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護地管理條例范文
時間:2024-03-07 17:48:1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水源保護地管理條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
(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1、原料、產品或生產過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種類多、數量大或毒性大、難以在環境中降解的建設項目;
2、可能造成生態系統結構重大變化、重要生態功能改變、或生物多樣性明顯減少的建設項目;
3、可能對脆弱生態系統產生較大影響或可能引發和加劇自然災害的建設項目;
4、容易引起跨行政區環境影響糾紛的建設項目;
5、所有流域開發、開發區建設、城市新區建設和舊區改建等區域性開發活動或建設項目。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1、污染因素單一,而且污染物種類少、產生量小或毒性較低的建設項目;
2、對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樣性等有一定影響,但不改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建設項目;
3、基本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影響的小型建設項目。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1、基本不產生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惡臭、噪聲、震動、熱污染、放射性、電磁波等不利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
2、基本不改變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樣性等,不改變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建設項目;
3、不對環境敏感區造成影響的小型建設項目。
二、未列入本名錄的建設項目,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述原則,確定其環境保護管理類別,并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
三、本名錄所稱環境敏感區,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區域:
1、需特殊保護地區: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世界遺產地、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地等。
2、生態敏感與脆弱區:沙塵暴源區、荒漠中的綠洲、嚴重缺水地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或特殊生態系統、天然林、熱帶雨林、紅樹林、珊瑚礁、魚蝦產卵場、重要濕地和天然漁場等。
3、社會關注區:人口密集區、文教區、黨政機關集中的辦公地點、療養地、醫院等,以及具有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等。
四、位于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如其環境影響特征(包括污染因子和生態因子)對該敏感區環境保護目標不造成主要環境影響的,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否按敏感區要求管理,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征求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意見后確認。
五、以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調整產業結構為目標,用清潔生產工藝替代落后工藝,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減少,現有污染源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及總量控制要求的技術改造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適當簡化。
六、納入區域性開發的建設項目,如編制區域開發規劃時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其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且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采用的生產工藝符合區域開發總體要求的,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適當簡化。
七、跨行業復合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類別按其中等級最嚴的確定。
篇2
[關鍵詞]影視 旅游 影響
一、引言
文化產業目前是世界上最具發展潛力的行業之一。近十年來,在世界范圍內保持著近兩位數的增長率,成為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超級產業。在我國,當電影電視一次次掘出旅游勝地之后,許多地方政府也越來越意識到電影電視的無形作用。據權威機構統計:電影《劉三姐》已給廣西帶來的無形資產高達4個億,并且還在升值;而電影《阿詩瑪》更高,云南省就獨享了它十幾億的無形資產。但不可避免的是,影視業的發展也給旅游業帶來一系列的消極影響。
