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制度創新的認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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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近年來,我國的科技創新企業蓬勃興起。然而我國現今的公司治理,多以傳統產業為出發點,沒能考慮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的特殊需求。2014年9月,阿里巴巴集團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其合伙人制度則在一定程度上為同類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治理開辟了新的契機。本文從當前科技創新企業的治理入手,分析了阿里巴巴集團的合伙人制度,探討了此制度對于我國科技創新企業治理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 :科技創新;公司治理;阿里巴巴;合伙人

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已進入“轉方式、調結構”階段,高耗能、低附加值的傳統產業遭遇了發展瓶頸。與此同時,我國的科技創新企業隨著技術進步而蓬勃興起,其獨特的經營方式和高速的成長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然而我國現今的公司治理,多以傳統產業為出發點,沒有考慮中小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的特殊需求。2014年9 月19 日,阿里巴巴集團在紐交所成功上市,其合伙人制度則在一定程度上為同類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治理開辟了新的契機。本文從當前科技創新企業的治理入手,分析了阿里巴巴集團的合伙人制度,在此基礎上,探討了此制度對于我國科技創新企業治理的借鑒意義。

一、我國科技創新企業的治理背景

科技創新企業一般擁有某種或某些核心技術,是具備極強技術創新能力的技術精英與具備極強管理能力的管理精英的結合體。科技創新企業通常有如下特征:首先,獨特的技術是大多數科技創新企業崛起和發展的支柱;其次,科技創新企業對專有人才的依賴性非常強烈,吸引、留住人才是其持續發展的關鍵;另外,科技創新企業是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的企業群體,其成長是一個較長且充滿風險的過程;最后,科技創新企業主要為中小型企業。科技創新企業自身的這些特征使之與傳統產業,在其受人力資本因素的影響方面存在較大的差別,而這正是科技創新企業治理需要考慮的重要內容。

傳統的公司理論認為,公司是由物質資本的所有者組織起來的聯合體。在股東的資本和管理者、生產者的勞動這兩個生產要素中,為公司提供物質資本的股東對企業擁有絕對的所有權,而提供技術或勞動力的管理者或生產者只是服務于股東資本的雇傭者。然而,在當今知識經濟的形勢下,人力資本已經成為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決定性的生產要素,科技創新企業的核心價值被掌握在人力資本所有者手里。而且,隨著分工也越來越細,科技創新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已經高度專業化,生產者和經營者對專有知識與專有信息的獨占性與日俱增,與物質資本所有者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也變得愈發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公司治理顯然已經無法適應人力資本要素在科技創新企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因此,對人力資本依賴程度極高的科技創新企業在發展中,需要在傳統公司治理模式之外,開辟新的治理實踐與創新,以至于在協調物質資本所有者和人力資本所有者權利關系的基礎之上,充分發揮人力資本在企業長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阿里巴巴集團合伙人制度

自1999 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創始人便一直堅持合伙人精神,并于2010 年7 月正式確立了合伙人制度,并取名“湖畔合伙人”。阿里巴巴集團的合伙人制度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五個方面:

1.成為合伙人的條件:為人正直、性格好;必須在阿里巴巴服務滿5年;必須持有公司股份,且有限售要求;對公司發展有積極貢獻,以及認同公司文化,品質和行動與公司的使命、遠景和價值觀保持一致;由在任合伙人向合伙人委員會提名推薦,并由合伙人委員會審核同意其參加選舉;在一人一票的基礎上,有超過75%的合伙人投票同意其加入(合伙人的選舉和罷免無需經過股東大會審議或通過)。

2.合伙人委員會及其職權:合伙人委員會有5 名合伙人構成,每屆任期三年,可連任。每三年選舉一次委員會委員。主要負責審核新合伙人的提名并安排其選舉事宜;推薦并提名董事人選;將薪酬委員會分配給合伙人的年度現金紅利分配給非執行職務的合伙人。

3.合伙人的相關權利:合伙人擁有提名董事的權利;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占董事會人數一半以上,因任何原因董事會成員中由合伙人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不足半數時,合伙人有權任命額外的董事以確保其半數以上董事控制權;如果股東不同意選舉合伙人提名的董事的,合伙人可以任命新的臨時董事,直至下一年度股東大會;如果董事因任何原因離職,合伙人有權任命臨時董事以填補空缺,直至下一年度股東大會。

4.關于合伙人的退出和免職:當停止在阿里巴巴集團或其關聯公司的工作時,合伙人將退出合伙人關系,但是馬云和蔡崇信將保持合伙人資格直至他們自己選擇退出合伙人關系或被免除合伙人資格;如果過半數合伙人投票同意,任何合伙人都將被免除合伙人資格;當馬云和蔡崇信停止在阿里巴巴集團的工作后,即使仍擁有合伙人身份,也不能獲得年度紅利基金的分紅。

5.合伙人紅利基金的分配:每年向包括公司合伙人在內的公司管理層發放紅利基金,基金金額為公司稅前營業利潤的一部分。合伙人對公司業務的貢獻以及對公司使命、遠景和價值觀的促進將決定其分配到的紅利。

此外,阿里巴巴還列出了一些限制條款,以確保其合伙人制度實施的穩定性。

可見,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中的“合伙人”并不是通常法律意義上的“合伙人”,此制度主要意義在于董事提名權:它不是按照股東持股比例來提名董事,而是由管理層選擇確定的“合伙人”來提名董事,即“合伙人”擁有大部分董事提名權。以馬云為代表的阿里巴巴創始人的持股數量已隨著公司的持續融資及上市而被逐步稀釋。然而,通過設計合伙人制度,這些創始人則控制了董事提名權,進而控制了董事會。在以董事會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下,控制了董事會即意味著控制了整個公司。同時,通過合伙人制度設計,非合伙人的大股東對董事會的控制權實際已被架空。

三、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對我國科技創新企業治理的借鑒意義

(一)科技創新企業可以改變傳統的公司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創始人和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股東至上”是傳統的公司治理所持有的原則,它強調了物質資本在企業中的核心作用。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企業普遍以保障物質資本所有者的利益為目的,而設計對管理者的激勵約束機制。然而,在科技創新企業里,人力資本是最重要的資本,發揮著核心競爭力的作用,這意味著傳統的公司治理不適應于科技創新企業。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設立一層特殊權力機構對抗其他股東的權利,以保證其創始人和管理層掌握公司的控制權。這符合科技創新企業中人力資本對控制權進行要求的特征,不但有利于發揮人力資本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而且有利于傳承企業的理念和文化,更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與此類似的科技創新企業應該借鑒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精神,由創業團隊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其控制權,做到在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的有效結合的基礎上,突出人力資本的作用,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

(二)監管部門可以考慮在科技創新市場引入雙重股權結構以鼓勵相關企業發展,并且通過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以消除雙重股權結構的弊端

按照我國資本市場目前的法律法規,除因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差異之外,對于一般的上市公司股票均實行同股同權制度。同股同權的剛性原則會造成公司股權結構的僵化,與之相比,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則更注重科技創新企業治理中的特殊性,更利于公司發展,值得同類公司借鑒。

科技創新企業處于成長階段,需要具有高能力和高效率的管理層,帶領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然而,為了獲得發展所需要的資金,科技創新企業往往會在資本市場進行籌資,從而同股同權制度的要求會稀釋企業創始人和管理層的控制權,降低甚至完全剔除其對企業長遠發展的駕馭。因此,適當在科技創新企業引入雙重股權結構,一方面可以讓企業創始人和管理層不至于因擔心失去控制權放棄在資本市場融資,而錯失企業的發展機會;另一方面,即使融資之后,原創團隊仍然掌握了企業相當部分的控制權,有利于延續企業的經營理念,促進企業長遠發展。

然而,合伙人所體現的雙重股權制度對公司治理也有著消極影響。最主要的缺陷則是企業創始人和管理層通過超級投票權而掌握了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會有管理者獨斷專行濫用控制權進而危害股東權利的風險。針對這一問題,我國公司法已有如派生訴訟制度、獨立審計制度、獨立董事制度等來遏制這類風險,減少控制權集中的成本。另外,很多國家還有一些特殊的規定,例如分類表決制度、對發行無投票權股份占總股份的比例進行限制等,這些規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控制權濫用的風險。因此,針對雙重股權制度對公司治理的風險影響,應結合國內外的先進經驗,不斷完善投資者保護法律法規,以完善信息披露、集團訴訟等制度,在強調人力資本的同時,保護好廣大投資者的權利。

參考文獻:

[1]李勇.宋麗萍:為中小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靈活化公司治理[N].經濟網,2014-03-12.

[2]龍勇,吳洋.產權、人力資本與高新技術企業治理結構[J].科技管理研究,2007,(11).

