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工作責任書范文
時間:2024-01-10 17: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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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我們遵照“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防火精神,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增強職工群眾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火災事故,加強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對重點部位建立健全防火檔案,并制定了防火預案措施,[文秘站網文章-文秘站網幫您找文章]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現特制訂此責任書,望各科室認真執行。
一、各科室利用會議,專欄等多種形式組織職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加強各科內部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二、根據科室內部的實際情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防火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安全可靠。科室內配備的消防栓,滅火器由各科室負責,若丟失予以賠償。
三、各科室領導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發現火險隱患和漏洞、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整改,防患于未然,確保科室安全。對忽視消防安全,火險隱患整改不力的科室和個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四、對科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氧氣、醫用酒精、汽油、電爐、火爐等),必須遠離火源、專人保管、隔離存放。鍋爐房要維護保養好鍋爐設備,嚴格操作規程,定期檢驗,不得“帶病”和違章操作。
五、切實加強財務科的收款、存款工作,為確保安全、醫院取款、存款必須用車接送,保衛人員押送,當天的營業款必須送存銀行,若發生事故,當時人承擔全部責任,先賠償后破案。
六、氧氣房工作人員切實加強責任性,負責氧氣房內消防安全,空瓶和實瓶分開放置,嚴禁帶火種進入,對滅火器的正確使用要清楚,加強防火、防盜工作,要有不準吸煙的標志。
七、配電室要做到安全用電,按章作業,禁止使用電爐和堆放雜物,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有禁煙標志。
八、制劑室工作人員,對酒精和其它容易揮發的溶液,硫酸等要分開存儲,注重安全第一。對科室的消防滅火器械要放在明顯位置,負責本科室安全防火工作,否則追究當事人和科主任責任。
九、對忽視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室領導,如發生事故要追究領導的管理責任。
十、家屬院要加強防火防盜工作,各住戶要看好自己的家,經常檢查家用電器,特別是電灶、抽油煙機、液化氣等易燃物品,離家時要關閉電源,經常不用的電器要拔去插頭。教育小孩不準玩火,發生火災事故責任自負。
××醫院
篇2
現將主要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業經濟運行情況
隨著統計口徑和規模要求從500萬調整為2000萬的變化,我區原有的四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目前只剩下一家,即市政控股集團下屬的市燃氣公司。2012年,工業總產值2.86億,工業增加值0.8億,同比增長10.07%;利稅總額0.24億,同比增長15.25%;截止3季度,工業增加值能耗0.112噸標準煤/萬元,下降率為6.09%。
從我區目前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來看,我區工業指標的主要支撐為市燃氣公司。由于受到區位限制,我區主要發展三產,無新增工業企業填補任務增長的空白。
二、醫改工作穩步推進
1、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圍繞《2012年市醫改主要任務分解責任書》內容,我區對今年醫改重點工作進行了細化、量化,制定下發了《2012年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主要任務目標分解責任書》,逐條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工作安排,明確職責,落到實處。
2、保障經費,確保進度。2012年,區政府將項衛生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全區民生工程來抓,并安排專項和配套經費。區財政每年均及時為項目工作落實專項配套資金139.2萬元,并設立專戶,實行專款專用,為我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3、強化醫保制度建設,做好擴覆和服務工作。一是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二是提高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
4、健全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一是強化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12年已完成撥付154.8萬元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其中滕王閣中心完成工程量的55%、豫章中心完成工程量的85%,預計年底前豫章中心將完成工程建設;二是將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全部列入醫保報銷藥品目錄。我區嚴格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將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全部納入醫保“三張網”報銷藥品目錄,落實基本藥物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報銷比例10%的政策;三是強化扎實開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2012年4月我區為7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向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舉辦申請辦理了法定代表人證,開設基本藥物集中結算賬戶,進一步加強了資金監控力度,并加強了各有關機構的藥房分庫、藥品分架、藥品網上帶量采購及采購、公示和人員培訓工作。
篇3
為進一步深化我區的醫藥衛生體制政革工作,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好經驗、好做法,**年5月*日至30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巡視員、醫改辦副主任帶領由自治區醫改辦、衛生廳、人社廳及各盟市醫改辦負責人組成的考察組,赴**省、**壯族自治區就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基層綜合改革、衛生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工作進行醫改學習考察。現將學習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省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一)醫保參保擴面情況。截止**年底,**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萬人,參保率96%;新農合參合人數**萬人,參合率98%,超額完成了省委要求的參保率95%的目標任務。如果按照戶籍人口計算,四川省參保率也達到94.6%,如將長期外出人員剔除,參保率為97.4%,基本實現了參保人群的全覆蓋。四川省作為流動人口大省,參保率取得如此成效很不容易,其具體做法:一是省政府對參保工作高度重視,將其作為重要民生工程。由省政府下達目標任務,省、市、縣三級醫保部門簽訂責任書,層層負責落實。二是衛生、人社、財政、統計部門協作,依托基層,進行入戶調查,摸清參保底數。對在外務工一年以上的人員,輕有關部門核實后,不納入當地參保基數。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組織基層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進行擴面,每參保一人,給予經辦機構和工作人員3~5元不等的工作經費。三是將醫療保險經辦工作納入政府目標任務考核范疇,并與醫保工作經費掛鉤,對于完成好的地區給予獎勵。四是逐月對各市、州擴面的情況進行調度分析,對存在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難度較大的地區進行通報、現場督查。
(二)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和付費方式改革情況。**年,**省21個市全部開展了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籌資大多在30~50元之間,從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劃撥;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在50~70%之間,起付線在50~100元,封頂線大多在100~400元之間,10個市州未設立起付線;門診醫療費用基本實現了及時結算,參保人員直接與醫療機構結算個人自付部分,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醫療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參保居民可自主選擇統籌區域內二級以下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普通門診就醫,原則上每年選擇一次;結算方式均采用按人頭付費方式,包干給定點醫療機構使用,結余基金結轉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醫療機構承擔,基金使用率一般在10~30%之間。
(三)統籌城鄉醫保制度探索情況。成都市和樂山市、甘孜州實現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行政管理和經辦管理的統一,還打破參保人員身份界限,統一了城鄉醫療保險政策,取消新農合,將農業人口列為城鄉居民范疇。考慮到農民籌資水平,城鄉居民參保個人繳費分為兩檔,一檔個人繳費40元,籌資標準240元;另一擋個人繳費120元、160元,籌資標準320元、360元。
(四)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的同時,**省還逐步建立了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居民醫保門診統籌、貧困人群醫療救助等,一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已在全省形成。補充醫療保險基本采取單獨籌資,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經辦或者醫保經辦部門自身承辦的方式運行。
二、**省**縣信息化建設情況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是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四川省新津縣作為全國衛生信息化的試點地區,按照整體統籌規劃、區域分步實施的思路,加快完善區域衛生信息網絡,不斷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效率和質量,取得了較好成效。具體做法是:
(一)搭建一體化的信息網絡平臺。新津縣投資1800萬元,建立起了縣級衛生數據中心和衛生專網,覆蓋了縣、鎮、村三級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市縣相關部門互通共享,集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管理、綜合管理、電子病歷、雙向轉診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真正建立了高效、快速、暢通、安全的區域衛生信息網絡體系。全縣醫療衛生服務主要流程和處方、文書全部實現電子化,實現了衛生行政部門對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公共衛生、資產財務、人事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開展情況的全面動態監管。
篇4
社區服務目標責任書【1】
為全面貫徹落實XX區黨工委、管委會及社會事務局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規定的衛生工作方針,保障XX區創業服務中心醫療服務,確保XX社區衛生服務站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日常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由服務中心統一安排、調配,在站負責人的帶領下,以服務中心總體工作目標為指導,嚴格落實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完成服務中心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2、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恪盡職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曠工、不玩崗,做到勤儉節約、愛護公物,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
3、工作人員要無條件服從服務中心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保質保量完成XX社區所轄居民及企、事業單位的基本醫療衛生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10大類41小項)。
4、工作人員對服務站內的各種文書(包括處方、門診登記、傳染病登記本、35歲以上患者首診測血壓登記本、紫外線消毒記錄、醫療廢棄物焚毀記錄、收入日報表、財務收(支)報表及死因檢測報表等)要及時、準確、認真的填寫。
5、建立工作人員交接班制度,每日對藥品、固定資產及賬目進行交接,否則,出現差錯由當日值班人員負責。
6、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按照服務中心制定的醫療項目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和巧立名目分解收費項目收費,嚴禁收費不開收據。
