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變更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4-03-01 17:54:5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設項目變更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清理概算的主要依據按內容和性質可分為項目設計文件,項目設計批復文件,國家政策性文件,建設單位制定的有關工程投資的管理辦法、驗工計價及管理辦法、項目建設合同及資料4類。項目設計文件包括:初步設計文件、施工設計文件及工程數量、I類設計變更及工程數量、簽證的工程變更、施工圖投資檢算等。項目設計批復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批復文件、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含修改初步設計批復文件)、I類設計變更批復文件、批準的工程變更等。國家政策性文件包括:鐵路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和調整及補充文件,國家、鐵路主管部門下發的關于價格、費用調整文件及通知等。建設單位制定的有關工程投資管理辦法、驗工計價及管理辦法、項目建設合同及資料包括:招投標文件、承發包合同、工程投資管理辦法、驗工計價及管理辦法、經第三方中介機構審核后的征地拆遷資料與價差調整資料、地方規劃或政策等原因引起的新增工程及費用資料等。
2清理概算包括的內容
清理概算是以批復的初步設計修正概算為基礎進行的,清理的項目內容和費用主要包括:批復的概算費用、預備費及降造費、其他費用的調整、施工圖投資檢算量差分析、征地拆遷的調整、價差的調整、動態投資的調整等7個方面。
2.1批復的概算費用
對批復的概算費用進行梳理和清理,包括初步設計批復的概算費用,修改初設計批復的概算費用及調整(只有重大、復雜項目才會發生),征地拆遷批復的費用及調整,批復的價差及調整,I類設計變更批復的費用等。但要注意批復概算費用的調整方式,一種調整方式是調整概算總額;另一種調整方式是使用降造費或預備費,不調整概算總額。另外還要防止批復的調整費用在項目中重復計列。
2.2預備費及降造費
預備費及降造費包括:建設單位已使用的預備費,尚需使用的預備費,降造費的使用情況及降造費總額。
2.3其他費用的調整
其他費用的調整內容主要是指概算編制辦法中“第十一章”的內容,根據項目建設期間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調整。
2.4施工圖投資檢算量差的分析
在開展施工圖設計的同時,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投資檢算的編制,對照初步設計批復意見檢查施工圖設計內容,核實工程數量,對施工圖與初步設計的量差進行分析。清理概算時,依據承發包合同關于施工圖量差調整的條款進行費用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2.5征地拆遷及費用的調整
征地拆遷的調整內容包括征用土地、拆遷建筑物的補償,“四電”及管線遷改的費用,改路、改河、改溝以及泵站遷改的費用,土地復墾費用及征拆各項規費。
2.6價差的調整
價差的調整內容包括甲供材料設備價差,政策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材料價差,火車運價差等。
2.7動態投資費用的調整
動態投資費用的調整指按建設項目建設期貸款利息實際發生額的概算進行調整。綜上所述,清理概算總費用=批復的概算費用+施工圖量差的調整+征地拆遷費用調整+價差調整+其他費用的調整-預備費及降造費剩余+動態投資費用的調整等4清理概算工作過程清理概算工作由建設單位組織,工作過程大致分為資料收集與整理、組織編制清理概算文件、預審和報審清理概算文件3個階段,參與編制的單位主要有設計、施工、監理、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
3資料收集與整理
資料收集與整理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廣義講要收集引起建設項目投資變化的所有資料,狹義講收集所有合同條款中明確可調整費用的資料,且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各負其責。建設單位負責收集與整理的資料有承發包合同,驗工計價臺賬,征地拆遷協議及費用,甲供材料及設備清單,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批復,降造費、預備費、概算“第十一章”其他費用的實施情況,建設項目財務費用情況等。設計單位負責收集與整理的資料有政策性費用調整文件、價格信息,配合現場施工的設計簽證,施工設計及設計變更文件等。施工單位負責收集與整理的資料有施工圖及工程數量,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簽證,“四電”和管線遷改協議及費用,改路、改河、改溝、泵站遷改協議及費用,承發包合同允許調差的無信息價的非甲供材料及設備采購清單,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地質條件的重大變化,涉及合同費用調整的有關文件、通知及簽證等。監理單位在資料收集與整理過程中,要把好原始資料的審核這一關,保證所收集資料的真實性和數據的可信性,讓每個清理概算數據都有據可查。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負責收集與整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征地拆遷費用、價差,地質條件重大變化等引起的費用調整的審價資料。
4組織編制清理概算文件
組織編制項目清理概算文件是一項多方參與、相互配合的工作,建設單位要與設計等單位緊密配合,并做好協調工作。(1)建設單位對收集的所有資料按事項進行整理、匯總,并按站前、站后工程分類,依據工程概算編制辦法的章、節目錄,對每個合同標段存在的問題按個性、共性進行梳理。然后,建設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對梳理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分析,甄別出需要納入概算清理的內容與事項,各參建單位分頭進行基礎材料的編制。(2)設計單位根據基礎材料匯編價差調整文件,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對征地拆遷費用、設計單位提供的價差調整文件、預備費使用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核,并出具審價報告。(3)設計單位根據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檢算,建設單位提供的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對征地拆遷調整、價差調整、預備費使用情況等費用的審價資料,以及建設單位提供的概算“第十一章”費用使用情況等,編制清理概算文件,同時對費用變化的原因進行分析。
5清理概算文件的預審及報審
清理概算文件編制完成后,由建設單位組織預審。預審通過后,由建設單位報原初步設計批復單位審查,審查過程中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準備好各項目費用的原始資料備查。清理概算文件經核備或審查批復后,是控制工程投資的依據之一,是建設單位進行項目決算的依據。
6結束語
篇2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是指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財務決算,整個過程進行資金和財務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因此財務管理貫穿于基本建設工程的全過程。它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制度,依法合理并及時籌措建設項目資金,編制資金預算,控制建設成本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當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基本建設項目單位對財務管理工作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存在著重工程建設,輕財務管理的現象,沒有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基本建設項目中應有的監督和管理職能。
(二)項目建設資金在使用上不夠規范。有的項目沒有嚴格按照批復的概算進行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沒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計量支付結算手續不嚴格,不規范,合同變更沒有履行相關變更手續,存在著隨意調整投資計劃,變更設計內容的現象。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支,超概算較多,從而擠占了工程項目建設成本。
(四)成本費用科目使用不規范,建?O成本核算不夠完整,成本核算對象不明確。
三、如何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單位財務管理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基本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首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重視財務管理工作,要親自分管財務工作。財務工作貫穿于基本建設項目工作的始終,是基本建設項目的重點工作。其次,建設單位的財會人員應積極參與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合同、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工程驗收等工作,為領導層的決策提供依據。
(二)建章立制,重視財經法規知識的學習,增強依法依規的理財觀念。嚴格按照財政部第81號令《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財建[2016]503號《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和財政部財建[2016]504號《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執行,提高依法理財的自覺性,確保工程安全,資金安全。要加強和完善單位的財務管理各項制度,強化內部管控制度,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會計行為。確保建設項目資金做到專項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滯留建設資金、侵占和挪用工程款。
(三)遵照合同約定,根據工程建設進度,按照計量支付制度和要求,嚴格財務結算手續,由單位財務部門會同工程建設部門、合同管理部門相互配合,對各類工程款支付進行嚴格把關,經各個部門審核后撥付工程建設資金。
在工程實施階段,加強概預算的控制,避免超概算,超預算。財務管理的重點是,積極參與招投標,對項目的性質、工期、質量要求、施工范圍等進行全面的了解,便于簽訂合同時降低建設成本,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爭取主動,減少糾紛。在招標文件中涉及的條款要反復推敲,便于以后控制造價和參與審核合同的簽訂工作,對工程完工價款的結算方式,違約的處理,違約爭議等都有明確的約定,對索賠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過多索賠。同時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計量支付管理辦法,突出事前預算,強化事中監督,完善事后控制。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程序復雜,工作量非常大,客觀上需要更多既懂財務,又熟悉工程造價管理控制的復合型人才。