二、影視業發展對旅游業的積極影響
1、影視作品促進了游客對旅游目的地出游欲望的形成
觀眾在觀看影視表象的過程中主要扮演的是受體的角色,影視作品所描繪的世界由于受到播放時間的時空的阻斷而形成作品的終結。影視作品借助影星、人文?自然景觀等形象策略在旅游市場中擴大了自我展示的空間,以影視為主題的影視旅游使得影視作品所描繪的世界延伸到屏幕之外的現實世界中,延展到觀眾游客的個人世界中。影視旅游中游客通過情感移入、親自參與而對于影視作品的內化更加富于主體性,得以實現與影視作品所描繪的理想世界的最大程度的結合與同化。影視表象的限制在于其所表現的是虛構的非現實世界,而以影視作品為主題的旅游所發揮的最大功效是非現實世界的實在化。現代大眾旅游業中,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是引發游客產生出游欲望的重要因素,而影視則促進了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的提升。
2、影視作品的直觀性表象作用為構筑旅游地形象提供了有效的途徑
影視作品之所以可以成為構筑旅游地形象的新的手段,一個方面是體現了逐漸遠離文字的社會發展趨勢下,影視表象的直觀性特征的影響力。此外,影視表象有效地作用于旅游地形象構筑存在兩個關鍵:一是需要作品本身可以引起觀眾的認同與共鳴,讓觀眾產生一種希望置身劇中,再現與體驗劇中情景的愿望,從而實現從欣賞影視作品的觀眾到身臨其境、實地體驗的游客的角色轉變。二是在于與其他社會機制的互動。韓流之所以引起了這樣大的轟動,并不單純依靠影視作品、演員的個人魅力,更有賴于媒體宣傳、行之有效的營銷與推廣等多方面的作用。亦即影視作品的社會表象的有效運作有賴于網絡化的社會表象的集成作用。
3、影視作品給旅游帶來的聯動作用
影視留給人們的東西不僅僅是拍攝地和主題公園的觀賞。經營者注意到,影視作品中涉及的與旅游相關的事件、活動、文化等內容,都存在唾手可得的旅游商機,以此為契機,能夠盡可能寬廣地延伸影視旅游產品的深度和廣度。例如2005年韓劇《大長今》熱播后,韓國旅游局趁熱打鐵,不僅帶動拍攝地濟州島、鷺島的旅游熱,而且開發出與影視內容相關的“大長今”文化旅游線路,同時極力推介《大長今》中的主要話題――韓國餐飲,帶動了世界各地韓國料理餐館的發展,此外韓國服飾、韓劇光碟等旅游紀念品也因此直線升溫。
4、影視節事活動促進了節慶旅游的發展
除影視作品內容帶來的聯動之外,經營者還抓住影視業的節事活動,從另一個層面發展了影視旅游的內容空間。每年國內國際的電影節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獎項的評選和頒獎典禮對舉辦地旅游業的貢獻非同小可。國內影視節事活動著名的有:金雞百花電影節、中國廣播影視博覽會、中國電影華表獎、飛天獎、星光獎,電影文學獎的頒獎等。國際電影節更是吸引成千上萬的世界游客,最具影響力的國際影視節有:柏林電影節、威尼斯電影節、嘎納電影節等,它們的開幕一次次為舉辦地帶來不菲的旅游收入。所有這些影視產品開發,都在完善和發展了影視旅游產品的內容。
三、影視業發展對旅游業的消極影響
1、影視城重復建設多,惡性競爭現象嚴重
影視城的建設是以前期的大資金投入為保證的,并且在經營過程中的高風險性決定了此類項目的總體布局必須做到“少而大”。但現實情況是,各地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缺乏科學論證,盲目上馬各種影視城旅游項目。1987年中國第一個影視拍攝基地中央電視臺無錫影視基地規劃建成,并隨著《唐明皇》、《武則天》、《三國演義》、《水滸傳》等電視劇的熱播,吸引了眾多游客前去觀光游覽,國內隨之興起了投資建設影視城的熱潮。以重慶市為例,該區包括永川、大渡口、九龍坡、長壽、大足、奉節在內的7個區縣都在上馬或者即將上馬影視基地項目,7個項目總投資約100億元,一旦功能定位不準,將導致巨大的資金浪費,經營前景不容樂觀。目前,我國已經建成了30余座影視城,如廣東南海影視城、山東威海影視城、河北涿州影視城、浙江橫店影視城等,此外還有20多個規劃投資上億元的大型影視城正在施工或招商。影視城旅游項目一哄而上的開發結果是,各影視城風格雷同、毫無特色,重復建設問題十分嚴重。如不少影視城都建有秦王宮、廣州街、香港街等,為了吸引影視劇組前來拍攝,紛紛以降低甚至免去場租為競爭籌碼,不少實力較弱的影視城在這樣的惡性競爭環境下不得關門倒閉。
2、影視拍攝活動對旅游生態環境造成影響
目前我國影視產業發展迅猛,影視劇的年生產數量已經達到1.5萬部(集),資金投入50多億。然而影視拍攝活動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卻長期處于被忽略的境地。前一階段,電影《無極》劇組在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的拍攝,對當地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受到公眾的密切關注。無獨有偶,《情癲大圣》拍攝劇組在神農架用水泥澆筑成蘑菇形狀,也使原有地貌無法復原。
我國現有的環評相關法規對影視拍攝活動的環境影響尚無具體明確的規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僅對影視拍攝前期的鋪路建景做了規定,但缺乏對整個影視拍攝過程對環境產生影響的監管,忽略了影視拍攝過程中產生的非污染生態影響。同時,政府部門對影視拍攝過程中對當地環境產生影響的認識不足,片面從提高當地知名度、發展旅游角度出發,爭打“影視旅游牌”,對影視拍攝活動一路綠燈,忽視了對其的環評影響評價與管理工作,而對生態、環境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與破壞。我們應將影視拍攝活動作為一個整體納入旅游地環境影響評價體系,有關部門應盡快開展法規依據和技術導則的制訂工作,實現影視拍攝活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規范化、常規化,確保從源頭保護我國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地、生態保護區、生態脆弱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國家重點保護文物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地等的生態環境。