7、嚴格執行新農合報銷和城鎮居民醫療報銷制度,不得出現弄虛作假、套取新農合資金的行為,如經查實將給予套取新農合資金總額的5-10倍罰款,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上班期間禁止干私活,上網玩游戲,對由此造成微機數據丟失者給予罰款300元,并責成限期內自費修好。
二、藥品使用、管理規定
1、服務站所有經營的藥品一律經服務中心藥庫代購分發,做到提前將藥品使用計劃報藥庫,藥庫根據實際情況報服務中心主任經批準后予以采購。不得私自購藥,如經查實除沒收全部藥品外,將給予藥品進價總額5-10倍的罰款,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原則上不允許欠藥庫藥款,如有特殊情況,需寫出書面申請由服務中心主任簽字批準。
2、嚴格做到取藥有處方、報銷有單據,藥品出庫要及時。
3、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做好藥品進、銷、存的數量品種的統計,報表中有關金額核算應由服務站負責人填寫。
4、月終進行一次盤存,以處方實際消耗量為該月消耗量。關于藥品贈損報銷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必須做到每天交接,每月盤存。
三、賬目管理規定
1、服務站的所有票據在服務中心統一領取,并認真做好票據領用和回收的核銷登記工作。領用門診收費收據,將收據存根退回服務中心以待稽核,并與收入日報表,現金繳款單相互核對,核對無誤,登記在服務站票據領用、收回簿上,然后再接基數領取票據。
2、服務站的業務收入不得擅自挪用、少開、坐支,一經查實,將嚴肅給予經濟及行政處罰。本站收入要及時結算,并存入服務中心財務專戶或與中心財務人員按照嚴格的交接手續交接,服務站及個人不得私自收費、私設小金庫,如經查處給予5-10倍罰款,并追究當事人和服務站負責人的責任。
3、門診及收入明細登記本要按照要求逐日、逐人詳細登記,復寫一式兩份,拆本實用,一份作為衛生室存根,一份作為報賬依據。每日合計出就診費用、非參合人員就診費用、報銷金額、治療費用、參合患者門診及輸液人次、非參合患者門診及輸液人次、十日一匯總,按順序裝訂整齊、計算無誤后作為記賬依據。
4、每月1號、11號、21號服務站負責人負責將十天的日報表報服務中心財務科,將藥品銷售明細單報藥庫并負責還清藥庫藥款。
5、服務站要及時建立、保存固定資產明細賬,確保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6、為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促進服務站健康發展,服務站業務收支有結余,按純利潤50%的比例提取基金,用于服務站工作人員的獎勵利。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衛生服務中心和衛生服務站各執一份。
社區服務目標責任書【2】
為了確保轄區20XX年度各項衛生工作任務的完成,促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我轄區的實際,特與社區衛生服務站簽訂以下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
1、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單位管理規范和諧。
2、明確社區衛生服務的功能定位,切實把公共衛生服務放在優先發展的地位,同時加強全科醫療和中醫藥的發展。
3、根據轄區居民主要健康問題和危險因素,制定和實施社區健康教育工作、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工作目標和計劃,資料完整,年終有總結。
4、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每兩個月更換一期;健康教育處方不少于六種資料;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其中包括重點人群(至少包括婦女、兒童、老人、青少年),全年不少于12次;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80%。
5、負責報告本轄區內的傳染病病例、死亡病例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持疫情網報直報系統正常運轉,開展傳染病病例的個案調查。負責社區內的傳染病管理工作。
6、做好兒童免疫規劃工作,掌握社區7歲以下兒童基礎資料,常住兒童建證(卡)率達100%;單苗合格接種接種率95%,全程合格接種接種率加強流動兒童的管理;每月按時上報各種報表。
7、實行慢性病社區規范化管理,對前來就診的患者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等重點疾病的篩查,對35歲以上居民首診測血壓率為社區內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建立檔案,對接受服務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進行系統化管理,按時進行隨訪,能夠利用中醫藥的知識進行指導。
8、對社區重型精神病患者和殘疾康復期病人進行系統管理,每月對重型精神病患者進行隨訪,為殘疾人利用中醫藥的知識進行康復指導。
9、社區07歲兒童及育齡婦女建卡率達100%,兒童保健系統管理率95%,孕產婦系統管理率95%,掌握本轄區07歲兒童數、孕產婦數及孕情,按時上報各種婦幼信息報表。
10、加強流動人口中孕產婦的保健管理,為她們提供與本地孕產婦相同的保健服務。
11、開展老年保健工作,對老人開展老年保健知識宣傳及指導,有康復指導計劃。
12、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協助中心、公共衛生管理站做好各項工作。
13、加強基本醫療服務,五免工作開展有序,確保服務質量。
14、積極開展中醫藥服務,至少有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執業醫師、設置獨立的中醫藥診斷室、中藥飲片不少于200種、中成藥不少于50種,發揚祖國醫學。
15.年底前完成所有符合資質人員的全科醫學轉崗培訓工作(以20XX年9月人員調查表為依據),并積極參加其他專業類別的培訓。
16、自覺接受中心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考核與獎懲辦法
1、考核采取平時掌握、半年考核與全年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2、考核實行百分制,由中心各業務專干定期考核得分。
3、經考核后,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上,公衛經費全額撥付。考核成績每下降5分,扣除公衛經費10%。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
單位(蓋章):
社區衛生服務站負責人:
單位(蓋章):
二xxx年三月十九日
社區服務目標責任書【3】
一、工作目標:按照社區衛生六位一體的服務功能,完成鎮衛管中心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1、制度與管理:各項管理制度齊全,人員職責、分工明確;建立規范的醫療衛生服務臺賬,及時上報衛生服務信息。
2、人員及培訓:在崗服務人員具有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按照要求參加各類專題培訓和崗位教育。
3、一體化管理:按八統一的要求做好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
4、健康檔案:協助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及時使用和更新檔案。
5、健康教育:按規定設置宣傳欄并及時更換內容;按規定發放健康教育宣傳資料,按時開展健康知識專題講座。
6、預防接種:通知預防接種對象進行接種,及時發現、報告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
7、兒童保健:在鎮衛管中心指導下開展新生兒訪視,進行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協助進行0-36個月兒童健康管理。
8、婦女保健:協助鎮衛管中心開展孕產婦保健,按時參與產后訪視。
9、老年人保健:按規定對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健康管理。
10、傳染病防治:及時發現和報告傳染病疑似病例;協助做好疫點處理和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等工作。
11、慢性病管理:按規定為35歲以上居民首診測量血壓,對原發性高血壓和Ⅱ型糖尿病患者開展健康教育和隨訪。
12、精神疾病管理:協助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開展系統管理。
13、開展社區常見病的診斷和治療,實行雙向轉診制度,開設家庭病床,提供上門服務,服務熱情,認真執行各項收費標準,不發生醫療事故。
14、積極完成鎮衛管中心及香山醫院布置的各項工作,參加鎮衛管生中心及香山醫院組織的各項會議及業務活動。
15、服務質量:嚴格根據限定的診療項目開展醫療服務;處方書寫規范,臺賬記錄完整清楚;合理用藥,不濫用抗生素、激素、維生素;醫療廢棄物按照規范要求處理。
16、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農保、醫保藥物按國家規定價格執行,做到賬目清晰,嚴禁調換藥物;所需藥物定期到香山醫院藥庫請領,禁止衛生服務站自行采購藥品。
17、農保服務:做好農保政策宣傳,做到門診費用網絡結報,定期公示參保居民醫藥費用報銷補償情況。
18、醫德醫風、服務態度良好,服務環境整潔。
19、社區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的綜合滿意度90%。
二、人員管理
1、聘xxx同志為占文村社區衛生服務站(香山醫院分部)負責人,負責占文村社區衛生服務站(香山醫院分部)的全面工作。
2、占文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定崗定編為7人,其中藥庫2人(含收費員兼信息員一名),醫生2人,護士2人,清潔工1人。所有人員工作由繆德明同志統一安排,力爭一專多能,共同把六位一體工作做好。
3、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清潔工除外)基本工資維持不變,按月發放,獎金暫時按固定額預發,金額每月為10001500元,到年底,以收支平衡為基準(含政府的補貼),依據工作業績,結合各項綜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增補或扣減,按照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原則,獎勤罰懶;清潔工只發工資,沒有獎金,每月工資1000元,按月先發800元,每月剩余的200元用于服務站清潔衛生工作考核,考核合格,年終一次性發放。
xxx醫院
負責人簽字
占文社區衛生服務站
篇5
一、20**年主要工作指標完成情況。
1、醫療技術指標:繼續保持了二級甲等醫院標準,醫療事故、重大醫療差錯為零。
2、績效考核完成情況:截止10月底,醫療收支結余782.44萬元,用度775.26萬元。
3、安全技術指標:重大設備、交通、人身、火災事故為零。
4、計劃生養指標完成情況
(1)計劃生養率100%;
(2)活動人口辦理簽訂合同率100%;
(3)人口與計劃生養培訓率100%。
5、衛生防疫指標完成情況
(1)食品從業職員體檢率100%;
(2)“五苗”基礎免疫接種率達96%以上,兒童“五苗”基礎免疫覆蓋率100%;
(3)甲類傳染病終末消毒率和個案調查率均達100%;
(4)傳染病漏報率為0。
二、20**年主要工作落實情況
1、向內加壓,采取剛性措施,確保績效考核目標的完成。
按照年初與公司簽訂的績效考核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醫院今年要實現收支結余980萬,用度不突破950萬元。由于今年藥品及收費大幅度降價、設備折舊、公司核減剛性用度等因素的影響,經測算,醫院全年用度缺口在540萬元,為確保完成任務,醫院制定了六條剛性措施,增收結支,挖潛增效。通過全面推行全本錢核算,層層簽訂內部經濟承包責任書,將工作任務分解到科室,各科室再落實到人,千斤重擔人人挑。在全體職工的努力下,醫院預計將完成公司下達的目標任務。
2、新住院大樓即將投進使用。
目前新住院大樓的各項工作已進行到驗收階段,預計下月將正式投進使用,醫院目前正在配合公司做好驗收及設備調試工作,籌備各科室搬遷。
3、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醫院治理水平得到進步。
⑴堅持行政查房和業務查房制度。
⑵進一步完善了經濟考核、工傷就醫、藥品使用、內部治理等方面的治理制度。
⑶按章辦事,嚴格考核,賞罰分明,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科室暫停獎金發放、中層干部績效獎。
⑷繼續開展“以病人為中心,以進步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治理年活動,進一步加強醫院治理,改善服務態度,規范醫療行為,進步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4、協助公司做好內部醫保病人用度控制,確保公司醫保資金不突破;對公司關破單位工傷職工就醫用度結算嚴格按新辦法執行;近期制訂了《總醫院離休干部就醫治理辦法》,進一步規范離休病人就醫。
5、規范醫療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市物價局核定的新醫療收費標準;嚴格執行湖北省藥品掛網招標采購,經統計,僅藥品降價一項,醫院就讓利125萬元,減輕了患者就醫的負擔。
6、狠抓醫療護理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⑴在醫療活動中嚴格按照《病歷書寫制度》、《三級醫生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病例討論制度》等制度要求。
⑵通過開展病歷書寫競賽、十三項核心制度考試,進步醫務職員的業務素質,防范醫療事故,杜盡醫療差錯。
⑶院內感染率嚴格控制在標準之內。
7、加強行風建設,進步服務質量。
⑴通過召開醫德醫風監視員座談會、發放醫德醫風問卷等形式,對存在的題目及時整改,醫德醫風滿足率逐年進步。
⑵繼續開展治理醫藥購銷領域貿易賄賂專項工作,通過多種方式,進步廣大職工對治理醫藥購銷領域貿易賄賂的熟悉;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職員進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糾,取得了成效。同時,在專項治理工作中,積極探索長效機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為有效遏制貿易賄賂行為的發生提供制度保障。
8、繼續實行學科帶頭人、優秀專業骨干崗位技術補助,今年對學科帶頭人、優秀專業骨干崗位技術補助標準進行大幅進步,進一步調動廣大醫務職員奮發進取的積極性;
9、成立殘疾人康復中心和體檢中心是公司今年為職工辦的九件實事之一。目前,康復專業職員培訓已完成,待新住院樓搬遷完成后,醫院將正式組建康復中心和體檢中心。
10、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內涵建設,強化社區衛生服務功能,開展了集醫療預防、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老年保健、衛生防疫、計劃生養指導“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在今年市局組織的考核驗收中,銅花社區衛生服務站榮獲“優秀”稱號,其它三個衛生服務站也順利通過了驗收。
11、計劃生養、愛國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分的要求均考核達標,全面完成了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20**年工作計劃
