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的方案范文
時間:2023-12-27 17:54:5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居家養老的方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老齡化;居家養老;福利性;市場化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和經濟社會的轉型,同時也為適應“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社區居家養老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起來,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加快發展社區居家養老,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有重要意義。
1 養老及相關概念區分
1.1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
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主要是從支撐養老的經濟來源上來看的。社會養老的經濟來源主要是離退休金和養老補貼,如城鎮中離退休金、農村地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待遇、五保津貼等都是社會養老的經濟支撐。家庭養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來源和支撐主要由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員來承擔,而不是由社會承擔。養老涉及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不應簡單將經濟因素作為劃分的依據。雖然涉及的維度有所擴展,二者的區分主要還是在于承擔主體上。
1.2居家養老與家庭養老
目前學界在討論居家養老的時候,常常將其等同于家庭養老。從內涵上看,二者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居家養老是相對于機構養老(如養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而言的,是指老年人在家居住,由社區和社會幫助家庭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社會化養老模式,側重點在于養老居住方式上。而家庭養老側重的是承擔主體的問題,即誰提供養老資源的問題。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既可以是家庭養老,也可以是社會養老。
1.3機構養老與社會養老
同樣也需要厘清機構養老和社會養老的關系。機構養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療養院等機構中養老,而不是分散居住在各個家庭養老。機構養老的養老費用可以來自子女親屬,也可以由老年人從社會領取(退休金或其他津貼)。所以,與居家養老的實質一致的是,機構養老也是就養老居住的方式而言的,與社會養老及家庭養老涉及的養老承擔主體這一內涵是不同的。
2 制約社區居家養老進一步發展的困難和障礙
2.1政策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除京、津、滬等城市外,各地對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都缺乏明確的政策(法規)規定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如此一來,政策實施的系統性、連續性、一致性、協調性將受到拷問,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持續性面臨挑戰。
2.2資金短缺
一方面,由于社區養老服務具有社會福利的剛性,社區養老服務支出具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另一方面,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對社區服務資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高水平化。
2.3志愿者隊伍及專業人員缺乏
從數量上看,雖然部分城市的社區志愿者十分活躍,在為老上門服務中起到了關鍵性作用,但就全國而言,社區志愿服務隊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區甚至根本沒有建立志愿服務站。
3 推動我國居家養老發展的建議
3.1確立政府總領性地位
在居家養老事業中,政府要確立其總領性地位,既要“責任擔當”,又要“抓大放小”。一方面,政府應當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重視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將其納入社會發展和地方建設的整體規劃中,加大財政投入,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進方案,對居家養老發展的經費投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統籌規劃。另一方面,引入居家養老服務運行的市場化機制,采取措施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居家養老事業。
3.2通過市場機制建立多層次服務體系
市場化運行機制能夠合理有效地配置各種養老資源,通過市場化運行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居家養老服務提供系統。從服務內容和老年人自身條件來看,可以確立兩種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方式:第一,對于高齡,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主要提供康復、護理、生活服務等服務內容的,上門照料方式的服務;第二,對于生活基本能夠自理的中齡老人,采用日間護理中心,老年康復站的方式提供生活幫扶、醫療康復、休閑娛樂等方面的服務。
參考文獻:
[1]熊躍根.需要、互惠和責任分擔―――中國城市老人照顧的政策與實踐[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20,22.
[2]張春艷.居家養老研究綜述[J].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9(1):63.
篇2
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法律問題;對策
在當前老齡化社會背景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在其發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層面的諸多問題,已經成為了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亟待解決。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基本理論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內涵與優勢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齡化國家行列。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人口基數大、增加速度快、高齡化趨勢明顯、困難老人數量多、與家庭小型化相伴隨、先于工業化等基本特征,嚴重影響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對養老服務體系也造成了極大沖擊,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一種新興的養老模式異軍突起,其服務模式一方面能夠減輕傳統家庭養老的人力負擔,又能解決養老機構數量不足,門檻較高,老人身處其中感覺親情日漸淡漠的問題,獲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睞。本文認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包括兩個層次的內涵,第一層次是老年人不需要離開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延續原有的社會網絡,享受養老服務;第二層次是政府積極主導,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整合互聯網+在內的各種資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養老服務隊伍提供專業化和公益,滿足老年人社會化服務需求的養老服務模式,其服務內容應包括日間護理、家務服務、醫療保健、應急救援、文體休閑等綜合。目前,我國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在北京、上海、青島、寧波、武漢等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務形式方便多樣化,服務內容豐富多元化的社區養老服務格局。據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記載,截至2015年,我國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2.6萬個,比上年增長36.8%,互助型的養老設施6.2萬個,比上年增長55%,社區服務志愿者組織15.8萬個,社區服務志愿人員900多萬名,民辦社會福利機構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情況,根據數據顯示,老齡產業市場不斷升溫。一是老年人照護服務需求持續上升。2015年,我國城鄉老年人自報需要照護服務的比例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個百分點。二是社區為老服務中上門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鄉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項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上門看病、上門做家務和康復護理②。這些調查和統計充分說明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出現,既能應對當前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需求,又能緩解傳統家庭養老的壓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維系社會穩定,發展前景非常可觀。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
社區居家養老其根本的目標在于通過良性的政策引導和法律保障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在法理層面其歸屬于社會分配法律關系,其追求的價值目標在于建立與運行實質公平價值,有效分配養老資源,促進社會養老資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論基礎包括福利經濟理論、社會保障理論與需求層次理論。首先,福利經濟理論追求的重要的社會目標就是為了實現最高的社會經濟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實現社會整體利益價值,這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法理層面構建其制度體系的本位思想。每個社會成員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實現程度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實現有重大影響,不局限于個體單一受益,實現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體利益不是個體利益的機械疊加,而是個體利益相互博弈的結果,只有盡量逼近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優”并在不能實現最優的情況下盡量促進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實現了個體利益向社會整體利益的初步進化。在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現階段,政府和社區作為居家養老服務中的必然主體和主導,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資金投入,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設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制度,實現最優的經濟效益與資源分配效應。其次,社會保障理論體現了國家對于社會經濟生活的干預,是社區居家養老制度體系設計的關鍵。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中,政府應維持與促進市場自治與國家干預間的平衡,促進社區居家養老產業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間資本與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市場運行與政府干預間的良好互動機制,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最后,需求層次理論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層次理論,作為一種開放型、多元結構的服務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可以滿足老年人對于家庭和社區的雙重依賴,滿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等五個不同層面的需求。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現狀及問題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制度現狀
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發展社區服務,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社區配套建設規劃,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該法包括了“社會保障”、“積極養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內容,是我國社會在當前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和相關體系建設的基本法律依據。近2年來,我國眾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繼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頒布《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來,江蘇、河北、烏魯木齊、合肥、蘇州等省市相繼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上述《條例》基本都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充分體現鄉鎮街道、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區的基礎性和支撐性特點,規范了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內容。還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經由民政部門等相關機構先后制定了地區性的居家養老服務規范。此外,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面,民政部和財政部兩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聯合下發了《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的要求,全國部分地級市(含直轄市的區)將逐步推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如前所述,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起步較晚,處于初級階段,法律制度還不完善,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有:1.從立法角度,當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體現在立法較為滯后,數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銜接的法律體系,且現有的法律法規內容不健全,缺乏統籌兼顧,各項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沒有落到實處。