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發展趨勢范文

時間:2024-01-18 17: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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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近些年,隨著我國經濟改革攻堅政策的實施,很多農村地區已經實行了新的金融政策,據有效數據統計顯示,我國每年農村用戶的貸款金額都在同比上升。這說明我國農村金融機構資產規模不斷擴大,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穩定的業務發展。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人口數占據總人數的多數,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將會帶動我國整體經濟的穩健發展。因而,農村金融能夠有著好的發展趨勢,必將會引領我國實體經濟走向更加廣闊、充滿希望的未來。下面筆者將會針對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等內容進行具體的分析和論述。

二、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情況

隨著我國農村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國農業貸款余額也正在逐年提升,農村金融體系構建與完善總體向好,但是從區域發展不平衡的角度上來看,我國的農業金融發展仍然存在著一些地域性問題,特別是廣大的中西部地區,例如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性金融機構與本土金融組織之間的資金流動量小,信貸資金追逐利潤客觀存在單方向流入城市的現象,不能夠滿足當地農村人們的實際應用。除此之外,很多農村金融機構在管理制度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內部管理體制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一些較為偏遠的農村地區并沒有建立完善的金融機構,盈利能力也不夠突出,這些都是我國農業金融現階段所存在著的主要問題[1]。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未來的發展方向

(一)建立核準相應的風險補償計劃

由政府財務部門盡快償還拖欠農村信用社的貼息,同時剝離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當地有關政府應該盡快的完善現有農業機構的信用評級工作,這樣才會為農村金融機構的未來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隨著我國經濟機構的改革和深度調整,農村金融機構也將會更好的實現創新式的發展。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調整與改革持續深化,區域性的農村金融機構會存在著一定的經營風險,只有從根本上認識到風險補償計劃的重要性,才能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穩步轉型,從而為降低金融機構風險,完善現有的信貸工作流程給予有利的保障。由此可見,在實際的農村經濟發展中建立核準相應的風險補償是非常重要的。相關探索:天津市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放大作用,于2015年設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和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貼資金,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客觀上促進了信貸資金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二)建立合理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

在完善農村金融機構的時候,還應該對農村資金回流機制進行發展與完善,避免出現農村信用貸款資金跨區域外流的情況,讓農村資金回歸當地建設,支持農民創業。所以,在實際的農村資金管理中,有關部門一定要對農村建設、創業進行引導投資,這樣既能夠保證農村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還能夠協同實現新農村建設。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安全,在農村范圍內投資建設小額創業保險組織也是可行的,積極鼓勵貸款客戶為貸款資金買保險。為了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長期的資金來源,就應該從根本上保障農村資金回流機制的完善性[2]。

(三)暢通資金雙向流動渠道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面臨資金不足的現實困境,可考慮由大型商業銀行參股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或由大型商業銀行向農村金融機構提供批發貸款或委托貸款等共同開展業務的方式讓資金從商業銀行流向農村金融機構。同時,農村金融機構也可將閑置資金存入商業銀行,建立農村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之間的雙向資金流通渠道,既降低了大型商業銀行資金空閑的成本,也提高了農村金融機構的運營效益。

(四)制定農村金融投資的相關法律

我國有關部門對于農村金融機構有著明確的規定,首先規定農村金融投資在安全的前提下,應該增加一些比例的信貸產品,這樣對于推動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筆者建議在實際的農村金融發展中,應該建立以縣為單位的機構,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具體的措施,對于貧困縣和非貧困縣都應該對其進行適當額度的減稅。農村地區普遍存在著制度不完善,金融機構建立不健全的情況,針對這一問題,筆者認為有關部門一定要給予重視,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符合自身經濟發展的體系是至關重要的,只有不斷的完善現有的法律機制,才會更好的推動我國經濟體系的建設和發展[3]。

(五)改善農村金融環境

農村金融環境的改善是非常重要的,與傳統的金融體系相比,我國農村金融環境還存在著很多不完善之處,如何能夠在信息化技術飛速發展的二十一世紀對其進行改善已經成為了人們所關注的問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有些地區的農村金融環境建設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農村金融網絡支付體系沒有完全得到百姓的認可,一些偏遠農村地區的傳統“存貸”金融可能還存在著一些經營風險,農村金融產品創新、銷量滯后等,這些都是需要有關部門改善的主要問題。只有從根本上改善農村金融環境的運作、協同方式,才會更好的推動我國農業經濟的進步和發展。

(六)適當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的審查制度

適當放寬農村金融市場的審查制度對于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而言至關重要,從宏觀上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有著非常廣闊的發展前景,金融市場已經突破了傳統的局限性,無論在制度方面還是在競爭方面都已經取得了良好的發展前景,在未來的發展中,我國農業金融必將會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和發展前景。在制定農村金融市場審查制度的時候,對于民間借貸不要有著太多的干涉,但應該建立、健全監督和管理機制,在保護正當經營的同時,應該最大限度的鼓勵金融產業的發展和建設[4]。

(七)依據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的特征進行變革

在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中,應該根據農村金融產品供給與需求之間的變革進行具體的分析和處理,尤其是對于一些金融機構和資源進行變革和重組,自從我國政府出臺相關政策之后,我國農村金融行業已經開始準入新的金融機構,這對于推動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進步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我國有一些農村機構的金融產業存在著發展不均勻的情況,或者是建立資本市場不完善的情況,這些都將會在很大程度上阻礙我國金融機構的長期發展,只有加強金融服務機構自身的競爭化建設,才會更好的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回報率,為發揮出金融機構的作用奠定基礎。

四、西方國家農村金融發展對中國的幾點啟示

(一)鼓勵金融機構創新

鼓勵金融機構實現創新性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對于我國而言,農村金融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將會關系到我國整體的經濟建設。所以,在實際的規劃中,相關部門應該根據農村、農業、農民的現實情況對農村金融企業進行建設和發展,并且根據有關政府制定的相關政策和法律來實現信貸等產品的長期創新,這些對于提升我國農業經濟的建設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對現有金融機構進行整合

我國與西方一些國家相比,在金融經濟發展中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首先在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面,改制后的農商銀行核心競爭力不足,缺乏很多智能化的業務,產品創新還相對滯后,與西方發達國家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為了提升我國現階段的金融機構發展情況,就應該從根本上對其進行創新式的整合發展,將核心競爭力構建和體制轉型提升到新高度。加強地方農村的金融建設和發展是實現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只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農村經濟建設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引導我國農村信用社資金、郵政儲蓄資金回流本土,實現“三農”的可持續性發展[5]。