在工程結算方面,重點是工程預付款的結算,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和工程竣工財務結算,包括用款計劃的確定,付款依據的規定。要加大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做好財務管理的關鍵。工程竣工決算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最后一關,為加強財務管理、降低工程建設成本,財務部門可以選有工程審計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強化審計機構的工作責任性,配合我們建立完善財務管理機制、完善結算審計程序,以加強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充分發揮工程建設資金的投資效益。
(四)強化資金管理和使用,做到專戶核算,專款專用。首先,建設單位要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并有專業的財務人員負責管理。單獨設賬,單獨核算。其次,嚴格執行國家對基本建設項目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制度和辦法,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如財務管理辦法、建設單位管理費管理辦法,工程價款結算辦法、設備材料采購辦法、成本費用管理辦法等,使財務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條不紊。第三,財務人員還要積極參與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竣工驗收、資產移交等工作,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財務監督。在招投標及合同簽訂時,對招標合同條款中涉及財務會計資料,工程預付款保函,工程履約保函,價款支付條件和方式,違約責任等方面的內容進行財務風險管控,提前介入爭取主動。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市、區監察局關于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意見的要求,促進中心項目建設的優質、廉潔、高效運轉,結合江監[20*]3號文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督促中心相關科室認真履行職責,促進中心項目建設的優質、廉潔、高效、安全運轉。
二、監察主體、監察對象和監察內容
(一)監察主體:中心紀檢組。
(二)監察對象:中心實施建設的工程建設項目。
(三)監察內容:對建設項目從工程項目前期審批、工程招投標、進度質量安全、設計變更、竣工決算5個重點環節實施監察,具體如下:
1、建設項目前期審批手續辦理情況的監察
主要監察7個重點建設項目是否履行國家規定的各項審批手續,項目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是否齊備。
2、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
重點監察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是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實行招投標,有無規避招標、搞假招標的問題。
建設項目、設備與材料采購嚴格按照相關的紀律和制度,并按規定程序進行物資采購,凡建設項目、設備與材料采購單項5萬元以上的需進行公開招標。建設項目、設備與材料采購5萬元以下的中心采取邀請招標形式確定承建商并按要求填寫《五萬元以下建設項目、設備與材料采購管理用表》,受邀請投標方原則不少于3家。
對于經公開招標確定的合同簽訂應嚴格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合同法相關規定在公平、公正基礎上簽訂。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
3、建設資金管理與使用環節的監察
建設資金是否按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是否按照工程建設進度支付工程資金;資金投向是否符合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問題,是否存在奢侈浪費和違規支出。工程款撥付和竣工決算是否嚴格執行有關審計法規。
4、工程進度與質量安全環節的監察
工程項目開工前是否依法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代建、施工、監理單位是否建立了質量與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制定了保證工程質量與安全目標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已制定的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具體措施是否得到切實履行;在施工過程中對關鍵部位是否符合國家關于工程質量與安全的強制性標準,質量與安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對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清緣由,對事故的處理是否及時、有效。
5、工程設計變更環節的監察
工程設計變更是否經設計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準,手續是否齊全。變更后是否對工程使用功能、合同履行產生影響。因重大變更導致建設內容、規模、投資的調整是否經原審批部門審批。工程變更聯系單簽證是否符合江建局【20*】84號《*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
三、監察工作任務分解
為更好的做好中心紀檢監察、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中心成立紀檢監察小組、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小組。
根據《20*年全區重點工程建設效能監察目錄》由中心紀檢組負責的效能監察的重點工程具體為新塘東區一期、彭埠社區農居、范家社區農居、紅五月社區農居、建華社區農居、興隆社區農居、牛田社區農居等7個項目。中心實施的未列入*年區重點工程的建設項目也需進行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按照“《*區工程建設行政監察全過程監督手冊》”中規定,分別填寫建設工程項目概況表、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情況表、建設項目過程管理情況表、建設工程項目后續管理及廉政宣教情況表,并落實專人負責將相關表格資料匯總保存(具體詳見附件1)。
四、工作方法
為確保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工作的有效開展、取得實效,將采取以下措施方法:
(一)定期會議制度
中心紀檢組每季度召開定期會議,檢查落實各建設項目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的實施;中心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小組每月組織一次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檢查,并對7個重點工程按5個重點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并通過定期召開會議,了解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二)定期檢查制度
定期對7個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現場檢查和抽查,查閱項目審批報建文件、項目建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制度規定、工作安排、目標責任書、工作完成情況有關記載和檔案、會議記錄,了解項目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其他與項目建設效能監察內容相關的各種資料等。在做好定期檢查的同時,根據上級要求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對以上內容進行不定期檢查。
(三)定期總結制度
定期匯總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執行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文件并裝訂成冊保存,積極總結工作推進過程的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
(四)受理舉報制度
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受理舉報投訴,并對受理的問題進行調查。發現重大違紀違法線索的,報告上級監察機關組織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
把做好服務、督促督辦作為重點建設項目效能監察的首要任務來完成,始終要以服務重點建設項目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推進重點建設項目的正常運行。
(二)認真學習
要認真學習和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程序,掌握政策依據,深入調查研究,主動了解重點建設項目中遇到的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進行協調處理。
(三)密切配合
監察小組在工作中既要履行好效能監察的職責,又要注重和中心科室及代建單位的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效能監察機制與程序,加強相互之間的工作聯系和溝通,協調一致的開展工作。
篇4
【關鍵詞】竣工結算 結算管理 結算審核
竣工結算是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最終值,其編制及審核是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最后環節,也是檢驗整個建設項目投資效益的重要指標之一。一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最終結果涉及工程設計、招標、施工和竣工結算的全過程,但對于一個大型工業項目來說,竣工結算環節絕對不能忽視。下面筆者現結合多年參與竣工結算(決)審核工作的體會和經驗,通過實例對竣工結算審核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及其應對措施加以分析論述。
1.竣工結算審核中存在問題
竣工結算管理是一個較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參與工程管理的多個部門,諸如設計單位、監理、現場工程管理、采購、供應、預結算、財務等部門,如果其中的某一個環節管理不到位,就可能造成費用失控,從而導致工程費用控制出現如下問題(這些問題并不是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工程中):
1.1合同中未約定竣工結算工程量、單價和取費等的計算原則及方法。此類問題主要出現在未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中標單位的合同中。源于合同談判階段,業主方造價人員未積極跟進。對此,業主方造價人員應全程介入合同談判,運用專業知識在合同中準確、詳細地描述竣工結算所采用的辦法,避免前后矛盾、含糊不清、缺漏或產生歧異。
1.2合同中未說明設備及主材計價方式(包括是否需業主認價)。如工程中有甲供設備及材料,則需要說明甲供設備及材料的裝卸費、倉儲保管費的計算方法。其解決辦法只能按各省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調整。
1.3設計變更費用審核。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于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難免會發生設計變更情況。這些都會不同程度地增加工程費用,對建設方(投資方)來說,既是重點,也是難點。因此,要嚴格控制工程造價。例如:有的“三邊工程”存在邊出圖紙邊施工邊修改的情況,比如某廠房設備基礎(有預埋的管線、鐵件等),在設備沒到貨的情況下,現場就開始施工并很快完工。設備到貨后,復核現場土建安裝條件,發現尺寸不符,導致基礎重新施工,這樣不僅浪費資金,還延誤工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4現場簽證費用審核。制定規范的現場簽證管理辦法,是控制工程結算價的重要措施。例如,現場所簽的土方工程量與竣工資料不符,某《供水工程公用部分》工程土方運輸簽證單工程量為14788.79m3,,經與竣工圖計算、現場核實審定的土方量7806.49m3,兩者相差金額13.58萬元。再比如電纜,根據圖紙計算的量已滿足實際施工所需用量,施工單位單位仍然出具工程聯系單要求增加電纜用量,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現場代表在沒有去現場核實的情況下,就給予簽字認可,造成費用增加。