從規范的層級而言,目前,在國家法律③一級,我國尚未存在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門立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社會服務、社會優待、法律責任中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有新增一定的內容,但不夠具體,較為籠統,法律責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條規定,“對養老機構負有管理和監督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沒有明確規定給予何種處分,可操作性較差。在地方層面,各地區針對社區居家養老的地方性規范或條例起步較晚,為數較少。有的剛剛頒布,尚未實施,有的條文過于原則性,細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規定,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風險較高,能否落到實處還有待檢驗。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區對開展日托服務顧慮重重。在有關部門層面,曾經制定的一系列社區養老服務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經擱淺乃至出現荒廢,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為“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國啟動了這一計劃,而如今這項歷時3年耗資134個億的資金建成的老年活動室,如今大部分已經難覓蹤影,很多甚至已經“面目全非”④。此外,與社區居家養老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服務支撐體系還不完善。比如非營利性組織在提供公益性和專業中占有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沒有得到明確認可,扶持其發展的相關政策不夠完善。此外,國家現在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興辦養老設施,發展社區居家養老,但其政策環境還有待進一步優化。最后,當前依托“互聯網+”,以智能化手段為支撐,創新養老服務手段,搭建起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已經是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新趨勢,而相關規范標準尚不明確,無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2.從執法角度,政府引導支持力度不夠,很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徒法難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現實中的執法難關,將法律政策落到實處,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領域內的一大難題。當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問題:第一,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力度還不夠,運營經費難以得到保障。將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居家養老服務經費,已經是現行立法中居家養老經費保障的一般模式,傳統的經費補助模式側重于補助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而忽略了補助運營服務,造成部分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建成后面臨后續資金運營匱乏難以為繼的尷尬局面,嚴重挫傷基層積極性,也使養老服務無法真正落到實處。第二,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和監督機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發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目的在于推動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區正在展開試點,制度化的評估和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處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區對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養老服務的內容、工作體系建設、服務人員的業務水平、服務設施的質量、滿意度都還缺乏有效的評估與監督機制,管理的混亂和監督評估體制的缺失已經對居家養老服務的進一步規模化發展造成很大影響,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參與的支持力度不夠。不少居家養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加入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建立養老服務專業團隊,開展“智能化養老”,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智能化的養老服務。但是目前,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設施建立,機構組建還基本處在政府推動主導的階段,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針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扶持力度還不夠。3.從司法角度,當前居家養老糾紛中老年人的權益難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首先服務機構和老年人之間是一種特定的消費者和服務者的關系,服務組織應當與服務購買人、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其人訂立養老服務合同。但是由于當前養老服務合同尚缺乏統一規范,居家養老護工的職業標準和規范管理問題依然處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屬于弱勢群體,普遍缺乏法律知識,經濟能力也有限,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護工事件,面臨著舉證難、訴訟維權難等一系列難題,如何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三、解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法律問題的建議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社區養老服務要取得長遠發展,必須重視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堅持福利性、社會保障性的指導原則,緊密結合我國老齡化的實際需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導、民間資本參與、社會力量補充的多層次、廣互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關配套制度
從國家層面,應做好頂層設計,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就社區居家養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會的責任,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標準,資金來源、設施建設、專業人員培訓等做出規定;從地方層面,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一定的區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立法和規章。在地方性立法中應注意建立社區養老機構的準入標準,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合同,細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明確監管制度。在有關部門層面,應整合政策,協調聯動,改變目前有些部門在社區層面各成體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資源和資金使用分散的情況,避免“星光計劃”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在配套制度建設方面,應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相關法律制度,如改登記制為備案制,取消掛靠制,保持獨立性,加強監督和引導非營利組織的結構轉型,完善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會力量、民間資本投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的政策環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實稅收、財政、信貸、土地、規劃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三,各地民政部門應就“智能居家養老服務”出臺標準,明確提供服務的企業和機構的準入門檻、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采取多地區聯合的方式,破解跨區域老年福利和養老服務方面的身份和戶籍壁壘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探索“醫養結合”新模式,健全社區養老服務管理制度,積極推進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開展居家養老護工正規化制度建設,加強如養老服務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總之,應循序漸進,逐步建立從中央到地方,各項制度與配套措施銜接得當、統籌兼顧的社區居家養老法律體系。
(二)在執法層面,明確政府定位,加強政策
引導和政策落實在執法層面,政府應處于主導地位,從規劃統籌、資金保障、設施配置、產業培育、政策支持、標準制定、市場監管、搭建交流平臺、信息網絡建設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具體開展居家養老執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綜合運用議案督辦、執法檢查、聽取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報告等多種形式,依法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落實,以條例落實推動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具體而言,主要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擴大政府財政投入,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為避免養老相關設施建成后運轉困難,挫傷基層積極性,一方面,政府應保證財政配套資金及時兌現,另一方面,應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同時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一方面,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調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運營積極性,另一方面,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山區農村加大補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統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與監督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在評估內容上,首先是對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情況、身體狀況、養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對符合條件的高齡、失能、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給予補貼。其次針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成效,具體包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體系中的政府主導、基礎設施、服務隊伍、管理制度、服務成效、群眾滿意度等內容開展評估。在評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相結合的辦法。內部評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據具體評估指標準備相關材料并開展自我評估和民政部門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議各地區民政部門可以建立類似社區低保評定的服務監察和績效評估機制,設立養老服務監督員、定期或不定期走訪被服務對象,對社區養老服務的效果、效率進行服務質量評估。外部評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評估,結合老年人的滿意度調查,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星級評定,并與運營獎勵補助經費掛鉤,促進服務質量改進,提高老年群體的獲得感。第三,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走向社會化、推行信息化、提高專業化、擴大規模化和鼓勵競爭化”的思路,通過政府購買、協調指導等方式,重點培育一批服務機構,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樣化的經營模式,在穩健經營的基礎上有計劃地擴大規模,形成品牌效應。第四,完善社區居家養老基礎設施建設,依托“互聯網+”建設養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政府應當做好配套制度建設,搭建智能化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合作交流的平臺,將這一政策落到實處,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養老社區、共同完善智能化養老服務內容,廣泛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媒介,為老年人提供內容更豐富、更滿足個性化需求,更方便的產品。
(三)加強司法保障與普法宣傳
在司法層面,人民法院系統應當繼續堅持對涉老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落實對特困老年人投訴案件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制度,對較復雜、易反復的追索贍養費、養老金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應加強針對老年人養老糾紛中的法律援助,開辟養老權訴訟的法援綠色通道,可以借鑒成立少年法庭的經驗,設立老年法庭,專門審理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使占比較重的涉及老年群體養老糾紛的案件能夠得到及時處理。同時在審理涉老案件時吸收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為人民陪審員,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門應鼓勵、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機構和公益性的社工組織,創造條件舉行以尊老敬老為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以期達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識,增強養老組織自身的法律意識,維護個人和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四、結語
社區居家養老是一項新興的事業,盡管我國起步較晚,但在政府的積極主導、社會各界力量的共同參與下,相關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斷成熟,各地實踐也在不斷深化,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制度一定能獲得長足發展,成為緩解我國嚴峻養老問題的重大戰略選擇.
參考文獻:
[1]姚丹.我國城鎮社區養老服務制度法律問題研究[D].重慶: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
[2]李爽.淺議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制度建設[J].中國科技博覽,2014(15).
[3]袁妙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困境與多元共治發展路徑[J].江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4).
[4]涂晨銘.規范我國社區養老服務法律制度[J].法治與社會,2015(12).
