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稅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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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金融財稅政策,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金融財稅政策

篇1

2006年,全國各地的房價居高不下,呈現新一輪的狂漲。第一季度,全國許多城市房價一路飆升,北京、深圳、廣州等地更是出現大幅上漲態勢。很多業內外人士都在討論如何調控房價,主要是從收縮地根、銀根兩方面來討論。其中金融與財政稅收政策可以說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那么,到底金融政策能不能起到調控與抑制房價的作用呢?

國家的金融財稅政策主要有以下幾種:提高貸款利率、調高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增加首期支付成數、開征物業稅等。

一、提高貸款利率

導致房價上漲的原因很多,其中投資性買房和投機性買房是一個很大因素。2006年4月27日晚,央行網站通知:自4月28日起上調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5.58%提高到5.85%,上調0.27%,其他各檔次貸款利率也相應調整。政策一經推出,立即引起諸多討論。

理論上,提高貸款利率,一方面,開發商的開發融資成本增加,如果沒有其他更好的融資渠道,將可以抑制投資的過快增長;一方面,投機性購房者住房貸款的負擔增加,可以降低投機性需求,從而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一方面,即使利率提高能夠達到抑制投資過熱的目的,但同時是否也意味著發展新項目的速度減慢,從而市場會因預期未來供應減少而刺激現期認購量使房價不降反升呢?而且,開發商一般會將增加的開發成本在銷售時直接轉嫁給消費者,從而導致房價進一步上升;另一方面,調高利率確實可以加重投機性購房者的還貸負擔,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機性需求。但與此同時,也加重了一般購房者的置業負擔,使得普通老百姓的負擔加劇;此外,不提高存款利率,只提高貸款利率,會使得銀行的利差進一步擴大,從而刺激銀行進一步加大貸款發放的力度,最終導致加息能夠抑制投資過快增長的目的減弱。

二、調高銀行存款準備金率

2005年宏觀調控的重點是由控制房地產投資過快增長轉變為抑制房地產投機需求,從今年的市場情況來看,“收緊銀根可能會成為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業內人士分析,央行正密切觀察商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及超額存款準備金率,并極可能對其上調。

一般認為,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有助于收緊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并緩解潛在的經濟過熱的壓力。事實上,在2003年9月和2004年4月,央行也曾兩次上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抽走數以千億計的資金,而這兩次調整正是中國經濟“過熱”的時候。據統計,截至2006年4月,我國銀行人民幣各項存款合計約31.8萬億元,假設央行將存款準備金率上調1%,就將凍結銀行約3200億的流動資金,再算上目前4.5倍左右的貨幣創造效應,預計減少貨幣供應超過1.4萬億元。對于本輪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上調,業內人士預測,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上調預期0.5個百分點,達到8%的水平。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則可能下降50個基點,達到0.49%的水平。如果適度上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則銀行業和對銀行貸款依存度較高的行業至少在短期內將受到負面影響。對于銀行來講,存款準備金利息收入將比政策出臺前下降,同時,也控制了貸款的快速增長,進一步收緊貨幣流動性,達到抑制投資過熱的目的。

三、調高首期支付成數

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增長有政府推動的作用,但是,更為重要的原因是需求的強勁增長,其中需求包括正常的購房需求和用于投機購房的投機需求,既然是需求導致了房地產投資增加和價格上漲,就有必要采取措施抑制需求,而抑制房地產需求的最好辦法就是提高首期支付成數。

抑制房地產市場新的需求的最佳辦法是通過增加首期支付成數,提高居民購房門檻來達到既抑制新的購房需求,又不會對已購房者產生影響的目的。同時也不會真正降低居民的購房能力,只是推遲部分居民具有購房能力的時間。因此可以用作一種平滑房地產需求的政策,而且增加首期支付成數的政策對于抑制投機需求有較大的作用,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假設一投機性購房者打算購買的房子價格100萬元,自有資金60萬元。如果首期支付成數為20%,則該購房者理論上可以支付3套房子的首期用于投機。現在首期支付成數上漲為30%,那么該購房者理論上只有能力支付2套房子的首期用于投機,從而降低了投機需求,最終抑制了新的需求,達到了調控的目的。

四、開征物業稅

有關物業稅的開征是我國當前的一個熱點問題。無論政府、業界還是普通百姓都給予了熱切關注。

篇2

會議指出,小型和微型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一些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困難,融資難和稅費負擔偏重等問題突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加強金融服務和財稅扶持,主要加大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能夠吸納就業的科技、服務和加工業等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引導和幫助小型微型企業穩健經營,增強贏利能力和發展后勁。

會議研究確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一)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繼續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商業銀行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強貸款監管和最終用戶監測,確保用于小型微型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二)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除銀團貸款外,禁止商業銀行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商業銀行向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三)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逐步擴大小型微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進一步推動交易所市場和場外市場建設,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環境。積極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四)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和客戶數量超過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放寬機構準入限制,允許其批量籌建同城支行和專營機構網點。對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計算存貸比時可不納入考核范圍。允許商業銀行將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計算風險權重,降低資本占用。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五)促進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強化小金融機構重點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社區、居民和“三農”的市場定位。在審慎監管的基礎上促進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組建工作,引導小金融機構增加服務網點,向轄內縣域和鄉鎮地區延伸機構。(六)在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的基礎上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有效遏制民間借貸高利貸化傾向,依法打擊非法集資、金融傳銷等違法活動。嚴格監管,禁止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場原則進行,減少行政干預,防范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

會議研究確定了財稅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一)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納入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二)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對金融機構向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合同3年內免征印花稅。將金融企業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將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征收營業稅的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三)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更多運用間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業。進一步清理取消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

篇3

[關鍵詞] 金融危機;優化創新;科學體系;協調機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1. 049

[中圖分類號] F810.4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11- 0101- 03

0 前 言

隨著國際上全球化的推進,我國一直在對各國的經濟進行分析和研究,不斷找尋能夠c世界經濟相聯系的制度和體系,多年來,已有不小的發展,但同時,國際上的金融危機也給我國帶來了極大的沖擊和各種問題。

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既有利也有弊:利是能夠促使我國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加快對財政稅收政策進行改革,也能夠避免我國在以后的市場經濟中再次受到金融危機的波及;弊是金融危機會使我國尚未完全穩定的市場經濟出現較大波動,從而使我國的經濟陷入一個混亂的局面。

所以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應當對財政稅收政策進行進一步的改革,通過對不同行業、不同層級、不同人群對財稅政策的需求進行分析和研究,制定出一各能夠綜合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