主要目標:貫徹學習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新住院大樓啟用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醫院內涵建設,進步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改善服務態度,進步服務水平。在公司“醫改繼續封閉運行”的政策扶持下,加大資金投進,進一步改善醫院就醫環境,重點抓好新門診樓的開工建設。繼續加強重點專科和特色專科建設,進步醫療技術,爭創市級重點專科,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具體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繼續開展醫院治理年活動,從醫院治理、醫療質量治理與持續改進、醫療安全、醫院服務和醫院績效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促進醫院各項工作有新的進步,進一步落實醫療質量治理的各項措施,強化醫療質量治理,確保醫療安全。加強醫療安全教育,努力將醫療風險降至最低。
2、抓好新住院大樓投進使用后的各項治理工作。
新住院大樓即將投進使用,醫院要做好新住院大樓的各項治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關治理制度,加強內涵建設,要以新的治理理念和新的服務水平為職工家屬服好務。
3、抓好新門診大樓的開工建設。
新門診大樓的興建是醫院明年基建工作的重點,醫院相關科室要密切配合公司相關部分做好新門診大樓開工前的各項預備工作。明年醫院新購買的19畝土地要到位,建設醫院新食堂,完成太平間搬遷。
4、繼續加強重點專科建設,發揮特色專科的作用。加大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加大宣傳力度,爭創市級重點專科。
篇6
人口及計劃生育。圍繞“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提高服務”認真開展計劃生育服務工作。全鄉符合生育率達92.66%;藥具應用率達97.11%;“孕情、環情”醫學檢查94.3%;完成孕前優生檢查32對,對出生缺陷進行提前干預。建“三結合”基地1個,幫扶戶30戶,新增14戶,征收社會撫養費3.2萬元。及時兌現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
惠民工作。農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全覆蓋,醫保參保率達90%以上,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500人,年滿60周歲以上老人全部領到55元養老金。今年發放農村低保651人,695940元,城市低保77人,192960元,廉租房補助10戶,19440元,孤兒補助1戶2人,16272元,優扶定補38人,178968元,60歲以上退伍軍人補助20人年補助13920元,退役士兵、士官地方補助6人139000元,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助155人,94800元,醫療救助11人,10378元,殘聯腦癱兒康復治療1人,落實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輔助器具7人,落實殘疾人家庭實施元障礙改造1戶,居家托養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6人,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80人,農村貧困殘人扶貧解困20人。鄉衛生院為三年未報賬人員進行免費健康體檢88人。完成小額人生意外保險1514人。
工業發展。結合我鄉實際,加強煤礦業發展。狠抓服務,為煤礦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協調業主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化解其中的矛盾。引導煤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產條件,不斷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金宇煤業21萬噸技改正在按計劃推進。全鄉企業解決農村勞動力3000人,實現勞務收入2000萬元。
農業工作。加強對春耕生產的指導,組織群眾搞好抗旱救災,組織群眾投工投勞1000余個,清理排灌溝2500余米,有效解決了2000余畝農作物的灌溉問題,大春糧食播種面積達12425畝,建成水稻、玉米高產示范片分別是100畝。新發展茶葉2228畝,建成茶苗新品種示范基地6個。完成6830.4畝水稻、1708.4畝玉米良種補貼面積核查,超額完成農業保險130588.4 畝,其中:水稻6641.6 畝,玉米3156.7 畝,洋芋 648.1畝,油菜2612 畝。預計全鄉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920元。完成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1514人、住房保險參保達1488戶,上繳保費30310元,完成農村勞動力資源普查。加強沼氣安全知識宣傳,發放戶用沼氣安全使用掛圖25幅,安全警示資料300余份。
林業工作。圍繞建設“美麗沐川之美麗鄉村”目標,大搞綠化,利用一切可綠化地塊進行植綠,2013年完成新造林3000余畝,完成森林撫育5000余畝,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完成歷年退耕還林的自查,認真執行《森林法》、《天然林保護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嚴格執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伐,持證采伐,打擊亂砍濫伐,禁止毀林開墾,加強森林管護,全年共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80份,辦理蓄積1837立方米。堅持巡山護林,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83份,全年無森林火災發生。收繳育林基金4.5萬元。完成森林保險35787.4畝。
畜牧、防疫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法》,以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為重點,搞好動物疫病預防監測工作和防疫工作,免疫率達100%。以發展養殖業為主,抓好規模戶、示范戶養殖,以點帶面促進全鄉養殖業發展,目前我鄉有存欄生豬4897頭,牛338頭,頭羊1823只,禽58775只,毛兔1236只,現有存欄能繁母豬1525頭,規模戶52戶。全鄉年出欄肉雞50000只的大戶1戶,出欄肉雞200只以上的10戶,肉種兔存欄100只以上的7戶,存欄肉兔200只以上的3戶,肉免養殖小區一個,年出欄生豬100頭以上的有4戶,年出欄1000頭的1戶,年出欄仔豬50-100頭的2戶。
基礎設施建設。投資2500萬元的惠民農貿市場正在建設中。爭取2013年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5個,爭取財政獎補資金33萬元、引導群眾投勞折資38萬元,整合扶貧移民資金18萬元,修建民主村引水渠0.25公里、光明村環衛設施水渠1公里、楊灣村環衛設施水渠1公里、楊灣村5組泥碎石路1.4公里、龍槽村4組公路硬化1.4公里。投資80余萬元的龍河村2公里公路硬化工程.計生工作。圍繞“強化領導、落實責任
、提高服務”認真開展計劃生育服務工作。全鄉符合生育率達92.66%;藥具應用率達97.11%;“孕情、環情”醫學檢查94.3%;完成孕前優生檢查32對,對出生缺陷進行提前干預。建“三結合”基地1個,幫扶戶30戶,新增14戶,征收社會撫養費3.2萬元。及時兌現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惠民工作。農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全覆蓋,醫保參保率達90%以上,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500人,年滿60周歲以上老人全部領到55元養老金。今年發放農村低保651人,695940元,城市低保77人,192960元,廉租房補助10戶,19440元,孤兒補助1戶2人,16272元,優扶定補38人,178968元,60歲以上退伍軍人補助20人年補助13920元,退役士兵、士官地方補助6人139000元,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助155人,94800元,醫療救助11人,10378元,殘聯腦癱兒康復治療1人,落實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輔助器具7人,落實殘疾人家庭實施元障礙改造1戶,居家托養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6人,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80人,農村貧困殘人扶貧解困20人。鄉衛生院為三年未報賬人員進行免費健康體檢88人。完成小額人生意外保險15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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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順體制,完善網絡。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各部門單位聯絡員,理順領導和管理體制。指導各村(社區、單位)建立健全依法治村(社區、單位)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開展建設“法治合格村(社區、單位)”活動。(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科、財政科、綜治中心、村、社區、單位)
(2)配強人員,落實經費。加強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建設,落實編制、優配和充實工作人員,并建立相應的綜合工作小組。法治建設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街道財政預算,為整個活動的順利開展和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提供足夠的保障。(責任部門:組織科、財政科、綜治中心)
(3)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制定年度建設“法治合格街道”活動實施方案,各個專門協調指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分別制定建設“法治合格街道”工作實施意見。(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4)健全制度,明確獎懲。要建立健全議事制度、聯絡員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檢查督辦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制度、成員單位職責制度、協調指導小組工作制度、培訓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等。(責任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科、綜治中心)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
(5)9月中下旬召開全街道建設“法治合格街道”活動動員大會。各成員單位、責任部門與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簽訂《法治街道建設責任書》。(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6)將9月定為“法治宣傳月”。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建設“法治合格區”的目標、任務和重要意義,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黨政辦、司法所、)
(7)通過設攤現場答疑,發放法律手冊,宣傳單等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送法下鄉活動,送法到鎮(街道)、村(社區)、學校、企業。(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司法所)
第三階段:全面實施階段
(一)依法執政
(8)建立健全黨工委議事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決策評價制度和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責任部門:黨政辦)
(9)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責任部門:紀工委)
(10)收集匯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本地民主法治建設提出的議案、提案和建議。將提案、建議案遞交有關部門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向本級人大代表通報且向社會公示。(責任部門:人大工委、黨政辦)
(11)落實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責任部門:街道機關各部門,村、社區、單位)
(12)開展黨務、政務公開工作活動。(責任部門:黨政辦、紀工委)
(二)依法行政
(13)開展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及重點領域的專項整治活動。(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中心)
(14)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務公開實現制度化、規范化。(責任部門:黨政辦、綜治中心)
(15)街道專題匯報。(責任部門:各行政執法部門)
(16)組織對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綜治中心)
(三)學法守法
(17)有效落實法制宣傳教育規劃。(責任部門:司法所)
(18)開展黨工委中心組專題學法講座。(責任部門:黨政辦、司法所)
(19)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及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培訓。(責任部門:組織人事科、司法所)
(20)檢查學校法制教育工作落實情況。(責任部門:司法局)
(21)指導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開展法制教育。(責任部門:司法所)
(四)依法管理
(22)督促檢查村、社區落實“四民主、兩公開”(責任部門:社會事業科)
(23)監督企業依法安全生產經營。(責任部門:安監辦)
(24)指導企業依法組建工會、建立健全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制度。(責任部門:工會、經管科)
(25)開展對企業落實職工工資及社保醫保的專項整治活動。(責任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
(五)組織保障