(三)進一步完善農村征信制度,建立本地農民信用檔案

西方國家的信用服務的市場化運作時間長,分工明確,信用管理行業已經非常成熟。信用服務公司對信用信息進行篩選、加工處理,建立起龐大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使數據貫穿銀行業經營的各個環節。例如:工商注冊、稅收、統計、法院、商務活動等方面的數據資料。目前,中國農村人口信用意識還相對較低,農村的信用環境比較差,經營者與客戶之間信息不對稱。因此,建立和完善農村征信制度是提振農村金融市場的關鍵。在全社會征信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的條件下,金融機構可以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收集信用信息,也可利用金融往來數據獲得,并為每位本地農民建立信用檔案。

篇2

關鍵詞:農村金融機構 改制 農村商業銀行

以信用社和合作銀行為主體的傳統農村金融機構是我國服務“三農”的主力軍,2003年,國務院正式試點改革新型城鄉金融系統,其中農村金融機構的產權改革、公司化運營以及股份制改造是改革的重點,如今其經營狀況和發展軌跡都進入良性循環。2012年底,我國農村金融機構數量超過2000家,其中農村信用社數量份額超過80%,相比2003年,信用社資產、負債和存款規模均超越之前6倍水平,主要風險指標持續向好,各項貸款余額中的涉農比例常年維持在60%以上。在取得這些成績的同時,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機制束縛和不匹配的管理制度建設矛盾也日益突出,基于股份制形式的農村商業銀行則成為金融機構進一步發展向前的改革方向。

農村金融機構改制的顯性發展趨勢

(一)法人機構和從業人員變動情況

2003年,國務院為調整新形勢下的農村金融發展格局而適時出臺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確定了“十五”期間以“明確產權、優化服務、國家扶持、地方負責”為基調的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路線,將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落實到法人單位,以股權結構和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原則來對部分試點地區金融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同時不放棄有利條件下的合作制金融機構建設工作。經過十余年的發展,我國目前已經形成了“三位一體”、“一大兩小”的農村金融發展格局,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為組織主體架構,信用社形式金融機構占據較大權重,合作銀行和商業銀行占據權重較小。

如表1所示,從金融法人機構數量的分類變動情況來看,2008-2012年農村商業銀行(A)數量逐年增加,5年間增長接近13倍,而農村合作銀行(B)和農村信用社數量(C)則均呈現出逐年下降的發展趨勢,2012年各自法人機構數量分別為152家和1838家;從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分類變動情況來看,近5年來農村商業銀行(A)從業人員數量增長迅速,年增長率達到64.89%,農村合作銀行(B)從業人員數量呈現出總體平穩的發展趨勢,信用社(C)從業人員數量則出現大幅下降,農村金融資源由合作銀行和信用社向商業銀行組織形式的變動過渡趨勢十分明顯。

(二)金融機構的財務指標結構變動

從表2可以看出,農村商業銀行(A)近5年以來的資產比例呈現出逐年攀升的發展態勢,資產份額由2008年時的13%躍升為2012年時的39.2%;農村合作銀行(B)資產比例呈現出總體穩定、穩中有降的發展趨勢,2012年資產比例為10.2%;農村信用社(C)資產比例大幅下滑,統計期間內下跌幅度達到21.5%。從負債角度看,近5年農村商業銀行(A)負債比例增幅達到199%,而與之對應的農村合作銀行(B)和農村信用社(C)負債比例在相同統計期間內分別下跌31.16%和29.20%。由于金融機構資產和負債分別代表資金實力和吸儲能力,農村金融機構資產和負債“一升兩降”的發展趨勢揭示了其改制的方向。

從所有者權益比例變動情況來看,農村商業銀行(A)占據比例由15.7%大幅提升到48.9%,農村合作銀行(B)比例同期下降8.7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C)同期下降24.6個百分點。從農村金融機構稅后利潤比例變動情況來看,農村商業銀行(A)5年間年均利潤增長率為27.46%,而農村合作銀行(B)與信用社(C)的年均利潤增長率則分別為-13.13%和-3.0%。所有者權益和稅后利潤是企業盈利能力和對凈資產處置能力的體現,農村金融機構在這兩項財務指標中依然顯示出了商業銀行優于信用社與合作銀行的特征,后兩者近年來的利潤留存水平始終保持負增長。

農村金融機構改制的內在合理性

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數量和財務指標在市場規律作用下顯示出較強分化發展趨勢的同時,金融機構的改制也必須遵從市場力量,農村金融機構的改制方向具有內在合理性,具體來說:

(一)農村信用聯合社發展缺陷

農村信用社是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歷史因素使其產權性質存在異議,法人結構和股權結構之間的匹配性較差。以信用社縣聯社為例,作為省聯社股東,縣聯社應有權利通過股東大會和理事會來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選舉,然而現實是目前縣聯社高管均由省聯社直接任命,其股東權利被剝奪,徒有虛名的社員大會使得股東不具備實質風險承擔能力;從省聯社角度看,政企不分的模糊定位使其既具有行政管理色彩,同時又兼具企業法人角色,多種身份并存,在目前我國農村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下,農村信用社的合作制色彩早已淡去,甚至合作制原則也被拋棄。

(二)農村合作銀行的發展缺陷

農村合作銀行的利益主體包括轄區內農民、工商戶、企業法人以及其它經濟組織,以股份合作制為建立基礎,是具有社區性質的金融機構。合作銀行的股份合作制初衷是結合股份制與合作制的雙重優勢,同時規避各自的短處,然而在農村合作銀行的實踐中這兩種機制很難有機結合,股份制講求資本回報率和按出資份額劃分股東權利,而合作制以成員平等、民主和互利為發展原則,因此二者對于利益分配與成員關系處理之間存在協調矛盾,合作銀行內部之間的合作制偏向力量與股份制偏向力量處于非均衡狀態,管理人員很難兼顧股東回報和社員福利的雙重任務。

(三)農村商業銀行的制度優勢

與合作銀行類似,農村商業銀行利益主體同樣包括農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一方面,商業銀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財產權屬清晰,以全部法人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享有民事權利,農村商業銀行的入股者以所持股份享有資產收益權利,可以參與銀行重大決策和選舉管理人員,對于債務的追責僅限于所持股份,股東自由度較高;另一方面,農村商業銀行以效益、安全和流動性為建立和發展原則,風險自擔,自負盈虧,經營的自主性較強,外部約束力量造成的發展束縛性較低,而且以飽經歷史和市場檢驗的股權和治理結構進行運作,經濟效率較高。