篇2

關鍵詞: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制度創新

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是打破原有低效率的制度均衡,實現新制度均衡的帕累托改進過程。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不僅取決于新的制度安排是否會給相關利益集團帶來潛在收益,更重要的成本收益的比較和力量的對比。當前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中的利益集團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林業部門及關聯部¨、林業企業、林農、合作組織、潛在的投資者、其他社會團體等。根據他們的特點.可將利益集團分為林業集團和政府部門兩大類。林業集團,即經營林業的利益主體,主要包括林業企業、林農、潛在的投資者和其他社會團體。政府部,即管理林業的利益主體,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林業部門及關聯部門。在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過程中,分析制度創新的主導力量,直接炎系列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的創新類型。

一、林業集團在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中的角色分析

在現行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安排下,商品林業投資效益低下已是一個眾所共認的事實。而投資效益低下的狀強必然會使人們產生獲取較大收益的合理預期,對更高收益預期的產生又會導致對現存以及新的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安排的成本和收益的評價發生改變,從而強化對投融資制度創新的期望。因此,林業集團自然是新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因為,對林業經營者而言,新制度的實施,將增強他們對從事林業經營的預期和偏好,激發了他們的投資熱情。對潛在投資者而言,新制度為他們提供了直接投資于商品林業的渠道和方式,使林業投資的長期性和穩定性成為可能,從而成為投資組合多元化、風險分散化的有效途徑之一。

林業集團是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的最大受益者,由他們發起的需求誘致性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必然能夠較好地滿足制度的需求。但是,由于林業集團的大集團化、組織化程度低等特點,導致制度供給的速度太慢,組織、協調與談判的成本太高。

首先,誘致性制度變遷必須有一個新制度安排的“發明者”或“創新者”自發組織實施。這個發明者類似于制度創新的熊彼得式的“企業家”(能發現制度不均衡及其潛在的獲得機會),他們是整個制度創新的“初級行動團體”和“發明創造者”。但是,由于林業企業規模普遍較小,生產組織化程度低,加之林農的意識形態落后,難以產生制度創新的發明者與創新者。一方面,較小的私人收益不足以激勵林主參與集體行動。林業集團成員規模龐大,即使制度創新的收益可預期,但單個林主荻得的份額可能很小,該利益甚至難以彌補他們參與集體行動的個人成本,于是林業經營參與集體行動的激勵自然也不足。另一方面,林農在社會意識形態與文化傳統中的序位靠后,在社會潛意識和人們思想深處,農民總是與貧窮和愚昧聯系在一起,林農自然更不例外,如此深刻的社會文化背景使林業成為一個弱勢壓力集團。而林農自身的意識形態障礙,也使他們難以認識到集體行動的利益所在,認識不到自身對制度變遷可能施加的影響,他們只是受制度的影響,而非積極地去影響制度,這也弱化了林業集團在制度創新中的作用。

第二,林業集團主導的需求誘致性制度變遷是一種自下而上、從局部到全局的制度變遷過程,制度變遷的成本較高。而林業集團的組織化程度偏低又進一步增加了制度變遷的成本。首先,林業集團規模龐大,制約了其組織化程度的提升。當許多人組織起來一起行動和捍衛自身利益時,其組織成本遠高于少數人做同樣事的成本。林業人力資源龐大,僅林農就數以億計,將林主有效組織起來一致行動的組織協調成本人高。其次,林業經營特點制約了其較低的組織化程度。林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林農生產地點分散,林主生產的地理集中度偏低,從地理位置上講,林主聯合須跨越更大的障礙。再次,林主之間在地區、職業等方面具有共同利益,但是林主之間缺乏有效的社會聯系,他們對集體行動必要性的認識不足,這使林主聚合起來,建立有效聯盟,以強化其共同利益的難度驟增。總之,松散的林業集團高度組織化并非易事,其組織、監督、運行的成本太高,難以形成強有力的利益共同體,無法在制度變遷中表達自己的看法,難以直接影響制度變遷的過程。

第三,由林業集團主導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不僅其組織成本和實施成本較高,而且面臨著普遍的外部效果和“搭便車”問題。由于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屬于公共產品,具有強外部性,收益將為集體所有成員分享。每個林主的個人行動都具有較大的外部性,理性的林主更愿意保持沉默,讓他人去奮斗,由別人去承擔創立成本,自己“搭便車”分享制度創新的利益。越是大集團越是會受到“搭便車”問題的困擾。林業是名副其實的大集團,集團成員規模龐大。2000年末,僅我國林農人力資源總量就達104萬人,2002年退耕還林在全國鋪開后,林農人數數以億計。如此之大的集團規模,又缺乏類似的強大約束以對林主的“搭便車”行為實施有效監督,故“搭便車”行為在林業集團內很容易發生,這極大地降低了林業集團集體行動的效率。

第四,誘致性制度變遷依據的只是共同利益和經濟原則,它要受制于制度環境(如憲法秩序和法律制度)和其他外部條件(如知識、意識形態),給新制度所留下了空間和邊界的制約。如果新的制度安排超出了制度環境所允許的邊界,即使是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制度變遷也不大可能發生,新的制度安排也難以出現。

二、政府部門在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中的角色分析

制度供給是國家的基本功能之一。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國家在使用強制力時有很大的規模經濟。作為壟斷者(國家在提供制度產品上具有自然壟斷優勢),國家可以比林業集團以低得多的費用提供一定的制度。國家在制度供給上除了規模經濟的優勢外,在制度實施和組織成本方面也極具優勢,可以對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的合法性問題加以保護,這是其他經濟和社會主體所不具備的,也是政府提供制度安排的重要原因。因此,制度的確立和保障需要強制性的力量。正如諾思所指出的,“雖然我們可以沒想資源的組織可以在有限范圍內保護所有權,但是很難想象沒有政府權威而可以推廣這種所有權的實施”。

在政府供給主導型制度變遷方式下,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完全是由政府提供的。政府發動和組織的制度變遷所遇到的阻力,一方面來自其他主體和利益集團,取決于支持變革的主體:陽利益集團與反對變革的主體和利益集團的力量對比關系及其變化;另一方面來自政府自身,取決于政府的偏好和政府機構的官僚化程度。這些都可能會對制度創新產生負面影響。

首先,政府通過制度創新所要實現的目標是雙重的,一是經濟目標,即通過降低交易費用使社會總產出最大化;二是政治目標,即通過為不同利益集團設定不同的產權,使其自身代表的利益集團的收益最大化,以贏得最大化的政治支持。具體到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而言,政府要實現的經濟目標就是要努力提高商品林業的投資效益,提高林農經營林業的收益。而政治目標則是實施對林業的控制,實現國家生態安全的保障。經濟目標同社會目標常常是會發生沖突的,當經濟日標與政治目標沖突時,政府的政治目標通常支配著經濟目標,即預期政治收益大于政治成本,是政府實施制度創新,包括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創新的先決條件。事實上在現行的商品林業投融資制度下,導致商品林業投資交易成本高的多個要素:如林地非流轉性、采伐限額限制等,均是由于政府在資產所有制屬性的規定和為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所造成的,這也正好驗證了經濟目標與政治目標發生沖突時優先滿足政治目標的結論。

其次,盡管供給主導型商品林業制度創新可以降低組織成本和實施成本,節約制度選擇和推廣的時間,但由于它可能違背一致性同意原則。地方政府為其自身利益會“修正”“曲解”上級意愿的制度供給,或者以機會主義和實用主義的態度實施新規則,容易出現“改頭換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增大制度變遷的“阻滯成本”。這樣不僅不能保證法治的統一和政令的暢通,而且會使制度變遷扭曲變形。如改革開放后,南方集體林區木材市場放開后導致的濫砍濫伐就是一個例證。

第三,在政府供給主導型制度變遷中,政府可能會因為自己的特殊利益和權威顯示偏好而實行過度的行政管制性制度供給,導致政府行為的越位和制度供給的“過剩”。例如為了生態安全我國政府覘定了嚴格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卻沒有給予林業經營者應有的經濟補償,使林主蒙受了經濟損失。政府運用行政手段對森林采伐進行約束和限制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對于林業經營者財產權的約束是應有一定限制的,要依照法律規定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無所限制地行使公權而侵犯私權。

第四,由于國家總是通過政府來行政的,而政府則是由人組成的,政府官員本身也是“經濟人”,他們的私人凈收益并不等于國家凈收益(或社會凈收益),因此社會凈收益的存在不一定能導致制度的有效供給,或者他們供給的制度只是為了獲得壟斷租金的最大化(尋租空間的最大化),從而導致低效制度供給。例如在森林采伐限額的分配上,政府的操作缺乏某種程度的透明度,這給地方和部門行政權力“尋租”提供了極好的土壤和機會。采伐指標的發放依據的往往不是林木生長、成熟的狀況,而是權力大小、人情關系遠近等因素。因此,采伐限額制度的實施常常以犧牲山林產權者的利益,特別是當地農民的利益為代價,從而最大程度地遏制了市場主體投資于林業的積極性。

篇3

(遼寧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遼寧 沈陽 110031)

摘 要:核心價值觀的踐行有助于人們養成健康向上的價值理念,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形成民主的、法制的社會環境。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實基礎是制度創新,而核心價值觀又是制度創新的重要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互動發展。

關鍵詞 :制度創新;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

中圖分類號:D60;B82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0-0236-02

當今我國正處在的社會轉型期,各種思潮充斥著人們的思想,難免會存在著功利思想、拜金思想、貪欲思想等價值觀扭曲的思想現象,這一切思想的根源都是社會價值觀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責任價值的缺失,這也在一定程度地折射了社會管理機制的欠缺和漏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正是改革這種不良社會風氣的強烈要求,它的踐行有助于人們養成健康向上的價值理念,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對于調整人與人之間友好和諧的交往關系,建立民主的、法制的社會環境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所以當前社會精神文明建設需要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迫切需要構建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管理制度。

一、制度創新與核心價值觀的關系

(一)制度創新是指在人們現有的生產和生活環境條件下,通過創設新的、更能有效激勵人們行為的制度、規范體系來實現社會的持續發展和變革的創新。[1]

人類社會所有創新活動都是在制度創新的基礎上進行的,制度創新是推動一切創新活動的動力,是政府部門通過創設適應新的社會環境以及人們的思想行為,最大限度地激發人們潛在價值所制定的規則、制度和政策法規。也是人們在目前的生產和生活環境下,實現經濟發展和推動社會變革的動力。經濟創新、文化創新、科技創新等等創新都是在制度創新之后得以進行的,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續發揮著自己的作用。因此應當從體制改革、機制完善、政策扶持、人才培養、作風建設等方面形成鼓勵和支持創新的良好文化和制度環境。只有創新型政府,才會形成創新型的制度、創新型的文化。所以,制度創新應該是需要優先解決的問題。