1.5 EPC總承包工程費用審核。比如,根據初步設計階段的勘察資料,初步設計階段井樁、道路等工程施工水泥采用抗硫水泥,施工圖階段設計根據詳細勘查報告,采用了普通硅酸鹽水泥,該部分的差價應相應調減合同價。出現該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建設方相關現場管理人員,未結合總承包方式對初步設計進行詳細了解,只是按照慣例對施工圖內容進行施工管理所造成的。
1.6建筑材料審核。由于建筑材料費用占總工程費用的60%左右,材料質量的好壞對工程質量和投資控制有著很大的影響。
如果材料計劃審批、采購、發放環節中沒有一個嚴格的、完善的管理制度,或者雖有制度但執行不力,就會造成材料的采購、發放失控,增加材料庫存量及資金成本風險等。針對建筑材料審核每一個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甲供材料核銷,能很好地控制造價。
1.7結算的送審變更簽證材料代用單所套用定額及取費與所簽合同不一致。比如實際挖土,土的類別二類深度2米,施工單位為了多得利潤就高套定額,土方類別按三類深度3米計算,從而增加工程項目費用。
2.應對措施
針對工程造價管理中出現的上述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解決:
2.1建立健全項目工程管理相關制度,如建立合同管理辦法、招投標管理辦法、現場管理辦法以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審批工作程序及處罰細則等,并嚴格執行。
2.2重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代用等與費用有關的審批工作,盡力把造價控制在概算范圍內。
2.3在項目實施階段,審核人員要立足工程造價前沿,深入施工現場,與施工管理人員經常溝通,并認真關注和及時把握工程量變換情況,以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和豐富的經驗,實現對工程造價的控制。
2.4加強學習,提高造價人員的業務素質。工程造價審核結果的準確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核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因此,應建立優勝劣汰機制,培養高標準的人才隊伍。
2.5在工程建設項目中,工程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雖是不可避免的,但要進行有效控制。要認真組織圖紙會審,將設計變更降到最少,并盡可能地把設計變更尤其是對工程造價影響重大的設計變更控制在施工階段的初期。這樣,設計變更發生得越早,損失越少。
2.6審核具體結算時,應注意四個方面問題。一是工程量計算,特別注意對多計工程量和重復計算的工程量,以及只想增項不減項等這些極為突出的問題,準確計算工程量是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證,因此,在結算審核中,復核工程量的工作至關重要;二是準確計取取費標準,以所簽訂合同為依據,審核其建筑工程費用的計算過程、審核變更簽證是否真實,以及費用計算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注意材料價差調整,并建立甲供材料的核銷機制;四是注意定額選用是否正確、合理,審核定額的使用過程是否嚴謹,有無錯套、高套定額的現象。
2.7審核人員應加強竣工資料與變更簽證單的核對工作。實際中往往審核人員只看設計變更與現場簽證是否符合、簽字是否齊全,而忽略了與竣工資料的復核。施工單位抓住這一特點,時有不按照設計進行施工或擅自改變施工方案的情況發生。
篇5
關鍵詞:建設項目 投資控制
中圖分類號:TL372文獻標識碼: A
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業主將秉承“誠信服務、科學管理、爭創一流”的原則,有效地實施投資、質量、進度“三大控制”,加強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通過溝通和組織協調,全面實現“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目標,其中投資控制目標尤為重要,但以往公益性項目都是使用單位自建自管自用,擅自擴大建筑面積、提高裝修標準的現象普遍存在,不超過概算的幾乎沒有,有的工程項目實際造價甚至比概算翻了一番。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貫穿于項目的全過程,即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實施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都關系到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控制投資不僅僅是防止投資突破限額,更積極的意義是要促進業主、施工、設計單位加強管理,使人力、物力、財力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工作,對保證和加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筆者通過近幾年對一些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下面談一談對該類項目投資控制的一些體會:
一、決策階段的投資控制
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項目的各項技術經濟決策對項目的投資及項目建成后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國民經濟效益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是項目投資控制的重要階段。
二、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
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作出投資決策后,控制投資的關鍵就在于設計。設計是在技術和經濟上對擬建工程的實施進行全面的安排,也是對工程建設進行規劃的過程。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能使項目建設縮短工期、節省投資、提高效益。據西方一些國家分析,設計費一般只相當于建設工程全壽命費用的1%以下,而這1%以下的費用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度卻占75%以上。由此可見,設計質量對整個工程建設至關重要,設計階段投資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如下:
(一)采用工程設計招投標
為保證設計市場的公平競爭,設計經營也應采用招標投標,雖然早在1984年,當時國家計委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就印發《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暫行辦法》,1995年建設部230號文印發了《城市建筑方案設計競選管理辦法》,新頒的《招標投標法》中也規定符合條件的項目的勘察設計必須招標,但實際招標項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總項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區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標的項目,其招標體系不完善、評標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競爭性,因此應完善設計招投標的相關環節。首先,應成立合法的設計招標機構;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門應建立相應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項目必須招標;第三,業主或使用單位對擬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應有明確的功能及投資要求,有編制完整的招標文件;第四,招標時應對投標單位的資質信譽等方面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第五,應設立健全的評標機構和合理的評標方法,并建立公示制度,以保證設計單位公平競爭,并限制某些部門在項目上的隨意性。
實踐證明,通過設計招投標來擇優選擇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可保證設計的先進性、合理性、準確性。促進設計單位改進管理,采用先進技術,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提高投資效益。
(二)采用限額設計控制投資
所謂限額設計就是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投資估算控制初步設計,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總概算控制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同時各專業在保證達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嚴格控制不合理變更,保證總投資額不被突破。分解投資和工程量是實行限額設計的有效途徑和主要方法,它是將上階段設計審定的投資額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個專業,然后再分解到各單位工程和各分部工程,通過層層分解,實現對投資限額的控制和管理,也同時實現了對設計規范、設計標準、工程數量、概預算指標等各方面的控制。
對設計單位進行如下的具體要求:
1.對已批準的投資總額進行合理分解,確定各分部項目的投資限額。
2.應嚴格按已批準立項的項目規模、功能、裝飾標準開展初步設計,凡需改變審定方案的,應由提出變更單位提出書面報告,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特別是投資變化情況),經批準后方可開展初步設計,同時調整投資額,未經批準的一律不予調整。
(三)應用價值工程法對設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
1.在設計過程中,要應用價值工程法進行項目全壽命費用分析,不僅考慮一次性投資,還要考慮到項目使用后的經常維修和管理費用。
2.將對設計的經濟性要全面考慮、權衡分析。
3.通過設計的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和價值工程分析。在保證工程功能不變的情況下,降低項目投資;或在項目投資不變的情況下提高工程功能,因而最大限度降低建設項目投資;或在工程主要功能、次要功能略有下降情況下,使項目投資大幅度降低;或在項目投資略有上升情況下,使工程功能大幅度提高。
三、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由于工程建設周期長,涉及的經濟關系和法律關系復雜,受自然條件和客觀因素的影響大,導致項目的實際情況與招標投標時的實際情況相比會產生一些變化,因此加強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至關重要。
(一)有效控制工程變更和現場經濟簽證
在工程建設項目中,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是不可避免的,但要進行有效的控制。為防止在施工圖設計中產生漏洞,除在審核時把關外,還應在施工前的圖紙會審、設計院的技術咨詢中消除,總之,應消滅在開工之前。設計變更應盡量提前,變更發生得越早,損失越小,反之就越大。為此,必須加強設計變更管理,對影響工程造價的重大設計變更,要用先算帳后變更的辦法解決,使工程造價得到有效控制。
(二)嚴格審核工程施工圖預算
根據施工圖設計的進度計劃和現場施工的實際進度,及時核定施工圖預算。對于預算超出相應概算的施工圖設計部分,要加以詳細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時與項目負責人通氣,調整或修正控制目標,對工程造價實施動態控制。
(三)深入現場,收集和掌握施工有關資料