(四)農村商業銀行的績效優勢

從農村商業銀行績效指標來看(如表3所示),2008-2012年農村商業銀行(A)權益報酬率增加了4.12個百分點,同期農村合作銀行(B)與信用社(C)權益報酬率分別下降6.28個百分點和增加0.33個百分點,農村商業銀行的權益報酬水平優勢顯著;考察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收益率情況,2008-2012年農村商業銀行(A)資產收益增幅達到61%,同期農村合作社資產收益增幅為-1.54%,農村信用社資產收益增幅12%,農村商業銀行的資產收益能力再次顯示出相對于其它兩種機構組織形式的發展優勢,其在權益報酬率和資產收益率方面的高速增長形成了改制的“內吸效應”。

農村金融機構改制的政策建議

本文提出基于改制方向、創新組織形式、政策扶持以及金融監管在內的四方面建議,具體如下:

(一)改制方向標定農村商業銀行

經過對比農村商業銀行與合作銀行及信用社的相對優勢,我國應鼓勵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向商業銀行發展轉移,進一步深化產權制度改革,有步驟的消除資格股制度,不再成立新的合作社銀行和信用社金融機構,強化農村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和股東大會實際作用,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之間的互相制衡機制,完善農村商業銀行人才激勵機制,吸引其它金融機構人員依附,以現代化的風險控制手段和企業管理經營標準運作農村金融業務,使得其盈利能力、市場占有率、股東回報率、社會貢獻能力不斷提升,持續吸引其它金融機構進行并購或轉型。

(二)創新發展農業互助金融組織

在眾多的金融機構向商業銀行方向建設靠攏后,正規的農業金融合作組織將趨于消失,但是我國小農經濟的發展特征不會消亡,農村依然有合作金融的內在需求,因此,創新農業合作金融要求在農村商業銀行以外,從充分適應農業金融小、散的發展特點出發,必須進行多樣化的金融機構組織形式探索,其中基于農民互助的資金合作小組將成為未來進行試點推廣的重要農業金融創新項目,民間金融渠道也將在此過程中發揮重要橋梁作用,以此來修補農戶融資需求和有限農業信貸之間的差距,以市場力量調節農業資金供求,互信資金小組和民間金融具有廣泛的農業創新前景。

(三)提升多種形式金融監管水平

從表4可以看出,農村商業銀行近年來不良貸款率處于持續下降狀態,資產質量較好,資金風險得到很好控制,這體現了良好的金融監管水平和商業銀行自身的優秀風控效果,因此,其他類型金融機構向商業銀行改制的過程中,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也要從建立健全風險監管機制出發,充分評估農村金融風險,一方面通過放寬市場進入條件來建立金融競爭制度,由市場實行優勝劣汰,加深農村金融機構的股權多元化建立進程;另一方面也要以利率市場化為調節工具,有步驟的為金融機構創新業務施壓,實行風險覆蓋式的資金撥備水平監管,減少行政化的低效率監管工作力度。

(四)政策扶植瞄準財政立法工具

農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礎,大力發展“三農”經濟是我國長久以來的既定國策,而農業金融是農業經濟發展的血液提供者,我國要在傳統農業財政貼息、支農貸款以及農業稅收優惠等措施之外,加強對于涉農貸款比例較高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對農村商業銀行建立專項惠農補助計劃,制定農業投資法案,減少農業發展資金流向其它高風險、高利率行業,在此方面可以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成功經驗,例如,美國《社區再投資方案》規定金融機構吸取的本地存款要不低于固定比例而對本地進行投放,這樣就限制了資金大量外流而偏離金融惠及本地的初衷,我國農村金融改制立法同樣可以參考類似法案條款。

參考文獻:

1.張兵.農村非正規金融市場需求主題分析―兼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J].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3)

篇3

近幾年,隨著中央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社會各界對我國農村金融現狀給予了越來越多的關注。一方面,社會輿論對幾十年來金融系統為促進農村經濟和農業發展所發揮的巨大作用給予了積極的評價;另一方面,出于繼續加大對“三農”資金支持力度的意愿和考慮,也有一些輿論在農村金融系統為“三農”提供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等問題上,產生了過高的期望和要求,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央行研究局《農村金融服務報告》認為,通過對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農業貸款情況、小額信貸情況、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分析,可以得出結論:我國的農村金融服務有著較好的基礎,在提供金融服務和貸款數量等方面,我們大大高于國際水平,比較差的方面主要表現在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以及農村政策性金融方面。

1.我國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較高

國際上,“覆蓋面”是評價農村金融服務狀況的主要指標。所謂覆蓋面是指金融機構為農村地區企業和農戶提供金融服務的狀況,包括存款、匯兌、結算等綜合金融服務狀況。而據了解,世界上其他國家在農村地區提供儲蓄、匯兌等金融服務的比率大約在30%至40%之間,最高的是印度,也只是75%左右。這也使我國在提供儲蓄、匯兌等金融服務方面遠遠走在發展中國家的前列。

2.農業金融投入并不少效率卻不高

金融機構提供農業貸款的情況是衡量農村金融服務的又一重要指標。據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提供的資料,到2004年底,我國農業貸款余額為21055億元,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1.8%。研究人員經過分析后得出結論:我國的金融投入并不少,但效率卻不高。對此,有關人士指出,農業生產效率不高直接導致了近年來農業貸款的下降,因此,需要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從提高農業經濟生產效率上下功夫,進而提高金融機構貸款的效率。

3.政策性金融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

農村政策性金融不僅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業務,還包括通過財政補貼、擔保或減免稅等措施來吸引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業的信貸投入。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一般來講主要有兩個層面:一是政府批準的由財政補貼的業務;二是商業性金融不宜介入或者不愿意介入的與“三農”密切相關的開發性項目的貸款,如扶貧開發貸款、農村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

研究人員指出,現階段,我國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并不少,但目前我國政策性金融定位不清,運行機制不健全,因此影響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發揮。農業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與商業金融業務并存,職責不清,政策性資金運營績效較差;對農村信用社的支持很多用于彌補虧損和促進其機制轉換,支農再貸款很難收回。更重要的是,目前政策性金融以對特定機構的特定業務進行直接補貼為主,對商業金融機構的擔保、抵押、保險、減免稅等措施缺乏,吸引金融資金及社會資金進入農業領域的機制沒有建立起來。

二、現今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問題

(一)信貸資金供應不足,農村資金外流嚴重

各類金融機構對農業和農村的貸款合計占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比重較低,而且還呈下降趨勢。另一方面,農戶在金融機構中的存款卻大于貸款,而且存貸差逐年擴大。此外還有部分資金通過農信社購買債券、拆出資金、向城市客戶貸款而流出農村。