1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財政稅收政策現狀

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還沒有完全顯示出來,但是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已經在逐漸降低,而且財政稅收體制結構中存在的矛盾也愈加明顯。比如,市場上供求差距較大,產業結構不合理、社會資源不能夠做到合理利用、民生和社會福利問題難以解決,還有整個市場經濟的體系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等。所以我國明確出臺了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把應對金融危機作為促進財政稅收政策進行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把調整產業結構、促進民生發展、保持穩定增長作為改革創新的重要方面和領域,形成一個能夠促進社會可續發展的有效的財政稅收政策。

從我國國內的經濟形勢來看,雖然經濟處于不斷回升的階段,但實際上,我國并沒有將實行的激勵政策的重點放在滿足消費需求方面,而是使用了通過提高外部的投資來影響消費需求的間接方式。這種通過投資來影響消費的方式實際上是弊大于利的,因為投資并不是可控的,所以總是會出現投資率較低的情況,而且同時還會是整個市場經濟的差距不斷拉大,更加難以調整整個經濟的結構。所以,在實施財政稅收政策時,不能只看到其對于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的積極影響,還要重視在積極影響下所呈現的風險和問題。

2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財政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目前,雖然我國仍處于不斷創新改革階段,但其中依然存在著很多困難,所以需要逐個進行研究分析,提高人們對于政策中存在問題的嚴重性的認識。

2.1 改革難度大

我國一直處于財政稅收的改革發展階段,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的改革不得不面臨著風險性較大、涉及面較廣、影響的利益層次較深的方面,真正到了一個“瓶頸”時期。不僅如此,經濟體制自身的改革,對于政治、文化、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而且一個出現調整,勢必會牽動另一個進行整改,所以我國目前的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工程。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作為主導的國家和政府部門,自然也成為了改革的試行者。

但是始終會存在一些政府部門既不下放權力,也不下放利益,不愿意順應財政稅收制度的創新改革;而工薪階層的群眾則對于改革產生的影響抱有很高期望,對改革的要求明顯增多,希望提高自身福利,而反對企業、政府僅重視自己。

從整體的社會來看,社會經濟的產業結構、資源配置、社會福利等方面始終都是多樣化的,所以政府能夠實行優惠政策的范圍是十分有限的。

2.2 中央和地方政策改革難以協調

中央和地方的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創新也存在不小的問題。一個是地方政府想進行改革的方面沒有通過中央政府的推動而改不了;另一個是沒有通過中央政府的同意而不能改。所以目前來看,地方政府缺乏改革的自是使改革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

前一個問題是因為地方政府無法自己進行決定,需要上級政府的推動:比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政府的考核績效評價、形成一個環境友好型的社會等等,都需要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進行推動,才能使各種經濟活動能夠快速有效實行起來,如果只靠地方政府,很難在短時間內形成效果。

后一個問題是地方政府的一些需要改革的方面受制于中央的一些法律法規,同時地方政府自身的能力也不能夠進行有效地改革,比如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如果沒有中央政府的推動和助力,地方政府只能維持原有狀態。

2.3 改革進展較為緩慢

由于受到當前經濟政策大的環境的影響,各級地方政府和當地的企業明顯感覺到有些力不從心,缺少一個明確的目標和統一的方針進行指導,比如社會保障制度的轉移方式、如何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如何提高社會保障對群眾的積極影響等問題。而這些只能通過國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優化和完善。

2.4 推進改革的機制還不健全

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和創新還涉及一些敏感性較強的方面,面臨的矛盾和困難也越來越多,所以如果想要做到全面的、綜合的改革就必須要在一些重要的環節取得新的突破,這樣才能夠加快改革措施的進程。但實際上,目前的經濟形勢所需要的統籌改革的機制還不健全,各部門缺乏溝通和協調,整體工作進展緩慢。

3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推進財政稅收改革創新的策略

3.1 完善稅收征管制度

稅收征管制度是財政稅收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務機關對社會上的稅收征收、繳納活動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的規范。本身我國的稅收征管就一直處于不斷被完善的狀態,而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我國就更加需要加快完善稅收征管制度:明確掌握稅源的變化范圍,加強對不同稅源的管理手段;使各行各業的生產與經營相結合,協調整個產業結構;提高納稅檢查的效率,以合理有效的手段促使市場經濟穩定發展。

3.2 使國稅與地稅相互協調

國稅與地稅是既可以互不干涉又可以互相協調的存在,是國家實行分稅制所得到的結果。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我國仍然將國稅和地稅分開設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了。雖然目前,我國已經準備好將國稅和地稅進行協調整合,但實際上,地方稅制的改革進展緩慢使其并不能與中央稅制相適應,整合難度仍然很大。在金融危機出現后,國稅與地稅不斷召開工作會議,以促進二者之間的協調,甚至對于經濟較發達地區,開始試行國稅與地稅聯合辦公;而其他經濟較落后地區,需要將各自的資源信息進行互相交流溝通,以期望通過各自的了解來制定完備的體制,促使二者互惠互利。

3.3 使稅負結構公平合理

宏觀稅負所體現的是一個國家的總體稅負水平,是一個經濟主體所能夠承受的經濟負擔最直接的體現,同時也是我國財政稅收政策的核心主體。在政府的支出和收入的關系中,如果不考慮其他外界因素,那么稅收收入就是根據政府支出的改變而發生改變。但實際上,不僅要考慮政府的規模,還要考慮市場的狀態、稅收收入狀況等方面,因為這些都是影響經濟發展的因素。如果要使宏觀稅負的結構變得公平合理,還要依靠一個健全科學的稅收制度,我國可以通過對國際上經濟發展穩定的大國的財政稅收工作方面的經驗進行借鑒,在結合我國實際的經濟狀況,形成一個以所得稅和增值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制度,使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趨勢能夠更加科學健全。

3.4 建立健全的轉移支付制度

首先要使轉移支付中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的比例進行適當調整,適當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所占比例;其次將稅收返還制度進行適當的改革使轉移支付資金的來源處于穩定狀態;再次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形成一個科學、合理、健全的資金來源分配制度;最后還要加強監督資金的來源和走向,制定專門的相關政策,以保證轉移支付制度的順利實行。在相關政策方面,還要跟去當前的制度運行情況,優化現代支付的結構、設立完備的法律法規,整體保障支付系統的安全發展。