在工程施工過程,審價人員和費用控制人員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照圖紙察看施工情況,經常與監理、總承包方及施工人員進行座談,了解、收集工程的有關資料,及時掌握現場施工動態;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控制目標,并為最終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四、竣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竣工結算是參與各方都十分重視的工作,在這個環節上要做到:
(一)核對竣工工程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條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合格,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方法、計價依據、取費標準、主材價格和優惠與承諾條件等。
(二)檢查核對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所有隱蔽工程均需進行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要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隱蔽工程量要與竣工圖相一致。
(三)落實設計變更簽證,設計變更要有原設計單位負責人簽字,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簽字,重大設計變更要經原設計審批部門審批,否則不應列入竣工結算。
(四)按竣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進行工程量的核實。
(五)做到嚴格、合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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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范工程承發包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江蘇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蘇政發〔*〕48號),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工程招標投標和信息管理
(一)凡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地位的項目,除涉及國家安全保密、搶險救災、投資總額低于100萬元(監理、大宗建筑材料和設備采購低于50萬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外,必須實行公開招標;
(二)單項建設工程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鄉鎮單項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的,必須實行招標;
(三)上述標準以下、2萬元以上的投資建設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等方式發包。
政府采購項目都必須按照宿豫政辦發〔*〕9號文、〔*〕17號文規定辦理申報手續,由財政局采購辦委托區政府采購中心招標或采購。工程(包括交通、水務、供電等專業工程)招標必須在區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招采辦)統一管理下進入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公開進行。
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在江蘇省工程建設網、宿遷招標投標網、宿遷政府采購網、中國宿豫網等媒體公開,時間一般為5天。招標單位也可根據需要,同時通過其他新聞媒介信息。
招標單位應根據工程投資規模合理確定報名條件,不得隨意提高資質等級要求,更不得以墊資或變相墊資及其他不合理要求作為報名條件。
二、加強投標單位選定審查程序管理
投標單位的選定必須嚴格按《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蘇建招〔*〕372號)規定的入圍辦法執行,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超過9家時,招標人可以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參加投標,也可以通過隨機抽簽方式從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中確定不少于9家投標單位參加投標。
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由招標單位(或招標單位)依據省、市規范文本編制并經招采辦審定,其中工程標底應報區審計局審核。
三、加強招標評標定標關鍵環節管理
國有資金項目,強制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人應在開標3天前向各投標單位公布標底及工程最高限價,超出最高限價作廢標處理。
評標委員會在開標前半小時產生,一般為5名以上單數,其中業主評委不超過1/3,其他評委在區紀委和招采辦的監督下,從省、市專業評委庫中隨機抽取。評委應積極負責完成評標工作,對三次無正當理由拒絕參會或不負責任評標的,上報省招標辦取消其評委資格。
凡國有投資項目,原則上一律實行計算機輔助評標。工程開標后,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和標準,當場定標。中標結果應在宿遷招標投標網、中國宿豫網公示2個工作日。嚴禁定標后壓價、壓工期。
四、加強中標單位和招標單位動態管理
加強中標后合同跟蹤管理。凡中標工程,嚴禁非法轉包、分包。一經發現,取消中標資格,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建設單位、中標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實施項目建設。經招標確定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設計功能、設計檔次等原則上不得變更。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工程量或材料、設備變更的,應當按下列規定程序審批后再實施:
(一)對單項設計或施工變更占工程中標價的5%以下或單項變更2萬元以下,材料、設備更換單項增加造價20萬元以下,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變更(更換)方案、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等詳細資料,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會同監理單位等有關方面審核論證并提出建議意見,報建設單位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批準;
(二)對單項設計或施工變更占工程中標價的5%至10%或單項變更2萬元以上,材料、設備更換單項增加造價20萬元以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要請財政、審計、招采部門參與現場簽證后報建設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三)對累計變更增加造價超出項目中標總價10%以上但未突破投資概算的,由建設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提出書面報告,經發改、財政、審計、招采部門審核后,報區政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批準;超出投資概算的,由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建設單位要及時、嚴格核(確)定變更工程量及相關綜合單價。變更工程量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多方現場核定簽字確認后,并按規定辦理簽證手續。
加強招標機構動態管理,實行季度動態考核。建立招標機構誠信檔案,對越權、違規的,作為不良記錄記入檔案,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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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套制度涵蓋,創新監管體系新機制。嚴格把好入場關,解決出租或出讓價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問題,減少集體資產流失,阻止層層轉包、違法分包行為的發生。不準違反資產資源交易程序,實行暗箱操作壓低交易價格;不準利用自己的職權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不準以各種名義出借村、社集體資產或用村、社集體資產為外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貸款抵押、信用擔保;不準鄉鎮干部,索賄受賄、玩忽職守。
二、一套系統管理,實行農村產權項目新系統。圍繞項目注冊、公告、合同、變更、支付等節點。通過規范、采集基礎數據,形成項目庫、合同庫、變更庫等,有效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杜絕規避招投標、不進場交易等現象。
三、一套新模式,打造三資管理程序預警。各村所有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源,土地、山林、塘地等資產建立詳細的項目信息庫,包括出租承包時間、金額、出租承包人交易信息、合同信息等要素,按照各個項目交易時間,按規范程序進行公開交易。
為進一步推動工程建設和資產資源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系統化,寧海縣交管辦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探索新方式、新載體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在陽光下運行。今年,寧海縣以胡陳鄉為試點,開發“胡陳鄉村級小微權力清單36條智慧運行系統”,形成立體化監管手段,切實提高基層治理工作規范化水平,改善基層政治生態。目前,該系統已經開發完成工程項目和資產資源兩個模塊并投入試運行,采集工程項目信息8條,資產資源信息22條,發出交易整改單1份,開展微廉約談8次,有效提升了各村社廉政意識。
一、一套制度涵蓋,創新監管體系新機制。寧海建立完善《胡陳鄉村級建設項目工程量變更管理辦法》、《胡陳鄉進場范圍外村級集體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胡陳鄉農村集體“三資”和財務管理實施辦法》、《胡陳鄉工程支付管理辦法》等制度,形成一套靜態監管制度體系。工程結算過程中,10萬元以上工程必須委托第三方進行結算審核,改變了原來憑施工方結算書結算工程款的做法。實施預選承包商制度,擇優選定5家中介機構,村級工程需要結算審核、招標時,在5家中介機構中搖號選擇。建立資產資源出讓“底價事前評議”制度,由紀檢、財政所、招投標工作人員組成評估組,對資產資源項目進行現場踏勘,舉行項目聽證,嚴格把好標底關,解決出租或出讓價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問題,減少集體資產流失,阻止層層轉包、違法分包行為的發生。制訂資產資源交易廉政建設“四不準”制度:不準違反資產資源交易程序,實行暗箱操作壓低交易價格;不準利用自己的職權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不準以各種名義出借村、社集體資產或用村、社集體資產為外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貸款抵押、信用擔保;不準街道干部,村、社干部泄露秘密、索賄受賄、玩忽職守。