(二)農戶難以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民間借貸活躍由于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缺陷,導致農戶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遠遠滯后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真空地帶”,民間借貸和地下金融的間接融資應運而生。容易引發以下問題:(1)民間借貸風險大,容易引發債務糾紛。民間借貸具有為追求高盈利而冒險或投機的一面,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甚至危害社會穩定。(2)民間借貸利率較高,尤其是地下金融活動帶有明顯的“高利貸”性質。各種形式的民間借貸屬非正規金融組織,具有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且不受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上的鼓勵與保護,這就加大了農民和企業的債務負擔和農村的金融風險。(三)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比較單一,特別是農業保險嚴重滯后多數地區的農村基本上只有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結算、保險、咨詢、外匯等其他服務很少;此外,農業保險嚴重不足,使農村中實體經濟風險導致虛擬經濟的風險無法規避。

三、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議與措施

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經營背景及現狀的分析與比較,為促進其更快更好的發展,從而裨益鄉民,較好輔助“三農”政策的執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相關風險補償核準規劃。通過財政部門等盡快償還原拖欠農信社的相關貼息,同時剝離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地方政府應完善農業部門的信用評級制度及相關部門的貸款擔保機制,控制農業貸款的可能性風險及損失。

篇4

關鍵詞:中國西部民族地區 農村 金融發展模式 革命老區 廣西田東縣

1 引言

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以來。中國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金融取得了長足發展,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有所提高,農村金融市場結構也得到了改善,金融中介也發揮出了更加良好的功能,金融機構資產質量得到大幅度提升。然而,中國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金融發展方面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農民的融資需求很難得到真正的滿足。因此,本文在對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農村金融發展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借鑒國內外相關的文獻,來探索中國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金融發展模式。

2 從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

農村金融存在著多樣性的特征,為了能夠真正滿足農村經濟主體的金融需求,就必須將對于金融需求進行詳細的劃分,結合各種各樣的需求情況來設置相對應的金融機構。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經濟發展比較落后,這一地區的教育、醫療衛生發展也是非常滯后的,農民不僅僅在他們的農業生產方面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而且,在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也需要金融服務的支持。所以,必須從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切實轉變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金融機構的傳統局面,改善服務項目,有針對性地提供一些專門提供教育或者醫療方面資金的金融機構,從而讓農民能夠在不同的領域都獲取足夠的金融服務的支持,推動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經濟發展。

3 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努力探索多種金融服務模式

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經濟非常落后,金融機構的供給非常不足,在這種情況下,那么在正規金融供給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必須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努力探索多種金融服務模式,發展民間金融。與此同時,對于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一些大型企業,也必須大力發展股票市場和企業債券市場等一系列的直接融資方式。

另外,針對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當前的金融機構,必須從以下的幾個方面來進行改進,使不同的金融機構能夠提供多樣化的服務,第一,必須推動政策性銀行的發展,徹底改善民族地區公共產品的供給情況;第二,進一步推動并且規范非正規金融的發展,促使它們能夠有利于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農村經濟的發展;第三,結合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具體情況適時進行創新,例如,可以進行資源證券化創新,分離所有權和開發權等。

4 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提高農民的金融法律意識

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農民受到傳統的信貸觀念的影響,他們更習慣于親戚朋友內部的融資活動,導致農村金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鑒于此,政府必須與金融機構聯合起來,在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舉辦金融、信用、法律相關的宣傳活動,讓農民能夠充分把握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大力提高農民的金融法律意識,真正創設出一個更加良好的金融環境。具體來說。應該做好以下的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大力開展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信用評級活動,增強農民的金融信用意識;第二,建立健全農村信用征集、評估、查詢體系,通過計算機網絡的作用:建立起類似于“企業征信系統”的信用系統,讓信用行為能夠真正和中國西部民族地區農民的具體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第三,大幅度提升革命老區廣西田東縣的法律執行效率,讓農民能夠意識到違約所帶來的問題以及巨大的違約成本,并且借助于一系列的途徑來為農民提供法律服務和援助,讓農民能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遇到違約行為時可以借助各種途徑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篇5

關鍵詞:村鎮銀行;發展;趨勢;建議

村鎮銀行是中國銀行體系中的新生兒,它的誕生為原本單一的、缺乏活力的農村金融服務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解決我國現有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金融服務缺位等“金融抑制”問題的創新之舉。目前,全國各地正在興起建設村鎮銀行的。本文主要闡述了村鎮銀行的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出了發展村鎮銀行的意見和建議。

1 我國村鎮銀行發展現狀

2006年12月,銀監會出臺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首批選擇四川、吉林等六省區進行試點,2007年10月又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擴大到全國31個省份。從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鎮銀行開業,到2009年3月初,全國已有97家村鎮銀行,短短兩年時間實現了數十倍的增長速度,而這一數字還將迅速壯大。兩會期間,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銀監會對村鎮銀行的發展目標是2000家,凡是有條件的縣都可以有一家。

2 我國村鎮銀行的發展趨勢

2、1 注冊資本規模逐步增加

根據銀監會《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但在目前已成立的97家村鎮銀行中,注冊資本有逐漸增大的趨勢。全國第一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成立時注冊資本僅為200萬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廣東中山小欖村鎮銀行的注冊資本為2.5億元,規模居全國村鎮銀行之首。注冊資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鎮銀行開業之初吸儲比較困難,缺乏營運資金;另一方面高額的注冊資本可以在短時間內使各項指標滿足監管標準,有利于村鎮銀行拓展業務。

2、2 金融機構發起人范圍逐步擴大

村鎮銀行成立之初,多以當地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同時,外資銀行在這輪農村金融機構布點中表現活躍,2007年12月,匯豐銀行發起設立了第一家村鎮銀行,隨后它馬不停蹄地在重慶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廣東恩平設立了5家村鎮銀行。渣打、花旗等外資銀行業巨頭也在摩拳擦掌,將目光投向了中國農村的村鎮銀行,并且在積極布局,設立網點。相比之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這場金融布局中的態度反而不是非常積極,2008年8月,由中國農業銀行發起設立的湖北漢川農銀村鎮銀行和克什克騰農銀村鎮銀行在湖北、內蒙古同時成立,開創了國有商業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的先河。建設銀行緊隨其次,同年12月在湖南省發起設立了桃江建信村鎮銀行。截至目前,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均未發起設立村鎮銀行。

各類金融機構積極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說明了我國銀行業整體實力上升,特別是城商行和農村金融機構經過幾年的改革重組,資本總量、內控制度等已具備了跨區經營的實力,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正是一個很好的平臺,有助于城商行和農村金融機構搶占農村金融市場,實現資產規模的迅速擴張,從而實現跨區域經營。