3.5 優化不同方面的稅收環境

在當前的就業環境下,我國需要加快完善當前所實施的就業政策;在住房保障方面,需要對相關稅費,比如房產稅實施一定的減免政策,對于首次購房的消費者也實施相關稅費的優惠政策,從而從基礎上鼓勵消費者購房、住房;在社會保障和醫療方面,需要提高醫療水平,加快醫療體制改革,最終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在科學技術創新方面,需要繼續加大對科學技術的投入,促使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在Y源環境方面,要提高節能減排給我國帶來的收入,推動生態環境和資源的相關機制的改革,使各項資源能夠被合理利用。

3.6 處理好財稅政策和企業發展的關系

目前,我國財政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各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具體來說就是企業所得的各項收入。但是,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我國無法保證企業的收入仍能處于不斷上升的狀態,所以政府就需要通過對財政稅收制度的改革來提高企業的銷售能力,從而促使企業的收入能夠呈穩定上升趨勢。還可以通過政府對競爭市場的介入,使市場內的不同行業出現一些良性的互動,從而從外部優化企業內部的資源配置問題,同時對于周邊企業形成一些積極的帶動作用,為整個市場的穩定發展打好基礎。

4 結 語

綜上所述,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我國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和創新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這不僅可以使我國本身的經濟健康發展,還能使我國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大大提高。財政稅收政策是影響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方面,只有不斷的將傳統的制度進行創新和優化,并能適應我國國情,才能使我國在任何經濟危機中依然保持穩定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劉穎,歐陽斌. 金融危機背景下協調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沖突的法治對策[J]. 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9(3).

[2]丁化美. 在金融危機中加快推進我國金融創新――論金融創新與金融危機辯證關系[J]. 山東經濟,2009(4).

篇4

本文對財稅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國內外文獻做了系統概述,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國外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研究現狀;國外文化產業發展實踐的經驗總結;國內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理論及發展對策研究。本文的目的在于梳理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研究的成果,為進一步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理論和政策實踐工作提供參考。

【關鍵詞】

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稅收政策

0 引言

文化產業是以創意為核心競爭力,以文化為內涵,以科技為支撐,以知識產權保護為保障的知識密集型、智慧主導型、資源節約型產業。為了進一步研究的需要,也為管理者提供國內外的前沿理論和實踐經驗,本文首先綜述了國外關于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的理論成果,最后總結概述了我國學者的理論研究成果。

1 國外文化產業財稅政策學術研究現狀

文化產業財稅政策是各國學者研究的重要領域,下面分別從財稅政策的重要性及實施方式兩個方面予以概括。

1.1 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的重要性研究

Justin O’Connor通過深入分析文化產業與消費的內在聯系,指出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消費具有重大的拉動作用,同時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完善的財稅政策。David Throsby分析了核心產業要素的財政政策對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性,指出一方面通過提供財政贈款,支持文化產業的資本營運及開支,另一方面,政府通過直接和間接的稅收優惠,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

1.2 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的實施方式研究

針對文化產業的總體發展,各國學者給出了不同的財稅政策實施對策建議。

Van Puffelen, Frank介紹了倫敦為保持其作為世界性文化大都市的地位,分析了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改造之間的關系,探討了作為一座創意城市所具有的文化資本及要加大財政投入和實施差別稅率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R1ehard Caves認為財政資金主要應投入到某些非營利機構和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當中,并且要采取財稅等的間接方式引導和鼓勵私人企業對文化產業的投資,不干預文化產業的市場化運作。

針對文化產業所面臨的融資難題,各國學者給出了不同的財稅政策實施建議。

Nordicity 指出文化產業面臨的主要挑戰是金融:缺乏必要的金融資本。如安大略省文化產業的發展,首先,得益于聯邦和省級項目以及稅收政策的支持。其次,得益于文化產業的融資環境,如股權融資。再次,得益于一個智能升級的金融機制。Billy Matheson提出多層次的文化產業投資戰略,首先,加大聯邦政府投資,其次,吸收非文化部門和外來投資,再次形成比較完善的融資體制。

2 國內文化產業財稅政策理論及發展對策研究

2.1 財稅政策介入文化產業的理論研究

1)文化產業屬性研究

葉菊華對文化產品的“外部性”進行了分析,指出財政政策干預文化產品生產有利于文化產品外部性的消除,是財政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原因。王德高、陳思霞、盧盛峰認為文化產品具有公益性,存在市場失靈現象,要求財政政策介入文化產業的發展,以彌補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

2)財稅政策效應研究

廖冶寅、 陳愛東提出了財政政策具有乘數效應的原理,指出財稅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必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柳光強運用稅收的收入與替代效應理論說明差別性的商品稅稅率政策,對文化產業的發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奚敏華運用杠桿效應理論指出財政資金的導入有利于發揮杠桿效應,構建完善的文化產業投資市場和融資體制。

2.2 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研究

1)財政資金投入結構研究

周麗儉、蔡璐認為文化產業財政投入結構不合理,平衡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的財政支持,加強文化娛樂行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并進一步優化財政文化投入結構。魏鵬舉指出公共財政需要重點投入那些對培育國家文化生產力具有戰略意義的環節,并根據文化產業發育、發展的不同環節,出臺相應的、有針對性的財政投入措施。

2)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研究

林青青指出應改變財政撥款方式、采用財政入股方式和整合財政專項資金等,推進文化企業經營機制體制改革。楊吉華指出在增加財政投入的同時積極落實國家關于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張歆蕊指出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對文化產業投資經營,建立多元化投資體系,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和社會投入相結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產業投入機制。

2.3 文化產業稅收政策研究

1)減輕稅收負擔研究

馬洪范指出文化產業稅收政策應針對不同性質的文化企業實行差別稅率、對捐贈個人與企業制定稅收減免政策、降低文化企業的稅收負擔、完善文化產品或設備進出口稅收政策和繼續執行特種經營的減免稅政策。尹利軍、吳聲怡認為,稅收政策對中小型文化企業的重視程度不夠,應給予中小型文化企業所得稅抵扣、減免等優惠,減輕中小型文化企業的稅收負擔。

2)稅率實施的差別性研究

蘭相潔指出應根據文化產業各自的特征,對各種社會效用的文化產品、各種特點的文化企業采用不同的稅率。張偉、周魯柱指出從三個方面完善稅收優惠政策,一是降低稅率;二是完善差別稅率政策;三是通過優惠的稅收政策加大鼓勵企業和個人贊助或捐贈。

3 總結

隨著近年來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文化產業財稅扶持政策的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1)文化產業的特點與財政的扶持存在著某一項的聯系,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政府財稅政策支持。2)分析世界各國各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實踐,總結其不足借鑒其經驗來指導本國文化產業的發展。3)提出財稅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方式和手段多種多樣,如財政直接資助、設立專項基金、體制改革、稅收優惠、差別稅率等。4)尋求與財政支持相關的文化產業融資方式,如股權融資,文化企業貸款優惠及鼓勵社會資本的投入等。

【參考文獻】

[1]Justin O’Connor.The Definition of ‘Cultural Industries’[J].Manchester Institute for Popular Culture, 2008 (8):16-20

[2]柳光強.完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J].財政研究,2012(2):43-50.