二、一套系統監督,實行工程項目新規矩。胡陳鄉工程項目暨資產資源智慧運行系統依托“互聯網+”,圍繞立項、招標、合同、變更、驗收、支付等節點,通過規范、采集基礎數據,形成項目庫、合同庫、變更庫等,有效提高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水平。如村級項目立項時,由村文書將“五議決策法”相關資料傳輸到該系統,由村監會主任、聯村干部初核后,再由聯村領導進行復核,對于未經立項的村級項目,農經站一律不得支付資金,杜絕小型項目規避招投標、不進場交易等現象。對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和隱蔽工程引起的超投資概算現象,實行先審核變更,后組織施工的制度,嚴格把好質量關、決算關、驗收關、支付關,形成關口前移。同時,在系統中增加微廉約談等模塊,使鄉紀委、村監會隨時可采用有效手段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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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類型多、涉及內容廣,建設規模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水利建設項目,涵蓋了服務“三農”的各類水利工程和設施,如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各類建筑物、農村飲水安全、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等,還包括為數眾多的塘壩、堰閘、小型排灌泵站、機井、水池水窖等各類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在建設規模上,既有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等規模較大的建設項目,也有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高效節水灌溉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小型建設項目。
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核算是財務管理的一部分,準確無誤的計量工程成本,核算費用,才能正確地對形成的固定資產進行計價。在基建項目會計核算上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點:
1、水利基建工程建設初期,從項目立項、初步設計、招投標工作;由于財務人員難以參與,尤其是基層單位基建會計人員,根本不知道項目建設具體情況,其業務水平不能滿足項目核算需要,包括熟悉工程建設內容,招投標、合同等相關過程,服務于工程建設。造成建賬不規范,建設項目單位沒有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基建項目會計賬簿,只是在事業單位賬簿中統一核算,很難分清項目的資金來源狀況,更談不上項目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了。
2、使用會計科目不準確,主要在于(1)沒有分明晰核算。(2)待攤投資的明晰核算不準確。(3)預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在預付的時候在此科目中核算,在工程計量支付工程款時應予以沖回,而有的單位是在工程完工后才沖回預付工程款。(4)移民和環境投資,采用“待攤投資—土地移民安置補償”核算,造成固定資產核算不真實。(5)水利概算批復安排的獨立費用部分材料調差,由于招投標時進入施工單位直接費中,會計結算時進入施工單位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許多建設單位沒有反映支出,造成概算執行不可比。
3、項目建設成本核算不完整。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資金。在地方財政困難的地方,很多都以農民投勞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沖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資金農民的投勞或投物價值,沒有制度規定對農民投勞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沖抵如何折價,《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也沒有規定如何進行會計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干脆就不對這部分資金進行會計核算,這樣就不能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來源和建設成本,因此在有關制度上應加以明確。
(二)資金管理不規范
1、沒有開設銀行專戶存儲建設資金或者多頭開戶。國家為了加強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監督與管理,對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在銀行開戶的管理一直是嚴格的,不主張多開戶。然而,按現行有關制度,對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水利建設基金、地方配套資金等不同性質的建設資金管理都要求單獨開設賬戶,單獨管理,因此,對有多種建設資金的建設項目是可以開設多個賬戶的,臨時賬戶還不包括在內,給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不便。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建議有關制度中規定“一個會計主體只能開設一個基本賬戶,臨時賬戶根據實際情況經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設”。
2、對施工單位墊付工程款不合規。按照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要求,在項目尚未批準開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費用(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計劃任務書已經批準,初步設計和概算尚未批準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費用;施工企業確需備料周轉金的,建設單位可根據合同規定撥付一定的備料款,備料款應按照合同條款和有關規定執行。建設單位支付的備料款,應根據周轉情況,陸續沖抵工程款。凡是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不得撥給備料款。而在實際的會計核算中,有的單位并沒有按以上要求執行,隨意預付給施工單位工程款,有的預付工程款比例過高,占用建設資金較多,影響了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
3、預留工程的質量保證金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建設單位沒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有問題時很難向施工單位找回應扣回的款項,起不到約束施工單位確保工程質量的作用。
4、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不規范。按照基本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要求,對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實行“總額控制,據實列支”,有些單位的此項費用超預算較多,擠占建設成本,有的單位按計提金額列支,有的單位卻是從別的賬戶列轉支出,違反了建設單位管理費的使用規定。
(三)基建項目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執行不力
會計制度是執行財務管理的依據,更是一種約束。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在實際的工作中,比較欠缺的制度有《籌資、融資管理制度及辦法》、《概預算控制制度》、《竣工財務決算控制制度》;普遍執行不力的會計制度是《工程價款支付制度》,有的單位雖然制定了制度,但是沒有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支付工程價款,使制度形同虛設。
三、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措施
由于基建項目會計核算,很難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到工程完工驗收,辦理完工結算時,財務人員無法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即工程財務決算表,這樣就需要工程技術人員完成工程部分決算,財務人員提供費用性開支,才能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初稿,安排竣工財務決算的審計,否則會造成相互推諉,造成竣工驗收的延后。
(一)竣工結算審核的方法
1、審核竣工結算編制依據: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圖及竣工驗收單;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協議書;施工圖預算或招標投標工程的合同標價;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記錄資料;設計變更通知單及現場施工變更記錄;經建設單位簽證認可的施工技術措施、技術核定單;各種施工簽證或施工記錄;合同中規定的定額,材料預算價格,構件、成品價格;新頒發的有關規定。要審核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處理是否合規。
2、審核工程量:工程量是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也是控制投資成本的核心,所以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結算的關鍵。可以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結算中的工程量計算表,對照圖紙尺寸進行計算來審核,也可以依據圖紙重新編制工程量計算表進行審核。
3、審核分部分項工程、措施項目清單計價 ,一是審核結算所列項目的合理性。二是審核綜合單價的正確性。審核時以當地的預算定額確定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為最高控制線,參考當地建筑市場人、材、機價格,根據施工企業報價合理確定綜合單價。三是審核計算的準確性。計算公式的數字運算是否正確,是否有故意計算、合計錯誤以及筆誤等等。
4、審核變更及隱蔽工程的簽證, 一是對工程變更,首先要核查原施工圖的設計、圖紙答疑和原投標預算書的實際所列項目等資料是否有出入,對原投標預算書中未做的項目要予以取消;其次核增變更中的項目。二是變更增加的項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項目的工作內容中,以防止重復計算。三是變更簽證的手續是否齊全,書寫內容是否清楚、合理。含糊不清和缺少實質性內容的要深入現場核查并向現場當事人進行了解,核查后加以核定。
5、審核規費、稅金及其他費用,一是審計費率計算是否正確,計算基礎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錯套費率等級情況;二是審核費率的采用是否正確;三是審查各項獨立費的計取是否正確。
6、審核施工企業資質,嚴格審核施工企業的資質,對掛靠、無資質等級及無取費證書的施工企業,應降低綜合單價或審核確定綜合單價及造價。
7、審核工程合同,工程合同審計是投資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仔細查閱相關文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合規。
(二)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應注意事項
1、嚴格區分概算的建筑安裝工程、設備價值、其他費用(獨立費用),決算應做到相應項目一一對應,主要是機電設備及安裝、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一般是閘門、啟閉機、攔污柵等)的安裝工程和設備價值分欄填列,臨時工程、安全措施費應填建筑工程,預備費、移民環境投資應填其他費用欄內,銀行存款利息沖減建設成本填列其他費用欄內。
2、批復在獨立費用中,有些項目有材料價差,由于結算時沒有把材料價格差,單獨踢出來,而是捆在綜合單價中,根據概算可比性原則,將概算的材料價差調整到建筑安裝工程的具體工程中,這樣才能可比。
3、概算執行情況的增減額單項工程大于15%或者較大時要認真核對,查清原因,分析填列。