3 促進我國村鎮銀行發展的建議

目前,我國的村鎮銀行已經開辦了97家,實現有效貸款40多億元。但是在村鎮銀行設立以來,吸儲困難、業務品種單一、社會影響低等問題也隨之產生,困擾著正在發展的村鎮銀行。現對村鎮銀行的發展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3、1 合理限制村鎮銀行的發展規模

雖然較大的注冊資本可以增強防范風險能力。但目前我國已開辦的村鎮銀行多數坐落于貧困的鄉鎮,業務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鎮銀行單戶貸款額度過大,不良貸款壓力很大。因此,建議監管部門合理限制村鎮銀行的資本規模,初次設立時最好不要超過1億元,以后隨著資產規模的可以適當增加,從而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同時,監管部門應充分考慮各地區經濟條件、人文環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差異性,以及金融服務需求的多樣化,堅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在經濟發達地區,可設立多種所有制的村鎮銀行,采取市場化方式促進民間資本投資參股,促進規模型村鎮銀行的發育在經濟欠發達區域,可設立小型化的村鎮銀行。

篇6

關鍵詞:農村金融;現狀;問題;改革措施

從1996 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至今,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已經走過了十多個年頭。改革中,我們逐步認識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結構必須要有競爭的市場,實現有效監管也必須要有競爭的市場,而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需求同樣需要多種形式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去滿足。因此,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多元化成為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關鍵。2005年人民銀行主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2006年銀監會調整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2007年銀監會又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擴大到全國,農村金融市場開放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

1 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

經過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國多元化農村金融體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為基礎, 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證券市場和外資為補充的多元化農村金融體系。同時,農村金融組織民營化程度加大,鄉村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的試點擴大了各類資本合作的參與路徑,并促進農村金融競爭機制初步形成,使得財政資金、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資和非營利資本角逐農村市場的競爭機制初步建立起來,打破了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市場農信社壟斷農村金融市場的局面。隨著國家財政管理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 農村金融主體呈擴大化趨勢,逐步形成了由各級政府、具備國有、集體、外資、港澳臺、私人等各種資本背景的企業、農戶和其他私人投資者構成的多元化金融主體格局。

2 我國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2.1 財政投入不足

根據公共財政理論,對于農村準公共產品的提供,市場機制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農村公共產品的基礎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應發揮主導的作用。但據統計資料顯示,建國以后至2005年,除個別年份外,我國政府的財政支農資金絕對額是增長的,但財政農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卻呈下降趨勢,財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與我國農業的基礎地位極不相稱。

2.2 農村金融服務渠道單一化

雖然經過多年改革,但是農村金融服務渠道單一化的現象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和農業發展銀行構成,而除了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外,其他銀行機構很少在農村地區發放貸款,大都把資金轉到城市。同時,商業銀行在農村吸收的資金絕大部分流回城市,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實際上也成為農村資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現實中,實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農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實際運作中,農村信用社過分看重業績增長,以追求贏利為主要目標,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主要原則,難以達到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目的。

2.3 農村金融產品單調,業務單一

由于長期以來農村金融業處于無競爭狀態,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大多缺乏金融服務意識,經營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產品的需求創新,滿足于坐等顧客上門;農村可選擇的金融產品僅有存款、貸款、保險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產品的簡單移植,金融機構沒有適時根據農民需求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就是在一些傳統業務上,也缺乏創新。

2.4 民間金融組織活躍但缺乏有效監管

正規金融機構缺乏活力,在客觀上為各種民間金融活動提供了發展空間, 很多地方民間借貸甚至成為農村資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據調查,民間借貸占整個農村資金市場總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區民間金融組織越為活躍。雖然民間金融活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資金緊張的壓力,但是,民間金融活動中存在的不規范、風險高、糾紛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會動蕩,很可能會加重農戶及農村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和風險。

3 完善農村金融的措施

3.1 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要進一步推動政策性金融機構拓展支農金融業務,針對“三農”的特點, 在進行農村金融體系設計時,必須加大國家對農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 應建立以農業政策性金融為主線, 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和農村特點的新型農村金融體系。同時,要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業性金融是金融體系的主要力量,能夠圍繞農村經濟和

生活的發展,及時提供相應的服務供給, 滿足農村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這也成為政府支農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選擇。另外,我國還要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農村信用社是農村現有正規金融的主體,所以必須堅持農信社“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的終極定位,只有農村信用社發展壯大, 才有能力支持廣大農戶發展經濟, 帶來農村經濟的繁榮。

3.2 完善準入、退出制度

壟斷不利于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必須要完善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建立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要在綜合評估各地農村金融市場容量、條件以及當地風俗的基礎上,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適當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按照投資主體多元化、堅持產權關系清晰、組織形式多樣化原則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小額信貸組織、村鎮銀行、貸款子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構建真正的農村金融競爭主體。同時,要抓緊健全市場退出機制,這也是強化外部約束、保障農村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促進不斷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條件。

3.3 規范引導民間金融

盡管民間金融組織不夠規范而且存在許多弊端,但對于現階段我國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農村資金需求的情況下,民間金融活動對于我國的農業發展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們要承認和正確對待民間金融,鼓勵其合法發展,使其成為農村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要通過正確的形式對其進行規范和引導,而非簡單、粗暴地取締民間金融組織及其活動,以達到讓其填補目前國家在農村金融方面的空白,推動現階段農村農業正常發展,保證我國農村農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最終目的。

參考文獻:

[1] 劉梓舟. 從農村金融需求的視角看農村金融的改革[J]. 南方農業,2008(1)。

[2] 馬君實. 完善農村金融支持戰略的幾點思考[J]. 中國金融, 2008 (1)。

篇7

【關鍵詞】 農村金融 經濟增長 實證分析

一、湖南省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

湖南是一個農業大省,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農業的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發展農村經濟,關系到小康社會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全局。解決資源配置問題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村經濟增長的關鍵,農村金融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最為重要的資本要素配置制度,無疑將成為農村經濟改革中的一個焦點。2012年9月,湖南省召開了全省農村金融工作會議,會議指出要高度重視和科學謀劃農村金融工作,加速推動金融與農村經濟融合發展。