(26)召開依法治街指導小組會議。(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27)召開依法治街道工作聯絡員工作座談會。(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28)召開村(社區、單位)依法治理工作例會。(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29)檢查指導村(社區、單位)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工作。(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司法所、社會事業科)
(30)總結推廣法治建設先進典型經驗,開展法治建設工作調研。(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四階段:自查驗收階段
(31)查制度。對各部門、各環節法治建設的各項制度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協調指導小組)
(32)查臺帳。對各級各部門法治建設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度建設、活動情況、經費保障等方面的臺帳資料進行檢查。(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33)查過程。對照本《實施計劃》所規定年內要開展的各項活動如專項整治、現場會、推進會等要求檢查完成情況。(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34)查效果。對照建設法治合格區的指標要求,定性、定量進行達標情況檢查。(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
(35)查民意。對市民群眾進行法治建設“知曉率”和“滿意率”進行測評。“兩率”均應超過85%。(責任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協調指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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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鄉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縣計生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和幫助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為重點,圍繞我縣今年創建省級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目標,狠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基本情況及主要數據分析
1、人口出生情況:全鄉總人口16270人,1-6月出生101人,出生率為6.20%,同比增加13人,死亡44人,死亡率2.7‰,自然增長率3.5‰。其中一孩出生57人,一孩率為53.27%,同比增加3人,二孩出生43人,二孩率為42.57%,同比增加12人,多孩出生1人,多孩率為0.99%,同比減少2人。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情況:1-6月政策內出生88人,政策符合率為87.13%,其中一孩政策內出生57人,政策符合率為100%,二孩政策內出生31人,政策符合率為72.09%。
3、出生嬰兒性別比情況:1-6月出生嬰兒101人,其中男48人、女53人,性別比90.56,其中一孩男26人,女31人,性別比為83.87,同比下降1.29個百分點,二孩男22人,女21人,性別比為104:100,三年平均值為92.81。
4、節育措施落實情況:1-6月共落實“四術”178例,同比增加73例,其中結扎88例,同比增加58例,(二女扎14例,占全年任務數的93.3%);放環84例,同比增加20例;人流3例,引產3例,綜合節育率為91.75%,同比增加0.57個百分點,長效節育率為90.73%,同比增加1.02個百分點。
5、獨生子女領證情況:1-6月共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36本,占全年任務數的90%,期末共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554本,領證率為17.18%。
6、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1-6月應征收社會撫養費13例,已!征收13例,征收面為100%,應征金額22.8萬元,已征16.5萬元,征收到位率為72.3%。
7、計生經費投入情況:我鄉計生經費繼續按人均5元列入財政預算,1-4月已投入計生經費6.2萬元,占總預算的77.5%,在3月份集中宣傳服務活動中投入計生經費2萬元,專門用于“四術”落實。每月將繼續投入8000-10000元,撥入計生專戶,確保計生工作正常運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鄉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以部門配合、資金落實、政策兌現為重點,在全鄉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和社會各界參與、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二是落實工作職責,制定《村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考核方案》,下達《鄉黨政班子掛村抓計生工作責任書》,實行鄉黨政班子掛村聯系村級計生工作制度,指導督促所掛點村(場)做好“雙查”、“四術”、社會撫養費征收、獨生子女領證、流動人口管理等各項工作。出臺黨政班子包干二女結扎對象工作文件,與各村簽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各村做到月通報、季點評,健全了鄉、村、組三級運行機制。三是健全責任追究,實行工作預警約談制度。計生辦將每個村、場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任務數序時完成情況上報各掛點村的鄉黨政領導。鄉主要領導對季度工作后進的村掛點領導、書記、主任進行約談。對工作滯后的富美村和東峰村分別實行預警告和黃牌警告。在今年3月份全縣范圍內開展“百日計劃生育宣傳服務”活動中,活動開展僅一個月,我鄉就落實“四術”49例,其中結扎39例(含二女扎5例),人流引產2例,上環8例,獨生子女領證14本,征收社會撫養費8.9萬元。在全縣第一輪評比中名列第一。
(二)強化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一是加強對計生干部的培訓。采取例會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對鄉、村兩級計生干部進行計生政策、法律法規、業務管理等培訓,落實基層文明執法要求,使全鄉計生干部業務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二是加強村級計生隊伍職業化建設,鄉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村級計劃生育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鄉村級計生管理人員責任目標考核方案》、《計生辦服務所工作人員責任考評方案》等文件,按照定崗、定位、定職責、定報酬、定制度的原則,結合村情對計生人員實行競聘,并簽定合同。同時,為進一步調動村計生員的工作積極性,將效益工資按考評成績發放,每月考評一次,匯入考評 檔案,年終根據考評成績兌現效益工資。三是加強計生行風建設。深入開展行風評議活動,建立健全糾、評、建相互促進的糾風工作長效機制,樹立好計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轉變工作方式,強化技術服務。一是高質量搞好服務。全面開展一年三次的孕環情檢測和生殖健康服務,對全鄉農村婦女進行婦檢、化驗等項目服務。今年以來,已對全鄉14個村(場)的已婚育齡婦女孕檢1次58人次,組織做優生四項監測20人,服用葉酸31人。二是突出做好性別比治理工作。積極組織衛生院在各村加大控制胎兒性別鑒定宣傳力度,向群眾宣傳流、引產報告、批準制度,要求衛生院嚴格落實流、引產批準制度、b超管理制度;鄉村計生人員為持生育證婦女做好月檢、孕期服務工作,并隨時掌握孕情,降低選擇性生育的機率。
(四)加大投入力度,確保計生政策落實。
一是嚴格兌現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的法定獎勵,半年來,共發放獨生子女領證戶獎勵金1.9萬元,對落實二女扎對象在兌現原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另外補助1000元,凡在分娩期間落實節育措施的,除縣里補助醫保差額部分外,鄉里補助住院起付線資金。二是繼續落實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免費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全鄉共有2468人享受到這項優惠政策。三是對兩戶二女扎困難戶實施“安居工程”,在縣里補助元的基礎上,我鄉另加500元資金補助。另外,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在實施普惠政策中優先向計生戶傾斜。四是提高財政對計生工作的保障水平。在確保規定的人均5元的計生投入基礎上,凡計生工作需要的投入,一律予以保障。在集中服務月中,兌現四術和征收獎勵2萬多元,兌現管理最好的村和四術量最多的村4000元。
三、存在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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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的基本路徑,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強化便民惠民導向,扎實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重點工作,力爭在完善全民基本醫保體系、鞏固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維護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性,加快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步伐,讓人民群眾從深化醫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務
(一)繼續完善全民基本醫保制度
1、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100%。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及在寧就業的外國人等參加職工醫保。建立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長效機制,確保所有在校大學生全部參保。(市人社局、衛生局、教育局、財政局負責)
2、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對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應提高個人繳費水平,人均籌資標準不低于300元。(市財政局、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3、提高住院費用醫保支付比例。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穩定在80%以上;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穩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2萬元。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萬元。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引導群眾到基層就醫,促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4、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等各類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基本醫保與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從制度上緩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市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5、擴大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普遍開展居民醫保、新農合門診統籌,探索建立醫保門診統籌對優化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建立分級醫療體系的引導支持機制。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市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6、推進基本醫保市級統籌。以統一職工醫保待遇為基礎,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就醫結算、經辦服務和信息管理。組織實施職工醫保市級統籌。(市人社局負責)
7、開展醫保付費方式改革。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相適應的復合式付費體系。在試點基礎上,穩步推進按病種(組)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控制下的預付制等多種付費方式改革,有效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增長,調動醫療機構自我管理的積極性。選擇50%的新農合統籌地區開展住院按病種付費和按床日付費相結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機構、病種全覆蓋。在鄉村衛生機構全面推行新農合門診總額付費改革。(市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負責)
8、加強醫保基金管理。建立與醫療機構、藥品及特殊醫用材料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與風險分擔機制。職工醫保基金結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當年結余率控制在10%以內,累計結余分別不超過4個月平均支出水平和當年籌資總額的20%。加強基金預決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績效考核機制。(市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9、提高農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全面開展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農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對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加強費用監測,確保符合救治條件的參合人員100%納入保障范圍。有條件的區縣實際補償額不受當地新農合以及農村醫療救助最高補償封頂線的限制。進一步擴大救治病種范圍,全面推開尿毒癥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市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物價局負責)