篇5

近年來很多經濟危機和金融風險事件的出現,暴露了財稅政策對經濟發展的重要影響,與此同時也暴露了財稅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還存在很多問題,我國的財稅政策的制定也存在很多的問題,例如我國現行財稅政策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有很多的不足,最明顯的一點就是有關環境保護的稅收政策力度不夠。也缺少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專門稅種。這樣就限制了稅收對環境污染的調控力度,也難以形成專門的用于環境保護的稅收收入來源,弱化了稅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因此導致了我國環境污染的嚴重,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財稅政策與經濟發展這兩個概念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

1、合理的財稅政策可以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合理的財稅政策,可以有效的增加經濟系統的運行速度和效率,可以有效的增強經濟工作人員的信心,以及經濟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我國的經濟環境變化很大且日益復雜。財稅政策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財稅政策的科學合理與否,能夠促進或制約經濟的發展;而經濟的不斷發展又需要財稅政策進行合理調整。財稅政策是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一種最為有效的經濟杠桿。一般說來,在任何經濟體制中,只要存在價格機制,其核算、刺激、分配和調節等職能便要同時執行。財稅政策能夠調節資源在社會各個部門之間的配置比例,從而促進或制約國民經濟的發展;財稅政策能夠通過它的調控政策,調節社會的利益分配格局,進而影響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由于財稅政策能夠通過自身的變動,制約或刺激產業部門的發展,從而引起社會產業結構的變動等,進而會促使某一個行業的發展和衰退,因此財稅政策對于經濟結構的調整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各種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變化,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由于競爭激烈,破產、兼并、重組的現象時有出現,這更需要科學合理的財稅政策的跟進,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科學發展。合理的財稅政策使得經濟保持正確軌道發展的積極作用得到有效發揮,進而加快經濟系統的運行速度,使得整個社會得以有序的運行。

2、合理的財稅政策可以保持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如果一個國家有合理的財稅政策,那么會減少政府部門的營私舞弊以及貪污現象的發生,可以保證和保持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同時通過財稅政策可以加強整個社會系統其它方面的合理運轉,從而施加正向的影響。從財稅政策的價格機制來說,一方面財稅政策可以通過價格波動來調節供求態勢;另一方面財稅政策所采取合理的價格又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杠桿。同時,財稅政策聯系著各方面的經濟利益,財稅政策導致某一經濟因素的調整都會引起不同部門、地區單位、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的重新分配。另外,財稅政策聯系著社會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是重要經濟信息的傳遞者。在生產領域,財稅政策變化提供了生產成本、盈利、勞動耗費、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等情況變化的信息。財稅政策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研究中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就是:政府各個部門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協調關系,由于財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需要考慮多個方面的因素。很多政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也是受影響對象,所以合理的財稅政策,可以有效的增加整個社會群體的向心力。最重要的一點是保持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

二、制定合理的財稅政策以保障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

1、完善財稅政策的相關管理機制,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保證。良好的財稅政策管理機制是一個社會的經濟有序運營的根本保證。不僅對于經濟系統如此,對于任何社會系統的有序運行也是如此。如果財稅政策有健全的管理機制,那么不僅可以促進經濟穩定發展,也會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財稅政策管理機制包括兩個方面:“軟”因素和“硬”因素。軟的方面強調財稅政策的制定必須以本國的國情和發展狀況為中心,在財稅政策的管理機制形成的過程中,必須切實考慮到社會發展和企業的實際需求,只有這樣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硬的方面要求財稅政策的制定過程必須有嚴明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的制定不能單單的表現在紙面上或者口頭上,必須將這些規章制度落實到實處。無論是制定人員還是財稅政策的實施人員違反了規章制度,都要受到相應處罰,只有在這種條件下財稅政策才能更大程度的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

2、夯實財稅政策制定的理論基礎,是促進經濟發展的前提。財稅政策制定的理論基礎對于經濟的未來發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財稅政策制定的理論基礎包括很多方面,對于財稅政策的制定來講,包括財務的理論基礎,法律和政治的理論基礎,雖然不同的理論基礎側重財稅政策制定的不同方面,但是它們都具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客觀性和公正性,因為國家政策必須做到客觀,才能保證整個社會體系的有效運行。如果沒有形成良好的財稅政策制定的理論基礎,就不會取得良好的經濟發展結果。要完善財稅政策制定的理論基礎,還必須加強政策制定人員的管理,提高人員素質,只有這樣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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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微企業 財稅政策

一、山西省中小微企業的總體情況

中小微企業一直是山西省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據山西省中小企業官網相關數據顯示,到2012年底,全省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約11.27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7%,山西省中小微企業的經濟總量為5243億元,占GDP比重為43.2%,中小微企業上繳稅金945億元,占全省財政收入的35.7%,到2013年上半年,小微企業同比增長16.72%,高于全省GDP增速7.7個百分點。總之,改革開放以來,山西省中小微企業始終保持了較快的發展速度,有力拉動了全省經濟的增長,中小微企業是山西省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全國情況來看,全國中小微企業約1300萬戶,山西省中小微企業數量占全國中小微企業總數的比重不足1%,山西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還很緩慢,這也意味著其發展的潛力很大,因而,政府針對中小微企業給予一定的財稅政策幫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山西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分析

(一)現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財稅政策

1.財政政策。在財政資金支持方面,從2015年起,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3億元,加大了財政專項資金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進、創新能力、創業以及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

在財政補貼方面,為了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在政府購買方面,將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支持各類社會中介組織和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開展全方位的公共服務。小型微型企業集聚較多的鄉鎮(街道)要依托現有機構改造建設小微企業服務站,工作力量薄弱的可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的形式,從高校畢業生中解決。

2.稅收政策。為貫徹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切實減輕山西省小微企業稅負,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山西省從2011年11月1日開始按照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確定增值稅起征點。增值稅起征點為:銷售貨物由月銷售額5000元調整為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由月銷售額3000元調整為20000元;按次納稅由200元次(調整為500元次(日)。

