景觀美化而招來投資者、旅游者,繁榮了經濟。有的城市計算建設投入與產出之比達到1∶5的高值。一次投資長期受益,走上了環境與經濟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道路。有遠見的建設者、開發商,為了適應當今人們注重環境選擇“擇綠而居”的時尚,自覺地投入土地、資金興建綠地,成為決策的熱點。因為有了綠色的環境而房價上升,樓盤熱銷,綠化與物業市場出現了密不可分的“經濟波瀾”。
(2)城市綠化形成的“經濟波瀾”滲透在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結合城市建設工程進行綠化建設,以及在人口稠密、建筑擁擠的地區進行“拆房建綠”,對國家和建設單位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投入。但是綠化建設所形成的經濟動力,涉及許多經濟領域。首先是提高了環境質量,提升了地區的物業價值,改善了居住條件,造福人民;拉動了房地產市場、金融市場、裝潢市場、建材市場、勞動力市場、搬運市場等。除了投資者直接受益以外,對社會經濟的拉動作用是很大的,只要進行綜合核算,其經濟效益將大大超過投資額。由于經濟效益的誘導效應,提高了投資主體的“綠化覺悟”,推動了綠化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
1.2權益的平衡問題值得探討
城市綠化所形成的環境效益,不受疆域的約束,無論投資者還是非投資者,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在自然空間里均衡地得到享受,由此形成了環境效益普遍性的特點。市民作為納稅者,享受綠化的環境效益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當某些經濟實體因城市的綠化環境使他在經濟活動中受益時,他不需要通過市場付出代價,又形成了綠化經濟效益外部性的特點。對那些沒有依法負擔應有的綠化建設任務或沒有達到法定綠化數量的單位來說,實際是他們占用了社會的環境資源。對這類單位應該以環境評價、計量為標準,他們應該向社會做出補償。把外部化的經濟成本轉向內部化,才能從利益驅動的高度,調動其綠化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同樣,某些依法進行了環境綠化建設達到或超過法定指標的單位,他們投入了土地、資金,對城市綠地系統做出了貢獻,他們是城市環境質量的生產者。政府對這類單位在稅費負擔方面給以優惠才比較合理。
但是,目前對綠化的環境效益,還處在有認識無評價或有評價無計量的狀況。多數單位對綠化的效益還停留在從概念到概念的水平上。現在有一些先行單位,對綠化的環境效益進行了經濟效益評價、計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2綠化管理法制化
根據市場經濟體制和城市綠化事業發展的新階段,增加“依法治綠”迫切性,需要以法制保障綠化事業的發展。目前應該清理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在《城市綠化條例》的基礎上,對改革開放以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修改與市場經濟和“入世”不相適應的法規、條例。至少應該研究以下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1)面對綠化事業社會化的特點,確立綠化建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社會各方的職責和權益;
(2)面對綠地面積增加、質量提高的現實,確立全社會發展綠化和維護綠化的法律保障;
(3)對新興的、發展中的綠化產業,要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建立相應的中介機制、監管機制。3管理策略
3.1加強維護“綠線”的嚴肅性
“綠線”的劃定是實現綠化規劃的前瞻措施,維護“綠線”比劃定“綠線”更重要。當今實施的“拆房建綠工程”,對當代人來說是個大成就,但需要以數倍、數十倍的投入進行環境重塑。前車之鑒不容忽視,以多少無奈吞下歷史的苦果,不要因現在的寬容給后人留下隱患。應該嚴守規劃,從法制出發,像維護“紅線”一樣,維護“綠線”的嚴肅性,控制建筑物、構筑物的新建,制訂土地轉讓、土地借用、房屋拆建等的法制措施。
3.2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協調綠化發展
當今,城市綠化是涵蓋城鄉的系統工程,近郊、遠郊都納入了城市綠化系統規劃之中。調整農業生產結構、采取綠化與生產相結合的措施、開展多種經營,是城鄉一體化大規模發展綠地的基本措施?;仡櫲祟惖纳a歷史,綠化、植樹從來就是謀求生存、富民強國的手段。為農業生產者開辟生產致富的道路,是發展綠化的必由之路。在法制建設和綠化管理中,應該研究解決資金投入、合作經營以及土地使用、農業稅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3.3養護管理法制化
城市里的一切綠地、樹木,不論所有權屬于誰,都是綠化系統的組成部分。做好所有綠地、樹木的養護管理,使其茁壯生長,是發揮綠化效益、提高城市綠化水平、鞏固綠化成果的關鍵,與發展具有同樣意義。我國法律、法規已經規定,即使是綠地、樹木的所有者,也不準損壞樹木、侵蝕綠地。綠化事業發展到目前的水平,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把綠地、樹木、養護、管理列為所有者的責任。國外在城市綠化管理中,不乏這方面的先例。需要制定不同的養護質量標準,把養護管理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市民中去,建立賞罰法規。同時,興辦綠化養護企業,開發綠化養護市場,實行集約化經營,為社會綠化養護服務。
4市場導向
篇8
關鍵詞: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現狀問題原因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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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許多國家已把園林綠化作為城市文明的重要標志,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認識到園林綠化在城市建設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通過運用園林綠化所使用的樹木、花草等,合理布局組成植物群體,從而發揮出與人類的生存、生活、生產有著密切關系的多種功能。
一、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缺位