4、尤其對于違規或超標建設樓、堂、館、所等,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在編表時都要引起高度重視。
5、對于新增項目,理清使用項目,屬于重大設計變更,應履行報批手續,其對應方法在預備費中列支
(三)項目劃分的單位工程
一級項目相當于單項工程,二級項目相當于單位工程,三級項目相當于分部、分項工程。因此,要求按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的科目,也即按概算的二級或一級項目進行明細科目設置
例如:多個批復水庫單項,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要按照單項批復編制建設竣工項目投資分析表,最終跟概算執行對比,發現概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存在的問題,為竣工驗收提供了具體的問題分析資料,為交付使用資產明確了接受單位成本過程。
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批復實施方案比較粗線條,建筑安裝工程的幾個鄉鎮分建設地點的建設內容:渠道襯砌、開挖疏浚溝、涵閘工程、渡槽、提水站、穿路涵、機耕橋、機耕路工程、其他費用、預備費等也許在一塊。否則無法進行項目成本核算,資產無法交給每個接受管理單位
(四)建設成本
分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的在安裝設備和不需安裝設備、其他投資,待攤投資除部分直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外,大部分需通過分攤的方式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的在安裝設備成本中。其中,能夠確定由某項資產負擔的待攤投資,應直接計入該資產成本;不能確定負擔對象的待攤投資,應分攤計入受益的各項資產成本。待攤投資的分攤對象應為:1、房屋、建筑物,2、水、電專用設備,3、需要安裝的通用設備,4、其他分攤對象。項目受益分攤原則指某項費用的發生同某項資產的形成存在一定關系時才能分攤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否則就不能分攤到該項資產的成本中;合理負擔的原則指通過分攤后,資產成本要在合理的范圍內;便于計算的原則指操作起來簡單,防止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四、改進建議與措施
(一)單位領導不僅要重視爭取建設項目,更要注重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支持財務工作。財務管理不僅僅是工程開工以后的工作,財務人員在項目前期就應該參與,從財務的角度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為領導層的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嚴格施工合同的變更、調整程序和規定要求,避免人為因素造成虛增支出等問題,規范基建項目會計核算,理清成本構成,進行成本正確計入,奠定竣工財務決算科學依據。
(二)健全基建項目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根據單位的需要和基建項目會計制度及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等規范的要求,嚴格執行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對建設資金進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按照基本建設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嚴格按預算執行,嚴禁超預算支出;對于計量支付制度,明確規定,要由單位的財務部門掌握建設資金的撥付情況,對工程款的支付進行把關;正確處理工程結余資金,該交回投資方的要交回,該歸還貸款的要歸還貸款,最后仍有結余資金的,要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使用資金;按要求積極辦理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建立起嚴格的決算審計及決算批復程序,使其規范化和制度化,為正確計價形成的固定資產提供依據。
(三)加強對從事基建項目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技術交流。對會計人員定期進行基建項目會計制度和基建項目財務管理等制度法規的培訓和上崗前的培訓,使具體財務核算管理人員了解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工藝流程、建設基建程序。還要定期組織他們帶著實際工作中遇到的設計變更引起概預算變動、預備費動用等問題進行討論,集思廣益,找到最適合的會計處理辦法,加強會計核算的正確性和準確性;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交流方式,吸取先進單位的管理經驗,取長補短,提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水平。
篇9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加大補助資金的調控力度,保證農村公路建設按計劃順利實施,提高我市農村公路的服務水平,依據《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省通鄉公路改造工程管理辦法》,結合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計劃補助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非計劃補助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建設項目管理
第三條各縣(區)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建設的責任主體,其中通鄉公路由縣(區)政府負責建設。
鄉鎮和行政村在縣(區)政府的領導和交通局的指導下對通村公路路基土方工程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組織群眾義務投工投勞修建;縣(區)交通局組織有施工能力和施工經驗的勞務隊伍對通村公路特殊困難路段、石方工程、構造物和路面工程進行實施,并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勘測設計、技術服務和監督管理,保證農村公路建設標準和工程質量。
農村公路其他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按相關規定或批復執行。
縣(區)鄉(鎮)兩級政府負責本轄區農村公路建設拆遷占工作。由于拆遷占滯后而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拖全市后腿的市上將按有關程序調整項目或扣減資金。
第四條通鄉公路原則上以三、四級公路技術標準為主,路基寬7.5(6.5)米,路面寬度根據實際地形和交通量可為6.0(3.5)米;受限路段路基寬度4.5米(按規范要求設置錯車道),路面寬度3.5米。構造物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陡坡、急彎、臨河、高路堤、積雪結冰等路段設置安全設施,保障行車安全。
路面結構設置上堅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則,確保路面結構合理。在路面類型上以瀝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為主,對于交通量小、服務人口少或地質氣候不良的線路可視實際情況,選用混凝土塊、石塊、磚塊、泥結碎石等中級路面。
通村公路原則上達到四級公路技術標準,特殊路段執行《省農村公路村道工程技術標準》。
第五條各縣(區)農村公路建設預計劃下達,即視為明確了建設單位,應按建設任務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文件。各縣(區)交通局必須按計劃要求時間負責上報各階段設計文件;市交通局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批復。對不按期上報或審查需修改完善不能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影響工程進度的將對建設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將扣減相應的資金。市交通局不能按期完成審查批復的,對責任人取消職稱評定資格和年度獎金。
第六條施工圖完成審查批復后,建設單位采用公開招標程序,擇優選擇施工隊伍,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經市交通局審查確認后方可發出,否則,招標無效。
第七條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十天內,施工單位必須按投標承諾進場;建設單位對其進場的人員、機械進行核對確認。
第八條通過招投標的的項目在開工前十五日向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上報質量監督申請書;質監站收到申請書十日內編制下發監督計劃,在開工前對建設單位確認的施工、監理人員的資質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招標要求的(人員、機械符合率低于75%)通知相應單位進行更換,否則,要求建設單位取消其中標資格或解除合同,并列入市公路建設“黑名單”。對未能在開工前上報質量監督申請書的,將不予撥付建設資金。
第九條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上,通鄉公路應在每個項目成立項目管理辦公室;通村公路可采取分片區的原則設立。要明確項目、技術、質檢、安全負責人,按照項目特點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并建立調度會議制度,對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解決。
第十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批復的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對無施工圖設計或未通過審查而進行施工的,除扣除國家補助資金外,調整或取消建設計劃。參與農村公路建設的施工單位(施工隊伍)必須嚴格執行批復的施工圖設計內容。對設計與實地不符的,必須按設計變更程序報批。擅自調整的監理單位不予計量。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開工之初,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設計單位人員對施工圖設計進行認真詳細核查,對存在問題和不足進行修改完善。同時在實施過程中,嚴格設計變更程序,對需要調整或完善的重大變更(建設規模、路基特殊處理、路面結構、增減構造物等)必須報市交通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對未經批準實施的,或未按程序施工,造成嚴重問題的,對施工單位列入“黑名單”,對項目管理單位扣減相應資金。并進行通報批評。擅自縮減建設規模、降低技術標準、發生質量事故的,停撥建設資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項目管理上達到:
——所有建設項目分項工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合格標準,被確定為優良示范工程的達到項目優良標準。在督查檢查時不按質量要求施工的,除責令整改或返工外,對建設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和媒體曝光;在驗收鑒定時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將扣除缺陷項目資金,并在項目質量保證金中每項扣除二至五萬元。
——所有建設項目必須按省市年度計劃工期完工。沒有特殊情況而延誤計劃的,市局將按延誤工期長短縮減資金甚至取消下年度的建設項目。
——所有建設項目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對忽視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予以通報批評。發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所有建設項目的資金實行進度報表審定和同比例撥付的原則。