(二)山西省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分析

1.財政資金規模小,資金使用效率低。雖然山西省近年來不斷提升對中小微企業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但針對本省小微企業發展所面臨的困境,總體來講,其撥付資金的力度還是不夠的。一方面,山西省的中小微企業占到了全省企業總數的99.7%,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比較多,本省的財政資金支出范圍很廣泛,另一方面,這些資金如何具體的撥付都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缺乏系統、長期的規劃,資金在發放過程還設置了許多條件,由于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能真正享受財政資金的企業是微乎其微的。

2.缺乏對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方面的財政政策。融資難、融資貴是中小微企業遇到的非常普遍的問題。山西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提出了一些零碎的支持政策,比如2016年4月份創立了首家小微企業便捷專屬融資平臺――開金所,還針對服務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相應的財政資金支持,強化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同時積極開展“銀稅互動”活動,通過銀稅政企閉環運行的工作模式,大大降低了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問題。但山西省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還是沒有形成系統、規范的融資擔保體系,導致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3.稅收優惠政策單一、零碎,操作性弱。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集中于直接稅收優惠,很少有延期納稅、加速折舊等間接的稅收優惠方式。無法針對小微企業的不同情況進行優惠。而且稅收優惠大部分都存在于單項的法規以及條例中,非常零散。稅收優惠政策在實施的時候,征管手續又非常復雜,這對于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小微企業來說,會增加其納稅成本,很多小微企業為了節省人力物力,反而放棄了享受稅收優惠,這些因素都大大降低了政策的實施效果。

三、幾點建議

(一)制定長遠、系統的財政資金支出計劃,扶持小企業發展

可以采取與社會相關組織合作,共同為小微企業提供財政資金支持,豐富財政資金的來源渠道,逐步加大財政資金的支持力度,同時設立專門的管理財政資金的管理機構,與專業人員、學術研究者合作,實地調查和研究中小微企業在財政資金方面的需求,并形成學術研究報告,在研究報告的基礎上,再進行相應的資金支出計劃的制定。還要注意對政策實施的效果進行相應的評估、跟蹤,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的供相應的解決方案。

(二)完善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體系,拓寬融資渠道

首先,在小微企業向銀行貸款的問題上,第一,要使得財政支持與擔保機構共擔風險,第二,明確制定關于貸款對象的資格協定,并且要做到信息公開,第三,擔保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擔保的方式要多樣化,或者銀行在要求企業提供擔保時,不僅僅局限于不動產,可以加快發展應收賬款質押等動產融資方式的試點。第四,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風險補償機制。其次,要豐富企業的融資渠道,金融機構可以以適當方式依法持有企業股權,有助于小微企業、創業企業等輕資產企業從銀行拓展融資渠道。最后,必須堅決清理整頓小微企業融資過程中不合理收費,包括各類“隱性收費”,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負。

(三)逐步制定相對系統的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首先,逐步增加以間接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方式,將資金的時間價值轉移給小微企業。其次,針對處于不同成長階段的小微企業,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第三,調整和完善流轉稅和所得稅政策,促進小微企業公平競爭,增強小微企業發展后勁,針對金融業營改增帶來的影響,做好政策解讀和納稅服務,引導企業做好增值稅抵扣機制,確保金融業稅負只增不減,穩定市場預期,以便于金融也更加有力支持小微企業,嚴防稅負增加轉嫁到小微企業。在征稅過程中,要盡量簡化征稅手續,加大稅收優惠的宣傳力度,讓小微企業真正切切享受到應該得到的優惠待遇。同時也要降低小微企業的不合理收費,在費用方面,給予不同于大型企業相應的費用抵免。

參考文獻

[1]宣國萍.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以紹興市為例[J].財會研究,2011(12):15-18.

[2]李樂.中國小微企業發展中的政府行為研究[D].山西大學,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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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發展;財稅;政策;措施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0-02

財稅政策是國家進行經濟調節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我國經濟良性發展的有力保障。本文針對財稅政策如何促進經濟的良性發展,做了一系列的探討,并提出了相關舉措。

一、財稅政策的重要性

財稅政策對國家的經濟發展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須制定合理科學的財稅政策,以保證國家經濟的正常發展。稅收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環境也變得日趨復雜,這使得我國的財稅政策也跟著變得復雜起來。

財稅政策能夠保證社會的正常運行,因為它促進了不同部門之間的交流,也保證了國家財政的收入,所以它又具有實際意義。無論是表現良好的經濟發展階段,還是較為衰退的經濟發展時期,都應該時時刻刻注意財稅政策的調整和相關的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夠維持我國經濟長期持續的良性發展。

二、財稅措施的不足

(一)財稅政策手段單一

我國的財稅手段單一,大部分財稅手段都是減免、鼓勵等,而在其他方面卻是一片空白,未能利用財稅政策的調控手段來支持產業的發展。在財政支出上,僅僅只利用了預算內的財政資金來支持經濟。目前我國大部分稅收優惠政策,采用的都是稅收減免這一措施,所以顯得很單一。而國外卻采用了多種財稅手段,比如投資退稅、折舊減稅、延期納稅等。

(二)投入不足

目前我國各個領域的資金投入顯得不平衡,大部分資金都投入了技術發展中,只局限于研發和生產的領域,在其他方面的投入顯得十分不足。據調查,我國用于環境的公共資金大約只占了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二都不到,其他方面的投資,包括企業投資、民間投資等,比重還不到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一。

(三)國家稅制的設置有一定的缺陷

我國在資源稅方面的征收過于狹窄,資源稅征收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對資源的浪費,提高資源的使用率。但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僅僅只限于礦產品和鹽,連水資源也沒有列入其中,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對非稅資源的掠奪性開采。而且資源稅的稅負偏低,計稅的依據不合理,造成了資源市場的混亂,沒有對資源起到保護作用,也沒有對經濟起到促進和發展的作用。

增值稅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因為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只體現在電力、建設、建材等行業,同時增值稅具有程序復雜、不易理解的特點,很多納稅人都感到困難,而且國家在增值稅方面的宣傳很少,企業在實際操作時常常感到不便。

三、促進經濟良性發展的財稅政策的措施

(一)利用財稅政策來調控收入分配的差距

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目前很大一部分人還屬于低收入或者中低收入的階層,因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財產稅以及其他的稅制沒有充分發揮出自己的作用。要調控收入分配的差距,就需要理順收入分配關系,調整收入格局,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漸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另外,還可建立新農村社保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證農村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利用財稅政策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循環經濟是環保為目標來發展的經濟形式,它主張低耗能、高效率,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上個世紀90年代初,許多發達國家先后將循環經濟作為主要發展戰略,隨著我國生態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國家也開始漸漸的開始重視循環經濟,利用財稅政策來促進循環經濟的主要措施有:進一步完善資源稅,將資源稅擴大到土地資源、水資源、動物資源、植物資源等眾多自然資源中;逐步將資源稅的征收標準提高,將資源稅和環境成本等掛鉤,調整資源稅的稅率,形成合理的資源稅。另外,還根據“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單獨設立環境保護稅種,以此來促進經濟的良性發展。