國外研究方面,休帕特里克(1996)針對發展中國家的農村發展情況總結出兩種金融發展模式,即需求追隨模式——強調金融需求引致金融發展,以及供給領先模式——強調金融供給拉動經濟增長。戈德·史密斯(1969)提出了金融相關比率(FIR)概念,對金融結構改善與經濟增長的正向關系進行了論證。Pagano(1993)采用內生經濟增長模型來分析農村金融資源對農村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該模型通過假設資本的邊際產出是遞增的,認為經濟增長取決于儲蓄率、儲蓄與投資的轉化比率以及資本的邊際生產率。Levine(1992)的研究表明經濟發展影響實體經濟所能承載的金融類型,農村經濟發展的多層次性、不平衡性,客觀上需要不同層次的金融制度與其相適應,從而更好地促進經濟的發展。Bencivenga(1995)和Starr(1996)通過研究認為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循環作用、相互支持的關系。

國內研究方面,文玉春(2006)通過拓展的Dickey-Fuller 檢驗、協整檢驗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對山東金融結構和經濟增長之間存在的長期穩定關系進行了判定。張春喜(2007)、岳彩軍(2008)分別對安徽省、河南省的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相互關系進行了實證分析。陳福中等(2008)以長三角地區為例研究發現:金融相關率、證券及保險市場發展程度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不同,金融效率提高與經濟增長呈現負相關關系。冉光和、溫濤(2008)進行實證檢驗,結果表明政府主導的農村金融成長模式不僅無法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反而對其產生顯著的約束效應。喬雅君(2010)以河南省為例實證研究得出結論:金融發展水平與經濟增長速度相比是較為滯后的,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并不顯著。

二、指標選取、模型建立與實證分析

根據需要和數據的可獲得性,本文選取農村金融發展效率(RDL)、農村金融發展規模(RLG)、農村金融發展結構(RLTL)和農村經濟增長(RPGDP)等四個指標的年度數據作為分析的樣本數據。所有數據均來源于1992—2012年《湖南統計年鑒》和《中國金融年鑒》(由于從2010年起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未再單獨統計,2011年及2012年的數據為按歷史發展趨勢估算所得)。本文的指標選取如表1所示。

建立計量模型時考慮到數據的自然對數變換不改變原來的協整關系,并能使其趨勢線性化、消除時間序列中存在的異方差現象,可以構建以下模型:

LnRPGDPt=β0+β1LnRDLt+β2LnRLGt+β3LnRLTLt+Ut

其中,Ut為隨機誤差項。所有的實證分析借助于EViews6完成。

考慮到農村金融發展的三個經濟變量之間可能存在相關的共同趨勢,從而有可能存在多重共線性,因此首先要對LnRDL、LnRLG、LnRLTL進行多重共線性檢驗。然后在分析宏觀經濟變量時,為避免虛假回歸現象的出現,要對數據進行平穩性(ADF單位根)檢驗,檢驗其平穩性并確定其單整階數。如果所考察變量的單整階數是一樣的,可以用Johansen提出的協整檢驗方法檢驗變量之間是否存在協整關系。如果存在協整關系,則可以建立變量之間的長期均衡關系模型。由于協整關系只能說明變量的相關關系,并不能解釋他們的因果關系,因此還要再通過Granger因果檢驗判斷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

1、多重共線性檢驗

對數據利用最小二乘法進行回歸分析,得到:

LnRPGDP=6.207319+0.994160LnRDL+0.086904LnRLG-

1.1079071LnRLTL

(28.67153) (4.866737) (0.459507) (-10.59859)

R2=0.96563,F=159.2051

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LnRLG的t檢驗結果不顯著,與F檢驗結果相矛盾。因此再對LnRDL、LnRLG、LnRLTL作相關性檢驗,得到各個變量的相關系數矩陣:

由表2可以看出,變量LnRDL與LnRLTL的相關系數相對較大,但并未大于可決系數R2。再通過逐步回歸法,以LnRPGDP為被解釋變量,逐個引入LnRDL、LnRLG和LnRLTL作為解釋變量構成回歸模型,擬合優度變化是顯著的,從而進一步判斷得知,變量LnRDL、LnRLG和LnRLTL之間并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

篇8

【關鍵字】重塑 農村金融 監督體系

農村金融體系對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資金支持,對于新農村建設和縮小城鄉差距具有積極性的貢獻。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塑,有利于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良性競爭,避免了農村村民之間經非正式渠道進行的借貸行為,降低了農村金融市場的風險性。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塑,有利于農村金融組織中角色定位,各負其責。通過實時有效的對金融組織監督和管理,幫助其發現工作中的失誤、偏差,及時進行糾正,使資金流向支持“三農”行業而非其他行業。

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塑,有利于形成安全的農村金融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然而在我國農村金融監督體系重塑的過程中,仍存在一系列的影響因素,這些因素不僅阻礙了我國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也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一、現行農村金融監管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現階段,農村金融監督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據。金融監管立法包括:《人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農業法》等,其中均包含農村金融監督的有關事宜。但是這些法規的監管內容簡單,存在眾多不可操作因素,降低了金融監管立法的有效性。只有在法律法規完備的基礎上,農村金融監督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再者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立法跟不上經濟社會發展步伐的現象,導致了眾多農村金融行為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這顯然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機。缺少法律的指導與監督,這勢必給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正常進行帶來不利因素。

二、行政監督不到位,造成農村金融監督失誤

各地方政府過分重視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片面追求農村金融增長,而忽視了對農村金融的監督。主要表現:一是政府對農村金融多是事后監督和管理,即在出現金融違法現象之后被動的進行懲罰和處理,失去了監督管理的主動性。二是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村金融管理的方式不合理。農村金融形勢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保守的、傳統的監督方法不一定適合當前農村金融形勢的發展趨勢。而監管過程中,政府相關部門一成不變的監管方式必然有悖于當前農村金融形勢,阻礙了農村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三是政府監管部門職責劃分不明確,導致了事件發生后的多部門執行或零執行的現象,造成了農村金融監督失誤。

三、農村金融管理組織內部制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

在農村金融管理組織內部領導權力一手抓,“官本位”的思想盛行。任人唯親,重關系輕考核等行為讓金融管理部門喪失了其應有的權威。不少組織內由領導一手說了算缺乏客觀、公正的監督意見,喪失了監督部門的作用。甚至出現“走后門”等腐敗行為,不利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

四、農村村民監督意識薄弱,社會監督制度發展緩慢

社會監督制度是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監督有利于調動農村村民主動參與金融管理的積極性,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但是,就目前而言,農村社會監督制度尚未發揮其功效。究其原因,首先是農村村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不愿意表達個人意見和建議,隨大眾等。加之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律意識和民主觀念相對淡薄。這些自身因素都大大降低了村民參與金融管理監督的主動性。其次,農村村民參與金融監督的渠道不暢通,缺乏正式的制度保障。村民有建議卻苦于沒處說,這大大削減了村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久而久之失去了對農村金融監督的熱情,阻礙了社會監督制度的正常運行。