(二)一個社會核心價值的形成,是對本民族人類文明發展史的認識和總結,是對不斷發展著的社會實踐的認識和總結。所以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是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價值凝練,而且也是對人類歷史發展規律及正在進行的社會實踐的概括和總結。尤其是對正在運行著的社會主義制度體系進行全面分析和檢討,并按照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必須改革那些與核心價值體系要求不相符合的體制機制。

一個民族最重要的創造就是國家制度的創新。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決定著其國民的素質,國家制度的優劣直接影響其公民形象的塑造。國家制度的創新同核心價值觀的建設是密切相關,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對應的制度體制,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才能完善起來。并且文化教育、輿論宣傳、社會導向都圍繞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制度進行教育,社會主義制度才能鞏固起來,社會才能穩定、持久的向前發展。社會主義價值觀作為一種社會意識,代表了人們對生活現實的總體認識、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

(三)制度創新與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的互動關系。制度創新是踐行核心價值觀的載體,核心價值轉化為制度機制才更有生命力;制度的建構與改革創新又決定價值觀踐行的效果,價值觀教育需機制保障;價值觀是制度創新的靈魂,同時對進制度改革創新又起促進作用。

第一,制度創新是在公共價值取向的基礎上進行的,制度創新的設計和安排也是公共價值觀的體現,制度本身的內在精神和品格也包含一定的價值觀。馬克斯·韋伯指出:“每個國家都有它自己的社會制度和內在精神,前者是一個社會有效運行所要求的一套經濟社會倫理規范和法律體系,而后者則包括人們的行為規范、價值目標、奮斗目的等文化觀念。”[2] 新的價值觀的踐行是現實社會制度的折射,并且會推動社會制度的改革創新。正如貝爾指出,“意識上的變革——價值觀和倫理道德上的變革——會推動人們去改變他們的社會安排和體制”[3] 。

第二,制度創新又對價值觀的踐行起引領、規范、、約束、保障作用。“制度建立的規范、慣例和做事程序,在長期的作用下,就會使人們形成行為習慣乃至內化為個人的自我價值取向,對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具有根本性的指導意義;而制度的強制懲戒性又使其具有遏制作用。因此,制度對人的行為具有強烈的形塑性和直接的匡正性。”[4]可見制度能夠協調人們交往的行動、調控人們的矛盾、增進地區互助、影響社會發展。

二、制度創新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實基礎

(一)抓好制度創新的頂層設計。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只有在完善的制度機制保障下,才能持之以恒的踐行。要從頂層設計的高度,設計好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戰略思路、具體路徑和執行方法;要深入開展相關研究;要認真規劃設計,形成方法策略;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到實處。同時,既要尊重價值觀形成、發展的客觀規律,也要進行科學的制度創新。當前,對社會個體而言,培育和踐行“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核心價值觀,應當以教育為主。價值觀是決定人的思想行為的心理基礎,這就要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國民教育的全過程,付諸到社會發展實踐中去,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通過制度的媒介和實踐的路徑而深入到社會現實、滲入到老百姓的一言一行。對國家和社會層面而言,培育和踐行“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價值觀,還應當以制度創新為主。加強頂層制度設計,使社會主義制度體制成為凝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寄托全國人民美好道德愿望、充滿著高尚正能量的強大引擎。

(二)做好制度創新的完善發展。制度創新是核心價值觀的媒介,通過規范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調整人們之間的關系,對人們的思想行為具有制約、引導功能以及激勵的功能,是推動社會形成價值共識的制度化力量。因此,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離不開社會制度體系的有力保障。要把核心價值觀植入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中,融入到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斷完善、法律體系不斷發展進步中。

積極創造良好的運行環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培育和踐行觀有賴于制度的改革創新與健全完善。我們不僅要建立完備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傳、學習、教育制度,更要創新完善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制度、體制、機制,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滲透到國民意識,上升為民族信仰,通過制度的媒介和實踐的路徑使其現實化。

(三)創新管理,完善機制,褒獎義舉,使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社會治理體制的建立與完善,能夠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現和社會道德的提升協調共進,健全樹立典型機制,努力形成社會推薦、評委討論、媒體公開褒獎等一系列宣傳模范的制度體系。在全社會形成互相幫助、以助人為樂良好社會風氣,從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會成為人們指導人們行為準則的指導思想。為此,我們把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法治、公正以及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踐行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偉大實踐過程中,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自己的人生理想、價值追求。挖掘每個人心底蘊藏的善良正直品質、正直道德情感。讓信仰指引個人人生,價值共識引領社會發展,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正內化為個人和群體的意識,外化為個人和群體的行為規范,只有這樣人們才能更好地處理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將人生推入更高得境界,在社會上產生強大的凝聚力、激發出戰斗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三、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制度創新的靈魂支柱

(一)核心價值觀為社會成員提供理論價值支撐。當今轉型社會中面臨著利益格局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樣化、價值觀念多變化的局面,核心價值觀是當今社會倡導的主流意識形態系統,它凝聚了人們的思想、信念、精神、道德等價值因素,有效地制約和整合那些非主流的價值體系,是目前社會的共同價值思想基礎和行為規范。

一個國家選擇的社會制度,不是經濟實力決定的,也不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歸根到底是由構建這個制度的人群的核心價值觀決定的。文化的核心價值觀就是這個國家人民生活目的,而要達到這個目標首先就要解決權力來源問題與權力制約問題,否則,他們所追求的生活目標,就成為了鏡中花水中月。

(二)核心價值觀為社會制度創新提供價值支撐。價值是制度的靈魂,社會制度是其制度和價值的統一。但制度又包涵著其對應的價值體系,社會制度體系究其實質是價值體系的制度化。

目前我國的社會制度創新既要有利于變革,又要維護社會的繁榮穩定,這需要一種深刻的意識形態體系為支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制度創新的價值支撐,是在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在經濟發展、政治文明、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等方面逐步展開后的價值訴求。具有特殊強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奮發向上的活力。為我國的制度創新提供了精神動力,是進行制度創新的重要保障。

(三)核心價值觀為維護社會主義政治經濟的穩定提供價值支撐。人是按照一種文化價值觀在生活的,所以要對正在運行著的制度體系進行全面分析和檢討,并按照核心價值觀的要求,改革那些與核心價值觀要求不相符合的體制機制。

一種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的核心價值觀,不僅要有理論敷陳、文明訴求,更重要的是還必須要有制度支持。因此要從最根本上改掉那些悖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制度安排,使我們的制度運行與我們所倡導的核心價值觀相一致,防止價值空置和制度空轉的現象發生。

衡量一種核心價值體系與相應的制度層面是否相適應的標志就是在這種制度下生活的人的幸福指數如何,其標志可以用馬斯洛的心理需要不同層次來劃分,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自我超越需求。為了我國人民達到高層次的精神追求,我們要堅定不移的踐行核心價值觀,以使這個社會的終極發展目標離我們越來越近,讓我們生活的社會長治久安,百姓生活幸福美滿,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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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M].于曉,陳維剛,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87.

[3] 丹尼爾·貝爾.后工業社會的來臨[M].高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篇4

企業的正常運轉要以管理制度作為保障,有效的管理制度能保證企業各項經濟活動的積極運轉,但是當前部分中小企業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存在著較多問題,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一)管理制度存在認識錯誤當前中小企業管理制度中存在著兩種缺陷:(1)一些企業仍然采用傳統管理方式,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弊端認識不足,甚至不愿意進行管理制度的改革,只想保持原有的管理方式不變;(2)部分企業管理者雖然認識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在創新過程中工作片面,使企業制度創新和改革創新不能同時進行,嚴重制約了管理制度創新的成效。

(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不完善部分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并不完善,造成制度不完善的原因有:(1)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存在著偏差,過分強調“以人為本”的工作思維,造成了管理工作權威性不足;(2)企業管理制度執行力度不足,并且缺乏靈活性和針對性,在產品的安全生產中,對于質量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容易使企業陷入經營危機。

(三)管理制度的執行缺乏力度部分中小企業已經認識到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性,也制定了相對完備的操作流程,但是在真正的執行中,并不能充分發揮先進管理制度的優越性。其主要的原因是,在一些企業中,依然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人情關系,很多企業在執行管理制度時,往往需要衡量人情關系,人情大于制度的現象在中小企業中普遍存在,這也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健康發展,對企業制度創新帶了嚴重的阻礙。

二、現代中小企業管理制度的創新措施

復雜的市場形勢需要中小企業及時改變自身的經營策略,才能保證企業的穩定發展。對于企業而言,盲目地堅持傳統的管理思維,不能和現代化的管理制度接軌,遲早會被淘汰。因此,企業要重視內部管理制度的創新,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解決管理中存在的不良問題,保證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保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管理思維的創新研究調查顯示,部分中小企業對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理解不足,依然擺脫不了傳統的經營思維,思維的落后造成了工作的落后,在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系列的經營問題,同時又缺乏相應的市場經濟知識,使企業徹底陷入了經營的泥潭中。通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并針對企業自身制定完備的管理流程,對于企業生產、銷售、員工培訓等方面進行重新的規定,提高企業的整體經營水平。

(二)管理模式的創新管理模式的創新是中小企業管理制度創新的關鍵,在企業的管理制度革新中,要把握住工作的重點,一方面是對于企業中人才的管理,對于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改革要采用優秀的人才執行,并給予其充分的支持;另一方面對于企業事務的管理,要根據事情的重要性,進行等級分割,并把管理工作安排到位。