10、提高醫療救助水平。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各類對象實現醫療救助全覆蓋。醫療救助全面實行與基本醫療保險“一站式”結算。資助救助對象參合參保,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各類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補償后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礎上有所提高,適當提高封頂線。加強對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和白血病、婦女乳腺癌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衛生局、人社局、財政局負責)
11、強化醫保監督管理。全面實施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協議化管理,細化協議內容,明確違約責任。鼓勵大型零售連鎖藥店發展城鄉社區服務網點,醫保定點政策向大型零售連鎖企業傾斜。完善職工和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機制及考核獎懲機制,開展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推行定點醫保責任醫師制度。依法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查處力度。貫徹執行《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規范新農合管理與服務。支持有資質的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市人社局、衛生局、商務局負責)
12、提高醫保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能力。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規范和簡化辦事手續,確保參保人員流動就業時醫保關系順暢轉移接續。深入開展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逐步擴大異地就醫聯網地區范圍,為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提供高效便捷的結算服務。擴大新農合省內聯網醫院范圍,推行轉外就醫預約服務,推進參合人員省內異地就醫聯網即時結報。(市人社局、衛生局負責)
13、加強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與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相適應的醫保經辦管理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完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強化風險管理。健全醫保社會化經辦服務體系,推進管理服務向社區前移。推行參保登記類業務“一站式”服務,開展“綜合柜員制”試點。積極探索試點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編辦、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二)鞏固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效
1、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各項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區縣結合實際,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落實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和醫保報銷政策。鼓勵公立醫院按規定比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負責)
2、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建立緊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制定傳染病治療藥品和急救藥類基本藥物供應保障方案。為急救藥品、品、放射性藥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藥品運輸開辟綠色通道,適當放寬進入市區的限制,確保群眾基本用藥。(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經信委、商務局、人社局、物價局、公安局負責)
3、加強基本藥物采購和質量監管。嚴格執行基本藥物采購計劃,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采購管理和對生產經營企業的考核監督,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和供貨企業配送工作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新的質量標準,加大基本藥物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基本藥物評價性和監督性抽驗,實施基本藥物全品種覆蓋抽驗,定期藥品質量公告;實行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確保所有集中采購的基本藥物均為已賦碼品種,提升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監管追溯能力。(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局負責)
4、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強化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的培訓。結合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和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的監督評價,特別要強化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管措施,形成科學用藥觀念,促進基本藥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市衛生局負責)
5、保障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由生產企業自主選擇經營企業進行配送或自行配送,開展藥品流通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鼓勵通過發展現代物流等多種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加快結構調整,規范基本藥物生產流通秩序,促進藥品生產流通行業健康發展。(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商務局、經信委負責)
6、加強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在全市13個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點開展監測評價工作,利用監測數據,對全市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分析和完善。加強基本藥物價格監測,定期對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及時分析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市衛生局、物價局負責)
7、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落實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財政補助。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補助。各區縣要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全面實施一般診療費并落實醫保支付政策,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補償作用。(市財政局、衛生局、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8、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簽訂聘用合同人數達到95%以上,基本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有競聘上崗人員,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市人社局、衛生局,市編辦負責)
9、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建立以服務質量、數量和群眾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等為核心內容,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績效考核辦法。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發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獎懲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以居民健康績效為核心,實行公正、嚴格的內部考核和獎懲。(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10、健全分配激勵機制。在全面落實績效工資的基礎上,在績效工資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進一步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允許和鼓勵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總量管理。細化和完善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提取醫療風險基金等。鼓勵各區縣結合實際,給予優秀業務骨干榮譽獎勵。(市衛生局、人社局、財政局負責)
11、扎實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認真核定債務的基礎上,制定出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解債務補助辦法,指導協助各區縣完成債務化解任務。(市財政局、衛生局、發改委負責)
(三)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1、制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根據國家醫改“十二五”規劃及我市“十二五”衛生發展規劃要求,編制《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并認真組織實施。(市衛生局負責)
2、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衛生院)要為農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發揮在健康管理和常見病、多發病防治中的主體作用。力爭建成3個省級示范鄉鎮衛生院,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率達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設標準并提供“六位一體”綜合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比例達到90%以上。加快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認真完成中央投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項目的相關任務。市財政繼續對縣級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以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配備給予補助。(市衛生局、財政局、發改委負責)
3、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創新中醫藥服務模式,轉變中醫藥發展方式,拓展中醫藥服務范圍,推進中醫藥服務進社區,為群眾提供中醫藥保健服務。(市衛生局負責)
4、實施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積極推進家庭簽約醫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醫生(團隊)與居民的契約服務關系,為居民提供連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開展上門服務、巡回醫療,服務費用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市衛生局、人社局負責)
5、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錄用臨床醫師納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并采取多種措施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力爭到年年底,全科醫生在培規模達到140人以上,實現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探索建立全科醫生特崗制度,研究制定相應政策措施,增加崗位吸引力,穩定全科醫生隊伍。(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6、推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積極開展學員招錄和培訓;擴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雙向接軌試點工作范圍。(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7、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城鄉基層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認真實施鄉鎮衛生院醫生到縣醫院“務實進修”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全面落實11項醫改重大專項衛生人員培訓項目。(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8、提升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支持村衛生室建設,確保每個行政村都有1所標準化村衛生室。優化鄉村醫生隊伍結構,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后備力量建設。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保障鄉村醫生合理待遇。(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四)努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1、規范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一步健全項目實施機制,加大統籌管理力度,強化協調配合,提高組織程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常住人口計,城市人均36元、農村人均32元。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加強資金管理,做到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市財政局、衛生局負責)