通常而言,城市環境質量的高低在相當程度上是由園林綠化質量好壞決定的,而城市園林綠化的科學布局即規劃設計則成為二者質量控制的源頭所在。現階段,盡管我國多數城市均已編制了園林綠化規劃,但由于缺乏宏觀建設的長遠性、科學性的理論指導,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在規劃編制與實施上往往出現脫節的現象。尤其表現為規劃綠地受到單位或個人的侵占而使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滯后于城市現代化進程,難以達到居民游憩出行和綠地生態保護的客觀要求。譬如,城市綠化格局規劃應嚴格遵循城市景觀生態規劃原則,從氣候、地質、水文及綠地格局做多方面解析計算,結合整體用地性質加以確定。
2、園林綠化管理體制落后
現階段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體制仍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方式,園林綠化規劃、建設與管理仍表現為各自為政,缺位或錯位的情況時有發生。部門聯動、協調管理的機制尚未得到有效調整。如:各開發區、企事業單位等部門的園林綠化工作自成體系,未得到全局性、規范性的管理,職能部門難以在維護整體綠化環境的工作中發揮積極的綜合協調作用。同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方面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績效評估機制,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議程;且《城市綠化條例》、《園林綠化技術規程》缺乏地方性配套綠化法規,而使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難以做到依法治“綠”,出現擴綠無計劃、綠地不落實的現象。由此帶來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在部門權威與監督管理方面難以切實履行其公共管理職能,工作后勁不足。
3、園林綠化管理理念和實踐落后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眾多政府部門在口頭上宣講生態環境是“生存之本,重中之重”,但實際上并未對園林綠化管理在生態型城市建設中的地位及作用形成準確認識。如城市整體園林綠化建設常常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相協調,表現為綠地預留面積比例低??h城一級開發區中,最明顯的是商住小區,綠地面積大多數只有5%-10%,達到20%的鳳毛麟角,與30%的標準相去甚遠;歸根到底就是利益問題。地貴了,綠地就縮水了。草坪建設與喬木栽植不相匹配,人造景觀建設破壞綠色植被,綠化的綜合生態效益讓位于景觀效益,一些景區把原有的林木植被伐掉來投資硬質景觀,建景觀亭廊,甚至廟宇等等,結果是投資翻倍,綠化綜合生態效益卻下降了。
4、園林綠化管理人員專業素質有待提升
園林綠化事業長期以來在城市規劃工作中處于弱勢地位,兼具園林常識與管理技能的專才極為匱乏;園林機械設備落伍;對技術性較強的綠化植物規范養護管理工作,也僅有少部分技術人員可達到操作規程標準,大多數的一線綠化工人,幾乎都是沒有受過任何專業培訓的民工,這些都嚴重影響到了綠地植物預期的景觀效果。此外,在行政執法方面,管理人員因長期沿用以罰代管、以罰代教的“懶政”行政處理手段,未盡到園林部門應盡的督促教育職責。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社會原因
近年來我國經濟飛速發展, 各地城市具備了一定的財力、物力來進行美化建設, 并且不同程度上急于展示自己的實力和形象, 但是有限的實力和理論認識上的差距使各地城市難以深層次進行優化和改造, 造成了城市建設以表面美化為主。
2、體制原因
城市的管理者和決策者急于通過城市形象的改變來樹立城市的新形象。在城市建設方面, 如果真正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和生態效益, 難免耗資巨大且見效緩慢。于是城市建設決策者在短期內迅速改變城市面貌, 顯示實力的目標驅使下, 大量建造城市廣場和景觀大道, 雖然美化了城市, 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資源的浪費。
3、人為因素
城市的決策者和專業人員在向西方學習的過程中, 往往沒有深入了解西方現代景觀生態規劃的理論。在實地考察中, 看到的主要是各大城市的中心廣場、大道、市政及公共建筑, 如巴黎的景觀大道, 美國華盛頓中心紀念性綠帶。對比國內城市的環境狀況, 這些公共設施帶給參觀者非常強烈地視覺沖擊,而事實上, 這些城市景觀多數是百年以前規劃設計思潮的產物。決策者和設計者忽視維護自然生態過程的重要意義和城市中自然綠地的美學價值, 認為必須對城市綠地進行相應的“設計”, 這也是審美觀念的局限性。
目前, 我國南方城市建設中, 對于綠地系統的格局缺乏系統考慮, 實際綠化過程中, “建筑優先, 綠地填空“的現象非常嚴重, 大量綠地用作填補建筑間不適合建筑用地的空隙, 而對綠地系統本身的結構性和系統性缺乏考慮。在設計中, 具有一定規模, 能發揮生態作用, 保護生物多樣性, 疏導、凈化空氣的綠地斑塊和廊道很少。同時, 對于園林綠化格局地分析, 主要用一些描述性的語言來說明城市的綠地分布。如常見的“楔形系統”、“綠環式系統”等, 布局規劃中缺少對城市園林綠化格局的定量分析和城市生態過程的實際考慮。
三、完善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水平的對策與建議
1、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要規范化
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是伴隨著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的不斷發展而不斷完善起來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既是一門涉及多學科知識的綜合性學科,又是一項引導城市園林綠化的政府行為一種鼓勵公民參與的社會運動。它的制定一方面要具有綜合性、權威性、前瞻性、階段性、區域等特征。另一方面要依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的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與區域規劃; 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來編制。
2、政府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律授權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體現為依職權的主動行為和依申請的控制、引導行為。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城市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以使城市園林綠化規劃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化,從而可以付諸實施操作。政府通過財政撥款及信貸等籌資手段,直接投資于某嶼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所確定的建設項目,如城市公園建設與改造,城市街路與廣場建設與改造等,以體現其規劃所確定的城市性質和職能。