自籌資金不落實的,同比例扣除統籌資金。
通村公路按計劃下達里程每公里提取2000元,作為全市“以獎代補”資金,由市交通局統籌管理,專項用于平衡全市農村公路建設中工程艱巨的項目;并對督查評比中工程質量好,進度快的項目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依據《省農村公路建設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甘公發[2008]84號)進行。
未通過質監站質量檢測鑒定或竣工文件不齊全的項目不予驗收。
第三章建設施工管理
第十四條在農村公路施工質量管理上:
——在實體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對自采材料結合路線實際選定料場,監理現場見證取樣送交建設單位委托的中心試驗室進行標準試驗;外購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并按批送樣由有資質的試驗單位做抽檢試驗。達不到以上要求的,監理單位不予批準分項工程開工。施工單位擅自開工或監理單位未嚴格把關的,建設單位按管理辦法對相關單位進行處罰。
——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現行施工規范要求對各項工序做質量檢驗,抽檢頻率達到100%。監理單位按不低于30%的頻率進行獨立平行的抽檢試驗。通村公路的橋涵構造物工程按此要求執行。督查檢查中,發現未按施工規范進行抽檢或抽檢頻率達不到要求的,監理單位對分項工程不予評定,工程驗收時,質監單位不予認可,并按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執行處罰。
——凡通鄉公路改造工程及招標的農村公路項目,應建立工地試驗室,配備能控制施工質量的檢測儀器,經市交通質監站對其設備、人員、環境現場審查后,頒發工地試驗室證書,納入質量監督管理范圍。對不建立工地試驗室或試驗檢測不落實的責令停工,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委托有試驗檢測資質的單位對工程質量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質量認證應根據質量保證資料,否則不予計量,督查檢查中發現弄虛作假,監理單位對無質量保證資料的工程項目計量的,由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進行處罰,并暫停撥付施工單位項目建設資金。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的施工的工藝要求:
——路基土石方:路基填方,應分層填筑、分層碾壓,松鋪厚度不大于30厘米。改建加寬路段應注意新舊路基的結合處的處理、臺背填土的壓實度等符合路基施工規范壓實度要求。挖方土質邊坡一般不小于1:0.5、石方邊坡一般不小于1:0.3。
——構造物施工:構造物施工砂漿、混凝土拌和應嚴格施工配合比計量,橋梁和涵洞蓋板混凝土應用機械拌和、機械振搗。原材料的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路面施工:路面工程施工中重點控制好平整度、路拱、路面厚度和油石比,基層水泥劑量和強度,透層油灑布質量。混凝土路面應進行彎拉強度試驗。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除不可抗力外,每月應按期完成月計劃,如連續兩月未完成月計劃的,將按同比例降低工程款撥付,無故停工或進度嚴重滯后于計劃,工程已無法按期完工的,將暫停撥付工程款,整體工期延期兩個月以上的每延期一月扣除5萬元,由建設單位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整體延期6個月以上的,除扣除履約保證金外,將施工單位列入市農村公路建設“黑名單”。
第十七條在施工中,施工單位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按規范進行作業,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邊通車邊施工的路段要設立醒目標志、警告牌,做好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導,保證施工安全和通行安全。建設單位要定期巡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篇10
關鍵詞:代建制 高速公路 建設項目 資金管理
一、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模式發展的基本方向
(一)代建制管理模式提出的背景 代建制是我國政府投資性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2004年國務院的《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因此,代建制實際上是由具有專業技術資質和管理能力的法人單位(代建人)接受業主委托承擔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工作的一種項目管理模式。長期以來我國政府投資性建設項目主要由政府部門決策、投資、建設、管理和使用,這種由政府投資、建設、管理和使用的“一手包辦”管理模式,極易導致效率低下和資源浪費嚴重,建設工程質量和建設工期得不到保障等弊端。代建制細分了政府在投資建設項目中的管理和建設職能,將投資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職能從政府部門中剝離出來,讓具有專業資質和管理能力的單位或法人代替行使建設和管理職能,目的是為了提高投資效率,節約使用資源,杜絕工程建設中的腐敗行為,保證建設工程的工期和質量。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資性建設項目中的運用 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資性建設項目中的實施以來,我國各級政府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大力推行代建制。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大多由政府主導投資,投資的規模巨大,其專業管理技能要求比較高,“超投資”、“超規模”、“超標準”等現象比較普通,是推行代建制模式比較理想的領域。學術界和政府管理部門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的代建制模式進行了總結和分析,目前最盛行的有上海模式、深圳模式和北京模式。在上海模式中,政府組建專業高速公路投資公司,專門負責高速公路的建設和管理,建設項目完工后再移交政府有關部門或指定的機構營運管理。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不需要經過投標程序確定人,而且人能夠較好地體現委托人的意圖,運作成本比較低。深圳模式主要參照香港地區相關管理模式,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完成投資項目立項和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工程,并由政府集中進行投資決策,同時政府授權相關業務部門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單位,與代建單位簽訂代建合同,確定建設單位和代建人雙方在建設項目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這種模式較好地體現了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基本精神,委托人與代建人之間契約關系清楚、簡單,同時,代建人也能夠較好地體現建設單位的意圖。在北京模式中政府不需要成立專門機構,主要通過專門人才接項目管理的原則和運作方式管理建設項目。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項目管理團隊能夠很好地體現出委托人的意圖,缺點是代建人地位不明確,建設單位與項目管理團隊之間的契約關系不清晰,在具體操作上需要克服一系列的障礙,同時建設項目運作成本高。筆者認為,深圳模式能夠較好地體現代建制模式的基本精神,比較全面地反映代建制的基本內容,在實踐中的效果也比較明顯,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管理經驗。
(三)代建制管理模式現實意義 經過近年來的實踐,代建制管理模式被證明是一種有效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模式。實施代建制以后,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決策更加科學深入,項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政府基本建設資源得到更好的利用,項目控制和項目過程管理得到真正落實,政府大型建設項目的競爭機制得到了更加充分地發揮,政府對項目的監管更加規范有力,更有利于遏制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的腐敗現象。當然也應該清醒的是,目前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的代建制管理模式還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在實施代建制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相關規定和制度還不健全,如代建單位的選擇確定方式多種多樣,且程序沒有統一的規范;代建單位在政府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職責、權利和義務不明確,政府各項管理法規對代建單位在建設項目管理程序中位置沒有明確的規定;代建合同不規范,標準不統一;沒有設定統一的代建費取費標準,代建費開支范圍和項目不明確;建設資金支付方式多樣,支付程序不規范等。這些問題都是代建制在實踐中的具體管理問題,可以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得到解決。總體看,代建制進一步增強了項目建設各責任方的責任意識,通過職責分工,項目建設各責任方之間的互相監督關系更加明確,特別是建設單位的職責更加清晰,在明確項目建設要求以后,其主要職責就是對代建單位進行監督,有利于自覺地規范投資管理行為。同時代建制有利于政府各部門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管,政府各部門形成以合理管理為中心協調監督體系。項目審批部門根據政府政策審批項目的建設內容、投資規模和標準,并下達項目建設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財政部門將建設資金集中管理:項目審批部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對項目進行強力有效的外部監督。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影響分析
(一)代建制管理模式的組成關系 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代建制模式主要涉及三方責任人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即建設單位、人和施工單位。在政府主導投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政府主管部門或由政府設立或指定的建設單位法人是委托人,也是投資主體方,負責進行投資項目論證和投資決策,并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委托給人。政府主管部門或由政府設立或指定的建設單位法人作為投資主體,有出資的義務,享有監督人的權利,要求人按照自己的投資意愿進行建設,同時享有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帶’來的收益。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有義務向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專業技術服務和專業管理服務,能夠按照委托人的投資意愿組織項目建設,對項目建設質量、工期和社會經濟效益負有法律責任,同時享有收取費用的權利。施工單位接受代建人(建設單位)的委托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質量、工期和建設施工成本(費用)承擔責任,享有通過施工過活動獲取一定收益的權利。代建制模式中這三方權利、責任和義務關系是高速公路代建制模式中最核心的契約關系,其它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關系都是由這三方契約關系派生而成的,因此,理解高速公路代建制模式中的三方契約關系,對于理解代建制模式對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影響是十分重要的。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代建制管理模式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影響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項目融資管理主體發生變化。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主要由政府主導投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納入國家和地方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實現代建制以后,代建人的專業資質和專業管理能力直接影響建設項目從銀行獲得借款的能力,同時代建人也要承擔建設項目的融資