2、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涵。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統一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工作流程,提高項目實施質量。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開展監測評估。建立定期培訓和逐級指導制度,幫助基層提高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落實項目實施逐級績效考核制度,發揮績效考核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全面完成10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年度工作任務,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60%以上。建立績效考核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3、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明確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分工,加強對項目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項目督導評估制度,確保按序時進度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不斷提高項目運行質量和實施效果。(市衛生局負責)
4、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市對經濟薄弱區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市衛生局、財政局、發改委負責)
(五)加快公立醫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舉辦公立醫院的數量、類別、規模、布局,采取改擴建、遷建、整合、轉型等方式,優化公立醫院結構。推廣應用適宜技術,按相應標準和權限適當放寬二、三類相對成熟技術在縣級醫院的準入條件;控制公立醫院開展特需服務的比例。加強對縣級醫院建設發展的指導。(市衛生局、發改委、編辦、財政局負責)
2、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加強對公立醫院投資、運營等行為的監管。完善以理事會、監事會、執行層為主體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構建產權明晰、責任明確、政事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根據權責統一的原則,規范實施院長負責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院長職業化,研究制定院長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任職資格條件,加強院長職業化培訓培養。(市衛生局、編辦、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負責)
3、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以實施全員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制度、績效工資制度為核心,改革公立醫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進、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用人機制。完善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機制。(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4、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以逐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重點,積極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各項財政投入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根據成本、政府投入及社會保障情況,適當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查、護理等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檢測價格,規范公立醫院臨床檢驗、檢查行為,促進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市財政局、物價局、衛生局負責)
5、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以公益性為導向,以質量、安全、效率、服務、費用和患者滿意度為主要內容,建立公立醫院運行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選擇社會關注的主要指標,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指標社會公示制度。完善公立醫院財務制度,加強公立醫院成本核算和經濟運行監管。加大公立醫院日常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6、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根據國家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意見,在江寧醫院認真開展改革試點,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醫保付費方式,合理調整服務價格,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體現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加強以人才、技術為核心的縣級醫院能力建設。深化城市三級甲等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編辦、人社局、物價局負責)
7、加強分工協作機制建設。按照建立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的要求,與城鄉對口支援、預約診療和醫師多點執業等有機結合,細化政策措施,強化工作落實,推進分工協作機制建設,確保可持續發展。(市衛生局負責)
8、改善醫療服務。深入推進“三好一滿意”活動,全面落實改善醫療服務24條措施。建設預約診療服務平臺,推進區域性預約診療服務平臺建設。全市二級以上醫院全面開展預約診療服務,三級公立醫院原則上所有普通門診號源和專家門診號源全部開放預約,二、三級醫院出院病人復診預約率達到100%。深入實施“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以平安醫院創建為抓手,落實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各項措施。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市衛生局負責)
9、控制醫藥費用。深入推進檢查檢驗結果同城互認,試行醫囑共享,落實“三合理”規范。醫療機構應當向患者公開醫藥處方。嚴格控制藥占比。擴大公立醫院的集成化供應鏈藥事服務試點,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向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延伸現代醫藥物流服務。建立臨床用藥和檢驗檢查監控制度,及時發現并糾正不合理醫療行為,并與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掛鉤。強化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嚴格要素準入,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全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市衛生局、物價局、商務局負責)
10、構建多元辦醫格局。認真落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關實施細則、配套文件,努力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積極幫助非公立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醫療服務領域公平有序競爭,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市衛生局、發改委、財政局負責)
(六)著力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
1、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統籌規劃。緊緊圍繞醫改目標,堅持以醫保、醫療、公共衛生、藥品供應保障為重點,制定完善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具體指導意見,構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醫藥衛生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市衛生局、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人社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2、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建立涵蓋基本藥物使用、居民健康檔案、基本醫療服務、慢性病管理、診療規范、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管理系統。(市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3、加快醫院信息化步伐。依托臨床路徑和電子病歷,優化診療流程,建立醫院診療行為管理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信息系統,實行精細化管理和績效管理。加快在縣級醫院建立信息系統,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同步推進。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促進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合作,積極發展面向農村的遠程醫療。(市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4、完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立涵蓋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管理服務等功能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對接。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險和醫療費用數據的統計分析,促進信息技術與醫療機構管理、診療服務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推進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眾就醫。(市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
市政府與各區縣人民政府簽訂醫改目標任務責任書。各牽頭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工作計劃,加強督促指導,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區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區縣醫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區縣醫改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親自抓。要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層層明確責任,扎實加以推進,確保落到實處。
(二)制定改革規劃
根據國家、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明確—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各區縣制定本區縣“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實資金投入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年醫改任務,將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強化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結果與財政資金安排掛鉤,建立長效投入機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加強督導考核
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區縣醫改進展情況和成效的監測評估,每月匯總實施情況,每季度通報工作進度,年終對醫改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導機制,定期對全市醫改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篇10