(三)利用財稅政策來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

合理利用的財稅政策,能夠有效的增加經濟系統的運行速度和效率。在我國的經濟環境中,財稅政策和經濟發展之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關系,財稅政策的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經濟的發展狀況。一般來說,財稅政策能夠調節資源在社會各個領域的分配,從而促進或者制約國民經濟的發展,財稅政策通過自身的調控功能,調節社會的利益分配格局,并且刺激各個產業部門的發展。所以,合理的財稅政策能夠使經濟保持正常的發展速度,整個社會得以井然有序的運行。

(四)利用財稅政策來保持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

如果一個國家有科學合理的財稅政策,那么會減少政府部門以及假公濟私現象的發生,并且保證經濟往正確的方向發展。同時,稅收政策還可以保證整個社會系統的正常、合理運行,從某個角度上來講,財稅政策可以通過價格的波動來調節供求情況,另一方面,財稅政策所采取的合理的價格機制又能夠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不管是在生產領域,還是在經營管理中,財稅政策都能起到一個協調的作用,但財稅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涉及到很多方面,內容和過程都很復雜,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會受到較大的影響,所以合理的財稅政策,可以有效的增加整個社會群體的向心力,并且使經濟發展保持正確的方向。

(五)利用財政稅收來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指的是國家對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提供的一種安全制度,它主要包括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社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但我國的社保制度仍然面臨很多的問題,一是人口老齡化,使得老年人的養老、醫療、社會服務等問題更加的突出,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要擔負老年人的醫療費用和養老費用,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二是就業方式的多樣化使社會保障的覆蓋問題凸顯出來,一些靈活就業人員勞動關系比較松散,未簽訂勞動合同,構不成法律上的勞動關系,所以非正規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沒有保障機制。因此,必須調整財政支出,建立合理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并且發展養老儲蓄、老年醫療保險、養老基金、社會老年人服務機構等等,建立新的管理體制,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渠道拓寬,實現社會強制性統籌與個人賬戶的結合。

(六)利用財政稅收來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

國家要在財政上加大對科學技術的投入,可以通過一些政策來進行財政補貼,對于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國家要給予財政、貸款的重點支持,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在財政稅收方面,將“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在增值稅條例中增加特定扣除項目的條款。如果企業為了方便實驗和研制,需要引進一些技術,國家應該允許分期、分批的扣除進項稅金,以幫助企業發展技術。另外,國家還應該把收稅優惠的重點放在高新技術的研究上,鼓勵企業大量的投入技術,為他們提供稅收上的減免支持。如果企業將利潤分配給技術人員,國家還可以對技術人員獲取的獎勵和報酬給予稅收減免。

(七)利用財政稅收來改善產業結構

為了改善產業結構,促進產業更好的發展,國家需要提高直接稅占地方財政的比例,減少間接稅所占比例和完善財政體制。首先要加大對公共服務行業的投入,或者引導其他社會資本向這個行業投入,其次,國家對服務行業的投入必須要符合公共財政和市場經濟的要求,公共服務行業又包括公共衛生、基本通訊、交通、科教文化等,在進行投入的過程中完善各類稅收措施。或者也可以支持生態工業區的建設,對入園企業進行嚴格篩選,目的是促進低成本、無污染、高效率的生產原則,在生態工業區內運行較好、發展較快的企業,可以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

四、總結與體會

綜上所述,財政稅收對國家經濟發展有很多方面的影響,只有在科學、合理的政策指導下,積極構建有利于經濟發展的社會體系,才能發揮出財政稅收的作用,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并且使國家得到健康、長久、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湯坤.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財稅政策選擇[J].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9(11):33-35.

[2]房芳.正確選擇財稅政策有效促進經濟發展[J].現代企業文化,2012(29):120-121.

篇8

(一) 促進高新技術產業

發展、依靠科技進步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與產業轉型升級是我國在“十二五”時期的重要任務。

目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處于成長期,政府財稅政策對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效應與導向意義。自 1986 年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863”計劃) 實施以來,政府陸續通過財政撥款和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性金融支持等方式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關于政府財稅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影響,國外學者觀點主要分為不確定、正向、負向三種,其中,認為財稅政策具有不確定性影響的觀點如 Karolina et al. ( 1997) ; 財稅政策具有正向影響的研究如 Czarnitzki ( 2004) ; 財稅政策負向影響的文獻如 Bennis ( 2006) ,他們認為政府在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的作用是有限的。此外,國外許多學者還將財稅政策與其他政策結合進行研究,如考察財稅政策與人力資本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影響的研究( Sequeria,2008) 。總之,有關政府財稅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影響的研究很多,但偏重于財政政策的研究,對稅收政策的研究相對較少。

關于稅收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影響的國內研究較多,并且認為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存在許多問題,如孫伯燦等( 2001) 從高新技術企業增值稅稅負比例等方面分析了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效果,認為我國現行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的激勵作用已經明顯減弱。王曉濱 則認為我國缺乏私人資本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的所得稅優惠是政策激勵不足的主要原因

(二)財稅政策激勵的作用機理

財稅政策激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近來,國內學者傾向于將高新技術產業的財政激勵和稅收優惠同時進行分析,如柳劍平( 2005) 的研究表明,在研發溢出程度較高時,政府應給予企業補貼,以鼓勵其研發投入,而在研發溢出程度較低時,政府應在補貼的同時對企業研發活動征稅,才能實現社會需要的研發活動水平。更進一步的研究如鄭緒濤等( 2008) ,認為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活動應同時進行事前補貼和事后補貼,其中,事前補貼用于補償企業研發活動溢出效應帶來的損失,而事后補貼則用于解決市場結構導致的研發和創新不足問題。