(三)管理人員的創新能力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引導著企業向正確的方向發展,管理者的素質直接決定了企業管理制度的質量。因此,企業要任用優秀的管理人才,對于企業的管理制度改革進行權利信任,以確保企業在正常的軌跡上發展。

三、結論

篇5

關鍵詞:區域;循環經濟;制度創新;實現途徑

區域循環經濟實際上是在循環經濟理論指導下的重大實踐探索,在空間層面上具有重要的應用實踐意義。作為一項系統的工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必然要有制度的支持,為了適應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需要,也必然要對現行的制度進行創新,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在制度創新上還存在著一定的不足,這方面的問題也成為了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大瓶頸,因此,加強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和現實意義。

一、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理論和內容

1.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理論

一切創新活動都需要制度的保障以及制度創新的持續激勵和約束,循環經濟是經濟發展模式的一種創新,區域發展循環經濟也必然需要以制度化的方式使其得以固化,充分發揮制度的額作用,并通過制度創新來推動其獲得可持續的發展。與循環經濟有關的制度創新理論可以分為以下三點:

一是均衡與非均衡理論,均衡包括變量均衡和行為均衡,前者指的是對立變量達到一種均等狀態,后者指的是對立力量達到一種均勢狀態,制度均衡就是在均衡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即制度結構處于一種相對滿足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改變現行制度會遇到很大的阻力,沒有強硬的舉措,很難對現行制度進行改變,也就是說,制度創新實際上是在經歷一場復雜且艱難的博弈過程;非均衡理論與均衡理論正好相反,制度非均衡體現為對現行制度結構的一種不滿足狀態,并試圖進行進行改變,從發展的角度來看,制度非均衡是一種常態,就循環經濟而言,其外部環境在不斷變化,其制度就經常處于不均衡狀態,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制度創新。

二是制度創新的供求理論,供求理論分為供給與需求兩個方面,制度創新也要受到這兩個方面的影響,并由不同的主導方面來對制度創新產生不同的影響,主要體現為供給主導型創新和需求誘致型創新,供給主導型制度創新是通過政府相關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引入,對現有制度進行創新,主要體現為權力中心具有創新的主觀意愿或具備提供制度創新的能力;需求誘致型制度創新是在市場活動潛在利益的誘發下,對現有制度進行創新,主要具有創新目標明確、決策自主、過程更為經濟的特點,需求的變動是制度創新的必要條件,為了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三是制度創新的產權和國家理論,產權理論包括演進和人力資本兩部分內容,產權實際上就是一種制度,演進理論反映的本質就是制度的創新,人力資本則是在特定制度下對不同市場主體之間關系的一種約束,產權理論與國家理論存在著一定的聯系,產權的保護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來得以實現,國家可以強制性實現產權,同樣也可以通過自身的力量來組織產權制度的建立。由此可見,國家力量發揮積極或是消極的作用會直接關系到產權制度的效率,國家積極發揮其在制度創新方面的作用。

2.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內容

循環經濟制度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包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道德規范,以及各制度之間的相互聯系和補充,通過發揮激勵、約束、統籌、內化等功能來推動循環經濟的發展。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內容包括誘因、主體選擇、原則和框架等四部分內容:首先是制度創新的誘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最關心的是自身利潤的實現,很少關心社會成本,政府部門有必要對其行為進行約束,將經濟行為的外部負效應內部化;其次是制度創新的主體選擇,制度創新的直接承擔者應是個人、企業和政府,制度創新也必然要從這三個層次進行,但是在制度創新過程中也要認識到不同層次所處的不同地位,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主體應是政府,實施制度創新也必須是政府行為;再次是制度創新的原則,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實施制度創新,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動態性、整體性、實效性以及3R原則(資源化、減量化、再利用),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原則;最后是制度創新的框架,制度創新是對社會利益分配關系進行重新調整,實現新的規制管理,這就需要對有關循環經濟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進行重新梳理,明確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價值觀,以便達成社會共識。

二、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現狀以及制約因素

1.我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現狀

我國的循環經濟起步較晚,但是在政策扶持下發展較快,在國家發改委公布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指南》的指導下,全國大部分地區先后出臺了一些旨在規范循環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推進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時機已經成熟,結合我國的額實際國情,初步構建了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并根據國家的區域開發戰略,實施了梯級開發的區域循環經濟發展戰略轉型模式,并在實踐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存在的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主要體現為以下兩方面:一方面是產業化水平不高,發展循環經濟的目的就是在于實現經濟的生態化,其基礎則是產業的生態化,但是產業化進程的推進勢必會受到當前經濟體制環境的制約,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產業化水平普遍不高;另一方面是非均衡性發展,由于我國各區域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區域開發戰略也各不相同,東部地區的循環經濟發展水平要明顯高于西部,東、中、西部的循環經濟發展程度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2.區域循環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

我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缺乏必要的理論支撐,現階段還很難實現對經濟、社會、生態三者的整合,區域循環經濟發展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一方面是市場主體的動力缺失,主要體現在企業對區域循環經濟發展的責任意識不強,缺乏責任感致使循環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不足,一直以來,我國的自然資源在統一管制價格背景下,生產成本并不受到重視,企業對新技術的應用也不積極,循環利用和清潔生產并沒有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另一方面是環境稅收政策的缺陷,現行的環境稅收政策主要針對自然資源的收益,重點在于調節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并不是為了促進市場主體合理使用自然資源,難以對環境進行有效的保護,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國還沒有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環境保護稅。

區域循環經濟發展缺乏必要的約束機制,從目前的約束手段來看,效用并不高,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法律管制效率有待提升,我國現行的旨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比較多,如循環經濟促進法、水土保持法等,但是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相關的配套措施難以發揮實效;另一方面是產權交易市場有待完善,產權問題通常涉及的層面比較多,在循環經濟中體現得比較復雜,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自然資源交易權等相關制度缺少發揮作用的空間,常態制度在推進過程中面臨的阻力比較大。此外,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無論是政府方面的推動機制還是社會公眾方面的參與機制,都還沒有形成,制度的落后和創新性不足,嚴重限制了我國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

三、我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在制度創新方面的實現途徑

1.強化循環經濟的產權制度創新

從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角度來看,區域發展循環經濟首先要解決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其重點在于改革和創新現行的資源產權制度,資源環境問題的產生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而外部因素是可以通過相適宜的制度設立來克服。現階段,產權制度混亂、配置不當難以對濫用資源的行為起到有效的約束,致使環境資源問題越來越突出,因此,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在于產權制度的創新,產權制度創新的重點則是要突出對所有權的集中管理,加強產權市場制度建設,具體實現途徑如下: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循環經濟公共產權規制模式,公共產權規制模式要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首先要保證環境資源產權的市場化,此外還要使其使用權和經營權獲得市場化,打破“公營”、“公用”的運行范式,并啟動相關與之相關的配套制度。

2.建立循環經濟的生態補償機制

建立循環經濟的生態補償機制的目的在于能夠使資源的使用者在對資源合理、合法利用中獲得相應的補償,從中受益。生態補償是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手段,具體的補償形式有三種:其一,國家財政補償,如國家對西部地區生態建設的財政補償;其二,項目支持,國家對循環經濟產業化的實現予以政策上的扶持;其三,征收補償稅費,打通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資金渠道,確保資金運作的市場化和規范化。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應堅持“誰開發、誰受益、誰補償”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平衡各方利益以及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在多個層面上推行循環經濟,加強宣傳教育,建立長效機制,使之成為區域循環經濟發展的有力保障。

3.加強循環經濟立法并完善相關稅收政策

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必然要借助國家層面的強制性措施,主要體現為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在倡導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應繼續推進循環經濟立法,在可持續發展原則和循環經濟理論指導下,加強對當前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存在的問題的分析和研究,建立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有針對性的實施細則,對環境保護、循環利用、清潔生產等問題進行統籌規劃,明確循環經濟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地位,進一步完善相關的稅收政策,設置專門的關于發展循環經濟的稅種,充分發揮稅收的協調作用。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必然要有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扶持,引導企業開發循環再生資源,鼓勵消費者使用循環產品,對資源開采、資源消耗、廢棄物產生、再生資源產生、社會消費等環節進行統籌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激勵和約束作用。

4.積極培育循環經濟主體意識

從宏觀層面來審視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區域發展循環經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體現,是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主要途徑,循環經濟的發展必然要重視對環境效益的評價,經濟的發展必然要考慮到環境因素,因此,有必要育循環經濟主體意識,重視循環經濟的非正式制度創新,建立社會公眾參與機制,調動社會公眾參與環保事業建設的積極性,為發展循環經濟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結論

綜上所述,區域發展循環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部分,其在現階段還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而要想解決區域發展循環經濟存在的問題,必須從制度創新入手。循環經濟的制度創新是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基礎和重要保障,這是在傳統經濟發展模式基礎上,經過反思后提出來的,是對經濟發展模式的戰略創新,而在現階段,建立一套新的制度框架,有利于推動我國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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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制度創新;課程領導;學習型組織

[中圖分類號]G6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808(2010)02-0052-04

制度創新是當前我國社會整體創新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跟經濟領域的創新相似的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領域的創新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先從制度上尋求突破的,素質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首先得益于教育體制創新,這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而且目前也仍然是教育改革的重要話題。在制度創新的語境下,作為領導者的校長如何對待課程領域的管理和引領呢?這是需要我們關注的重要課題。