第一條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通知》(〔2003〕3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府發〔**〕113號)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擴大工作的實施意見》(**城鄉醫保組發〔**〕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大足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城鄉居民自愿參加,政府、個人和集體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兼顧基本醫療的互助醫療保險制度。
第三條建立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
(一)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原則。根據我縣當前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消費的差異,合理確定適應不同參保群眾的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
(二)堅持居民自愿參保原則。在現行財政補助的政策之內,城鄉居民可自愿選擇不同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參保。
(三)堅持多渠道籌資原則。實行家庭繳費、集體(單位)扶持、政策補助的多方籌資機制。
(四)堅持本級統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
(五)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六)堅持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
(七)堅持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與各項保障制度相銜接的原則。
第二章參保對象、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下列人員屬于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對象
(一)具有本縣戶籍的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小學階段的學生,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以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二)持有半年以上暫住證(居住證)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可自愿參保(保費由參保居民自己全額繳納)。
第五條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居民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
(二)享有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享有如實舉報違反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規定的個人和單位。
第六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居民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時足額繳納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費;
(二)保證以戶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三)遵守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各項規定。
第三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成立以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大足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并根據運行情況適時調整完善;
(二)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開展宣傳、籌資、檢查、考核和監督工作;
(三)負責制定基金預算、決算和監管;
(四)協調落實各成員單位職責;
(五)向同級政府報告工作;
(六)向社會公布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有關管理和運行情況;
(七)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政策制定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規章制度;
(八)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設立“大足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醫保中心”),具體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直屬縣政府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運行管理;
(二)負責執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預決算管理、財務管理、內部審計;
(三)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計算機網絡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
(四)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和協議管理;
(五)負責城鄉居民大額醫療保險政策的執行、指導工作;
(六)接受和處理群眾投訴,調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中的違規行為;
(七)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領導小組授權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街鎮鄉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領導小組由街鎮鄉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社會保障服務所、派出所、財政所、社會事務辦、衛生院負責人組成。
設立街鎮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簡稱“街鎮鄉醫保辦”),為街鎮鄉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具體經辦機構。街鎮鄉醫保辦行政上由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領導,業務上接受縣醫保中心指導、管理、監督和考核。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擴面、籌資等各項任務;
(二)負責本轄區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宣傳動員、組織協調、管理;
(三)負責收集、整理、核對、錄入和上報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
(四)負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指導村(居)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六)負責縣醫保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各村(居)委會設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小組。明確專職人員,在街鎮鄉醫保辦指導下,負責本村(居)委會的居民(含集體戶籍)參保和繳費工作,參與社區衛生定點服務機構和參保居民就醫等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縣醫保中心每年工作經費,按當年實際參保居民人數每人不低于1元標準全額納入縣財政預算安排。街鎮鄉醫保辦經費,按街鎮鄉參保居民人數每人不低于0.5元標準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縣財政對困難的街鎮鄉應給予適當傾斜。各級經辦機構工作經費不得擠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
第四章籌資與參保
第十二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由以下各項組成
(一)城鄉居民繳納的合作醫療保險費;
(二)各級財政的補助資金;
(三)集體(單位)和個人扶持、資助的資金;
(四)社會捐助的資金;
(五)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利息;
(六)依法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十三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籌資標準,設兩檔:
一檔:籌資水平為100元/人·年。
二檔:籌資水平為200元/人·年。
各檔籌資標準減去財政補助后,剩余部分為個人繳費。以上標準如有調整按國務院、重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補助辦法
(一)政府對所有參保居民實行“普補”。
具體辦法是:財政按80元/人·年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0元,市財政補助30元,本縣財政補助10元。
(二)對農村困難參保居民的特補:選擇一檔參保的,個人應繳納的20元參保資金,除五保對象由政府全額補助外,農村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傷殘軍人)、重度(一、二級)殘疾人由政府補助10元,個人繳費10元;享受農村計劃生育特補政策的獎勵扶助對象,個人繳費部分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選擇二檔參保的,個人繳費標準為減去財政普補和按一檔參保的特補后的剩余金額。
(三)對城鎮困難參保居民的特補:對屬低保對象、重度(一、二級)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政府在普補的基礎上再按6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0元,另30元由市財政補助75%,縣財政補助25%;對屬城鎮低保對象、重度(一、二級)殘疾的學生、兒童,政府在“普補”的基礎上再按6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5元,另55元由市財政補助75%,本縣財政補助25%。
(四)享受“特補”的城鎮參保居民:
1.選擇一檔參保的,個人繳費繳納10元/人·年,特補資金補償10元/人·年。剩余“特補”資金由縣醫保中心記賬,可用于支付參保居民醫療支出的個人負擔部分,當年有效。
2.選擇二檔參保的,財政“特補”的資金可全部用于個人繳費,其個人繳費標準60元/人·年。
(五)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用人單位給予參保職工家屬的補助資金可在稅前列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也可用于其家庭成員繳納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費。
第十五條資金的籌措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按年度繳費,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繳費期,集中收取合作醫療保險費,過期不再收取。由各街鎮鄉醫保辦在12月10日前將收取的合作醫療保險費繳存到財政專戶。收取的保費開具由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基金專用收據。
第十六條參保方式
(一)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各街鎮鄉城鄉居民可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自愿選擇參保檔次。家庭中符合參保條件的所有成員須選擇同一檔籌資水平參保,選擇檔次一經確定,兩年內不得變更。
(二)家庭戶籍在本縣轄區內的學生,由家庭統一辦理參保。戶籍在轄區外的學生,由學生自己籌資,學校辦理參保。
第十七條參保資料
城鄉居民參保時應提供戶口薄及家庭成員1寸近期免冠照各2張。特補對象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
第十八條在繳費期內辦理參保手續并足額繳費后,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城鄉居民每年必須在繳費期內辦理參保和續保登記手續。在當年繳費期內,未參保或沒有辦理續保手續的,只能在下一年度繳費期內辦理參保或續保,斷保期間發生的醫療費,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五章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參保居民住院或門診發生的醫療費報銷范圍按照《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診療服務項目目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等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行社區首診定點和雙向轉診制度。城鄉居民參保時自愿選擇一家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中心以下衛生院作為住院首診定點醫院,憑醫療保險卡就醫,并實現支付(具體辦法另行制定)。住院首診定點醫院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變更。首診定點醫院只能向上級定點醫院轉診轉院。轉往縣外就醫者需經本縣最高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含專科)提出書面建議,報縣醫保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轉院。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居民門診賬戶只限于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藥店使用。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在首診定點醫院就醫,首診定點醫院應為參保居民提供健康咨詢、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免費提供一次健康體檢、家庭醫生定期服務、預約服務等“綠色通道”服務。