3、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體制要現代化
在體制上進一步完善分級分權管理,重點是梳理關系,管理重心下移,調整職能配置,強化職權利掛鉤,從而構筑起上級政府管理的,下級政府不管,條管的,塊不管,但以塊為主的格局。同時,對塊與塊,塊與條邊界模糊的領域建立一種磋商和協調機制。
4、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要法治化
(1)堅持“以法治綠”的原則。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必須強法和執法。管理法規要完善。并要嚴格執行,依法辦事。管理監察隊伍,要知法,執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級管理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克服“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的傾向,從人治轉向法治軌道。
(3)要加快出臺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健全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依法加強管理,走依法治綠之路?!笆晃濉逼陂g,我們要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初步形成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的、比較完善的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框架,形成和進一步完善嚴格、規范、文明的執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程序及監督機制。
參考文獻:
[1] 張新明.淺析保健植物在城市園林中的應用[J]. 科技資訊. 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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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園林 綠化 可持續發展
一、引言
由于人類的經濟活動導致生態環境的日益惡化、自然資源日益枯竭,使許多可再生資源嚴重的失調,也給人類帶來了生存危機。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提出,人類對自身的發展歷程也有了清醒的認識和反思。城市是人類社會活動的主要區域,城市園林綠化作為城市的一項基礎建設行業,也是城市環境的建設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因此,城市園林綠化成為了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大戰略。
城市的園林綠化不僅能產生環境效益、生態效益,還能為外貿、旅游等企業創造經濟效益,而這些價值和效益也在隨著時間的推移進一步增值。一般情況下,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社會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是隨著供求關系波動而實現不同價值的。在社會主義市場體制下,發展城市園林綠化所需要的資金主要是來源于政府的財政投入,這種綠化價值也沒有遵循市場經濟的原則得到體現和回報。因此,在新形勢下,如何積極推進城市園林綠化的穩定持續發展,已經亟待解決。
二、城市園林綠化的主要作用
(一)凈化空氣、吸煙滯塵
城市綠地對城市工業和交通所排放出的大量污染氣體有阻擋、吸收、過濾等作用,城市園林綠化具有凈化空氣的能力。
(二)平衡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和氧氣
綠地植物在進行光合作用時能吸收二氧化碳,并釋放出氧氣。這對于地球上氧氣和二氧化碳的平衡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人口不斷增加的城市中,二氧化碳的濃度高、氧氣的消耗量大,為了達到平衡的效果就更加需要綠色植物來維持。
(三)改善城市小氣候
城市綠林在酷熱的夏季,枝葉能形成濃郁覆地,能直接阻擋來自太陽的輻射熱,城市綠化地段有著強烈的蒸散作用,使城市氣溫顯著降低,高溫持續的時間也會明顯的縮短。
(四)美化城市環境
在城市園林綠化中,一般是喬灌草結合者配置一些花、草、樹木,這樣就突顯了生態作用,并且具有很高的觀賞價值,也改善了城市環境,色彩鮮艷的花也為城市增添了自然美。
三、轉變傳統的城市綠化觀念
目前,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因此,還不能將城市園林綠化看做是社會福利,應該遵循市場補償和財政補貼相結合的原則。在現階段,應該有針對性的對城市的廣場綠地及街頭等特殊地段及類型的公共綠地進行開放式的管理。對于景觀和設施比較完善的公園來說,需要一定的有償服務管理,以彌補財政資金的不足。從目前的階段來看,公園應組織合理的收費,適當的減輕國家和財政的負擔,這也是城市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四、城市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的急劇增長,資源的過度消耗,使城市環境逐漸惡化,這一事實也在告訴我們:人類再也不能片面追求經濟發展而忽視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組織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概念,即“在滿足當代人需求的同時,不損害子孫后代為需求發展的能力” 。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是社會、經濟、自然三者協調不斷的發展,社會的發展必須要堅持以人為本,滿足人的各種物質和精神需求,提高自然資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再生水平,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當開發建設在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之內時,城市園林綠化的可持續發展要求在城市的總體規劃框架內以生態學理論為指導。制定科學、合理的城市園林綠化系統,應該采用先進的技術,不斷提高城市綠地指標,發揮出園林綠化的生態效益。
五、城市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