一、制度創新及其對學校領導力變革的意義

(一)制度創新的內涵

制度創新,就是在人們現有的生產和生活環境條件下,通過創設新的、能夠更有效地激勵人們行為的制度,進一步規范組織的運行,從而實現社會的持續發展和效率的創新。制度創新的核心內容是社會政治、經濟和管理等制度的革新,是支配人們行為和相互關系的規則的變更,是組織內部要素與其外部環境相互關系的變更,其直接結果是激勵人們的創造性和積極性,促使不斷創新的知識和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最終推動社會的進步。可以說,所有的創新活動都有賴于制度創新的積淀和持續激勵。通過制度創新得以確立新的制度化規則,并以制度文化的方式持續發揮著自己的作用,這是制度創新的積極意義之所在。各種社會組織都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如企業制度創新、行政制度創新和文化制度創新等。這為考察教育制度創新提供了宏觀背景和參照系。

(二)制度創新對學校領導力變革的意義

“領導力”是近年來管理理論領域中出現的一個新概念,代表著管理理論從強調“權力”和“控制”向“組織”和“引領”的視角轉換。“領導力”這一概念突出了管理者應該具備的專業素養和領導素養,在這里,“領導”不再局限于“管理”,而是要引領組織變革和創新,將大家從現在帶向所期望的未來。制度創新的內涵在于調整組織內部及其與外部相關因素的關系,通過理順群體之間的關系而發揮其整體的創造性,這正是領導力所要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制度創新對學校領導力的變革具有重要的意義。

首先,制度創新為學校領導力的變革提供宏觀的制度環境。從最廣義上來說,制度是一種規則,是組織系統運作的依據,因此也是規范人們行為的一種平臺。綜觀社會變革的歷史,凡是能夠帶來社會巨大進步變革的在很大程度上都來自體制上的突破,包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可以說,只有具備了新的制度平臺,在該制度規范下新的規則才能運行,從而有助于創新性的思想和行為的產生。學校領導力的變革是一種創新性的思想和行為,它也要求外部制度環境的變革和突破。因此,當前在我國倡導的制度創新的語境下,學校領導力的變革具備了基本的前提,這是在制度創新語境下考察學校領導力變革的出發點。

其次,制度創新為學校領導力的變革提供了思想基礎和變革的方向。制度創新為學校領導力變革提供了制度的平臺,這一平臺中很重要的是思想基礎和變革方向。所謂思想基礎,意味著制度創新所秉持的理念同樣也是學校領導力變革要堅持的理念,是制度創新得以確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基礎。顯然,學校領導力變革不能違背或僭越這一思想基礎,而只能是對這一思想的詮釋和落實。至于如何落實制度創新所提出的思想基礎,則體現出變革的方向和基本要求,由此學校領導力變革也要朝制度創新的要求去努力。

最后,制度創新也為學校領導力變革提供了內容。我們之所以提出學校領導力變革的課題,就在于制度創新要求學校變革領導模式,從而去變革學校教育領域內具體的制度,回應宏觀制度變革的需要。學校領導力變革的重要內容,就在于促進學校層面課程教學制度的創新,回應宏觀制度創新的呼喚,為制度創新在學校中的推行打下基礎。可以說,學校領導是否能有效推動課程教學制度創新,這是衡量其領導力是否提升的重要指標。

二、校長課程領導的轉型

制度創新對學校領導力的變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學校教育的實踐層面,學校領導力的變革必須關注校長的課程領導問題。“課程領導”這一概念是近年來國內學者探討的一個重要術語,也是引進國外課程理論之后的產物。學校領導力的變革必然要關注校長課程領導的轉型。

(一)課程領導:課程管理領域的“范式轉換”

“課程管理”與“課程領導”有什么差別呢?“管理”的職能在于保證組織的秩序,使組織減少混亂,使其更高效地運轉起來;

“領導”的職能在于規劃引領、產生影響、尋求建設性的變革。對于這兩個術語的區別,國外也有學者進行了比較,認為“管理”強調計劃、組織和控制,而“領導”則關注建立愿景、人員交流和激勵。

“課程管理”是行政人員依據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學校中的課程進行的管理活動,強調通過運用各種課程管理策略而形成課程管理的機制,根據政府的意志規范學校中的課程事務,保證學校對既定課程的實施。而“課程領導”則消減了課程管理中的行政命令的意味,強調從學校的具體,情境出發推動課程教學領域的變革,以專業的精神引領學校開發高品質的課程,從而促進學生的有效學習。可見,課程管理強調標準化的操作,要求校長等管理者根據“規定動作”實現對課程事務的管理;而課程領導則注重具體的課程制度環境,強調在復雜的學校情境中對課程的質量負責,通過有效的專業引領提升課程的品質,進而引領學生的發展。前者關注管理任務的落實,而后者看重課程品質和學生學習品質的提升。二者所持的課程觀、學習觀以及對教育的根本信念是不同的。例如,美國學者亨德森等人在《革新的課程領導》一書中就指出,“革新的課程領導的核心是致力于課程開發、執行教育計劃和教學互動,這一核心符合民主社會學生最佳的教育利益。我們建構了一個學習的范例,這種學習倡導深思熟慮、多元智能、多元素養、以變線性學業成就為本、敏銳的個人洞察力、文明、公正平等、多元文化等”。

“課程領導”所帶來的課程管理的“范式轉換”其實并沒有消解管理中固有的以制度規范組織行為的本義,而是在制度創新的語境下,從變革與創新的視角尋求對科層化管理的超越,用更加專業的意識和精神去引領學校層面課程的發展。現代學校管理理論是建立在標準化、注重常規和效率的工廠模式基礎之上的,學校管理的目的就是服從上級

所強加的規章制度和政策。這種管理是線性化的上傳下達、結構穩定而且可以預測,其權力的運作脈絡非常清晰。這種傳統的管理思想適用于規范化的管理,對于處于穩態的教育實踐具有很高的管理效率。但是,今天的學校教育所處的情境則日趨復雜,這種傳統的管理思想對于這個復雜的學校系統缺少必要的應變。課程領導這一思想的提出恰恰反映了當今時代學校教育實踐對新型管理思想的期待,經由專業化的領導而引領學校課程與教學的發展。顯然,在今天的教育情境中,制度化的管理不能單純靠制度去加以規范,還需要專業的意識、革新的思想和道德的指引。

(二)課程領導的實踐意義

在課程事務的管理中倡導課程領導的意義,首先在于將課程管理的功能定位在通過提升課程品質而促進學生有效學習上。從根本上來說,任何課程都是為學生提供發展機會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學生獲得知識、形成技能、發展情意。課程領導無非就是使這一機會更加豐富多彩、更加適合學生的學習經驗,從而使課程對學生來說真正具有意義。因此,課程是學生進行學習和發展自我所經由的途徑,它與受教育者的學習行為密不可分。在行政主義的管理之下,課程管理所發揮的功能局限于如何通過對教師行為的規范落實既定的課程內容,不會靈活地根據具體情境發展有利于學生學習的課程。而課程領導所追求的,就是更加關注具體情境中的課程,關注學生的學習需求,使課程為學生的發展服務。“課程領導所發揮的功能,在于使學校的體系及其教育能達成增進學生學習品質的目標。”這句話很明確地闡明,課程領導關注學校教育的核心問題,是學生的學習問題,正如有學者所批判的,“太多學校制度側重管理目標、經濟和效率,而非有意義的學生學習”。

其次,從課程管理向課程領導的轉換促使校長關注專業領導素養的提升。長期以來,在管理主義的體制之下,中小學校長習慣于以行政的指令管理學校的各項事務(包括課程事務),長于上傳下達而短于專業引領。這樣,導致校長的專業性不強,甚至不熟悉課程教學的業務問題,淪為上一級管理部門的行政工具,喪失了對學校教育教學的專業引領功能,成為教育行政管理鏈條上的一個棋子。在今天這種復雜的教育情境中,制度創新的潮流促生了很多新理念和新舉措,校長專業素養的提升應該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在傳統的管理體制下,我國中小學校長所起的作用主要是管理而非領導的作用。制度創新要求領導者改變單一的行政管理模式,進行課程領導。為此,校長必須具備專業化的素養。

最后,倡導課程領導有助于闡明校長和教師的道德意蘊。教育者的道德修養一直是衡量其教育水準的重要標尺,在當下的教育環境中教育者的職業道德仍然是公眾所關注的重要話題。但是,單純從學理上強調其重要性似乎不能有效規范某些教育者在道德領域和道德問題上的作為,因為那只能靠輿論的監督,目前還尚不具備條件將其納入法制的軌道上來。但從課程領導的視角來考察,校長和教師都承擔著學校課程管理和開發的責任,這是其作為專業人員的必然要求。在課程領域,中小學生的課程和課堂教學不可能是價值無涉的,這就要求教育者必須對課程教學事務進行價值評判,這就必須依靠專業倫理來規范。顯然,校長和教師要恰當地處理課程教學中的價值問題,其前提是他們本身要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水準,這是從專業素養的角度提出的要求。教育者課程領導力的提升,也意味著其處理價值和倫理問題能力的提升,這有助于彰顯教育者道德維度的素養。

三、提升校長課程領導力的舉措

在學校層面,課程領導主要指的是校長的課程領導。校長的課程領導力就是指校長運用行政的和專業的影響力,在一定的制度環境中有效地對課程事務進行管理從而實現學校發展目標的能力。領導力不是指某一方面的能力,而是包含校長的價值理念、辦學思想、學識、人格、情感、意志等綜合素質,是駕馭、引領、發展學校的綜合能力。在當前制度創新的語境下,校長要提升課程領導力,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尋求突破:一是確立新的課程發展觀;二是引導教師明確自身的課程角色;三是促使學校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學習型組織”。