那么,應該如何重塑農村金融監督體系,其有效路徑包括:

(一)建立健全的農村金融監督法律體系

現在農村金融監督是法制監督。完善的法律體系是監管農村當局進行依法監督的前提。農村金融監督法律體系的完善直接影響金融監管成效。具體而言,我們應該在繼續堅持農村基本金融監督法律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現有立法和法規,順應時展,適時制定新的、全面的監督法律,對農村金融監督體系起到有效的補充作用,減少法制漏洞。例如適時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等。再次應制定一部專門針對農村金融監督的法律法規。立法者應對農村金融工作進行實際考察,立足于農村金融現狀,制定農村金融監督法律。

(二)加強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督建設,改善農村金融監督形式

行政監督是農村金融行政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保證農村金融監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理、平等、經常、有效的行政監督必不可少。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事前監督,改變事后監督傳統,做好準確有效的預測工作,防患于未然。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監督的主動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再者要敢于打破常規,對于錯誤的、不適于當下的監督管理方式要敢于舍棄,勇于創新,探索時應當前農村金融發展形勢的新的監督模式。最后要明確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劃分,各盡其責。

(三)加強農村金融管理組織內部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監管

改善傳統的金融管理組織內部的管理方式,徹底根除一人執權現象,防止領導,。發展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對于領導決策要保持高度透明化,便于員工監督,提高決策的公平性、客觀性。避免行為的發生。

(四)提高農村村民監督意識,鼓勵村民參與金融監督,促進社會監督制度的穩步發展

社會監督制度作為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程度對農村金融監督影響重大。要形成完善的社會監督工作機制就必須建立農村村民監督網絡。首先通過積極地宣傳教育,提高農村村民的法律和民主意識。例如定期的巡回放映有關民主監督的電影、發放教育書籍等。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通過學習轉變事不關己的狹隘思想,鼓勵村民敢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共同促進農村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其次開拓村民參與金融監督的渠道。讓村民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農村金融事業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結語

“三農”問題成為我國社會日益關注的焦點,通過對農村金融監督體系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思考,和對當前農村金融監督的路徑選擇,可以有效的提高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使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可以更好地服務于農民的增收致富、農村的繁榮和農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華.探索以大學為依托的現代農業科技推廣新模式[J].中國高等教育,2006(7).

[2]華穎.圖書館在服務社會主義新能村建設中的定位和作用[J].浙年專修學院報,2006(2).

篇9

一、為什么要提“容忍度”

《管理辦法》提出對農戶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就必有其用意,從當前全國經濟發展形勢來看,旨在通過引導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投放重點的轉變來帶動經濟發展逐步向均衡方向轉型。同時,也是對今年來信貸風險復蘇并向農村蔓延的一種應對措施。

(一)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提高信貸支農力度

隨著新農村建設進度的加快,農戶對信貸資金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加,然而從當前全國貸款規模看,各金融機構的農戶貸款投放量已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截至6月末,全國農戶貸款余額為3.48萬億元,較2007年末增長2.14萬億元,增幅為160%,但同期,我國人民幣貸款總額卻已從26.17萬億元增至59.64萬億元,涉農貸款總額從6.11萬億元增至16.29萬億元。四年多來,農戶貸款160%的增幅,不僅低于貸款總額228%的增幅,更遠低于涉農貸款總額267%的增幅。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近年來全國各金融機構對農戶的信貸支持力度沒有得到實質性的加強,更多的涉農資金流向了涉農企業,已經跟不上新農村建設的步伐。此時,銀監會在《管理辦法》中加入適當給予容忍度的要求,旨在鼓勵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更多的配套資金支持。

(二)經濟發展趨勢及三大產業間不均衡發展的要求

上半年,全國GDP近四年來首度“破八”,引起廣泛關注。從全國貸款規模變化數據來看,信貸資金投向第一產業明顯偏少,而經濟發展的減緩從側面證明了向二、三產業的信貸投放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出現下滑趨勢。在二、三產業陷入低迷的同時提高農戶不良貸款容忍度,有利于受歷史包袱影響懼貸、惜貸農戶貸款的農村金融機構重新樹立對農村金融市場的信心,從而達到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將信貸投放重心適當向第一產業轉移的目的。

(三)信貸風險復蘇并出現向農村蔓延的趨勢

銀監會在今年10月中旬召開的第三季度金融形勢分析會上,首次提及“部分行業的信用風險已經開始暴露”,從《經濟參考》報披露的數據來看,前三季度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較年初增長509億元,多數商業銀行出現不良貸款不降反增的現象。從一些農村金融機構的新增不良貸款投向來看,農戶不良貸款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反彈。此時提及農戶不良貸款容忍度也證明了信貸風險向農村蔓延的現象已經得到了銀監會的重視,并以此為措施來保持農村金融機構投放農戶貸款的動力。

二、“容忍度”容忍的是誰

《管理辦法》中所述的容忍度并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對象和標準,那么我們有應該如何去做界定呢?

(一)容忍的主體是農村金融機構

從《管理辦法》內容來看,辦法實施后,監管部門會對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等監管指標在考核時可能會有所放松,以此來鼓勵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加大信貸支農力度,同時也要求農村金融機構要視自身條件設置合理的容忍度并制定對適用容忍度農戶不良貸款的界定方法。

(二)對信貸人員的容忍應以“盡職免責”為度來衡量

《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包含農戶貸款業務在內的盡職免責制度、違法違規處罰制度和容忍度機制。盡職無過錯,且風險在容忍度范圍內的,應當免除責任;超過容忍度范圍的,相關人員應當承擔工作責任;違規辦理貸款的,應當嚴肅追責處罰。”由此可以看出,《管理辦法》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信貸人員的容忍度是有條件的:一是應合理制定對信貸人員的容忍度;二是容忍度以 “盡職免責”為衡量的條件。農村金融機構應立即著手對信貸流程進行重新梳理,根據《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調整,確保在流程上符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同時深入研究盡職免責的相關規定。

(三)對農戶的容忍應設置相應條件

《管理辦法》實施后是否會存在惡意利用規則的貸戶,值得農村金融機構去考究,同時對貸款的全流程管理進一步提高了要求。在信貸管理制度中對農戶的容忍度應設置一定的條件:一是加入不可抗力界定條款及流程;二是加強貸款發放后對貸戶資金使用情況及生產經營的監控力度,將是否積極配合貸后管理工作定為容忍度確認的條件之一;三是通過財產保險等方式降低不可預知的風險。

三、農村金融機構該怎樣去做

從《管理辦法》內容來看。設置“容忍度”這一條款有兩個前提,一個是做好貸款的全流程管理,另一個就是“盡職免責”。那么我們金融機構又該怎樣去做才能算是符合《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呢?