關于高新技術產業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國外學者認為主要是通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傳統產業的帶動作用與溢出效應實現的。帶動作用的研究如 Bonardi et al. ( 2003) 認為高新技術核心產品會對與其相關的互補產品或附屬產品產生“網絡效應”,因而促進其他產業產出增長。溢出效應的研究如 Tsai et al. ( 2004) 認為高新技術產業 R&D 投入對傳統產業具有差異化的溢出效應,進而使得產業結構發生變動。生產率提升的研究如 Chongvilaivan ( 2008) 認為高新技術產業的能源增進型的。Hauknes et al. ( 2009) 采用投入產出方法研究認為,OECD 國家高技術行業向低技術行業的知識流動及其導致的溢出效應是存在的,并且溢出效應促進了低技術各行業的產出增長。國內學者從多個視角解釋了高新技術產業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原因。要素配置視角的研究如邵一華等( 2001) 認為高新技術產業能夠促使生產要素不斷流向生產率較高的產業,降低要素資源分布的非均衡性,改善要素的配置效率,進而促進各產業的發展。產業鏈視角的研究如金碚( 2003) 認為高新技術產業鏈的分解和各產業間的融合使得高新技術產業成為推動傳統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技術進步視角的研究如趙玉林等( 2008) ,認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于工業技術結構升級的效果顯著,進而使得工業內部結構合理變動。創新能力視角的研究如李邃等( 2011) ,認為高技術產業的研發創新能力、創新的波及能力、經濟支撐能力共同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在上述文獻的基礎上,本文首先根據高新技術產業與其他產業關聯將投入產出表進行歸并,并且編制社會核算矩陣,將這種聯系融入一個均衡框架中。另外,財稅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影響、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于產業結構調整的推動效應,國內外一般是分別進行研究,并且定量研究較少。

(二)財稅政策激勵下高新技術產業增長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機理

財稅激勵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能夠對其他產業產生不同程度的帶動效應,因而能夠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財政激勵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作用機理有著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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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財政政策;評價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0-0016-03

一、中國現行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財政政策梳理

(一)中國現行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財政補貼政策

1.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2007年,財政部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管理辦法》(財金[2007]25號),啟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工作,對內蒙古、吉林、江蘇、湖南、新疆和四川等六省的五種農作物給予保費補貼,試點險種的保費由中央和省級政府各負擔25%后,其余50%由農戶承擔,或由農戶與龍頭企業和省、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

2.針對農村貧困群體發展的貸款貼息。為引導金融資本投入農村貧困地區,中央財政自1998年起安排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并不斷改革和完善扶貧貸款貼息制度,擴大承貸主體,豐富資金來源。另外,為提高扶貧貼息貸款的使用效率,2008年,國務院扶貧辦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了《關于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國開辦發[2008]29號)。該通知明確提出,進一步將扶貧貸款管理權限和貼息資金下放到省,其中到戶貸款管理權限和貼息資金全部下放到縣;扶貧貸款由自愿參與的任意機構承貸;到戶貸款按年息5%、項目貸款按年息3%給予貼息。

3.針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費用補貼。自2008年起,財政部開始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給予費用補貼,減輕財務壓力。2009年財政部出臺《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9]31號)規定,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于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2010年,又將西部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金融機構網點納入補貼范圍。

4.針對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資本金補貼。這主要是針對農村金融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低、不良資產多等問題,定向給予的財政扶持政策和措施。根據《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0》統計,目前,這種政策共實施了三次。一是支持農業銀行改革。2008年,在農業銀行股改過程中,財政通過中央匯金公司向農業銀行注資1 300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提高農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二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對1994―1997年因開辦保值儲蓄虧損的農村信用社給予補貼,累計撥付88.5億元。三是支持農業發展銀行拓展業務,強化政策性支農功能。

(二)中國現行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稅收政策

1.營業稅優惠政策。201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及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延長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稅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1號)對上述通知中第3條規定的“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

2.所得稅優惠政策。2009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對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實施稅前扣除。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規定上述通知中規定的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3年12月31日。

201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

(三)其他財政政策

1.財政獎勵。2009年財政部出臺《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9]30號)規定,在黑龍江、山東等六個試點省(區)開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2010年,財政部進一步完善試點政策,將試點范圍擴大到18個省(區)。

2.財政相關配套制度建設。金融財務制度方面,財政部放寬了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的呆賬核銷條件,授權金融機構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涉農貸款進行重組和減免,可酌情減免本金和表內利息。金融機構業績考核方面,將涉農貸款等指標作為加分因素納入績效考核體系,使支農業務對金融機構的薪酬水平產生積極影響,激勵金融機構主動支農。

二、中國現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政策評價

(一)現行財稅政策對農村金融發展的促進作用

一系列財稅政策的頻頻出臺以及政策協調性的不斷增強,使得近年來,對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目前,這種正向的激勵引導作用已初步顯現效果: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明顯增加,越來越多的資金流向了農村,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也在不斷增強。截至2010年末,全國涉農貸款余額達11.77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3.1%,比2007年末增長92.4%。其中農村貸款余額98 017.4億元,占金融機構全部涉農貸款余額的83.3%;農村貸款中農戶貸款余額為26 043.3億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億元,占全部涉農貸款余額的22.13%(見圖1)。

(二)現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政策存在的不足

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更應看到,中國雖在多項規劃、政策等方面涉及對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優惠,但目前,中國財政政策支持力度仍然是不夠的,農村金融的供給依然是嚴重不足的。

首先,從結構上看,由于目前很多政策處在試點階段,所以,政策實施的地區差異明顯,受益范圍也具有明顯的不均衡性。就覆蓋面來看,2009年,全國還有2 549個鄉鎮沒有金融機構,大量的農戶或者農村產業集團貸款需求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同時,涉農貸款不良率達7.4%,明顯高于工業貸款的2.29%,大企業貸款1.15%,中小企業4.5%的不良率。①

其次,從作用時效來看,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效性,沒有形成長期穩定的政策機制(見表1)。

最后,從作用對象來看,財政對農戶小額信貸、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不足,亟待加強。具體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政對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力度不夠。農戶小額信貸是以農戶為特定服務對象,以農戶的信譽作為擔保、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其在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對農戶發放貸款額度小、風險大、受益少,大部分金融機構對此興趣不是很大。因此,作為農村金融市場重要構成的農戶小額信貸亟須國家的扶持,尤其是國家財政政策的支持。但是,目前財政政策對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力度是不夠的。例如,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點多面廣、工作量大和額度太小的特征使得其管理成本和固定成本相對于其他類型貸款業務要高得多。高成本、高風險決定了它的利率應該比較高,而這一問題的解決途徑就是或允許對農戶提高貸款利率,但這可能影響農戶對貸款的使用,或通過財政補貼來維持較低的小額信貸貸款利率。但中央政府和全國大部分地方政府沒有出臺相應的財政扶持政策,即使有些地方政府在財政上有所扶持但扶持的力度不夠,這就必然導致農戶小額信貸發放機構積極性不高。