(一)確立新的課程發展觀

作為學校的管理人員,中小學校長關心的是學校日常工作的開展,對于課程問題往往缺少關注。在我國,教育者對課程的理解比較狹隘,一般局限于國家規定的課程文本,如教材、教學參考、課程標準等,這些都是國家事先確定的,學校的領導者似乎僅僅把這些既定的課程文本落實下去即可。在這種觀念下,課程被看作是各學科甚至就是各門課程的教材。課程是教學內容的集中體現,是要傳授給學生的知識總和。這種理解把課程看作是學生的對象化的存在,課程跟學生的經驗相脫節,導致學生對學習不感興趣,課程對學生失去意義。確立新的課程發展觀,也就意味著教師要充分認識課程對學生各方面發展的重要性,課程的發展是服務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的。

在新的課程發展觀之下,校長的課程領導蘊含著豐富的內容。校長不能把學校看作是教育行政的最基層單位,只要落實國家的課程政策即可。校長的課程領導需要關注的是如何發展適合學校具體情境的課程,包括對國家課程的調整、校本課程的開發以及課程政策的革新。校長應該做課程變革的發起人,是學校層面課程創新的基本力量。整體性的課程改革往往遵循“研究―開發―傳播”模式,由國家自上而下地推動,但國家課程改革的推進離不開學校層面的課程革新,離不開“自下而上”的課程變革,顯然這需要校長的推動和積極參與。

(二)引導教師明確自身的課程角色

課程領導是對課程事務進行的管理活動,因此教師也是課程領導者之一。教師的課程角色非常重要。但是,在課程發展史上,教師曾經長期被排除在課程事務之外。以“泰勒原理”為代表的傳統課程開發將課程看作“產品”,教師和學生成為課程產品的“消費者”,課程開發是一個價值中立的過程,外部專家通過開發詳細的“防教師”的材料而盡可能地將教師和學生排除在課程開發的過程之外。20世紀70年代之后,施瓦布提出了實踐取向的課程觀,開始向“泰勒原理”的主導地位發起挑戰;斯滕豪斯提出了課程開發的“過程模式”。其后,“概念重建主義課程理論”迅速崛起,這種挑戰變得更為猛烈,直接導致了“泰勒原理”主導地位的崩潰,為多元課程話語的繁茂拓展了空間。課程理論的這種發展越來越彰顯出教師在課程事務中的重要角色,要求教師擔當起課程領導者的責任。

在實踐中,教師也需要擺脫傳統的“接受式”的課程實踐模式,從課程事務的“局外人”走向“參與者”。在傳統的“接受式”課程實踐模式中,教師的課程主體地位喪失,教師成為單純的傳遞課程內容的工具和手段,這是工具理性的價值觀和二元論思維在教師與課程二者關系上的體現。由于該方式強調對課程內容的復制,教師的課程行為萎縮為向學生傳遞課程材料中的知識技能。結果,教師

的課程角色和課程意識泯滅于單向的信息傳遞中,教師淪為“教書匠”:他們無非是根據他人提供的教學方法講授他人開發的課程,實現他人制訂的教學目標。顯然,在這種傳統的課程實踐方式中,教師喪失了主導課程事務的權責,在課程事務中我們幾乎傾聽不到教師應有的聲音。但是,教師與課程的關系如此密切,以至于課程意義的體現離不開教師的闡釋。從這個視角來看,教師也必須在課程領導中發揮自己的課程角色。

(三)促使學校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學習型組織”

在當前“終身學習”的教育理念中,“學習型組織”是推動終身學習的基本概念之一。學習型組織倡導團結、協調、和諧,要求在組織內部建立完善的自我學習機制,發揚學習、思考和創新的精神,要求組織中的成員進行系統的思考和團隊學習。那么,什么樣的組織才是“學習型組織”呢?一般認為,學習型組織要具有如下要素:建立共同愿景;團隊學習;改變心智模式;自我超越;系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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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城鄉規劃;制度創新;問題分析

伴隨社會經濟的運行及創新性發展,城鄉規劃制度體系的創新是在城鄉規劃、決策以及監督項目構建基礎上所形成的制度項目機制,并通過規則、政策以及法律內容的完善,促進技術的規范創新,通過制度的穩定結合,為城市規劃制度的項目協調提供良好支持。但是,在現階段城鄉規劃制度構建的過程中,其制度創新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制約因素,所以,相關的項目管理者需要在制度執行的背景下,認識到這些內容,通過對城鄉規劃制度的完善,促進城市的穩定運行。

一、市場經濟下城鄉規劃制度的現狀

(一)過于依賴政府機制的主導性

在現階段城鄉規劃項目設計的背景下,其項目作為政府的基本行為,是由政府所主導的項目內容。因此,對于制度創新內容而言,其項目主體既包括了中央政府,又包含了地方政府,其中地方政府主要是城市規劃制度及革新中的重要推動力。但是,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由于市場經濟的限制,導致中央政府缺乏制度創新的基本來源,從而為制度的創新造成了一定的制約。

(二)以漸進遷移作為主體

在社會經濟發展的背景下,新制度體系的構建會將經濟學者的基本需求作為主導,并在制度緩慢變化的背景下,呈現出制度體系變遷的管理模式,這種方式的創新為城鄉規劃工作的綜合性及復雜性執行造成了影響,而且也是制度創新方式呈現出強制性及漸進性的發展模式,同時,由于委托中存在問題,也就會為制度的創新效率帶來制約[1]。

(三)統計項目缺乏統一規劃空間

在城市規劃制度構建的背景下,由于不同因素的限制,會導致空間規劃體系缺乏系統性,出現了城鄉規劃工作的層次及種類存在問題,一些項目的規劃類型、層次逐漸的主體、技術以及方法存在差異。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城鄉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中發生沖突,更為嚴重的會為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造成制約。

二、市場經濟下城鄉規劃制度創新思考

(一)構建完善性的民主決策制度體系

在現階段城鄉規劃制度構建及完善的背景下,政府部門作為工作中的制定者、審批者以及執行者,與科學決策的項目原則是相互違背的,而且,在項目規劃的過程中,不同參與機構缺乏完善性的監督機制,導致呈現規劃的編制不能充分滿足我國的基本需求,因此,在現階段城鄉規劃制度創新的過程中,需要完善委員會制度執行機制,通過對城鄉規劃項目的推廣及運用,可以促進制度的有效執行,從而提升項目決策工程的民主性。與此同時,對于政府部門而言,在城市規劃中需要認識到市場經濟的基本運行模式,通過民主決策制度的創新,明確政府的基本職能,廣泛收集民眾的意愿,了解民眾對城鄉規劃的意見,從而實現政府部門與民眾利益的穩定協調。

(二)構建科學化的城市規劃管理機制

在統一城市規劃體系構建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傳統的城鄉規劃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現象,傳統的城鄉規劃受到市場經濟體系的影響,造成了城鄉規劃編制制度較低、城鄉規劃無法順利開展的現象,所以,在城鄉規劃制度創新的過程中,需要構建完善性的編制方法,提升編制結果的可操作性。并在制度完善及策略優化的同時,促進城鄉編制規劃統稱的合理性。通過現代通信系統的運用,進行項目流程編制的優化設計,從而提升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證城鄉規劃工作設計的實效性及創新性。

(三)構建科學化的城市規劃保障機制

第一,在程序性法律制度分析的過程中,城鄉規劃工作的完善需要建立正義性的制度機制合理完善城鄉規劃的程序內涵,將呈現規劃的決策作為重點,保證制度執行的法制化,從而為城市規劃保障機制的構建提供權威性的執行標準。第二,對于城市規劃中的各個機關耳環,在具體管理制度執行以及管理流程責任確定的過程中,需要進行明晰性項目內容的劃分。第三,構建公眾參與的制度保障機制,通過法律制度的穩定執行,完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的配套措施,并通過對城鄉規劃的現狀分析,進行各項管理制度的穩定完善,對于政府部門而言,也需要結合城市規劃的基本項目,出臺明晰化的土地、產權以及稅收制度,從而滿足市場經濟背景下,城鄉規劃管理制度的穩定創新[2]。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現階段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構建的背景下,需要認識到規劃工作中存在的限制因素,構建創新性的規劃管理機制。而且,在市場經濟完善的同時,不同領域需要在某種程度上進行穩定的創新,結合時展的基本需求,滿足城鄉規劃的基本相關理念,并在項目決策、執行的同時,完善規劃規劃工作的穩定創新,從而為社會經濟的運行及城市化的發展給提供穩定支持。

作者:任慧斌 單位:華南理工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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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區域創新系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研究對象,其構建獲得了系統論、國家創新系統理論、區域經濟學、創新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都市圈理論、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理論等學科和理論從系統到區域到創新的全面的思想支持和邏輯支撐

論文關鍵詞:區域創新系統;系統論;國家創新系統理論;區域經濟學;創新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都市圈理論: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理論

區域創新系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研究對象.其構建獲得了系統論、國家創新系統理論、區域經濟學、創新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都市圈理論、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理論等學科和理論從系統到區域到創新的全面的思想支持和邏輯支撐。

區域創新系統并不是憑空想象出來的東西.也不是主觀臆斷的產物區域創新系統既經歷形成、成長、發展、建設、成熟、完善、優化、升級過程,表現出區域創新系統的時間特性.又經歷合作、轉移、集聚、輻射、整合、聯動、協調、一體化過程.表現出區域創新系統的空間特性而且.區域創新系統的客觀存在及動態演進.獲得了上述各學科和理論的思想支持和邏輯支撐下面既是對上述各學科和理論的理解.又是對它們的支持支撐作用的認識

1系統論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從自然界到人類社會.從個人到組織,系統普遍存在系統論對區域創新系統構建的最主要貢獻就是系統思想可以說.與其它學科和理論相比.系統論對區域創新系統構建的貢獻最重要、最重大系統論不僅提供了一個從系統到要素、從結構到功能觀察、分析、研究區域創新的最佳視角.而且還提供了一個從系統建設與完善到要素整合與集聚、從結構優化升級到功能圓滿實現開展區域創新實踐的最有力切人點系統論使以系統為載體、取得了有機整體形式的客觀存在的區域創新活動擁有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區域創新真正成為系統、屬于系統.具有了系統的所有本質屬性區域創新實踐或區域創新系統的建設真正成為一項系統工程區域創新有其創新主體、創新資源和創新環境.各創新主體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形成了復雜的結構.在具體變化的創新環境中.整合集聚創新資源.開展高效的創新活動.以提升區域的整體競爭優勢和國際競爭力.大力促進區域科技經濟社會自然的協調發展.并實現國家創新的使命這些功能的充分實現使區域創新最終成為成熟完善的系統.