(一)轉變城市規劃的觀念是城市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的內涵已經有所擴張,保護環境、改善環境的功能在城市規劃工作中已經不再象過去那樣“見縫插綠”和為應付規劃用地指標將完全不能綠化的“廢地”充實到綠地隊伍中,而是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規劃與整個城市發展建設規劃相結合起來,以普遍綠化為基礎,努力擴大綠地面積,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提高認識是城市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我國的經濟力量較為薄弱,城市人口眾多,城市園林綠化的基礎差,這就要求加大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城市居民的綠化意識,增強自身的責任感。在我國出臺的《城市綠化條例》中,第三條明確的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綠化建設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中來,為我國的城市園林綠化事業指明了方向。這一規定使居民的綠化意識迅速提高,加快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成為了創造美好生活環境的自覺行為。
(三)依法治綠是城市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除國家和各級政府要積極的制定有關城市綠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外,還要積極的制定有關的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發動單位和城市居民制定各種園林綠化管理公約和辦法,保證園林管理有法可依。城市的各級政府可以組織園林巡邏糾察隊,加強對城市公共綠地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對毀壞城市園林綠化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六、結束語
綜上所述,為了改善城市的生態環境,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我們必須要堅持抓好生態環境建設,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城市園林作為一個建設行業的合理定位,一方面應該高度認識園林的綠化及生態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城市園林的功能與效益得到充分的發揮。在現代的城市園林綠化中,要解決好管理職能,更好的為現代化的城市建設服務。
七、參考文獻
【1】王海彥、呂鵬《論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中國科技信息》 2004年05期。
【2】張明英、杜大偉《淺談園林綠化建設及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問題》,《黑龍江科技信息》200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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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城市綠化行業已經建立了園林設計與施工企業資質制度、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然而實際工作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如企業與人員資質認定問題,企業實力與園林建設需求不匹配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進一步表明了政府職能在綠化行業管理上缺失,亟待加強。
2 城市園林管理問題的改善建議
2.1 加強對城市園林管理認識
在城市現代化建設中,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要深刻認識到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的重要性,不能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而去破壞生態環境,尤其在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所以相關部門要重視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積極調動與優化配置各種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形成管理意識,提高園林管理技術水平、提升管理效能,以做好園林維護工作。
2.2 科學規劃城市園林管理工作
城市園林規劃統籌工作要以大量的調研分析為基礎,以足夠的人力、財力、物力為保障,從大局出發,用科學理論、技術來統籌規劃園林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尊重當地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以確保管理工作的長遠性、科學性,使園林規劃滿足生態城市建設需求,與城市長遠發展相適宜。對城市綠化格局的規劃要按照景觀生態規劃的原則,認真分析當地的水文、地質、氣候等自然條件,以及歷史文脈、審美情趣等因素,對園林布局、植物配置、景觀視線等進行長遠而科學規劃。
2.3 建立與完善園林管理機制
傳統的城市園林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園林,從業者要及時轉變觀念,運用現代經營管理理念去治理它,探索現代城市園林管理的新模式。與此同時,健全與之相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如監督機制、養護機制、獎懲機制等,還要利用網絡協助園林管理,以提升管理效率。
2.4 充分調動發揮政府職能
在城市園林管理中,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協調作用,堅持科學規劃原則,為其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以規范園林管理。同時,還要加強園林管理法制建設,使各項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嚴格懲處破壞園林景觀行為,維護景觀完好性。另外,還要制定園林景觀養護標準,并按照標準定期監督、檢查園林景觀環境質量。
2.5 提高城市園林管理工作者從業能力
很多城市園林管理者缺乏科學、先進的理論知識,直接影響到了園林管理質量。為此,要加大這部分人員的職業培訓,使其掌握扎實的理論知識和嫻熟的操作技巧,學會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具有一定創新能力,從而提高管理效能。
3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