篇3
[關鍵詞] 排污權;交易;經濟發展;公共品
[中圖分類號] F06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8)08-0089-03
[作者簡介] 孫露,北京大學經濟學院2005級本科生,研究方向為經濟學。(北京 100871)
工業化的深化和發展不僅給我們帶來了經濟的快速增長、物質生活的極大豐富,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如何有效治理環境污染已成為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所不得不認真面對的緊迫問題。由于污染物排放的負外部性,各國政府不得不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來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然而,行政手段治理污染很難有效地計劃污染排放標準,也很難激勵企業減少排放。因此,在環保成本愈來愈高的今天,單靠行政手段治理污染已經不能夠緩解越來越緊迫的環境形勢。在這種背景下,排污權交易作為一項可供考慮的政策選擇,開始進入決策者和研究者的視野。
排污權交易思想起源于科斯關于社會成本的討論,上世紀90年代,美國等國家開始將可交易的產權引入水權、排污權等方面的分配中來,而我國排污權分配則剛剛起步。2008年1月國家環保總局了《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預示著我國也開始關注使用產權交易的方式對污染總量進行控制并逐漸減排。
一、“嘉興模式”基本情況
2007年9月24日,嘉興市政府出臺了《嘉興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試行)》,首次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權實行市場化交易的模式。嘉興市環保局將會同該市財政、物價、經貿等部門聯合組成市場調研組,根據上述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指標、削減計劃,確定獲取污染物排放權的基價和市場指導價,由此展開交易。
2007年11月10日,嘉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掛牌成立,終結了企業無償占有環境資源的歷史。在控制排污總量并完成年度減排目標的前提下,嘉興市環保局鼓勵涉及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企業,通過市場交易流轉排污權指標。
(一)排污權出讓、申購的具體操作程序。在“嘉興模式”中,排污權出讓的具體操作程序是:排污權可轉讓方向儲備中心提交主要污染物出讓申請,儲備中心受理后,委托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排污權出讓方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核確認,確認后,儲備中心與出讓方簽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出讓合同》,并支付交易款項。
排污權申購的主要程序是:排污權需求方向儲備中心提交主要污染物申購預約申請,儲備中心進行初審,待需求方收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文件后,儲備中心與需求方簽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轉讓合同》,收取交易款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向需求方發放排污權交易證。
根據嘉興市的規定,排污權的購入量應達到建設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污量的1.2倍(含1.2倍)以上,其中化工、醫藥、制革、印染、造紙等重污染行業應達到新增污染物排污量的1.5倍(含1.5倍)以上。
(二)初始排污權分配。根據浙江省環保局的要求,新建、擴建、技改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須在總量平衡條件下尋找替代削減指標,即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條件下,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須從已經占有環境資源的老企業在完成規定的減排任務后削減出來的減排指標中解決。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給“嘉興模式”的誕生創造了條件,但同時也帶來了初始排污權如何分配的問題。目前主要存在著兩種思路,一是對所有企業收取污染排放費,即所有企業的污染排放權都不是無償取得的。但我國現行法律對污染權排放沒有任何規定,這就意味著如果對所有企業收取初始污染排放費,將使嘉興市環保局陷入“無法可依”的境地。鑒于此,嘉興市采取了另一種辦法,承認所有企業既得排污,對2007年11月1日之后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所需排污權指標,則要求必須通過排污權交易中心購買取得。雖然,嘉興市的初始產權分配繞過了排污權收費的法律空白,但也給新企業造成了不公平。
二、“嘉興模式”的經濟意義