[5]李暢,于鐸.“居家養老”模式的法理學探析[J].新西部,2014(12).
篇3
【關鍵詞】居家養老;社區服務
人口老齡化問題是時展必須要重視的一個問題,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城市面臨居家養老問題。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延續至今,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家庭養老都是最基本的養老方式,但是目前家庭養老問題突出,很多老人得不到良好的家庭照顧,為彌補家庭養老的不足,城市養老社區服務應運而生,通過城市整體科學合理的規劃,為老人提供社會化的服務,從而讓老人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獲取社會的關懷。
一、城市居家養老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分析城市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必須要對城市居家養老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借鑒不同地區的社區服務經驗,分析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一)服務資金短缺
開展城市居家養老服務,服務資金主要有四個方面的來源,包括財政撥款、社會捐助、彩票公益金的資助與市場化的運作。這些服務資金可作為服務費用支付給接受服務的老年人,也可作為報酬支付給居家養老服務的工作人員,服務中心的建設也離不開服務資金的支持。但很多情況下,出現服務資金短缺的問題,如服務站需要支付給護理工人工資,但工資額度較低,很多員工不愿意做,或提供的服務明顯不足,但提升工資幅度,服務資金則更加短缺。城市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機制的不夠健全,也妨礙了資金的籌集,地區居家養老補貼機制建立的同時,沒能帶來有效地評估機制的建立,評估機制需要分析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對服務質量與服務效果等相關內容進行調研,以籌集資金進一步有效的提升社區服務質量。
(二)缺乏專業的服務團隊
隨著市場化運作的發展,社區服務大多是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公司去執行。但公司運作時,服務得到認可也是一個過程。很多老人對公司服務持較為嚴謹的態度,服務中心提供的服務工作大多是無償的,主要對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進行照料,但論及到部分有償服務,老年人就很難接受,所以此類公司服務業務很難在老年群體中推廣開來,低認可度嚴重影響服務中心工作的開展與推廣。此外,公司提供服務缺乏專業的服務團隊,服務人員分為接受薪水的工作人員與不接受薪水的志愿者,有償的服務人員缺乏專業的培訓,服務意識較差,存在服務內容不完善的現象。而志愿者的隊伍不夠壯大,志愿者參與度不高,嚴重影響了服務質量。專業服務團隊的缺失造成服務中心提供的服務較為單一,服務偏向物質生活服務,缺乏對老年群體精神生活的關懷。
二、發展城市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
(一)構建專業人員同志愿者相結合的服務團隊
服務團隊的質量影響服務質量,構建專業人員同志愿者相結合的服務團隊,在提升服務質量的同時,降低了投資建設資金。為了培養專業的服務人員,提出三方面的建議,高校在學科建設方面,可開展一些老年社會學、老年人管理與服務項目的專業或課程,建立老年人員定期培訓機制,構建有計劃的人才培養方案,保證養老服務人員掌握基本的康復、保健與護理的知識,從而提升服務質量,通過公開招聘、定向培養等方式引進養老專業的人才,也是擴充專業服務團隊的有效方式之一。培養專業服務人員的同時,也要構建志愿者服務隊伍,發展社區志愿者,能有效擴充服務隊伍,也能擴大社區服務的宣傳力度,讓更多人參與社區服務中,提高人們對社會服務與關愛老人的重視度。
(二)豐富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
由于我國的城市居家養老服務仍處于不斷探索的階段,城市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需要不斷得到擴充。通過對老年群體需求方面的調查,具體的老年服務包括家政服務、生活護理與精神慰藉,通過提供多方面的服務滿足老年人不斷發展的服務需求。精神層面的慰藉是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最主要的部分,開辦社區老年學校、讓老年人學習各項新知識、擴充老年人的知識層面是豐富老年人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此外,開展各項社區活動,擴大老年人的社交圈,讓老年人交朋友能豐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部分專職、專業的老年群體,可在退休后繼續發揮余熱,促使老年人自我價值的實現。社區服務居家養老形式需要不斷得到擴充,醫療服務層面,大力擴充家庭醫生,做好老年人健康保健工作,以社區為單位,對老年人定期做好身體方面的檢查,擴充服務范圍,提高社區服務質量。
(三)擴充政府財政投入
為了促進居家養老社區服務整體規格的構建,單靠基層財務補貼與社會募集的資金是不夠的,必須要擴充政府財政投入,利用政府投入構建整體居家養老金預算制度,保證養老資金得以為斷投入。社區服務需要構建多層次的服務體系,在當前社會化思潮的引導下,養老服務離不開多方的參與,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老齡人口對社區服務的依賴性逐漸加強,社區服務必須要有針對性的開展各項服務項目,才能從根本上提升服務質量,社區養老服務需要不斷得到外部支持,將市場運作融入其中,利用市場進行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證服務項目的供需平衡,將有限的資源合理利用,能從根本上改變社區的狀況。企業提供有償服務時,收費要盡量合理,在老年人所能承受的范圍內進行收費,從而促進產業的良性循環,從根本上滿足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三、結語
城市居家養老社區服務體系的構建關乎城市老人的生存發展,良好的服務體系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提高人們對社會的整體認同感,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1] 彭希哲,梁鴻,程遠編著.城市老年服務體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篇4
一、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60歲以上老年人14584人,80歲以上的高齡人數1663人,90歲以上245人,100歲老人4人。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夯實基礎,健全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我局高度重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下發了《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關于印發縣城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局班子及相關股室工作人員經常深入基層,了解養老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協調解決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了由分管局長為主要負責人,相關股室人員為成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對各鄉鎮的目標責任考核。
目前,已完成社區、社區、社區為主的城市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鎮村等9個農村日間照料中心即將完成,日間照料中心配有老年活動室、休息室、衛生間、醫療室、廚房等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生活供應、人照顧、保健康復、休閑娛樂、醫療服務、精神慰藉等服務。
深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在社區和社區率先開展了12349“孝行通”居家養老服務,有400余老人享受了孝行通居家養老緊急援助和日間服務;居家養老和日間照料中心的實施,為本社區、村的留守、獨居、失能、失獨和空巢老人提供了貼心的照顧、娛樂和精神慰藉,及時解決了老年人生活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進一步豐富了村級社會養老服務內容。
篇5
關鍵詞 居家養老;老年綜合評估;老年綜合征;生活滿意度;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R5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6-1533(2017)04-0010-03
Influence of geriatric syndrome on the life satisfaction of the elderly people with the
home-based care
CHU Suping, FU Qiong, MO Liping, FENG Qiaozong
(Xinchang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of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1314,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prevalence and life satisfaction of the elderly patients with geriatric syndrome with the home-based care in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and to analyze their correlation. Methods: Th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and life satisfaction scale were investigated in 238 elderly people at the age of 65 and over by cluster sampling method in Xinchang Community. Results: The average age of 238 elderly patients was (73.6±8.2) years old and their comorbidities were 2 to 10 kinds. The average number of suffering from geriatric syndrome in the elderly people was (4.6±2.6) kinds. Life satisfaction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geriatric syndrome. Conclusion: The geriatric syndrome exists widely in the elderly people with the home-based care and is the primary factor affecting the life satisfaction of the elderly people.