2.財政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不夠。盡管近些年來,中國在農村金融機構的稅收上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減輕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稅收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其積極性。但對于某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而言,目前的政策,優惠力度不足,效果一般。(1)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設立,其經營業務主要是為種植業、養殖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戶個人等提供質押貸款、抵押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對于小額貸款公司來說,目前企業的整體稅負仍然較高。按照現行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屬一般工商企業,需繳納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七個稅種,2010年,小額貸款公司的稅負約占營業收入的30%,遠高于農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稅負較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回報率較低,遠不及投資實業的投資回報;其自然人股東稅后收益率僅為5.4%。① (2)村鎮銀行。村鎮銀行是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在財政支持、稅收管理等方面,村鎮銀行執行著與其他商業銀行一樣的標準,而村鎮銀行的發展有其自身獨特之處,在目前的政策體系中,針對村鎮銀行自身發展特點的政策較少,故現行政策對村鎮銀行發展的可操作性不強。例如,村鎮銀行成立的初始階段恰恰是其發展最艱難的階段,但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在它開辦的前兩年基本得不到任何補貼。

參考文獻:

[1] 許寧.芻議中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體系的完善[J].農村金融研究,2009,(7).

[2] 王家傳.盡快完善涉農貸款類政策扶持體系[J].中國農村金融,2010,(3).

[3] 張宇.新農村發展需求與農村金融體系構建淺析[J].商業時代,2010,(16).

Comb and Evaluation of Fiscal Polici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Rural Finance

ZHANG Zhi-jie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Faculty of Pubic Finance and Taxation, Beijing 100070,China)

篇10

關鍵詞:中小企業; 財稅政策; 發展

中小企業,就規模上與大企業相比,指的是模較小的或者還處于成長期的企業。定性上認識,中小企業是屬于有“較小市場份額、獨立所有并經營、業主直接管理”特點的企業。改革開放30多年來,由于中小企業具備創辦容易、經營方式靈活、運作成本低廉、涉及領域寬廣、轉移進退便捷等優勢,讓國民經濟中富有強大的活力因子,在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占我國企業總數99%的中小企業,創造了60%的GDP、50%的稅收和75%的就業。但中小企業也普遍存在著設備落后、融資困難等問題,這些問題制約了它們的進一步發展,也同時制約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進步。

一、 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困境

1.中小企業承擔著過重稅費。中小企業稅費占其總銷售收入的6.81%,相比較全國各類企業6.65%的平均水準,高了近0.26%。稅費在資產總額方面更是達到4.9%,遠遠高于全國1.91%的平均水準。因此,在稅費方面,中小企業不僅沒有真正的優惠,反而在政策上受到嚴重歧視,在與有各級政府大力支持大企業的競爭中競爭機會不均等。

2.中小企業經營成本大,利潤低。一方面由于中小企業管理體制不合理,一些民營企業甚至還處于“家族式”管理階段,管理效率低下,難以合理分析市場動態,抓住企業發展的契機。另一方面,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呈現不斷上升趨勢。就人工成本而言,隨著我國用工制度和勞動保護制度的日益完善,工人的工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又由于工人出口大省四川,貴州等地的蓬勃發展,許多工人開始選擇留在本地工作,“用工荒”現象的加劇導致工資進一步增長。

3.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為了應對自金融危機以來CPI指數居高不下,央行連續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和貸款利率,凍結了上萬億資金。另外市場不景氣,抵押財產變現難,銀行一般不給資信程度差的中小企業提供財產抵押貸款。因此,中小企業銀行借貸成本加大,很多中小企業開始選擇民間借貸來周轉資金,高利貸與銀行貸款互補的現象時有發生。一旦銀行貸款沒有及時有效到位,資金鏈就會出現短截,因此出現了很多中小企業主跑路的現象。

4.金融危機使國外需求減少,中小企業的出口銳減。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外需求大幅度減少,導致大量以出口占主導的中小企業的訂單也相應大幅度減少。另外,2011年以來人民幣已升值近4.1%,部分低端加工出口企業的低成本競爭優勢喪失,受越南,印度等國企業威脅加劇,部分出口企業金額越大的單子越不敢接,或只敢接短單。

二、 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財稅政策分析

現就財政資金支持,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融資三方面對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記性策略分析。在已有政策的基礎上進行補充,在未推行的政策方面填補一定的空白。

(一)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1.一方面,可以劃撥專用款項對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新建企業給予直接的資金支持,并鼓勵其加大再投資力度,著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另一方面,國家應加強對職業教育院校的重視,同時采取對新進職員進行就業補貼來滿足中小企業生產擴張的人才需求。

2.設立各項基金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科研創新以及市場的開拓。諸如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專項政策。同時在資金規模上要敢于擴大,要將政策福利普及到每一個有發展前途的中小企業。此外,鼓勵各市建立創業種子基金,設立中小“專精特新”專項資金,鼓勵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結構調整、市場開拓,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

(二)減稅降費,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

1.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2012年上海的試點工作得到極大的肯定,占各占企業總數近70%的小規模納稅人從原來高達5%稅率繳納營業稅調整為3%稅率繳納增值稅,原本稅費負擔相對較重的小微企業成為此項改革最大的受者。“營改增”能有效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費負擔,避免重復征稅,更是將增值稅范圍擴大至服務業,擴大了產業鏈。

2.擴大“新國九條”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受益范圍。原規定只局限在小型微利企業,而對真正需要稅費優惠的中小企業沒有更有利的稅收優惠措施。政府此項措施可以說只是有華麗的外表卻沒有實在的內涵,而過,而中小企業依舊身處高額稅費的負擔之下。

(三)多角度多方位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方便。

1.在法律方面,加速推進信用擔保法律法規的建設,引導和規范擔保行業的發展。主要通過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條例》的制定和完善,對擔保機構的設立以及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做出規定,并規定業務的種類和范圍。同時加強政府監管的力度,推動擔保機構健康快速的發展。

2.成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協會。通過第三方平臺機構的設立,以橋梁的形式將政府和擔保機構有效銜接起來,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健康發展。同時協會也將以擔保機構與中小企業銜接者的身份,積極推進中小業企業資信評估體系的建設,逐步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社會化共享。讓擔保機構能放心為中小企業擔保,讓金融機構能夠清楚了解中小企業的貸款償還能力,從而主動為有良好信用評級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馬乃云,張安安, 完善財稅政策,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2(8)

[2]王惠. 淺議如何運用財稅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時代金融.2012(8)

[3]劉昀.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支持研究—基于懷寧縣的分析.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