(一)公共品悲劇的出路――“科斯定理”。自然資源無疑是人類共享產權的公共品,而正是因為公共品的產權共有的特性而導致了“資源破壞”和“過度開發”。對于這樣的“公共品的悲劇”,美國經濟學家科斯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假設沒有交易成本,或者交易成本很小,無論將產權界定給誰,只要產權明確,就一定能夠通過個體間的討價還價來實現整個社會的福利最大化。
如果經濟中的企業都能夠在這樣的假設下自由交易排污權,那么經濟就能按最有效率的方式實現減排,即由減排成本最低的企業來完成減排。而那些減排成本過高、經濟效益低的企業則自然地在這樣的運行方式下被淘汰。
(二)企業發展新契機。在“嘉興模式”中獲益的還有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企業。《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了嘉興桐鄉的馬先生,馬先生籌劃上馬一個年產1500萬米高檔針織面料印花生產線,但因一時沒有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標,在環評問題上“卡了殼”。柳暗花明的是,嘉興市環保局近日開始推廣的“排污權交易機制”,讓馬先生“看到了希望”。排污權交易極大地縮小了以往企業不停地跑環保部門要指標、拉關系的成本,使得真正能創造經濟效益的企業得到發展的機會。
排污權可交易給企業帶來了“減排”的積極性,有部分企業通過減排,將自己已經獲得的污染排放權轉讓出去。企業從中獲得的排污權轉讓費,不僅補償了企業用于技術改進、環保減排的費用,也給減排技術成熟的企業帶來了經濟收益。
(三)“嘉興模式”在全國推廣的意義。目前,我國許多地區對排污權收費還處于“一攬子”收費的狀態,即在達到環保標準的情況下,企業只需要交納一定數額的費用,便可以沒有限制地排放。雖然這樣的制度簡便易行,但這樣的收費政策不僅無法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也沒有改變環境質量的公共品屬性,因此,環境保護也無法走出公共品的悲劇。在這種定額排放費制度下,企業自身沒有激勵更新工藝、引進先進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在這樣的政策下,許多企業不惜以環境污染為代價,生產高污染、高能耗的產品,以牟取經濟利益,就不足為奇了。
而“嘉興模式”中控制了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意味著新企業、新項目的污染物排放權必須由舊企業、舊項目釋放而來。同時,由于污染物排放按量收費,意味著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的企業,一定會對排污許可證價格與治污減排的成本進行比較,自動選擇經濟效益最大的方式,從而自覺地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嘉興模式”不僅給予了企業“節能減排”極大的經濟激勵,無形之中也約束了地方政府的行為。長期以來,我國衡量地方經濟發展、考察地方政府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GDP。即使“十一五”計劃,提出了要考察“綠色GDP”,也沒有衡量“綠色GDP”的具體指標。地方政府的執政目標往往關注與經濟中總產出的增長,而忽略了增長背后的環境成本。這樣的例子在全國屢見不鮮。
事實上,嘉興市采取“排污權交易”的方式來控制污染也是出于目前嘉興環境狀況的無奈。嘉興地處太湖流域下游,自古就是魚米之鄉,但近年來因環境污染而成了嚴重的水質性缺水地區。根據嘉興水利局的相關數據,進入2000年后,該市境內已無三類水體,四類水體占69.5%,五類(重污染)水體占30.5%,淺層地下水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環境質量日益告急的情況下,嘉興市不得不采取這樣的措施來控制污染物排放,并期望以此實現全市范圍內的污染物減排,以拯救環境。
我國污染物減排收效甚微,除了我國目前技術條件、企業自身經濟利益驅使等原因之外,地方政府沒有將主要目光投向“綠色”,也是一方面原因。我國以往采取的行政審批決定企業污染物排放權的制度中,政府為了追求國內生產總值增加、企業效益提高,往往忽略環境保護,出現多批指標、多上項目等現象,使得GDP指標很難走向綠色。而“嘉興模式”通過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用市場的方式對排污權進行交易,將政府發放排污許可證的職責轉變成了排污權交易的中介機構,就減少了政府政績目標對排污權分配的影響,更有利于實現社會公眾的福利最大化。
此外,排污權分配的市場化,使得環境保護第一次有了價格的衡量,為我們日后考慮對水源保護地進行經濟補償或者受污染損害的地區進行賠償等環境保護政策提供了價格上的有利參照。
三、“嘉興模式”存在的不足
(一)初始排污權分配之爭。正如前文所述,嘉興市在初始排污權分配中承認2007年11月1日以前已建成項目既有排放權,而要求新建項目必須全部通過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進行購買,新企業、新項目要獲得排污權必須由舊項目釋放出來。為此,在儲備交易中心成立之初,儲備中心還從排污權富余企業購買了一部分排污權。這種根據項目上馬的時間區分企業是免費獲得排污權還是必須購買排污權,無疑對新企業、新項目是不公平的。
由于我國目前沒有關于排污權收費的法律,嘉興市并不能通過出售排污權許可證的辦法來進行排污權的初始分配。市場機制只存在于排污權在各個企業之間的二次分配。可見“嘉興模式”中的排污權分配仍舊是市場機制不完善的分配方式。要實現排污權分配的徹底市場化,還有待于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
(二)排污權定價之惑。在目前關于“嘉興模式”的各種報道和嘉興市政府的文件中,筆者看到嘉興市排污權交易主要由政府規定指導性價格。嘉興市規定企業之間排污權轉讓不能由企業之間私下轉讓,必須通過嘉興市排污儲備交易中心來交易,這也就暗含著排污權交易由政府定價的信息,意味著排污權價格存在著很大程度上的價格剛性。然而,什么是排污權的合理的價格?到底要將價格設定在什么水平才能既使排污量達到讓社會合理的水平,又不損害企業的經濟效益?