2國家創新系統理論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國家創新系統理論以同家創新系統的客觀存在為前提.區域創新系統又是國家創新系統的要素或子系統.所以.國家創新系統理論在思想理念上和內在邏輯上便必然地對區域創新系統構建發揮重要的支持支撐作用國家創新系統與區域創新系統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1)區別。從系統的規模和層次看.區域創新系統是國家創新系統的子系統.是國家創新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創新系統是一國之內所有區域創新系統的整合與集成區域創新系統屬于中觀層次的創新系統.國家創新系統屬于宏觀層次的創新系統區域創新系統上有國家創新系統.下有城市創新系統和產業創新集群.處在承上啟下的中觀層次上.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從研究領域的側重看.區域創新系統著重于應用研究.同時也重點支持一些具有區域特色和優勢的基礎研究項目區域創新系統有助于形成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淘汰不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國家創新系統則不僅重視應用研究,而且重視基礎研究,換言之,不僅重視技術創新,而且重視知識創新(即科學創新)國家創新系統不僅要求形成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而且要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大力扶持和保護面臨國際競爭、戰略上十分重要而本國尚處于發展初期的幼稚產業和弱勢產業.從而縮短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區域創新系統比國家創新系統更富有地域色彩區域創新系統是區內所有城市創新系統的整合與集成.城市創新系統又是官產學研等創新主體的整合與集成從某種意義上說.區域創新系統是產業創新集群的放大和延伸.但國家創新系統并非基于幾個產業創新集群各具特色的行政區域創新系統使創新要素在行政區域內流動比較容易.但在跨行政區域范圍內、在一國范圍內流動則往往受到地方保護主義、轉移成本、地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

(2)聯系。區域創新系統與國家創新系統都強調創新主體、創新資源以及創新環境的重要作用.并認為互動的學習機制是創新系統的發展動力區域創新系統的運行狀態正常與否.功能發揮有效與否.子系統之間協調與否.都直接影響著國家創新系統運行的水平和效率.影響著國家創新系統功能的發揮。因此.發展國家創新系統.必須首先建設區域創新系統.要把國家創新系統的要素滲透和配置到各具優勢和特色的各個區域中國家創新系統對區域創新系統具有約束作用.區域創新系統的發展與完善.必須符合國家創新系統的要求各區域創新系統要根據國家創新系統的總體目標.從各區域實際出發.統籌安排.全面落實國家創新系統是區域創新系統發展的保障,它通過宏觀環境、政府政策、國家科技規劃等手段來保障區域創新系統的發展區域創新系統的建設和完善必須得到國家創新系統的支持國家對創新系統建設和完善所沒計的政策和規劃.經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作用于區域創新系統國家的產業政策對域創新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所起的作用非常顯著.各區域的特色產業基地、高新技術園區等系統.便是區域創新系統的表現形式國家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創新環境的完善以及國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為區域創新系統的建設和完善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在國家宏觀教育政策扶持下建立和發展的大學等教育組織所構成的特定知識源和知識載體.為區域創新系統提供了智力支撐這些高等院校和培訓機構將在區域層次上發揮重要作用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科研院所也對區域創新系統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在國家創新系統中.政府根據國家發展目標.實施重大創新計劃和項目.為創新活動提供良好的制度、政策、法律和基礎設施.促進產學研合作.推廣創新成果而區域創新系統則要把這些創新成果內化為區域經濟增長的動力.促進區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優勢.

3區域經濟學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創新在本質上是一種經濟行為。區域創新在本質上就是區域經濟行為。于是.區域經濟學便構成了區域創新系統的一個重要理論基礎區域經濟學強化了區域創新系統構建的區域意識和空間意識.區域創新系統構建則在區域經濟學那里發現并確立了自身的終極目標.即增強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優勢.優化區域產業結構,促進區域經濟高速穩定持續發展。區域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也幫助區域創新從各個方面建立了一種域架構區域經濟活動的自組織暗示區域創新的系統特征:區域經濟活動的空間結構誘導區域創新的空間布局:區域經濟活動的地域分工加強區域創新的優勢互補:區域經濟政策引導區域創新的發展方向。總之.區域經濟學對區域創新系統構建發揮著基礎理論的導向作用。

4創新經濟學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創新經濟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是技術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的運行過程、演化機制、動力模式,相關的組織創新、市場創新、金融創新和制度創新.創新戰略的選擇.創新能力的評價等而區域創新系統構建包括科學創新和技術創新。且偏重技術創新。這樣,創新經濟學就為區域創新系統構建提供了核心理念和基本知識.直接指導區域創新系統的建設與發展準確把握技術創新的本質特征.認識并尊重技術創新的規律,有助于技術創新活動的順利開展:正確理解技術創新與組織創新、市場創新、金融創新、制度創新的關系.有利于區域創新實踐的統籌安排和整體布局,圍繞技術創新.相關創新聯合發力,全面推進:從實際出發,選擇切實可行的創新戰略.有利于區域創新系統優勢和特色的發揮:建立科學的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有益于量化區域創新系統建設的水平。

5新制度經濟學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新制度經濟學是運用經濟學方法研究制度.研究人以及由人建立的經濟組織在特定的制度約束下進行的經濟活動該學科主張制度進步是提高經濟效率的重要途徑而制度創新在本質上正是制度進步在建設區域創新系統的過程中.制度創新既包括企業內部與技術創新直接相關的制度創新.也包括地方政府實施的制度創新在某種意義上.政府的制度創新對整個區域的經濟。

社會發展更具有整體長遠的戰略導向作用從制度安排和制度演進到制度進步和制度創新.新制度經濟學從制度的角度為區域創新系統的構建貢獻了創新思想理念.奠定了制度創新的理論基礎。

企業是一種技術創新主體和經濟活動組織.追求技術發明的成功的商業化應用.追求商業利潤最大化為使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提升人們的生存質量.增強區域的整體競爭優勢和自主創新能力.制度創新便顯得特別重要制度的改造、建設與完善是一個地方政府的長期任務讓好的制度規范企業經濟行為.使絕大多數人的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和改善.這是一個地方政府所應追求的終極目標因此.在建設區域創新系統的過程中.地方政府首先要為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打造最適合的制度安排。

6都市圈理論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如果說區域經濟學為區域創新系統構建貢獻的是區域思想理念.那么.都市圈理論則把這種區域思想理念指向了特別的區域.即都市圈都市圈理論并不會對任何類型區域的創新系統構建發揮理論指導作用.它主要是對已經發展成為都市圈的特化區域的創新系統建設產生重要影響例如.作為世界第六大都市圈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就是極其特化的經濟區域都市圈內各城市聯系緊密,相互依存,優勢互補,共同繁榮.不僅是經濟活動的中心.而且是科技創新的中心.每個城市創新系統都是所在區域創新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城市功能的科學定位、合理分工與協作,各類產業的整體優化布局。知識、技術、信息、資本、人才等各種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動.交通基礎設施的網絡化一體化.制度政策體制的貫通銜接等.都大大促進了區域創新系統的發展與完善.為區域創新系統的建設打造了良好的環境.

7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理論與區域創新系統構建

科技合作在本質上屬于合作創新或聯合自主創新例如.把江浙滬作為三個行政區來看.其間的科技合作屬于合作創新:把江浙滬作為一體化的長三角來看.其間的科技合作則屬于聯合自主創新技術轉移在本質上屬于轉移創新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又是區域科技創新的主要方式所以.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理論從科技創新的角度為區域創新系統構建提供了思想支持和邏輯支撐科技合作模式與技術移機制的探究和選擇.科技人才的自由流動.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科技政策的統一對接.科技信息共享平臺的打造.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的完善等.將推動區域創新系統的發展.實現寬領域、多層次、全方位的區域科技創新.進而大力提升整個區域的創新能力。

8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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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創新是指一個社會以新的更大效率的制度規則(或組織)取代舊的缺乏效率的制度規則(或組織)的變革。當前,中國社會處于轉型時期,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面臨諸如利己主義和享樂主義抬頭,金錢至上等價值觀念的急劇轉變;對中國優秀文化的認識缺失;對網絡世界的過分依賴等新情況和新問題,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臨新的挑戰。

之所以形成這樣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傳統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的滯后性。一是傳統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種事后教育模式,常常是疲于應付、措手不及,不能在問題發生之前就將其化解或阻止。二是我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很長時間以來并沒有真正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軌道上來,而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經濟割裂開來。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的僵化性。長期以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依靠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的理論水平和工作經驗,缺少與外界和最新研究成果的交流,與當前大學生思想觀念多元化的復雜狀況不符,導致廣大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工作很難進行,或者工作效率低下。

第三,制度創新中行為主體的錯位與缺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擔當初級行動集團角色的是來自高校一線基層的政治輔導員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者,擔當次級行動集團角色的是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我國現階段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往往存在著初級行動集團次級化、次級行動集團初級化的弊端。來自基層的制度創新主體一方面創新動力不足,另一方面,即便存在創新意識,也得不到應有的、及時的來自次級行動的發掘和制度化推動,通常次級行動集團往往在遠離非正式制度的環境情況下,承擔起制度創新的角色。