(一)不能放松,加強基礎管理

《管理辦法》從農村金融機構的“管理架構與政策”這一前提到“貸后管理”直至收回都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將成為很長一段時間內農戶貸款管理的指導性辦法。從本質上講,《管理辦法》的出臺實際上是加強了監管力度。出了風險可以談“容忍”,但必須以做好貸款的全流程管理為前提,放不準、管不好就無以談盡職,不但不會免責反而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二)不能放縱,謹防違規操作

《管理辦法》實行的同時,各農村金融機構應該出臺自己的配套實施細則,內容不應僅包括如何去推廣實行,還應包括怎樣去預防信貸人員的違規操作,堅決杜絕“人為制造容忍度”情況的發生。此外,還應提高到逾期貸款的管理工作,不能以容忍度為幌子放任自流、不聞不問。作為一名信貸人員,即便是有一定的容忍度,也要格外珍惜,當前信貸風險復蘇的現象已經得到整個社會的認可,容忍度有限,但信貸風險卻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篇10

[關鍵詞]非正規金融 農村金融 發展現狀 對策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并提出應健全農村市場和農業服務體系,大力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非正規金融組織順應農村金融需求,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創新適應農村需求的金融組織形式,已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迫切需要。

一、非正規金融的概念

根據亞當斯和費奇特(Adams & Fitchett,1992)的定義,正規金融是指受到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監管當局監管的那部分金融組織或者活動,非正規金融是指處于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監管當局監管之外發生的金融交易、貸款和存款等金融組織或活動。本文中的非正規金融泛指不通過正規金融機構的一切非正規金融形式及活動,包括農戶民間借貸和各類非正規金融組織的金融活動。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間金融四類金融組織形態,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以下兩種組織形式:一是以合作性金融為基礎,以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為重要組成部分構成的正規金融;二是以民間借貸、私人錢莊、民間集資等民間金融為主體構成的非正規金融。

二、非正規金融的發展現狀

1. 非正規金融的市場集中率分析

根據筆者對2005―2007年我國農村金融市場集中率()的分析 ,在縣域貸款市場中,僅非正規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就占了40%左右的市場份額;并且,從發展趨勢來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中非正規金融的市場集中率有逐步提高的傾向,由2005年的38.35%上升至2006年的41.32%、2007年的42.10%。

2. 非正規金融的市場進退壁壘分析

如上所述,非正規金融是內生于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各種金融組織形式的總稱,其存在、發展與國家宏觀金融政策密切相關。下面主要分析非正規金融組織轉換組織形式通過正規途徑進軍農村金融市場,進而獲得合法經營地位并接受規范監管的進退壁壘。

(1)進入壁壘分析。進入壁壘(Barriers to entry)是指相對于企圖進入的新企業,現有企業所具有的競爭優勢,或者說是新企業進入所面臨的各種不利因素。農村金融市場準入壁壘是指阻止新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的各種因素或障礙,即有利于農村金融市場現有金融機構而不利于潛在金融機構進入的各種因素之和,主要分為經濟性壁壘、政策性壁壘,等等。

第一,經濟性壁壘。經濟性壁壘是指由于諸多經濟因素導致潛在競爭者不能自由進入特定市場或有關產業的經濟,即產業內現有企業阻止新企業從潛在性進入變成明顯性進入的經濟因素。結合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實際,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規模經濟壁壘主要表現在新農村金融機構進入方面,有以下兩種形式:首先,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由于規模經濟優勢的存在,使得建立新型金融機構的籌資渠道困難;其次,新型金融機構在客戶偏好上處于劣勢,短期內無法取得規模經濟,成本必然高于市場上現有的金融機構。

第二,政策性壁壘。政策性壁壘是指政府在經濟管理過程中,為了保證資源有效配置,利用法律法規等政策手段調整企業關系,因此給企業進入設置的障礙。我國農村金融市場進入壁壘主要為國家法規及審批管制所構成的政策性壁壘,從而限制了農村金融機構多元化并直接導致農村金融體系競爭力不足。

(2)退出壁壘分析。退出壁壘(Barriers to exit)是指現有企業在產業前景不好、企業業績不佳時準備推出該產業,但由于受多種因素的阻礙,資源難以轉移出去,這些阻礙現有企業退出產業的因素,就構成退出壁壘。

第一,沉沒成本壁壘。資產往往具有專用性,用以生產特定的產品,當企業退出時就會產生沉沒成本。在產業組織理論中,企業經營失敗后,其資產轉賣不出去或只能收回少部分投資時,企業就要承擔較大的固定成本損失,這部分損失或無法收回的成本叫沉沒成本。金融企業沉沒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成本、無形資產、金融資產出售后的沉沒成本等。由于一般金融企業的金融資產具有同業通用性,固定資產相對工業企業規模較小,因此金融企業資產較易轉讓,沉沒成本壁壘相對較低。

第二,政策性壁壘。首先,當前農村金融市場上企業結構單一、機構數目較少,任何一家金融企業甚至其分支機構的退出,都會對農村經濟產生較大影響 。其次,農村金融市場以信用為基礎,金融機構要是因破產、倒閉而退出市場,會給整個農村金融市場帶來不穩定情緒,破壞金融安全,易發生擠兌現象。因此,基于發展農村經濟和保證金融安全方面的考慮,政府對于農村金融采取保護措施,不會令其輕易退出市場。

三、非正規金融的發展方向

非正規金融進軍農村金融市場由以下幾種組織形式可供選擇:(1)村鎮銀行;(2)貸款公司;(3)農村資金互助社。

2006年12月,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銀監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引導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這就為非正規金融組織進軍農村金融市場提供了政策保障,由非正規金融組織控股、籌資組建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如雨后春筍般地蓬勃發展。非正規金融組織通過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有利于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覆蓋面低、有效金融產品與服務供給不足、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等問題,通過引導民間借貸、促進民間資本向正規金融市場投放,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貸款難、融資難,支持農民(戶)創業增收,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性格局的形成,對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李靖: 引導非正規金融健康發展的最佳途徑[N].上海證券報,2009-03-06

[2]郭沛: 農村非正規金融:內涵、利率、效率與規模[OL].中國研究服務中心網,2006-02-09

[3]張瑞 陳卓: 農村金融市場結構測度與優化途徑探討[J].安徽農業科學,2009.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