KEY WORDS home-based care for the elderly people; elderly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geriatric syndrome; life satisfaction; influencing factor
老年綜合征是一組老年患者罹患的由多種疾病或多種原因導致的相同的臨床癥候群[1],是影響老年人生活質量、生活滿意度和獨立生活能力的重要因素[2-3],而生活滿意度(life satisfaction,LS)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4]。本文對上海市浦東新區新場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進行了老年人綜合評估(comprehensive geriatric assessment,CGA),了解其中的老年綜合征罹患情況和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并分析其相關性,現報道如下。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新場社區65歲以上戶籍人口為16 782人,在2016年3―5月期間,采用整群抽樣方法從新場鎮抽取110名65歲及以上老年人,同時從16個自然村的2個村中抽取146名65歲及以上老年人。要求被調查對象思維清楚,有一定語言表達能力。
共發放{查問卷256份,剔除18份不合格調查問卷后,有效問卷238份,問卷有效率為93.0%。其中男性95名,女性143名;年齡最小65歲,最大93歲,平均年齡(73.6±8.2)歲。
1.2 方法
老年綜合征評估方案
參考北京協和醫院內科老年病區制定的標準化CGA流程及方案[5-6],進行適當簡化以形成適宜在社區進行入戶評估的CGA方案。對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進行的CGA測評主要包括視力障礙、聽力障礙、認知功能損害、抑郁或焦慮、睡眠障礙、跌倒高風險、尿失禁、便秘、慢性疼痛、營養不良和多重用藥等。
以是否影響日常生活來判斷老年人是否存在視力、聽力和睡眠障礙;應用簡易智能狀態檢查量表(MiniMental State Examination,MMSE)進行認知功能篩查,MMSE分值
1.2.1 生活滿意度量表
采用心理衛生評定量表手冊(增訂版)中的生活滿意度指數A(life satisfaction index A,LSIA)對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進行生活滿意度調查。生活滿意度指數A共20個項目,其中12項反映正性情感。如項目1:當我老了以后發現事情似乎要比原先想象得好;項目2:與我所認識的多數人相比,我更好地把握了生活中的機遇;項目4:我現在和年輕時一樣幸福。評分方法為同意正相問題得2分,不能確定得1分,不同意得0分。8項反映負性情感,如項目3:現在是我一生中最沉悶的時期;項目10:我感到老了、有些累了。評分方法為同意負向問題得0分,不能確定得1分,不同意得2分。滿意度量表滿分為40分,評分越高,生活滿意程度越高[7]。
1.2.2 評估流程
所有調查人員在進行調查評估前均需接受1周的CGA培訓。調查人員對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進行入戶CGA,同時采用問卷調查法,調查填寫生活滿意度指數A量表。
1.3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16.0統計軟件,對一般資料進行描述統計,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計數資料以百分率(%)表示。兩組之間的滿意度得分差異比較用Z檢驗,對影響因素用多元逐步回歸分析,以P
2 結果
2.1 新場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老年綜合征罹患情況
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中45.4%(108/ 238)有視力異常,34.5%(82/ 238)有聽力下降,其中有5.9%(14/ 238)和8.0%(19/ 238)的老年人有嚴重聽力及視力障礙并影響生活;34.5%(82/ 238)的老年人有睡眠障礙,其中54.9%(45/ 82)長期或間斷性的服用各種鎮靜催眠類藥物,而另外17.4%(15/ 86)的睡眠障礙患者沒有服用任何藥物;17.2%的患者(41/ 238)罹患慢性疼痛,其中類風濕性關節炎10例、頸肩關節疼痛12例、雙膝骨關節炎11例,其他8例;16.0%(38/ 238)的老年人存在多重用藥,18.9%(45/ 238)的老年人最近1年曾發生跌倒;便秘和尿失禁的發生比例分別為29.0%(69/ 238)和18.5%(44/ 238);焦慮、抑郁為13.9%(33/ 238);認知功能障礙為9.2%(22/ 238);35.7%(85/ 238)存在營養不良;44.1%(105/ 238)存在日常生活能力下降。
社區居家老年人老年綜合征癥候平均數量為(4.6±2.6)種,有2種綜合征者192人(80.7%),3種164人(68.9%),4種126人(52.9%),5種98人(41.2%)。
2.2 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生活滿意度情況
新場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生活滿意度評分總體較高,其分布水平、頻數分布主要集中在中、高分數段,總平均分為(27.56±5.84),見表1。
2.3 影響老年人生活滿意度的因素
以經濟狀況、老年綜合征癥候數量、醫療費用支付、文化程度、配偶和居住狀況為自變量,LSIA為因變量,以a=0.05對各因素進行逐步回歸分析,結果見表2。對LS的影響大小依次為老年綜合征癥候數量、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付、居住狀況、配偶及文化程度。
3 討論
上海是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最快的城市之一,郊區的社區老年人多數采取居家養老的模式,因此,LS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
老年人綜合征是指老年人由多種疾病或多種原因導致的相同的臨床癥候群(如不能行走、跌倒、譫妄、尿失禁等),且不能確定其發病部位,也無法用一個傳統的病名進行概括,因此需要多方面評估才能解決其健康問題[8]。老年人綜合評估是老年臨床醫學實踐中常用的工具之一[9]。
本研究發現,新場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老年綜合征廣泛存在,其中45.4%的患者存在視力異常;34.5%存在聽力下降;34.5%的患者有睡眠障礙,其中54.9%長期或間斷性的服用各種鎮靜催眠類藥物;17.2%罹患慢性疼痛;便秘和尿失禁的發生比例分別為29.0%和18.5%;焦慮、抑郁為13.9%;認知功能障K為9.2%;35.7%存在營養不良;44.1%存在日常生活能力下降;平均罹患老年綜合征癥候數量為(4.6±2.6)種。
調查顯示,新場社區居家養老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評分總體較高,分布水平、頻數分布主要集中在中、高分數段,總得分為27.6±5.8,高于浙江省4個地區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得分25.8±7.2[10]。
影響老年人生活滿意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老年綜合征癥候數量、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付、居住狀況、配偶及文化程度,其中罹患老年綜合征癥候數量是影響老年人生活滿意度的首要因素。國內報道較一致的結論是健康狀況越好的老年人,其生活滿意度越高[11],本研究與國內其他同類研究的結果類似。
老年人綜合征是影響居家養老老年人獨立生活能力和生活質量的重要疾病因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全科醫師團隊可以深入居民家中進行CGA服務,充分發揮其全科醫學知識和團隊整體作用,及時發現居家養老老年人老年綜合征及所患的基礎疾病,制定干預策略、調整治療計劃和提供護理服務,可提高居家養老老年人生活質量、降低醫療和居家養老成本[12]。
生活滿意度與生活質量明顯相關[13],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進而提高其生活質量,必須從多個方面綜合進行努力,構建和完善社會支持網絡對提高老年人生活滿意度有著重要意義,從家庭到社會都應關心和愛護老年人,完善養老保障體系,使老年人安度晚年。
參考文獻
[1] 蹇在金. 老年人綜合評估[J]. 中華老年醫學雜志, 2012, 31(3): 177-181.
[2] 劉藝敏, 朱炎, 嚴浩軍, 等. 上海市老年人生活滿意度及影響因素的調查分析[J]. 同濟大學學報(醫學版), 2004, 25(6): 517-519.
[3] 儲蘇平, 傅瓊, 盛麗華, 等. 上海城郊新場社區老年人生活滿意度調查分析[J]. 老年醫學與保健, 2015, 21(3): 184-186.
[4] 張悅, 王愛華, 楊蘭, 等. 濰坊市老年人生活滿意度及影響因素的調查分析[J]. 全科護理, 2014, 12(10): 867-868.