二、高校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創新的內涵

(一)加強制度供給,構建合理的制度結構

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同樣,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也包含了正式的和非正式兩類。正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層面的,包括黨的政策、法規、政府規章以及教育部門的一系列規定,一類是校級層面的,包括各類學校的規章和規定等。非正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開展的社會發展程度、思想意識形態、風俗習慣等。在制度結構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對于思想政治教育都很重要,正式制度的有效運轉是以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存在為條件的,不同制度安排之間的相互補充,方能形成相對穩定的合理的制度安排。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設必須構建合理的制度結構,充分發揮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作用。通過制度的創新,打破既有的制度結構,重新構造與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吻合的一系列基本制度關系和行為制度,以此選擇一種運行費用較低的制度模式,促進思想政治教育健康開展。

(二)加強制度的供給,彌補制度缺失

對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制度供給的切入點是加強正式制度的供給,因為正式制度的變遷比非正式制度來的快,且易控制。政府須根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隨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及時制定新的規劃和專項政策、意見,根據具體情況,以法律、法規等形式保證政策和規劃的落實。同時,高校也要根據相關政策法規,貫徹落實意見和操作辦法,保證制度供給及時到位。另外,在保證正式制度供給的同時,注重非正式制度的創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開展既包含了正式制度安排,也有意識形態、風俗習慣等非正式制度因素。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社會文明的進步,存在于人們頭腦中的非正式制度也在變遷之中。文化主要通過教育和模仿傳承下來的行為習慣來對各種制度安排的成本產生影響。加強非正式制度創新,主要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大學校園文化,運用輿論的力量,宣傳、引導校園文化良性健康的發展,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基礎。

(三)建立健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機制

一要建立完善領導責任制。通過高校黨委統一領導下的各部門負責制,黨政齊抓共管,黨委書記、校長親自抓,對大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負責。同時,明確校內各部門的責任,把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組織、宣傳、學工、團委;各行政部門;思政教研室等教學單位;學生會、社團、班級等組織,大家各負其責,共同做好工作。二要健全協調機制。成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委員會,研究部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工作,討論解決重大問題,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有關方面大力支持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確保做到制度落實、組織落實、工作落實。三要建立完善育人機制,在全員育人中突出教書育人。建立教書與育人相結合的機制,完善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體系和考核辦法,引導教師把思想政治教育滲透到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各個方面,逐步形成高校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氛圍。

(四)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激發制度創新主體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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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化水平;提升;規劃策略

Abstract: At present, a lot of our country city appeared serious “urban diseases ", the city will seriously hinder our country city to change the pace of the process. Only to improve these problems, to make our city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ity quality improved steadily, on a sustainable, efficient, healthy and safe, humane, rural development and coordination of city road.

Key words: city level; upgrade; planning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城市化是工業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和社會邁向進步的歷史趨勢,中國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制”結構造成城市化滯后問題,讓人們逐漸認識到城市化是突破社會經濟發展瓶頸的重要途徑,城市化水平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而加快城市化進程是我國城市化現狀的迫切要求。我國城市化水平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而且落后于發展中國家;不僅現在落后,有可能在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還會落后于世界城市化水平。加快城市化進程是解決我國農業、農民和農村問題的最終出路,將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現實意義,首先它有助于促進我國現代化的實現,促進國民整體素質的提高,提高我國綜合國力;同時將有效地促進農業現代化,大量農村人口遷居城鎮,為農業大規模經營創造出條件,帶動農業結構調整,使農業成為高商品率、高效率的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生產技術現代化。

1.優化制度安排、推進制度創新

制度是人們創造的一系列管束人們最大化行為和社會活動的游戲規則的總和,主要作用是通過激勵機制降低交易成本、服務經濟活動,提高經濟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制度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會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無效率的制度安排則會抑制甚至阻礙經濟增長和發展。城市化作為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社會結構轉型現象,同樣與制度安排與其變遷密切相關。制度安排通過限定個體的選擇集合影響個體的城市化行為,進而影響城市化進程;通過影響交易成本制約城市化成本;同時作為一種激勵機制通過影響資源配置制約城市化配置。因此,要全方位優化制度安排,加快制度創新。

1.1堅持以思想解放推進制度創新

城市化發展中的制度創新,首先要有創新的理念、創新的思維,要敢于突破“左”的過時的僵化思想的束縛,沖破已經形成的利益格局,改變原先的束縛城市化發展的做法,要充分吸收己經為世界發展所證明的先進思想、先進制度和文明。總的來講,思想決定思路、思路決定出路。思想大解放,才能帶來制度大變革,為新一輪城市化發展開辟新的通道。

1.2堅持以改革作為城市化發展中制度創新的重要手段

改革是動力,改革是根本。制度創新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社會經濟變革的產物。制度創新作為人們的行為規范,既服從于大多數人的目的,又是人們權力和利益關系的重大調整。制度創新必須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維、改革的思路、改革的辦法,通過深化改革才能實現。改革不可能舒舒服服、田園詩式的浪漫,“天上不會掉餡餅”,也沒有“免費的午餐”,改革必須堅韌不拔、動真碰硬,有時還要有自我犧牲的精神和勇氣。

1.3堅持以“小政府,大社會”的模式推進制度創新

城市化發展中的制度創新,市場化是重要取向。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城市化發展,必須堅持市場為基礎配置資源,因此“小政府、大社會”是制度創新的目標模式,城市政府主要以生產公共產品、提供公共服務為主,重在建立秩序、規范行為,做好仲裁,加之必要的引導和調節。制度創新在方向上,使政府的權力相對減少,職責卻進一步明確。所以制度創新中政府一方面是主體,另一方面又是改革的對象。而且,政府本身也擔負著重要制度創新的責任。

1.3堅持以科學的發展觀指導制度創新

科學發展觀是以科學的觀點對待發展。制度創新的目的是為了發展,也必須貫徹科學的態度。打破城鄉分治的格局,將農村城市化、城鎮化與大中小城市共同發展結合起來;在政府職責明確的前提下,改變行政區劃之間嚴重分割的局面,促進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城市之間的分工協作,推進城市圈的建設與發展,促進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有效配置;改變原來的政績考核制度,注重城市功能的完整和配套、物質與精神文明共進,推動城市化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更高境界。

1.4堅持以民為本作為制度創新的出發點

制度創新在路徑選擇上,要走出官本位、權力本位的傳統定勢,克服政府自以為高明的神秘性、封閉性,強調“三公”(公平、公開、公正)要求,做到制度創新的起點是群眾利益的需求,制度創新的過程是城市居民的積極參與,制度創新的結果是人民群眾利益的實現,要接受人民的檢驗和評價。城市化發展是為著人民的利益,城市化制度創新同樣是為了人民的利益,必須一切為著人民,一切服從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2.完善產業政策,推動產業發展

城市化主要是指人口從農村轉移到城市的過程。就業崗位是否充分,能否滿足勞動力的需要,是人口轉移的先決條件之一。社會對就業崗位的提供,取決于兩個基本因素:一是經濟增長,二是產業結構,這些均與國家的產業政策密切相關。

因此,制定合理的產業政策,推動產業發展,提高產業競爭力是推進城市化的重要舉措。我國產業政策的創新要根據中國國情,發揮優勢,回避劣勢,準確定位,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城市化進程中實施的產業政策的政策取向應該逐漸由傳統的部門傾斜型向現代的強化功能型轉變。產業政策的創新要針對城市化過程涉及到的所有產業,在對各個產業進行正確定位的基礎上,制定適當的產業政策,改變重生產輕服務的產業方針,堅持“二、三產業并舉”協調發展;改變傳統以犧牲農業進行結構調整的做法,實現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協調發展。

由于我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因此,產業政策的具體制定、實施要堅持產業政策區域化的原則。所謂產業政策的區域化是指在制定產業政策的過程中,要對各產業在全國的布局有個總體考慮,在確定主導產業、需要重點支持與重點限制的產業的同時,對全國產業發展目標,因地制宜地進行區域分解和實施。

在調整產業結構和實施產業政策的過程中,各地區要在國家規劃和產業政策的指導下,選擇適合本地條件的主導產業和優勢產業。以避免區域產業“同構化”,建立起由不同地區各自的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水平所決定的“差別化產業結構”,東部地區要發揮各種優勢,積極參與國際分工,發展處于產業結構頂端的產業。中部地區作為一種區域“夾縫”,要發揮好“承東啟西”的作用,一方面依托資源優勢,接納東部傳遞過來的傳統資源指向型產業;另一方面,加強與西部地區的合作,利用相對技術優勢幫助西部開發資源、共同修建跨區域的重大基礎設施等。西部地區要立足于資源優勢,承接中東部傳遞過來的技術并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加以改造吸收,同時也要引進部分高新技術以提升產業的檔次,還要積極與周邊國家進行多種形式的技術、經濟交流。

3.結語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尚處于城市化發展的初期階段,但是在不久的將來,就要面臨“加速度”時期,應當早作準備。中國又是一個大國,各地區差別很大,所采用的城市化模式也不應一成不變,而應走多元化之路。只要在遵循共有規律、共同趨勢的前提下,制訂出正確的城市化戰略,認真吸取各國城市化的經驗和教訓,就能爭取少走彎路,盡可能地避免城市化的消極因素,防患于未然。

參考文獻:

[1]葉裕民:中國城市化之路一經濟支持與制度創新,商務印書館,2001.

[2]汪冬梅:中國城市化問題研究,中國經濟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