第二十二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
(一)按比例支付參保居民的普通門診醫療費;
(二)按比例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醫療費;
(三)按比例支付參保居民的特病門診醫療費;
(四)根據基金結余情況的第二次報銷(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辦法
(一)按第一檔參保的居民,其報銷辦法按下列標準執行。
1﹒普通門診報銷:城鄉居民實行門診統籌賬戶管理。年累計最高限額20元/人。家庭內參保人員可調劑使用,用完為止。
2﹒住院報銷:
醫院類別
起付線(元)
報銷比例
年累計報銷限額
鄉鎮(社區)衛生院
30
60%
3萬元/人、年
中心衛生院
100
55%
縣級醫院
200
40%
縣級以上醫院
1000
25%
(二)按第二檔參保的居民,其報銷辦法按下列標準執行。
1﹒普通門診報銷:城鄉居民實行門診統籌賬戶管理。年累計最高限額40元/人。家庭內參保人員可調劑使用,用完為止。
2﹒住院報銷:
醫院類別
起付線
(元)
成年人報銷比例
未成
年人
年累計報銷限額
鄉鎮(社區)衛生院
30
70%
75%
成年人:6萬元;
未成年人:7.2萬元
中心衛生院
100
65%
70%
縣級醫院
200
50%
55%
縣級以上醫院
1000
35%
40%
3﹒特殊病種門診報銷。起付線按縣級醫院起付標準執行,門診限額與住院限額合并計算。
人員
類別
病種
年累計
報銷限額
報銷比例
未成
年人
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先天性心臟病、血友病、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
7.2萬元
按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執行
成年人
惡性腫瘤的放、化療和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后的抗排異治療。
6萬元
4﹒連續繳費的報銷比例。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其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從第三年起每兩年相應提高1%,但提高的報銷比例最多不超過5%。中斷繳費后再次參保的人員其報銷比例按新參保計算。
(三)實行特殊治療、特殊檢查和醫療臨床用血申請審批制度(急診搶救除外)。經批準使用的特殊檢查(如CT、核磁共振、彩超、動態心電圖等)和臨床用血液費(不含血液補償費)先自付50%后,剩余金額作為報銷基數再按規定報銷。
(四)特殊疾病報銷。
1﹒慢性疾病普通門診報銷。高血壓(Ⅲ期)、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肺心病、類風濕病、肝硬化、糖尿病、惡性腫瘤、腦血管意外康復期等8種慢性病。參保居民患上述慢性病,經縣級醫療機構確診后,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門診費用按50%的比例給予報銷。全年每例慢性病人除家庭帳戶外,每年限額報銷門診醫療費:一檔500元、二檔700元。
2﹒精神病住院報銷。精神病人每人每年住院時間不超過3個月。在縣外區縣級精神病院住院治療,不予報銷。
3﹒結核病門診報銷: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登記并接受免費治療的肺結核病人,實行定額報銷,每人每年500元;報銷范圍:除免費檢查、免費藥品外的必須檢查、抗感染治療和二線抗結核藥品。
(五)外傷病人住院報銷:在生產、生活中發生的外傷住院病人,由接診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傷情鑒定,出具診斷證明并報縣醫保中心批準。同時由參保居民戶籍地村(居)委會和街鎮鄉政府出具外傷發生情況證明。符合規定的按住院進行報銷。
(六)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產婦實行限額報銷:完成產前檢查服務卡(包)規定檢查內容的限額報銷100元;住院分娩的限額報銷400元。
(七)外出的參保人員在外地發生的門診醫療費不予報銷;住院醫療費按同級醫療機構標準報銷(住院需在三日內電話告之縣醫保中心。報銷須持所在單位出具的情況證明,住院發票、住院費用結算匯總清單、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等單據)。醫療費用由個人先墊付,出院后30日內到醫保中心報銷(如因路途遙遠須延長報銷期限的,不得超過次年春節后30日內)。
第二十四條參保居民按城鄉合作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自付額度仍較大的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及其他困難群眾,可向縣民政局申請城鄉特困醫療救助。
第二十五條以下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急診搶救除外);
(二)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違法違紀等造成傷害的;
(五)因自殺、自殘、酗酒、戒毒、性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六)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保健、康復性器具等發生費用的;
(七)意外事故手術材料費;
(八)未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轉診轉院的費用;
(九)因重大疫情、災情發生的醫療費;
(十)國家、重慶市和我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第六章基金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六條基金管理
(一)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社會保障專戶統一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置財政專戶和支出戶。不同籌資標準要分別列賬核算,專款專用,封閉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二)實行風險基金制度。在基金中提取10%的風險基金。風險基金又分為大病儲備金和風險儲備金,各占總基金的5%。主要用于全縣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出現的超支或意外情況的應急支付。其中風險儲備金提取超過基金總額的15%后,不再提取(具體使用辦法另行制定)。
(三)基金實行總量控制、超支分擔的原則。縣醫保中心按參保人數將統籌基金使用額度分配到各街鎮鄉。各街鎮鄉使用合作醫療保險基金必須控制在使用額度范圍內。如出現超支,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承擔40%,定點醫療機構承擔60%。全縣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出現超支,由縣醫保中心承擔40%,定點醫療機構承擔60%。如超過風險金支付額度,全額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四)額度扣減,節余留存。參保居民在我縣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街鎮鄉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縣醫保中心從參保居民戶籍所在街鎮鄉基金使用額度中扣減,用于填補發生醫療費用街鎮鄉的基金使用額度。門診賬戶節余,轉存至次年由參保居民繼續使用。大病統籌基金節余,實行縣級統籌。其中50%轉入風險基金,50%轉入次年大病統籌基金。
第二十七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縣醫保中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并接受審計、財政、勞動保障、衛生等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由縣醫保中心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和義務,保證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主動接受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領導小組和縣醫保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應對來院就診的參保人員身份進行認真核對,嚴禁冒名住院、掛床住院;對就診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使用“三個目錄”以外的項目,應先征求患者及家屬意見,經患者或家屬簽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其中:街鎮鄉醫療機構不超過10%,縣級及以上不超過5%)。否則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負責。
第三十一條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參保居民門診單張處方限額、限量制度。醫療機構單張處方藥品不超過5種,抗菌素及同類藥品不超過2種。村衛生室不超過15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超過25元(輔助檢查除外);縣級醫療機構不超過40元。單張門診處方用藥量一般不超過3天,慢性病處方用藥量不超過15天。
第三十二條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監管。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醫療機構監督,規范其內部運行機制和診療行為,嚴格執行《臨床診療規范》、《基本藥物目錄》、《院內感染控制規范》、《重慶市常見病、多發病、“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指導原則》等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公示制,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
第三十三條嚴格信息公示制度。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將城鄉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報賬程序、基本用藥目錄、基本診療項目、參保居民報賬信息等,定期向參保居民公示,讓參保居民充分知情和進行監督。
第八章獎懲規定
第三十四條將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納入縣政府綜合目標考核,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行政首長問責制管理。縣政府與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簽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目標責任書,進行專項檢查和獎懲,并將各街鎮鄉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當地黨政領導的政績考核目標之一,作為街鎮鄉黨委政府、相關單位及個人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五條縣政府根據考核情況對工作成績突出者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六條參保居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醫保中心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暫停其醫療保險待遇,造成基金流失的追回已發生的基金,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將本人醫療保險卡轉借他人住院使用的;
(二)使用假費用單據,假醫療文書套取、冒領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
(三)私自涂改醫療文書的;
(四)不遵守合作醫療保險辦事程序,無理取鬧引起糾紛或導致醫療機構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
(五)其他騙取合作醫療保險待遇或者騙取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各級合作醫療保險管理組織、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視情況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相關責任人員提請相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對定點醫療機構取消其定點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弄虛作假、、工作失職或違反財經紀律,造成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二)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謀取私利的;
(三)貪污、挪用、套用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
(四)對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配合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正常開展的;
(五)不執行合作醫療保險規定的基本用藥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范圍和支付標準,造成醫患矛盾和基金流失的;
(六)不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分解收費、亂收費的;
(七)醫患雙方采取提供虛假醫療費用收據、醫療證明、病歷、處方、變換藥品名稱,騙取合作醫療保險基金,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未經參保患者或家屬同意,使用合作醫療保險規定范圍外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的;
(九)采取冒名住院、掛床住院、分解住院等手段騙取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
(十)使用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受到立案處罰的;
(十一)無正當理由拒收參保患者住院治療的;
(十二)其他違反合作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參保居民對經辦機構的待遇支付有爭議的,可以依法向縣相關部門申請復核。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中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和待遇標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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