[5] 王秋梅, 朱鳴雷, 曾平, 等. 住院糖尿病患者的老年綜合癥調查[J]. 中華老年多器官疾病雜志, 2015, 14(2): 93-97.
[6] 康琳, 朱鳴雷, 劉曉紅, 等. 住院患者老年綜合評估規范及初步效果分析[J]. 中華老年多器官疾病雜志, 2015, 14(2): 84-88.
[7] 汪向東, 王希林, 馬弘. 心理衛生評定量表手冊[M]. 北京:中國心理衛生雜志社, 1999: 75-79.
[8] 孫倩倩, 王雙. 老年綜合評估的臨床應用及研究進展[J].中國老年學雜志, 2012, 32(3): 660-662.
[9] 宋岳濤. 老年醫學的核心技術―老年綜合評估[J]. 中國現代醫生, 2012, 50(23): 9-11.
[10] 玲娜, 汪紅明, 王毓敖. 浙江省4個地區60歲以上老年人生活滿意度的調查[J]. 中國組織工程研究, 2007, 11(17): 3219-3221.
[11] Pal SK, Katheria V, Hurria A. Evaluating the older patient with cancer: understanding frailty and the geriatric assessment[J]. CA Cancer J Clin, 2010, 60(2): 120-132.
篇6
1 生產效率
基于不完全契約理論,資產所有權、建設運營捆綁和風險分擔等因素,特許經營模式的生產效率優于傳統合同外包模式。改造服務未涉及資產所有權,主要捆綁和風險分擔等提升了生產效率。
傳統政府購買模式由政府單位或其授權部門公開選擇居家養老服務單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或社會組織等參與競標,得標者得標后依照政府擬定合同簽約某服務。符合政府補貼條件的老人持有居家養老服務券至指定網點消費。此時政府購買企業服務,企業報酬依合同而定,因此缺乏額外動機投入改善、運營者同時受政府補貼可能進一步減少成本危害服務質量,具有道德風險。
特許經營制(見圖2)則取代過去由政府部門按服務類別和多家服務商分別簽約的形式,統一由得標社會資本負責前期改造和后期社區服務運營的權利。社會資本在一定時間、范圍內統一負責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得以排除其他企業參與。具體服務項目、費用、區域等特許經營內容,由雙方協調后訂立,符合契約制精神。
捆綁的特性將建造和運營由同一方承擔。基于項目全生命周期考慮,企業優化前期投入的建造質量,后期運營的成本因而降低,內化建造階段對運營成本的影響。此外,講究風險最優應對原則,風險交由風險應對能力最強的主體承擔。當社會資本承擔更多任務時,如融資責任、住宅改造和服務運營的責任,其有強烈動機控制和規避因之而生的風險。降低負面沖擊引起的額外支出,風險最小化時實現物有所值。
社會資本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是為了獲取利潤,因此政府設計特許模式時要設計合適的“激勵相容”機制,給予社會資本“超額利潤”的空間[}z y作為其進入市場契機。設計特許經營模式的激勵因素來自于增值服務收益、小區周遭輻射收益和規模經濟效益等帶來的超額收益。一方面,通過增值服務收益,企業能獲得居家養老服務生產權,在基本服務之上得以疊加其他增值服務;特別是,由于特許經營權的壟斷地位,老人住戶對企業服務粘性強,社會資本有可能取得最大的增值收益。另一方面,企業除在特許經營范圍內享有穩定收益,也可以通過服務輻射獲得收入。例如,如果其他社區老人有居家養老社區服務需求,可以通過購買企業相關養老服務,從而給企業帶來額外的輻射收益。另外,由于規模經濟效益,特許經營權利給予社會資本整合市場松散服務商的契機。隨著各類型、各企業服務商在市場的競爭,能更進一進提升生產要素的集中程度,提高服務供給產量,從而降低長期平均成本,產生規模經濟效益。
因此,除了上述的全項目周期成本下降外,企業自主追求產出提升。當特許經營模式整合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追求超額收益的企業具有強烈動機豐富服務內容、增加服務網點和優化服務質量,以最大化私人利潤,投入產出比提升,生產效率提高。
2 配置效率
配置效率是政府推行特許經營制的前提要件,避免社會資本違背公共服務訴求公平、資源優化配置和社會財富增長的初衷。因此,特許經營模式的前提要件包括衡量契約易于締約、成本降低影響服務質量有限、建造和運營階段具外部性和服務比資產更能以合約形式界定等內容。
(1)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形式和價格清楚,產出的質量易于以契約化形式確保。在北京居家養老(助殘)方案中,已有明確給定各項服務內容和價格區間,政府部門易于監管。而且,適老改造和居家養老服務政府皆有驗收或審核標準,確保成本降低不會損害服務質量。
(2)建造和運營兩階段具有正外部性,前期改造品質優劣會影響后期服務成效。適老的居住環境使社區服務更易推行、居家養老成效高。例如裝設室內緊急呼救器、監測系統,時時確保老人生活安全,降低直接追蹤成本,提升服務及時性和生產效率。
篇7
按照縣委關于“**”主題教育要求和民政局黨組主題教育活動安排,為深刻檢視問題, 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全力推進主題教育和實際工作兩促進、兩不誤,確保主題教育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立足自身職責,結合省市養老服務工作要求和當前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際,深入全縣5所農村敬老院以及相關鄉鎮,對我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質量提升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至2018年底,全縣人口數為x萬人,60周歲以上老人x萬,占總人口的x%。其中60-69歲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52.3%,70-79 歲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35.7%,80-89 歲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11.2%,90-99歲長壽老人x人,百歲老人x人,高齡化趨勢明顯。目前,我縣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全縣共有x家公辦養老機構,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幸福大院等老人活動場所x家。
一是發展格局初步構建。以農村閑置房屋的適老化設施改造為基礎,以農村幸福院與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依托,以縣福利院、 鄉鎮敬老院等機構養老為支撐,以“互聯網+養老”的信息平臺和網絡為紐帶,以和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和隊伍為保障,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為補充,全縣“六位一體”的養老服務發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設施建設成效明顯。至目前,全縣建成縣福利院x家、 x農村敬老院家、農村幸福院x處、日間照料中心x處、農村老年人娛樂活動場所xx處。已建成投入運營各類養老服務設施xx處,養老床位總計x余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x張,全縣養老機構共入住老人x人。近年來,縣民政局和相關鄉鎮按照省市要求和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持續加強養老機構管理,全面開展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集中實施了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大整治活動,養老機構標準化管理、規范化服務不斷提升。
三是網絡建設加快實施。甘肅省養老服務信息系統正式運行,已采集錄入60歲以上老人信息xx條。與縣和諧醫院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簽訂了靜寧縣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運營合同,制定了《靜寧縣社區居家養老信息服務平臺運營方案》,采取自主運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用工的方式,由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實施全縣養老服務“互聯網+養老” 和“12349便民信息平臺”建設,已完成辦公場地布設、工作人員招聘、部分硬件設備采購,正在開展城區老年人數據普查、檔案建立,正與電信部門銜接接入12349便民熱線、與相關服務商街接確定服務內容、與相關網絡公司銜接設定服務公眾號、與相關金融部門街接定制服務二維碼,并著手準備開發城區15分鐘服務圈APP. 通過上門巡診、家政服務、送餐服務、護理服務等,為社區老年人24小時提供助潔、助購、助餐、助醫等居家養老服務。