對政府來講,要代替市場決定這樣一個交易價格是一個難題。嘉興市排污權交易機制設立時間短,我們還不能看到在這一價格剛性的條件下,排污權交易市場是否能實現一個基本均衡合理的水平,但排污權價格的計劃性質和剛性實在是“嘉興模式”運行的一個隱憂。
(三)全國推廣的困難。雖然“嘉興模式”從制度上給排污權分配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但是要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仍存在著很大的阻礙。
首先,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使“嘉興模式”在全國推廣具有困難。嘉興市的經濟發展水平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嘉興市小康社會總體實現程度超過83%,所轄5個縣(市)全部進入全國百強縣前32強。在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的“2006中國十佳和諧發展城市”排行榜中,嘉興在國內289個城市中排名第6位。在嘉興市能夠順利推行的“排污權交易”很難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推進,這是由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生產水平普遍落后,人力資本存量較低。如果排污權費用估價較高,則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企業很難生存下來;如果排污權費用估價較低,則不能真正體現排污權交易費用的作用。
其次,各省市排污權分配很難平衡。如果要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嘉興模式”,那么就需要在全國各省市之間進行排污權的分配。如果采取市場機制進行各省市之間的排污權分配,或者允許排污權在各省市之間進行交易,那么可以預見到,發達地區將買走絕大部分的排污權。落后地區則缺乏排污權、缺乏技術對生產工藝和環節進行改進,使落后地區陷入經濟落后、技術停滯、缺乏資金購買排污權的惡性循環之中。在強調均衡發展的今天,落后地區也應該擁有同樣的發展權利。在我國東西部收入差距已經日益顯著的時候,如果在污染分配時“用錢說話”,將造成經濟發展更大的不平等,阻礙社會的和諧發展。
四、建議
(一)完善法律法規。盡管目前我國并沒有法律支持對企業排污進行收費,也沒有法律支持排污權可交易。然而,我們認為“嘉興模式”是我國制度建設上的重大進步。雖然只是在一個城市的范圍內實現污染權排放的市場化,但這是中國環境保護的一次重要突破。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孰輕孰重終于不只是政府說了算,環境資源終于有了除了政府之外的配置方式,這種進步本身就足以讓人欣喜。“嘉興模式”是在改革過程中摸著石頭過河走出的第一步。在總結嘉興經驗的基礎上,需要通過完善立法,使排污權交易有法可依。
嘉興市排污權交易的文件《嘉興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試行)》(見附錄),并沒有明確指出排污權價格如何制定,是否存在排污權交易買賣差價,政府出售排污權交易是否獲利,利潤如何使用等問題。要將“嘉興模式”在全國推廣,就必須要有詳盡的法律法規,使環保改革有法可依。
(二)全國范圍內進行排污量核定。在前文中我們指出,如果利用市場機制在各省市之間進行排污量交易是不可取的。但是,如果不對各省市排污量進行限制,那么就會出現各省市為了增加自己的財政收入、有利于自己的經濟發展,多發、濫發排污交易權。然而,污染是沒有地域限制的,A省的環境惡化必將影響B省甚至全國的環境質量。因此,必須在保證全國排污總量不增加的情況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各省市排污權核定。這就需要由國家環保總局等部門根據各省的經濟發展水平、環境現狀、人口密度等多種因素對各省市排污量進行核定。再由各省市對市、縣等行政單位核定排污標準。
(三)初始排污權分配改革。“嘉興模式”中將排污權初始分配按項目上馬時間進行差別對待,是在目前沒有法律支持的情況下為了盡快使排污權交易出臺的權宜之舉。倘若要將嘉興經驗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這種不利于新項目的差別定價顯然是不可取的。這種差別定價不僅不利于鼓勵新投資、激發市場活力,也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初始排污權應該一視同仁地通過市場途徑進行分配。但考慮到既有項目建成時間長,且已經通過環保部門合法地獲得了排污權這一事實,可以考慮在初始排污權分配中給予老項目、老企業適當的補貼等方式保證已建成項目的利益。因此,將“嘉興模式”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之前,需要進一步對排污權交易機制進行改革,實現初始排放權市場化。
參考文獻:
[1]王亞華.水權解釋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陳磊,張世秋.排污權交易中企業行為的微觀博弈分析 [J].北京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5,(6).