管理責任。當然,代建人的融資管理必須反映委托人的融資管理意圖和安排。所以,在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管理的主體是雙重的,即由委托人和代建人共同管理。二是項目資金管理發生變化。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是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在不實行代建制的情況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主要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和建設項目法人負責監督和管理。實行代建制以后,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工作主要由代建人承擔,主要包括代建人根據工程建設合同定期向委托人提供資金需求報告,對建設項目資金進行預測和計劃;定期核算控制實際人工工時成本和其他直接成本等可償付成本,按照各種費用的項目和明細結構進行歸集和整理,定期向建設單位提交可償付成本報告,接受建設單位安排的工程審計,包括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等。三是加強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過程管理和費用控制。建設項目過程管理主要根據項目進度計劃對建設項目在各個階段的每項活動定期進行比較分析,掌握和度量項目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差距,并通過實際分析和現場調查找出出現偏差的原因,及時采取措施,維持建設項目的正常運行。工程預算是建設項目過程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過程管理中費用控制和管理是關鍵。在代建制模式中,代建人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制定科學、合理的項目資源計劃,估算項目費用,編制項目費用計劃,控制好建設項目費用,以保證在項目建設各個階段都能夠把項目控制在許可的限額之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確保實現費用管理目標。四是加強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可持續性問題。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直接涉及到經濟、環境和社會協調發展,土地、自然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也是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直接大量耗用的資源。因此,代建制模式更加強調建設項目的可持續性評估,高速公路建設既要滿足現在的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又要能夠適應未來持續發展的需要。代建人在進行項目管理時,應該優先考慮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完成建設單位要求的有關建設項目可持續性的各項工作,如項目的經濟效率評價、項目的資源利用情況評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的科技進步性評價、項目的可改造性評價、項目的可維護性評價等。五是代建人的激勵約束機制問題。在委托人與代建人的委托關系中,代建人的激勵約束是這種委托關系的核心內容。代建人的激勵基礎是費用,還應該根據代建人管理建設項目的質量對代建人給予激勵,以調動代建人科學管理建設項目的積極性,始終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同時,對于不能科學組織建設項目管理,違背委托人建設意圖,損害委托人社會經濟利益的行為,應該事先設計一定的機制予以約束。
三、代建制管理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
(一)代建制管理模式下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主要是政府主導的投資性建設項目,建設項目資金主要來自國家和地方政府用于交通建設項目的財政性資金和其它資金。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交通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他經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征收并用于公路交通建設項目的預算外資金和其他非稅收入資金等,其他資金包括交通建設項目法人自籌等,用于交通基本建設的資本金、非償還性資金和債務資金。為了進一步加強交通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明確各級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建設項目法人在資金管理方面的職責,規范交通建設資金管理活動,交通部頒布《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政府交通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對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的基本職責,確定了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的基本原則和重點內容,對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程序作出明確的規定,該《辦法》是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依據。2004年,財政部頒布《關于切實加強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財政財務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從政府投資的代建項目投資計劃和預算編制、資金撥付和監督檢查、代建項目會計核算以及代建管理費四個方面明確了建設單位和代建人之間的財務關系,對代建制建設項目財務管理以及資金撥付和監督檢查作出原則性規定。交通部頒布的《辦法》沒有明確代建人在交通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同時在規定建設單位的資金管理職責時沒有考慮代建制管理模式,所以,該《辦法》只能是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參考依據。財政部頒布的《指導意見》主要針對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制定的,但該《指導意見》比較粗略,只對代建制管理模式下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問題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對基本建設項目各個期間的財務管理問題、各個期間的責任主體和重要管理內容、費用控制、資金支付與監管等方面的內容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在實踐中操作起來仍然有不少困難。
(二)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資金管理 本文認為,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必須重點解決以下問題:一是明確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應該堅持以下原則,即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代建人在資金管理的職責;專款專用、專戶存儲原則,資金來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套資金落實并及時到位,不準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預算管理原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編報年度建設項目支出預算、年度財務決算,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同時按規定對設計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工程概預算實行監督管理,編制年度投資計劃與調整,并按規定程序報批;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的原則。二是明確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內容。根據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特點和代建制模式的管理要求,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內容應該包括項目融資管理,編制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建設項目資金撥付管理和項目預算管理,費用控制與管理,工程變更管理,年度決算和項目竣工決算管理,資金使用報告和會計報告,以及工程審計等方面的內容。各項管理內容都要明確建設單位和代建人的職責和分工,做到分工明確,職責清楚,重點突出,相互協調。三是按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建設期間分期實施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一般分為前期階段、建設階段和竣工決算階段三個基本階段,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和重點各不相同,資金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也不相同。前期階段的資金管理主要集中在前期工作費使用和前期工作成果的評價。建設階段的資金管理主要集中在安排資金,及時撥付和使用建設項目資金,加強建設工程的費用管理,按規定審批年度建設項目的財務決算。竣工決算階段的資金管理主要集中在做好竣工驗收前各項準備工作,及時編報竣工決算,組織竣工決算審計,加強資產移交和結余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竣工財務決算編制的管理監督工作。四是加強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費用管理和控制。代建制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費用管理和控制一般分為兩級控制,一級是施工單位的現場控制,一級是代建人的總控制。不論是哪一級費用控制,建設項目的費用控制首先要從確定工作范圍開始,要編制科學、可行的費用預算和費用控制標準,要加強費用的檢查和跟蹤工作,并對檢查和跟蹤結果進行比較分析,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