四是醫養融合探索發展。在縣福利院設立了醫療護理站,聘用專業醫療機構的醫生、護士和康復員各x名,基本滿足了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服務。建立危重病老人定時巡診制度,開通在院老人急救“綠色通道”,開展疑難病會診等業務,基本解決了入住老人最為關切的生病就醫問題。積極開展康復服務項目,重點對腦血栓后遺癥、肢體偏癱等失能老人開展康復評估,堅持長期性、綜合性康復治療和功能鍛練;定期開展老年人保健知識講座,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檔案,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體檢。各農村敬老院與鄉鎮衛生院簽訂了醫療服務協議,確定具體醫療服務人員定時上門開展醫療服務,并根據不同老人的身體狀況、生活能力、 服務需求,分級制訂醫療護理計劃,實行親情化、個性化的服務,有效提高了醫療護理服務水平。
五是規范建設全面推進。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評估機制,嚴格對照評估指標履行評估程序,運用自主吃飯、穿衣、上下床、如廁、室內行走、洗澡能力等六項指標,初步對全縣特困老人生活自理能力進行評估,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發放、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等提供了準確數據。從食品、消防、用電、取暖等重點安全管理方面,為各農村敬老院購置了食堂消毒柜、電冰箱、食品留樣柜等廚具用品,配設了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提示牌等消防器材,更新了院內老舊老化用電線路,安裝了節能、環保、安全的壁掛式電暖采暖設備,督促指導各敬老院建立健全了出入登記、日常巡查、值班值守、清掃保潔等各項規章制度,促進了敬老院安全規范運行。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擬購買服務人員x多人,對全縣所有特困老人開展保潔、護理、探視等上門服務,其中為各敬老院購買服務人員x人,專職開展各項服務工作。同時,積極實施養老管理和服務人員分級分類培訓,累計組織參加省市縣各級養老服務培訓xx人(次),培訓養老護理員xx余人。 ? 4人有證
二、結癥分析
從全縣養老服務發展的制約因素上看,主要存在“五難”的問題。一是土地審批難。目前全縣用于建設的用地指標非常有限,而用于養老的土地指標更是少,因為沒有可用建設用地,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無法開展項目投資。二是資金落實難。由于我縣屬六盤山片區特困地區和甘肅省23個深度貧困縣之一,縣級財政十分困難,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財政預算幾乎為零,全縣用于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資金全部為省級補助資金,由于申請上級資金審批手續嚴格、環節復雜、時間較長,致使李店敬老院、四河xx、紅寺xx等項目建設至目前仍有缺口,制約了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進度。三是工作協調難。養老服務業發展涉及部門眾多,一個養老機構從立項建設到運營管理,涉及發改、自然資源、住建、生態環境諸多部門,辦理手續繁多,存在協調難問題。四是監督管理難。當前全縣各農村敬老院的管理權限劃歸當地鄉政府所有,雖然各相關鄉鎮確定了分管領導和業務人員,但由于在鄉鎮一級未設立民政工作機構,加之鄉鎮日常忙于其他重點工作,管理體制不健全導致鄉鎮對敬老院的監管責任不明、措施不力、消極懈怠。五是人才培養難。目前,全縣各養老機構取得養老護理職業資格初、中、高級的養老護理員僅有xx人,對于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護理所需的專業護理人員缺乏,尤其是養老護理專業畢業或醫學護理畢業的專業人員更是匱乏。
從全縣農村老人的生活現狀和養老意愿上看,主要存在“三乏”的問題。一是收入貧乏。調研發現,大多數農村老人生活保障的主要來源是自己的勞動收入,主要依靠子女供養。老年人每月的可支配收入在x元左右,用于養老的資金非常有限。二是精神匱乏。現在農村老人的溫飽問題已基本解決,但精神相對空虛匱乏,單獨居住的老人面臨著生活保障、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三大挑戰,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老人的子女經濟收入一般,難以很好的照顧老人,不少老人正面對心里危機的困擾。“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是多數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寫照。三是觀念缺乏。許多老人認為進敬老院,不是沒有兒女就是兒女不孝,大多數老人不愿走出家門。同時一些老人對社會化養老模式了解不多,對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缺乏自覺意識,居家養老仍然是老年人養老的主要方式。
三、改進措施
綜合分析全縣養老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和當前國家、省市對養老服務工作的政策措施,今后一個時期,全縣養老服務業發展最重要的是社區居家養老,最需要的是護理型養老機構,最薄弱的是農村養老,最缺乏的是專業化組織服務隊伍。因此,在工作決策部署上重要要從以下五個方面拿出實招硬照,著力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加快推進全縣養老服務工作穩定健康發展。
一是著力改善養老基礎設施。按照當前全縣農村敬老院布局和實際配置,結合各敬老院周邊區域老人實際需求,大力爭取實施百萬院床項目,進一步調整優化入院老人數量,配齊完善飲食、娛樂、健身、護理等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敬老院管理跟得上、服務有質量,逐步把x所農村敬老院打造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積極申報爭取省市養老機構建設項目,對基礎設施老化、承載功能落后的古城、甘溝x所敬老院進行拓展重感對成。界石鋪x所頓老院進行改道提開,并持續延伸建設農村日間照料中心,以養老基礎礎設施的不斷健全完善,努力帶動實現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二是著力推進社區居家養老。突出社區居家養老的基礎和主體地位,以和諧居家養老服 .中心平臺建設為抓手,全面采集老人數據信息,加快建成運營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立健全養老信息數據庫,促進社區老人與服務商有效對接,實現對社區養老熱線、基本養老服務、老人健康檔案、養老服務組織的資源整合,普及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社區老年人活動中心“一站一中心”為主要內容、功能完善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全面將專業服務引入社區和家庭。
三是著力推進醫養融合發展。進一步健全縣福利院醫療護理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采購配備相關醫療設備,從病理、護理、心理等方面,有針對性地聘請充實專業醫療護理人員力量,切實保障入院老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以健康扶貧為契機,充分發揮鄉鎮醫療衛生機構作用,加快建立完善農村敬老院醫護需求與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緊密銜接的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農村敬老院康復護理功能。
篇8
1 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現狀
1.1 國外現狀
在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方面,西方發達國家有相當豐富的經驗,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已經相對成熟,同時還形成了與之相配套的體制。以美國和英國為例,美國的PACE全方位養老服務項目就是通過多科合作模式,讓老年人享受到全方位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英國重視人本精神,通過多種形成的養老服務以及完善的監督體系,開展個案管理式養老服務,同時采取分級的方式對養老護理員進行培訓。這些對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建立有重要借鑒作用,同時為我國社區養老服務更好的開展、體系更加的完善提供經驗支持。
1.2 國內現狀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我國開始實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這一養老模式歷經20多年的進步和發展已經取得一定成果,在上海、大連、廣州、寧波等多個城市分別開展了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試點,且取得良好效果。盡管我國在新型養老模式建設方面有一定成績,但因制度、資源等因素影響,制約著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進一步發展,與老年人對養老的實際需求之間存在距離[2]。
2 影響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質量的相關因素
2.1 健康狀況
有研究顯示,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質量與其健康狀況有直接的聯系,在老年人群中通常存在關節炎、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這些疾病都可能導致功能障礙,出現行動、腎功能、視力等方面的障礙,對老年人各方面的生活質量有直接影響。伴隨老年人疾病情況和疾病種類的加重和增多,使得其健康狀況處于下滑狀態,這也會影響著老年人的心理狀態,降低其日常生活能力以及社會參與度,加重經濟負擔,從而降低了生活質量[3]。
2.2 經濟狀況
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質量容易受到經濟狀況影響。有研究指出,每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質量評分比月收入不足1000月的老年人高。據相關調查顯示,生活質量與財務滿意度之間呈正向相關關系。老年人經濟狀況越好,其社會經濟形象越佳,這可以提升其生活質量[4]。
2.3 身體活動
身體活動作為一種生活因素,不僅可以降低風險,同時對疾病發生有延緩作用,另外還可以使老化程度得以減緩。有國外學者指出,身體活動與自我效能、自我價值之間呈正向相關關系,進而使生活質量得到提升。
2.4 文化程度
老年人文化程度越高,則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質量越高,兩者之間呈正向相關關系。通常情況下,老年人的文化水平高,其健康觀念則更加積極,對精神生活質量較為重視,可以使自己心理狀態得到良好調節,以不斷適應環境的變化,因此生活質量比較高。
2.5 社會支持
據國外報道指出,生活滿意度與社交網絡之間呈正向相關關系,老年人生活質量與社會支持之間有直接的聯系,對于老年人而言,社會網絡的建立與保持可使其負性情緒減輕,使其生活質量得到提升。在國內報道中,社區支持變量影響較小,說明我國現階段社區對老年人養老支持存在一定限制[5]。
3 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護理需求
3.1 日常生活護理需求
有學者對某省1018名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老年人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在生活照料方面,老年人的需求度最高,尤其是需要長時間臥床的老年人,對社區的日常生活護理需求極高,如洗漱護理、進食護理、飲水護理等。也有研究指出,老年人對日常生活護理的需求度隨年齡增長也不斷升高。對于此,社區應對社會資源進行積極整合,為社區老年人,尤其是高齡、體弱老年人提供多種優質護理服務。從政府角度來說,應基于社區服務強化建設外部資源,如老年食堂、老年活動室等。另外,還應不斷強化照顧護理團隊的精細化和專業化以及志愿者服務的持續化和多樣化,增加社區宣傳力度,使照護資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使老年人日常生活護理需求得到滿足。
3.2 個體化護理需求
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開展過程中,應以服務對象特點為依據,為老年人提供個體化服務,如針對空巢老人、離退休老人、喪偶老人等,應強化心理干預,給予其心理支持,為這部分老年人建立社會支持體系,使其消極情緒得以緩解。同時針對伴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如高血壓、癡呆等,應制定個體化評估方案,并形成照護計劃,深入發展臨終關懷護理,使老年人及其家屬的護理需求得到滿足。
篇9
[關鍵詞] 養老模式調查;住房逆抵押貸款;養老對策
[中圖分類號] F830.58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8)07-0084-03
[基金項目] 上海市教委文科項目“住房逆抵押貸款的模式研究”(批準號:05NS31);“管理科學與工程重點學科”(批準號:XK 0704)
[作者簡介] 趙 鑒,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管理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經濟管理。(上海 201620)
隨著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階段,由于“未富先老”,社會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針對上海推行住房逆抵押貸款的可行性進行了問卷抽樣調查。
本次抽樣調查共發放問卷1000份,回收有效問卷740份,有效率為74.0%,
本次調查被訪問者的性別,其中男性53%,女性47%,大致符合目前我國人口中性別的分布現狀。
一、受調查對象所處年齡段
本次調查表格設計的調查年齡段分別為:18-30歲、31-45歲、46-60歲、60-75歲、75歲以上四個年齡段位,之所以不僅僅將調查對象局限為老年人群,是因為預計到目前的中國國情以及當代老年人根深蒂固的遺產觀念會成為現階段我國推廣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重大障礙。若現階段在我國推行逆抵押貸款不可行,則要考慮在下幾代人中推廣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可能性,故此次社會調查的對象為上海市全年齡段成年人。
此次抽樣調查的對象以18-30歲年齡段的青年為主,31-60歲年齡段的中年人所占比例其次,60歲以上的老年人占調查總人數比例較少,故此次調查的結果實際上同時具有超前性、反向性和不確定性。
二、受調查人群收入分布
老人的收入情況,會直接導致其對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需求不同,之所以要考慮在我國推行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我國老年人貧困率過高,養老資金存在巨大缺口,故在社會調查中對調查對象的收入水平進行調查,有利于判斷我國國民收入情況和接受逆抵押貸款產品間的關系,從而有利于對逆抵押貸款產品客戶的定位(結果見表1)。
由表1可知,低收入人群占絕大部分。從經濟上講,行使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很有必要,并且存在著巨大的大市場。
三、受調查者預期退休后月收入及月消費變動情況
在調查表格中,預期退休后月收入變動情況及預期退休后月消費情況是兩項獨立的選擇,但由于月消費欲望的變化與月收入變動的趨勢有一定因果關系,故在此做統一表格進行統計分析(見表2)。
對比受調查者的月收入、月消費預期值,從表2受調查者月收入、月消費預期分布表中可以得出一個規律:在一定調查人數范圍內,預期自己退休后平均月收入比現在減少、預期自己退休后月平均收入與現在持平、無法預期自己退休后月平均收入的人數,均在一定程度上分別少于預期自己退休后平均月消費支出比現在減少、預期自己退休后月消費支出與現在持平,無法預期自己退休后月消費支出收入的人數。而唯獨在預期退休后月平均收入增加的人數達到231人的同時,認為自己退休后月消費情況會增加的人卻僅有123人。
更細化地分析這個問題:假設每個老人都希望能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再基于月收入的增加是老年人月消費支出增加的必然前提,可以推出認為退休后月消費情況會增加的123人是預期退休后月平均收入會增加的231人的子集。即認為退休后月平均收入會增加的231位老人中,有一半人不會增加自己的月收入。這恰好印證了我國勤儉節約的傳統觀念,但同時也是我國推行逆抵押貸款的重大障礙之一――老年人群體缺乏消費欲望。
四、受調查者擁有屬于自己產權的住房狀況
受調查者擁有屬于自己的產權住房,是受調查者有資本購買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基礎。故對此項目進行社會調查,本市擁有獨立產權住房的老年人還是占總體較大比重的。因此從物質條件上來講,本市絕大多數老年人還是符合住房逆抵押貸款消費條件的。
五、受調查者目前養老模式狀況
調查本市大部分人群目前養老模式,有助于基于大眾養老模式開發適合我國國情的逆抵押貸款產品(見表3)。
六、受調查者對目前養老生活狀況的評價
若市民對現階段的養老生活狀況已經十分滿意,則他們對新的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關注程度不會很大。而相反,則新產品對他們有著很大的吸引力
根據抽樣調查所示,約60%的市民認為目前的養老收入能夠滿足日常生活需要,余下40%的市民則認為難以滿足。40%是一個相當大的比例,再結合考慮我國老年人的消費欲望低下,老年人口比例逐年攀升等客觀情況,事實上我國老年人的生活狀況還是比較嚴峻的。
七、受調查者對養老模式的選取意向
調查市民對養老模式的選取意向能夠直觀地反映其對包括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在內的各種養老產品的選取意向,對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的推廣有直接的影響(見表4)。
從表中可見,首先,希望以本人退休收入進行養老的市民占到了大多數,這實際上也正符合了中國“自給自足”的傳統理念。其次,希望依靠政府養老基金及愿意個人與商業共同承擔的人數各排第二、三位,說明在退休收入不足以滿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時,老年人首先想到的是尋求政府的支持。再接下來則依次是依靠子女幫助、以房產收入補充養老收入、采用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等方案。
八、被調查者對租房養老與以房養老的態度
從上表中可以得知,愿意以房產收入補充養老收入的人數占到總數的7.86%,而以房產收入補充養老收入除了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外還包括租方養老產品,在這里再進行進一步調查加以區分。
1.受調查者對租房養老的態度。總體人群對租房養老的態度基本各占一半,愿意出租產權房以房租補充養老收入的市民略多。
2.受調查者對以房養老的態度。在此就受調查者租房養老的態度對受調查者進行調查。
從調查分析結果可見愿意以房養老的人群目前僅占總調查人數的1/4,傳統觀念對逆抵押貸款產品的推廣起到較大阻力。
3.受調查者對租房及以房養老的態度。對比受調查者對于租房養老與以房養老持不同意見人數所占比例(見表5)。
由表可見,消費者目前對租房養老制度尚未達成共識,而對以房養老產品普遍還存在著較大顧慮。
九、受調查者安度晚年意向
調查消費者安度晚年的意向有助于開發適合我國老年人的住房逆抵押新型產品。
若老年人希望晚年能夠獨自在家安享晚年,則可以接受傳統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服務,即在期初就出讓住房的所有權,但在有生之年仍擁有對住房的使用權,且定期可獲得一定的逆抵押貸款年金。在老人過世后,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則都歸貸款機構所有。
若老人希望與子女一同安享晚年,則可在期初一次性將原有住房的使用權和所有權都出讓給貸款機構,貸款機構則在期初按照一定比例,一次性付給老年人一筆現金,以幫助其子女購房。而后在未來的歲月里,貸款機構定期向老人返還其房屋剩余價值的年金。
若老年人希望在養老院度過余生,則其可以在期初就完全出讓住房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從而換取在老年公寓的居住權。
從調查結果來看,絕大部分老年人愿意獨自居住或與自己的子女共同居住,愿意去養老院居住的相對較少。在下文國內住房逆抵押貸款的方案設計中,本文將會以受調查者安度晚年方式意向分布比例來設計具有我國特色的住房逆抵押貸款產品。
十、老年受調查者安度晚年意向
本次社會調查的對象主要以中青年人居多。故調查結果導出的結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差。本文認為這在“安度晚年意向”上將會顯得尤為明顯。因為老年人在決定安度晚年方式時所思考的因素,是以目前中青年人的資歷無法涉及到的。如老年人會考慮隨著自己年齡的增長,自理能力會逐步喪失,此時便需要有子女或護工來進行料理,維持其正常生活。顯然這就和本次調查中獨自居住意向的人數較多結果相矛盾,故在這里再次對被調查人中的老年人進行單獨分析。
在針對老年人的調查中,愿意獨自在家人所占的權重明顯低于全年齡段愿意獨自在家人的權重。從而我國可以從與子女住在一起或在養老院居住為起點,設計符合我國老年人理念的住房逆抵押產品。
十一、上海市養老模式的改進意見
基于社會養老趨勢的調查結果的分析,對上海市養老模式提出如下建議:
1.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促進居家養老事業健康、活潑、有序的發展,建議建立以下幾個機構:
(1)社區成立居家養老院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管理制度的制定,把居家養老納入社會養老機構的重點指導、服務;
(2)街道成立居家養老院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家庭養老院的工作計劃、措施的實施,養護員的調配、管理和培訓等;
(3)社區居委會成立居家養老服務站,負責調查、采集養老需求服務信息,定期征求老人意見、改進服務,養務員的管理學習和業務考評等:
(4)社區醫院對每個老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有針對性的治療和預防等。
2.建立和完善養老服務投資體系。資金短缺是制約社區社會化養老服務發展的瓶頸。政府部門應將老齡事業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通過優惠政策,吸收慈善、企事業單位、民營經濟、個體經濟的捐款等用于養老事業,逐步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多種經濟實體興辦、社會力量支持、居民參與的多元化老齡事業投資機制。
3.創建多樣化的社區養老服務形式。如創辦養老服務超市,為老年人居家養老、社會養老及養老福利機構提供咨詢服務,為老年人保健、康樂及醫療知識的咨詢以及信息傳遞等提供各種咨詢服務;再如搞“時間儲蓄”等,推行貨幣化養老是構建社區養老服務形式的重要創新。它是在居家養老的基礎上為保障“三無”及低保等特困孤寡老人的基本生活,由政府出資通過給孤寡老人發放服務代幣券,按照貧困孤寡老人其生活自理程度不同發放金額不等的養老服務代幣券,由老人根據自己的需求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時間和服務人員,老人可按照明碼標價的服務價格支付等值的養老服務券,提供服務的人員和機構再憑券到街道進行貨幣結算。貨幣化養老所需的經費主要由各級政府的撥款和社會化融資組成。貨幣化養老服務的創新給特困老人以自主選擇的權利,緩解了以前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中由政府指派服務人員和服務內容,易與老人的養老需求產生矛盾的問題,使養老服務更具親情化、人性化,提高了特困孤寡老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也為低保人員提供了就業崗位,使低保家庭能盡快擺脫貧困,同時也減輕了財政負擔。
4.加快老年福利設施建設的步伐,提高社會養老的水平。各級政府應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整合各種資源,發展不同層次的老年機構,為老人的養老、醫療、活動、教育、休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5.銀行方面應該未雨綢繆,首先吸收消化國外關于反向抵押貸款方面的先進經驗,組織人力物力,徹底調查本地區的老齡化現狀、具體特點、房產市場情況、老年市民的具體困難和期望。認真分析調研結果,建立嚴格的數學模型預測,嚴謹評價相關預測結果,并制定可行的、符合本地具體情況的細化規定。待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后,可以及時提供此項業務,為國家解決養老問題貢獻力量,為自己開拓更大的業務提供準備,為廣大市民的養老提供保障,達到三贏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范子文.以房養老――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國際經驗與我國的現實選擇[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篇10
“人活著,錢沒了”,并不是一句玩笑話。老有所養,中國人千百年來的美好愿望,如今格外現實地擺在中國人面前。
截至2012年底,中國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94億,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去年表示,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十分迅速,態勢十分嚴峻。
更為嚴峻的是中國“未富先老”的態勢——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大多數國家在進入老齡社會時,人均GDP約為1萬美元,而中國僅為0.1萬美元。在中國老齡人口的資產結構中,財產性收入僅占0.3%,更多的是靠子女供養。
2億人口要養老,中國準備好了嗎?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中心主任楊燕綏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老齡社會是科技推動和消費拉動型社會,國家在進入深度和超級老齡社會之前,應當做好三個準備:青年人口擁有人力資本、老齡人口擁有養老資產、老齡產業和養老服務體系完善。
然而,由楊燕綏領導的《中國老齡社會與養老保障發展報告》課題組提出的一項旨在評價老齡社會狀況和發展戰略的“老齡社會發展指數”研究結果顯示,中國得分52.6,準備不足,尚不及格。
“在公共治理完善的國家,提前二三十年就要拿出應對老齡化的方案。”楊燕綏表示,中國存在“未富先老”、“未備先老”的雙重難題,且留給我們的準備時間非常有限。
關于養老金,目前,社會保險結構混亂,企業年金步履維艱,商業養老保險品種繁多,如同“霧里看花”,消費者信任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